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傳染病防治法_哈醫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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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 Law o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fectious Diseases 哈爾濱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哈爾濱醫科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一、傳染病防治法概述傳染病防治法概述 n傳染病的概念:傳染病的概念: 傳染病是由病源性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和傳染病是由病源性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和 原蟲等引起的一類疾病,它可以在人間、動物原蟲等引起的一類疾病,它可以在人間、動物 間或人與動物間傳播。間或人與動物間傳播。 我國傳染病的發生情況我國傳染病的發生情況 n曾經控制的很好,卷土重來的曾經控制的很好,卷土重來的 n一直未被控制的一直未被控制的 n新

2、發生的新發生的 (一)傳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一)傳染病防治法的概念 傳染病防治法是調整預防、控制和消除傳傳染病防治法是調整預防、控制和消除傳 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 活動中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活動中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二)傳染病防治法制建設過程(二)傳染病防治法制建設過程 n19501950年:年:關于發動秋季種痘的指示關于發動秋季種痘的指示 n19551955年:傳染病管理辦法年:傳染病管理辦法 n19781978年修訂為急性傳染病管理條例年修訂為急性傳染病管理條例 傳染病防治法制建設過程傳染病防治法

3、制建設過程 n19891989年年2 2月月2121日: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n19911991年年1212月月6 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 施辦法施辦法 n20042004年月年月2828日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進行修訂,進行修訂,20042004年年1212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n20062006年年5 5月月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 (三)傳染病防治法的適用范圍(三)傳染病防治法的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

4、一切單位和 個人均適用。個人均適用。 二、傳染病防治法總則的有關規定二、傳染病防治法總則的有關規定 (一)立法目的(一)立法目的 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 保障公眾健康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和公共衛生 (二)傳染病防治方針(二)傳染病防治方針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 依靠科學、依靠群眾。依靠科學、依靠群眾。 (三)法定管理傳染病(三)法定管理傳染病 n分類依據:分類依據: 嚴重程度嚴重程度 傳播的速度、方式傳播的速度、方式 進行監測、管理采取的措施進行監測、管理采取的措施 n分為甲類、乙類、丙類傳染病分為甲類、乙

5、類、丙類傳染病 甲類傳染病的病種:甲類傳染病的病種:包括鼠疫、霍亂包括鼠疫、霍亂 乙類傳染病的病種乙類傳染病的病種 n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 灰質炎、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麻疹、流行性 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炭 疽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 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 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兒破傷風、

6、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 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2525種)種) 丙類傳染病的病種丙類傳染病的病種 n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 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 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 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 的感染性腹瀉病。的感染性腹瀉病。 (10種) 增減病種的權限增減病種的權限 n增加或減少甲類傳染病病種:增加或減少甲類傳染病病種: 國務

7、院國務院 n增加或減少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增加或減少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n按照乙類或丙類傳染病管理的病種按照乙類或丙類傳染病管理的病種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報國務院備案報國務院備案 (四)各類機構和人員的職責(四)各類機構和人員的職責 1 1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 n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統一領導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統一領導 n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 和監督管理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 n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

8、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n國家發展現代醫學和中醫藥等傳統醫學,支持和鼓勵開國家發展現代醫學和中醫藥等傳統醫學,支持和鼓勵開 展傳染病防治的科學研究,提高傳染病防治的科學技術展傳染病防治的科學研究,提高傳染病防治的科學技術 水平水平 n支持和鼓勵開展傳染病防治的國際合作支持和鼓勵開展傳染病防治的國際合作 n補助、保健津貼、撫恤、獎勵等補助、保健津貼、撫恤、獎勵等 2 2各級衛生主管部門的職責各級衛生主管部門的職責 n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 n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 n對公眾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專門教育對公眾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專門教

9、育 3 3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職責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職責 n傳染病疫情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監測傳染病疫情報告、流行病學調查、監測 預警和預防控制預警和預防控制 n定期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定期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4 4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 n傳染病病例報告;傳染病病例報告; n醫療救治;醫療救治; n相應的預防控制工作相應的預防控制工作 ; n定期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定期對其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5 5單位和個人的職責單位和個人的職責 n鼓勵參與傳染病防治工作鼓勵參與傳染病防治工作 n單位和個人有義務接受有關傳染病的查詢、單位和個人有義務接受有關傳染病的查

10、詢、 檢驗、調查取證以及預防、控制措施檢驗、調查取證以及預防、控制措施 n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n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三、傳染病的預防三、傳染病的預防 (一)對各級人民政府的要求(一)對各級人民政府的要求 1 1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倡導文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倡導文 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2.建設和改造公共衛生設施建設和改造公共衛生設施 公共廁所、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和再利用的公共廁所、糞便無害化處理場和再利用的 配套設施、垃圾、污物的貯存運輸和無害化處配套設施、垃圾、污物的

11、貯存運輸和無害化處 理系統理系統 3 3. .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 愛國衛生活動的四大任務:愛國衛生活動的四大任務: n開展創建衛生城市、愛國衛生先進單位等活動開展創建衛生城市、愛國衛生先進單位等活動 n農村改水、改廁農村改水、改廁 n殺滅老鼠、蒼蠅等病媒昆蟲殺滅老鼠、蒼蠅等病媒昆蟲 n開展全民健康教育開展全民健康教育 4 4. .加強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艾加強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預防控制措施,防止艾 滋病的傳播滋病的傳播 5 5關心、幫助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關心、幫助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 人,使其得到及時救治人,使其得

12、到及時救治 n6.6.建立傳染病菌種、毒種庫建立傳染病菌種、毒種庫 對可能導致甲類傳染病傳播的以及國務院對可能導致甲類傳染病傳播的以及國務院 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菌種、毒種和傳染病檢測樣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菌種、毒種和傳染病檢測樣 本,確需采集、保藏、攜帶、運輸和使用的,須本,確需采集、保藏、攜帶、運輸和使用的,須 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7.7.建立傳染病預警制度建立傳染病預警制度 預警制度:預警制度:根據對傳染病疫情的監測情況,預測到某根據對傳染病疫情的監測情況,預測到某 一時期、某一地區可能會發生傳染病的暴發和流行,一時期、某一地區可能會發生

13、傳染病的暴發和流行, 因此提前向相關部門或社會發出警報,引起關注,以因此提前向相關部門或社會發出警報,引起關注,以 便及時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工作和準備工作,防止該傳便及時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工作和準備工作,防止該傳 染病的大范圍暴發或流行。染病的大范圍暴發或流行。 8.8.制定傳染病預防、控制預案制定傳染病預防、控制預案 傳染病預防、控制預案的主要內容:傳染病預防、控制預案的主要內容: n傳染病預防控制指揮部的組成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傳染病預防控制指揮部的組成和相關部門的職責; n傳染病的監測、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傳染病的監測、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 度;度; n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

14、構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在發生傳染病疫情 時的任務與職責時的任務與職責; 傳染病預防、控制預案的主要內容:傳染病預防、控制預案的主要內容: n傳染病暴發、流行情況的分級以及相應的應急工傳染病暴發、流行情況的分級以及相應的應急工 作方案;作方案; n傳染病預防、疫點疫區現場控制,應急設施、設傳染病預防、疫點疫區現場控制,應急設施、設 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以及其他物資和技術的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以及其他物資和技術的 儲備與調用。儲備與調用。 (二)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二)對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 1 1、開展傳染病的監測工作、開展傳染病的監測工作 n傳染病監測

15、規劃和方案: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 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 n監測職責:監測職責: 日常監測日常監測 對國外和新發傳染病的監測對國外和新發傳染病的監測 2 2、在傳染病預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職責:、在傳染病預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職責: (1)(1)實施預防控制規劃、計劃和方案;實施預防控制規劃、計劃和方案; (2)(2)收集、分析和報告監測信息,預測傳染病收集、分析和報告監測信息,預測傳染病 的發生、流行趨勢;的發生、流行趨勢; (3)(3)開展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開展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及其效果評價;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及其

16、效果評價; (4)(4)開展傳染病實驗室檢測、診斷、病原學開展傳染病實驗室檢測、診斷、病原學 鑒定;鑒定; (5)(5)實施免疫規劃,負責預防性生物制品的實施免疫規劃,負責預防性生物制品的 使用管理使用管理 ( (6)6)指導、培訓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指導、培訓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 員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員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 (三)其他要求(三)其他要求 1、醫療機構:、醫療機構: n防止醫源性感染和醫院感染防止醫源性感染和醫院感染 n醫院感染監測:醫院感染監測: 2 2、采供血機構、生物制品生產單位、采供血機構、生物制品生產單位 n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證血液、血嚴格

17、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保證血液、血 液制品的質量。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液制品的質量。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 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組織他人出賣血液。 3 3、農業、林業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農業、林業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 四、傳染病疫情報告、通報和公布四、傳染病疫情報告、通報和公布 (一)疫情報告人(一)疫情報告人 1 1義務疫情報告人義務疫情報告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任何單位和個人 2 2責任疫情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 n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 其執行職務的人員其執行職務的人員 n軍隊醫療機構軍隊醫療機構 n港口、機場、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

18、及國境港口、機場、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及國境 衛生檢疫機關衛生檢疫機關 n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 (二)報告時限(二)報告時限 n甲類傳染病甲類傳染病 n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 肺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肺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 流感流感 n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 n其他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其他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 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 報告程序與方式:報告程序與方式: n報告卡報告卡 n網絡直報網絡直報 (三)疫情通報(三)疫情通報 省級衛

19、生省級衛生 行政部門行政部門 縣、市級衛生縣、市級衛生 行政部門行政部門 本單位本單位 有關人員有關人員 軍隊衛生軍隊衛生 主管部門主管部門 毗鄰及相關毗鄰及相關 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 疾病預防控疾病預防控 制、醫療機構制、醫療機構 國務院其國務院其 他有關部門他有關部門 衛生部衛生部 動物防疫機構動物防疫機構 毗鄰及相關毗鄰及相關 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 縣、市級人民縣、市級人民 政府有關部門政府有關部門 省級人民政省級人民政 府有關部門府有關部門 互 通 互 通 互 通 (四)疫情公布(四)疫情公布 n定期公布定期公布: :衛生部每月公布一次衛生部每月公布一次 n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公

20、布: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公布:衛生部或授衛生部或授 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權省級衛生行政部門 五、疫情控制五、疫情控制 傳染病的控制:傳染病的控制:是指當傳染病是指當傳染病 發生、爆發、流行時,阻止傳染病發生、爆發、流行時,阻止傳染病 傳播擴散所采取的措施。傳播擴散所采取的措施。 (一)醫療衛生機構的責任(一)醫療衛生機構的責任 1 1、發現、發現甲類甲類傳染病時:傳染病時: n對病人、病原攜帶者對病人、病原攜帶者 n對疑似病人對疑似病人 n對密切接觸者對密切接觸者 2 2、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時:、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時: 3 3、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

21、病原體污染的場所、 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二)(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責任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責任 n流行病學調查,流行病學調查, n提出劃定提出劃定疫點、疫區疫點、疫區的建議,的建議, n對被污染的場所進行衛生處理,對被污染的場所進行衛生處理, n對密切接觸者對密切接觸者的處理的處理 n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對疫點、疫區進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對疫點、疫區進 行衛生處理行衛生處理 n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傳染病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實施傳染病 預防、控制措施預防、控制措施 (三)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三)各級人民政府的責任 1 1、傳染

22、病暴發、流行時,傳染病暴發、流行時,需要時,需要時,采取下列緊急措采取下列緊急措 施并予以公告:施并予以公告: n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 的活動;的活動; n停工、停業、停課;停工、停業、停課; n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 食品以及相關物品;食品以及相關物品; n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 n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2 2、隔離措施、隔離措施 n采取隔離措施的范圍:采取隔離措施的

23、范圍:兩個要素兩個要素 n采取隔離措施的主體:采取隔離措施的主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n隔離措施的報告和批準隔離措施的報告和批準 n被隔離人員的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的生活保障 n隔離措施的解除隔離措施的解除 3 3、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 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臨時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 施、設備施、設備 4.4.疫區封鎖的宣布、封鎖和解除疫區封鎖的宣布、封鎖和解除 1) 疫區的宣布:疫區的宣布: n宣布疫區的意義宣布疫區的意義 n宣布疫區的條件宣布疫區的條件 n宣布疫區的權限宣布疫區的權限 2)疫區的封鎖)疫區的封鎖 n疫區封

24、鎖的意義疫區封鎖的意義 n疫區封鎖的條件疫區封鎖的條件 n疫區封鎖的權限疫區封鎖的權限 3)疫區的解除)疫區的解除 (三)傳染病控制的其他規定(三)傳染病控制的其他規定 n進入傳染病疫點、疫區進行調查、采集樣本、技進入傳染病疫點、疫區進行調查、采集樣本、技 術分析和檢驗術分析和檢驗 對尸體的處理對尸體的處理 n患甲類傳染病、炭疽死亡的患甲類傳染病、炭疽死亡的 n患其它傳染病死亡的患其它傳染病死亡的 n為了查找病因時,對尸體解剖的規定為了查找病因時,對尸體解剖的規定 n藥品和醫療器械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生產、供應及運輸的生產、供應及運輸 n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或者可能被傳染病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或者可能

25、被傳染病 病原體污染的物品病原體污染的物品的處理的處理 n交通工具的規定交通工具的規定 六、醫療救治六、醫療救治 (一)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一)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 n加強和完善傳染病醫療救治服務網絡加強和完善傳染病醫療救治服務網絡 健全的機構、完善的設施、具備相應能力的專業人員健全的機構、完善的設施、具備相應能力的專業人員 n指定具備傳染病救治條件和能力的醫療指定具備傳染病救治條件和能力的醫療 機構承擔傳染病救治任務機構承擔傳染病救治任務 (二)醫療機構的職責(二)醫療機構的職責 n對使用的醫療器械進行消毒對使用的醫療器械進行消毒 n對一次使用的醫療器具予以銷毀對一次使用的醫療器具予以銷毀 n

26、負責傳染病人的醫學診斷工作負責傳染病人的醫學診斷工作 n醫療救護、現場救援和接診治療醫療救護、現場救援和接診治療 n書寫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書寫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n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七、七、監督管理監督管理 n衛生主管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監督管理職權衛生主管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監督管理職權 n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 相關物品相關物品的控制的控制 n進入被檢查單位和傳染病疫情發生現場調查取證進入被檢查單位和傳染病疫情發生現場調查取證 n設立衛生監督員設立衛生監督員 八、保障措施八

27、、保障措施 n經費的保障經費的保障 n對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及貧困人群的保障對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及貧困人群的保障 n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n對有關人員的衛生防護措施、醫療保健措施對有關人員的衛生防護措施、醫療保健措施 n開展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健康教育的公益宣開展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健康教育的公益宣 傳傳 九、法律責任九、法律責任 (一)(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法律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法律責任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法律責任(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法律責任 (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法律責任(三)疾病預防控

28、制機構的法律責任 (四)醫療機構的法律責任(四)醫療機構的法律責任 (五)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五)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n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規定履行報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規定履行報告 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或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或 者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未及時組織救治、者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未及時組織救治、 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通報批評;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 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重后果的,對負有責

29、任的主管人員,依法給予 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違反本法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違反本法規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 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 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 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 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

30、追究刑事責任: n(1 1)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疫情通報、報告或者公布)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疫情通報、報告或者公布 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職責,或者隱瞞、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 n(2 2)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傳播時未及時采取)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傳播時未及時采取 預防、控制措施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n(3 3)未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未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 為不及時查處的;為不及時查處的; n(4 4)未及時調查、處理單位和個人對下級衛生行)未及時調查、處理單位和個人對下級衛生行 政部門不履行傳染病防治職責的舉報的;政部門不履行傳染病防治職責

31、的舉報的; n(5 5)違反本法的其他失職、瀆職行為。)違反本法的其他失職、瀆職行為。 (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責任(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責任 n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 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 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 的處分,并可以依法吊銷有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的處分,并可以依法吊銷有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

32、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n(1)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職責的;)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職責的; n(2)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疫情報告、通報職責,或者隱瞞、)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疫情報告、通報職責,或者隱瞞、 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謊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 n(3)未主動收集傳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對傳染病疫情信息)未主動收集傳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對傳染病疫情信息 和疫情報告未及時進行分析、調查、核實的;和疫情報告未及時進行分析、調查、核實的; n(4)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未依據職責及時采取本法規定的)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未依據職責及時采取本法規定的 措施的;措施的; n(5

33、)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 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 n(1 1)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 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 防工作的;防工作的; n(2 2)未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或者隱瞞、謊)未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或者隱瞞、謊 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報、緩報傳染病疫情的; n(3 3)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未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發現傳染病疫情時,

34、未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 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 診、轉診的,或者拒絕接受轉診的;診、轉診的,或者拒絕接受轉診的; n(4 4)未按照規定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未按照規定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 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實施消毒或者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實施消毒或者無 害化處置的;害化處置的; n(5 5)未按照規定對醫療器械進行消毒,或者對)未按照規定對醫療器械進行消毒,或者對 按照規定一次使用的醫療器具未予銷毀,再次按照規定一次使用的醫療器具未予銷毀,再次 使用的;使用的; n(6 6)在醫療救治過程中未按照規定保管醫學記)在醫療救治過程中未按照規定保管醫學記 錄資料的;錄資料的; n(7 7)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故意泄露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 染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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