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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1總平面設計1.1 常用總圖設計的技術規(guī)范和標準總平面是建筑設計的基礎,建筑單體的造型、平面布局、層數(shù)很大程 度上受到基地的局限,受到基地周邊道路、建筑物的影響;而新建建 筑物又會導致新的環(huán)境、空間產生,因此還須考慮建筑物建成后不能 使周圍環(huán)境受到損害,不能影響公眾利益。因此,總平面設計必須遵 循國家和地方的設計規(guī)范與設計標準??偲矫嬖O計中常用的技術規(guī)范 和標準如下:1.1.1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1.1.2 上海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或外省市當?shù)氐某鞘幸?guī)劃管 理技術規(guī)定)1.1.3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guī)范JGJ50-20011.1.4 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 GB501

2、80-93 (2002年版)1.1.5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16-871.1.6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045-951.1.7 建筑工程交通設計及停車庫(場)設計標準DBJ08-7-96 (上海市地方標準)1.1.8 總圖制圖標準GB/T50103-20011.1.9 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3 年4月)1.1.10 各專項建筑設計規(guī)范中涉及總平面的條文標準1.2 總平面設計的規(guī)定1.2.1 一般規(guī)定1基地總平面設計應以所在城市的總體規(guī)劃、分區(qū)規(guī)劃、控制性詳細 規(guī)劃及當?shù)刂鞴懿块T提出的規(guī)劃條件為依據(jù)。2基地總平面設計應結合工程特點、使用要求,注重節(jié)

3、地、節(jié)能、節(jié) 約水源,以適應建設發(fā)展的需求。3基地總平面設計應結合用地自然地形、周圍環(huán)境、地域文脈和建筑 環(huán)境,因地制宜的確定規(guī)劃指導思想,并力求有新意有特色。4基地總平面設計應崇尚自然、保護自然植被、自然水域、水系、自 然景觀,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5基地總平面設計應功能分區(qū)合理,路網結構清晰,人流車流有序, 并對建筑群體、豎向、道路、環(huán)境景觀、綠化格局、管線設計進行綜 合考慮,統(tǒng)籌兼顧。6基地內建筑物布置應按其不同功能爭取最好的朝向和自然通風,滿 足防火和衛(wèi)生要求。居住建筑、學校教學用房、托兒所、幼兒園、醫(yī) 療、科研實驗室等需要安靜的建筑環(huán)境,應避免噪聲干擾。7公共建筑應根據(jù)建筑性質滿足其室外場地

4、及環(huán)境設計要求,應分區(qū) 明確、交通組織人車流線合理。1)小學校、幼兒園和住宅之間應有 便利安全的人行系統(tǒng),學校、幼兒園大門不應開向城市交通干道。其 入口和城市道路之間應有10米以上的緩沖距離,以便于臨時停車及 人員疏散。2)商業(yè)服務等項目宜集中布置,以便形成規(guī)模,便于使 用、管理。3)供電、供氣、供熱等設施應靠近其主要服務對象或位 于負荷中心。鍋爐房應設在下風向。8規(guī)劃總平面布局如需考慮遠期發(fā)展時,必須考慮與近期結合使用, 達到技術、經濟上的合理性。9總平面設計應考慮安全及防災(防洪、防海潮、防震、防滑坡)措 施。10總平面建、構筑物定位應以測量地形圖坐標定位。其中建筑物以 軸線定位,有弧線的

5、建筑物應標注圓心坐標及半徑。道路、管線以中 心線定位。如以相對尺寸定位時,建筑物以外墻面之間距離尺寸標注。1.2.2建筑、建筑突出物與用地紅線的規(guī)定1建筑物退后紅線距離和退后道路紅線距離應按規(guī)劃設計條件要求執(zhí) 行。2臨街建筑物的臺階、平臺、樓梯、窗井、地下建筑、建筑基礎、圍 墻、工程地下管線及其他構筑物不允許突出道路紅線。3地下建筑物距離用地紅線應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 地下建筑物底板)的0.7倍,不得小于5米。(上海市規(guī)定不得小于3 米)4符合下述條件的建筑突出物允許突出道路紅線上空:5在道路旁設置騎樓時,騎樓柱外緣距道路紅線距離不得小于0.45m,且應有安全措施。1)騎樓建筑底

6、層外墻面至道路紅線距離不得小于 3.5m。2)騎樓凈高不得小于 3.6m。3)騎樓地面應與人行道地面相 平,無人行道時應高出道路邊界 0.100.20m,表面鋪裝平整。1.3 總圖設計中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1.3.1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的基本規(guī)定1基地地面高程應按城市規(guī)劃確定的控制標高設計。2除城市規(guī)劃確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緊接基地邊界線的建筑不得向鄰 地方向設洞口、門窗、陽臺、挑檐、廢氣排除口及排泄雨水。3不允許突出道路紅線的建筑突出物建筑物的臺階、平臺、窗井。地 下建筑及建筑基礎除基地內連接城市管線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線。4基地內應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統(tǒng)的設施。1.3.2 各類建筑

7、的專門設計1學校學校主要教學用房的外墻面與鐵路的距離不應小于 300m;與機 動車流量超過每小時270輛的道路同側路邊的距離不應小于 80m,當 小于80m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2科學實驗建筑基地應避開噪聲、振動、電磁干擾和其他污染源,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對科學實驗工作自身產生的上述危害,亦應采取相應的環(huán)境保護措施,防止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使用有放射性、爆 炸性、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質的獨立建筑物或構造物,在總平面中的位置應符合有關安全、防護、疏散、環(huán)境保護等規(guī)定。3飲食建筑飲食建筑嚴禁建于產生有害、有毒物質的工業(yè)企業(yè)防護地段內;與有礙公共衛(wèi)生的污染源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并須符合當?shù)厥称沸l(wèi)生監(jiān)

8、督機構的規(guī)定。在總平面布置上,應防止廚房(或飲食制作 間)的油煙、氣味、噪聲及廢棄物等對鄰近建筑物的影響。4圖書館建筑圖書館建筑宜單獨建造。當與其他建筑合建時,必須滿足圖書館的使用功能和環(huán)境要求,并自成一區(qū),單獨設置出入口。5殯儀館建筑設有火化間的殯儀館宜建在當?shù)爻D曛鲗эL向的下風側,并應有利于排水和空氣擴散。6汽車客運站建筑汽車進站口、出站口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一、二級汽車站進站口、出站口應分別獨立設置,出站口寬度均不應小于4m。2)汽車進站口、出站口與旅客主要出入口應設不小于5m的安全距離,并應有隔離措施。3)汽車進站口、出站口距公園、學校、 幼托建筑及人員的主要出入口距離不應小于20m

9、; 4)汽車進站口、出站口應保證駕駛員行車安全視距。7港口客運站建筑客運站的站前廣場、站房和客運碼頭應配套設置。 站前廣場、站房和客運碼頭應布置在沿江或沿海城市道路的同一側。8鐵路旅客車站建筑當綜合型站房中設有鍋爐房、庫房、食堂時,應 設置運送燃料、貨物、垃圾的單獨出入口。9汽車庫建筑汽車庫庫址的車輛出入口,距離城市道路的規(guī)劃紅線不 應小于7.5m.并在距出入口邊線內2m處作視點的120范圍內至邊線 外7.5m以上不應有遮擋視線障礙物。10綜合醫(yī)院建筑醫(yī)院出入口不應少于二處,人員出入口不應兼作尸 體和廢棄物出口。太平間、病理解剖室、焚毀爐應設于醫(yī)院隱蔽處, 并應與主體建筑有適當隔離。尸體運送路

10、線應避免與出入院線路交 叉。1.3.3 建筑防火1民用建筑防火間距1)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之間的間距:6 米。2)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與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之間的 間距:7米。3) 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與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物之間的間距:9米。4)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之間的間距:8米。5)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與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之間的間距:10米。6)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物之間的間距:12米。7)兩座建筑相 鄰較高的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不限。8)相鄰的兩座建筑物,較低的一座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屋頂不設天窗、屋頂承重構 件的耐火等級不低于1小時,且相鄰較低的一面外墻為防

11、火墻時, 其 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少,但不應低于 3.5米。9)兩座建筑相鄰兩面的 外墻為非燃燒體如無外露的燃燒體屋檐,當每面外墻上的門窗洞口面 積之和不超過該外墻面積的5%,且門窗口不正對開設時,具防火間距 可按規(guī)定的距離減少25%。2高層建筑之間及高層建筑與其他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 表表1.3.3.2的規(guī)定表1.3.3.2高層建筑之間及高層建筑與其他民用建 筑之間的防火間距(米)建筑類別高層建筑裙房其他民用建筑耐火等級一、二級三級四級高層建筑13 9 9 11 14裙房 966793汽車庫、停車場與建筑物的最小防火間距 1) 一、二級耐火等級汽 車庫與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物之間:10

12、米。2) 一、二級耐火等級 汽車庫與三級耐火等級建筑物之間:12米。3) 一、二級耐火等級汽 車庫與四級耐火等級建筑物之間:14米。4)三級耐火等級汽車庫與 三級耐火等級建筑物之間:14米。5)三級耐火等級汽車庫與四級耐火等級建筑物之間:16米。6)停車場與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物之間:6米。7)停車場與三級耐火等級建筑物之間:8米。8)停車場與四 級耐火等級建筑物之間:10米。4高層建筑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大于 1/4且不小于一個 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0m、進深大于4.0m的裙房,且在此 范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5總儲量超過1.0m3、而不超過3.0 m

13、3的瓶裝液化石油氣間,應獨立 建造,且與高層建筑和裙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6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 時,其凈高不應小于4m。7環(huán)形消防車道至少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回 車道或面積不小于12mx 12m的回車場。供大型消防車使用的回車場 面積不應小于15mx 15m。8穿過高層建筑的消防車道,具凈寬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00m。1.4 總平面的基本概念1.4.1 用地分類1居住用地(R):居住小區(qū)、居住街坊、居住組團。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區(qū)及小區(qū)以下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包括中、小學、 幼托設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綠地。2公共

14、設施用地(C):居住區(qū)及居住區(qū)級以上的行政、經濟、文化、 教育、衛(wèi)生、體育以及科研設計等機構與設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 地中的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可分為行政辦公用地、 商業(yè) 金融用地、文化娛樂用地、體育用地、醫(yī)療衛(wèi)生用地、教育和科研設 計用地(不包括中、小學、幼托設施用地)。3市政公用設施用地(U):市級、區(qū)級和居住區(qū)級的市政公用設施及 其附屬的建筑物(含構筑物)和管理維修設施等用地。如供電、供水、 供燃氣和供熱等設施,公共客運交通設施,郵政、電信設施,雨污水 泵站、污水處理廠、垃圾集運、堆放、處理設施等。4綠地(G):市級、區(qū)級和居住區(qū)級的公共綠地和生產防護綠地。各 類公園和街頭綠

15、地;園林生產、隔離、衛(wèi)生和安全防護等的綠化用地。1.4.2 常用術語1建筑容積率(容積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與建 筑基地面積的比值2建筑密度建筑物底層占地面積與建筑基地面積的比率()3綠地率建筑用地范圍內各類綠地面積的總和與建筑基地面積的比率(%)4建筑線又稱建筑控制線,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5道路紅線城市道路(含居住區(qū)級道路)用地的規(guī)劃控制線。6河道藍線城市河道用地的規(guī)劃控制線。一般不得小于6米。7基地邊界線由規(guī)劃管理局頒發(fā)的建筑規(guī)劃用地許可證中明確的 用地范圍線。8離界距離建筑物離開基地邊界線的距離;一般按建筑間距或消防間距控制。9后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筑物離開道路規(guī)劃控制

16、線的距離。建筑高度 在60米以下,退5米,60米100,退8米。100米以上,由詳細規(guī) 劃或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核定。10開放空間在建筑基地內,為社會公眾提供的廣場、綠地、通道、 停車場(庫)等公共使用的室內外空間(包括平地、下沉式廣場和屋 頂平臺)開放空間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a沿城市道路、廣場留設; b任一方向的凈寬度在6米以上,實際使用面積不小于150平方米。 c以凈寬1.5米以上的開放性樓梯或坡道連接基地地面或道路,且與 基地地面或道路的高差在士 5.0米以內(含士 5.0米);d提供室內連 續(xù)開放空間的,具最大高差為-5.0米至+12.0米,且開放地面層;e向 公眾開放綠地、廣場的,應設

17、置座椅等休息設施。1.4.3 有關規(guī)劃文件1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ㄊ校?、區(qū)級等當?shù)匾?guī)劃管理局的規(guī)劃文件, 是總平面圖設計的依據(jù)之一。該文件明確規(guī)定了建設工程名稱、 建設 工程規(guī)模(總建筑面積)、建設用地位置、建設用地規(guī)劃性質、建設 用地面積(附紅線圖)。2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核意見單總平面布置除了必須執(zhí)行上海市城 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或當?shù)氐囊?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外,還必須執(zhí) 行省(市)、區(qū)級等當?shù)匾?guī)劃管理局簽發(fā)的建筑工程審核意見單 每個新建項目的方案都必須上報當?shù)爻鞘幸?guī)劃管理局審批,規(guī)劃管理 局會根據(jù)用地性質、建筑類型提出審批意見、明確用地范圍、容積率、 覆蓋率、建筑密度、綠化率、建筑高度、建筑高

18、程等有關要求,對于 一些特殊情況作特殊的規(guī)定和解釋,這些是總平面設計中不可缺少的 重要依據(jù),也是今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重要依據(jù)。1.5 建筑高度計算 在總平面設計時,建筑物的高度計算主要用來計算 日照、控制建筑間距和城市空間,其計算方法不同于消防要求的建筑 局度。1.5.1 在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重要風景區(qū)附近的建筑物、在航線控制 高度以內的建筑物、其高度系指建筑物的最高點,包括電梯間、樓梯間、水箱、煙囪等。1.5.2 在計算建筑間距時,建筑高度按以下規(guī)定計算:1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自室外地面至檐口頂,加上檐口挑出寬度(圖 一);有女兒墻的屋面,自室外地面算至女兒墻頂(圖二)。2坡屋面建筑:屋

19、面高度小于45度(含45度)的,自室外地面算至 檐口頂加上檐口挑出寬度(圖三);坡度大于45度的,自室外地面算 至屋脊頂(圖四)。3水箱、樓梯間、電梯間、機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屬設施,其高度在6米以內,且水平面積之和不超過屋面建筑面積1/8的,不計入建筑局度。1.5.3 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筑,具與相鄰建筑的間距計 算時,其高度按100米計算,但若受遮擋的是居住建筑,必須同時滿 足日照要求。1001.5.4 超高層建筑退讓建筑基地邊界距離時,其建筑高度也可按 米計算;但同時必須符合最小間距的規(guī)定。表 1.5.2建筑高度計算附 圖1.6 建筑間距 建筑間距一般根據(jù)日照和通風的要求控制。

20、多層建筑與高層建筑的要求不同。各地的地理位置不同,間距要求也不同。本章 以上海地區(qū)為例,設計外省市建筑物時,應以當?shù)氐拈g距要求為依據(jù)。1.6.1 多層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時(含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側或 東西側時):南北朝向的間距為南向建筑的1.01.2倍;東西朝向的 間距為不小于較高建筑高度的0.91.2倍(市區(qū)取下限,郊縣城鎮(zhèn)取 上限)。1.6.2 多層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時(含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側或 東西側時):南北向為南側建筑高度的0.70.8倍;東西向的間距為 較高建筑高度的0.70.8倍(市區(qū)取下限,郊縣城鎮(zhèn)取上限)。1.6.3 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含非居住建筑)的山墻寬度必須小于

21、等 于16米,山墻寬度若大于16米,其間距應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 制。1.6.4 居住建筑(含非居住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時:1兩幢建 筑夾角小于或等于30時,其最窄間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2兩幢建筑夾角大于30、小于或等于60時,其最窄間距不小于 南側建筑高度的0.80.9倍(市區(qū)取下限,郊縣城鎮(zhèn)取上限)。3兩 幢建筑夾角大于60時,其最窄間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1.6.5 在計算建筑間距時,多層居住建筑底層的商店或其他非居住建筑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扣除。1.6.6 多層居住建筑(含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側或東西側時)的山墻間距不小于較高建筑的0.5倍,低層居住建筑的山墻間

22、距不小于4米,若間距尺寸不滿足消防最小間距或通道要求的,應按消防要求控制。1.6.7 高層居住建筑與高層居住建筑的平行間距:1南北向的,不小于 南向建筑的高度的0.5倍,但不得小于24米;2東西向的,不小于較 高建筑的高度的0.25倍,但不得小于18米。1.6.8 高層居住建筑與多、低層居住建筑的平行間距:1與其北側的多、 低層居住建筑的間距不小于高層建筑高度的0.3倍,但不得小于24米。2與其東(西)側的多、低層居住建筑的間距不小與13米。1.6.9 高層居住建筑與高、多、低層居住建筑垂直布置的間距不得小于13米。1.6.10 高層居住建筑與高、多、低層居住建筑的山墻間距按消防間距 控制,但

23、山墻開設有窗的,間距不應小于13米。1.6.11 高層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時的間距:1南北向的,不小于南向 建筑的高度的0.5倍,但不得小于18米;2東西向的,不小于較高建 筑的高度的0.25倍,但不得小于13米。1.6.12 高層非居住建筑與多層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時的間距不應小于13米。1.6.13 多層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時的間距最小值為10米;1.6.14 低層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時的間距最小值為6米。1.6.15 其他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間距按消防間距控制1.7 建筑間距計算1.7.1 建筑間距是指兩幢建筑的外墻之間最小的垂直距離。1.7.2 坡度大于45度的坡屋面建筑,其建筑間距是指自屋

24、脊線在地面 上的垂直投影線至被遮擋建筑外墻面之間最小的垂直距離。1.7.3 當建筑物有每處不超過3米長(含3米)的凸出部分(如樓梯 間),凸出距離不超過3米,且累計總長度不超過同一面外墻總長度 的1/4者,其最小間距可忽略不計凸出部分。1.7.4 居住建筑陽臺累計總長度(凸出于山墻面之外或轉彎到山墻面 上的陽臺長度可不計)不超過建筑外墻總長度1/2的(含1/2),其最小間距仍以建筑外墻計算;超過1/2的,應以陽臺外緣計算建筑間距。 1.8建筑日照1.8.1 民用建筑的日照要求是按所在氣候分區(qū)滿足日照要求,不同省 市均有各自具體的日照間距系數(shù),有的按建筑之間的距離和高度比控 制,有的按日照陰影分

25、析和建筑間距同時控制,不同地區(qū)的建筑設計按照當?shù)氐囊?guī)劃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表1.8.1-1住宅日照標準建筑氣候區(qū)劃I、n、田、VI、卯氣候區(qū) iv氣候區(qū) v、VI氣候區(qū)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標準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時數(shù)(h)231有效日照時間帶(h)816 915計算起點底層窗臺注:底層窗臺面是指距室內地坪0.9m高的外墻位置表1.8.1-2全國主要城市或地區(qū)建議朝向表地區(qū) 最佳朝向 適宜朝向 不宜朝向上海地區(qū) 正南至南偏東150 南偏東30南偏西150北、西北北京地區(qū) 正南至南偏東30以內 南偏東45范圍內南偏西35范圍內北偏西3060石家莊地區(qū) 南偏東15。 南至南

26、偏東30 西北哈爾濱地區(qū) 南偏東1520 南至南偏東15。南至南偏西15西北、北長春地區(qū) 南偏東30 南偏西10 南偏東45 0南偏西45 北、東北、西北濟南地區(qū)南、南偏東1015南偏東30 西偏北510南京地區(qū) 南、南偏東150南偏東250南偏西100西、北合肥地區(qū)南偏東515 南偏東150南偏西5 西杭州地區(qū) 南偏東1015 南、南偏東30 北、西福州地區(qū)南、南偏東510 南偏東20以內西鄭州地區(qū)南偏東15 南偏東25 西北武漢地區(qū)南、南偏西150南偏東150 西、西北廣州地區(qū) 南偏東150南偏西5 南偏東22 30南偏西 5 至西西安地區(qū)南偏東100 南、南偏西西、西北烏魯木齊地區(qū)南偏東

27、40南偏西30 東南、東、西 北、西 北成都地區(qū) 南偏東45至南偏西150南偏東45 至東偏北 30西、北青島地區(qū) 南、南偏東515 南偏東15至南偏西150西、北昆明地區(qū) 南偏東25500東至南至西 北偏東35 北偏西35廈門地區(qū) 南偏東510 南偏東22 30南偏西10 南 偏西25西偏北30重慶地區(qū)南、南偏東10南偏東15至南偏西5、北東、西桂林地區(qū) 南偏東100南偏西5 南偏東22 30南偏西20西寧地區(qū)南至南偏西30 南偏東30至南偏西30 北、西北1.8.2 上海市對居住建筑和文教建筑有不同的日照的要求1.8.3 居住建筑1低層獨立式住宅:獨立式住宅的主要朝向,每層最少應有一個居室

28、 滿足冬至日連續(xù)兩小時有效日照時間。2多層住宅間距在中心城浦西地區(qū)不得小于南側建筑高度的1.0倍,在浦東新區(qū)、郊區(qū)、縣城鎮(zhèn)地區(qū)不得小于1.2倍。3高層住宅的小套、中套應有一個居住空間,大套應有兩個居住空間 能獲得冬至日連續(xù)滿窗有效日照時間不少于一小時。1.8.4 文教建筑1醫(yī)院病房樓、休(療)養(yǎng)院住宿樓: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少于三小時;屬市區(qū)舊區(qū)進行改建的,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 少于二小時。2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少于三 小時;屬市區(qū)舊區(qū)進行改建的,冬至日滿窗日照的有效時間不少于二 小時。3文教建筑保證日照時間的窗戶應是主要朝向的窗戶,日照的有效時間可

29、以不連續(xù),按累加計算1.8.5 建筑朝向的方位不同,其有效日照時間也不同表1.8.5日照有效 時間表建筑物朝向日照有效時間建筑物朝向日照有效時間正南向南偏東115南偏東1630南偏東3145南偏東4660南偏東61 75南偏東76909: 0015:009: 0015: 009: 0014: 309: 0013: 309: 0012: 309: 001.8.6 309: 0010: 30 南偏西1 15南偏西1630南偏西31 45南偏西46 60南偏西61 75南偏西76909: 0015: 009: 3015: 0010: 3015: 0011: 3015: 0012:3015: 0013

30、: 3015: 00注:日照時角按每小時15計算。1.8.6上海地區(qū)的高層住宅除了按建筑間距控制以外,還要求做日照分析圖。對日照分析有以下的要求:1高層建筑的主樓和裙房應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日照分析。2居住建筑受高層建筑遮擋的,具日照分析應對新建高層建筑和原有 高層建筑遮擋日照產生的影響,進行疊加分析。3日照分析應保證受遮擋的居住建筑主要朝向居室的日照時間符合規(guī) 定,次要朝向按規(guī)定的建筑間距控制,可不進行日照分析。4 一個居室有幾個朝向的窗戶的,以主要朝向的窗戶作為日照分析范 圍,其他朝向的窗戶不計;居室有轉角直角窗戶的,以主要朝向的窗 戶作為日照分析范圍;居室有轉角弧形窗戶的,按圓弧的角平分線劃

31、 分為兩個朝向,并以其中主要朝向的窗戶作為日照分析范圍。5日照分析以外墻窗臺面的左右兩個端點為計算點。 有陽臺(含凸陽、 凹陽臺)的窗戶也應以窗臺面的左右兩個端點為計算點。 對陽臺頂板、 陽臺分戶隔板或凹陽臺的墻體本身所產生的遮擋影響可忽略不計。6陽臺內窗戶為落地門窗的,可視作窗戶,其窗臺標高以陽臺欄桿面 為準。陽臺窗戶為組合門窗的,應將門扇上半截玻璃視作窗戶,其標 高與窗臺平。陽臺在設計中已做封窗處理的,按窗戶對待,具日照計 算點以封窗的窗臺為準。1.9 綜合技術經濟指標1.9.1 總圖應列出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1.9.1民用建筑主要技術經濟指 標表序號名稱單位數(shù)量備注1總用地面積 m22總建

32、筑面積 m2 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3建筑基底面積m24道路廣場總面積m2 含停車場面積并應注明停車泊位5綠地總面積 m2可加注公共綠地面積6容積率(2) / (1)續(xù)表1.9.17建筑密度(3) / (1)8 綠地率 (5) / (1)9小汽車停車泊位數(shù)輛室內外應分列10自行車停放數(shù)量輛注:當工程項目(如城市居住區(qū))有相應的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時,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應按其執(zhí)行1.9.2 總用地面積應為用地紅線坐標范圍內的用地面積,不包括其中 的代征城市道路用地、代征城市綠化帶用地;應以扣除上述用地后的 可規(guī)劃用地面積作為總用地來計算各項技術指標。1.9.3 道路用地面積包括建設用地范圍內的主要道路用地

33、。居住區(qū)級道路按紅線寬度計算,小區(qū)道路及組團道路按路寬計算,車行道旁設 有人行道時計入道路面積,不包括宅前路用地面積。1.9.4 大型民用建筑建設用地內廣場、居住區(qū)內人口及公共空間的廣 場面積可計入道路用地,屬于環(huán)境綠化設計的鋪裝面積不計入道路用 地面積。1.9.5 地面停車場用地面積可單獨列入用地平衡表內,如計入道路面 積應在備注欄中說明。1.9.6 公共綠地最小面積應為:居住區(qū)1.00ha居住小區(qū)0.4ha,組團綠地0.04ha且應大于1/3的綠地面積在建筑日照陰影范圍之外。帶狀公共綠地的寬度應大于8米,面積不小于0.04ha。1.9.7 綠地率為建設用地的綠地面積與總用地面積比率,綠地面

34、積包 括公共綠地、公共服務設施所屬綠地、道路綠地與宅旁綠地以及滿足 當?shù)刂矘渚G化覆土要求的地下、半地下建筑頂部綠地(覆土深度應大于等于0.8米)。1.9.8 地上建筑屋頂綠化面積和垂直綠化面積不計入綠地面積(外省 市)1.9.9 上海對屋頂綠化有一定的放寬政策:位于市區(qū)舊區(qū)的建筑基地, 確實難以達到規(guī)定綠化指標的,經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和園林管理部門 同意,可將屋面地栽綠化面積(每塊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綠地面積。其折算公式為:F=MXN式中:F地面綠地面積,M-屋面地栽綠化面積,N有效系數(shù)表1.9.9屋頂綠化面積折減表 屋面標高與基地地面的高差(單位:米)有效系數(shù)(N)小于、等于1.5 1

35、.0大于1.5,小于、等于5.0 0.7大于5.0,小于、等于12.0 0.5大于12.0,小于、等于18.0 0.3大于18.0 01.9.10 計算容積率時,通常不包括士 0.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積1.9.11 半地下室頂板若高出室外地坪1.00米以上時,其地下室建筑面 積應計入容積率1.9.12 上海市地區(qū)對計入容積率的建筑總面積稱為“容積率總面積”對總的工程量總建筑面積稱為“總建設規(guī)模面積”并反映在不同的建筑面積匯總表中。表1.9.12-1建筑面積匯總表建筑分類幢數(shù)建筑面積(平方米)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M2)不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M2)住宅辦公商業(yè)裙房設備層 避難層 架空層 屋頂層開放

36、空間獎勵 其他半地下室地下室局層多層低層別墅合計總建筑規(guī)模面積(平方米)表1.9.12-2多、低層建筑面積匯總表建設項目名稱:建筑分類計入建筑容積率部分不計入建筑容積率部分備注建筑面積(平方米)層高(米) 建筑面積(平方米)層 高(米)住 宅辦 公公寓式辦公商 業(yè)半地下室建筑 地下室建筑地上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平方米地下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平方米總建設規(guī)模面積平方米表1.9.12-3高層建筑面積匯總表建設項目名稱:建筑分類計入建筑容積率部分不計入建筑容積率部分備注建筑面積(平方米)層高(米)建筑面積(平方米)層 高(米)住宅辦公公寓式辦公商業(yè)半地下室建筑地下室建筑其他地上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平方米地

37、下總建筑面積平方米 平方米總建設規(guī)模面積平方米1.10 道路與停車場1.10.1 道路的類型與分級1道路的類型一般分為車型道和步行道兩類?;貎鹊能囆偷乐饕獡摶嘏c外界及內部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交通聯(lián)系,是基地內道路 系統(tǒng)的主體。步行道主要用在居住小區(qū)與小區(qū)內各級綠地系統(tǒng)結合,起著聯(lián)系綠地、戶外活動場地和公共建筑的作用。2居住區(qū)內道路可分為4級:居住區(qū)級:紅線寬度2030米小區(qū)級: 紅線寬度不小于10米。一般道路寬取69米,人行道寬1.52米。 住宅組團級:紅線寬度8米,路面寬度35米。宅前宅后小路:寬 度不宜小于2.5米。3城市道路分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主干路:紅線寬度: 30 60

38、米(特大城市主干路寬可達70米),機動車道不少于4條次干路: 紅線寬度:2040米(特大城市主干路寬可達 60米),機動車道不 少于2條支路:紅線寬度1420米(小城市的次干路),機動車道2 條1.10.2 道路設計原則1道路系統(tǒng)應有利于各類用地的功能分區(qū)和有機聯(lián)系,應有利于建筑 的合理布局,有利于雨水排泄,便于管線敷設。2居住區(qū)(小區(qū))的內外聯(lián)系道路應通而不暢、安全便捷,既要避免 往返迂回和外部車輛及行人的穿行,也要避免對穿的路網布局。3應考慮防災救災的要求,保證有通暢的疏散通道,保證消防、救護 和工程救險等車輛的出入。4居住區(qū)道路應滿足居民日常出行以及區(qū)內商店貨車、消防車、救護 車、搬家車

39、、垃圾車和市政工程車輛通行要求,并考慮居民小汽車通 行需求。1.10.3 道路設計的規(guī)定1基地出入口的規(guī)定:主要道路至少應有 2個出入口,機動車道路出入口間距不應小于150米。2居住區(qū)內盡端道路長度不宜超過 120米,基地內盡端道路長度大于 35米應設置回車場地,回車場地尺寸:12mx 12m。3基地出入口與城市道路連接有以下規(guī)定:1)基地位于城市主干路 與次干路相交的位置旁,出入口應設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基地位于次 干路和支路相交的位置旁,出入口應設在支路上;2)基地出入口不宜設在主干路上,確需在主干路上設置時,距離交叉口不應小于80米或在基地的最遠端。在次干路上設置出入口,距離與交叉口不應小

40、 于50米或在基地的最遠端。在支路上設置出入口,距離與主干路交 叉口不宜小于50米,距離與次干路交叉口不應小于 30米,距離與支 路交叉口不應小于20米。3)距地鐵出口、人行橫道線、人行過街天 橋、人行地道應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離。4)距公交車站應保持不小 于15米的距離;距鐵路道口、橋梁、隧道引道端點等,應保持不小 于50米的距離。5)距學校、公園、兒童及殘疾人等使用的建筑出口 不小于20米。6)與城市道路交接時,交角不宜小于 754、人員密集建筑的基地道路設置應滿足以下規(guī)定:1)電影院、劇場、文化娛樂中心、會堂、博覽建筑、商業(yè)中心、體育場館等建筑基 地,應至少有一面直接臨城市道路。2)基地

41、沿城市道路的長度應按 照建筑規(guī)?;蚴枭⑷藬?shù)確定,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長的1/63)基地至少應由兩個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出入口處應進行無障礙設計。4)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應有供人員集散的空地。1.10.4 消防車道應滿足下列要求:1低層、多層建筑的消防車道寬度不應小于 3.5m,高層建筑的消防車 道寬度不應小于4.0m,穿過建筑物門洞凈高不應小于4.0m。2盡端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道,或設 12mx 12m的回車場,高層建筑 消防車道的回車場地應不小于 15mx 15m。3消防車道距高層建筑的外墻宜大于 5米4高層建筑的周圍應設環(huán)形消防車道,或沿高層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 置消防車道。5超過3

42、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和占地面積超過3000 itf的展覽館等公共建筑,宜設環(huán)形消防車道。6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1.10.5 道路的縱坡1居住區(qū)道路坡度控制見表1.10.5-1表1.10.5-1居住區(qū)道路縱坡控制坡度()道路類別最小坡度最大坡度多雪嚴寒地區(qū)最大坡度機動車道 0.2 W8.0LW 200m5.0L0.2 3.0L50m 2.0L0.2 8.0 4.02基地機動車道與城市道路相接坡度較大時應設緩沖段,且不應占用城市道路空間。3當居住區(qū)內道路坡度大于 8%時,應輔以梯步解決豎向交通,并宣 在梯步旁設推行自行車的坡道。4居住區(qū)各級道路

43、的人行道應考慮無障礙設計,人行縱坡不宜大于2.5%,在人行步道設臺階應同時設輪椅坡道和扶手。1.10.6 道路的橫坡1機動車、非機動車道路橫坡為 1.5%2.5%2人行道橫坡為1.0%2.0%1.10.7自行車停車1自行車停放面積按每輛1.5 itf計算。2自行車的基本尺度類型長寬高28 口寸 1940 520600 115026 口寸 1820 520600 100020 口寸 1470 520600 10003自行車停放方式應以出入方便為原則,垂直停放時,單排長 2米, 雙排停放長3.2米,自行車間距0.7米。4自行車停放宜分段設置,每段長度 1520m,每段設一個寬度不小 于3米的出入口

44、。5、自行車停車庫(場)應設在城市道路紅線以外,不宜 設在交叉 口附近。公共建筑的自行車停車場地應在主體建筑用地范圍之內, 不 得占用城市道路。6自行車庫停車數(shù)在300輛以上時,其出入口不應少于二個。7自行車停車庫出入口凈寬不應小于 2.0m,多層或地下自行車停車 庫應設置供自行車推行的斜坡,斜坡寬度不應小于0.3m。8上海市自行車停車配置指標建筑類別計算單位停放指標內部外來旅館 停車位/每客房0.75 0.25飯店、娛樂停車位/每100 ttf建筑面積1.0 1.0辦公 停車位/每100 ttf建筑面積1.5 1.0商業(yè) 停車位/每100 ttf建筑面積1.5 1.0影劇院停車位/每百座5.

45、0 25展覽館停車位/每100 nf建筑面積1.0 1.5醫(yī)院 停車位/每100 nf建筑面積1.0 1.5游覽場所(市區(qū))停車位/每100 nf游覽面積30%職工人數(shù)0.5游覽場所(郊縣)停車位/每100 nf游覽面積 30%職工人數(shù)0.2火車站停車位/高峰日每百旅客30%職工人數(shù)4.0客運碼頭 停車位/高峰日每百旅客30%職工人數(shù)2.0A 15000座體育場館 停車位/每百座 30%職工人數(shù)25 15000座體育場館 停車位/每百座 30%職工人數(shù)25娛樂性體育設施停車位/每百座 30%職工人數(shù)20住宅停放指標內環(huán)線以內(%)內環(huán)線以外(%)一類住宅 每戶建筑面積 150 m2 80 50

46、二類住宅 每戶建筑面積100150 m2 10090三類住宅 每戶建筑面積 100 m2 1251151.10.8 機動車停放1機動車停放面積按每個車位25 nf30 nf計算,摩托車每個車位按2.5 itf 2.7 itf 計算2機動車停車位一般以小型車為計算當量,各類車輛的換算系數(shù)應符合表1.10.8-1的規(guī)定:表1.10.8-1車輛換算當量系數(shù)車輛類型各類車輛外廓尺寸(m)車輛換算系數(shù) 總長總寬總高微型汽車 3.5 1.6 1.8 0.7小型汽車 5.0 2.0 2.2 1.0旅行車 -1.2中型汽車 9.0 2.2 4.0 2.0大型汽車(客)12.0 2.5 4.0 3.0校接客車

47、18.0 2.5 4.0 4.0 3停車場布置的要求1)居住區(qū)車行出入口與機動車停車庫(場)車輛進出口之間的車行道布置,應遵循距離最短原則。2)社會停車場場界與住宅、學校、醫(yī)院、療養(yǎng)院、幼托等對環(huán)境要求較高的建筑間距應大于20米。3)居住區(qū)內地面停車位宜設置在行車方便、不影響居民生活寧靜和不影響景觀環(huán)境地段 4)住宅區(qū)內采用道路一側停車 時,停車帶寬度不小于 2.5m,路面寬度不小于7.5m.。5)停車場出 入口應符合行車視點要求,并應右轉出入車道。4停車場(庫)出入口設置: 100輛的停車數(shù):可設一個雙車道或 二個單車道的出入口; 500輛的停車數(shù):應設置不少于三個雙車道的 出入口。5機動車

48、停車庫出入口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5.0m;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停車庫出入口應分開設置,出入口凈距不宜小于5.0m。6基地內的機動車停車庫(場)不應將其出入口直接設在城市道路上。 其出入口的坡道終點面向城市道路時,于城市道路紅線的距離不應小 于8.0m,平行城市道路或與城市道路斜交時應后退基地的出入口至 少5米。7停車庫(場)內部通道和坡道的寬度雙向行駛的通道不應小于 5.5m, 單向行駛的通道不應小于3.0m。彎道處轉彎半(內徑)小于15m時, 雙向行駛的通道不應小于 7.0m,單向行駛的通道不應小于 4.0m。8地下停車庫地面出口的寬度小型車和微型車單向行駛時不宜小于3.5m,雙向行駛時不宜小于

49、6.0m;大中型車單向行駛時不宜小于 5m, 雙向行駛時不宜小于7m。9微型車、小型車車道的最大坡度:直線坡道15%,曲線坡道12%10地下汽車庫出入口坡道縱向坡度大于10%時,坡道上下端應設置緩坡。緩坡可設置為直線緩坡和曲線緩坡。直線緩坡坡段長度不應小于3.6m,其坡度為坡道坡度的1/2,曲線緩坡坡段長度不應小于2.4m, 曲線半徑不應小于20m。詳見圖示: 圖1.10.8.10車道緩坡11居住區(qū)半地下、地下車庫頂板宜考慮不小于0.6m厚的覆土層;(覆土層厚度在0.8m以上時,才能滿足植樹綠化覆土要求)12上海市機動車停車配置指標建筑類別計算單位停放指標旅館停車位/每客房0.25飯店、娛樂停

50、車位/每100 itf建筑面積 0.75辦公 停車位/每100 m2建筑面積 0.5商業(yè) 停車位/每100 m2建筑面積 0.25影劇院停車位/每百座2.5展覽館停車位/每100 m2建筑面積 0.4醫(yī)院 停車位/每100 m2建筑面積 0.2游覽場所(市區(qū))停車位/每100 itf游覽面積0.07游覽場所(郊縣)停車位/每100 itf游覽面積0.15火車站停車位/高峰日每百旅客2.0客運碼頭 停車位/高峰日每百旅客2.0機場 停車位府峰日每百旅客4.0A 15000座體育場、A 4000體育館停車位/每百座3.5 15000座體育場、 4000體育館停車位/每百座2.0娛樂性體育設施 停車

51、位/每百座10住宅停放指標內環(huán)線以內()內環(huán)線以外(%)一類住宅 每戶建筑面積 150 m2 70 100二類住宅 每戶建筑面積100150 m2 50 60三類住宅 每戶建筑面積 100 m2 25 351.11豎向設計1.11.1 豎向設計的目的是在分析基地地形條件的基礎上,對原地形進 行利用和改造,使它符合使用、適宜建筑布置和排水,達到功能合理、 技術可行、造價經濟和景觀優(yōu)美的要求。1.11.2 名詞解釋:1高程系統(tǒng):我國各城市采用的高程主要兩種不同的系統(tǒng):黃海高程系統(tǒng)一以青島觀潮站海平面作為零點的高程系統(tǒng)。吳淞高程系統(tǒng)一以吳淞口觀潮站海平面作為零點的高程系統(tǒng)。2等高線和坡度1)等高線一

52、測量地形圖上表示地面高程相等的線,線上注有高程。2)等高線平距(1)一地形圖上兩相鄰等高線之間的 垂直距離。3)等高線高距(h)相鄰等高線間的高程差。一般地形 圖有用0.5m、1.0m、2.0m、5m、10m等。設計等高線高距常用0.1m、 0.20m、0.25m、0.5m等。視地形坡度及圖紙比例不同而選用。4)設 計等高線高距選用(m)坡度比例 5%1:2000 0.25 0.50 1.001:1000 0.1 0.20 0.501:500 0.1 0.10 0.205)坡度(i)一等高線高距與平距之比。i=h/1 (%) 6)地面坡度分級 及使用分級坡度使用平坡 02%建筑、道路布置不受地

53、形坡度限制,可以隨意安排。坡度小于3%。時應注意排水組織緩坡 25%建筑物宜平行等高線或與之斜交布置,若垂直等高線, 其長度不以超過3050米,否則需結合地形作錯層、跌落等處理; 非機動車道盡可能不垂直等高線布置、機動車道則可隨意選線。地形 起伏可使建筑及環(huán)境綠地景觀豐富多彩。510% 建筑、道路最好平行等高線布置或與之斜交布置,若與等 高線垂直或大角度斜交,建筑需結合地形設計,作錯層、跌落處理, 機動車道需限制其坡長。中坡1025%建筑應結合地形設計,道路要平行或與等高線斜交 迂回上坡。布置較大面積的乒壇場地、填、挖土方量甚大。人行道如 與等高線作較大角度斜交布置,也需做臺階。陡坡 2550

54、%用作城市居住區(qū)建設用地,施工不便,費用大,建 筑必須結合地形個別設計,不宜大規(guī)模開發(fā)建設。在山地城市用地緊 張時仍可使用。急坡 50%通常不宜用于居住區(qū)1.11.3 豎向設計的基本原則1滿足各項用地要求1)建筑室內地坪高于室外地坪:住宅 0.3m 0.60m;學校、醫(yī)院0.45m0.9m多雨地區(qū)宜采用較大值,高層建筑、 土質較差或填土地段應考慮建筑沉降量。2)道路機動車道縱坡一般 W6%,困難日t可達9%,山區(qū)城市局部坡段可達 12%。但坡度超過 4%,必須限制其坡長:56%坡長w 600m67%坡長w 400m78% 坡長w 300m9%坡長w 150m非機動車道縱坡一般w 2%,困難時可

55、達3%,但坡長應限制在50m以內;橋梁引坡w 4%人行道縱坡以w 5% 為宜,8%行走費力,宜采用臺階踏步;交叉口縱坡w 2%,并保證 主要交通平順;3)廣場、停車場廣場坡度以 0.3%3%為宜,0.5 1.5%最佳;兒童防I戲場坡度 0.32.5%停車場坡度0.250.5%運動場 坡度0.20.5%4)草坪、休息綠地坡度最小 0.3%,最大10% 2保證場地良好的排水1)建筑室內地坪標高應保證在沉降后仍高出 室外地坪0.15m0.3m。2)室外地坪縱坡應不小于 0.3%,并不得坡 向建筑墻腳。3)場地設計標高應高于城市設計洪水水位標高0.51.0m,或采取相應的防洪措施;4)場地設計標高應高于多年平均地下 水位5)場地設計標高應高于場地周邊道路設計標高,且應比周邊道 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6)場地內應采用雨水管(暗溝) 排除地面水,地面水排至城市排水系統(tǒng)。7)排水暗溝溝底坡度在0.4% 以上,明溝溝底坡度在0.2%以上。3充分利用地形,減少土方工程量填方、挖方一般應考慮就地平衡, 縮短運距;一般情況土方寧多勿缺,多挖少填;石方則應少挖為宜。 挖土地段宜作建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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