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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四川欣瑞利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總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

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

業經濟實力為宗旨,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浪費和

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利潤。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經理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

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

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

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

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

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

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相

關領導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

《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

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

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

用阿拉伯數字記載。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

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20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3年;

4、其他設備1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

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

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

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

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

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

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

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

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

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

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

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

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

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

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

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

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

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

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

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

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

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

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

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

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綜合部造計劃、報經領導

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綜合部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

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

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

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

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發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控制企業的發票管理工作,保證企業正常生產經

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條例》和《青羊區區發票管理暫

行辦法》,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建立發票購買、

發放、使用、繳回的專用登記簿。購買發票及時在登記簿上登記,已

備查錄。第三條對于已購入的各類發票,應該加強管理、健全制度、

專人負責、妥善保管。第四條禁止轉借發票、禁止代開增值稅專用

發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發票。丟失發票的,必須及時向企業領導報

告情況,并由企業出面向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第五條開具發票時要

按國家規定實事求是填開,發票各聯以復寫紙套寫,內容摘要真實,

數量相符,大小寫金額相符,注明日期,必須加蓋公章及填開人印

章。第六條凡作廢的發票要收齊所有聯次加蓋作廢印章,并與存根

一起妥善保存。第七條使用后的發票要按照發生的時間順序妥善保

管。第八條公司財務經理應定期對各企業發票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第九條違反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司視其情節輕重,對責任個

人進行相應的處罰。一、不按本辦法規定保管、使用發票的,扣責

任人10元。二、轉借、轉讓、涂改發票以及在填制發票時弄虛作假

的,扣責任人10元。三、丟失發票后未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的,扣

責任人10元。四、未經批準,擅自拆本使用,銷毀發票的,扣責任

人10元。五、倒賣、代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已構成犯罪的

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財務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

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

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

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

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

耗,增加積累。

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

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

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6條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設財務總監、財務經理。根據業務

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

第7條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

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

總會計師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

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

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

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

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

后執行。

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

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

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

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

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

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質和

業務水平;

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

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

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

指導、檢查、監督。

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

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

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

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

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

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

還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

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

5.協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6.參與公司發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

工作。

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

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主要職責是:

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

2.制訂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

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參與投資、重大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

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

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

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

目的登記工作。

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

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

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第15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

責。

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

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

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

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

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

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

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

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

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長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

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

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規章制度

企業經理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

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

同天地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

政策、法令、法規、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

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

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

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

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

規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

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

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

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

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

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

等每個環節,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

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

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

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

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

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

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衛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的各項安全技術規范和規

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

生產執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章

制度,操作規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

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

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

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法律、法規。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公務員之家,

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

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

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

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

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

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

防范措施。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特

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施工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

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

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本制

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

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

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

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

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

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

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

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

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出。國家另

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

“元”以下填至“分”。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

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

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

(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企業對

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

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

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

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序號I科目編號I科目名稱I序號I科目編號I科目名稱

II一、資產類|17|132|材料成本差異

111011現金|18|133|委托加工物資

2|102|銀行存款|19|137|庫存產成品

31109I其他貨幣資金I201139|待攤費用

411111短期投資12111411長期投資

5112應收票據22145撥付所屬資金

6113|應收帳款I23|151|固定資產

7114|壞帳準備|24|155|累計折舊

8115|預付帳款|25|156|固定資產清理

9117|內部往來I26|157|臨時設施

101118|備用金|27|158|臨時設施攤銷

111119|其他應收款|2811591專項工程支出

121121I物資采購291511無形資產

131122,采購保管費I3011711遞延資產

141123|庫存材料311311待處理財產損溢

151124|周轉材料11

161129|低值易耗品111

序號I科目編號I科目名稱I序號I科目編號I科目名稱

II二、負債類1491313|盈余公積

32201|短期借款|50|321|本年利潤

33202,應付票據|51|322|利潤分配

34203|應付帳款|||

35204|預收帳款||1四、成本類

36209|其他應付款I52|401|工程施工

37211|應付工資I531411|工業生產

38214|應付福利費|54|421|機械作業

39221|應交稅金I55|431|輔助生產

40223|應付利潤|||

41229|其他應交款||1五、損益類

42231|預提費用|56|501|工程結算收入

43241|長期借款|57|502|工程結算成本

44251|應付債券|58|504|工程結算稅金及附

45261,長期應付款I59|511|其他業務收入

60512|其他業務支出

I六、所有者權益類1611521|管理費用

463011實收資本|62|522|財務費用

47305|上級撥入資金[63|531|投資收益

483111資本公積|64|541|營業外收入

655421營業外支出

附注:1.有調進外匯業務的企業,應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2.有發行不超過一年期債券的企業,應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3.企業其他業務中經營規模較大、收入較多的業務,可參照相應行

業的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成本、費用等科目進行核算。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第101號科目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

企業內部單位使用的備用金,通過“備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業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

關科目,貸記本

科目。

三、企業應設置“現金日記帳”,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

照業務的發生順

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全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

計數和結余數,并將

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帳款相符。

企業收付的現金,如果有外幣現金的,應另行設置外幣現金日記帳。

第102號科目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

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

科目核算,不

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業收入的一切款項,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都必須當日解交

銀行;一切支出

,除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以外,應按現行有關結算規定,通過銀行辦

理轉帳結算。

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

有關科目;提取

或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企業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分別設置“銀行

存款日記帳”,

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并結出帳面余

額。“銀行存款日記

帳”應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清楚,至少每月核對一次,發現差額,

應及時查明更正。月

份終了,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將銀行存款的帳面結余與

銀行對帳單余額調節

相符。如有不符,屬于銀行對帳單差錯的,應即通知銀行查明更正;

屬于企業記帳差錯的

,應由企業作更正的會計分錄或補記入帳。

四、企業應指定專人簽發銀行支票,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簽發支票。銀

行匯票、銀行本

票和商業匯票,也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企業不準出租、出借銀行帳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

套取銀行信用。

五、有外幣存款業務的企業,可在本科目下設置“人民幣存款”和“外

幣存款”兩個

明細科目。

企業發生的外幣業務,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并登

記外國貨幣金額

和折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

民幣記帳。外幣金額

折合為人民幣記帳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采用

中間價,下同)作為

折合率,也可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折合率。月

份(或季度、年度)

終了,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余額按照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

民幣,作為外幣帳戶

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帳戶人民幣余額與原帳面余額的

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列作財務費用。

外幣現金以及外幣結算的各項債權、債務,均應比照銀行存款的方法

記帳。

六、有在外匯調劑市場買入外幣的企業,買入外幣增加的外幣存款仍

應按國家外匯牌

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增設“外

匯價差”科目核算。

買入外幣時,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借記本科目(XX外幣

戶)(同時登記外幣

金額),按照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借記“外匯價差”科目,

按照實際支付的款

項,貸記本科目(人民幣戶)。用買入的外幣購買物資、支付費用,

應分攤的外匯價差,

借記有關材料物資、費用科目,貸記“外匯價差”科目。用買入的外

匯償還債務,按外匯

牌價折合的人民幣,借記有關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償還債

務所用外匯應分攤的

外匯價差,借記“專項工程支出”“財務費用”等科目,貸記“外匯

價差”科目。

在外匯調劑市場賣出的外幣,減少的外幣存款應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

為人民幣記帳,

實際取得的人民幣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的差額,應區別不

同情況處理:賣出的

外幣如為自調劑市場買入的,應沖銷外匯價差,如有差額,作為匯兌

損益處理;賣出的外

幣,如為其他來源取得的,應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企業在調劑市場購入外匯額度支付的人民幣,也在“外匯價差”科目

核算。購入外匯

額度時,按實際支付的人民幣,借記“外匯價差”科目,貸記本科目

(人民幣戶),并將

買入外匯額度同時在備查簿中登記。

企業因發生銷售等業務而取得的外匯額度,應在備查簿中登記,賣出

外匯額度取得的

收入,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第109號科目其他貨幣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

途貨幣資金等各

種其他貨幣資金。

二、外埠存款是企業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匯往采購地銀行

開立采購專戶的

款項。企業將款項委托當地銀行匯往采購地銀行開立采購專戶時,借

記本科目,貸記“銀

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購員交來供應單位發票帳單等報銷憑證時,借

記“物資采購”等科

目,貸記本科目。將多余的外埠存款轉回當地銀行時,根據銀行的收

帳通知,借記“銀行

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銀行匯票存款是企業為了取得銀行匯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

項。企業在填送

“銀行匯票委托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匯票后,根據銀行

蓋章退回的委托書存

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應根據發票帳單

及開戶行轉來的銀行

匯票第四聯等有關憑證,經核對無誤后,借記“物資采購”等科目,

貸記本科目。如有多

余款或因匯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

目,貸記本科目。

四、銀行本票存款是企業為取得銀行本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

企業向銀行提交

“銀行本票申請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本票后,根據銀

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

存根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付出銀行本票后,

應根據發票帳單等有

關憑證,借記“物資采購”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因本票超過付款

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

時,應填制進帳單一式兩聯,連同本票一并送交銀行,然后,根據銀

行蓋章退回的進帳單

第一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企業同所屬單位之間和上下級之間的匯解款項,在月終時如有未

達的匯入款項,

應作為在途貨幣資金處理。根據匯出單位的通知,借記本科目,貸記

有關科目。收到款項

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本科目應設置“外埠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在

途資金”等明

細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匯票或本票的收款單位和在

途資金的匯出單位等

設置明細帳。

第111號科目短期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購入的能夠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各

種有價證券,以

及不超過一年的其他投資,包括各種股票、債券等。

二、企業購入的各種有價證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

”科目。如果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已經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

和利息,應將其作為

應收款項處理。企業應按照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

發放的股利和利息)

,借記本科目,按照應收取的股利和利息,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放的股利和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投資收益”、

“其他應收款

”科目。

企業轉讓、出售有價證券,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

科目,按照帳面

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債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和“投資收

益”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短期投資種類設置明細帳。

第112號科目應收票據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結算工程價款,對外銷售產品、材料等而收到

的商業匯票,包

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收到的支票應存入銀行,并記入“銀

行存款”科目,不

包括在應收票據之內。

二、企業應設置“應收票據登記簿”,逐筆記錄每一應收票據的種類、

號數和出票日

期、票面金額、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

稱,到期日期和利率

,貼現日期、貼現率和貼現凈額,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等資料。

應收票據到期收清票

款后,應在“應收票據登記簿”內逐筆注銷。

三、企業收到應收票據,應按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帳

款”“工程結算

收入”等科目。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

目,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將尚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

扣除貼息后的

凈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貼息部分,借記“財務費用”科

目,按應收票據的票

面金額,貸記本科目。

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因承兌人的銀行帳戶不足支付,申請貼現

的企業收到銀行

退回的應收票據和支款通知時,按應收票據票面金額,借記“應收帳

款”科目,按所付利

息,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所付本息,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如果申請貼現企業

的銀行存款帳戶余額不足,銀行作逾期貸款處理時,不足部分記入貸

款科目,貸記“短期

借款”科目。

五、企業對出票人進行追索清償,獲得票款及利息時,借記“銀行存

款”科目,按票

面金額,貸記“應收帳款”科目,按追索的利息部分沖減墊付的利息,

貸記“其他應收款

”科目。如果追索的利息部分大于墊付的利息,差額部分沖減財務費

用,貸記“財務費用

”科目。

六、本科目應按不同的票據種類分別設帳進行明細核算。

第113號科目應收帳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承建工程應向發包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和列入營

業收入的其他款

項以及銷售產品、材料、提供勞務、作業,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

作業單位收取的款

項。企業為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作業單位代墊的包裝費、運雜費,

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預收的款項包括工程款、備料款、購貨款等,應在“預收帳款”

科目內核算,不

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業應向發包單位、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作

業單位收取的結

算或銷售款項,貸方核算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按照規定從應收帳款

中扣還的預收款項,

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尚未收到的應收帳款。

三、企業應收帳款如采用商業匯票結算的,收到商業匯票時,應將應

收帳款自本科目

轉入“應收票據”科目。

四、提取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經確認為壞帳的應收帳款,借記“壞帳

準備”科目,貸

記本科目;未提取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借記“管理

費用”科目,貸記本

科目。

已確認并轉銷的壞帳損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時,提取壞帳準備金的企

業,借記本科目

,貸記“壞帳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未提取壞帳準備金

的企業,借記本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

款”科目,貸記本科

目。

五、本科目應設置“應收工程款”和“應收銷貨款”兩個明細科目,

并分別按發包單

位和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作業的單位設置明細帳。

第114號科目壞帳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壞帳準備金。

二、企業根據應收帳款扣除相關預收帳款后的年末余額按規定比例提

取壞帳準備金時

,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當期應提取的壞帳準備

金大于已提取帳面余

額的,應按其差額提取,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提

取的壞帳準備金小于

帳面余額的,沖減管理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三、發生壞帳損失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帳款”科目。對于有

預收帳款的單位

,發生壞帳損失時,應將已收取該單位的預收款先行結轉,借記“預

收帳款”科目,貸記

“應收帳款”科目;然后,將應收該單位的款項凈額,沖減壞帳準備

金,借記本科目,貸

記“應收帳款”科目。

四、已確認并轉銷的壞帳損失,以后年度又收回的,應按收回的金額,

借記“應收帳

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

帳款”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提取的壞帳準備金。

第115號科目預付帳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工程合同規定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包括

預付工程款和備

料款,以及按照購貨合同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購貨款。

二、企業預付分包單位工程款和備料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

存款”科目;撥

付分包單位抵作備料款的材料,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材料”等科

目。企業與分包單位

結算已完工程價款時,借記“應付帳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企業按規定預付貨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所購商品、材料

物資驗收入庫后,根據發票帳單的應付金額,借記“物資采購”等科

目,貸記“應付帳款

”科目。同時,應將預付的貨款自本科目轉入“應付帳款”科目,借

記“應付帳款”科目

,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分別設置“預付分包單位款”和“預付供應單位款”兩

個明細科目,并

分別按分包單位和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帳。

第117號科目內部往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與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或各內部獨立核

算單位之間,由

于工程價款結算,產品、作業和材料銷售、提供勞務等業務所發生的

各種應收、應付、暫

收、暫付往來款項。

各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的往來款項,可以通過企業(公司,下同)

集中核算,以便

掌握所屬內部單位之間的結算情況,也可以由各內部單位直接結算,

月終通過企業集中對

帳,以簡化核算手續。

二、下列各項結算業務不在本科目核算:

1,企業與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有關生產周轉資金的下撥、上交,

在“撥付所屬資

金”和“上級撥入資金”科目核算。

2.企業撥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的周轉金,應在“備用金”科目

核算。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業與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各內部獨立核

算單位之間發生

的各種應收、暫付和轉銷的應付、暫收的款項,貸方核算企業與所屬

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

各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之間應付、暫收和轉銷的應收、暫付款項。本科

目的期末余額應與所

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各明細科目的借方余額合計與貸方余額合計的

差額相等。各明細科目

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反映應收內部單位的款項,貸方余額合計反映應

付內部單位的款項。

四、本科目應按各內部單位的戶名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企業與

所屬單位之間、

所屬單位與所屬單位之間對本科目的記錄應相互一致。

為了確保往來單位之間往來款項的記錄相一致,應使用“內部往來記

帳通知單”(格

式、內容由企業自行規定),由經濟業務發生單位填制,送交對方及

時記帳,并由對方核

對后,及時將副聯退回。每月終了,由規定的一方根據明細帳記錄抄

列內部往來清單,送

交對方核對帳目;對方應及時核對并將一份清單簽回發出單位。如有

未達帳項或由于差錯

等原因不能核對相符的,應在簽回的清單上詳細注明。發出單位對于

對方指出的差錯項目

應及時查明并作調整分錄。

第118號科目備用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如職能部門、施

工單位、車間等

,下同)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或零星開支等使用的款項。

二、備用金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給他

人或挪作他用。

支用的備用金,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銷手續,交回余額。前帳未清,

不得繼續支付。

三、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的單位,備用金領用部門支用備用金后,應

根據各種費用憑

證編制費用明細表,定期向財會部門報銷,領回所支用的備用金。財

會部門根據費用明細

表,將支用數直接記入有關成本、費用科目,并給備用金領用部門補

足備用金。除增加或

減少備用金定額外,都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業向各內部單位撥付的備用金,貸方核算企

業向各內部單位

收回的備用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各內部單位占用的備用金。

五、本科目應按備用金領用單位設置明細帳。

第119號科目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內部往來和

備用金等應收款

項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應收職工的各種賠款、罰款、

存出保證金(如水

泥紙袋押金、保函押金等)以及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二、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

回各種款項時,

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并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

帳。

第121號科目物資采購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購入各種材料物資的實際采購成本。

發包單位撥入抵作備料款的材料,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購入材料物資的采購成本包括:(1)買價。(2)運雜費。(3)

采購保管費

,即企業的材料物資供應部門和倉庫在組織材料物資采購、供應和保

管過程中發生的各項

費用。其中買價應直接計入材料物資的采購成本;運雜費能分清負擔

對象的,直接計入有

關材料物資的采購成本,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按材料物資的重量或

買價的比例等分攤標

準,分攤計入各有關材料物資的采購成本;采購保管費一般應先通過

“采購保管費”科目

核算,月終分配計入各材料物資的采購成本。

三、購入材料物資在途中的損耗,除合理損耗(定額內損耗)以及按

規定應由供應單

位、運輸單位負責賠償的以外,凡因遭受意外災害發生的損失和留待

查明原因的損失,應

先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然后按規定程序報經批準再作相應

的帳務處理。

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業外購材料物資支付的材料物資的價款,發

生的運雜費,分

配計入材料物資采購成本的采購保管費,以及發包單位撥入抵作備料

款的材料價款;貸方

核算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物資的實

際采購成本,以及應

向供應單位、運輸單位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應沖減采購成本的賠

償款項;期末借方余

額反映已付款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

在途材料物資。

五、對于尚未付款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匯票但已驗收入庫的購入材

料物資,企業應

于月份終了按計劃成本暫估入帳,借記“庫存材料”等科目,貸記“應

付帳款一一暫估應

付帳款”科目,下月用紅字作相同記錄予以沖回,待下月付款或開出、

承兌商業匯票后,

再按正常程序記帳,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六、本科目應設置“物資采購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七、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企業,可以不設置本科目和“材料

成本差異”科目

,另外設置“在途物資”科目。

第122號科目采購保管費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材料物資供應部門及倉庫為采購、驗收、保管和

收發材料物資所

發生的各種費用。

采購保管費一般包括:采購、保管人員的工資、工資附加費、辦公費、

差旅交通費、

固定資產使用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勞動保護費、檢驗試驗費(減檢

驗試驗收入)、材料

整理及零星運費、材料物資盤虧及毀損(減盤盈)等。

二、企業發生的采購保管費,應于月份終了時全部分配計入本月購入

的各種材料物資

的實際采購成本。為均衡年度內各月材料物資的采購成本的負擔,采

購保管費也可按預先

確定的分配率進行分配,按計劃分配率分配的采購保管費與實際發生

的采購保管費的差額

,平時可留在本科目內不予結轉,在編制月份資產負債表時,列入“待

攤費用”項目,如

為貸方余額作抵減待攤費用處理。年度終了時,本科目的余額應全部

計入材料物資的采購

成本,不留余額。

三、本科目借方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采購保管費用,貸方核算已分配

計入材料物資采

購成本的采購保管費。采用按計劃分配率分配采購保管費的企業,本

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

映實際發生數大于計劃分配數的差額,貸方余額反映實際發生數小于

計劃分配數的差額。

四、本科目應按采購保管費費用項目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第123號科目庫存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各種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二、企業各種庫存材料一般應作如下分類:

1.主要材料。指用于工程或產品并構成工程或產品實體的各種材料,

如黑色金屬材

料、有色金屬材料、木材、硅酸鹽材料、小五金材料、電器材料、化

工材料等。

2.結構件。指經過吊裝、拼砌和安裝而構成房屋建筑物實體的各種

金屬的、鋼筋混

凝土的、混凝土的和木質的結構件等。

3.機械配件。指施工機械、生產設備、運輸設備等各種機械設備替

換、維修使用的

各種零件和配件,以及為機械設備準備的備品備件。

4.其他材料。指不構成工程或產品實體,但有助于工程或產品形成,

或便于施工、

生產進行的各種材料,如燃料、油料、飼料等。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外購、自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發包單位

轉帳撥入、其他

單位投入、盤盈等原因增加的材料物資。已經驗收入庫,但月終尚未

付款或尚未開出、承

兌商業匯票的外購材料,應在借方按計劃成本暫估入帳,待下月初用

紅字予以沖回。貸方

核算領用、發出加工、對外銷售以及盤虧、毀損等原因減少的材料,

期末余額反映庫存的

材料物資。

四、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對于發出的材料,可根

據情況選擇使用

“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

”后進先出法”

等方法計價。對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材料計價方法

一經確定,不能隨意

變更。如有變更,應在年度財務報告中加以說明。

五、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應當按月結算其成本差異,將計劃成

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六、本科目應按材料的類別、品種、規格和保管地點設置明細帳,進

行明細核算。

第124號科目周轉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庫存和在用的各種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

本。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在施工生產過程中能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來

的形態而逐漸轉

移其價值的材料。如模板、擋板、架料及其他周轉材料等。

二、企業可根據使用周轉材料的具體情況,采取下列不同的攤銷方法:

1,一次攤銷:一般應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于領用時一次計

入成本、費用。

2.分期攤銷: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3.分次攤銷: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分次攤入成本、費用。

4.定額攤銷: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作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材

料消耗定額,計

算本期攤銷額。

三、本科目應設置以下三個明細科目:

1.在庫周轉材料;

2.在用周轉材料;

3.周轉材料攤銷。

四、企業購入、自制、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比

照“庫存材料”

科目的核算方法,在“在庫周轉材料”明細科目中核算。施工現場領

用主要材料等作周轉

材料使用時,應將其成本自“庫存材料”科目轉入本科目(所屬“在

用周轉材料”明細科

目)。

領用的周轉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

料”明細科目)

,貸記本科目(“在庫周轉材料”明細科目)。根據采用的攤銷方法,

計算周轉材料攤銷

時,借記“工程施工”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

明細科目)。

采用一次攤銷辦法的周轉材料,領用時應將其成本一次全部計入成本,

借記“工程施

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在庫周轉材料”明細科目),采用計劃

成本進行周轉材料日

常核算的企業,于月份終了,分攤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工程施

工”等有關科目,貸

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周轉材料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填制周轉材料報廢單,財會部門

應根據報廢單進

行檢查核對,并計算報廢周轉材料的已提攤銷和應補提的攤銷。對于

報廢周轉材料按月匯

總后,將已提攤銷借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明細科目),將應

收賠償款,借記“其

他應收款”科目,將入庫殘料價值,借記“庫存材料”科目,將應補

提的攤銷額借記“工

程施工”等科目,將報廢的周轉材料價值,貸記本科目(“在用周轉

材料”明細科目)。

五、采用計劃成本進行周轉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周轉材料的計劃成

本與實際成本之

間的差額,應在“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并應隨著計劃成本的轉

銷而轉入有關科目。

第129號科目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所有低值易耗品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較短,或價值較低,不作固定資產核算的各

種用具物品。

二、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不同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不同的攤銷方

法:

1.一次攤銷:價值較小的,可以在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玻

璃器皿等易碎物

品可不論其價值大小,在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

2.分期攤銷:價值較大的,可以根據耐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3.五五攤銷:即領用時攤銷50%,報廢時再攤銷50%。

三、本科目應設置“在庫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

值易耗品攤銷”

三個明細科目,庫存低值易耗品的明細核算與庫存材料相同,在用低

值易耗品應按各使用

部門設置明細帳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業庫存及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計劃成本或實際

成本,貸方核算

低值易耗品攤銷價值及盤虧、報廢、毀損等減少的低值易耗品價值,

期末余額反映期末所

有在庫低值易耗品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以及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攤余

價值。

五、企業要建立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報廢、以舊換新和損失賠償制度,

并按制度規定

辦理憑證手續及進行會計處理。各使用部門應設置在用低值易耗品明

細帳(包括數量和金

額),定期與實物核對,并與財會部門的帳面金額進行核對。

對于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企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領用時一次

計入成本、費用

的低值易耗品,按領用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

目(在庫低值易耗品

);對于需要分期攤銷的低值易耗品,按領用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在

用低值易耗品),

貸記本科目(在庫低值易耗品),并將應提攤銷數,借記“管理費用”

等科目,貸記本科

目(低值易耗品攤銷)。

企業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

廢單。財會部門

應根據報廢單進行檢查核對,并計算報廢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攤銷和應

補提的攤銷。對于報

廢低值易耗品,按月匯總后,將已提攤銷借記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攤

銷),將應收賠償款

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將入庫殘料價值借記“庫存材料”科目,

將應補提的攤銷數,

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將報廢的低值易耗品的價值,貸記本科目

(在用低值易耗品)。

六、采用計劃成本進行低值易耗品日常核算的企業,低值易耗品的計

劃成本與實際成

本之間的差額,應在“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核算,并應隨著計劃成本

的轉銷而轉入有關科

目。

第132號科目材料成本差異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業,應認真制定材料價格目錄,

列出各種材料的

名稱、規格、編號和計劃單位成本。計劃單位成本除有特殊原因可及

時調整外,在年度內

一般不作變動。

二、購入、發包單位撥入抵作備料款、自制及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差

異,應分別自“

物資采購”、“輔助生產”和“委托加工物資”科目轉入本科目。實

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

的差異,記入本科目借方;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記入本科

目貸方。庫存材料(

包括庫存低值易耗品、庫存周轉材料)因調整計劃成本所發生的差額,

應自“庫存材料”

等有關科目轉入本科目。調整減少計劃成本的數額,記入本科目的借

方,調整增加計劃成

本的數額,記入本科目的貸方。

三、領用、發出或報廢的各種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自本科目轉

入“工程施工”

、“工業生產”、“機械作業”、“輔助生產”、“管理費用”、“采

購保管費”等有關

科目。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藍字登記,實際成本小于計

劃成本的差異,用紅

字登記。

四、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可按當月材料成本差異率計算,也

可按上月差異率

計算。計算分配成本差異的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有變更,

應在年度會計報告

中加以說明。

當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的

成本差異);(

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x100%

上月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十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

成本X100%

五、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各種外購、自制、委托加工入庫材料(包括低

值易耗品、周轉

材料)的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貸方核算各種材料實際成本

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及分攤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月末借方余額反映各種庫存材料、

在庫和在用低值易

耗品、在庫和在用周轉材料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貸方余額

反映實際成本小于計

劃成本的差異。

六、本科目應按材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第133號科目委托加工物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物資的實際成本。

二、委托加工材料物資的實際成本,一般包括:(1)加工中耗用的

材料物資的實際

成本;(2)支付的加工費用;(3)支付加工材料物資往返運雜費。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發送外單位加工的材料物資的實際成本(或計

劃成本和成本差

異)和發生的加工費用及往返運雜費,貸方核算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

庫的材料物資的實際

成本和退回材料物資的實際成本;本科目的月末余額反映委托加工但

尚未完成或尚未驗收

入庫的材料物資的實際成本以及發生的運雜費及加工費。

四、本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單位設置明細帳,記錄發出材料

物資的名稱、數

量、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發生的加工費和運雜費、

退回材料物資的實際

成本(或計劃成本和成本差異),以及加工完成的材料物資的實際成

本(或計劃成本和成

本差異)等資料。

第137號科目庫存產成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及企業所屬內部獨立核算的附屬工業企業庫存的

各種產成品的實

際成本。

企業或企業附屬工業企業接受外單位來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

單位加工修理的代

修品,在制造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視同產成品,一并在本科目核

算。制造或修理完成

后,直接發交委托單位的代制品和代修品,由“工業生產”科目直接

轉入“其他業務支出

”科目,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已經完成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以及盤盈的產

成品的實際成本

,貸方核算售出產成品的實際成本,以及結轉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科目的盤虧、毀損

產成品的實際成本。月末借方余額反映庫存產成品的實際成本。

三、企業自用的產成品,如稅法規定需要繳納產品稅或營業稅的,應

視同產品銷售處

理;不需要繳納產品稅或營業稅的,可將其實際成本自本科目直接轉

入有關科目,不作銷

售處理。

四、各種庫存產成品也可按計劃成本進行核算。

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應增設“產成品成本差異”科目,核算產

成品實際成本與

計劃成本的差異,并應按月將產成品成本差異按照存銷比例進行分配,

將售出產成品的計

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五、本科目應按產成品種類、名稱、規格和存放地點設置明細帳。

六、采用賒銷、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銷售產品,并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

期確定銷售收入

實現的企業,可增設“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科目。產成品發出或辦妥

賒銷、分期收款銷售

合同(手續)后,將賒銷或分期收款的產成品實際成本,從本科目轉

入“分期收款發出商

品”科目。按合同規定期限收取銷售價款時,借記“銀行存款”或“應

收帳款”科目,貸

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并按當期收回的價款占應收價款總額的比

例計算結轉已銷售實

現的產成品的銷售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分期收

款發出商品”科目。

第139號科目待攤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各項

費用,如低值易

耗品攤銷、一次支付數額較大的財產保險費、排污費、技術轉讓費及

施工機械安裝、拆卸

、輔助設施和進出場費等。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以及在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攤銷期限

在1年以上的其

他費用,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均不屬本科目核算范圍。

二、企業發生各項待攤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低

值易耗品”等

科目。各項待攤費用按受益期限分期攤銷時,借記“工程施工”、“工

業生產”、“機械

作業”、“輔助生產”、“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照費用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第141號科目長期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

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二、債券投資應按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帳。

股票投資和其他投資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三、本科目應設置以下四個明細科目:

1.股票投資;

2.債券投資;

3.其他投資;

4.應計利息。

四、企業進行股票投資,按實際投資金額,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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