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產150萬套線束智能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環評報告表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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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項目名稱年產150萬套線束智能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項目代碼2308-370611-07-02-114506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現有廠區內地理坐標(121度12分56.253秒,37度31分10.524秒)國民經濟C3670汽車零部建設項目三十三、汽車制造業行業類別件及配件制造行業類別71、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核準/福山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2308-370611-07-02-114506總投資(萬元)8000環保投資(萬元)20.025施工工期24個月是否開工建設□是:0專項評價設置情況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表1專項評價設置原則表,本項目不開展專項評價。規劃情況規劃名稱:《煙臺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審查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復文號:魯政字(2023)192號規劃名稱: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規劃審批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名稱:《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將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納入煙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批復》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規劃環評名稱:《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時間:2009年12月8日審批文號:魯環審[2009]67號規劃環評跟蹤評價名稱:《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審批時間:2016年9月9日審批文號:魯環審[2016]70號2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規劃符合性分析項目位于煙臺市福山區福新街道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現有廠區內、無新增用地。項目地理位置圖詳見附圖。本項目位于現有廠區內,對照《煙臺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項目位于工業發展區,位于城鎮開發邊界控制線內,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符合《煙臺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要求。本項目位于煙臺市福山區福新街道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現有廠區內,無新增用地,根據《煙臺福山高新區用地規劃圖》和《土地證》,本項目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綜上,本項目符合相關規劃要求。2、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符合性分析根據《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魯環審[2009]67號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復的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產業發展定位為:汽車零部件、電子信息、食品、制藥。建設項目與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意見的符合性詳見下表。表1-1產業準入清單表項目審查意見要求本項目符合性產業定位主導產業為“汽車零部件、電子信息、食品、制藥”本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業,屬于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主導產業。符合給水工程高新區內用水全部由福山供水有限公司留公水廠提供,水源取自夾河河道地下水。水廠設計供水能力為3萬m3/d,目前只給福山高新區供水,現狀用水量為1.3萬m3/d,到2010年高新區用水量為2.4萬m3/d。本項目用水依托福山區市政自來水管來水廠供給。符合排水工程項目所在地已經實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區內企業生產和生活污水水質滿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99)后排入區外的套子灣污水處理廠,一類污染物須滿足車間排污口達標排放要求。污水處理廠外排水質應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中的B級要求。項目實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套子灣污水處理廠符合集中供熱實行集中供熱,高新區內現有企業自備小鍋爐須在2009年12月項目不涉及符合3底前全部關停,新入區企業不得自建燃煤、燃油鍋爐固廢處理高新區內產生的固體廢物應實行分類收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要立足于綜合利用,危險廢物須送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依托煙臺市生活垃圾處理場處理項目一般固廢綜合利用,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委托環衛處理符合環境容量與總量控制嚴格控制入區項目污染物排放,確保區內外環境質量達到相應功能要求。項目無廢氣產生,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符合《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中10.1.6節根據行業分類情況,結合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所處位置環境特點以及環境制約因素,提出規劃發展產業定位優先發展及禁止發展行業,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入區行業控制級別表見下表所示。表1-2產業準入清單表行業類別行業小類控制級別C制造業金屬制品業鋼壓延加工業、金屬工具制造業、日用金屬制品業、其他金屬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通用零部件制造及機械修理★金屬加工機械制造、泵、閥門、壓縮機及類似機械的制造、軸承、齒輪、傳動和驅動部件的制造風機、衡器、包裝設備等通用設備制造●鍋爐及原動機制造、起重運輸設備制造、烘爐、熔爐及電爐制造金屬鑄、鍛加工▲專用設備制造業電子工業專用設備制造★電工機械專用設備制造●環保、社會公共安全及其他專用設備制造●冶金、礦山、機電工業專用設備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屬加工專用設備制造、食品、飲料、煙草及飼料生產專用設備制造、印刷、制藥、日化生產專用設備制造、醫療器械制造業、農、林、牧、漁專用機械制造、紡織、服裝和皮革工業專用設備制造▲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鐵路運輸設備制造、摩托車制造、自行車制造、船舶制造、航天器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運輸設備制造●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電機制造★家用電力器具制造★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電線、電纜、光纜及電工器材制造、非電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4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通信設備制造、廣播電視設備制造、電子計算機制造、電子器件制造、電子元件制造、家用視聽設備制造,其他電子設備制造★雷達及配套設備制造●F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道路運輸業公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城市公共交通業公共電汽車客運、出租車客運★倉儲業、郵政業所有★G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電信和其它信息傳輸服務業所有★計算機服務業所有★軟件業所有★注:★—優先進入行業;●—準許進入行業;▲—禁止進入行業;擬擴建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業,根據上表,屬于優先進入行業,符合園區準入條件。5其他符合性分析1、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為年產150萬套線束智能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項目產品為線束,國民經濟代碼為C3670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建設項目。本目所用工藝、設備也未列入工信第122號)。本項目不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產業發展與轉移指導目錄(2018年本)》中優先承接發展產業。根據《煙臺市工業行業發展導向目錄》,項目不屬于限制發展產業,也不屬于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因此項目為允許類建設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2、選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性質合理性分析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煙臺市福山區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現有廠區內,具體地理位置圖見附圖。周邊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亦無需特殊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環境承載能力較強;項目周圍交通便利。根據項目用地文件,項目區土地用途為工業,本項目為工業項目,用地性質符合相關要求。(2)項目與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位置關系分析根據山東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關于煙臺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復函》(魯環發[2010]124號)、《關于調整煙臺市大沽夾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復函》(魯環函[2015]1053號)、煙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煙臺市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方案的通知》(煙政字[2019]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撤銷和調整煙臺市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魯政字[2020]246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煙臺市外夾河水源地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批復》(魯政字【2024】146號)的規定,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與項目區相距最近的水源地保護區為外夾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位于項目區東側,本項目與二級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最近相距4800m,本項目建設不會對水源地保護區產生影響,不在上述飲用水水源地范圍內。本項目位于煙臺市福山區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現有廠區內,距離水源地較遠,符合相關要求。3、“三線一單”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依據《煙臺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煙臺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煙政發[2021]7號):全市劃分優先保護、重點管控和一般管控3類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分類管控。陸域環境管控單元中優先保護單元以綠色發展為導向,嚴守生6態保護紅線,嚴格執行各類自然保護地、河湖岸線、海岸線管理要求;重點管控單元重點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一般管控單元執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開發強度。本項目位于煙臺市重點管控單元范圍內,根據《煙臺市市級生態環境總體準入清單》(2023年版),本項目不在其禁止開發建設活動和限制開發建設活動及不符合空間布局要求活動的類別。根據《煙臺市陸域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2023年版),本項目位于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重點管控單元;環境管控單元代碼:ZH37061120010。詳見附圖。表1-3與《煙臺市市級生態環境總體準入清單》(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覽管控維度清單編制要求準入要求符合性空間布局約束禁止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1.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禁止準入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核準,不得辦理有關手續。本項目不屬負面清單(2022年準入事項18.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鐵、煉油、電鍍、農藥、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魚粉、石材加工、鋼鐵、火電和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項目本項目不屬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31.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外,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僅允許《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142號)、《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魯自然資發〔2023〕1號)中明確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區域,依照法律法規執行。本項目不在生態紅線范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5.新建涉工業爐窯的建設項目,原則上要進入園區或工業聚集區,配套建設高效環保治理設施。本項目不涉及6.加快電解鋁、輪胎、氯堿等行業調整布局和優化。對氧化鋁、自備電廠、小火電等為高耗能產業配套服務的項目,在滿足產業鏈發展匹配要求的基礎上,不再布局新項目,并盡快將產能規模和布局調整到合理范圍。本項目不涉及713.嚴格控制“兩高”項目,新建“兩高”項目實行“五個減量替代”。本項目不屬于“兩高”項目不符合空間布局要求活動的退出要求3.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除在安全生產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應當進入工業園區或者工業集聚區。本項目位于煙臺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區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允許排放量1.按照國家和省生態環境廳清潔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等文件規定,按生態環境部的進度要求有序推進分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規范企業按證排污。染源排污許可分管理名定進行排污許可變更。3.鋼鐵、火電、建材、焦化等企業和港口、碼頭、車站的物料堆放場所,應當按照要求進行地面和道路硬化,采取密閉、圍擋、遮蓋、噴淋、綠化、設置防風抑塵網等措施,并設置車輛清洗設施。本項目不屬于上述行業,不涉及大眾物料。9.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大宗貨物運輸(除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外,日進出廠區運輸車輛10輛次以上)的企業,應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運輸響應方案。現有能源提標升級改2.新建和技改項目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投資政策有關要求,原則上應使用天然氣或電等清潔能源,所有產生顆粒物或者VOCs的工序應配備高效收集和處理裝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排放。本項目用能潔能源16.加強物料運輸、儲存、裝卸、廠內轉移、攪拌、破碎、篩分、清理等過程的無組織排放粉塵管理,采取密封、封閉等有效措施,所有進出廠區的物料應封閉運輸,運輸車輛應進行沖洗;粉狀物料應密閉或封閉儲存,粒狀、塊狀物料應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方式進行儲存;物料裝卸應設置抑塵噴灑設施或收集處理設施;廠內物料轉移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方式輸送,不能使用密閉方式的要采取抑塵或封閉措施;物料攪拌、破碎、篩分應封閉進行,并配套除塵設施。本項目不涉及大眾物料。環境風險防控聯防聯控要求11.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應當采取相應的防滲漏、污染物收集等防治措施,制定、實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拆除活動15個工作日前報所在區市生態環境分局和所在地縣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備案。本項目不屬于煙臺市2024年度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中的重點監管單位14.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嚴格按照《工業企業8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有關要求,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編制自行監測年度報告,在山東省污染源監測信息共享系統發布,并將監測數據報轄區分局。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水資源利用要求2.在地下水禁止開采區內,不得違反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對已有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方案,限期封閉,并統一規劃建設替代水源,調整取水布局。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不涉及地下取水能源利用要求1.嚴控化石能源消費總量,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2.對以煤、石焦油、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鍋爐和工業爐窯,實施清潔低碳能源、工廠余熱、電力熱力等替代。3.推動石化、化工、有色、建材、電力等重點行業盡早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實施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加強標準化規模種植養殖,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4.加強用能管理,推進能源節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2.6%以上,力爭達到13.4%以上,到2035年完成國家、省下達的能耗強度下降目標,能源消費增量控制在合理區間。5.實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分解落實上級達峰目標任務,明確全市和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研究制定煙臺市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本項目使用電能、太陽他燃料。土地資源利用要求1.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有效保障。本項目不涉及禁燃區要求1.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熱的外,禁止新建、擴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或使用高污染燃料制氣的項目;現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或使用高污染燃料制氣的項目,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拆除或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本項目使用電能、太陽污染燃料。海洋資源利用要求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全面取締“絕戶網”等違規漁具。嚴格執行伏季休漁制度和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推進重點海域禁捕限捕。本項目不涉及表1-4與《煙臺市陸域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2023年版)符合性分析一覽表管控管控要求符合性空間布局約束1.外夾河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按照《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煙臺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的要求管理。2.對于達不到進區企業要求的建設項目不支持進本項目距離水源地保護區較遠。項目屬于汽車零部件及配件生產,符合園區產業定9入,主要包括:(1)不符合高新區產業定位、污染排放較大、對外界影響較大的行業;(2)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項目,水的重復利用率低的行業;(3)廢水經預處理達不到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的項目;(4)工藝廢氣中含有難處理的、有毒有害物質的項目;(5)SO2產生量較大的精細化工行業項目;(6)采用落后的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不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達不到規模經濟的項目7)可能造成生態系統結構重大變化、重要生態功能改變或生物多樣性明顯減少的8)可能對脆弱生態系統產生較大影響或可能引發和加劇自然災害的項目。位。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排入管網。項目無廢氣產生。項目采用設備屬于國內先進設備。項目屬于允許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據園區產業性質和污染排放特征實施重點減排。嚴格落實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總量控制、環保設施“三同時”、在線監測、排污許可等環保制度。持續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2.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業清潔化發展水平,對于超標的水環境控制單元,新建、改建、擴建涉水項目重點污染物實施減量替代;采取綜合性的治理措施,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態基流,確水體和重點支流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3.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準入要求:對入區企業的工藝廢氣和生產廢水均需建設相關配套處理設施,落實治理工程,確保正常運行,做到達標排放,廢水處理設施的設計容量和采用工藝必須與廢水特性匹配,對于較難處理的特殊廢水,在設施建造前必須經過專家論證方案,以保證廢水經預處理后全部達到套子灣污水處理廠的接收標準,并確保不影響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效果,“三廢”排放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企業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等文規定進行排污許可申請,本項固廢均得到合理化處置環境風險防控1.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企業制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園區及生產、使用、儲存、運輸環境風險物質的企業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對重大危險源每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2.對于環境風險較大的水環境控制單元,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加大環境監管力度,著力降低資源能源產業開發的環境風險。3.園區環境風險管控1)對企業入駐執行嚴格的、有針對性的環境影響評價,在企業布局方面執行嚴格的環境、衛生防護距離要求,規定有效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保護環境敏感目標,保障規劃區人群健康和區域生態安全;(2)生產生活污水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煙臺市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產生廢水的企業內部應設有事故水池,保證事故狀況下廢水不會進入夾河。項目不涉及風險較大的水環境管控單元,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排入管網。資源開發1.地下水超采區根據《山東省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煙臺市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綜合整治。本項目不取用地下水效率要求1.禁燃區執行《煙臺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煙臺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知》要求。本項目使用電能、太陽能,不涉及高污染燃料。根據上述分析,項目符合《煙臺市陸域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2023年版)要求。4、與環發[2012]77號文及環發[2012]98號文符合性分析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環發[2012]77號文)中要求:新、改、擴建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按照相應技術導則要求,科學預測評價突發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發的環境風險,提出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從環境風險源、擴散途徑、保護目標三方面識別環境風險,科學開展環境風險預測,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2]98號文)中要求: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里設置環境風險評價專章,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和應急措施完善。本項目為通用NDLB項目,不存在較大風險,項目區內無重大危險源。本環評擬對項目環境風險進行評價,建設單位按照規定設計完善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措施。5、與《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項目與《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符合性分析見表1-5。表1-5項目與《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符合性一覽表《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第二章監督管理第十四條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根據經濟技術發展水平和本省環境質量狀況、重點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等因素,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應當列明鼓勵、限制和禁止的產業項目。省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制定、調整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淘汰名錄,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限制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本項目屬于允許建設項目。已取得山東省建設項目備案證明,項目代碼為2308-370611-07-02-114506,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第十五條禁止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油、電鍍、農藥、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項目。已經建設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本項目不屬于所列行業及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項符合第十六條實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據環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確定削減和控制重點污染物的種類和排放總量,將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逐級分解、落實到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縣級以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污單位現有排放量和改善環境質量的需要,制定排污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項目符合總量控制要求。符合第十七條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目錄的排污單位,應當依法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執的國家或者地方標準、總量控制指標、環境功能區劃等發生變化,需要對許可事項進行調整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時對排污許可載明事項進行變更。企業需到政府相關部門申請排污許可證。符合第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可能對相鄰地區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審批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當征求相鄰地區同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意見,意見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作出處理。本項目正在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符合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暫停審批該區域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重點污染物排放量超過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國家確定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標的;(二)未完成淘汰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工藝、設備和產品任務的;(三)生態破壞嚴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務或者生態恢復任務的;(四)未完成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五)產業園區配套的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備的;(六)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且涉及民生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環境污染治理項目,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項目位于煙臺市福山區福新街道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現有廠區內,不存在上述行為。符合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依法對有關設施、設備、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強制措施:(一)違法排放、傾倒、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的;(二)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違法排放、傾倒、處置污染物的;(三)違法排放或者傾倒化工、制藥、石化、企業不涉及上述行為。符合印染、電鍍、造紙、制革等工業污泥的;(四)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未按照要求實施停產、停排、限產等措施,繼續排放污染物的;(六)有關證據可能滅失或者被隱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違法行為。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園區管理機構應當做好環境基礎設施規劃,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設施、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以及其他環境基礎設施,建立環境基礎設施的運行、維護制度,并保障其正常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優化的要求,引導工業企業入駐工園區;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除在安全生產等方面有殊要求的以外,應當進入工業園區或者工業集聚區。本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煙臺市福山區福新街道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現有廠區內,位于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符合第四十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以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決定的要求建設環境保護設施、落實環境保護措施。環境保護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應按照環評審批文件要求建設環境保護設施、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條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保障其正常運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變或者損毀。自動監測設備應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重點排污單位由設區的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對未實行自動監測的污染物,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進行人工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自動監測數據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的監測數據,可以作為環境執法和管理的依據。企業不屬于重點排污單位。符合綜上,本項目符合《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的相關要求。6、與《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項目與《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符合性分析見表1-6。表1-6項目與《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符合性一覽表《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第五十條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應當明確施工單位的揚塵污染防治責任。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采取封閉、圍擋、覆蓋、噴淋、道路硬化、車輛沖洗與防塵、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綠化等防塵抑塵措施。城市建成區內的高層建筑施工單位應當采用容器或者搭設專用封閉式垃圾道方式清運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拋撒施工垃圾。城市建成區內的大型建設工程應當在主要揚塵產生點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并與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本項目利用現有廠房,僅進行簡單的設備安裝,不涉及施工期土建工程。符合第五十二條生產建設活動中產生的砂石、土方、矸石、尾礦、廢渣等,應當進行資源化處理或者綜合利用;不能進行資源化處理或者綜合利用的,應當運至專門存放地,并不得向專門存放地以外的地方傾倒。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危廢由企業危廢間暫存,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不外排。符合綜上,本項目建設符合《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要求。7、與《關于嚴格項目審批工作堅決防止新上“散亂污”項目的通知》(魯環字[2021]58號)符合性分析本項目與《關于嚴格項目審批工作堅決防止新上“散亂污”項目的通知》(魯環字[2021]58號)符合性分析見表1-7。表1-7項目與關于嚴格項目審批工作堅決防止新上“散亂污”項目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政策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新上項目必須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公布的淘汰和落后設備,不得引進耗能高、污染大、生產粗放、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各級立項部門在為企業辦理手續時,要認真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為準),對鼓勵類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審批、核準或備案;對限制類項目,禁止新建,現有生產能力允許在一定期限內改造升級;對淘汰類項目,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屬于允許建設項目符合新上項目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等,積極引導產業園區外“散亂污”整治搬遷改造企業進入產業園區或工業集聚區,并鼓勵租賃標準廠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約、產業集聚、空間優化”的原則,高標準制定產業發展規劃,明確引本項目位于煙臺市福山區福新街道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符合導產業、布局和產業發展方向,引導企業規范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內,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除在安全生產等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應當進入工業園區或工業集聚區。各市要本著節約利用土地的原則,充分考慮項目周邊環境、資金投入、推進速度等關鍵要素,合選址布局,切實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確保規劃建設的項目有利于長遠發展。本項目位于福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符合新上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評審批“三掛鉤”機制和“五個不批”要求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強化替代約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須落實區域污染物排量替代,確保增產減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須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否則上級環評審批部門一律不予審批通過。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符合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密切綜合強化對項目產業政策、固定資產投資、能耗、用地批準、環境等的論證,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辦理立項、規劃、土地、環評等手續。本項目符合環境面的產業政策符合綜上,本項目建設符合《關于嚴格項目審批工作堅決防止新上“散亂污”項目的通知》(魯環字[2021]58號)的相關要求。8、與《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魯環委辦[2021]30號)符合性分析對照《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魯環委辦[2021]30號)的規定,本項目的建設分析結果見表1-8。表1-8與《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魯環委辦[2021]30號相符性分析相要求本工程情況符合《山東省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三、精準治工業企業污染繼續推進化工、有色金屬、農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藥制造、電鍍、冶金等行業退城入園,提高工業園區集聚水平。指導產業園區對污水實施科學收集、分類處理,梯級循環利用工業廢水。逐步推進園區納管企業廢水“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控,統一調度”,第一時間鎖定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超標本項目為擴建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煙臺市福山區福新街道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現有廠區內,位于福山符合來水源頭,及時有效處理處置。大力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對獲得國家和省級命名的生態工業園區給予政策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引進“環保管家”服務,提供定制化、全產業鏈的第三方環保服務,實現園區污水精細化、專業化理。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內,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本項目廢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風險持續推進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園區、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礦山開采區、尾礦庫等其他重點污染源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2022年6月底前,完成南四湖流域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研究提出南四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對策。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良好。符合《山東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二、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環境監管環境監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并向社會公開。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在2021年年底前應完成一輪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實。新增納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的單位,在一年內應開展隱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輪隱患排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將監測數據公開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排放情況;法定義務在污許可證發放和變更時應予以載明。生態環境部門每年選取不低于10%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周邊土壤環境監測。本項目不屬于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符合四、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以赤泥、尾礦和共伴生礦、煤矸石、粉煤灰等建筑垃圾等為重點,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推動赤泥在生產透水磚、砂石等方面的綜合利用。加快黃金冶煉尾渣綜合處理技術研發進程,以煙臺等市為重點加強推廣應用。開展非正規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構建集污水、垃圾、固廢、危廢、醫廢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到2025年,試點城市建立起“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制度和監管體系。擬擴建項目為年產150萬套線束智能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固體廢物收集外售;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符合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轉運體系。嚴格落實《山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完善垃圾分類標識體系,健全垃圾分類獎勵制度。2025年年底前,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等設施建設和改造提升,優化處理工藝,增強處理能力。城市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地區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擴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符合《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一、淘汰低效落后產能聚焦鋼鐵、地煉、焦化、煤電、水泥、輪胎、煤炭、化工8個重點行業,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產能。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對“淘汰類”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落后產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風險”等行業,分類組織實施轉移、壓減、整合關停任務。本項目不屬于重點行業。符合七、嚴格揚塵污染管控加強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建立并動態更新施工工地清單。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各類施工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嚴格執行“六項措施”。規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并接入當地監管平臺。加強執法監管,對問題嚴重的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強化道路揚塵綜合治理,到2025年,設區市和縣(市)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規范房屋建筑(含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密閉運輸和揚塵防控,通過視頻監控、車牌號識別、安裝衛星定位設備等措施,實行全過程監督。大型煤炭礦石等干散貨碼頭物料堆場全面完成圍擋苫蓋、自動噴淋等抑塵設施建造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鼓勵有條件的碼頭堆場實施全封閉改造。推進露天礦山生態保護和修復,加強對露天礦山生態環境的監測。實施城市降塵監測考核,各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7.5噸/月?平方公里。鼓勵各市細化降塵控制要求,實施縣(市、區)降塵逐月監測排名。本項目不涉及大宗物料等。符合綜上,本項目滿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魯環委辦[2021]30號)的相關要求。9、《關于印發“十四五”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環環評〔2022〕26號)符合性分析表1-9與與《“十四五”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工作實施方案》符合性分析通知要求項目建設情結論提升重點領域環評管理效能,筑牢綠水青山第一道防線推動重點工業行業綠色轉型升級。嚴控建材、鑄造、冶煉等行業無組織排放,推進石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項目揮發性有機物(VOCs)防治。本項目不涉及上述行業符合全面實行排污許可制,構建固定污染源監管核心制度體系制定實施工業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文件,對已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有關排污單位,在依法申請延續或重新申請、變更時應按照有關技術規在排污許可證中增加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要求。依法將涉及工業噪聲排污單位、涉海工程排污單位等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壓實屬地責任,推動統籌解決影響排污許可證核發的歷史遺留問題。按照“生產設施-治理設施-排放口”管理思路,優化排污許可證內容。指導做好排污許可證延續和新增固定污染源發證登記,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動態更新,做到固定污染源全部持證排污。本項目為擴建項目,應在啟動生產或實際排污前變更排污許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填寫。符合建設內容1、項目由來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于2005年8月19日取得營業執照,原公司名為德爾福派克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更名為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企業負責人為張玉民,公司類型為外商投資企業分公司,地址位于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永達街980號,主要經營范圍為:設計、開發、生產汽車線束系統、連接器系統、電纜系統和其他汽車相關零部件,提供與產品相關的工程技術和售后服務,并銷售上述所列自產產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2005年10月該廠建設了《德爾福派克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新建項目》和2009年2月建設了《德爾福派克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二期工程項目》,2019公司投資3769.92萬對有些工藝進行了改良建設了《建設年產36萬套線束技術改造項目》。根據市場需求,為擴建市場規模,企業擬投資8000萬元建設年產150萬套線束智能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以購置自動化流水線、視覺檢測機器人設備、自動化盲栓機、剝皮機、液壓站等設備,引進智能化焊接設備,自動化熱縮機等設備。該擴建項目新增職工1000人,年產線束150萬套。擴建項目建成后,全廠年產線束186萬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本項目屬于“三十三、汽車制造業”中“71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環評類別為報告表。我公司受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委托進行該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編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開展了詳細的現場踏勘、資料收集工作,在對本項目工程有關環境現狀和可能造成環境影響進行分析后,依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要求編制了《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年產150萬套線束智能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本項目概況項目名稱:年產150萬套線束智能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建設單位: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項目性質:擴建;項目總投資及環保投資:項目總投資8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0.025%;建設地點及周邊環境情況:本項目建設地點位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永達街980號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院內,地理位置中心坐標為北緯37度31分10.524秒,東經121度12分56.253秒。項目地及周邊現狀見附圖2,項目周圍敏感點圖見附圖2。3、建設內容項目在現有廠房新增設備進行生產,廠房總建筑面積16897平方米,其余輔助設施均依托現有。本項目工程組成按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環保工程分類如下表所示:表2-1本項目組成一覽表類型序號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備注主體工程1車間1座,1層,建筑面積共16897m2,主要包括生產區和原輔材料暫存等。依托現有公用工程1供電項目年耗電量200萬度,其中115萬kwh由當地供電所提供,85萬kwh由企業自備太陽能發電設備提供。依托現有2供暖項目車間和辦公室采用燃氣鍋爐供暖。依托現有3供水自來水用水量為15000m3/a,來自廠區自來水。市政管網輔助工程1辦公樓依托現有環保工程1廢氣項目無廢氣產生。/2廢水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最終經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3噪聲主要是設備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生產車間安裝隔聲窗,加強設備維護,保障正常運轉,能夠降低噪聲影響。新增4項目新增危廢暫存現有危廢間內,定期委托具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單位處置。危廢間位于廠區東側,占地面積20平方米。危廢間依托現有2、產品方案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年產150萬套線束智能化車間技術改造項目計劃年產線束150萬套。企業擴建項目建成后,全廠規模為年產線束186萬套。企業產品方案見下表。表2-2產品方案序號產品單位現有規模技改規模技改后全廠1線束萬套/年363、主要設備擴建項目主要新增設備見表2-3。表2-3擴建項目主要工藝設備一覽表序號名稱單位數量備注1cutter開線機75新增2超聲波焊接機新增3twist絞線機30新增4壓接機70新增5ALRO電測臺新增6膠帶機90新增7剝皮機45新增8熱縮機新增9扭矩站新增視覺系統25新增盲栓機8新增三合一8新增4、原輔材料及動力消耗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及使用量見表2-4。表2-4主要原輔材料使用量一覽表序號原輔材料單位用量備注一、主要原輔材料1導線米/年外購2端子個/年8.5億外購3管個/年6000萬外購4繼電器個/年外購5膠帶米/年2.5億外購6密封圈個/年外購7塑件個/年2.5億外購8橡膠件個/年外購9扎帶個/年2.5億外購二、能源消耗1水t/a150002電萬kWh/a當地供電所萬kWh/a太陽能光伏發電/自備三、其他1潤滑油t/a0.1外購5、給排水(1)給水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不需要用水,用水為生活用水。項目新增勞動定員1000人,不在廠區內住宿,年工作時間300天。人員用水量按照50L/(人?d)計,因此本項目生活用水量為50m3/d(15000m3/a)。綜上,項目總用水量為15000m3/a,用水為自來水。(2)排水擬擴建項目區排水系統主要由雨水排水系統和生活污水排水系統組成。項目雨污分流,雨水為地面有組織排放,沿廠區道路排水溝排放;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入污水管網,最終經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12000m3/a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最終經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3)項目水平衡圖本項目水平衡圖見圖2-1。圖2-1擴建項目水平衡圖(m3/a)圖2-2擴建后企業廠區總水平衡圖(m3/a)6、能源消耗供電:項目年生產用電200萬kwh,其中115萬kwh由當地供電所提供,85萬kwh由企業自備太陽能發電設備提供。供暖:項目車間和辦公室采用燃氣鍋爐供暖。7、廠區平面布置項目在現有廠房新增設備進行生產,項目廠房總面積16897m2。項目平面布置圖充分考慮了生產工藝和公用設施的要求,各環節連接緊湊,物料輸送距離短,便于節能降耗,提高生產效率,同時考慮了廠區內生產、辦公環境,也兼顧了廠區外附近環境情況。從方便生產、安全管理、保護環境角度考慮,布局合理。項目平面圖詳見附圖6。8、職工定員(1)工作制度項目實行2班工作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300天。(2)勞動定員本項目新增勞動定員1000人。9、工程總投資本項目總投資8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萬元,占總投資的0.025%。表2-5環保投資一覽表項目環保措施投資(萬元)噪聲防護安裝減震設施等2.0危廢存儲與處置0(依托現有)合計2.0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一、工藝流程簡介圖2-3線束擴建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節點示意圖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簡述:(1)將導線進行開線,然后進行剝皮;(2)剝好皮的導線兩端進行端子壓接;(3)再用超聲波焊接機對導線進行焊接;(4)然后進行總裝,裝配完成后進行檢測;(5)檢測合格后即為成品。成品打包入庫。二、主要污染工序1、施工期本項目利用已建成廠房,不涉及土建施工,僅進行簡單的設備安裝及調試后便可投入生產,因此,本環評僅對施工期進行簡要分析。2、營運期①廢氣本項目焊接采用超聲波焊接。超聲波焊接利用超聲頻率的機械振動能量,在靜壓力之下,將線框振動能量轉變為工件間的摩擦功、形變能及有限的溫升,接頭間的冶金結合是母材不發生熔化的情況下實現的一種固態焊接。其優勢包括焊接速度快、清潔無污染、焊接強度高,且無需額外材料如焊料或粘合劑。焊接過程沒有焊接煙塵產生。②廢水項目新增勞動定員1000人,擴建項目新增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無生產廢水外排。③固體廢物本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分為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本項目一般工業固廢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包裝材料(不沾染有毒有害物質)及邊角料(包括不合格品)。危險廢物為生產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潤滑油、廢空瓶、包裝物(含油)。④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運行時產生的設備噪聲,源強為70~80dB(A)。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與本項目有關的主要環保問題一、企業現有工程環評及批復、排污許可證情況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9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永達街980號,原公司名為德爾福派克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于2018年8月3日更名為安波福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張玉民。經營范圍包括設計、開發、生產汽車線束系統、連接器系統、電纜系統和其他汽車相關零部件,提供與產品相關的工程技術和售后服務,并銷售上述所列自產產品。企業歷年來項目審批、竣工驗收情況見表2-6表2-6現有項目環評及環保竣工驗收情況一覽表序號項目名稱環評情況環評批復單位環評批復文號環保驗收文號1德爾福派克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新建項目德爾福派克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原煙臺市環境保護局煙臺市環境保護局2005.12.30煙臺市福山區環境保護局環驗[2006]15號2德爾福派克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二期工程項目德爾福派克電氣系統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二期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原煙臺市福山區環境保護局煙臺市福山區環境保護局2009.2.16煙臺市福山區環境保護局環驗[2010]5號3年產36萬套線束技術改造項目年產36萬套線束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原煙臺市福山區環境保護局煙福環審報告表[2019]46號2019年12月20日企業現有工程從事汽車電線束生產,年產汽車電線束36萬套。企業排污許可登記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18日進行了變更。登記編號:91370600779713812D001X,有效期限2024年12月18日至2029年12月17日。二、現有項目污染物實際排放總量根據《排污許可證》、《環評報告》、《驗收報告》以及企業的例行監測報告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對與本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分析如下:①廢氣產生及治理情況現有項目大氣污染物主要為燃氣鍋爐廢氣。②廢氣污染物排放情況根據企業2024年的例行監測數據,現有工程廢氣監測結果如下:表2-7有組織廢氣檢測結果采樣日期檢測項目檢測點位及檢測結果1#排氣筒出口流量(Nm3/h)28552024.11.26顆粒物(mg/m3)5.5二氧化硫(mg/m3)<3氮氧化物(mg/m3)36現有項目1#排氣筒出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2374-2018)表2重點控制區標準限值要求。③大氣污染物實際排放總量大氣污染物根據例行監測及環評進行核算,具體見表2-8。表2-8大氣污染物實際排放總量一覽表污染物名稱污染物排放總量t/a顆粒物0.053二氧化硫0.6氮氧化物0.3392、廢水①廢水產生及治理情況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生活污水。根據企業提供的數據,現有項目廢水產生總量為21600m3/a,經化糞池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本次評價收集了企業廢水排放口自行監測數據,監測結果見下表。表2-9廠區污水處理站總排口廢水自行監測數據單位:mg/L,pH值無量綱監測時間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PH動植物油石油類2024.11.26922.740.217.20.060.52監測期間,廢水排放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A等級標準。②廢水污染物排放總量表2-10廢水污染物實際排放總量一覽表污染因子排放量許可排放量廢水量21600m3/a21600m3/aCOD1.987t/a7.56t/aNH3-N0.059t/a0.648t/a備注:污染物排放量按滿負荷進行折算。3、噪聲現有項目設備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經距離衰減,廠房減振、降噪處理后,根據例行檢測數據:廠界晝間噪聲最大值為57.3dB(A),夜間噪聲最大值為47.3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項目廠界東側20m處有一噪聲敏感點嘉福投資公寓,企業于2024年11月26日對嘉福投資公寓靠近項目廠區一側進行了噪聲監測,晝間監測結果為51.7dB(A),夜間監測結果為41.8dB(A),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要求。表2-11廠界噪聲監測結果監測時段監測點位晝間dB(A)東廠界南廠界西廠界北廠界嘉福投資公寓2024.11.2653.555.657.354.651.7標準限值656565達標情況達標達標達標達標達標監測時段監測點位夜間dB(A)東廠界南廠界西廠界北廠界嘉福投資公寓2024.11.2647.045.447.346.841.8標準限值5555555555達標情況達標達標達標達標達標4、固體廢物現有項目固體廢物產生、處理情況如下:表2-12現有項目固體廢物種類及產生量性質類別來源產生量組成處理方式固體廢棄物生活垃圾人員生活垃圾45t/a辦公用品廢棄物、生活垃圾、餐飲垃圾、包裝等環衛部門清運一般固廢廢包裝材料680t/a廢塑料、包裝紙箱以及木托盤等外售廢品收購站邊角料120t/a金屬外售廢品收購站危險廢物含油廢水0.6t/a烷烴、芳烴等委托山東中再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處置沾油抹布等烷烴、芳烴等廢空瓶、包裝物0.4t/a烷烴、芳烴等廢油0.6t/a烷烴、芳烴等三、現有項目存在的環境問題及整改措施現有項目已落實環評報告及環評批復的要求,產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處理和處置,達標排放,不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環境質量現狀為了確切的闡述本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本次環境質量評價中引用《2023年煙臺市生態環境質量報告書》中的有關監測數據,對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現狀評價如下:1、大氣環境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單,本項目所在區域屬于環境空氣功能區二類區。2023年煙臺市福山區監測點位為福山區環保局,監測結果如下:表3-1煙臺市區環境空氣監測數據統計表(單位:μg/m3)監測點位項目指標SO2NO2PM10PM2.5CO(mg/m3)O3福山環保局年均值8275727超標倍數0.00.00.00.00.00.0煙臺市福山區年均濃度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2018年修改單要求,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對項目所在區域達標判斷的要求,確定本項目所在區域屬于達標區。2、地表水環境2023年,大沽夾河水質為良好。監測的14個斷面中兩個斷面斷流,剩余12個斷面中1-Ⅲ類水質斷面占75%,比2022年下降16.9個百分點。超過Ⅲ類水質斷面為套口、宮家島、新夾河橋斷面。3、地下水環境2023年,福山區地下水監測點位4個,4個點位均為Ⅲ類水質,優良水質(優于Ⅲ類含Ⅲ類)比例達到100%。4、聲環境2023年度福山區環境噪聲監測結果:晝間55.3dB(A),夜間45dB(A)。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屬于城市區域環境噪聲質量等級中的較好等級。項目廠界東側20m處有一噪聲敏感點嘉福投資公寓,企業于2024年11月26日對嘉福投資公寓靠近項目廠區一側進行了噪聲監測,晝間監測結果為51.7dB(A),夜間監測結果為41.8dB(A),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要求。5、生態環境本項目無新增建筑用地,無需進行生態現狀調查。6、電磁輻射無電磁輻射影響。環境保護目標環境空氣重點保護目標為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的居住區;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廠界外50米范圍內有一個環境保護目標項目廠界東側20m處的嘉福投資公寓。具體周邊環境保護目標見下表。表3-2主要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名稱坐標保護對象保護內容相對廠址方相廠界距離/mXY嘉福投資公寓東經121.217北緯37.520居民環境空氣、聲環境東20萬科假日潤園東經121.220北緯37.523居民環境空氣東北290碧桂園鳳凰云璟東經121.215北緯37.524居民環境空氣北250龍澤府東經121.212北緯37.523居民環境空氣西北260項目地附近地下水地下水環境//項目地附近地表水外夾河東4870環境保護目標級別:環境空氣:要求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2018年修改單。聲環境:要求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地表水:要求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地下水:要求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本項目廢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類標準,具體標準見表3-4。表3-3廢水排放標準序號污染物名稱單位(GB8978-1996)1pH—6~92CODmg/L≤5003BOD5mg/L≤3004動植物油mg/L≤1002、噪聲排放標準項目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功能區標準要求(晝間≤65dB(A)、夜間≤55dB(A))。3、固廢排放標準危險廢物廠內暫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廠區內暫存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的要求,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訂)第二十條“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總量控制指標實施總量指標污染物為SO2、NOx、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COD、氨氮。根據工程分析內容,項目無廢氣產生。本項目外排廢水為生活污水,經管網匯至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達標后排海。接管量COD3.6t/a、NH3-N0.24t/a。該部分COD、NH3-N排放量擬納入到污水處理廠總量控制指標內,故不再申請總量控制指標。綜上,本項目無需申請總量控制指標。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利用已建成廠房,不涉及土建工程,只進行設備安裝、調試,對環境的影響主要為施工噪聲,噪聲源主要為車輛運輸、設備安裝產生的噪聲,這些噪聲源的聲級值最高可達80dB(A)。由于項目施工噪聲均對周邊環境產生一定影響,施工期采取了以下措施:(1)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進行設備的搬運和安裝作業。(2)運輸車輛在途經村鎮時,減速慢行、禁止鳴笛,施工便道充分利用舊路,途經敏感建筑時,減速慢行、禁止鳴笛。(3)項目設備安裝所涉及材料盡量用定尺定料,減少現場切割。工人在施工作業時不得敲打施工器具,盡量減少噪聲。(4)設備盡量不集中時間段施工。(5)施工場地車輛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設立專人負責。通過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施工機械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很小。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本項目焊接采用超聲波焊接。超聲波焊接利用超聲頻率的機械振動能量,在靜壓力之下,將線框振動能量轉變為工件間的摩擦功、形變能及有限的溫升,接頭間的冶金結合是母材不發生熔化的情況下實現的一種固態焊接。其優勢包括焊接速度快、清潔無污染、焊接強度高,且無需額外材料如焊料或粘合劑。焊接過程沒有焊接煙塵產生。因此,項目焊接過程不會對周圍環境空氣產生不利影響。(1)廢水污染源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生活污水。(2)廢水源強及治理措施本項目勞動定員1000人,不在廠區內住宿,年工作時間300天。人員用水量按照50L/(人·d)計,因此本項目生活用水量為50m3/d(15000m3/a)。生活污水產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計算,則本項目生活污水產生量為40m3/d(12000m3/a)。項目用排水情況具體見下表:表4-1項目用排水情況表序號項目用水標準用水量排水量m3/dm3/am3/dm3/a1職工辦公和生50L/(人·d)50150004012000活(1000人)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員工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COD、SS、NH3-N,經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套子灣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項目廢水產生、處理及排放情況見下表。表4-2本項目廢水產生、處理及排放情況一覽表污染源名稱污染物污染物產生情況治理措施處理后污染物情況濃度(mg/L)產生量污染物濃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水量/12000化糞池預處理水量/12000COD4004.8COD3003.6氨氮300.36氨氮200.24(3)廢水接管可行性分析①套子灣污水處理廠概況煙臺市套子灣污水處理廠承擔著煙臺市芝罘區(南郊除外)、福山區和開發區東部的污水處理任務,服務面積166.8平方公里,設計處理能力35萬噸/日,分三期工程建設。一期工程于1994年開工建設,于1998年10月投入運行,建成一級處理能力25萬噸/日,二級生物處理及深度處理能力4萬噸/日;二級處理擴建工程于2007年開工建設,2008年8月建成投入運行,是在一期-級處理的基礎、上進行升級改造,擴建16萬噸/日的二級生物處理能力,形成20萬噸/日的二級處理規模。一期工程及二級處理擴建工程主要工藝采用A/A/O工藝,出水水質達到國家規定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出水經3400米的加壓管道、923米的穿山隧道及650米海底管道深海排放到芝罘島外海的排污混合區;脫水后的污泥外運進行焚燒處置。二期工程于2013年7月開工建設,2015年11月投入正式運行,為半地下式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為15萬噸/日,采用AAO+MBR工藝,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準后排入芝罘島外海的排污混臺區;脫水后的污泥外運進行焚燒處置;再生水設施建設規模為4萬噸/日(土建按遠期10萬噸/日建設),采用反滲透工藝,水質達到工業用水水質及城市雜用水水質的標準。②設計進水、出水水質套子灣污水處理廠對排入污水的水質,即納管標準如下:進水水質要求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A等級要求,出水水質要求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表4-3污水處理廠設計進、出水水質指標指標CODBOD5氨氮總氮總磷進水(mg/l)<500<250<300出水(mg/l)③本項目依托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可行性分析a.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滿足城市污水污染物的處理要求,處理后的出水水質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A標準,滿足污染物達標排放的要求。b.本項目區處于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規劃處理范圍內,套子灣污水處理廠日處理污水量25萬m3/d,據調查,現狀污水處理廠進水量約22萬m3/d,尚有3萬m3/d的處理余量,本項目廢水排放量為40m3/d,套子灣污水處理廠完全有能力接納處理本項目排放的廢水。本項目廢水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污水處理廠從水量方面來看是可行的。c.本項目產生的廢水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為COD、氨氮等,本項目廢水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類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A等級標準,滿足套子灣污水處理廠的進水水質要求。d.本次環評收集了煙臺市套子灣污水處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024年9月的在線監測數據統計,結果如下圖。氨氮化學需氧量總磷總氮由上圖可知,煙臺市套子灣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一期排水口出水水質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均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運轉正常通過上述分析可知,項目廢水中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套子灣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同時廢水產生量遠小于污水處理廠剩余污水處理量,煙臺市套子灣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運轉正常,因次,本項目廢水經處理后排入套子灣污水處理廠是可行的。(4)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廢水經套子灣污水處理廠后排放至外環境中各類污染物量為:COD0.6t/a、氨氮0.06t/a,項目廢水排入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不直接排入外環境,因此外排污水對地表水影響較小。(5)廢水排放口情況項目廢水排放口情況見下表。表4-4廢水類別、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設施信息表排放口編號排放稱污染物種類排放口地理坐標排放去向排放規律排放型經度緯度DW001污水排放口東經121.214北緯37.519煙臺市套子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海連續排放,流量不穩定,但有周期性規律一般排放口6、廢水自行監測要求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汽車制造業》(HJ971-2018)、《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等文件中的相關要求制定廢水污染物監測計劃,監測計劃見表4-8。表4-5廢水環境監測工作計劃表排放口編號DW001污染物名稱COD、氨氮、BOD5監測設施手工監測采樣方法及個數混合采樣至少3個混合樣手工監測頻次(1)噪聲源強本項目高噪聲設備主要為部分生產設備等設備,聲壓級為70-80dB(A)。采取的噪音防治措施有:①選用低噪聲設備:在滿足項目生產工藝的前提下,盡可能選擇先進、噪聲低的生產設備,從源頭降低噪聲。②車間內合理布局:將設備全部安置在車間內,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在車間設備布置時考慮地形、聲源方向性和車間噪聲強弱等因素,進行合理布局以求進一步降低廠界噪聲,如將設備安置在車間中部或遠離廠界的位置,充分利用廠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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