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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河南省大方重型機器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河南大方重型機器有限公司2011-7-24目錄一、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二、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崗位職責三、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四、 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管理制度五、 定期報檢制度六、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培訓制度七、 起重機交接班制度八、 起重機安全技術管理規程九、 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十、 行車工操作要點十一、 掛鉤工安全操作規程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1、熟悉并執行起重機械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不斷完善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起重機械使用中的違章行為。2

2、、熟悉起重機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3、監督起重機作業人員認真執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4、參與編制起重機械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5、協助有關部門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6、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7、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起重機械事故隱患整改。8、參與組織起重機械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9、參與建立、管理起重機械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10、組織緊急救援演習。1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起

3、重機械作業人員崗位職責1、熟悉并執行起重機械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2、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知識培訓,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做到持證操作,定期復審。3、有高度責任心和職業道德。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專業知識水平和工作質量。5、協助起重機械日常檢查,配合維護保養人員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護。6、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7、密切注意起重機的運行情況,如發現設備、機件有異常情況或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及時排除隱患后方可繼續使用,嚴禁帶病運行。8.做好當班起重機械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9、保持起重機械清潔衛生。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

4、急救援演習制度第一條 為了有效、及時控制突發性橋式起重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救援預案。第二條 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后,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后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作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第三條 起重機在工作如發現鋼絲繩、吊鉤即將斷裂,被吊物體即將滑下,操作人員應先做應急處理如切斷起重機電源、疏散人員等,同時通知救援工作負責人。第四條 起重機械的操作實行專機專人,每臺起重機工作時,周圍應有根據起重機的特點及日??赡艹霈F的事故配備吊鉤、吊繩、棍棒、三腳架等救援物品。第

5、五條 制作警告牌,“危險,請勿靠近”、“事故正在處理中”等,制作臨時欄桿,一旦發生事故,在通知車間負責人的同時,懸掛警告牌,疏散現場人員。第六條 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應急事故處理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第七條 定期對起重機的保養和檢修,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隱患的發生。第八條 本救援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管理制度1、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的接收、登記、管理、借閱等參照本單位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執行。2、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種類 a. 起重機械隨機出廠文件(包括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監督檢驗證明、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使用和維護保養說明書、裝箱單、電氣原理接

6、線圖、起重機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壞目錄); b. 安全保護裝置的型式試驗合格證明;c.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起重機械驗收報告、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d . 日常使用狀況記錄;e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f 運行故障及事故記錄; g. 使用登記證明。定期報檢制度1、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2、起重機械停用一年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設備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后也應該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3、起重機械經較長時間停用,不超過一年時間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7、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4、申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起重機械管理檔案保存。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起重機械,必須經檢驗檢測機構按照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監督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首次啟用或停用一年后重新啟用的;(2)經大修、改造后的;(3)發生事故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4)自然災害后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5)轉場安裝和移位安裝的;(6)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培訓制度加強對起重機械的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操作技能

8、、了解預防起重機械事故知識,提高安全意識,持證上崗。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參照本單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制度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1、特種設備安全思想教育。主要是通過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提高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政策水平,充分認識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的重要意義,在特種設備的使用中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利用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給社會、給企業、給家庭造成的損失,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2、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技術知識教育:一般安全生產、使用技術知識培訓教育。這是所有工人包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都必

9、須具備的基本安全生產、使用技術知識,主要包括:a.危險設備和區域及其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b.有關電器設備的基本安全知識;c.生產、使用現場消防制度和規定;d.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e.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以及傷亡事故報告辦法;f.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和自救技術措施、辦法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專業技術知識培訓教育。包括特種設備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專業安全使用技術操作規程知識教育,以及在特種設備使用中經常出現或可能發生的事故方面的技能知識教育。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技能培訓教育。包括作業技能、熟練掌握作業安全裝置設施的技能,以及在應急情況下進行妥善處理的技能。3事故案例教育。通過實際事故案

10、例分析和介紹,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現實后果,對認識事故的發生規律、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反復發生起著較大的作用。起重機交接班制度1、起重機工作完畢,交班駕駛員應做到 a.將吊鉤上升到接近上限位置,停在規定地點,小車停在操縱室一邊,各遙控器撥到零位,斷開閘刀開關。b. 交班前應有15-20分鐘的清掃和檢查時間,檢查設備的機械和電氣部分是否完好,同時做好衛生清潔工作。c. 詳細記錄當班工作情況、設備運行情況及設備存在的問題或立即排除故障等。2、接班駕駛員應做到 a.認真聽取上一班司機的記述工作情況和查閱交接班日報記錄。b.檢查起重機操作系統是否靈活可靠和制動器的制動性能是否良好c

11、.固定鋼絲繩是否牢靠,卷筒鋼絲繩排列是否正確。d.使用前進行空載運行檢查,特別是限位開關,緊急開關,行程開關等是否可靠安全,如有發現問題必須修復后方可使用。e.上述檢查中,雙方認為正常無誤后,與交接班人員共同在工作記錄上簽字,交班人員方可離開。起重機安全技術管理規程1、每臺起重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確認的持有司機操作證的專職司機操作。2、起重機的側面或其他明顯的部位必須掛有從地面上可看清的起重量標牌。3、禁止在起重機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吊具處在下極限位置起升重物時,卷筒上除固定用的鋼絲繩外,還應有兩圈以上的安全圈。5、禁止從起重機上往地面上扔任何物品。6、工具及備用等必須存放在專用箱

12、中,禁止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拆換的舊部件應及時送回地面7、到起重機上進行檢查或修理時,起重機必須斷電,并在電源開關處掛上“不準送電”的字樣。多機共用同一電源時,應掛在該起重機的保護配電箱的電源開關上,并應在被修理的起重機兩側設上擋器、標志牌和信號燈,必要時設專人守護和指揮,以防臨機碰撞。8、必須帶點修理時,應該帶上絕緣手套和穿上絕緣靴,必須使用絕緣手柄的工具。9、修理用的照明燈電壓應在36v以下。10、有可能產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11、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12、起重機室應備有滅火器。13、每年至少有一次對起重機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檢查工作。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1、起重機械作業

13、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證書,方可獨立上崗操作。2、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起重機安全及時規程。3、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了解所用起重機的構造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作系統、掌握其安全裝置的功用和正確的操作方法。4、如有人違反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吊運。5、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熟記指揮工的指揮信號(手勢、哨音、旗語)并應與指揮工密切配合6、必須出在垂直位置起升重物時,禁止斜拉斜吊。7、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凍在他物上的重物。禁止用吊具拖拉車輛。8、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上、小車上、起重機軌道上。9、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

14、重物懸在空中。10、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面(200-300mm)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11、起吊物件必須捆綁平穩牢固,棱角快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件翻身時要掌握重心,應注意人員動向。12、捆縛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13、吊運的重物應在安全通道上運行,在沒有障礙的線路上運行時,吊具或重物的底面必須起升到離開工作面2米以上。14、在運行線路上需要越過障礙物時,吊具和重物的底面應起升到比障礙物高半米以上.15、禁止吊運重物從頭頂上越過,禁止任何人到重物下邊工作。16、禁止利用起重機吊具運送或起升人員。17、起重機上的制

15、動器如果是令或者沒有調好,禁止工作。18、禁止開車碰撞或推動不明情況的臨車。19、在正常情況下,不應依靠各限位開關作為停車用。20、在下列情況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發出警告信號 a.起重機啟動送電時 b.在同一層或另一層靠近其他起重機時 c.在起升或下降載荷時,或大車小車運行時 d.載荷在調運工程中接近地面人員時 e吊運安全通道上有人工作或走動時 f載荷在距地面不高的位置移動時 g當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時21、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必須集中精神,不準與同室其他人閑談,不準喝酒、吸煙、和吃東西。22、作業前先空車開動各機構,判斷運轉是否正常。23、必須聽從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指揮工沒有離開危險區域(

16、如指揮工站在重物上或在地面設備與重物之間的狹窄地區)之前不準開車。24、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只聽從指定的指揮工發出的信號。任何人發出的停止信號都得立即停車。25、由于受環境或其他因素的影響,指揮工發出的信號與司機意見不同時,應發出詢問信號,確認指揮信號與指揮意圖一致后在操作。26、對捆綁方法不當或吊運中有可能發生危險時,司機應拒絕吊運,并提出改進意見。27、指揮工雖發出指揮信號,但不注視重物時,不應吊運。28、有主、副兩套吊具的起重機,應把不工作的吊具升至上限位置,且不準掛其他它輔助吊具。29、必須在重物離開工作面已上時,才允許開動大車和小車。30、起重機的遙控器應逐級開動,禁止將遙控器手柄從順轉

17、位置直接反轉作為停車用。只有在防止事故發生時方可使用。31、起重機大車小車應緩慢靠近終點,盡量避免碰撞擋駕。應防止與另一臺起重機碰撞,只有在了解周圍條件的情況下才允許用空負荷的起重機來緩慢的推動另一臺起重機。32、在操作過程中,如果聽到有不正常的聲音時,應立即停車斷電進行檢查,吊重物時應穩妥放下。33、正在工作的起重機,遇有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下降時,應盡快將各控制器轉會零位,切斷操縱室的總開關,并通知指揮工。如停電重物掉在半空中時,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和指揮工不準離開崗位,要警戒任何人通過危險區。34、起升機構制動器在工作中突然失靈時,要沉著冷靜,必要時將控制器轉在低速檔上做慢速反復升降動作,

18、同時開動大車或小車,選擇安全地區,放下重物。35、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十不吊”; (1) 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 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 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吊掛重物直接加工時不吊 (5)歪拉斜掛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動物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 帶有棱角快口物件不吊 (9)埋地物品不吊 (10) 違章指揮不吊36、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以下手續:(1)使用單位(或所有者)發生變更,新的使用單位(或新的所有者)應當在變更后30日內向當地登記部門辦理新的登記手續,同時變更注冊登記標志;(2)起重機械停用一

19、年以上的,使用單位應當在停用后的30日內告知原登記部門;(3)報廢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應當在報廢后的30日內到原登記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標志注銷。行車工操作要點1、行車工需經訓練考試,并持操作證方能獨自上崗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合格者,不得獨立操作。2、開車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3、必須聽從掛鉤人員指揮,但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4、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運行中,地面上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鳴鈴警告,嚴禁吊件在人頭上經過,吊運物件不得離地過高。5、檢修行車時,行車應

20、停靠在安全地點,把各遙控器撥到零位,斷開閘開關,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標志。6、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7、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時必須將開關手柄放到零位,起吊件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準離開。8、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的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9、夜間工作必須有充足的照明。10、行車工必須在得到指揮信號后,方能進行操作,行車啟動時應先鳴鈴。12、操作控制手柄時,應先從零位轉到第一檔,然后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零位。13、當接近高度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替換制動,限位代替停車,緊急開關代替普通

21、開關。14、工作完畢,行車應停在規定位置,升起吊鉤小車開到軌道兩端,并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斷電源。司索工安全操作規程1、必須熟悉起吊工器具性能和各種吊具,索具的最大負荷、報廢標準,(見附錄2、常用起重鋼絲繩、鏈條使用標準)熟練掌握指揮信號,并遵守行車工的“十不吊”。2、起吊工具要經常檢查,確保完好可靠,并妥善保管。不準隨地亂丟,不準超負荷使用。3、起吊物件的指揮手勢要清楚,信號要明確,不準戴手套指揮。起吊大型重噸位件時,必須先試吊,離地不高于0.5米,經檢查,確認妥協后方可起吊運行。4、起吊件必須捆縛平穩牢靠,棱角快口部位應設襯墊,吊位應正確。起吊間翻身時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圍人員動向。5、用兩

22、臺行車同時起吊物件時,應按行車額定載重量合理分配,統一指揮步調一致。6、不準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7、捆縛吊物選擇繩索夾角要適當,不得大于120。遇到特殊起吊件時應用專用工具。8、多人吊運重物,應有專人指揮,不得遠距離或不引路指揮吊物運行。9、吊運物件應按規定地點妥善堆放,不準將重物堆放在動力輸送管線上面或安全通道上。10、行車指揮統一手勢:(1) 手心向上表示吊鉤向上(2) 手心向下表示吊鉤向下(3) 手心向前表示大車向前(4) 手心向后表示大車向后(5) 手心向左表示小車向左(6) 手心向右表示小車向右(7) 小指向上表示吊鉤小起(8) 小指向下表示吊鉤小落(9) 兩手交叉表示停止

23、(10) 起吊手勢應有哨音信號配合起重機維修、保養管理1、日常保養: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規定油面高度應及時加油;檢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檢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2、小修(工作1000小時以后進行)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拆檢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后涂抹潤滑脂;檢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

24、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3、中修(工作4000小時以后進行)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修復或更改制動瓦;更換鋼絲繩,滑輪等;檢查回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除銹、油漆。4、大修(工作8000小時以后進行)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編制:馮明杰 審核:薛鳳燕 批準:47 大方公司 為客戶 為員工 為社會 各位尊敬的讀友,謝謝大家觀看本文,如有需要請下載編輯使用,謝謝大家,本人將繼續為大家分享跟多的文檔資料,謝

25、謝! 以下為附加文檔,如果不需要請下載后編輯刪除要害場所管理制度1、各要場所門口必須掛“要害場所、閑人免進”的警示牌。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因工作需要而進入者,必須持有證件或有本單位派人帶領,方可上崗。2、要害場所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本崗位的上崗證,方可上崗工作。3、要害場所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時刻注意安全,防止各種災害事故發生,努力搞好本職工作。4、要害場所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同時要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應知應會的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能力,并熱愛本職工作,工作時不能干無關的事。5、要害場所應配備良好的防范設施及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經常檢查其可靠性能,

26、當防范設施和消防器材失去應具備的性能時,必須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6機電隊應加強對管轄范圍內要害場所的管理,做好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查崗檢查工作,嚴格考核工作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崗位工交接班制度一、各崗位職工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二、交接班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點:1、設備運行情況;2、設備運行時存在的問題及注意事項;3、崗位有無事故隱患;4、工具、備品、備件是否齊全;5、崗位衛生情況;6、各種記錄是否規范,內容是否齊全。三、在規定的接班司機缺勤時,交班司機不得擅自離崗,必須得到機電值班的同意后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四、交接雙方應按照巡回檢查路線對主要部位進行交接檢查;各部件是否正常,運

27、轉有無異狀、異響,各包機部位是否清潔。五、交班司機如發現接班司機有醉酒或精神不正?,F象時,應拒絕交班并向領導匯報請示。六、接班司機認為交班司機未按規定要求交代清楚必要的情況和設備有不能接班的情況時,有權拒絕交接班,并向隊值班領導匯報。七、確認能夠正常交接班后,雙方共同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并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交班司機方能離開崗位,并向隊值班領導匯報。八、交班過程中若發生事故,交班人員應與接班人員共同處理,如果所需處理時間過長,必須請示隊值班領導,取得值班人員的同意后,交班人員方可與接班人員進行交接班。皮帶機安全保護試驗制度1、司機交接班時,應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并作好詳細記錄。2、我井膠帶輸送

28、機現使用的安全保護裝置為pzbj-型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皮帶機綜保監控儀。3、試驗時應檢查下列傳感器是否靈敏可靠:防打滑傳感器延時515秒;堆煤傳感器13秒;跑偏傳感器2040秒;煙霧傳感器;超溫自動灑水裝置;撕裂傳感器;開停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整定誤差值小于5;松弛傳感器。4、當班司機在每次運輸任務完成后,應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5、運轉組維修工每天檢查設備完好狀況時,應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6、試驗項目中任意一項不合格,不得開動膠帶輸送機。皮帶機維修管理制度1、大傾角皮帶的維修工作由運轉維修組負責。2、堅持巡回檢查制度,按時檢查,發現有異響或不轉托輥及時更換,將換下來的托輥及時修好,準備

29、再用。3、分段或整機拆檢更換托輥,根據使用經驗,確定出檢修周期。4、經常清除托輥間夾雜的煤及雜物,使托輥保持轉動靈活。5、對于缺油的托輥及時注油,以延長托輥的使用壽命。6、對膠帶邊部損壞、中部撕裂和脫膠部位及時修補。7、對于膠帶接頭嚴重變形、破裂,金屬卡子變形、損壞,要及時重新接頭、整形或更換金屬卡子。8、定期檢修托輥,檢修時密封圈內必須加適量的潤滑脂,轉動不靈活或損壞的托輥應立即更換。9、每天檢查膠帶接頭,發現局部損壞要及時修理或更換接頭。 停送電制度 為了保證安全供電,防止事故發生,電氣設備在進行檢修、搬遷等作業時,必須遵守停電、驗電、放電、裝設接地線、設置柵欄和懸掛警標等規定程序,嚴禁帶

30、電作業。電氣設備在進行各項需停電作業的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專人制,中間不得換人、嚴禁約時送電。1、停電:停電時,必須把有關線路的電源開關全部斷開,與之有關的變壓器,必須斷開高、低壓兩側開關,斷開的隔離開關的操作機構必須加閉鎖。井下高壓隔離插頭脫離電源,操作手把上均應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當部分設備停電時,工作人員正常活動范圍與帶電設備之間應設置臨時柵欄,安全距離不小于0.35米,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2、驗電:停電后,必須用合格的相應電壓等級驗電器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的設備上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驗電時,絕緣棒的驗電部分應逐漸接近設備,聽其有無放電聲,確定

31、是否確無電壓,驗電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在有專人監護的情況下對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3、放電、裝接地線:經驗電證明設備確無電壓后,立即將檢修設備接地并三相短路,使剩余電荷放盡。接地線用有接地和短路導線組成的成套接地線,裝接地線時,應先接接地端,接地線應連接可靠,拆除接地線的程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的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禁止將身體其它部位碰觸到接地線。4、送電:當設備檢修完畢恢復送電時,必須由原來執行停電并懸掛標示牌的操作人員親自取下此牌,然后方可合閘送電。變電所事故處理規定一、變電所發生事故時,當值班人員要迅速地向機電值班領導匯報,值班領導再按事故匯報程序逐級匯報。同時,作好下列檢查:1、掉

32、閘的開關名稱編號,掉閘的時間及事故象征;2、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動作情況;3、電壓、電流、潮流變化情況;4、設備運行異狀。二、線路掉閘,允許強送一次,強送不成,不再試送。三、變壓器掉閘,值班員應立即投運備用變壓器,并立即匯報機電值班領導,若查明系過負荷、外部短路或二次回路故障造成事故,可立即強送一次。四、發生接地事故,必須立即匯報機電值班領導,并按領導命令進行選盤,保證一小時內查出故障回路,予以解除。地面變電所巡回檢查制度1、值班人員對運行和備用(包括附屬設備與周圍環境)設備,按運行規程的規定和巡回檢查路線進行定時巡回檢查。2、遇有下列情況應增加巡視次數:(1)過負荷或負荷有顯著增加時;(2)新

33、裝、長期停運或檢修后的設備投入運行時;(3)設備缺陷有發展、運行中有可疑現象時;(4)根據領導指示增加的巡視等。3、巡視中遇有嚴重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應按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并同時向領導匯報。井下配電所巡回檢查檢修制度1、值班人員對運行和備用(包括附屬設備與周圍環境)設備,按運行規程的規定和巡回檢查路線進行定時巡回檢查。2、每班檢查下列情況不得少于兩次:(1)高爆開關油位、變壓器油位;(2)低爆開關聲響及配出電纜溫度情況;(3)低爆開關符合銘牌對照;(4)檢漏繼電器指示;(5)變壓器運行聲響及溫升;(6)高低壓開關停送電手柄指示;(7)各種停送電牌的數量。3、遇有下列情況應增加巡視次數

34、:(1)過負荷或負荷有顯著增加時;(2)新裝、長期停運或檢修后的設備投入運行時;(3)設備缺陷有發展、運行中有可疑現象時;(4)根據領導指示增加的巡視等。3、巡視中遇有嚴重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應按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并同時向領導匯報。4、每月對硐室內所有設備進行一次檢修。5、各高爆、變壓器、低爆、檢漏器的接地檢查,設備性能檢查和完好狀況由維修電工負責。檢查中存在的問題硬及時匯報處理。6、每年一次的預防性試驗及開關過流、無壓釋放校對由分管副區長及主管技術員負責。井下供電系統電氣試驗制度1、所有井下電氣設備,都應按規程規范要求進行電氣試驗,合格后,方可入井。2、井下安裝的饋電開關,按技術規

35、范計算整定值,定期整定,定期試驗。3、井下供電應經設計計算并審批后,方可實施。4、檢漏應實行每日就地、每月遠距離試驗制度。5、接地系統每季度測試一次。6、高壓開關(板)、變壓器每年取油樣化驗一次。7、變壓器每年對絕緣直流電阻測試一次。8、入井電纜必須經過下列試驗以后,方可投入使用:(1)阻燃性試驗;(2)進水耐壓試驗;(3)外觀檢查有無破損情況。9、大型電機必須每年對絕緣直流電阻測試一次。地面變電所檢查維修責任制1、值班人員對運行和備用設備(包括附屬設備與周圍環境)按運行規程的規定和巡回檢查圖路線進行定時巡視檢查。2、遇到下列情況值班員應增加巡視次數:(1)過負荷或負荷由顯著增加時;(2)新裝

36、、長期停運或檢修后的設備投入運行時;(3)設備缺陷有發展、運行中有可疑現象時;(4)遇有大風、雷雨、濃霧、冰凍、大雪等氣候變化時;(5)根據領導指示增加的巡視等。3、巡視后將發現的缺陷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重大缺陷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4、分管副區長、主管技術員每周應進行一次監督性巡視。5、巡視中遇有嚴重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應按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并同時向領導匯報。6、由維修電工負責電氣設備的過流保護、接地保護和漏電保護的檢查、實驗和整定,保持三大保護完整、靈敏可靠,由問題及時處理。7、值班員應對運行中的電容器每隔兩小時檢查一次,并將檢查情況填入記錄本。8、值班員巡檢時若發現電容器外殼變

37、形、漏滲、膨脹,應立即退出運行。設備缺陷管理制度1、在額定條件下運行或備用的設備發生了影響安全的異常現象達不到一類設備的叫設備的缺陷。2、發現設備重大缺陷,當班值班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當班不能消除的缺陷應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匯報,上級領導應指導專人及時消除,并由值班人員監督執行。3、發現設備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維修計劃進行處理。5、值班人員在運行中應加強設備缺陷的監視,交接班時應詳細進行交代。6、變電所所長應經常檢查設備缺陷記錄,了解設備缺陷內容和處理情況,對未消除的缺陷應既安排處理。7、消除重大設備缺陷有困難時,應及時同當地電業部門聯系,請求支援,以免造成中大損失。 壓風機檢查維護

38、制度1、定期檢查(1)班檢由當班司機按巡回檢查路線的內容及要求進行,主要用手摸、目視、耳聽等方法,發現問題或事故隱患,應立即匯報隊分管領導處理。(2)月檢由機電維修工進行,主要檢查檢修效果及配件質量,必要時進行調整或更換個別機件;發現重大損壞時,須立即匯報隊分管領導,并停機及時處理。2、每周定期檢修(1)檢查油的泄露情況,若有泄露應及時修理。(2)清潔機組內外部衛生,檢查油氣分離器濾芯阻力。(3)檢查所有管路,軟管和管接頭,有無泄露或明顯損壞。3、每季度定期檢修(1)運行500小時后清除表面灰塵,檢查冷卻器是良好、對輪銷松緊是否符要求。(2)運行500小時后檢查并用相應工具吹掃空氣濾芯器,檢查

39、電氣各部件是否完好。4、每年定期檢修(1)1000小時檢查一次溫度計、傳感器、電氣系統,二位三通電磁閥、二位兩通斷油電磁閥的先導閥閥芯,檢查其密封是否良好,內孔是否暢通,閥芯是否靈活。(7)每月至少讓二位三通電磁閥、二位兩通斷油電磁閥受電轉換一次,防止閥芯生銹。(5)初次使用空壓機時,運行2000小時應立即更換一次壓縮機油,以后每運行3000小時須更換一次與標準相符的壓縮機油。3、日常保養維修(1)啟動前及運行期間檢查油位。(2)每班檢查壓縮機油與顯示溫度是否一至。(3)每班檢查曲軸箱、注油器、電動機及滑動軸承油量一次。(4)每班檢查一次汽缸的吸排氣閥,必要時縮短檢查周期,對安全閥的動作每周檢

40、查一次。 礦燈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制度1、為了保證礦燈及其充電架的安全運行,運轉副隊長應認真擬定礦燈及其充電架的檢修計劃和檢修內容,并組織實施。2、礦燈、充電架除崗位上的日常檢修外,應組織定期檢修。(1)周檢:由礦燈房班長組織自行進行。主要檢修內容如下:對全部礦燈進行外表檢查、處理;檢查礦燈亮度;檢查充電架接地裝置;檢查和更換不亮的指示燈和無指示的儀表、指示器。(2)月檢:由礦燈房班長組織,運轉隊派電工配合。主要檢修內容如下:處理充電設備的隱患;清掃檢查整流器,整定過流保護;對充電架進行絕緣搖測;抽查礦燈的完好狀況;用標準儀表測試校對充電電路上的儀表。(3)年檢:由運轉副隊長組織。主要檢修內容

41、如下:對需要大修的充電架進行大修;整流器大修;試驗充電架接地電阻。3、定期檢修質量必須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經檢修的礦燈,除進行絕緣電阻、充電電壓等測試外,還要在礦燈房內進行不少于11小時的放電試驗,符合標準后方可發放。礦燈延時延點和紅滅燈管理制度一、礦燈工應按規定時間用燈牌到固定窗口領燈和交燈。防止領燈早、交燈晚,造成過放電。在使用礦燈不應過放電,禁止礦燈連班使用,必要時應及時換燈。二、用燈者升井后應及時將礦燈交回燈房,最遲不得超過交班后2小時,超過2小時礦燈仍未交回燈房,燈房值班人員應匯報井區調度并查明原因。凡無故不交燈者,按燈房的規定處理。三、上井后必須立即將燈交回燈房,如因工作需要連班時,

42、必須換燈,礦燈房作好記錄。四、礦燈不得互換或借用。五、交回的礦燈應保持完整無缺,沒有損傷。六、領燈時要檢查礦燈是否完好,如發現有缺陷,可要求燈房修理或更換。七、領燈后要愛護礦燈,不得敲打亂摔,不準私自打開燈的上蓋和燈頭,尤其禁止在井下打開或修理礦燈,以免引起井下瓦斯及煤塵爆炸。八、使用人員發現自己的燈為紅燈或滅燈時,應交給燈房人員檢查處理。九、使用中如發生故障,交燈時應主動向燈房人員說明。十、紅燈或滅燈不允許上架充電,并應及時修理。十一、紅燈不發,嚴禁紅燈上架充電,必須填寫紅燈記錄,并進行維修處理后方可上架充電。礦燈領用、發放、考勤制度1、對長期從事井下工作的職工、實行專人專燈和燈、牌交換制。

43、2、用燈人要對自己使用的礦燈負責,憑燈牌領取礦燈,燈牌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轉借;燈牌丟失,應按規定申請補發,在補發之前,井區調度憑丟失人所在隊隊長的證明開給有效期為三天的燈條,以便丟失人領用礦燈。3、不常下井人員可以不設專用燈和燈牌,下井用燈時由井區調度開給一天有效期的燈條發給備用礦燈。4、用燈者升井后,應及時將礦燈交回燈房,最遲不得超過交班后2小時,凡無故不交燈者,值班員應及時匯報調度室,追究未按時交回礦燈者的責任和未交燈的原因,按礦燈損壞賠償制度中的有關規定處理。5、在用燈者交接班前一小時,燈房值班人員應做好礦燈的收發準備工作。6、發礦燈時要認真執行以下規定:(1) 礦燈亮度不夠不發;(

44、2)充電電壓不足不發;(3)礦燈失爆不發;(4)安全裝置不全不發; (5)無牌無條不發;(6)燈牌、燈號不符不發;(7)非生產用燈不發。(8) 認真檢查架號燈號,無錯發誤發。7、交回的礦燈值班人員應詳細檢查,是否有損壞、缺件、 不亮等情況。發現礦燈損壞,燈房人員有權扣發燈牌,并追究用燈人的責任。對有問題的礦燈要及時修復,不得帶“病”上架,礦燈上架前,應進行清洗擦拭,保持燈、架清潔。8、嚴格礦燈考勤制度。認真填寫礦燈考勤記錄,凡在本燈房在籍的常用燈、備用燈 都應進行考勤登記。小班人員負責本班所發的礦燈考勤登記,每月由班長將所有礦燈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逐月累計,作為礦燈運行情況分析資料。礦燈損壞賠

45、償制度1、所有用燈人員應愛惜礦燈。2、損壞礦燈者一般按損壞件的價值進行賠償。燈房值班人員收回礦燈時如發現礦燈損壞、缺件情況應當場向交燈人聲明,并記下燈號、交燈人姓名、單位及礦燈損壞情況,扣下燈牌。3、礦燈丟失時,正常情況一般按礦燈原價進行賠償。4、個人隱藏或轉賣礦燈假報丟失者,查清后按礦燈原價十倍予以罰款。5、丟失的礦燈不得以其他礦燈頂替。6、凡偷竊礦燈他人或燈房礦燈者,移交公安部門處理。7、凡無牌無條發出的礦燈,如發出后兩天不交回燈房,發燈人又找不到領燈人,由發燈人賠償,并處以原價兩倍罰款。8、不下井人員不得借故從燈房借燈。礦燈定期檢查維修和更新制度一、檢查維修1、該礦燈為免維護礦燈,無須拆

46、卸外殼進行修理,但仍然應該按照規定定期對礦燈進行檢查,以確定礦燈是否還能使用。2、檢查維修周期:(1)運轉維修班應每周對所有礦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2)運轉副隊長及分管技術員應每月對礦燈進行一次抽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3、檢查維修內容(1)礦燈主光源及輔助光源是否都能發光且亮度足夠;(2)燈泡是否忽明忽暗或是否有主光源與輔助光源交替發光現象;(3)檢查礦燈是否具有足夠的點燈時間;(4)檢查礦燈隔爆外殼是否損壞。4、檢查中發現失爆的礦燈嚴禁繼續使用,不允許自行維修,如需維修,應上報聯系廠家協助。5、檢查應作好記錄,以作為礦燈安全使用的原始依據。二、更新制度1、新領應作好記錄

47、,標明領用日期,以便根據礦燈的使用壽命制定礦燈更新計劃,按照規定的時間更新礦燈。2、使用過程中應對每盞燈的使用情況作好記錄和統計,嚴格按照規定對該更換的礦燈進行更新。礦燈維修管理制度為保證礦燈能夠安全合理地使用,特制定維修管理制度如下:1、現我井使用的礦燈為免維護礦燈,嚴禁打開或更換零配件。2、確需打開或更換零配件時,必須由專門維修人員或在廠家的指導下進行。3、礦燈工每班收回礦燈后,應對每盞礦燈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礦燈無損壞后方可進行充電。4、運轉維修班應每周對所有礦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5、運轉副隊長及分管技術員應每月對礦燈進行一次抽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6、發現下列情況時

48、,應及時按照礦燈說明書上的處理方法進行維修:(1)燈光發暗;(2)燈泡忽明忽暗;(3)主光源與輔助光源交替發光; (4)點燈時間不夠;(5)主燈泡不亮,輔光源亮;(6)打開燈頭開關,主、輔光源都不亮。7、礦燈更換燈泡和其它零件時,必須在地面進行。水泵檢查維修責任制度1、檢查(1)班檢:由當班司機按巡回檢查路線的內容及要求進行,主要用手摸、目視、耳聽等方法,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隊值班領導。(2)日檢:由機電維修工進行,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作好記錄,檢修質量按照煤礦檢修質量標準執行。2、定期重點維修(1)每半年對軸承對軸承箱內的潤滑油清洗更換一次。(2)每半年校對調整一次對輪間隙。(3)每半年對水

49、泵及起動裝置解體檢查維修一次。(4)每年對水倉、吸水井徹底清理一次。3、定期試驗(1)每年校驗一次壓力表和真空表。(2)每年測定一次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3)每年對電氣設備作一次電氣試驗和繼電器保護整定工作。(4)每年測定一次水泵的技術性能。4、定期檢修(1)檢修周期間隔運轉臺時700140021002800350042004900秩序檢修小修小修小修中修小修小修大修(2)檢修質量按照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中的有關條款執行。(3)由于故障而進行檢修,按實際情況進行,但不得打亂所規定的檢修周期。(4)凡在雨季前,全套水泵設備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主通風機檢查維修制度一、定期檢查與維修保養1

50、、班檢(巡回檢查)(1)由當班司機每小時按照巡回檢查路線的內容及要求,對設備、線路、周圍環境進行一次巡回檢查。(2)巡檢中主要用手摸、耳聽、目視等方法。(3)巡檢重點:溫度、聲響、振動、電流值、電壓值、負壓計、機械連接、潤滑情況、反風系統的閘門及其它異常情況等,每次檢查都必須作好記錄。2、月檢(1)預防性檢查必須不間斷地進行,每月由分管副隊長協同機電維修工共同檢查一次備用扇風機。(2)對備用扇風機,每月輪換一次運行。(3)月檢的主要內容葉輪與機殼的間隙,葉輪有無裂紋和變形,螺栓的緊固情況以及有無銹蝕等;主軸、傳動軸的銹蝕、鍵的緊固;軸承間隙及磨損情況,軸承溫度及油量情況;試驗檢查溫度計的可靠性

51、;聯軸節的水平度、傾斜度、端面間隙和螺栓、墊圈的緊固;皮帶的松緊程度,溝槽的磨損情況;管路、線路及附屬設備;機殼和閘門、絞車、鋼絲繩等;反風裝置的閘門、絞車、鋼絲繩等;檢查接地系統是否完好。(4)月檢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修復,對于處理的問題、檢修的內容要及時填寫記錄。(5)檢修質量要按照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執行。定期倒換風機檢查維修制度 為保證全井正常通風,機電隊應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每月倒換一次主扇風機,將原運行風機進行詳細檢查和維修后,作為備用風機。1、倒換風機每月一次,由運轉副隊長組織,主管技術員負責供電工作。2、除具有危及礦井安全的原因外,不得以別的任何借口推遲倒換風機檢修的工作。3、倒換風機必須編制嚴謹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4、倒換風機前,必須上報值班領導、調度室、技術部門及通風部門,得到許可后方可進行操作。5、施工前,供電組首先檢查備用風機的供電系統及電氣部分,確保正常供電。6、倒換風機前,運轉維修班必須先對備用風機及其它附屬設備、附件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備用風機能夠正常啟動后,方可進行倒換工作。7、原備用風機啟動后經觀察能夠正常運行后,及時匯報調度室。8、開動原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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