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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名稱:年產200萬套塑料家具配件生產線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蓋章):浙江逸輝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編制日期:2023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 96附表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量匯總表附圖1建設項目地理位置示意圖附圖2建設項目周邊環境概況圖及噪聲監測點位圖附圖3建設項目周邊環境概況及保護目標分布圖附圖4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狀況照片附圖5建設項目平面布置圖附圖6湖州市安吉縣環境管控單元分類圖附圖7湖州市安吉縣水環境功能區劃附圖8安吉經濟開發區重點區“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實施范圍圖附圖9出租方廠區雨污水管網圖附圖10安吉縣生態保護紅線圖附圖11安吉縣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圖附件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附件3不動產權證附件4聲環境現狀監測報告附件5現有項目污染物排放檢測報告附件6現有項目環評備案表及驗收意見附件7現有項目排污許可登記回執附件8現有項目廠房備案表附件9污水處理廠自行監測數據附件11審核意見及修改說明附件12評估意見浙江逸輝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產200萬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新建(遷建)□改建□技術改造□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是:0浙江逸輝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產200萬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0574-安吉經濟開發區重點區位于安吉縣中部分區,包含教科文新培育現代服務業+教科文:協調好產業與人、城市、生態的關浙江逸輝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產200萬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3點的5A級景區聯合體與大學聯合體)。公頃),規劃人口20萬人。三大產業板塊,推動安吉開發區產業向工業4.0邁進。重點打(二)安吉經濟開發區重點區總體規劃(2018-2030)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符合性分析及《安吉經濟開發區重點區總體規劃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40574-文號為浙環函[2020]38號)及《安吉經濟開發區重點區總體規劃(2018-2030)環評結論清單調整報告(成果稿)》(于2021年2),求。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安吉經濟開發區重點區總體規劃(2018-2030)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評結論及結論清單調整報告要浙江逸輝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產200萬表1-1產業集聚重點單元AJ-3-1所在三線一單管控區及編號生態空間范圍示意圖管控要求現狀用地類型湖州市安吉縣中心城區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ZH33052320005本項目所在地本項目所在地禁止新建、擴建三類工業項目,但鼓勵對現有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允許新建、擴建、改建二類工業項目,屬國家、省、市、縣落后產能的限制類、淘汰類二類工業項目,一律不得準入,現存此類工業項目應進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工業用地為主環境準入條件清單分類行業清單工藝清單產品清單依據禁止準入行業六、紡織業/有染整工段的:禁止新建、擴/三線一單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造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制品/制革、毛皮鞣制:禁止新建、擴建。/三線一單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十、家具制造業/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黏劑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湖州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十一、造紙和紙制品業造紙(含廢紙造紙)禁止新建、擴建//三線一單十四、石油加工、煉焦業禁止新建、擴建//三線一單十五、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基本化學原料制造;農藥制造;涂料、染料、顏料、油墨及其類似產品制造;合成材料火工及焰火產品制造;水處理劑等制造;肥料制造、日用化/除單純混單純混合和分裝外:禁止新建、擴建生產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黏劑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三線一單;湖州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5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6學品制造三線一單三線一單三線一單三線一單三線一單;清潔生產要求三線一單三線一單湖州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十六、醫藥制造業//禁止新建、擴建化學藥品制造十七、化學纖維制造業/除單純紡絲外:禁止新建、擴建/十八、橡膠和塑料制品業輪胎制造、再生橡膠制造、橡膠加工、橡膠制品翻新/輪胎制造、硫化、煉化工藝的:禁止新建、擴建。/塑料制品制造/涉及有毒原材料的、有電鍍工藝的:禁止新建、擴建/十九、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水泥制造;石棉制品制造;僅含烘焙的石墨、碳素制造、采用浮法生產工藝外的玻璃及玻璃制品中的平板玻璃制:禁止新建、擴建二十、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煉鐵、球團、燒結;煉鋼;鐵合金制造;錳、鉻冶煉;禁止新建、擴建//黑色金屬鑄造;壓延加工/禁止使用無芯工頻感應電爐設備的項目/二十一、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有色金屬冶煉(含再生有色金屬冶煉);有色金屬合金制造:禁止新建、擴建。/二十二、金屬制品業/有電鍍工藝的;有鈍化工藝的熱鍍鋅;涉及重金屬、持久性有毒有機污染物排放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二十三、橡膠和塑料制品業;二十四、專用設備制造業;二十五、汽車制造業;二十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二十八、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二十九、儀器儀表制造業/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黏劑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70574-二十七、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涉及重金屬、持久性有毒有機污染物排放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禁止鉛酸蓄電池制造項目準入行業全部行業/限制新建涉VOCs規模以下企業/湖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十二、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限制新建、擴建//浙江逸輝智能家具有限公司年產200萬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8符合性分析:本項目屬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類,于印發安吉經濟開發區重點區“區域環評+環境),),表1-2降級審批符合性負面清單分析序號負面清單內容本項目是否符合1核與輻射項目;本項目為非核與輻射項目符合2有化學合成反應的石化、化工、醫藥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學合成反應的石化、化工、醫藥項目符合3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危險固廢處置及綜合利用、涉及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等高污染、高環境風險建設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危險固廢處置及綜合利用、涉及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等高污染、高環境風險建設項目符合4審批權限在省級以上環保部門的項目;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報送湖州市生態環境局安吉分局審批符合5與敏感點防護距離不足,公眾關注度高或投訴反響強烈的項目;最近敏感點為距本項目西側約85m外的東浜社區(北區)不符合6廢水不具備接入排污管網的項目;本項目生活污水經隔油+化糞池處理后納管排放;注塑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符合7生產危險化學品的項目;本項目從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屬于生產危險化學品的項目符合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98其他重污染、高風險及嚴重影響生態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其他重污染、高風險及嚴重影響生態項目符合表1-3“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生態保護紅線項目所在地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項目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根據《安吉縣生態保護紅線劃分方案》,項目周邊無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生態紅線區,不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因此,項目選址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要求。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營運過程中需消耗一定量的水、電等資源,項目資源消耗量不大,滿足區域資源利用上線要求。環境質量底線根據2021年大氣監測數據分析,項目所在區域為達標區;根據2021年地表水監測數據分析,地表水水質中的pH值、DO、高錳酸鹽指數、BOD5、氨氮、總磷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II類標準限值,項目所在區域為達標區;根據浙江清盛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項目所在地聲環境監測數據分析,項目廠界聲環境現狀達標;根據影響預測,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防治措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后能夠維持環境質量現狀,項目建設能夠符合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生態準入清單根據企業基本情況可知,本項目主要進行塑料家具配件的生產加工,屬于二類工業項目,位于“湖州市安吉縣中心城區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ZH33052320005)”內,不在的空間布局約束清單內;項目執行污染物總量管控制度,廠區內做好了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納管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企業不屬于重點污染項目環境風險,建設地點不在江河湖庫及受污染地塊上,符合環境風險防控要求;本項目僅使用電作為能源,能源利用率較高,符合資源開發效率要求。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安吉縣人民政府文件,安政發[2020]18表1-4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單元符合性分析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間禁止新建、擴建三類工業項目,但符合,本項目屬于塑料零件及其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0布局約束鼓勵對現有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或提升改造。允許新建、擴建、改建二類工業項目,屬國家、省、市、縣落后產能的限制類、淘汰類二類工業項目,一律不得準入,現存此類工業項目應進行淘汰或提升改造。他塑料制品制造,根據工業項目分類目錄,本項目屬于二類工業項目,不屬于國家、省、市、縣落后產能的限制類、淘汰類二類工業項目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合理布局工業項目,減少對周邊居住區、學校等敏感點的惡臭、噪聲等環境影響。符合,項目與周邊企業及周邊居住區之間有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對居住區、學校等敏感點環境影響較小。建項目用地應當符合國家或地方有關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符合,企業不屬于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污染物排放管控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嚴格執行地區削減目標。符合,本項目嚴格執行地區削減目標,VOCs區域替代削減量在園區范圍內區域平衡,由環保部門調劑。推進工業集聚區“零直排區”建設,所有企業實現雨污分流,現有工業集聚區內工業企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符合,企業廠區已嚴格落實雨污分流,本項目無外排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隔油+化糞池處理納管排放至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加重附近水環境的污染。環境風險防控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符合,本項目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屬于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符合,本項目建設地址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不位于江河湖庫周邊范圍內。強化工業集聚區應急預案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防范重點企業環境風險。符合,企業經核對不屬于重點企業環境風險。嚴格污染地塊開發利用和流轉審批,按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展調查、評估、治理與修復等活動。符合,本項目地塊原先為企業自有進行家具生產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推進工業集聚區生態化改造,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本項目設備均使用電能,耗能較低,符合相關清潔生產和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項目屬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屬于二類工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1敏感點之間有生態綠地等隔離帶,對周邊居住區等敏感點影響較小。本項目實現了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經隔油+化糞池處理后接入本項目所在地本項目所在地圖1-2企業三線一單位置圖(三)《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表1-5《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符合性分析序號具體要求相符性1港口碼頭項目建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交通運輸部《港口規劃管理規定》、《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條例》的規定。符合,本項目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非港口碼頭建設項目。2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規劃》、《浙江省內河航運發展規劃》以及項目所在地港口總體規劃的符合,本項目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非港口碼頭建設項目。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2港口碼頭項目。經國務院或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核準的港口碼頭項目,軍事和漁業港口碼頭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城市休閑旅游配套碼頭、陸島交通碼頭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碼頭項目,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督導交通專項規劃等另行研究執行。3禁止在自然保護地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護地建設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的項目。禁止在自然保護地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嚴重改變地形地貌、破壞自然生態、影響自然景觀的開發利用行為。禁止在I級林地、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內建設項目。自然保護地由省林業局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符合,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并不在禁止在自然保護地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并不在自然保護地、I級林地、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內。4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不符合《浙江省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的項目。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符合,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并不在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5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并不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6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一)禁止挖沙、采礦;(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三)禁止開(圍)墾、填埋或者排干濕地;(四)禁止截斷濕地水源;(五)禁止傾倒有毒有害物質、廢棄物、垃圾;(六)禁止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遷徙通道、魚類洄游通道,禁止濫采濫捕野生動植物;(七)禁止引入外來物種;(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撈、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活動。國家濕地公園由省林業局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符合,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并不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7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符合,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并未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8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符合,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并不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9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符合,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并不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3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符合,本項目外排廢水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隔油+化糞池預處理后納管排放,并未在長江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禁止在長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符合,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并未在長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禁止在長江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擴建除外。符合,本項目建設地點為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不在長江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境保護綜合目錄》中的高污染產品目錄執行。符合,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屬于塑料制品業,不屬于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符合,本項目屬于塑料制品業,不屬于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中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投資項目,列入《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項目,一律不得核準、備案。禁止向落后產能項目和嚴重過剩產能行業項目供應土地。符合,本項目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屬于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不屬于《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部門、機構禁止辦理相關的土地(海域)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業務。符合,本項目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并非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符合,本項目為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并非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禁止在水庫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堆放物料,傾倒土、石、礦渣、垃圾等物質。符合,企業投產后物料均存放于廠房內,一般固廢外售給物資回收公司,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安全處置,且本項目位于安吉縣遞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4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并不會在水庫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堆放物料,傾倒土、石、礦渣、垃圾等物質。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本項目承諾遵守其規定。(1)禁止在太湖流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有毒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于每年2月1日前將上一年度取水總量控制情況和本年度取水計劃建議報太湖流域管理機構。量,于每年2月25日前向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下達年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5(4)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米上溯至5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6)太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5000米范圍內,淀山湖岸線內和側各1000米范圍內,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萬米河道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部門應當暫停辦理兩省一市相關行政區域或者主要入太湖河道沿線區域可能產生污染的建設項流域管理條例要求。該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隔油+化《關于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碼頭項目環境準入,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7水經隔油+化糞池處理后納管排放,廢水排放能達到安吉凈源污水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表1-6《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相關要求本項目實施情況是否符合督促企業依法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嚴格落實總磷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要求。持續強化涉水行業污染整治,基于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大力推進印酒、味精)等重點行業企業廢水深度處理。項目建設單位將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并按證排污符合實施工業園區限值限量管理,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實施管網混錯接改造、管網更新、破損修復改造等,依法推動園區生產廢水應納盡納。推進化工園區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實施化工企業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測。項目冷卻水循環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納管排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符合推進企業內部工業用水循環利用、園區內企業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引到工業園區、開發區尤其是耗水量大的企業新建中水回用設施和環保循環設施,推行尾水循環再生利用。符合開展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示范,率先在紡織印染、化工材料等工業園區探索建設“污水零直排區”,實施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制度。本項目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屬于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符合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8嚴格落地國家和本地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工藝、裝備、產品與項目,依法推動污染企業退出。繼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內造紙、印染、化工等污染較重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推動環太湖生態環境敏感區內部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不具備整治條件的企業依法關閉或搬遷至合規工業園。推進太湖流域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圍內重點排污企業逐步退出。除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外,太湖流域原則上不在審批其他生產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類建設項目。環太湖地區重點布局總部經濟、研發設計、高端制造、銷售等產業鏈環節,大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產業創新高地。全面拓展沿太湖科技研發創新帶,高水平規劃建設太湖科學城、“兩湖”創新區。引進產業應符合“三線一單”管控要求、相關規劃和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符合區域主導生態功能,鼓勵工業企業項目采用國際國內行業先進的生產工藝與裝備,提高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深入實施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工程,發展服務型制造新模式。大力發展智能制造,推廣共性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標準,推動相關產業綠色發展和綠色改造。強化綠色制造關鍵核心綠色化。強化能耗、水耗、環保、安全和技術等標準約束,加強清潔生產評價認證,加快傳統產業的綠色化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推動一批重點企業達到國家清潔生產領先水平,推進太湖流域印染、有色金屬等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對生產、使用、排放有限控制化學品名錄內化學物質的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和清潔生產改造。全面推進工業類園區專業化發展和循環化改造,推進分質供水和再生水利用,進一步提升沿河、環湖重點工業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實現同行業領先。開展含磷洗滌劑禁用政策執行情況調查,采取有利措施嚴禁銷售、使用含磷洗滌劑,全面推行無磷洗滌用品。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地方產業政策要求;項目擬建地附近無飲用水水源地,且無生產廢水排放符合符合符合符合符合本項目符合安吉縣“三線一單”管控要求;項目生產工藝和裝備自動化程度高,須按環境影響報告要求落實污染治理措施,確保污染物低排放要求。不涉及本項目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化學品物質;要求項目進一步強化能耗、水耗安全、環保等管理要求本項目不涉及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19雄”改革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湖政發[2018]17號)以及綜合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安政發[2020]24號)文件要求,該企業各評價指標計算結果見表1-7;由于企業現有項目于表1-7項目生產規模一覽表(企業未投產,按理論值計算)評價指標計算方法計算結果畝產排污強度VOCS污染物排放量/實際用地面積0.513噸/36.87畝=0.014噸/畝CODCr污染物排放量/實際用地面積0.024噸/36.87畝=0.001噸/畝NH3-N污染物排放量/實際用地面積0.002噸/36.87畝=0.000噸/畝合計0.539噸/36.87畝=0.015噸/畝(1)排放的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本環評最終排入環境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為: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00574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屬于《安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本項目使用注塑機生產塑料家具配件,根據《關于印發<湖州表1-8湖州市塑料行業廢氣整治規范符合性分析類別序號判斷依據是否符合加強源頭控制采用環境友好型原輔材料1部關于發布<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的公告》(2012年第55等有關要求。符合,企業不涉及廢塑料加工。2禁止使用附帶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質等廢塑料作為生產原輔料。鼓勵企業對符合,企業不涉及廢塑料加工。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10574低污染對技術進行清理清洗,減少其中對固體雜質,降低造粒機過濾網對更換頻率。3禁止使用拋料和加工過程中產生較大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企業再生的清潔原料。符合,本項目加工過程中不使用產生較大臭味的原料,企業不屬于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企業。4不飽和樹脂、苯乙烯等含有VOCS等有機液體原料應提供正規廠家等供貨信息、化學品安全說明書(MSDS)等材料,并建立管理臺賬。符合,本項目不使用的含有VOCS的有機液體原料。提高生產工藝裝備水平5破碎工藝宜采用干法破碎技術,并配套防治粉塵和噪聲污染等設備。符合,本項目不進行破碎。6在安全允許等前提下,不飽和樹脂、苯乙烯等大宗有機液體物料應采用儲罐儲存,設置平衡管或呼吸廢氣收集處理,并采用管道將物料輸送至調配間或生產工位,減少廢氣無組織排放。桶裝料在非正常狀態必須密閉存放,并應選用隔膜泵進行送料,抽料區域應設置密閉間,并安裝集氣裝置收集廢氣進行處理。不涉及,項目注塑工序使用原料皆為固體原料,無大宗有機液體物料。7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等攪拌工序應按照重力流方式布置,有機液體物料全部采樣管道密閉輸送至生產設備,固體物料應采用密閉式固體投料裝置送至攪拌釜,攪拌釜之間等混合物料應通過密閉管道進行轉移。禁止使用敞開式攪拌釜,收集密閉式攪拌釜產生等呼吸廢氣進行處理。不涉及,項目不屬于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項目。8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中等攪拌后等物料,應選用密閉式螺旋輸送機送至生產工位,不得采用人工轉運方式進行物料轉移。不涉及,項目不屬于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項目。加強廢氣收集收集所有產生等廢氣9塑料加工企業應收集熔融、過濾、擠出(包括注塑、擠塑等)等生產環節中產生等廢氣。落實后符合,項目注塑車間均對產生的廢氣進行了車間整體密閉收集。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企業應收集有機液體儲存、攪拌、抽料、放料、模壓等生產環節中產生等廢氣。不涉及,項目不屬于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項目。企業應采用密閉式集氣方式進行廢氣收集,不得采用集氣罩方式。符合,企業采用車間整體密閉收集。規范對廢塑料熔融造粒和擠出生產線進行全密閉,常閉面采用玻璃、巖棉夾芯板符合,本項目在對注塑廢氣進行了車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20574收集方式和參數或其他硬質圍擋阻隔,常開面采用自吸式軟簾隔離,確保非進出時間密閉間呈密閉狀態。在密閉空間內針對廢氣產生點設置半密閉集氣罩,優先將大部分廢氣直接引至收集系統。間整體密閉,在非進出時間車間能做到密閉狀態。對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企業對有機液體原料儲罐、攪拌釜呼吸廢氣采用管道直接連接對方式收集廢氣。不涉及,項目不屬于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項目。對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企業的抽料、放料、模壓區域應設置密閉間,常閉面采用玻璃、巖棉夾芯板或其他硬質圍擋阻隔,常開面采用雙道門隔離,人員進出時必須確保其中一道門處于關閉狀態。在密閉空間內針對抽料口、放料口或模壓機壓頭區域對廢氣產生點設置半密閉集氣罩,優先將大部分廢氣直接引至收集系統。不涉及,項目不屬于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項目。采用密閉方式收集廢氣時,密閉空間必須同時滿足足夠的換氣次數和保持微負壓狀態。人員操作頻繁的空間內換氣次數不小于20次/小時;包括進出通道、隔離材料縫隙在內,所有可能對敞開截面應該控制風速不小于0.5米/秒。落實后符合,項目注塑車間采用密閉方式,滿足足夠的換氣次數和保持微負壓狀態;換風次開截面控制風速不小于0.5米/秒。企業收集廢氣后,應滿足廠區大氣污染物監控點非甲烷總烴任何1小時平均濃度不得超過監控濃度限值為10毫克/立方米,任何瞬時一次濃度不得超過對監控濃度限值為50毫克/立方米。如企業采用密閉間方式收集廢氣,則廠區內大氣污染物監控點指密閉間主要逸于1.5米高度處;如企業采用外部集氣罩收集廢氣,則廠區內大氣污染物監控點指生產設備外1米,不低于1.5米高度處,監控點對數量不少于3個。并以濃度最大值對監控點來判別是否達標。落實后符合,要求企業投產后嚴格按照標準實行。廢氣收集和輸送應滿足《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00-2010)及相關規范對要求,管路應有明顯對顏色區分及走向標識。落實后符合,企業將委托有資質的廢氣處理單位對廢氣計、施工,在廢氣設施安裝過程廢氣收集和輸送系統將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施工。提升采用破碎、配料、攪拌、固體投料等產生粉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30574廢氣處理水平有效氣處理工藝塵的工序應選用布袋除塵工藝,并配套在線清灰裝置,如有異味再進行除異味處理。碎;配料、攪拌均在密閉容器內進行,塑料粒子的投料時間短,且塑料粒子投料產生的粉塵量極少,故不設置布袋除塵進行處理,能夠對產生的少量粉塵進行有效收集。廢塑料加工企業的熔融、過濾、擠出廢氣應首先采用“水噴淋+除霧+高壓靜施,并配套氣浮裝置提高油類去除效果,噴淋液停留時間不小于10分鐘。每萬立方米/小時的高壓靜電設施設計功率不小于3千瓦,油煙凈化效率不小于80%。造粒廢氣臭氣濃度對凈化效率不低于75%,注塑廢氣臭氣濃度對凈化效率不低于60%。符合,本項目不涉及廢塑料加工。20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企業的儲存、攪拌、抽料、放料、模壓廢氣應采用“過濾+低溫等離子體+水噴淋”、“過濾+光催化+水噴淋”、“過濾+活性炭吸附”或更高效技術進行處理,攪拌過程如有顆粒物應先采用布袋除塵進行預處理。符合,項目不屬于模壓復合材料檢查井蓋生產項目,企業攪拌在密閉條件下進行,不產生顆粒物。21每萬立方米/小時對光催化或等離子體設施的設計功率不小于10千瓦。不涉及,本項目不使用光催化或等離子設施。22活性炭吸附設施中,采用顆粒狀活性炭的風速應不大于0.5米/秒,采用蜂窩狀活性炭的風速應不大于1米/秒,裝填吸附劑的停留時間不小于1秒。當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時,按廢氣處理設施的VOCS進口速率和80%以上凈化效率計算每日的VOCS去除量,進而按照15%的活性炭吸附容量核算活性炭更換周期,定期更換活性炭并保存購買、危廢委托處理憑證備查。符合,企業使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注塑廢氣進行處理,風速和停留時間均能滿足對應填裝活性炭要求,根據相關要求核算活性炭更換周期并定期檢查更換,更換后的活性炭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23塑料加工企業應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和符合,項目廢氣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詳見環評文本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40574(GB14554-93)中15米排氣筒有組織排放要求和廠界要求。有組織排放對臭氣濃度應不高于1000(無量綱)。相關章節,有組織臭氣濃度的排放能夠滿足相關要求。24廢氣處理設施配套安裝獨立電表暫未涉及,目前企業暫未投產,投產前,將對安裝廢氣處理設施配套單獨電表。建立配套廢氣采樣設施25嚴格按照《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建設廢氣處理設施的進出口采樣孔、采樣平臺。暫未涉及,企業投產后將嚴格按照相關規范,對廢氣處理設施進行設置進出口采樣孔、采樣平臺。26采樣孔對位置優先選擇在垂直管段,原則上設置在距離頭、閥門、變徑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徑,和距上述部件上游不小于3倍直徑處。現場空間位置有限時,采樣孔與上述部件對距離至少應控制直徑在1.5倍處,當對VOCs進行采樣時,采樣孔位置可不受限制,但應避開渦流區;如同時測定排氣流量,則采樣孔位置仍按上述規定設置。落實后符合,要求企業投產后嚴格按照要求布置采樣孔。27應設置永久性采樣平臺,平臺面積不小于1.5平方米,并設有1.1米高對護欄和不低于0.1米對腳部擋板,采樣平臺對承重不小于200公斤/平方米,采樣孔距平臺面約為1.2~1.3米,采樣平臺處應建設永久性220伏電源插座。落實后符合,要求企業按照標準設置采樣平臺。加強日常管理制定落實環境管理制度28企業應落實專人負責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對運行管理和維護保養,遇有非正常情況應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報告并備案。暫未涉及,企業投產后,將安排專人對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進行管理。29制定落實設施運行管理制度。定期更換水噴淋塔對循環液,原則上更換周期不低于1次/周;定期清理高壓靜電、低溫等離子體和光催化等處理設施,原則上清理頻率不低于1次/月;定期更換紫外燈管、催化劑等耗材,按核算時間定期更換活性炭。更換下來等廢棄物按照相關規定委托有資質等單位進行處理。暫未涉及,項目投產后將制定相關運行管理制度。30制定落實設施維護保養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定期檢查修補破損對風管、設備、確保螺栓、接線牢固,動力電源、信號反饋工作正常;定期清理水噴淋塔底部沉積物;定期更換風機、水泵等動力設備等機油,易老化等塑料管暫未涉及,項目投產后將制定落實相關設施維護保養制度。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50574道等。31涉及含VOCS原輔材料使用、設施運行管理、設施維護管理臺賬,相關人員按實進行填寫備查。暫未涉及,項目投產后,將安排專人對含VOCS原輔料理。制定落實環境監測制度32定期委托有資質對第三方進行監測,已申領新版本排污許可證對按照許可證要求執行,未申領對每年監測不少于1次。暫未涉及,項目投產后,將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監測。33監測要求有:對每套廢氣處理設施對進出口和廠界進行監測;每個采樣點監測2個周期,每個周期3個樣品;廢塑料加工企業建議監測顆粒物、油煙、非甲烷總烴和臭氣濃度,模壓復合材料檢測井蓋生產企業簡易監測顆粒物、苯乙烯、非甲烷總烴和臭氣濃度。暫未涉及,項目投產后,將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監測,監測嚴格根據監測規范要求進行。34強化夏秋季錯峰生產管控措施。實施錯峰停產對時間為每年5~10月,易形成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高溫時段(10:00~16:00)。未完成深化治理要求對企業,一律納入夏秋季錯峰生產名單。暫未涉及,項目目前暫未投產,投產后將執行相關要35企業應委托有資質對廢氣治理單位承擔廢氣治理服務工作,編制的廢氣治理方案應通過環境管理部門組織的專家組審核認可,廢氣治理工程應通過環境管理部門驗收后方可認為完成整治。暫未涉及,企業目前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廢氣進行設計,但企業目前暫未投產,無法進行整治。余均符合《關于印發<湖州市木業、漆包線及塑料行業廢氣整治規范>的通知》(湖環發[2018]31號)的要求。要求企業投產后,除不相關內容外,其余均達到《關于印發<湖州市木業、漆包線及塑市生態環境局2019年11月11日)要求,本項目與《湖州市家具表1-9建設項目與湖州市家具行業污染整治提升規范相符性分析序號判斷依據符合性分析源頭替代1使用水性、UV等低揮發性涂料,低揮發性涂料替代比例不小于80%,其中UV底漆替代比例不涉及,本項目不涉及涂料及膠粘劑。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60574100%,全面使用水性膠粘劑,替代比例100%。金屬家具制造全面使用粉末涂料。2含VOCS的涂料、稀釋劑、固化劑和膠粘劑等原輔材料須密閉存化學品安全說明書等材料,建立管理臺賬。不涉及,本項目不涉及涂料、稀釋劑、固化劑及膠粘劑。3規范生產作業區功能,避免粉塵與VOCS、粉塵與漆渣、UV漆/水性漆與溶劑漆廢氣等不同類型污染物交叉污染,禁止木加工、打磨功能區內出現噴涂操作。符合,項目生產功能區合理布置,不存在粉塵與VOCS交叉污染的情況。4木質家具使用高效的往復式噴涂箱、機械手和靜電噴涂技術;板式家具采用噴涂工藝的,使用粉末靜電噴涂技術;采用溶劑型、輻射固化涂料,優先使用輥涂、淋涂等工藝。不涉及,本項目不涉及噴涂工5涂料轉運采用全密閉容器封存,禁止調漆間或噴漆房外臨時堆放即將施用的涂料。不涉及,本項目不使用涂料。污染物收集6調漆在密閉間進行,控制噴漆房數量,降低廢氣處理負荷。不涉及,項目不涉及調漆工序。7涂料暫存設施全密閉,并配備密閉管路和泵供料系統,加料采用隔膜泵送的方式,涂料回流管道伸至暫存槽液面下方。不涉及,本項目不使用涂料。8密閉間滿足足夠的換氣次數和保持微負壓狀態,廢氣收集效率不低于90%。禁止敞開式和半敞開式涂裝作業,禁止露天和敞開式晾(風)干。符合,本項目注塑車間整體密閉微負壓收集,收集效率為90%。9設置獨立車間打磨,宜設置上進風,下/側排風的粉塵收集系統。打磨粉塵按危廢處置,禁止與其他木加工粉塵混合。不涉及,項目不涉及打磨工序。廢氣收集和輸送應滿足《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及相關規范的要求,管路應有明顯的顏色區分及走向標識。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廢氣處理設施安裝施工過程將根據《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00-2010)要求,保證集氣方向與污染氣流方向一致,同時管路設置走向標識。廢氣收集后,企業無組織廢氣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企業正式投產后,要求廢氣收集后,企業無組織廢氣滿足《揮發性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70574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要求。污染物處理“過濾+低溫等離子+噴淋”去除UV涂料中惡臭氣體,處理效率涂料廢氣與溶劑型涂料廢氣混合處理。嚴禁使用低溫等離子、水噴淋等單一低效廢氣處理設施及UV光氧處理設施。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企業正式投產后,要求安裝二級活性炭吸附設備處理注塑廢氣。采用低VOCS水性涂料的,排放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低于10%的工序,有組織及無組織排放可不要求建設收集治理設施。高效工藝去除水性涂料中惡臭氣體的,臭氣總凈化效率不低于30%。不涉及,項目不涉及水性涂料。溶劑型涂裝廢氣(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VOCS處于40℃)VOCS處理效率不低于90%,涂裝與烘干混合廢氣VOCS處理效率不低于80%;收集廢氣中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應配備有效的VOCS符合,注塑廢氣的處理效率為85%。木加工及打磨粉塵廢氣應采用濾筒、布袋等高效除塵工藝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涉及,本項目不涉及木加工及打磨粉塵廢氣。處理后廢氣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有組織排放要求和廠界要求。涂裝工序廢氣經處理后應滿足浙江省地方標準《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的特別排放限值要求。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企業投產后,要求處理后廢氣能夠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有組織排放要求和廠界要求。廢氣處理設施配套安裝獨立電表,安裝用電全過程監控并與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企業投產后,廢氣處理設施配套安裝獨立電表,安裝用電全過程監控并與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環境管理VOCS原輔材料使用、設施運行管理、設施維護保養等管理臺賬,按實進行填寫備查。定期更換干定期清理低溫等離子體等處理設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企業正式投產后,VOCS原輔材料使用、設施運行管理、設施維護保養等管理臺賬,將按實進行填寫備查,定期更換活性炭吸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80574施,定期更換紫外燈管、吸附劑、催化劑等耗材。附劑等耗材,臺賬保存五年。定期委托資質單位按照要求進行監測,已申領新版排污許可證的按證執行,未申領的每年監測不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企業正式投產后,將定期委托資質單位按照要求進行監測。20集中收集、分類存放并規范處置固廢應規范設置固廢及危廢暫存庫,并采取防滲防雨防漏措施。按照規范管理要求妥善處置危廢,建立管理制度和臺賬。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企業正式投產后,將集中收集、分類存放并規范處置固廢并規范設置固廢及危廢暫存庫,并采取防滲防雨防漏措施。將按照規范管理要求妥善處置危廢,建立管理制度和臺賬,臺賬保存五年。21涉及含VOCS原輔材料使用、設施運行管理、設施維護保養等管理臺賬,相關人員按實進行填寫備查。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企業正式投產后,將涉及含VOCS原輔材料使用、設施運行管理、設施維護保養等管理臺賬,相關人員按實進行填寫備查。22積極消除廢氣、臭氣產生擾民的隱患點,將投訴降到零。項目落實后嚴格執行,企業正式投產后,將積極消除廢氣、臭氣產生擾民的隱患點,將投訴降到零。表1-10《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序號規范要求是否符合產業結構助力綠色發展1優化產業結構。引導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化纖、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類建設項目,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依法依規淘汰涉VOCS排放工藝和裝備,加大引導退出限制類工藝和裝備力度,從源頭減少涉VOCS污染物產生。符合,本項目不屬于高VOCS排放化工類建設項目,本項目不使用涂料、油墨、清洗劑和膠粘劑。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淘汰類和限制類項目,使用原材料不涉及《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中的有毒有害原料。2嚴格環境準入。嚴格執行“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制(修)訂紡織印染(數碼噴印)等行業綠色準入指導意見。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區域削減替代規定,削減措施原則上應優先來源于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與建設項目位于同一設區市。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等量削減;上一年度環境空符合,本項目與安吉縣三線一單管控要求相符。本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由湖州市生態環境局安吉分局替代削減。本項目不屬于石化等行業,相應VOCS排放量削減根據湖州市生態環境局安吉分局要求進行削減。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290574推進綠色強化源頭控制生產環節減少過程泄漏氣質量不達標的區域,對石化等行業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實行2倍量削減,直至達標后的下一年再恢復等量削減。不涉及,本項目不屬于石化、化工等行業,不屬于包裝印刷行業,不涉及涂裝工序。不涉及,企業不屬于工業涂裝企業。不涉及,本項目不使用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符合,本項目嚴格控制VOCS物料的無組織排放,注塑車間整體密閉微負壓進行廢氣收集3全面提升生產工藝綠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行業應采用原輔材料利用率高、廢棄物產生量少的生產工藝,提升生產裝備水平,采用密閉化、連續化、自動化、管道化等生產技術,鼓勵工藝裝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廣采用油品在線調和技術、密閉式循環水冷卻系統等。工業涂裝行業重點推進使用緊湊式涂裝工藝,推廣采用輥涂、靜電噴涂、高壓無氣噴涂、空氣輔助無氣噴涂、熱噴涂、超臨界二氧化碳噴涂等技術,鼓勵企業采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設備替代人工噴涂,減少使用空氣噴涂技術。包裝印刷行業推廣使用無溶劑復合、共擠出復合技術,鼓勵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輻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無水膠印等印刷工藝。鼓勵生產工藝裝備落后、在既有基礎上整改困難的企業推倒重建,從車間布局、工藝裝備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4全面推行工業涂裝企業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選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等環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體分)溶劑型涂料。工業涂裝企業輻射固化涂料應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規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臺賬,記錄原輔材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5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企業,各地應結合本地產業特點和本方案指導目錄(見附件1),制定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實施計劃,明確分行業源頭替代時間表,按照“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實施一批替代溶劑型原輔材料的項目。加快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研發、生產和應用,在更多技術成熟領域逐漸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等使用量下降比例達到國家要求。6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做好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生產應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原則上應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300574改造治理實施高效治理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對VOCS物料儲罐和污水集輸、儲存、處理設施開展排查,督促企業按要求開展專項治理。符合,企業不涉及LDAR符合,企業不屬于石化、化工企業,企業在日常生產中將加強非正常工況的排放管理,減少非正常工況VOCS排放符合,企業針對注塑廢氣配套建設了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設備,活性炭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換活性炭,VOCS綜合去除效率能夠達到85%符合,企業在日常生產中將嚴格執行治理設施較原則;在VOCS治理設施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將停運對應的生產設備,待檢修完畢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產設備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企業對應設置了廢7全面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石油煉制、石油化學、合成樹脂企業嚴格按照行業排放標準要求開展LDAR工作;其他企業載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大于等于2000個的,應開展LDAR工作。開展LDAR企業3家以上或轄區內開展LDAR企業密封點數量合計1萬個以上的縣(市、區)應開展LDAR數字化管理,到2022年,15個縣(市、區)實現LDAR數字化管理;到2025年,相關重點縣(市、區)全面實現LDAR數字化管理(見附件2)。8規范企業非正常工況排放管理。引導石化、化工等企業合理安排停檢修計劃,制定開停工(車)、檢修、設備清洗等非正常工況的環境管理制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不在O3污染高發時段(4月下旬—6月上旬和8月下旬—9月,下同)安排全廠開停車、裝置整體停工檢修和儲罐清洗作業等,減少非正常工退料、吹掃、放空、晾干等環節的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產生的VOCS應收集處理,確保滿足安全生產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9建設適宜高效的治理設施。企業新建治理設施或對現有治理設施實施改造,應結合排放VOCS產生特征、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標的,要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吸附裝置和活性炭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換活性炭。組織開展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組合技術等VOCS治理設施排查,對達不到要求的,應當更換或升級改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到2025年,完成5000家低效VOCS治理設施改造升級(見附件3),石化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70%以上,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等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按照治理設施較生產根據處理工藝要求,在治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止、殘留VOCS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治理設施。VOCS治理設施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生產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產設備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310574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印染等行業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確須保留的,企業應將保留的應急旁路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應急旁路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閥門開度、視頻等)設施等加強監管,開啟后應做好臺賬記錄并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符合,企業不設置非必要的含VOCS排放的旁路園區集群廢氣提升治理水平強化重點開發區(園區)治理。依托“清新園區”建設帶動提升園區大氣環境綜合治理水實施集中治理和統一管理,持續提升VOCS治理水平,穩步改善園區環境空氣質量。提升涉VOCS排放重點園區大氣環境數字化監管能力,建立完善環境信息共享平臺。石化、化工園區要提升溯源分析能力,分析企業VOCS組分構成,識別特征污染物。符合,企業所在園區將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要求執行,企業將同時配合園區及相應政策要求落實對應措施加大企業集群治理。同一鄉鎮及毗鄰鄉鎮交界處同行業涉VOCS企業超過10家的認定為企業集群。各地結合本地產業結構特征,進一步排查使用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的行業,以及化纖、橡膠制品、使用再生塑料的塑料制品等企業集群。優化企業集群布局,積極推動企業集群入園區或小微企業園。對存在突出問題的企業集群要制定整改方案,統一整治標準和時限,實現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符合,項目所在地位于安吉縣遞鋪街道綠色家居產業園,企業不使用涂料、油墨、膠粘劑和清洗劑,不屬于使用再生塑料的塑料制品企業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推進各地統籌規劃建設一批涉VOCS“綠島”項目,實現VOCS集中高效治理。同一類別工業涂裝企業集聚的園區和企業集群,推進建設集中涂裝中心;在已建成集中涂裝中心的園區覆蓋區域內,同一類別的小微企業原則上不再配套建設溶劑型噴涂車間,確實有需要的應配套高效的VOCS治理設施。吸附劑(如活性炭)年更換量較大的地區,推進建設區域吸附劑集中再生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劑規范采購、統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體系。同類型有機溶劑使用量較大的園區和企業集群,鼓勵建設有機溶劑集中回收中心。符合,企業不涉及溶劑型噴涂車間推進油品儲運銷治理。加大汽油、石腦油、煤油、原油等油品儲運銷全過程VOCS排放控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進重點領域油氣回收治理,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并要求企業建立日常檢查和自行監測制度。各設區市要每年組織開展一輪儲油庫、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專項檢查和整改工作。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施,不涉及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320574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加強汽修行業治理。提升行業綠色發展水平,推進各地建設鈑噴共享中心,配套建設適宜高效VOCS治理設施,鈑噴共享中心輻射服務范圍內逐步取消使用溶劑型涂料的鈑噴車間。噴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藝操作應置于噴烤漆房內,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噴槍應密閉清洗,產生的VOCS應集中收集和治理。底色漆、本色面漆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其他上漆環節的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不涉及推進建筑行業治理。積極推動綠色裝修,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膠粘劑,優先選用裝配式建筑構件和定型化、工具式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減少施工現場涂裝作業;推廣裝配化裝修,優先選用預制成型的裝飾材料,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應使用無溶劑涂料和水性涂料。不涉及實施季節性強化減排。以O3污染高發的夏秋季為重點時段,以環杭州灣和金衢盆地為重點區域,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為重點行業,結合本地VOCS排放特征和O3污染特點,研究制定季節性強化減排措施。各地排查梳理一批VOCS物質活性高、排放量大將O3污染高發時段禁止或者限制VOCS排放的環境管理措施納入排污許可證。符合,企業將嚴格執行地方指定的季節性強化減排措施積極引導相關行業錯時施工。鼓勵企業生產設施防腐、防水、防銹等涂裝作業盡量避開O3污染高發時段。合理安排市政設施維護、交通標志標線刷漆、道路瀝青鋪設等市政工程施工計劃,盡量避開O3污染高發時段;對確需施工的,實施精細化管理,當預測將出現長時間高溫低濕氣象時,調整作業計劃,盡量避開每日O3污染高值時間。不涉及20完善環境空氣VOCS監測網。繼續開展城市大氣VOCS組分觀測,完善區域及城市大氣環境PM2.5和O3協同監測網。綜合運用自動監測、走航監測等技術,加強涉VOCS排放的重點園區大氣環境監測及監控能力建設;石化、化工園區推廣建設VOCS特征因子在線監測系統,推動建立健全監測預警監控體系。不涉及21提升污染源監測監控能力。VOCS重點排污單位依法依規安裝VOCS自動監控設施,鼓勵各地對涉VOCS企業安裝用電監控系統、視頻監控設施等。加強VOCS現場執法監測裝備保障,2021年底前,設區市生態環境部門全面配備紅外成像儀等VOCS泄漏檢測儀、VOCS便攜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等設備;2022年底前,縣(市、區)全面配備VOCS便攜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等設備。不涉及,企業不屬于VOCS重點排污單位浙江青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330574鼓勵轄區內有石化、化工園區的縣(市、區)配備紅外成像儀等VOCS泄漏檢測儀器。表1-11建設項目與《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相符性分析序號判斷依據符合性分析1低效治理設施升級改造行動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設施排查,對涉及使用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技術的廢氣治理設施,以及非水溶性VOCs廢氣采用單一噴淋吸收等治理技術的設施,逐一登記入冊,2022年12月底前報所在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各地要著力解決中小微企業普遍采用低效設施治理VOCs廢氣的突出問題,對照《浙江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指南》要求,加快推進升級改造。2023年8月底前,重點城市基本完成VOCs治理低效設施升級改造;2023年底前,全省完成升級改造。2024年6月底前,各地組織開展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治理低效設施(惡臭異味治理除外)動態清理機制,各市生態環境部門定期開展抽查,發現一例、整改一例。2重點行業VOC頭替代行動各地結合產業特點和《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指導目錄》(浙環發〔2021〕10號文附件1),制定實施重點行業VOCs源頭替代計劃,確保本行政區域“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其中,涉及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的汽車整車、工程機械整機、汽車零部件、木質家具、鋼結構、船舶制造,涉及使用溶劑型油墨的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以及涉及使用溶劑型膠粘劑的軟包裝復合、紡織品復合、家具膠粘等10個重點行業,到2025年底,原則上實現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和膠粘劑“應替盡替”。到2023年1月,各市上報轄區內含VOCs原輔材料使用情況和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源頭替代政企協商計劃,無法替代的由各市嚴格把關并逐一說明。2024年三季度,各市對重點行業源頭替代計劃實施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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