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案例分析題_第1頁
《知識產權法》案例分析題_第2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5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知識產權法案例分析題 一、著作權案例 1、 高麗婭是重慶市南岸區四公里小學小學語文教師, 2002 年 4 月,因撰寫論文需 要參考自己歷年所寫教案,遂向學校要求返還上交的 48 本教案,但學校最終只返還 了 4 本,其余的教案或被銷毀或被賣給了廢品回收站。高麗婭認為學校不尊重教師 勞動成果,狀告重慶市南岸區四公里小學校私自處理自己教案本的行為侵犯了其對 于所寫教案的著作權。此案一審判決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 例第二條、第四條的規定,教案不屬作品范疇,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進而認定 原告 編寫教案的行為應為一種工作行為,所編寫的教案應為工作成果,被告有占

2、有、 使用、處分的權利。”二審判決則認定 雖然教案包含了教師個人的經驗及智慧, 但也 是教師為完成學校工作任務所創作的職務作品,是教師在工作中應該履行的工作職 責,是一種工作行為。”高麗婭不服二審判決,于 2004 年 5 月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 重慶市檢察院于 2004 年 11 月 25 日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根據案例和著作權法理論,辨析回答以下問題: (1)作品的概念與條件? ( 2)教師教案是不是文字作品,為什么? (3)什么是職務作品?什么是非職務作品? ( 4)本案中教師教案著作權 的歸屬?為什么? 答:(1)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

3、某種 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 構成條件:屬于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是思想 或感情的表現;具有獨創性或原創性;作品的表現形式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可感 知性和可復制性;(2)文字作品是指用文字或等同于文字的各種符號(包括數字符 號)來表達思想或情感的形式,包括小說、詩歌、論文、文書、日記等作品無論附 著在什么載體上,只要改文字形式得以顯示其存在,就屬于文字作品。高麗婭老師 的教學教案是一個人的思想智慧寫成的,用以表達自己的思想或情感,在形成過程 中沒有抄襲與剽竊,就有自己的獨創性,因此屬于文字作品。( 3)職務作品是指作 者與所在動作機構應具有勞動關系;創作的作品應當屬于作者的職責范圍;對作

4、品 使用屬于單位的正常業務范圍之內;不滿足上訴條件的屬于非職務作品。( 4)該案 例中高老師的教學教案屬于職務作品。她與該學校具有勞動關系,作為教師記載教 學教案屬于職責范圍之內的事情,學校對于老師上交的教學教案有使用的權利。本 案中的教師教案的職務作品的完成并未使用該學習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因其著作 權屬于高老師所有。 2、 甲乙兩人合作創作一部著作,1993 年出版時,雙方約定署名順序為甲、乙。1996 年甲、乙在原作的基礎上共同修訂準備出第二版。在該書付印之際乙未經與甲協商, 即通知出版社調整署名順序,將乙署名為第一作者,甲為第二作者。圖書出版后, 甲見署名順序被調,便告乙侵犯了其署名權

5、。試問甲的主張是否成立?為什么? 答:甲的主張成立。署名權是指作者在自己創作的作品及其復制件上標記姓名的權 利,也稱姓名表示權。該案例甲乙合作完成的著作屬于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 權歸屬由合作作者約定。著作權的署名權包括決定署名順序,乙要改變署名順序應 當與甲協商,擅自改變則侵犯了甲的署名權。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3、 甲創作一首歌曲,乙在個人演唱會上演唱,丙現場直播乙的表演,引起轟動效果。 后丁音像公司請乙演唱,錄制成錄音制品,并授權戊復制發行。 請分析這個過程中發生了哪些法律關系,以及各法律關系的內容。 答:甲創作歌曲,即享有對其的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如復制權、發行權 等。乙演唱

6、該歌曲需要經過甲的同意,雙方簽訂合同或作出約定,乙支付給甲一定 的報酬,此時乙享有表演者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丙現場直播乙的表演,因此 享有廣播權,但需經過甲的同意,當然還需經過乙的同意并支付報酬。丁錄制成錄 音制品應經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報酬,由此丁享有錄制者權。丁授權戊復制發行, 需經過甲、乙、丁的同意并支付報酬,戊享有復制發行權。 4、 2001 年 9 月 20 日,廣東省中山市的一名法官徐業恒將中國電影集團導演黃軍告 上法庭。理由是:自己根據在法院工作期間接觸到的殺人案件,撰寫了紀實報道走 近殺人犯,發表之后發現,由被告黃軍編劇的影片不要欺負人敘述故事的起 因、發展、結構和主要脈絡以

7、及人物特征、對白等細節都與走近殺人犯吻合。 原告認為,被告擅自改編了自己的文章,侵犯了著作權。 原告的訴訟請求是:一、確認原告的署名權;二、判令被告在南方周末上公開致歉;三、判令被告賠 償經濟損失 3 萬元。 被告黃軍則認為:這部影片是自行創作的 ,與紀實報道相同之處僅為事實部分,這不是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 作品。被告認為,原告的作品是根據真實事件創作的,不具有獨創性。而原告則強調,文章的獨創性并不體現在 事實上,而體現在作者對文章的整體構思和選材及對一個事件的采訪和挖掘上, 這體現了作者的風格和個性。被 告的影片不是來源于一個客觀事實,它來源于原告的文章,是作品事實。 根據案情,試回答以下問題

8、: (1) 原告對走近殺人犯一文是否享有著作權? (2) 電影不要欺負人是什么作品?其著作權屬于誰?是否侵犯原告的著作 權? (3) 結合案例分析著作權的保護范圍。(事實與表述的區別) 答:(1)原告對走近殺人犯一文享有著作權。該文在完成的過程中,不是抄襲 剽竊,是原告獨立創作完成而產生的,作品中體現了作者的智慧與個性,是作者思 想感情的外在表現,具有獨創性,因此原告對其享有著作權。( 2)電影不要欺負 人屬于演繹作品,著作權屬于被告黃軍。但在著作權法第 12 條的規定:改編、 翻譯、注釋、整理已有的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有改編、翻譯、注釋、整理 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

9、作權。而本案例的被告在行使其著 作權時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3) 5、 2004 年某大學哲學系教授張某應邀到該市某考研輔導班講授政治課, 該考研輔導 班為了那些有事未能及時參加聽課的同學能聽到張某講授的課程,在征得張某的同 意并支付一定的報酬后,將其講課內容錄制到磁帶上。由于張某講授的內容針對性 強,內容充實,所以很多學生都想要。為此,該考研輔導班自行決定根據磁帶錄制 2004 考研經典講義,向本市考研學生銷售,在扣除成本后,收支基本平衡,沒 有獲利。張某發覺后,提出異議。 試回答:(1)什么是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制度? (2)該考研輔導班為教學目的、沒有獲利地發行2004 考研經典講義的行為

10、是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合理使用還是侵權行為? 答:(1)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無 償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合理使用的條件包括:一般應是非商業使用;使用作品的 方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尊重作者的精神權利和其他財產權利;原則上只適用于 已經發表的作品。(2)該考研輔導班雖未獲利但不屬于會用的范圍。為學校課堂教 學或科學研究,翻譯或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 出版發行,只是屬于合理使用的范圍。本案例中,該考研輔導班不僅自行決定錄制 磁帶還向學生出售,因此屬于為合理使用,是侵權行為。 6、 A 某是位職業話劇編劇。一日他從某雜志上看到

11、B 某發表的小說天上云,產 生了將其改編為話劇劇本的沖動。 在得到 B 某授權的情況下,A 某利用業余時間將小 說天上云改編為話劇劇本云,并在劇本雜志上發表。劇本雜志刊 登云文時,沒有著作權人聲明禁止使用的啟示。不久,甲劇團上演了一部話劇 云,演出頗為轟動,但沒過多久,劇本云的作者 A 某狀告云劇的四位 主要演員,指控四位主演作為表演者,未經其授權就上演了云劇,侵犯了他的 著作權。 法律問題:(1)什么是著作權的法定許可制度? (2)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進行營業性演出是否需著作權人許可?如何使用? 答:(1)著作權的法定許可制度是指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他人 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

12、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但應向著作權人支付使用費,并尊重著 作權人的其他各項人身權和財產權利的制度。(2)法定許可使用須具備四個條件: 使用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表的作品;使用的方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需向著作權人 支付報酬;使用人不得損害著作權人精神權利和其他財產權利。本案例中使用 B 某 已經發表的小說進行營業性演出不屬于法定許可使用的范圍,需經著作權人的許可。 應當在征得著作權人的同意后,支付一定的報酬給著作權人才可使用。 7、 1992 年 5 月 5 日,甲音像公司與小說受戒的作者訂立了影視改編權、拍攝權 轉讓合同,期限 3 年。1994 年 12 月 30 日,甲音像公司與作者又續訂了合同,把

13、合 同期限又延長了 3 年,截止日期為 1998 年 3 月 15 日。1992 年 10 月,乙電影學院文 學系學生 A 某為完成課程作業,將小說受戒改編成電影劇本,并上交電影學院。 電影學院經審核,選定該劇本用于應屆學生畢業作品的拍攝。 電影學院曾就拍攝受 戒一事通過電話征求作者意見。作者表示改編權、拍攝權已轉讓給甲音像公司。 甲音像公司未表示同意電影學院拍攝此片。1993 年 4 月,電影學院出資 50 萬元,組 織該院八九級學生聯合攝制電影受戒,當年 7 月完成后期制作。該片全長 30 分 鐘,使用16 毫米膠片拍攝,片頭標明“根據 x x 同名小說改編”,片民標明“某電 影學院出品”

14、。電影學院曾于當年暑期前后在該院小劇場放映該片兩次,用于教學 觀摩,觀眾系該院教師及學生。1994 年 11 月,電影學院經有關部門批準,組團攜受 戒等片參加法國郎格魯瓦學生電影節。在電影節上,受戒一片共放映兩次, 觀眾主要為參加電影節的各國學生及教師,不排除有當地群眾。電影節組委會曾對 外公開銷售過少量門票。某音像公司得到上述情況后,即訴至法院。 法律問題:(1)學生 A 某為完成課程作業,是否有權將小說受戒改編成電影劇 本?為什么? (2)什么是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制度?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3)電影學院使用小說受戒拍攝電影及持該片參加國際電影節的行為 是否為合理使用?為什么? 答:(1)學

15、生為完成課程作業,有權將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屬于著作權合理使用 的范圍: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不屬于侵權行為。 (2)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無償使 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一般是非商業使用;使用作品的方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尊重作者的精神權利和其他財產權利;原則上只適用于已經發表的作品。( 3)甲音 像公司享有該小說的改編權和拍攝權,電影學院使用小說拍攝電影并參加國際電影 節的行為不屬于著作權的合理使用的范圍和方式,且未經過甲公司的同意,屬于侵 權行為。 &夏新手機預裝歌曲月亮之上案例:孔雀廊公司于 2005 年通過受讓方

16、式取得 了歌曲月亮之上(詞曲)的著作權,并于同年錄制了 CD 專輯鳳凰傳奇?月亮 之上。在該專輯封套上有孔雀廊公司作出聲明:本專輯內的原創歌曲之全部著作 權及其相關權利都歸佛山市順德區孔雀廊影音電器有限公司獨家永久專有,孔雀廊 影音電器有限公司是歌曲月亮之上的著作權人及錄音制作者權人。未經本公司 書面同意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翻唱。該 CD 專輯收錄的曲 目中有歌曲月亮之上。2007 年 3 月,該公司在某商場購買了兩部夏新手機,在 使用過程中發現,兩部手機中都預裝有未經其授權許可的歌曲月亮之上,遂將 手機生產商夏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手機銷售商告上法庭。 法律問題:(1)月

17、亮之上的著作權人及錄音制作者權人有哪些權利? (2) 夏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侵權?手機銷售商是否侵權?為什么 (3) 本案如何處理? (1)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 9、傳奇歌曲,作曲:李健(原與盧庚戌同組水木年華組合,以一生有你成 名);作詞:左右(劉兵-水木年華”成員盧庚戌的師哥),演唱:李健,是 2002 年的作品。2010 年春晚王菲以傳奇亮相,傳奇歌曲紅遍全國。 回答以下問題:1、歌曲傳奇是什么作品?其條件有哪些? 2、作者有哪些 權利?如何使用? 3、王菲是否可以演唱傳奇歌曲?為什么? 4、你是否可以 演唱傳奇歌曲?為什么? 5、傳奇歌曲著作權的期限是多少年? 專利法

18、案例 1、1985 年初,甲大學環境科研所環境化學研究室副主任 A,應某市環保局邀請,同 意幫助研究有關印染污水處理技術。A 一直從事微量元素與健康研究工作,當時分管 后勤工作。同年寒假,A 在甲大學實驗室內利用廢舊原料、工具及試紙,對有關廠家 提供的印染污水進行實驗和測試,完成了“印染污水處理方法及工藝”的發明創造。 此后,甲大學就該項發明創造向中國專利局申請了職務發明專利,并于 1989 年 11 月 1 日獲得專利權。而 A 認為該發明專利權歸屬有誤,于 1990 年 10 月向某市中級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該發明專利為非職務發明。 問題分析:(1)什么是職務發明? ( 2)該發明

19、的主體是個人還是單位? ( 3) A 完成的 印染污水處理方法及工藝”發明創造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如何判斷? 2、 李某經過多年研究,配制出一種抗豬瘟的液態物質,命名為 豬瘟凈”李某與某 生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物制品廠簽訂一份技術開發合同。合同規定,由制品廠提供全部資金和場所,李 某提供技術和藥物制品,共同開發 豬瘟凈”系列防止豬瘟的藥品。實驗分三批進行, 第一批實驗結果有效率為 80%,但第二批和第三批的有效率只有 10%-20%。 問:(1)發明專利的條件有哪些? (2)豬瘟凈”能否獲得發明專利? (3)豬瘟凈”能否申請為實用新型? 3、 某市郊區的花農 A 某種植鮮花多年,在勞動過

20、程中,他潛心研究液體花肥,最后 終于研制出一種高效液體花肥。這種花肥不僅能促進花的生長,而且使花株常年開 花。于是,A 某向國家專利局提出了名為“高效液體花肥”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問:(1)實用新型專利的概念與條件? (2) “高效液體花肥”能否獲得實用新型專利?為什么? 4、 錢某與孫某為一項專利產品的共有人。2000 年 7 月 9 日,孫某未經錢某同意,就 與李某就該項發明專利簽訂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此后不久,李某將該項專利許可 轉讓給周某實施,于是周某開始批量生產并在市場上銷售。 2001 年 7 月 5 日吳某從 周某處購進該專利產品,并轉手銷售。錢某在市場上發現了吳某出售的專利產

21、品, 將吳某告至法院。 回答以下問題: (1) 孫某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 2)李某能否將該項專利再許可周某實 施? (3)周某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4)吳某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要承擔什么 法律責任? 5、 甲廠委托乙研究所研制一種包裝機,研究經費由甲廠負擔,雙方末就技術成果權 的歸屬作出約定。乙按期完成研制任務,并交付甲廠使用,同時,以自己的名義就 該技術申請并取得專利。甲廠為滿足市場需要,許可丙廠使用該技術生產包裝機。 吳某從丙廠處購進該專利產品,并轉手銷售。乙發現后向甲、吳某提出交涉,甲認 為該技術屬于自己所有,并認為乙將自己出資委托其開發的技術申請專利侵犯了自 己的權利。吳某認為是

22、從丙廠處購進的產品,自己沒有侵權。從而引起訴訟。 問題:(1)專利權的歸屬?屬于甲還是乙?為什么? (2) 乙是否侵權?甲是否有權許可丙廠使用技術 ? (3) 丙廠使用該技術生產是否侵權?吳某銷售該專利產品是否侵權?為什 么? (4) 侵權者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6、 1999 年 10 月 13 日,“混凝土薄壁筒體構件”被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專利權人 為王某。2001 年,仁達廠與王某及其授權的立信建材公司簽訂獨占實施許可合同, 并規定因該專利產品在生產經營中所產生的法律問題由仁達廠獨自處理。 該實用新型專利權利要求書的內容為:一種混凝土薄壁筒體構件,它由筒管和 封閉筒管兩端管口的筒底組成

23、,其特征在于所述筒底以至少二層以上的玻璃纖維布 疊合而成,各層玻璃纖維布之間由一層硫鋁酸鹽水泥無機膠凝材料或鐵鋁酸鹽水泥 無機膠凝材料相粘接,筒底兩側板面亦分別覆蓋有一層硫鋁酸鹽水泥無機膠凝材料 或鐵鋁酸鹽水泥無機膠凝材料。同樣,所述筒管以至少二層以上的玻璃纖維布筒疊 套而成,各層玻璃纖維布筒之間由一層硫鋁酸鹽水泥無機膠凝材料或鐵鋁酸鹽水泥 無機膠凝材料相粘接,筒管內腔表面與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外柱面亦分別覆蓋有一層硫鋁酸鹽水泥無機 膠凝材料或鐵鋁酸鹽水泥無機膠凝材料。 2002 年初,仁達廠發現新益公司生產與專利相類似的產品并投入市場。仁達廠 認為新益公司的產品侵權。新益公司產品的主要技術特

24、征為:筒管由一層玻璃纖維 布夾在兩層水泥無機膠凝材料中,封閉筒管兩端的筒底亦由水泥無機膠凝材料構成, 其中沒有玻璃纖維布。與涉案專利相比,新益公司的被控侵權產品的筒管部分少一 層玻璃纖維布,筒底部分沒有玻璃纖維布。在專利申請日前,耐堿玻璃纖維布已經 在我國得以應用。 問題:(1)簡述專利保護的原則以及我國專利法對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與界定; (2) 分析案例中產品的筒底壁層結構是否是專利的必要技術特征? (3) 被控侵權產品筒管部分在水泥無機膠凝材料中夾有一層玻璃纖維布 是否屬于與專利相應技術特征的等同特征? (4) 新益公司產品是否侵權?為什么? 商標法案例 1、 1996 年某縣新開發的甲旅游

25、景區,欲對外開放,該景區中有一處景點命名為“禁 城”。而在 1996 年,故宮博物院已向國家工商局商標局申請注冊“故宮”及“紫禁 城”、“禁城”,國家工商局于 1997 年核準其注冊,并向故宮博物館頒發了商標注 冊證。自此,上述字眼作為服務商標依法屬故宮博物館所專有。 問題:(1)“故宮”及“紫禁城”、“禁城”是什么商標? (2) 甲旅游景區是否還可以便用“禁城”兩個字作為景區的名稱 ? (3) 若某獨資企業將“禁城”作為商標,是否可以在其生產的旅游產品 上使用?為什么? 2、 據 2009 年 2 月 21 日報道, 近日,中國全聚德股份有限公司將秀水市場六樓的 全聚德烤鴨店告上朝陽法院,稱

26、后者是冒牌經營,并索賠 50 萬余元。全聚德公司起 訴說,北京富蘭克餐飲公司在報紙上刊登廣告稱, 北京全聚德餐飲公司秀水店開業 在即”去年 10 月,他們再次發現,秀水全聚德店已在秀水市場六樓正式營業, 經營內 容與全聚德幾乎相同。而秀水街的外墻平面廣告、餐館門口及店內裝潢、菜單、餐 具、員工工牌等位置,均含有全聚德文字或標識。其銷售經理的名片上,更是注有 北 京全聚德秀水店”的字樣。全聚德公司將富蘭克公司、秀水市場、市場產權人等三方 告上法院稱,未經許可,富蘭克公司使用 全聚德”字樣發布招聘廣告,誤導公眾,構 成了不正當競爭;據此,全聚德公司要求富蘭克公司等三方返還爐具、停止使用全 聚德商標

27、,并賠償 50 萬余元。 問:(1)簡述注冊商標的使用范圍 (2) 全聚德公司是否有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為什么? (3) 富蘭克公司是否可以使用“金聚德”商標用在烤鵝上?為什么? 3、 1992 年 4 月,湖北省某文具廠在毛筆上,向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商標圖形為加空 心裝飾的 B 字。商標局審查認為:以加空心裝飾的 B 字作商標,盡管有所裝飾,仍 然是一個 B 字,并未構成獨具特色的圖形,缺乏顯著特征,決定對文具廠的申請予 以駁回。 問:(1)什么是商標的顯著特征?申請商標的主要條件與標準 (2)商標局能否審定文具廠的 B 字商標?為什么? 4、 2004 年 6 月 24 日,作為福建省當地服裝生產商的柒牌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將 當地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某涂料公司和福州個體戶陳某銷售者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償損 失。在服裝商柒牌公司看來,自己的商標是馳名商標,被告在油漆產品上使用這個 商標也同樣構成侵權。兩被告稱柒牌公司是生產服裝的,其注冊商標在第二十五類 服裝商品上使用,而被告生產的油漆使用的 柒牌”商標,注冊在第二類 “顏料,清 漆,漆等商品商品上使用,而另一被告則銷售了這一品牌的油漆。被告認為商標的 使用商品不同類,性質也不同,不構成侵權。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