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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

管理規章制度

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管理制度

(試行)

WHNYLM/ZD-063-20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識別公司煤化工板塊管理產品、活動和服務中的危

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分級、監測、控

制,預防事故的發生,依據《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GB/T13861-2009)和集團《煤化工企業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要求》、

神華集團《選煤廠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要求》及烏海能源公司相關規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生產運行、建設項目、變更過程的危害因素

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確定,重大危害因素辨識、評價和控制措施

確定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的HAZOP分析等內容。

第三條關鍵名詞術語解釋

(一)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財產損失、

工作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狀態或行為(危險源在我國的安全生

產法律法規中也被稱之為危險因素或危險源;可能導致健康損害的危險

源,也被稱為職業病危險源)。

(二)危害因素辨識旨在事先確定所有由企業活動產生、可能導致

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的因素。

(三)風險是指發生危險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與由該事件或暴

露可造成的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的嚴重性的組合。風險的大小由風險值

來衡量,風險值等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與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乘積。

(四)風險評價是指對危險源導致的風險進行評估、對現有控制措

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

(五)可接受風險是指根據組織法律義務、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

標,已降至組織愿意承擔程度的風險。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廠、部及相關方的危害因素辨識、風險

評價及控制措施確定的管理。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五條安健環部制定和維護本制度,負責危險源識別、風險評價

與控制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與落實管理。

第六條各部門依據本制度開展主管業務活動中危險源的識別、評

價與更新,以及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制定和落實。

第七條各廠依據本制度,組織開展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

制工作。

第三章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的一般要求

第八條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應覆蓋本單位所有的生產活動、

產品及服務過程。至少包括:

(一)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二)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相關方人員和外來訪問者)

的活動;

2

(三)作業場所內的設備、設施(包括外界提供的設備、設施);

(四)企業及其活動、材料、工藝、人員的變更,或計劃的變更,

安全風險管理體系的更改包括臨時性變更等,及其對運行、過程和活動

的影響;

(五)生產過程識別活動應包括:

1.生產準備階段(人、機、環、管)的各項活動;

2.產品采購過程中的各項活動(化學品、油品以及其它物資的采購、

運輸、儲存、使用、廢棄活動,包括相關方使用的物資);

3.生活區域的各項活動(相關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包括進入作業

現場的相關方人員的活動);

4.生產過程或所提供服務的階段的各項活動(宜按作業流程或工序

進行辨識);

5.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維護、報廢等所有運行活動(包括相

關方使用的設備、設施);

6.產品交工驗收或維修服務中的各項活動;

7.不同工種和崗位操作過程中的各項活動;

8.確定的其他計劃外的任務。

9.項目實施前工作前安全分析。

10.事故和潛在的緊急情況,包括來自:

產品或材料的包裝或儲存缺陷;結構失效;天氣、地球物理及其它

外部自然災害;惡意破壞和違反操作規程;火災和爆炸;沖擊與撞擊;

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暴露于化學性危險源和物理性危險源的工作

環境;人機工程因素(比如作業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

等);設備的腐蝕;有毒有害物料、氣體泄露等。

3

11.任何與風險評價和實施必要控制措施相關的適用法律義務。

第九條根據各單位的活動范圍、性質和規模選擇適宜的危害因素

辨識和風險評價方法:

(一)生產運行過程、變更過程、建設項目的建設施工活動過程及

試生產前采用工作任務分析法進行危害因素辨識;

(二)生產工藝過程風險分析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方法

(HAZOP);

(三)重大危害因素辨識、評價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進行;

(四)建設項目設計前、設計過程中由設計單位采用適用的方法開

展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

(五)采用其它方法。

第十條確定控制措施或考慮變更現有控制措施時,應按如下順序

考慮降低風險:

(一)消除;

(二)替代;

(三)工程控制措施;

(四)標志、警告;

(五)管理控制措施;

(六)個體防護裝備。

第十一條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確定控制措施的記錄應予以

保存,作為后續評審時的依據。

第十二條至少每年對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風險控制過程的有效

性評審一次,并在此基礎上改進。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適時進行:

(一)對判定現有風險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和充分的需求;

4

(二)對新危險源的響應需求;

(三)對企業自身所產生變更的響應需求;

(四)對監視活動、事件調查、緊急情況或應急程序測試結昊的反

饋的響應需求;

(五)法律法規的變化;

(六)外部因素,如新提出的職業健康問題等;

(七)控制技術的進步;

(A)勞動力(包括承包方)多樣性的變化;

(九)糾正和預防措施所提議的變更。

第四章生產運行的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確定

第十三條準備工作

(一)成立風險管理小組

小組的設置應與生產現場的工藝、專業、職能情況對應。成員應包

括相關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包括工藝、電氣、設備設施等管理人

員)、安全管理人員、直接作業人員代表等。風險管理小組成員必須具

備:

1.相關專業知識,熟悉本單位所屬行業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及相關法

律法規;

2,熟悉本單位各工種的所有工作任務及每項工作任務的作業步驟;

3,熟悉本單位各工作任務及作業步驟中存在的危險源及其后果;具

備一定的組織能力、判斷能力及責任感;

4.經過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相關知識培訓等。

5

(二)組織培訓

風險小組應組織開展相應的培訓,確保參與人員掌握辨識、評價等

的方法;確定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每一個流程的具體要

求。

(三)收集資料

危害因素辨識前應收集與危害因素辨識相關的資料,包括事故案例、

操作規程、各種規章制度、法律法規等。

第十四條危害因素辨識

(一)根據崗位職責,列出各崗位的工作任務及每項任務的具體工

作步驟,形成《崗位名稱及工作任務表》。

(二)通過現場訪問、觀察、調查、查閱相關資料的方式,鼓勵、

引導員工圍繞本崗位工作任務及每個步驟開展危害因素辨識,填寫《危

害因素辨識表》。

(三)辨識過程應考慮正常、異常、緊急三種狀態,過去、現在、

將來三種時態。

第十五條風險評價

(一)根據工作程序各個步驟中辨識出的危險源,描述出各種危險

源可能導致的風險及其后果,確定事故類型。

(二)利用風險矩陣法對危險源進行分析,確定危險源的風險等級,

填寫《危險源管控表》。具體的衡量方式和賦值方法見《風險矩陣表》。

第十六條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制定

各單位根據已識別的危險源及其風險程度大小,按附錄3"風險控制

措施優先順序示意圖”規定的優先順序排列,提煉管理對象,確定相應

的主要責任人、直接管理人員、主要監管部門和主要監管人員,并針對

6

管理對象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針對重大風險的危險源制定

《重大風險管理方案》。

(一)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內容要求:

L是否使風險降低到可承受風險;

2.是否產生新的危害;

3.是否已選定了沒資效果最佳的解決方案;

4.受影響的人員對預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何評價;

5.是否會被應用于實際工作中。

(二)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實施要求:

L各單位組織對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進行崗位分解,并在相關崗位

的作業指導卡中予以明確;

2.各單位負責日常的監督檢查工作;

3.明確項目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失效時所采取的應急措施;

4.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資源支持應滿足措施的需要;

5.所有的預防措施要充分考慮設施的完整性。

第五章建設項目的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確定

第十七條各單位應在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委托具備相應資

質的安全評價機構、職業衛生技術機構對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和職

業病危害預評價。

第十八條建設項目設計階段開展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

措施確定,應考慮:

(一)建設項目周邊重要場所、區域及居民分布情況,建設項

7

目的設施分布和連續生產經營活動情況及其相互影響情況,安全防范

措施是否科學、可行;

(二)當地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和安全措施是

否科學、可行;

(三)主要技術、工藝和設備、設施是否成熟可靠;

(四)依托原有生產、儲存條件的,其依托條件是否安全可靠。

第十九條對于大型和采用危險化工工藝的裝置在初步設計完成后

要進行危險與可操作性(HAZOP)分析。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圍繞施工活動過程組織開展危害因素辨識、風

險評價工作,并將辨識結果告知承擔施工活動的承包方,對承包方的相

應活動進行督促和檢查。

第二十一條建設項目建成試生產前,各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

理和本單位相關人員開展試車過程的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

施確定,具體參照第四章相關內容實施。

第六章變更過程的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確定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應在以下情況開展變更管理控制:

(一)新的或經修改的技術(包括軟件等)、設備、設施或工作環

境;

(二)新的或經修訂的程序、工作慣例、設計、規范或標準;

(三)不同類型或等級的原材料;

(四)現場組織結構和人員配備包括所用承包方的重大改變;

(五)健康安全設施和設備或控制措施的改變。

8

第二十三條當發生變更時,應考慮變更所帶來的危險源和潛在風

險,宜通過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一)是否已產生新危險源?

(二)與新危險源相關的風險是什么?

(三)源自其他危險源的風險是否已發生變化?

(四)變更是否可能對現有風險控制措施產生不利影響?

(五)在綜合考慮了措施的可用性、可接受性以及現時和長期成本

的情況下,是否已選擇了最適宜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四條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措施確定參照第四章規

定實施。

第七章生產工藝過程的HAZOP分析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應將新、改、擴建項目的HAZOP分析納入設計

管理,將在役裝置的HAZOP分析納入生產運行管理,并制定年度HAZOP

分析工作計劃,落實資金,專款專用。

第二十六條納入工作計劃的新、改、擴建項目的HAZOP分析應在

初步設計完成之后、初步設計審查之前進行。詳細設計發生較大變化時,

應進行補充HAZOP分析。對于初步設計階段未進行HAZOP分析工作的項

目,不得進行初步設計審查。

第二十七條在役裝置的HAZOP分析原則上每5年進行一次。裝置

發生與工藝有關的較大事故后應及時開展HAZOP分析。裝置進行工藝變

更之前,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HAZOP分析。

第二十八條項目委托方或工程建設單位應在新、改、擴建項目設

9

計合同中明確要求設計單位參加HAZOP分析工作以及負責將HAZOP分析

結果在設計中進行落實。

第二十九條HAZOP分析工作流程原則上包括以下內容:

前期準備—組建HAZOP分析小組,資料準備,HAZOP分析方法培訓I。

開展分析一一確定分析范圍,劃分節點,描述設計意圖,確定工藝

偏差,分析后果和原因,評估風險等級,提出建議措施。

編制報告—整理、匯總分析記錄,形成HAZOP分析報告初稿。

溝通交流一一與相關方進行溝通和交流,說明HAZOP分析過程和建

議措施的依據。

評審一一委托方組織對HAZOP分析報告進行評審。

建議措施處理—委托方對建議措施逐項進行關閉處理。

第三十條HAZOP分析小組主要包括主持人、記錄員、專業技術人員

等,小組成員可來自技術機構、項目委托方、設計單位、運行單位、工

程建設單位、承包方等單位或部門。

第三十一條HAZOP分析結果應作為設計變更、隱患治理、員工培訓I、

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制修訂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八章重大危害因素辨識、評價和控制措施確定

第三十二條各單位應每年組織一次重大危險源普查和辨識,分類

進行登記。

第三十三條重大危險源普查、辨識范圍主要包括危險物品貯罐區

(貯罐)、庫區(庫)、生產場所(包括高壓、高含硫、高危地區油氣

生產裝置);壓力管道、鍋爐、壓力容器。

10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每2年至少應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安全評估應當成立由安全、生產、技術、設備、質量等部門有關人員和

專家組成的評估小組,按確定的評估方法和內容進行評估,并對重大危

險源風險控制措施進行評審。

第三十五條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應形成安全評估報告,并按規定

報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六條安全評估報告應數據準確,內容完整,對策措施具體

可行,結論客觀公正。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四)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嚴重程度;

(五)重大危險源等級;

(六)安全對策措施;

(七)應急救援措施;

(A)評估結論與建議。

第三十七條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

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企業應

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安全評估。

第八章考核與罰則

第三十八條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的分工組織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的落實、實施和檢查,確保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的有效實施。

11

第三十九條安健環部定期組織對各生產單位危害因素辨識、風險

評價及風險控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考核結果。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由安健環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二0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

L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流程圖

2.風險矩陣表

3.風險控制措施優先順序示意圖

4.WHNYLM/ZD-063-JL01崗位名稱及工作任務表

5.WHNYLM/ZD-063-JL02危害因素辨識表

6.WHNYLM/ZD-063-JL03危險源管控表

7.WHNYLM/ZD-063-JL04重大危險源管理方案

12

附錄1

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流程圖

制定危險源管理標準及管理一A身髓籍

13

14

附錄2風險矩陣塞

,■■■■■■■■■■■■■■■■■■■■M■■■■■■

風險中等可能造成的損失

特別重大風

矩陣風險重大風險有效賦

險人員傷害程由于傷害估算

(m(IV級)類別值

(V級)度及范圍的損失(元)

級)

"T1218243036A6多人死亡500萬以上

I一

鼠51020k30B5一人死亡100萬到500

I叵

萬之間

險4;1224C4多人受嚴重4萬到100萬

1傷害

———一——r

k|18

飯)361D3一人受嚴重1萬到4萬

I1

二傷害

15

;LH2

幗E2一人受到傷2000到1萬

—害,需要急

—救;或多人受

輕微傷害

1(1一

然11

-F1一人受輕微0到2000

」傷害

IHG有效類別

---■■■■■■■■■■■■■----------風險等級劃分

123456賦值

風險值風險等級備注

小口J很少低可可能能發有時發生的可

30-36特別重大V級

能能發生生發生能性

風險

估計10年10年5年內每年1年內發生可能

18-25重大風險IV級

從不以上內可可能可能能發性的衡量

9-16中等風險m級

發生可能能發發生發生生10(發生頻

3-8一般風險□級

1-2低風險I級

16

發生生一一次一次次或率)

一次次以上

1/1001/401/101/5年1/1年210/1發生頻率

5_年年年量化

17

附件3

風險控制措施優先順序示意圖

7、個人勞動保護設備(PPE)

適用充分的PPB,是否適合工作任務

1)安全帶、慣性防跌保護線輪

2)呼吸保護設備

3)化學品防護服/手套

4)護目鏡J

6、減少員工接觸時間

限制接觸風險的員工數目,控制他們的接觸

時間

4

1)在低活動階段進行危險性工作,如晚上/

周末豆

2)合理設計工作場所

3)工作崗位輪換交

5、程序

是否可以用來規定安全工作系統,降低風險

1)工作許可

2)“兩卡一表”

3)操作規程

4)工藝流程圖

4、隔離

能否用距離/屏障/護欄防止員工接觸危險

1)進入控制

2)距離

3)時間

4)工程控制

3、工程技術

是否使用設施降低風險

1)局部廢氣通風

2)防護欄/罩

3)隔離匚

4)照明

5)密閉

2、替代g

是否可用其它低危險的材料、設備等替代風險較高的材料?設備

ra

18

附件4

崗位名稱及工作任務表

編號:WHNYLM/ZD-063-JL01

序所崗

號工作任務工作步驟

屬單位位名稱

9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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