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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甄題精選第二
次同步檢測(附答案)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華欣實業公司與市建筑公司建筑工程質量糾紛一案,經仲裁委員
會審理并作出仲裁裁決后,華欣實業公司認為該仲裁裁決所依據的證據
是偽造的,可以向下列哪個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A、被申請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
B、被申請人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
C、仲裁委員會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
D、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D
【解析】:《仲裁法》第58條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
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故D選
項正確,ABC選項錯誤。
2、我國票據法規定,涉外票據的背書、保證、承兌、付款行為法律
適用。
A、出票地法
B、付款地法
C、行為地法
D、承兌地法
【參考答案】:C
【解析】:《票據法》第95條、第99條
1
3、在一起受賄案件的偵查過程中,偵查人員獲悉,犯罪嫌疑人接受
財物時,他家的保姆趙某曾經在場,遂決定對趙某進行調查。本案中,
辦案機關的下列哪種做法是錯誤的?
A、到趙某的住處進行詢問
B、到趙某所屬的家政公司進行詢問
C、通知趙某到檢察機關提供證言
D、通知趙某到公安機關提供證言
【參考答案】:D
4、假設有下列情形:中國甲廠、乙廠和丙廠代表中國丙烯酸酯產業
向主管部門提出了對原產于A國、B國和C國的丙烯酸酯進行反傾銷調
查的申請,經審查終局裁定確定傾銷成立并對國內產業造成了損害,決
定征收反傾銷稅。在此情形下,反傾銷稅的納稅人應是下列選項中的哪
一個?
A、丙烯酸酯的出口人
B、丙烯酸酯的進口經營者
C、酸烯酸酯的中國消費者
D、丙烯酸酯在C三國的生產者
【參考答案】:B
【知識點】反傾銷稅的納稅人。
【解析】:本題是對我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的應用性命題。根據反傾銷條例第40條:“反
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本題正確選項為B。
5、下列做法中,哪項不符合行政許可法關于許可設定權的規定?O
A、某省地方性法規設定行業協會的設立登記
B、某直轄市政府的規章規定某行政許可的實施期限為1年
2
C、某部門規章對法律設定的某項行政許可作出具體規定
D、國務院通過文件設定一項許可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行政許可法》第15條的規定,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
章,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行政許可。A項因此當選。
6、青年工人張某為籌辦婚事,到玻璃店買了一塊穿衣鏡,乘25路
公共汽車回家。當車行使到東風路口時,突遇豆花飯店服務員王某用水
架車拉著為坂店買的貨物橫穿馬路,駕駛員只好緊急剎車。結果車上乘
客幾乎全部摔倒,張某的穿衣鏡也被打碎,劃破乘客丁某的臉部,使其
誤工15天,花去醫藥費500元。丁某為此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其損失。
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丁某應當以張小剛為被告
B、丁某應當以公交公司和張某為共同被告
C、丁某應當以公交公司和駕駛員為共同被告
D、丁某應當以公交公司為被告,以張某為第三人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涉及訴訟中當事人地位問題。丁某與公交公司存在運輸合同關系,公交公司對
丁某的人身安全負無過錯責任,故丁某應當以公交公司為被告。公交公司的損失只能以豆花飯店為被
告。張某在該案中,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故本題選項為D。
7、被告人鄭某因貪污罪被某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
年執行。判決后被告人沒有上訴,檢察機關也沒有抗訴,該中級人民法
院遂在抗訴、上訴期滿后第2天報請省高級人民法院核準。此時,省高
級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哪種處理?()O
A、同意判處死緩,作出予以核準的裁定
B、認為原判適用法律錯誤,處刑太輕,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直接
改判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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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認為原判刑罰太重,不同意判處死緩,直接改判有期徒刑15年
D、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參考答案】:B
【解析】根據現行《高法解釋》第278條第2、3款規定:“高級人民法院對于報請核準的死
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同意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應當裁定予以
核準;(二)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裁定發回重新審判;(三)認為原判量刑過重的,應
當依法改判。高級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審級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
罰。”據此,復核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法院認為原判適用法律有錯誤時,不能直接改判加重被告人的
刑罰,故本題B項表述錯誤,為本題正確答案。
8、美國人杰克與香港居民趙某在內地私藏槍支、彈藥。公安人員查
緝槍支、彈藥時,趙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下列哪
一說法是正確的?(2011年試卷二第23題)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層法院審判,因為私藏槍支、彈藥罪和妨礙公
務罪都不屬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級法院審判,趙某由犯罪地的基層法院審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級法院審判,趙某由中級法院根據具體案件情況
而決定是否交由基層法院審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級法院審判
【參考答案】:D
【考點】級別管轄
【解析】級別管轄是指各級人民法院在審判第一審刑事案件上的職權劃分。《刑事訴訟法》第
19-22條對各級人民法院的一審管轄權限作出了明確規定。本題側重考查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
院的一審管轄權限劃分。《刑事訴訟法》第9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
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刑事訴訟法》第20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
審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本案中杰克為美國人,因此其所犯的私藏槍支、彈藥罪應由犯罪地的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本案還涉及杰克和趙某私藏槍支、彈藥罪的共同犯罪及趙某單獨所犯的妨礙公
務罪的一審管轄問題,對此《刑訴解釋》第5條規定:“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審理
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于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杰克
屬于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管轄,趙某屬于基層人民法院一審管轄,由于二人共同犯罪,因此,私藏槍支、
彈藥罪一審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根據上述分析。私藏槍支、彈藥罪屬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管轄,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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礙公務罪為普通刑事案件,屬基層人民法院一審管轄,由于兩罪皆由趙某所犯,一人犯數罪只要其中
一罪屬于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妨礙公務罪一審也應由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綜上所述,本案全案應由犯罪地的中級法院審判管轄,選項D正確,為應選項。
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合并時,應在法定
期限內通知債權人,該法定期限為
A、公司做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
B、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之日起10日內
C、合并各方主管部門批準之日起10日內
D、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后10日內
【參考答案】:A
【解析】: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
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10、啤酒廠在其產品的瓶頸上掛一標簽.標簽上印在“獲1900年柏
林國際啤酒博覽會金獎字樣一個帶外文的徽章。事實上,該廠的啤酒產
品自1986年才投入市場,也從未得過任何獎項。請問,對這一行為應如
何認定?
A、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該行為構成虛假表示行為。
B、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該行為構成虛假廣告行為。
C、根據《民法通則》,該行為構成欺詐的民事行為。
D、該行為違反商業道德,但不違反法律。
【參考答案】:A
【解析】:該題關鍵是區分虛假表示與虛假廣告。虛假表示是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
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表示行為。虛假廣告是經營者利用廣告或
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虛假宣
傳。本案中啤酒廠偽造名優標志,構成虛假表示。
11、甲公司傳真告知乙公司:有上等紅富士蘋果25噸,每公斤3元,
其他條款如舊例,請于5日內答復我方。乙公司當日即發出信函(郵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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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為當日):完全同意你方提出的條件。但因郵局投遞原因,該信函比
規定時間晚到3日,于第6日到達甲公司。甲公司未表態。后履行期屆
至,甲公司不履行義務。貝心
A、甲公司有權不履行,因合同尚未成立
B、甲公司若不履行,須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C、乙公司的傳真為新要約
D、乙公司的承諾已生效
【參考答案】:D
【解析】:依《合同法》第29條規定,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情形能夠及時
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
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本題中,乙公司在承諾屬于遲到的承諾,要約人甲公司收
到承諾未作表示,符合本條的規定,應當認定承諾有效,合同成立,甲公司不履行義務構成違約,故
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
12、我國海商法規定的關于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消滅應適用
的準據法是什么?
A、船旗國法
B、船舶的所在地法
C、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D、所有權轉移合同簽訂時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參考答案】:A
【解析】:我國海商法規定的關于船舶所有權適用的準據法
《海商法》第270條:“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消滅,適用船
旗國法。”
《票據法》、《海商法》等法律中有關法律適用、管轄權等條款也
不容忽視,熟記法條,別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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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甲欠乙2萬元,乙欠丙3萬元,丙的債權到期后,乙無力清償,
還不愿行使對甲的債權,丙提起了代位權訴訟,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該訴訟的被告是甲,原告為乙,因為丙以乙的名義提出
B、如果甲提出對丙的債權的異議,法院不予審查
C、如果乙的另一個債權人丁也對甲提起了代位訴訟,人民法院不能
合并審理
D、在該訴訟中,甲可以向丙主張其對乙的抗辯
【參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解釋(一)》第16條規定:“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
代位權訴訟,未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為第三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債權
人以同一次債務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故代位訴訟原告是丙,A選
項錯誤,符合條件的可以合并審理,故C選項正確。《合同法解釋(一)》第18條規定:”在代位
權訴訟中,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對債權人的債權提
出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駁回債權人的起訴。”根據上述規定,B選項錯誤,
法院應當審查甲的異議是否成立;D選項正確,次債務人甲對債務人乙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丙主張,
本題應選D選項。
14、對于保險合同條款,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
爭議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應作出有利于的解釋。
A、保險人
B、投保人
C、投保人和受益人
D、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參考答案】:D
【解析】:《保險法》第31條。
15、聾啞被告人張某開庭審理前要求其懂啞語的妹妹擔任他的辯護
人和翻譯。對于張某的要求,法院應當作出哪種決定?
A、準予擔任辯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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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不準擔任辯護人
C、準予擔任翻譯人員
D、既準予擔任翻譯人員,也準予擔任辯護人
【參考答案】:A
16、賈寶石,男,35歲,無子無女,無工作無收入,三年前喪偶,
從此瘋瘋癲癲,人稱“花癡”。父母連氣帶病,也已故去,留下遺產
300萬。現在寶石的姐姐、外祖父都想擔任其監護人,為此發生爭議。
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賈寶石的監護人順序是姐姐、外祖父,前者有監護能力的,可以
排除后者
B、賈寶石的監護人順序是外祖父、姐姐,前者有監護能力的,可以
排除后者
C、賈寶石的外祖父、姐姐是同一順序監護人,二者有爭議,可以直
接請求法院進行指定
D、賈寶石的外祖父、姐姐對此爭議,只能先由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
在他們中指定,不能直接請求法院進行指定
【參考答案】:D
【解析】:《民法通則》第17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親屬;(五)關系密切的其
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
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
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
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民通意見》第12條規定,
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與外祖父母、孫子女與外孫子女6大類。《民通意
見》第16條規定:”對于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條第
二款的規定,由有關組織予以指定。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與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制度不同,精神病人的監護人除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外,其他近親屬充當監護人
的順序相同。AB錯誤;同時,對監護爭議的,只能先由地方有關組織從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
的才可以請求法院裁決。
17、下列有關回避的表述不正確的是:()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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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對于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復議
一次
B、自行回避無需說明理由,也無需上報
C、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
D、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接受對方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
請客的審判人員回避
【參考答案】:B
【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不論是自行回避還是申請回避,都由有關主體作出
回避決定,并且都必須說明理由,因此選項B不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審判人員
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的,有關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其回避。根據《刑事訴訟法》
第30條規定,選項AC都正確。據此,本題正確答案為B。
18、人民法院對財務保全申請和先予執行的申請表示接受并同意采
取相應措施時,所作出的法律文書是
A、決定書
B、通知書
C、裁定書
D、判決書
【參考答案】:C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93條規定了人民法院在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后必須在48小時內
作出裁定。第140條第4項規定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適用裁定.
19、某甲準備開一家坂店,并詢問需要取得所在市的工商局、衛生
局、消防局等行政部門的許可。根據行政許可的規定,下列說法中不合
法的是()
A、該市人民政府決定,由工商局統一行使原來由三個部門分別行使
的許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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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該市人民政府決定組織三個部門在同一個辦公地點聯合集中辦理
許可
C、該市人民政府決定由工商局統一受理許可申請,然后由工商局轉
到其他兩個部門分別提出意見后統一辦理
D、該市人民政府決定仍然由三個部門分別在各自的辦公地點辦理許
可事宜
【參考答案】:A
【考點】行政許可權
【解析】A項的說法是錯誤的,應該由省級人民政府來決定,經國務院批準。
20、萬家公司購買了一批木材,約定2004年7月1日提貨,但因其
公司汽車外出未歸而未能按期提貨。當天傍晚出賣人倉庫遭雷擊起火,
木材燒毀。由誰承擔木材的損失?
A、出賣人,因為貨物在其控制之下
B、出賣人,因為所有權未轉移
C、萬家公司,因為其未按時提貨
D、雙方分擔,因為誰都沒有過錯
【參考答案】:C
【解析】:根據《合同法》143條規定,因買受人的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
的,買受人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21、下列不屬于刑事訴訟當事人的是O
A、負責為被告人辯護的辯護律師
B、某故意傷害案當中的被害人
C、某誹謗案當中的提起自訴的自訴人
D、某盜竊案當中的犯罪嫌疑人
10
【參考答案】:A
【解析】本題考查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2條第2項的規定,“當事人”是指被害人、
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而辯
護人、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都屬于其他
訴訟參與人。
22、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下,承攬人可以解除合
同?
A、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
B、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理,及時通知了定
作人,但定作人急于答復
C、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
D、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但定作人不履行協助義務,承攬人催
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但定作人逾期不履行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承攬人的合同解除權。
合同法第256條規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
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
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承
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據此,A項錯誤。
合同法第257條規定,“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
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固定作人怠予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
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據此,B項錯誤。合同法第258條規定,
“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
失。”據此,C項錯誤。合同法第259條規定,”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
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定作人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攬工作不
11
能完成的,承攬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義務,并可以順延
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攬人可以解除合同。”據此,D項
正確。
23、民警李某在夜間巡邏期間,見一火車停放在路邊,但是駕駛室
內并沒有人在,李某覺得可疑便上車去搜查。恰好貨車司機乙回來,因
為夜黑沒有看清李某的警服,誤以為是偷車的,便手持木棒向其揮過去
喝令李某下車。李某卻誤以為乙是犯罪分子偷襲,情急之下開槍將乙打
死。下列選項中,對民警李某的行為定性正確的是:()
A、正當防衛
B、防衛過當
C、過失致人死亡罪
D、假想防衛
【參考答案】:D
24、乙將蜂箱寄存于甲院內,甲未栓住毛驢,毛驢踢倒了乙的蜂箱,
蜂群蟄死毛驢,蜂群也大量死亡,甲、乙爭執不下,訴至法院。此案:
A、過錯在甲,由甲承擔責任
B、過錯在乙,由乙承擔責任
C、雙方均有過錯,互相承擔賠償責任
D、雙方均無過錯,各自承擔損失
【參考答案】:A
【解析】:這雖然也是動物致損的民事責任,但實際上可以按照一般侵權行為處理,因為甲有
過錯,因此應當由甲承擔責任。
25、“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是:(1)禁止溯及既往(一一的罪刑法定);
(2)排斥習慣法(一一的罪刑法定);(3)禁止類推解釋(一一的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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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刑罰法規的適當(一一的罪刑法定)。”下列哪一選項與題干空格內容
相匹配?
A、事刖成文確定一嚴格
B、事刖確定成文一嚴格
C、事刖一嚴格一成文確定
D、事刖成文一嚴格一確定
【參考答案】:D
【考點】罪刑法定原則
【解析】第I項,刑法禁止溯及既往,這顯然是事前的罪刑法定。它是指《刑法》只能適用于
它頒布以后的行為,不得溯及適用于它頒布以前的行為。第3項,禁止類推解釋,這是嚴格的罪刑法
定。它就是我們常講的,對刑法要進行嚴格解釋,不得進行類推解釋。所以,大家知道禁止類推解釋,
就應該知道要嚴格解釋。本題有些含糊的是第2項和第4項。第2項本來不含糊,排斥習慣法就是成
文的罪刑法定。即刑法必須是成文的。但是,成文的也可以說是確定的。而第4項“刑罰法規的適當”
和“確定的罪刑法定”在字面上看起來就不一致。“適當”重在強調妥當,如刑罰要適中,不得殘虐
等。“確定”重在強調“明確”,即法條的含義必須是明確的,不能是含糊的。那么,“偷一只雞,
處死刑”很明確、確定吧?但刑罰不適當。所以,從純粹字面來看,考生很難認定刑罰法規的適當就
是確定的罪刑法定。第4項其實是關于罪刑法定原則的實質側面的內容的。這里的“適當”包含兩個
方面的內容:罪與刑的明確性(如法律文字要明確;不得有絕對不定期刑等)和刑罰的適當性(如刑罰
不得殘虐等)。
【重點點撥】本題雖然有些難,但是選出正確答案并不困難。因為
禁止類推解釋顯然是嚴格的罪刑法定,而符合這一條件的只有選項Do
26、納稅人因繳納稅款而與稅務機關發生爭議,根據《稅收征管法》
的規定,應如何解決?
A、納稅人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B、納稅人應向主管部門反映并要求解決
C、納稅人應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
D、納稅人應先繳納稅款,再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
定不服時,可以向法院起訴
13
【參考答案】:D
【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第88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
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
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
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
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采取本法第40條規定的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由此可知,納稅人應先繳納稅款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再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
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時,可以向法院起訴。所以,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
27、下列哪種情形構成誣告陷害罪?
A、甲為了得到提拔,便捏造同事曹某包養情人并匿名舉報,使曹某
失去晉升機會
B、乙捏造文某明知王某是實施恐怖活動的人而向其提供資金的事實,
并向公安部門舉報
C、丙捏造同事賈某受賄10萬元的事實,并寫成500份傳單在縣城
的大街小巷張貼
D、丁匿名舉報單位領導王某貪污救災款50萬元。事后查明,王某
只貪污了救災款5000元
【參考答案】:B
28、《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不適用于下列哪種情況?
A、貨物進出口
B、技術進出口
C、國際服務貿易
D、我國香港地區的貨物進出口
【參考答案】:D
【解析】:《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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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外貿易法》第2條規定:“本法適用于對外貿易
以及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本法所稱對外貿易,是
指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和國際服務貿易。”所以選項
A、B、C均不符合要求。
(2)從總體上說,全國性法律不在特別行政區實施。但是
有少量法律經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后需要全國不分地域統一
遵守的,則必須在特別行政區實施。此類做法應是特殊的例外,
故應從嚴把握:①凡須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均需列
表載明并作為《附件三》附在基本法的末尾。②法律明確規定,
在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限于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
不屬于特別行政區自治范圍的法律。③對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
應在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如果需要增減。應由全國人大常委
會在征詢其所屬的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后決
定。所以選項D是正確的。
29、下列有關刑事訴訟中的獨任審判的說法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相關
規定的是:O
A、獨任審判只適用于基層人民法院
B、獨任審判只適用于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件
C、獨任審判只適用于第一審程序
D、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應當適用獨任審判制度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47條第1款的規定,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
審案件,應當由審判員3人或者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3人組成合議庭進行,但是基層人民法院適
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審判員1人獨任審判。由此可以看出,獨任審判僅僅適用于基層人民法院,
其他三級人民法院都不適用。獨任審判僅僅適用于第一審程序中的簡易程序,普通程序和其他程序都
不適用。即使是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判的案件,也不是一律實行獨任審判。
15
30、甲公民成立了一個公司,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該公司在經營中與A公司發生合同糾紛,A公司應當以為被告提起訴訟
A、甲公民
B、甲公民成立的公司
C、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D、以上任何一個
【參考答案】:A
【解析】:考查當事人的確定。《民訴意見》第49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登記而未登
記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后仍以其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以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
公司尚未登記注冊,不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公司,不是法律意義上的
主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本案中無任何過錯,更不應成為被告。非真
正的法人以法人名義活動的,當然以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因為該法人
并不存在。
31、甲市中級人民法院按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根據《最
高人民法院刑事再審規定》應當在什么期限內審結?Oo
A、在送達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1個月以內
B、在送達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3個月以內
C、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1個月以內
D、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3個月以內
【參考答案】:D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再審規定》第25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
在作出再審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自接到
閱卷通知后的第2日起,人民檢察院查閱案卷超過7日后的期限,不計入再審審理期限。故本題正確
答案為Do
16
32、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已經轉移、
但原所有人尚未喪失所有權的是下列哪一項
A、承包
B、拍賣
C、征收
D、贈與
【參考答案】:A
【解析】:《民法通則》第71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
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72條規定: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
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80條規定:國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確定由集體所有制單
位使用,國家保護它的使用、收益權利;使用單位有管理、保護、合理利用的義務。公民、集體依法
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規定。因此,只有選項A中的承包權由承包人占有、使用、收益,但不享有所有
權。其他3個選項原所有權人均隨著財產的轉移而喪失所有權。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
有些人因分不清楚征收和征用之間的區別而選擇了C,那是錯誤的。
征收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強制取得原屬于私人或集體所有
的財產上的所有權或者其他權利的行為。征用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
要依法強制取得原屬于私人或集體財產使用權的行為,兩者的區別有:
首先,法律效果不同。征收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體財產所有權的改變;
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體財產使用權的改變。其次,補償不同。在
征用的情況下,因為所有權沒有轉移,如果標的物沒有毀損滅失,則返
還原物即可;若毀損滅失,則應當予以補償;在征收的情況下,因為所
有權已經移轉,因此不存在返還財產的問題,應當依照法定標準對征收
人進行補償。再次,適用條件不同。征收一般是在臨時性、突發性的緊
急狀況下適用,如搶險、救災、戰爭等;征用不一定是在緊急狀態下采
用,只要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進行即可。最后,適用對
象不同。征收的適用對象限于不動產;征用的對象包括不動產和動產。
17
33、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歲,誤以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
后的性交行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與乙女發生了性交。甲的行為
屬于下列何種情形O
A、幻覺犯,不構成強奸罪
B、法律認識錯誤,構成強奸罪
C、對象認識錯誤,構成強奸罪
D、客體認識錯誤,不構成強奸罪
【參考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刑法的認識錯誤問題。幻覺犯是指行為人誤認為自己實施的是刑法所禁止的
犯罪行為,但實際上該行為并非刑法禁止的犯罪行為的情況,幻覺犯不構成犯罪,而甲男誤認為自己
不犯罪,所以甲男不是幻覺犯。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歲,顯然甲男也不是對象認識錯誤,更不是
客體認識錯誤,而只能是法律認識錯誤。因為對違法性的認識不是故意的認識內容,所以對于法律認
識錯誤,不影響犯罪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奸淫幼女菲的罪名已被取消,因此甲男的行為應定強奸菲。
因此本題答案為B?
34、1999年10月20日,甲乙簽訂汽車買賣合同,10月22日,甲
向乙交付汽車5輛,乙支付價款65萬元,雙方約定在甲公司辦理完企業
達標驗收檢查之后,共同辦理汽車過戶手續,H月15日,甲乙共同辦
理汽車過戶登記手續。在此期間,乙將5輛汽車交丙使用,共獲租金2
萬元,甲得知此事要求乙將這2萬交給甲,乙拒絕,雙方遂發生訴訟。
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該筆租金2萬元應歸甲所有
B、該筆租金2萬元應由甲、乙平分
C、設甲在11月30日才向乙交付5輛汽車,從11月15日至30日,
甲將這5輛汽車租給丁,獲租金1.2萬元,該租金應歸甲所有
D、在上述C項條件下,該租金(1.2萬元)應歸乙所有
【參考答案】:C
18
【解析】:《合同法》第136條規定,標的物在交付之前產生的孳息,歸出賣人所有,交付之
后產生的孳息,歸買受人所有。根據該規定,汽車買賣中的孳息采交付主義。汽車10月22日交付,
之后乙交給丙使用,獲得租金2萬,所以租金應當歸乙。應該選C。
35、《刑事訴訟法》規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或一般不公開
審理。關于該規定中未成年人“年齡”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張某被采取強制措施時十七歲,不應當公開審理
B、李某在審理時十五歲,不應當公開審理
C、錢某犯罪時十六歲,不應當公開審理
D、趙某被立案時十八歲,不應當公開審理
【參考答案】:B
36、甲經營一汽車修理廠,生意很是紅火。乙為家庭婦女,沒有工
作,甲與乙在結婚20年后離婚。乙生活困難,訴請法院判決甲離婚后維
持其日常生活。法院應如何處理?
A、判決甲負擔乙的生活費用,直至乙死亡
B、判決甲一次性給付乙生活幫助費2萬元
C、認定甲無負擔乙生活費用的義務,因此對乙的請求不予支持
D、判決甲一次性給付乙20年的全部生活費用
【參考答案】:B
37、關于偵查中的檢查與搜查,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09年試
卷二第27題)
A、搜查的對象可以是活人的身體。檢查只能對現場、物品、尸體進
行
B、搜查只能由偵查人員進行,檢查可以由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偵查
人員主持下進行
19
C、搜查應當出示搜查證,檢查不需要任何證件
D、搜查和檢查對任何對象都可以強制進行
【參考答案】:B
【考點】檢查和搜查
【解析】檢查和搜查都屬于為了查明犯罪有關事實而進行的偵查行為。選項A、B考查的是搜
查和檢查的對象和主體的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9條的規定。搜查是為了收集犯罪證據、查
獲犯罪人。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品、住處和其他有
關的地方進行搜索檢查的一種偵查行為。檢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5條第1款的規定,是為
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對人身進行檢驗、查看的一種偵查
方式。通過兩者概念的對比可知,搜查的對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隱藏罪犯或者
犯罪證據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或其他場所,而檢查的對象只能是活人的身體,
不能是現場、物品、尸體。對現場、物品、尸體的勘查和查驗是勘驗。選項A錯誤。同樣可以得知,
搜查的主體只能是偵查人員,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搜查。而檢查的主體包括偵查人員和
其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如聘請的醫師、法醫。選項B正確。
選項C涉及在搜查和檢查中是否必須出示搜查證的問題。根據《刑
事訴訟法》第ni條的規定。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
在執行逮捕、拘留的時候,遇有緊急情況。不另用搜查證也可以進行搜
查。關于檢查中的證件問題,根據《高檢規則》第166條的規定,進行
勘驗、檢查,應當持有檢察長簽發的勘查證。所以,進行檢查必須持有
勘查證,選項C是錯誤的。
選項D涉及是否能強制進行搜查和檢查的問題。由于進行搜查時,
偵查人員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否則被搜查人有權拒絕搜查,因
此在有搜查證的情況下,偵查人員可以對任何被搜查人或者住所、物品
進行強制搜查。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5條第2款的規定,犯罪嫌
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因此,
偵查人員可以強制檢查犯罪嫌疑人,但不能強制檢查任何人,比如說被
害人。所以,選項D錯誤。
關于搜查和檢查,我們還需注意:(1)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由女工作
人員或者醫師進行,可以是男醫師也可以是女醫師;搜查婦女的身體,
應由女工作人員進行,沒有規定醫師。(2)搜查時,應當有被搜查一人或
20
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3)被搜查人在逃或者他的家屬
拒絕簽名、蓋章。應當在筆錄上注明。
38、戶口是山東省A縣的王某與陳某是夫妻,2003年3月王某離開
家鄉來到北京B區甲公司工作,同年12月王某又因工作搬到北京C區居
住。2005年9月,王某隨單位又搬到北京D區居住,2006年3月陳某向
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王某離婚,下列哪個法院有管轄權?
A、北京B區法院
B、北京C區法院
C、北京D區法院
D、山東省A縣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D
【解析】:《民訴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
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王某
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陳某起訴離婚,應該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即山東省A縣的人民法院。
所以,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
39、英國的甲商貿公司通過其在中國的辦事處與中國的乙服裝廠訂
立一份買賣合同,購買乙服裝廠生產的幸福牌襯衫1500件,合同約定由
乙服裝廠在英國的辦事處將貨物送至甲商貿公司。后甲公司稱乙服裝廠
所交貨物與樣品質量不符,遂通過其在中國的辦事處向中國法院提起訴
訟。雙方對本合同適用的法律爭執不下。按照我國法律,法院應當決定
適用下列哪國的法律?
A、中國法律
B、英國法律
C、第三國法律
D、中國法律或英國法律都可以,法院可以選擇適用
【參考答案】:B
21
【解析】:根據最密切聯系原則,合同明確規定賣方須在買方營業所所在地履行交貨義務的,
適用合同訂立時買方營業所所在地的法律。
40、劉某是一個農民,某日,他的房屋被人放火燒了,損失慘重。
有人告訴他,是同村的二狗子放的火。劉某向縣公安局報了案并控告二
狗子。可能是由于二狗子的堂兄在市里某局當領導的緣故,縣公安局以
沒有證據證明是二狗子放的火,也沒有證據證明是他人放的火為由,決
定不予立案,并發出了不予立案的通知書,如果劉某不服,他不可以:
()
A、對不立案決定申請復議
B、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
C、向人民法院起訴二狗子
D、向人民法院起訴公安局
【參考答案】:D
【解析】本案公安機關并非不作為,所以構不成行政訴訟,可以采取A、B、C的做法。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
序,主要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哪幾個方面?
A、主要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
B、主要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變更
C、主要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終止
D、主要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
【參考答案】:A,B,C,D
【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
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準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由此可知,
ABCD選項均符合法律規定,均當選。
22
3、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銀行抵押借款,辦理了抵押登記。丙因甲欠錢
不還,強行進入該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無力償還債務。該房屋由
于丙的非法居住,難以拍賣,甲怠于行使對丙的返還請求權。乙銀行可
以行使下列哪些權利?
A、請求甲行使對丙的返還請求權,防止抵押財產價值的減少
B、請求甲將對丙的返還請求權轉讓給自己
C、可以代位行使對丙的返還請求權
D、可以依據抵押權直接對丙行使返還請求權
【參考答案】A,B
4、請問以下哪些情況適用過錯推定責任?
A、醫療損害賠償訴訟中,關于醫院是否存在過失
B、游客到動物園游覽,購買適當的飼料給狗熊喂食被咬傷的
C、李奶奶從超市買完東西出門時,堆在門口的貨物滑落將其砸傷
D、5歲的小樂在幼兒園滑滑梯時,從滑梯上滾下骨折
【參考答案】:B,C,D
【解析】:《侵權責任法》第58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
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
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醫療損害賠償一般適用過錯責任,僅在
《侵權責任法》第58條規定的三種情形下適用過錯推定責任。A選項沒有具體情形,很難簡單認定
是否適用過錯推定,不當選。《侵權責任法》第81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
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游客在動物園喂食時被咬傷,符
合本條規定的情形,適用過錯推定責任。《侵權責任法》第88條規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
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選項中,李奶奶被堆放物砸傷,適用過錯
推定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8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
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
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小樂在幼兒園受侵害符合此條規定,應適用過錯推定責任。
5、三個小孩在公路邊玩耍,此時,一輛轎車急速駛過,三小孩撿起
石子向轎車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劉某被一石子擊中。劉某將三小孩起
訴至法院。關于本案舉證責任分配,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23
A、劉某應對三被告向轎車投擲石子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B、劉某應對其所受到損失承擔舉證責任
C、三被告應對投擲石子與劉某所受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
證責任
D、三被告應對其主觀沒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參考答案】A,B,C
【考點】舉證責任的分配
【解析】根據《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2條第I款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
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結合本題,在劉某與三小孩
的侵權糾紛中,為了實現自己的訴訟請求,劉某需要對損失的客觀存在以及存在違法行為承擔舉證責
任。因此,劉某應對三被告向轎車投擲石子的事實以及其所受到的損失承擔舉證責任。選項AB正確。
共同危險行為是共同侵權行為的一種。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行為人分別同時實施相同的危險行為,
引致了一個損害結果,但無從判定是哪一個人的行為所致,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上推定各行為人之間
的行為成立共同侵權行為。在本題中,小孩撿起石子向轎車扔去,坐在轎車后排的劉某被一石子擊中,
但劉某對實際侵害行為人卻無法確定。因此,三小孩對劉某的侵權行為成立共同危險行為。根據《民
事訴訟證據規定》第4條第⑦項的規定,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為的人
就其行為
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因此,三被告應對
投擲石子與劉某所受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選項C正
確。《民法通則》第133條和《侵權責任法》第32條第1款規定,無民
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
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由此可見,無
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不要求行為
人主觀上存在過錯,即使行為人在主觀上沒有過錯,只要受害人的損害
是由其行為造成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
就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結合本題,三被告無需對其主觀沒有過錯承擔舉
證責任。因此,選項D錯誤。
【陷阱點撥】本題具有較大的難度,是對民法理論與民事訴訟法的
綜合考查。正確解答本題需要注意兩點:第一,三被告的行為屬于共同
危險行為,考生需要注意《民事訴訟證據規定》第4條第⑦項對共同危
險行為舉證責任的特殊分配;第二,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行為
24
的違法性、損害事實的存在、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以及行
為人的主觀過錯四方面內容。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人的侵權行為屬于特殊侵權行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該類行為的構成要
件不要求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過錯。
6、甲公司因為資金出現困難的需要,向銀行借款一百萬,銀行要求
其提供擔保,下列方案中可行的是:
A、甲公司將其對乙公司的地役權抵押給銀行
B、甲公司將其將要生產出的機器設備抵押給銀行
C、甲公司將其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但是同時約定家公司的
地上建筑物不抵押
D、甲公司以其正在建設中的廠房及占用的土地使用權抵押
【參考答案】:B,D
【解析】:《物權法》第165條規定:“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
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并轉讓。”所以A選項錯誤。《物權法》第180條第1款
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
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故BD選項正確。《物權法》第182條規定:
“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
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所以
C選項錯誤。
7、某農村養殖戶為擴大規模向銀行借款,欲以其財產設立浮動抵押。
對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A、該養殖戶可將存欄的養殖物作為抵押財產
B、抵押登記機關為抵押財產所在地的工商部門
C、抵押登記可對抗任何善意第三人
D、如借款到期未還.抵押財產自借款到期時確定
【參考答案】A,D
【考點】浮動抵押
25
【解析】選項AD考查浮動抵押設定要件。根據《物權法》第181條的規定,設立浮動抵押應當
符合以下條件:(1)設立浮動抵押的主體限于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2)設立浮動抵押
的財產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3)設立浮動抵押要有書面協議;(4)實現抵押權的條
件是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5)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
產優先受償。本題中,農村養殖戶屬于農業生產經營者,存欄的養殖物屬于經營的原材料,故養殖戶
可將存欄的養殖物作為抵押財產品,據此,選項A正確。在抵押人到期未還借款,符合抵押權實現條
件時,抵押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借款到期時確定的抵押財產優先受償,據此,選項D正確。選項
BC考查的是浮動抵押設定程序及抵押登記的效力。根據《物權法》第189條的規定:“企業、個體
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
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依照本法第一
百八十一條規定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可知,
浮動抵押的登記機關為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而非抵押財產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據此,
選項B錯誤。而且浮動抵押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即使已經抵押登記,也不能對抗正常經
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據此,選項C錯誤。
8、下列表述,正確的有哪些()
A、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
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B、動產物權的轉讓有簡易交付,設立與簡易交付無關
C、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該動產的,可以通過轉
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D、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
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參考答案】A,C,D
【解析】《物權法》第25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占有該動產的,
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物權法》第26條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
法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物權法》
第27條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
生效力”。A是簡易交付;C是指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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