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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項目名稱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技術改造項目項目代碼2502-320581-89-02-365137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江蘇省(自治區)蘇州市常熟縣(區)古里鄉(街道)白茆紫芙滬宜路6號(具體地址)地理坐標(120度52分25.089秒,31度35分40.473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3031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二十七、非金屬礦物制品業56磚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填)常熟市數據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常數據投備〔2025〕193號總投資(萬元)環保投資(萬元)5環保投資占比(%)5施工工期2個月是否開工建設□是:3000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規劃文件:《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審批單位:常熟市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及文號:市政府同關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的批復,文件號:常政復〔2021〕222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文件名稱:《常熟市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召集審查機關: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查名稱及文號:關于《常熟市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蘇環評字[2023]5號)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與《常熟市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價結論和審查意見相符性分析評價結論: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規劃與上層位區域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保相關規劃、政策及方案基本相符,規劃配套基礎設施完善,能夠滿足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發展需求,規劃實施對區域環境產生的影響有限,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在嚴格落實本報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風險防范措施、規劃優化調整建議等前提下,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內,不會降低區域環境功能,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依據本輪規劃發展具備環境可行性。2審查意見:一、常熟市古里鎮鎮工業集聚(中)區(以下簡稱集聚(中)區)于2019年由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復設立(常政復[2019]232號規劃面積7.43平方公里。(一)規劃范圍:集聚(中)區包含3個區域:規劃A區規劃面積約為2.78平方公里,四至邊界為東至武夷山路、北至青墩塘路、銀河路、三母港河、鐵琴南路、西至鎮邊界、規劃山路、南至湖庫塘、富春江路(包含金辰)。規劃B區規劃面積約為4.07平方公里,四至邊界為東至石壩路尤漕河、北至增福路(包含鑫利茗、弘竹)、西至金桂路、南至白弗塘及波司登科技園區。規劃C區規劃面積約為0.58平方公里,四至邊界為東至204國道、北至常滸河、南至陳西路、西至吳莊村錢家宅基。(二)規劃期:2020年至2030年(三)產業定位:紡織服裝、印染、醫療器械、汽車零部件、精密機械和智能制造。(四)生態環境基礎設施規劃:A區污水接管至凱發新泉污水處理廠(區外)處理(現狀處理規模4萬立方米/日,尾水排入白弗塘);B區污水接管至八字橋污水處理廠(區外)處理(現狀處理規模1.5萬立方米/日,在建規模為1.5萬立方米/日,尾水排入鹽鐵塘);C區污水接管至周行污水處理廠(區外)處理(現狀處理規模2萬立方米/日,尾水經洪洞涇排入常滸河)。區域實施集中供熱,規劃熱源為常熟市昆承熱電有限公司、常熟濱江熱力有限公司、中電常熟熱電有限公司。集中區內無危廢處置單位,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就近委托附近有資質危廢單位處置。二、《報告書》在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和評價的基礎上,識別了《規劃》涉及的環境敏感目標,分析了《規劃》與相關規劃的相符性、協調性,預測了《規劃》實施對區域地表水環境、大氣環境、地下水、生態等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開展了碳排放評價、環境風險分析,論證了《規劃》的環境合理性,開展了公眾參與工作,與《規劃》進行互動,提出了《規劃》優化調整建議以及預防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報告書》基礎資料較詳實,評價方法基本適當,環境影響分析預測結論合理,提出的《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和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基本可行,評價結論總體可信。三、集聚(中)區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區內現狀有居住用地、永久基本農田等,存在與主導產業定位不符的企業,規劃產業及布局存在環境風險。因此,應依據《報告書》和審查意見,進一步優化《規劃》,強化各項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的落實,有效預防和減緩《規劃》實施可能帶來的不良環境影響。四、《規劃》優化調整和實施過程中的意見(一)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綠色發展、協調發展,落實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加強規劃引導,突出生態優先、綠色轉型、集約髙效,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做好與地方國土空間規劃、“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及《常熟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的協調銜接,印染項目建設、管理嚴格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常熟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蘇環審〔2020〕42號)執行。(二)加強規劃引導與區域空間管控,嚴格入區項目環境準入。執行國家產業政策、規劃產業定位、最新生態環境準入條件、加強區域空間管控,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先引進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技術、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項目,“改建印染項目”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應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結合規劃實施進程,落實存在環境問題整改,落實防護距離內、集聚(中)區內居民及不符合產業定位的企業搬遷計劃,3強化工業企業退出和產業升級過程中污染防治。(三)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根據國家和江蘇省區污染減排方案,落實污染物總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實現產業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根據國家和地方碳減排和碳達峰行動方案和路徑要求,推進集聚(中)區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目標。(四)組織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完善環境監測體系。建立健全區域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建立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提升集聚(中)區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響應能力,保障區域環境安全。建立包括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環境要素的監控體系,做好長期跟蹤監測與管理。入區企業須按國家、省、市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要求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配套設施。(五)完善集聚(中)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和提升。強化區域大氣污染治理,加強異味氣體、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治理,涉及油煙、異味氣體排放企業應盡量避免布設在居民住宅等敏感區上風向。完善企業污水預處理措施,按要求推進區域污水管網建設,盡快開展常熟市東方染整有限公司、常熟雙鷹印染有限公司、江蘇福興織染有限公司自建污水處理站提標改造及常熟市新泰印染有限責任公司自建污水站的建設,提升區域中水回用率。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應依法依規收集、暫存。(六)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規劃》修編時應重新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七)督促企業對已建項目補充、完善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手續,及時更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八)集聚(中)區部分區域位于“三區三線”劃定的城鎮開發邊界外,應進一步優化調整集聚(中)區范圍及四至邊界,嚴格落實“三區三線”劃定成果要求,城鎮開發邊界外不得設立開發區。五、擬入區建設項目,應結合規劃環評提出的指導意見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落實規劃環評提出空間管控、污染物排放、環境準入等要求。加強與規劃環評的聯動,重點開展工程分析、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措施的可行性論證,強化環境監測和環境保護相關措施的落實。規劃環評中規劃協調性分析、環境現狀、污染源調查等資料可供建設項目環評共享,相應評價內容可結合更新情況予以簡化。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紫芙滬宜路6號,屬于規劃B區,本項目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技術改造項目,行業類別非金屬礦物制品業(C3031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產品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劃產業定位、環保準入條件以及法律法規要求,并滿足“三線一單”要求。項目所在地屬于二類工業用地,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敏感目標。本項目生產工藝、設備水平、污染治理技術以及單位產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率均能夠達到同行業國際、國內先進水平。本項目嚴格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各類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排放總量控制在規定范圍內,對外部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建成后,將建立環境風險防控、環境管理等體系,并落實環境監測計劃。與《常熟市古里鎮工業集聚(中)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評價結論和審查意見相符。與《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相符性分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區位于白茆塘北側,蘇嘉杭高速公路東側,規劃范圍東至石壩路-紅豆路-尤造河,南至白茆塘,西至金桂路,北至增福路-銀桂路-規劃紅杉路,總規劃面積336公頃。規劃區的功能定位為:功能配套齊全、產業關聯合理、產業特色鮮明的現4代化工業園區。規劃結構:規劃區整體形成“一心、一點、一軸、多區”的布局結構。“一心”即打造的規劃區配套服務中心。“一點”即景觀節點,依托204國道與金桂路交叉口東南側公園綠地設置的休閑、游憩場地。“一軸”即將紅豆路作為規劃區的主要工業發展軸,逐步形成規劃區產業集聚效果。“多區”即依據產業門類不同,將本地區劃分成多個區,包括基本已建成區、汽車零部件產業園區、醫療產業園區、裝備制造產業園區。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紫芙滬宜路6號,根據《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用地規劃圖》可知,項目所在地為三類工業用地,滿足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中的用地規劃。本項目行業類別為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滿足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中的產業規劃。故綜上所知,本項目與《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相符5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1)生態保護紅線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以及《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常熟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4]314號),本項目所在地周圍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如下表所示。表1-1生態紅線規劃保護內容序號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名稱主導生態功能面積(平方公里)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面積總面積1太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虞山景區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30.6330.632常熟市長江滸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水質保護3.42/3.423常熟尚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水源水質保護2.466.709.164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52.6552.655常熟西南部湖蕩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23.1323.136江蘇虞山國家森林公園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7江蘇蘇州常熟濱江省級濕地公園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8江蘇沙家浜國家濕地公園濕地生態系統保護2.504.119江蘇常熟南湖省級濕地公園濕地生態系統保護2.644.21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維護區水源水質保護/0.980.98長江(常熟市)重要濕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51.9551.95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維護區水源水質保護/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為西南側的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相距7100米。因此本項目不在其保護區范圍內,與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要求相符,不屬于限制開發區域及禁止開發區域,項目建設不占用生態空間保護區域(見附圖6),不會導致轄區內生態空間保護區域生態服務功能下降。因此,項目符合《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以及《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常熟市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6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2]1221號)的要求。(2)環境質量底線本項目所在地2023年大氣環境屬于不達標區,根據《蘇州市空氣質量改善達標規劃(2019-2024)》,2024年環境空氣質量實現全面達標為遠期目標。屆時,常熟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可以得到持續改善;納污河道鹽鐵塘地表水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要求;項目所在地聲環境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3類標準。本項目廢氣,廢水及固廢較少,對環境質量的影響較小。本項目的建設不觸及區域的環境質量底線。(3)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用水來自區域自來水管網,用電由區域電網供給,不會達到資源利用上線;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符合當地土地規劃要求,亦不會達到資源利用上線。(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此處對照產業政策、規劃相符性以及負面清單進行分析。①與產業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不屬于國務院批準頒發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的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目,也不屬于《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蘇辦發[2018]32號附件三)中的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目,也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2007年本)》(蘇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鼓勵類、淘汰類、限制類、禁止類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產業政策。本項目用地不屬于《限制用地項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錄(2012年本)》、以及《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錄(2013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錄(2013年本)》中所規定的類別,項目符合用地政策。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第四十三條:“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7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本項目無外排廢水,原有外排廢水為生活廢水,接管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鹽鐵塘;固廢收集后外售或委托處置或委托所在地環衛部門統一收集清運。因此,本項目的建設滿足《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18年修訂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要求。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產業政策。該項目已通過備案,其備案號為常數據投備〔2025〕193號,并準予開展有關工作。②選址可行性及規劃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紫芙滬宜路6號,租賃常熟市勤豐化工貿易有限公司已建標準廠房,根據常熟市勤豐化工貿易有限公司土地證(附件2項目用地性質為三類工業用地,符合《常熟市古里鎮白茆工業區控制性詳細規劃(2021年修改)》和土地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本項目建設符合地方規劃。通過對本項目的影響預測分析,項目建成后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不會降低項目區域的環境功能區劃,項目選址是合理的。④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A.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技術改造項目,本項目利用已建標準廠房,不新增用地,項目不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中。B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本項目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的管控要求。具體管控要求及對照分析見表1-2。表1-2《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序號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性81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和省級港口布局規劃以及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不符合《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碼頭項目,也不屬于過長江通道項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禁止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本項目不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不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符合3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禽畜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4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新增排污口,未有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不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本項目不在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內和岸線保留區內,不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保護區、保留區內。符合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本項目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兩湖七河”和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開展生產線捕撈。本項目不涉及。符合98禁止在長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河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本項目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本項目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技術改造項目,不增加產能,非新建、擴建項目。符合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本項目不屬于石化、現代煤化工項目。符合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落后產能項目,不屬于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亦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符合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不涉及。符合綜上,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中的要求相符。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中的要求,本項目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中的管控要求。具體管控要求及對照分析見表1-3。表1-3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相符性分析)文件相關內容相符性分析一、河段利用與岸線開發:1、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關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目。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由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3、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本項目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技術改造項目。租賃已有標準廠房進行生產,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紫芙滬宜路為工業用地。與西南側的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相距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消減排污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水利等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4、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分別由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其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內,因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江蘇省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要求。二、區域活動:7、禁止長江干流、長江口、34個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規定的其它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8、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9、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11、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劃的燃煤發電項目。12、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14、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本項目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技術改造項目。租賃已有標準廠房進行生產,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紫芙滬宜路為工業用地。與西南側的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相距其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內。本項目為技術改造項目,不增加產能,非新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江蘇省實施細則(試三、產業發展:15、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16、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17、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18、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19、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20、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符合國家及江蘇省產業政策要求,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中的淘汰類、限制類項綜上,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中的要求相符。2、與《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相符性分析對照《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文件中“(二)落實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環境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優先保護單元,嚴格按照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管理規定進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優先開展生態功能受損區域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點管控單元,主要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一般管控單元,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基本要求,加強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動區域環境治理持續改善。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紫芙滬宜路6號,對照《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項目所在地屬于“常熟市---重點管控單元---古里鎮-古里工業集聚(中)區規劃B區”,對照附件3蘇州市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及附件4蘇州市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具體分析見表1-9及1-10。表1-4與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類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空間布局約束1.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空間布局約束”的相關要求。2.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確保全市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護生態安全。3.嚴格執行《蘇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蘇府[2016]60號)、《蘇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蘇府[2014]81號)、《蘇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蘇府[2017]102號)、《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意見》(蘇委發[2019]17號)、《蘇州市“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蘇委發[2017]13號)、《蘇州市“兩減六治三提升”13個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蘇府辦[2017]108號)、《蘇州市勇當“兩個標桿”落實“四個突出”建設“四個名城”十二項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蘇委發[2018]6號)等文件要求。全市太湖、陽澄湖保護區執行《江蘇省太湖水等文件要求。4.根據《蘇州市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施方案(2018-2020年)》及《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意見》,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領域,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加快城市建成區內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提升開發利用區岸線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沿江工業和港口岸線、過江通道岸線、取排水口岸線;控制工貿和港口企業無序占用岸線,推進公共碼頭建設;推動既有危化品碼頭分類整合,逐步實施功能調整,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布局危化品碼頭、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嚴控危化品碼頭建設。5.禁止引進列入《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淘汰類的產業。本項目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技術改造項準廠房進行生古里鎮白茆紫用地性質為工側的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本項目嚴格落實各項文件要禁止淘汰類的金屬冶煉、水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捅破生態環境承載力。2.2020年蘇州市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排放量不得超過5.77萬噸/年、1.15萬噸/年、2.97萬噸/年、0.23萬噸/年、12.06萬噸/年、15.90萬噸/年、6.36萬噸/年。2025年蘇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達到省定要求。3嚴格新建項目總量前置審批,新建項目實行區域內現役源按相關要求等量或減量替代。本項目建成后相符環境風險防控1.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環境風險防控”的相關要求。2.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水。3.落實《蘇州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善市、縣級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本項目建成后將制定環境風時企業內儲備有足夠的環境環境風險聯防環境風險防控的相關要求。相符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0年蘇州市用水總量不得超過63.26億立方米。2.2020年蘇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86萬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6.86萬公頃。3.禁燃區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和設施,已建成的應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本項目不使用足資源利用效率要求。相符表1-5與蘇州市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類型環境管控單元名稱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情況相符性重點管控單元古里鎮-古里工業集聚規劃B區空間布局約束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陶汰目錄及能耗限額》淘汰類的產業;禁止引進列入《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禁止類的產業。產業準入要求的項目。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的分級保護要求,禁止引進不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及能屬于允許類,不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準入要求。有關要求。區內,符合《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相關管控相符源水質保護條例》相關管控要求。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態環境負面清單的項目。要求。態環境負面清單的項目。相符相符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放應滿足相關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為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足國家、地方有關污染物排放要求。接管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入鹽鐵塘。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音設備減震、利用廠房墻體阻隔衰減,依托廠界綠化,確保廠界噪聲達標。項目廢氣經布袋除塵收集后經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不合格品及布袋收塵回用于生產,廢布袋出售給資源回收單位,固廢零排放。項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較少,對環境影響較小。環境風險防控涉及環境風險源的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與區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實現聯動,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開展事故應急演練。本項目建成后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編制事故應急預案,并與區域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聯動,廠區內配備了應急救援隊伍和必要的應急設施和裝備,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項目建成后排放的各污染物較少,對環境影響較小。資源開發效率要求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III類”(嚴格),具體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焦炭、蘭炭等);重油、漆油、煤焦油;3、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本項目在運營期間使用電能,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綜上,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及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的相關要求。3、與《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環環評〔2021〕45號)分析。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新建、改建、擴建“兩高”項目須符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滿足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達峰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關規劃環評和相應行業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環評文件審批原則要求。石化、現代煤化工項目應納入國家產業規劃。新建、擴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把關,對于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不予審批。本項目屬于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暫不屬于上述“兩高”項目,后續國家如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4、與《江蘇省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深度整治實施方案》(2018年)的相符性分析根據蘇大氣辦[2018]4號《關于組織實施<江蘇省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深度整治實施方案>的函》中提出的治理目標:全省火電、水泥、磚瓦建材、鋼鐵煉焦、燃煤鍋爐、船舶運輸、港口碼頭等重點行業以及其他行業中無組織排放較為嚴重的重點企業,完成本方案明確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深度整治要求。本項目屬于上述重點關注行業范圍內,本項目物料裝卸作業起塵、料庫揚塵和道路揚塵通過水噴淋系統處理;筒倉粉塵經布袋除塵裝置處理后無組織排放;進料、攪拌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經布袋除塵裝置收集處理后無組織排放。通過以上措施后,符合《江蘇省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深度整治實施方案》(2018年)要求。號)相符性分析根據《江蘇省重點行業堆場揚塵污染防治指導意見(試行)》(蘇環辦[2021]80號),其他類型堆場管控要求如下:物料存儲環節:對易起塵物料,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入棚或入倉儲存,倉(棚)內設有噴淋裝置,在物料裝卸時灑水降塵;其中,對易起塵的渣土堆、廢渣等臨時堆場,應采用防塵網+噴淋裝置和防塵布遮蓋,必要時進行噴淋、固化處理,設置高于廢棄物堆的圍擋、防風網、擋風屏等。對無法封閉或半封閉儲存的物料,需在堆場周圍設置不低于2m的硬質圍擋,并配備除塵設施,嚴格落實覆蓋(防塵網或防塵布)、灑水(噴霧)等抑塵措施。本項目原料貯存于密閉式筒倉中。物料裝卸、運輸、輸送環節:加強物料裝卸、輸送、運輸等各個環節的全過程控制,結合現場實際情況,配合各類除塵、抑塵措施。粉狀物料運輸車輛應采用密閉車斗或罐車;塊狀物料應盡可能封閉或苫蓋嚴密。物料轉運時轉運設施應采取密閉措施,轉運站和落料點配套抽風收塵裝置。露天裝卸物料應采取灑水、噴淋等抑塵措施,密閉輸送物料應在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場地道路應進行硬化,定期清掃、灑水。本項目物料采用密閉罐裝車運輸,管道正壓吹入筒倉儲存,筒倉為密閉式。考慮到進料時會有粉塵隨氣流逃逸出形成進倉呼吸粉塵,筒倉進料口裝有脈沖除塵器及電動除塵器,進倉呼吸粉塵經除塵器除塵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車間內地面均采取硬化措施,定期清掃、灑水。6、其他國家政策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項目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技術改造項目,廢氣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根據《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對顆粒物管控要求,強化粉塵管理。本項目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文件的相符性分析見下表:表1.3-1項目與國家及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覽表文件相符性分析相符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法》第七十二條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本項目筒倉為密相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十四)加強大氣面源和噪聲污染治理。強化施工、道路、堆場、裸露地面等揚塵管控,加強城市保潔和清掃。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惡臭異味治理力度。強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管控。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型規模化養殖場氨排放總量比2020年下降5%。深化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加快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現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全國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本項目筒倉為密閉式。經過治理后噪聲達標排放相符建設內容本項目主要產品產能見表2-1。表2-1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方案工程名稱(車間、生產裝置或生產線)產品名稱及規格設計能力年運行技改前變化量技改后生產車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02400h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用量及理化性質見表2-2及2-3所示。表2-2主要原輔料消耗表類別名稱規格/成分年耗量(t/a)包裝儲存方式最大儲存量(t/a)來源及運輸技改前技改后變化量原料水泥倉外購,車運煤渣含水率5%5400019000-35000筒倉外購,車運建筑垃圾(廢磚瓦)水率6%500003840-47200裸包200外購,車運采礦廢渣含水率4%,500000-50000裸包500外購,車運細石子含水率5%03670+3670裸包200外購,車運粉煤灰/0126200+126200筒倉200外購,車運脫硫石膏/0裸包200外購,車運本項目主要主要設備清單見表2-4所示。表2-4主要設備一覽表序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臺)備注技改前技改后變化量1水泥筒倉T-100,13.5m高110生產2煤渣筒倉T-100,13.5m高110生產3成型機QT8-15220生產4配料攪拌站PL-120021生產5裝載機L-30T110生產6叉車3.5T330生產7粉煤灰筒倉200T01+1生產8配料攪拌站PL-160001+1生產本項目公用及輔助工程一覽表:見表2-5。表2-5公用及輔助工程情況一覽表類別建設名稱設計能力改建前本項目技改后全廠主體工程生產車間1000m201000m2依托原有生產車間貯運工程物料堆場480m20480m2存放,半封閉式水泥筒倉1個,100T01個,100T依托原有煤渣筒倉1個,100T01個,100T依托原有粉煤灰筒倉01個,200T1個,200T依托原有成品堆場2000m202000m2依托原有公用工程供電21.6萬kWh/a22.6萬kWh/a依托現有供電管網供水6625t/a0t/a6625/a區域供水系統排水600t/a0t/a600t/a區域排水管網環保工程廢水處理接管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處理接管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理廠)處理接管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處理依托江蘇鑫砼建材有限公司雨污水管網廢氣處理4套布袋除塵裝置,風量均為3000m3/h新增1套布袋除3000m3/h5套布袋除塵裝置,風量均為3000m3/h用于筒倉除塵和攪拌站除塵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音設備減震、利用廠房墻體阻隔衰減,依托廠界綠化,確保廠界噪聲達標。廠界達標固廢處置固體廢物實行分類收集和分類處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收集集中處理。20m2一般固廢倉庫本項目無新增員工,無工藝廢水排放。原有項目生活污水外排量為6003/a,主要污染因子為COD、SS、氨氮、總磷。本項目物料平衡如下表。表2-6物料平衡表進項(t)1水泥18000產品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176799.597t)2煤渣190003建筑垃圾(廢磚瓦)38404細石子3670廢氣顆粒物0.4035粉煤灰1262006脫硫石膏攪拌用水4800合計176800合計176800表2-6勞動定員及工作安排序號指標名稱單位指標值技改前技改后1勞動定員人25252年工作日天/年3003003工作班次班/天4工作時間小時/天88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紫芙滬宜路6號,北側為強盛化工,西側為強盛化工,南側為江蘇鑫砼建材有限公司,東側為空地。地理位置見附圖1,項目周邊情況現狀圖見附圖2。項目周圍照片見附圖5。利用已建廠房,車間內部設備布置根據產品生產工藝流程、物流等需要合理布局,主要包括生產區、貯存區等,既滿足生產又便于管理,盡量使設備排列合理、流暢、操作方便。平面布置功能分區明確,工藝流程順暢,交通運輸順暢,生產區相對集中布置。車間布置還考慮到安全布局,使其符合防火、環保、衛生和安全等規范要求,以利于保障生命財產的安全和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因此,從總體來看項目總平面布置合理。項目車間平面布置詳見附圖3。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水原料入場暫存輸送攪拌成型成品堆場N2S1工藝流程簡述:(1)入場暫存:物料入場會產生粉塵,其中水泥及粉煤灰采用罐裝車運輸到廠區后,正壓吹入筒倉儲存,出氣口會有粉塵隨氣流逃逸出,形成筒倉粉塵G1;煤渣、建筑垃圾、脫硫石膏由運輸車輛(運輸時遮蓋)運輸至廠內的原料倉庫,車輛卸料會產生少量裝卸粉塵G2和噪聲N1。此外,物料運輸入場暫存時還會產生運輸揚塵G3。(2)輸送:各種原料均采用絞龍輸送進入配料攪拌站,輸送工程全密閉。此過程產生噪聲N2。(3)攪拌:攪拌用水采用管道輸送,根據建設單位提供資料,攪拌用水量為16t/d。攪拌過程全密閉操作,僅在投料時入口開啟,此過程會產生粉塵G4和攪拌站工作噪聲N3。(4)成型:攪拌好的混凝土呈潮濕狀態,通過行車澆注在成型機的模板內,此過程無粉塵產生。(5)自然養護:將澆筑好的工件在常溫下12小時后脫模養護。利用平均氣溫高于5C°的自然條件,對混凝土表面澆水,使混凝土在一定的時間內保持水泥水化作用所需要的適當溫度和濕度條件,增長其強度,該過程產生不合格品S1。表2-7污染物產生環節匯總表類別代碼產生工序、設備主要污染物產生規律N生產設備機械噪聲連續廢氣G1筒倉粉塵顆粒物G2裝卸粉塵顆粒物G3運輸揚塵顆粒物G4攪拌粉塵顆粒物連續S1不合格品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常熟市白茆鑫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紫芙滬宜路6號,公司成立至今經環保部門批準的建設項目情況,具體見下表。表2-8歷年項目環評批復狀況序號項目建設名稱環評審批機關、文號及時間“三同時”驗收機關、文號及時間項目現狀1新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生產項目常環建[2019]256號2019.4.22正常原有項目產品方案見下表。表2-9原項目產品方案表序號產品名稱設計能力年運行時數1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2400h表2-10原項目產品方案表序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臺)備注1水泥筒倉T-100,13.5m高1/2煤渣筒倉T-100,13.5m高13成型機QT8-1524配料攪拌站PL-120025裝載機L-30T16叉車3.5T3表2-11原有項目原輔料清單序號原料名稱組分、規格狀態年用量(t/a)存儲方式備注1234水泥/18000料倉/煤渣粒徑1mm,含水率5%54000裸包建筑垃圾(廢磚瓦)粒徑1cm,含水率4%50000裸包采礦廢渣不含重金屬50000裸包圖2-6工藝流程圖(1)計量:水泥、建筑垃圾(廢磚瓦)和采礦廢渣采用自動計量系統。(2)輸送:各種原料均采用絞龍輸送,輸送工程全密閉。(3)攪拌:攪拌用水采用管道輸送,根據建設單位提供資料,攪拌用水量為16t/d。攪拌過程全密閉操作,僅在投料時入口開啟,此過程會產生粉塵G1和攪拌站工作噪聲N1。(4)成型:攪拌好的混凝土呈潮濕狀態,通過行車澆注在成型機的模板內,此過程無粉塵產生。(5)自然養護:將澆筑好的工件在常溫下12小時后脫模養護。利用平均氣溫高于5C°的自然條件,對混凝土表面澆水,使混凝土在一定的時間內保持水泥水化作用所需要的適當溫度和濕度條件,增長其強度,該過程產生不合格品S1。原有項目生活污水接入所在地區區域管網至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處理,經處理后達標排放至鹽鐵塘。原有項目中的廢氣主要為筒倉廢氣、攪拌粉塵、裝卸堆場起塵、物料進倉投料、運輸揚塵。原有項目筒倉廢氣經配套布袋除塵處理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運輸揚塵、裝卸堆場起塵通過圍擋、遮蓋以及噴淋灑水裝置來降低起塵后無組織排放;投料、攪拌粉塵通過車間封閉、布袋除塵來降低粉塵。原有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設備在運轉時產生的噪聲,經合理布置噪聲源的位置,設備采取減振措施、廠房隔聲及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3類標準要求。原有項目不合格品及廢布袋外售給物資回收單位,布袋收塵、沉降粉塵及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產過程。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5、原有項目總量批復情況原有項目三廢排放情況匯總見表2-19所示。表2-19原項目污染物排放一覽表種類污染物名稱原有項目環評批復量t/a原有項目實際排放量t/a廢水生活污水水量600600COD0.210.21氨氮0.0180.018TN0.0240.024TP0.0020.002廢氣無組織顆粒物0.4030.403一般固廢/0生活垃圾/0注:表格中“A/B”表示:A—排入污水處理廠的污染物總量,B—污水處理廠排入外環境的污染物總量。91320581MA1UWM764X001Z,有效期為五年。區域環境質量現狀根據《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中的有關內容,本項目附近水體、納污河道鹽鐵塘的水質功能均為IV類水體;根據蘇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的蘇府[1996]133號文的有關內容,項目所在區域的大氣環境劃為二類功能區;根據區劃,本項目區域屬工業區,項目擬建地聲環境功能為3類區。1、大氣環境質量:根據常熟市環境保護規劃的大氣功能區劃,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功能為二類區,3、TSP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氨、硫化氫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表3.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污染物取值時間濃度限值μg/m3標準來源SO2年平均60《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24h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h平均200PM2.5年均值3524h均值75PM10年平均7024h平均O3日最大8h平均200CO24h平均400010000TSP年平均20024h平均300氨20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硫化氫非甲烷總烴一次濃度2000《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項目所在區域達標判定,優先采用國家或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公開發布的評價基準年環境質量公告或環境質量報告中的數據或結論。本報告選取2023年作為評價基準年,根據《2022年度常熟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2年常熟市城區環境空氣質量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一氧化碳五項監測項目年度評價指標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臭氧年度評價指標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六項監測指標日達標率在82.2%~100.0%之間,其中臭氧日達標率最低。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臭氧日達標率分別較上年下降了0.3、1.9和3.3個百分點,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日達標率持平,均為100.0%,二氧化氮日達標率上升了0.3個百分點。各項年評價指標中,除一氧化碳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濃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與上年持平外,其他指標均有下降。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3.72,與上年相比下降了0.30,環境空氣質量有所提升。臭氧的單項質量指數分擔率最高,是主要污染物,與上年相比,二氧化氮單項質量指數降幅最大。因此,項目所在評價區為不達標區。為了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根據《蘇州市空氣質量改善達標規劃(2019-2024)》,2024年環境空氣質量實現全面達標為遠期目標,通過采取如下措施:1)調整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和強度、深入推進燃煤鍋爐整治、提升清潔能源占比、強化高污染染料使用監管);2)調整產業結構,減少污染物排放(嚴格準入條件、加大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加大淘汰力度);3)推進工業領域全行業、全要素達標排放(進一步控制SO2、NOx和煙粉塵排放,強化VOCs污染專項治理4)加強交通行業大氣污染防治(深化機動車污染防治、開展船舶和港口大氣污染防治、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加強油品供應和質量保障、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5)嚴格控制揚塵污染(強化施工揚塵管控、加強道路揚塵控制,推進堆場、碼頭揚塵控制,強化裸地治理、實施降塵考核);6)加強服務業和生活污染防治(全面開展汽修行業VOCs治理,推進建筑裝飾、道路施工VOCs綜合治理,加強餐飲油煙排放控制);7)推進農業污染防治(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控制農業源氨排放);8)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等,提升大氣污染精細化防控能力。屆時,常熟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可以得到持續改善。2、地表水環境質量:按《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劃分,本項目所在地納污河流鹽鐵塘為Ⅳ類水體。根據《常熟市環境質量年報》(2023年度)河道水質監測數據,鹽鐵塘均值的水質情況見表3-2。表3-32023年河道水質情況監測數據(mg/L)河流名稱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類化學需氧量總磷鹽鐵塘7.763.92.50.260.0050.096標準限值≥3≤6≤0.5≤30≤0.3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由表可知,受納水體水質基本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3、聲環境質量:根據《2023年度常熟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常熟市道路交通噪聲晝間等效聲級均值為68.0分貝(A),與上年相比上升了0.6分貝(A),交通聲環境污染程度穩定。所有測點達標率為79.3%,與上年相比下降了5.8個百分點。2022年常熟市區域環境噪聲晝間等效聲級均值為52.6分貝(A),與上年相比晝間等效聲級均值上升了2.7分貝(A),區域晝間等效聲級達到城市區域環境噪聲二級水平,城市區域環境噪聲質量為較好。從聲源結構來看2022年生活噪聲是影響常熟市城區區域環境質量的主要聲源。2022年影響常熟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的聲源有三種,一種是生活噪聲,占比63.6%,與上年相比下降了28.2個百分點,第二種是交通噪聲,占比18.6%,與上年相比上升了10.4個百分點,第三種為新增的工業噪聲,占比17.8%。晝間噪聲達標率為100%,夜間噪聲達標率為95.0%,I類區域居民文教區Ⅱ類區域居住、工商混合區的夜間等效聲級值存在超標現象,其他區域晝夜等效聲級值均達到相應標準。企業委托常熟市恒康監測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對公司廠界環境噪聲進行了監測,評價期間對項目廠界聲環境質量進行了現場監測,常熟市白茆鑫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5)CSHK(聲)字第(022204)。監測結果見下表:表3-4廠界噪聲現狀監測值測點序號測點位置等效聲級單位:dB(A)2025.2.15晝間東廠界外1米61.8南廠界外1米62.6西廠界外1米63.1北廠界外1米62.5標準值(3類)65是否達標達標監測期間氣象條件晝間:多云;西北風,風速2.2m/s評價期間,根據對項目所在地廠界聲環境實測結果表明:項目所在地聲環境現狀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要求,即白天≤65dB(A),說明項目所在地聲環境現狀質量較好。根據《常熟市環境質量報告書》(2023年度),我市共設置12個土壤監測點位,每個村莊4種土壤類型各設置1個點位,全年監測1次(支塘蔣巷村使用2018年監測數據)。監測項目為土壤pH、陽離子交換量、鎘、汞、砷、鉛、鉻、銅、鎳、鋅。監測結果表明,12個點位所測指標中均達到《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污染風險篩選值標準,土壤達標率為100%。各點位所測重金屬指標的單項污染指數Pip值見表3.8-3。三個村莊的各監測點所有單項污染指數Pip值均小于1,土壤污染程度等級均為Ⅰ級。三個村莊全年土壤環境質量指數取值均值都為100。縣域土壤環境質量指數為100。根據《常熟市環境質量報告書》(2022年度),在不同質量類別的地下水域,設立城區點(常熟市水利技術推廣站)、工業點(梅李水利站)、農村點(常熟市辛莊水利站)三個點位進行監測,監測頻率為每年枯水期和豐水期兩次。評價結果表明,城區點質量綜合類別為Ⅳ類,Ⅳ類指標為渾濁度、pH值、錳、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工業點質量綜合類別為Ⅴ類,Ⅴ類指標為氯化物、總大腸菌群、總硬度;農村點質量綜合類別為Ⅴ類,Ⅴ類指標為為嗅和味、碘化物、菌落總數。Ⅴ類地下水水質比例與上一年持平。本項目在已建設的廠房內建設,地面擬做好防腐、防滲等措施,正常生產情況下無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徑,不會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不良影響,故不對地下水、土壤環境質量進行現狀評價。2023年常熟市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道路、原野瞬時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扣除宇宙響應)分別為65.3nGy/h,63.2nGy/h,均處在江蘇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圍內,與上年相比,道路瞬時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與上年相比有所下降,、原野瞬時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與上年相比有所上升。地下水中總α、總β放射性測量值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限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電磁輻射類項目,故無需開展電磁輻射現狀監測與評價。2022年常熟市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為63.1,處于良好狀態,整體植被覆蓋較高,生物多樣性較豐富,適合人類生活。與上年相比環境質量下降了0.51,生態環境狀況無明顯變化。生態保護紅線面積比指數、水網密度指數、陸域開發干擾指數與上年持平,重點保護生物指數上升了0.30,生態用地面積比指數、生境質量指數、重要生態空間連通度指數、植被覆蓋指數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植被覆蓋指數下降幅度最大。總體上常熟市生態活力有所下降,但生物多樣性豐富度有所上升。本項目位于常熟市古里鎮白茆紫芙滬宜路6號,租賃以后廠房進行建設生產,周邊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故本項目不進行生態環境現狀調查。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周邊環境敏感保護目標見表3-5所示。表3-5環境空氣保護目標名稱坐標保護對保護環境功相對廠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mXY大氣環境唐家宅基-212-321居民區人群二類385東宅基-426居民區人群二類460注:XY坐標為敏感目標距離廠址最近點位位置對于原點的相對坐標,坐標原點(120.873544,31.594546)取廠址中心本項目廠界外50米內聲環境無保護目標,見表3-6所示。環境要素環境保護對象名稱方位規模環境保護目標(功能要求)聲環境廠界1—-2008)3類標準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以及現場踏勘,項目所在地不屬于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區域。表3-7其他環境保護目標表環境要素環境保護對象名方位最近距離規模環境保護目標(功能要求)生態環境沙家浜—昆承湖重要濕地距生態保護52.65km2濕地生態系統保護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本項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廠處理后排放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一級A標準及《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32/T1072-2018)表2標準。具體指標見下表。表3-8廢污水排放標準限值表排放口名稱執行標準取值表號標準級別指標標準限值單位項目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pH6~9無量綱COD500mg/L廠排口字橋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400mg/L氨氮45mg/LTN70mg/LTP8mg/L污水廠排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pH6~9無量綱mg/L《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COD50mg/L氨氮4(6)*mg/LTN12(15)*mg/LTP0.5mg/L備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本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149-2021)表2標準。表3-9廢氣排放標準限值表污染物執行標準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監控點濃度顆粒物廠界無組織《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149-2021監控點與參照點總懸浮顆粒物(TSP)1h濃度值的差值企業邊界外20m處上風向設參照點,下風向設監控點0.5廠區內無組織《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149-2021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廠房門窗或通風口、其他開口(孔)等排放口外1m,距離地面1.5m以上位置處進行監測,監控環節:物料儲存與輸送5本項目在施工階段的噪聲限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標準,具體見表3-10。運營期本項目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的3類標準。表3-10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廠界名執行標準級別單位標準限值施工場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表1dB(A)7055表3-11噪聲排放標準限值廠界名執行標準類別單位標準限值廠界外1m《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dB(A)65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常熟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細則》(常政辦發〔2011〕47號)規定執行。營運期:本項目固體廢物包括一般工業固廢及生活垃圾,固體廢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中的有關規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相關標準。總量控制指標《關于印發江蘇省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區域平衡方案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蘇環辦[2011]71號),結合本項目排污特征,確定本項目總量控制因子。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COD、NH3-N、TP;總量考核因子:SS。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顆粒物。表3-12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表(t/a)種類污染物名技改前排放量(t/a)本項目老削減量(t/a)技改后全廠申請總量(t/a)項目建成后新增排放量(t/a)產生量(t/a)削減量(t/a)排放量(t/a)廢氣顆粒物0.40341.987141.58410.4030.4030.4030生活污水廢水量600/600000/600/6000COD0.2400/0.0300000/0.2400/0.03000NH3-N0.0180/0.0024000/0.0180/0.00240TN0.0240/0.0072000/0.0240/0.00720TP0.0024/0.0003000/0.0024/0.00030一般不合格品00000布袋收塵041.96941.9690000廢布袋00.1250.1.250000沉淀池沉渣0000000生活垃圾生活垃圾0000000本項目廢水總量在常熟中法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八字橋污水處理廠)內平衡;廢氣在常熟市古里鎮內總量平衡;固體廢物實現“零”排放。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施工期為:2025年3月到2025年6月。在施工中將產生建筑施工廢水、噪聲、粉塵、固廢等環境污染物,各項施工活動將會不可避免地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其中以施工噪聲和粉塵的影響最為突出,做好施工期環保工作尤為重要。1、環境空氣影響分析:(1)大氣污染物分析:大氣污染物主要來源于施工揚塵、建筑機械排放的廢氣和進出工地的車輛排放的汽車尾氣。施工期揚塵的主要來源為現場堆放、建筑材料現場搬運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和運輸車輛造成的現場道路的揚塵。施工期間揚塵污染具有如下特點:流動性、瞬時性、無組織排放。此外,運輸車輛的進出和施工機械運行中,都將產生地面揚塵和廢氣排放,使空氣中CO、TSP及NOX濃度有所增加,但局限在施工現場周圍鄰近區域。(2)項目方在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①施工基地周圍設一定高度的圍屏。②加強施工區的規劃管理,防止建材在裝卸、堆放、拌合過程中的粉塵外逸。建筑材料的堆場應定點定位,并采取防塵、抑塵措施,如在大風天氣,對散料堆場采用水噴淋防塵。③散裝水泥下部出口處設置防塵袋,以防水泥散逸。④運輸車主要進出的主干道應定期灑水清掃。⑤加強運輸管理,堅持文明裝卸。⑥加強對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禁止以柴油為燃料的施工機械超負荷工作,減少污染物的排放。⑦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環保教育,提高全體施工人員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科學施(3)項目方采取相應措施后,施工期大氣污染物對周圍大氣環境的影響較小,項目所在區域的大氣環境仍能滿足二類功能區的要求。2、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水污染影響主要來自于施工廢水、雨水徑流以及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本項目在施工期間,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接入污水管網,經常熟市城北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常滸河。施工期間的正常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如隨意排放將對環境造成污染,建設單位在施工中應重視這一問題,并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區應建有排水明溝,可以利用施工過程中的部分坑、溝作沉淀后排入附近河道,或再利用于堆場、料場噴淋防塵,道路沖洗,出施工區的車輛輪胎沖洗,嚴禁直接排放。(2)施工區內的噴淋滲出水、清洗水、雨水等排水應排入事先設計的排水明溝,引入附近河道。(3)散料堆場四周用石塊或水泥砌防沖墻,防止散料被雨水沖刷流失。(4)在施工過程中,主要為各種施工機械運轉的冷卻和洗滌水,施工現場清洗水,以及一定量的含有泥漿的建筑廢水,對這些廢水須進行初級沉淀處理,并經隔渣后排入污水管網,不得不加處理任意直接排放,盡可能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建設方方采取相應措施后,施工期的水污染物對附近水體的影響較小。3、聲環境影響分析:土建和裝修期間,各種施工機械運行都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噪聲污染,對周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各種施工車輛的運行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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