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 17675-1999《汽車轉向系 基本要求》這一國家標準,規定了汽車轉向系統應滿足的基本技術條件和測試方法,旨在確保車輛行駛過程中的操控穩定性與安全性。該標準詳細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適用范圍:明確了標準適用于M類(載客汽車)和N類(載貨汽車)汽車的轉向系統,包括機械式、液壓助力式及電動助力式等各種類型。

  2. 轉向系統設計要求:要求轉向系統設計需保證車輛在各種行駛條件下操作靈活、穩定可靠。設計時需考慮轉向力的合理分配、轉向靈敏度以及回正性能等因素,確保駕駛員能輕松控制車輛方向。

  3. 材料與制造:規定了轉向系統組件如轉向盤、轉向柱、轉向器、轉向傳動機構等所用材料應具備足夠的強度、剛性和耐久性,制造工藝需保證零件的精度和表面質量,防止早期磨損或故障。

  4. 安全防護:強調轉向系統應配備必要的安全保護裝置,如轉向柱的吸能設計,以減輕碰撞時對駕駛員的傷害。同時要求對高壓液壓系統采取防泄漏措施,確保使用安全。

  5. 性能測試:制定了轉向系統的性能測試標準,包括但不限于轉向力及轉向力矩的測定、轉向系統的響應時間、回正特性評估以及在不同速度下的穩定性測試等。這些測試旨在驗證轉向系統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確保車輛操控性能。

  6. 檢驗規則與合格判定:明確了轉向系統出廠前應進行的檢驗項目、檢驗方法及合格判定準則,為產品質量控制提供依據。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廠銷售。

  7. 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對轉向系統及其部件的標識、包裝要求、運輸條件及儲存環境進行了規范,確保產品在流通環節不受損害,保持其性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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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建議下載現行標準GB 17675-2021
  • 1999-02-14 頒布
  • 2000-01-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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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GB17675-1999前 言 本標準等效采用70311EEC各成員國關于汽車及其掛車轉向機構的協議。只是按中國標準編寫的習慣,將試驗條件的內容分列出來,并增加了“機動動作時間”的定義。 本標準還增加了日本安全標準第11條的內容和GB 7258-199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有關轉向的規定。 本標準由國家機械工業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負責起草。 本標準起草人:姜璧琪。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7675-1999 汽車轉向系 基本要求 EQV 70311EEC steering system of motor vehicles Basic requirements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轉向系統結構的設計和安裝的基本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M類和N類公路用汽車。2 術語 本標準采用以下定義。21 轉向系統 改變汽車行駛方向的機構,它由轉向控制機構、轉向傳動裝置、轉向車輪和專用機構組成。22 轉向控制機構 直接由駕駛員操作用以控制汽車行駛方向的機構。23 轉向傳動裝置 轉向控制機構和轉向車輪之間的所有機構(專用機構除外)。它可為機械式、液壓式、氣動式、電動式或它們的任一組合。掛車轉向傳動裝置系指將所需力傳遞給掛車轉向車輪從而改變汽車行駛方向的所有機構。24 轉向車輪 通過改變其方向從而改變汽車行駛方向的車輪。25 專用機構 專用機構也是轉向系的組成部分,它可以產生輔助的或獨立的動力,單獨或輔助地實現汽車轉向,它由機械、液壓、電氣或它們的任一組合(例如,借助于油泵、氣泵和蓄電池)構成。26 人力轉向 只由駕駛員體力提供動力的轉向。27 助力轉向 由駕駛員體力和專用機構兩者提供動力的轉向。28 全動力轉向 只由專用機構提供動力的轉向。29 機動動作時間 從駕駛員開始操作轉向控制機構的瞬間起直到達到開始測量的那個位置止的時間間隔。210 轉向力 為了改變汽車行駛方向駕駛員作用于轉向控制機構的力。3 基本要求31 方向盤必須左置。32 不得單獨以后輪做為轉向車輪。33 不得裝用全動力轉向機構。34 轉向時轉向車輪的偏轉必須是漸進的。55 轉向系統必須有足夠的剛度且堅固耐用,以確保行駛安全。36 轉向系統必須保證駕駛員在正常駕駛操作位置上能方便、準確地操作,轉向系統在任何操作位置上不得與其他零部件有干涉現象。37 汽車轉向車輪應有自動回正能力,以保持汽車穩定的直線行駛。38 后輪也做轉向車輪的汽車,具有二根和二根以上轉向車軸的全掛車和具有一根和一根以上轉向車軸的半掛車,以80 km以如最高車速低于80 kmh,以最高設計車速計)的車速行駛時,駕駛員必須能在不做異常轉向修正的條件,保持汽車直線行駛。39 以10kmh車速、24m轉彎直徑前行轉彎時,不帶助力時轉向力應小于245 N,帶助力轉向但助力轉向失效時,其轉向力應小于588 N,機動動作時間正常情況下不得大于4s,帶助力轉向但助力失效時不得大于65。左右兩個方向都要試驗。310 當汽車前行向左或向右轉彎時,轉向盤向左向右的回轉角和轉向力不得有顯著差異。311 轉向系統中的液壓、氣壓或電氣部件部分或全部失效后,轉向系統必須有控制汽車行駛方向的能力。312 當助力轉向裝置本身無獨立的輔助動力源時,必須設有蓄能器。如使用壓縮空氣,貯氣筒上必須設有單向閥。313 轉向系統所有零部件的設計、結構和安裝,必須保證駕駛員正常操作時不鉤掛駕駛員的衣服和飾物;不得有撞車時會加重駕駛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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