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附件1
ICSXXXXX
PXX
T/CWEAXX-2023
河湖水系連通工程技術指南
Technicalguidelinesforriverandlakesystemsconnectivity
(征求意見稿)
請將你們發現的有關專利的內容和支持性文件隨意見一并返回
202X-XX-XX發布202X-XX-XX實施
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發布
1總則
1.0.1為加強水網建設,改善或恢復江河湖庫之間的連通性,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滿足區
域防洪減災、水資源配置、水生態保護功能需求,修復河流縱向、側向和垂向三維空間維度
以及時間維度上的物理連通性和水文連通性,改善水動力條件,促進物質流、物種流和信息
流的暢通流動,制定本標準。
1.0.2本標準適用于水資源配置、防洪減災和水生態環境修復與保護等目標的區域尺度的
河湖水系連通工程設計、調度與管理,不包括跨流域調水工程。
1.0.3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建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以國家法律法規為依據,與國家及相關部門規劃或上位規劃相適應。
2應符合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要求。
3在開展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前,應開展充分的調查分析和前期論證。
4應根據不同的水文地域條件差異,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工程技術措施。
1.0.4根據河湖水系連通的功能要求,將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分為以防洪減災為主的河湖水
系連通工程、以水資源配置為主的河湖水系連通工程、以生態保護為主的河湖水系連通工程
等3種類型。
1.0.5本標準主要引用下列標準:
GB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50201防洪標準
GB50286堤防工程設計規范
GB50707河道整治設計規范
GB50773蓄滯洪區設計規范
GB/T50805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
SL58水文測量規范
SL167水庫漁業資源調查規范
SL196水文調查規范
SL219水環境監測規范
SL257水道觀測規范
SL265水閘設計規范
SL30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
SL383河道演變勘測調查規范
SL395地表水資源質量評價技術規程
SL429水資源供需預測分析技術規范
SL430調水工程設計導則
SL/Z467生態風險評價導則
SL492水利水電工程環境保護設計規范
SL602防洪風險評價導則
SL609水利水電工程魚道設計導則
SL/T171堤防工程管理設計規范
SL/T712河湖生態環境需水技術規范
SL/T752綠色小水電評價標準
SL/T793河湖健康評估技術導則
SL/T800河湖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程技術導則
SC/T9102.3漁業生態環境監測規范第3部分:淡水
1
SC/T9402淡水浮游生物調查技術規范
SC/T9429淡水漁業資源調查規范河流
HJ710.12生物多樣性觀測技術導則
NB/T35054水電工程過魚設施設計規范
1.0.6河湖水系連通工程除應符合本標準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2術語
2.0.1河湖水系riverandlakesystems
在自然演進過程中形成的河流、湖泊、沼澤、洼淀等水體以及經人工改造后形成的渠系
和運河等水工程共同組成的復雜系統。
2.0.2水系連通工程watersystemconnectionprojects
為增強河湖水系抵御防洪減災韌性、提高水資源調配能力、改善水生態環境狀況,通過
適當的疏導、溝通、引排、調度等措施,建立、恢復或改善江河湖庫水體之間水力聯系的工
程。
2.0.3河湖水系三流四維連通性修復riverandlakesystemsthree-streamfour-
dimensionalconnectivityrestoration
修復河流縱向、橫向和垂向三維空間維度以及時間維度上的物理連通性和水文連通性,
改善水動力條件,促進物質流、物種流和信息流的暢通流動。
2.0.4人工河網artificialdrainagenetwork
由人工構筑的運河、渠道或經整治的河道所形成干支流縱橫交錯的網狀系統。
2.0.5水生態系統aquaticecosystem
由水生生物群落與水環境相互作用、相互制約,通過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共同構成的具
有一定結構和功能的動態平衡系統。
2.0.6水文情勢hydrologicalregime
各種水文要素時空變化的態勢和趨勢,常用流量、頻率、發生時機、延續時間、流量和
水位變化率等表示。
3
3基本規定
3.0.1統籌考慮防洪減災、水資源配置、水生態環境修復與保護對河湖水系連通的需求,
合理確定連通工程主要目標。
3.0.2河湖水系連通工程規劃應尊重河湖水系自然規律,考慮河流的系統性、流域生態的
完整性,緊密結合流域和區域功能定位和河湖水系特點,合理布局連通工程。
3.0.3充分利用連通區域的自然條件和現有水利基礎設施,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對河湖
水系連通的合理需求。
3.0.4連通工程建設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遵循經濟規律,量力而行。加強連通
工程論證和方案比選,注重連通工程風險評估。
3.0.5加強連通工程的運行管理,注重連通工程的水量-水質-水生態聯合調度,充分發揮
河湖水系連通的綜合效益。
4
4調查分析
4.1一般規定
4.1.1開展河湖水系生態連通工程規劃設計,應收集規劃區及周邊影響區的水文水資源、
水環境、水生態、社會經濟、水利工程、監測能力等方面的基礎信息。
4.1.2資料收集范圍宜結合水資源分區、主體功能區劃、生態功能區劃、水功能區劃、行
政區劃、生態紅線范圍、水系連通調度區域等合理確定,時間上宜反映出河湖水系歷史演變
情況。對資料缺乏地區應進行必要的現場調查和監測。
4.1.3應在調查基礎上,對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防洪、供水安全等進行系統評價。
4.2地形地貌
4.2.1地形地貌調查包括河湖地貌、地貌單元、河流-湖泊連通性和河湖水系連通動態格局
等調查。調查內容應符合SL383和SL257的有關規定。
4.2.2河湖地貌調查主要對河湖基本情況、河湖演變情況實施調查,應包括河湖岸帶狀況,
即岸線利用情況、岸坡穩定性、河湖濱帶植被覆蓋度和人工干擾程度,以及涉水工程建設情
況、河湖連通狀況和湖泊萎縮狀況等。
4.2.3地貌單元調查應在流域尺度及河流廊道尺度上開展調查。在流域尺度上,地貌單元
調查包括干流和支流河道、湖泊、大型濕地、故道、河漫灘、河湖間自然或人工通道、農田、
村莊、城鎮等。在河流廊道尺度上,調查要素包括牛軛湖或牛軛彎道、河漫灘水流通道、鬃
崗地貌、局部封閉小水域、自然堤、濕地、道路、水產養殖場和農田等。
4.2.4河流-湖泊連通性調查應包括湖泊/水庫面積、容積、進水通道、出水通道、連通方向、
換水周期等。連通性調查應對比歷史與現狀連通性特征,根據河流-湖泊水系的連通周期性
可分為常年連通與間歇性連通兩種類型。
4.2.5河湖水系連通動態格局調查應重點對豐水期及枯水期內湖泊、濕地、河漫灘的水位
和面積以及變化率進行統計,分析河湖水系連通動態格局的變化規律。
4.3水文情勢
4.3.1水文情勢調查應主要包括水文信息采集分析、泥沙測驗和計算等。
4.3.2水文信息采集內容應包括水位、流量、水質、泥沙、降水、蒸發、水溫、冰凌和地
下水等要素,并應符合SL196有關規定和下列要求:
1應根據系列水文資料,利用統計學方法推求水文情勢變化規律,進行水文頻率計算,
以滿足設計需要。
2測站定位觀測應作為收集水文資料的主要途徑。
3水文調查應作為定位觀測的補充,內容包括流域調查、洪水及暴雨調查、漫灘流量
調查以及生態流量狀況調查等。
4.3.3泥沙測驗和計算中應采用含沙量和輸沙率來定量描述懸移質狀況,必要時宜進行泥
沙顆粒分析和級配曲線繪制。
4.4水資源
4.4.1水資源調查分析應包括水資源現狀調查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狀況調查分析。
4.4.2水資源現狀調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河湖庫水系概況調查,內容包括流域基本情況、水系形態、河網密度、河湖庫水系
連通狀況,列出水系流域特征參數。
2水資源量調查,內容包括降水、地表水資源、地下水資源、水資源總量、可利用量
和時空分布特點。
5
4.4.3水資源開發利用狀況調查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
1水資源開發利用現狀調查,內容包括供水、用水、耗水、廢污水排放的現狀,水(能)
資源開發利用程度,以及蓄、引、提、發電等水利工程建設情況。
2水資源規劃指標調查,應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指標、經批復的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
相關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分析已有成果中規劃水平年的用水指標、規劃用水效率、用水總
量等指標。
3水資源利用潛力分析,內容包括對節約用水、再生水利用、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
地下水利用與保護等方面進行水資源利用規劃和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對區域水資源的利用
潛力進行分析和評估。
4按SL429的有關規定,對流域區域內水資源的供水、用水、耗水、排水等進行長系
列調算或典型年分析,得到不同水平年流域區域的供水滿足程度、余缺水量及其時空分布、
水環境狀況等指標。
5水資源供需分析應包括以下內容:
1)分析需調入水量。調入區用水首先應對節水、治污、合理利用當地水資源等進行
深入調查研究,計算不同行業及部門用水指標及數量。
2)分析可調水量。應在充分考慮水源區經濟社會長遠發展和維護生態環境的水資源
需求基礎上,分析計算地區需水量、區域生態用水量、可調出水量。
3)分析生態環境需水量。依據SL/T712相關規定對河湖生態環境需水量開展計算。
4)分析水資源承載力。分析計算在現有的或可預見的經濟技術條件下,區域內水資
源通過優化配置所能支撐的可接受生態與環境質量、最大人口規模、最大經濟規模等目標的
能力。
4.5水環境
4.5.1依據SL219、SL395、SL/T800和GB3838等相關規定,結合江河湖庫水系水環境
的現狀,開展建設項目水環境的調查分析。
4.5.2水環境調查分析應滿足下列要求:
1應以國家及相關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區規劃或水環境規劃為依據。
2水環境現狀調查應采用收集資料法、現場調查法、遙感和地理信息系統分析法等,
或幾種方法結合使用。
3水環境現狀調查應對連通水系項目區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水文現狀、功能現狀、
水質現狀、污染源等進行全面調查分析。
4調查時間應根據水文資料確定豐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和季節月份,定期進行水體
污染源調查。根據不同調查要求選擇調查時期。
5調查范圍包括受建設項目影響的地面水區域污染源和水污染指標調查,污染物排入
水體可能達到水域功能質量標準要求的范圍;下游附近敏感區的距上游邊界范圍;連通工程
與水環境的水污染防治和入河湖污染物總量的控制;水功能區達標的要求。
6調查連通工程對江河湖庫水體自凈功能、水動力學、富營養化方面的影響;調查連
通前水體水質、水溫狀況,分析預測連通調水對水質影響以及對水體水溫變化影響。
7水質狀況調查。調查內容包括水體質量調查、沉積物污染組成調查、污染源調查、
水質達標率狀況。
4.6水生生物
4.6.1河湖水生態調查分析應包括浮游植物和浮游動物、微生物、底棲動物、著生生物、
大型水生維管植物以及魚類等其他水生經濟動物。
4.6.2浮游植物和浮游動物調查分析主要包括種類調查、密度和生物量計算,調查內容應
6
符合SC/T9402的相關規定。
4.6.3微生物調查分析主要包括微生物群落種類調查、密度和生生物量計算。4.6.4底棲
動物調查分析主要包括種類調查、豐度和生物量計算,調查內容應符合HJ710.8的相關規
定。
4.6.5著生生物調查分析主要包括種類調查、密度、多樣性指數和生物量計算。
4.6.6大型水生維管植物調查分析主要包括種類調查、蓋度和生物量計算,調查內容應符
合HJ710.12的相關規定。
4.6.7魚類等其他水生經濟動物調查應包括:
1魚類種類調查、漁獲物分析、主要經濟魚類和重要土著魚類年齡與生長調查、漁產
量的統計。
2經濟魚類產卵場調查主要包括對主要經濟魚類和土著魚類產卵場位置和規模、其他
經濟魚類產卵場位置和規模進行調查。
3其他水生經濟動物調查主要包括對蝦、蟹等甲殼動物,蛙、龜等經濟爬行類種類組
成、漁獲物分析和漁產量的統計進行調查。
4調查內容應符合SL167、SC/T9429、SC/T9102.3的相關規定。
4.7綜合評價
4.7.1綜合評價包括水生態環境綜合評價和連通性評價,應符合SL/T793中的相關規定。
4.7.2水生態環境綜合評價是通過對生物質量、水文情勢、水質理化和河流地貌等要素進
行綜合評價。
4.7.3連通性評價可采用下列指標:
1水系形態特征指標,包括水面率、河網密度、河頻率和河流槽蓄量。
2水系結構連通性指標,包括點連通度、邊連通度和點連接率。
3水系水力連通性指標,包括水工建筑物數量、下游收水量和換水周期。
4.7.4對比現狀與歷史狀況,建立參照系統、評價標準和河湖生態狀況分級系統,確定水
生態環境綜合評價和連通性評價結果,對河湖生態系統進行綜合評價。分析和識別河湖生態
系統退化程度和退化原因,分析河湖生態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恢復河湖生態連通性方向。
7
5規劃原則
5.1一般規定
5.1.1河湖水系連通工程規劃應尊重河湖水系自然規律,考慮河流的系統性、流域生態的
完整性,結合流域和區域主體功能定位、河湖水系特點、國家及區域水網建設布局,與區域
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科學合理確定連通工程布局、規模、調度規則、運行管理模式及
環境影響減少措施。
5.1.2河湖水系連通工程規劃應對區域水資源調配、防洪減災、水生態環境等方面的分析
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未來需求,并根據自然條件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分析連通的必要性、連
通的可能性、連通方式和連通效果,加強連通方案的科學比選。
5.1.3河湖水系連通工程規劃應以水資源承載力為剛性約束,嚴格用水總量控制,做好節
水評價,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做好工程方案優化比選,避免盲目建設。
5.1.4河湖水系連通工程規劃應統籌考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流域與區域的關系,
協調水資源開發利用、防洪排澇、河湖治理與生態保護的功能,實現工程綜合效益最大化。
5.1.5河湖水系連通工程規劃應包括實現工程效益需開展的非工程措施,包括調度、智慧
化建設、風險防控、工程運行維護管理等內容,也可根據需要提出對工程建設運行管理的體
制機制與政策建議。
5.1.6根據連通工程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問題,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和自然環境演變情
況,應對河湖水系連通工程規劃進行修編,科學合理調整連通工程后續建設方案。
5.2目標任務
5.2.1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宜統籌考慮水資源調配、防洪減災、水生態環境保護等功能,從
單項治理工程向系統治理的綜合工程轉變,實現功能融合、安全可靠,集約高效、綠色智能。
5.2.2以水資源配置為主要功能的連通性建設、恢復和改善,應依據流域區域水資源總量
和需求,開展不同水源工程間、不同水資源配置工程間水系連通建設,增強不同水源的互濟
互補,實現多水源聯合調度,提高重要區域水資源承載力、區域供水保障能力和應急供水保
障能力。
5.2.3以防洪減災為主要功能的連通性建設、恢復和改善,應依據流域防洪規劃布局安排
和區域防洪減災要求,結合流域河道整治、控制性樞紐工程建設、蓄滯洪區建設、排澇能力
建設,統籌安排洪澇水出路,維護輸排水通道和洪澇水蓄泄空間,優化和改善洪澇水蓄泄關
系,滿足區域防洪標準要求,提高洪澇水蓄、滯、泄能力。
5.2.4以生態保護為主要功能的連通性建設、恢復和改善,修復河流縱向、側向和垂向三
維空間維度以及時間維度上的物理連通性和水文連通性,改善水動力條件,促進物質流、物
種流和信息流的暢通流動,即河湖水系三流四維連通性修復。
5.3總體布局
5.3.1在國家水網總體布局下,結合區域水網建設,完善、水資源配置和供水保障體系、
防洪排澇減災工程體系、水生態保護治理體系。以區域內自然河湖水系和水利基礎設施為基
礎,結合國家戰略對區域的要求和區域發展布局,構建河湖水系連通布局。
5.3.2總體布局以自然河湖為基礎,引調排水工程為通道,調蓄工程為節點,綜合考慮水
資源配置、防洪減災、水生態保護等方面的需求,合理確定連通規模、連通方式及其調度運
用模式,有效提高水資源調配、水旱災害防御和水生態保護能力,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和維護河湖健康。
8
5.3.3以水資源配置為主的水系連通工程,應根據區域水資源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布局,
以區域內自然河湖水系為基礎,加強重大引調水、重點水源工程與區域供水工程的配套銜接,
統籌水源區和受水區經濟社會與自然環境制約,論證水源區水源條件、調入區需調水量、水
質保障以及連通工程的利用效率等,合理確定連通方式、工程規模。
5.3.4以防洪減災為主的水系連通工程,應根據區域自然地理位置以及江河洪水特性,在
流域或水系防洪工程體系下,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布局和防洪標準,論證洪澇水蓄泄關系,
統籌安排洪澇水出路,分析洪水風險轉移的可能影響,合理確定連通方式、工程規模。
5.3.5以水生態保護為主的水系連通工程,應結合河湖生態功能定位以及流域區域河湖保
護與治理修復任務,根據河湖生態水文特征,構建河流、湖泊、沼澤濕地等不同天然水體間
的連通,修復和改善河湖水系連通性。針對水資源過度開發、地下水超采、河湖生態用水擠
占等問題,開展不同水源工程間、不同水資源配置工程間水系連通建設,提高區域水源豐枯
調劑能力。
5.4方案比選
5.4.1工程方案擬訂應遵循科學規律,根據連通區域的資源承載狀況、風險環境約束和經
濟技術條件,通過專家論證和公眾參與等方式開展方案論證。
5.4.2以水資源配置為主的連通工程線路方案應基于不同調水水源方案組合,通過多方案
比選與技術、經濟、環境可行性論證,合理確定工程方案。
5.4.3以防洪減災為主的連通工程線路方案應考慮各比選線路的水系條件、連通形式、工
程規模、地形地質條件、工程投資、工程占地、洪澇風險、環境影響、施工條件等因素,綜
合比選確定。
5.4.4以生態保護為主的連通工程線路方案,應重點考慮相關工程措施對于整個水系系統
連通性的改善效果,以便優化方案的有效性和經濟性,對于單獨的一條河流與一個湖泊,可
以簡單的判斷為連通或不連通,但對于一個整體生態系統,需要進行系統性綜合分析,以便
確定最優的工程措施和連通工程線路方案。
5.5風險分析
5.5.1應按SL602、SL/Z467的有關規定,充分考慮上下游、左右岸、水源區與受水區、
現有工程與新建項目、近期利益與長遠效益、行政區域與行業部門之間的功能特點、需求和
發展定位,本著風險分擔、利益共享、長遠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科學合理開展風險識別、評
價等分析工作。
5.5.2考慮連通工程建設對河流水文情勢、水質、排澇、生態環境以及各類自然保護區可
能產生的影響,對連通工程實施后洪澇水轉移、污染物轉移、外來生物入侵、底泥污染物釋
放以及血吸蟲病傳播等風險,進行風險預測和分析。
5.5.3宜借鑒風險圖、水文模型、水力模型、損失評估模型分析自然災害因果關系,進行
風險評價,分析連通工程中潛在的,對經濟、社會、生態等造成不利事件的發生概率和危害
程度。
5.5.4針對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和風險提出應對措施與對策,明確相應的補償措施,防止
不合理的利益搬家和風險轉移。
9
6連通工程
6.1一般規定
6.1.1按SL303、SL492的有關規定,連通工程設計應采用生態友好型和綠色低碳型的工
程技術手段和施工措施,以減少對連通區域水生態系統產生的不良影響,維持河流的自然形
態,宜寬則寬,宜彎則彎,宜灘則灘,避免過度裁彎取直、硬化、渠化河道。要重視連通工
程與人文景觀的結合,傳承水文化,促進人水和諧。
6.1.2應在基本截除入河污染源的前提下,在綜合前期調查、問題分析與總體規劃方案的
基礎上,有針對性的選取和實施河湖水系連通工程技術。
6.2以水資源配置為主的河湖水系連通工程
6.2.1根據受水區規劃水平年供水、灌溉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成果,結合發電、航運等規
劃需求,明確以水資源配置為主的連通任務,綜合多目標需求確定調水規模,并提出不同用
水戶的保證率要求。
6.2.2以構建區域水網為目的,根據工程總體布局和經比選確定的連通方案,采取疏導、
溝通、引排、調度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調整河道、渠道、湖泊、水庫等之間的連通關系,
實現不同水源之間、不同水資源配置工程之間的連通。
6.2.3水資源配置類連通工程設計應滿足下列規定:
1調蓄工程建設的目的是解決水源區來水與受水區缺水的不匹配性,應以滿足受水區
用水戶供水保證率為目標,結合需調水水量過程和可調水量過程,通過興利調節計算確定調
蓄規模。調蓄工程應充分發揮現有工程調蓄能力,宜優先考慮增容擴容,如新建調蓄工程應
設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
2輸水工程應根據輸水規模要求進行設計,宜充分利用現有河道、渠道輸水能力,減
少工程占地。輸水方式應結合需求確定單向連通或雙向連通等方式,考慮工程經濟性需要,
宜優先選擇可以自流的輸水線路,難以實現自流的通過泵站提水。調水工程設計應符合SL
430的相關要求。
3樞紐工程宜設在人工河道和天然河流的交匯處,用來控制水流方向和輸水規模,樞
紐工程設計應統籌航運、排澇、分洪等要求,合理確定工程規模。
4在地下水超采區,通過河湖生態補水和置換地下水,遏制地下水位下降趨勢,保護
地下水資源。
6.2.4應強化水資源調配對區域水循環及其伴生的社會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應的影響評
價,并提出優化調度、生態補償等應對措施。對區域水網較復雜地區,宜制定多工程聯合調
度方案。
6.3以防洪減災為主的河湖水系連通工程
6.3.1根據工程區自然、地理、資源等情況,以及防洪除澇工程現狀,基于區域防洪排澇
現狀和對水系連通工程的需求,合理確定以防洪減災為主的連通工程任務。
6.3.2根據工程總體布局和連通方式,分析確定疏導、溝通、引排、分流泄洪等連通工程
形式,調整河道、湖泊、水庫等之間的連通關系。應滿足下列規定:
1河道連通工程,應整理、計算和分析現有河道設計流量、水位等參數,開展相關河
道防洪除澇條件下的水力計算,確定開挖斷面和連通措施,合理確定連通工程規模。河道整
治設計應符合GB50707的相關要求。
2湖泊連通工程,應整理、計算和分析現有湖泊蓄水面積、設計水位、容量,開展相
關湖泊蓄泄調節計算,合理確定湖泊連通工程調蓄規模。蓄滯洪區設計應符合GB50773的
10
相關要求。
3水庫連通工程,應整理、計算和分析現有水庫控制流域面積、特征水位、防洪庫容
等參數,對需要新建水庫的連通工程,還應分析規劃水庫的調蓄庫容,確定水庫擋水建筑物
高程、泄水建筑物流量等參數,開展水庫連通后聯合調度方案計算,合理確定連通工程規模。
4排澇連通工程,應計算澇區排澇規模,排澇規模計算應依據連通后的排澇分區、面
積和澇水出路安排等要素,分析澇災成因和澇區特性,針對澇區不同區域的排水條件和方
式,確定澇區治理原則和治理方案,合理確定排澇連通工程的規模。城市區域排澇工程應符
合GB/T50805的相關要求。
6.3.3疏導連通工程措施包括河道疏浚、湖庫清淤、河道擴挖、導流圩堤、橡膠壩等;溝
通連通工程措施包括新開河道、渡槽、倒虹吸、涵閘等;引排連通工程措施包括泵站、倒虹
吸、隧洞、引水渠、排水溝、涵閘、跌水、溢洪道等。
6.3.4連通工程應滿足河道行洪及湖庫調蓄等要求,根據流域或區域洪澇水總體安排,通
過河道疏挖、湖庫清淤擴容、閘壩、泵站、倒虹吸等工程措施,達到防洪排澇標準。
6.3.5連通工程應分析論證連通后的洪澇水遭遇幾率及對當地排水條件的影響,對可能的
洪澇水轉移風險提出防控措施。具體應滿足下列規定:
1防洪、除澇標準應根據GB50201的相關規定確定。洪澇水遭遇幾率應采用同現概
率和條件概率定量分析洪水和澇水在連通工程水系內發生的遭遇幾率,并根據遭遇后最不利
的洪峰、洪量分析對當地排水條件的影響。
2針對可能出現的洪澇水轉移風險應提出水庫控泄、臨時滯洪、新建抽排泵站、河道
超蓄洪水、洪水外引、臨時轉移等防控措施。
6.4以生態保護為主的河湖水系連通工程
6.4.1水生態保護類連通工程應包括修復河流縱向、側向和垂向空間三維以及時間維度上
的物理連通性和水文連通性,改善水動力條件,促進物質流、物種流和信息流的暢通流動。
6.4.2恢復和改善縱向連通性的工程技術應滿足下列規定:
1過魚設施設置技術采用的過魚設施包括魚道、仿自然通道、魚閘、升魚機和集運魚
船等,過魚設施的設計應符合SL609、NB/T35054的相關要求。
2引水式電站閘壩生態改建技術應在滿足SL/T752的評價標準基礎上,分析確定引水
式電站生態脅迫效應,在保障廠壩間河段居民用水、河道生態流量以及魚類能夠上溯或降河
運動的目標要求下,確定生態化改建工程技術措施。
3傳統閘壩生態改造技術應結合控制斷面最小水深等蓄水要求、河流連通性以及結構
安全性,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傳統閘壩生態改造應符SL265的相關要求等。
6.4.3恢復和改善側向連通性的工程技術應滿足下列規定:
1河湖通道恢復技術應以歷史上的河湖連通狀況為理想狀況,確定改善河湖連通性目
標,立足現狀,綜合考慮區域防洪安全等限制因素,通過多目標優化決策分階段分區域逐步
恢復通江湖泊的連通性。
2堤防后靠技術應既要滿足防洪要求,又要保護河漫灘棲息地。堤防工程管理設計應
滿足SL/T171的相關要求。
3灘區小微水體連通技術通過人工恢復河流-濕地系統的物理連通性和水文連通性,使
濕地具有可靠的水源并能滿足濕地的生態水文需求。
4生態護岸建設技術應在滿足外型緩坡化、內外透水化、材質自然化及成本經濟化等
人類需求的前提下,使工程結構對河流的生態系統沖擊最小,同時大量創造動物棲息及植物
生長所需要的多樣性生活空間。生態護岸的設計應滿足GB50286的相關要求等。
6.4.4恢復和改善垂向連通性的工程技術應滿足下列規定:
1濱水區低影響開發技術(LID)的設計應在不影響城市防洪排澇的前提下開展,通
11
過透水地面鋪設、小型存儲結構、生物滯留設施、滲濾設施以及其他技術措施,緩解土地開
發利用特別是不透水地面鋪設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恢復城市開發前場地的水文功能。
2硬化河床擬自然減滲技術應根據現場具體環境條件,通過模擬天然河道致密保護層
的結構特性,利用人為技術措施,形成減滲結構層,達到河道減滲的目的。
3生態清淤技術應包括底泥調查、清淤范圍與深度確定。通過工程措施對水體中的污
染底泥進行疏挖,精確清除嚴重污染的底泥層,以減少底泥中污染物向水體釋放,為水生態
系統的恢復創造條件。
12
7監測調度
7.1一般規定
7.1.1監測調度主要保障水源區、受水區、連通工程沿途水體水質不因水系連通工程或其
他因素導致變差,同時保障水源區、受水區、連通工程沿途水體水量滿足包含生態流量在內
的各項功能。
7.1.2監測宜優先采用項目區已有歷史監測數據進行分析。沒有歷史監測數據,或歷史監
測數據不滿足要求時,應開展補充監測。補充監測的監測項目、采樣布點、監測方法、監測
頻率、分析方法等應按照國家已發布的有關標準、技術規范執行。應急情況下的應急監測,
按照國家相關環境應急監測標準、技術規范實施。
7.1.3水資源調度應當遵循節水優先、保護生態、統一調度、分級負責的原則。開展水資
源調度,應當優先滿足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態用水,統籌農業、工業用水以及水力發電、
航運等需要。區域水資源調度應當服從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水力發電、航運等調度應當服
從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水資源調度應當根據時間和空間用水需求,以用水總量、斷面水量
(水位、流量)等作為調度控制要素,并可根據河流開發利用程度、工程情況等因地制宜選
擇。通過調度改善水動力條件,促進水流循環,增加水環境容量。
7.2監測
7.2.1河湖水系連通工程監測應制訂監測計劃,對水源區、受水區、連通工程沿途水體的
工程運行效果進行監測。
7.2.2河湖水系連通監測站點的布設涉及水源區、受水區、連通工程沿途和重要閘壩等,
應覆蓋連通工程的主要影響范圍,并以工程影響的敏感區域為重點。監測站點的布設應與河
湖已建的水文、氣象、水質、泥沙監測站網相協調,并盡量應用已有監測站網。應根據河湖
連通工程影響范圍內不同區域的特征適度加強相關監測站點的布設。連通工程沿途應適度加
強對河道橫向連通性、縱向連續性、垂向滲透性、自然岸線保有率等生態指標監測站點的布
設。生態敏感區域應適度加強對特有性或指示性物種保持率、魚類物種多樣性綜合指數、魚
類“三場”個數、水環境質量等占測站點的布設。
7.2.3效果監測包括生境監測和生物調查兩部分。生境監測因子包括水文情勢、水位、水
質、地貌、含沙量等,生物監測因子包括水生生物、河岸帶或湖濱帶生物、重點保護目標等,
監測宜采用相關部門公開的、具權威性的數據,或有資質的第三方監測數據。
7.2.4監測手段宜以水利信息化、數字孿生等智慧化監測為主,常規監測手段為輔,沒有
智慧化監測手段的應采用常規監測手段。
7.3調度
7.3.1水資源調度方案研究應重點考慮連通工程的水量-水質-水生態聯合調度,一般包括
調度方案和計劃的制定、調度方法的選擇以及調度方案的實施。
7.3.2連通工程的水量-水質-水生態聯合調度,可通過水庫閘壩群的水質水量聯合優化調
度改善河流水質。
7.3.3應根據連通工程所在流域需求,視情適時調整連通工程各主要斷面流量,編制滾動
調整方案。
7.3.4調度方案和計劃內容應包括調度起止日期、年度水量分配、調度控制要素、調度管
理職責、控制性水工程及其調度以及年度調度目標等內容。其有效期限一般為三至五年,應
隨著用水情勢、工程條件變化而及時調整。編制調度方案與調度計劃應當以水量分配方案、
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等為依據,并與河湖水環境功能、防洪、抗旱、航運等專業規劃相銜
13
接。
7.3.5連通工程調度方法包括常規方法和系統分析方法。常規方法包括歷時法和統計法,
適用于中小型水庫群的防洪聯合調度。系統分析方法包括線性規劃、非線性規劃、動態規劃
等,其中動態規劃法是優化調度中采用最廣泛的數學規劃法。
7.3.6連通工程調度實施以連通工程建成后的閘壩泵站運用等管理措施為主,包括通江湖
泊、水網閘門合理調度、運用等,注重連通工程的水量-水質-水生態聯合調度。調度實施應
遵循以下原則:
1統籌協調。依托各類水利工程,統籌兼顧社會經濟用水需求與河流水質達標及生態
系統健康的要求,統籌考慮生活、生產以及生態用水需求,滿足區域水網多樣化的調度目標。
涉及重大調水、重要生態補水、重要利益協調的,應當根據需要建立利益相關方參與的調度
協商機制。
2調度協調。為有效增加可調度水資源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通過洪水資源
化、豐蓄枯用等措施,增加水資源有效供給,實施閘壩泵群的統一調度。
3總量、斷面流量控制。流域內各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按照水量調度方案進行某一時段
內的用水總量控制,對流域內重要控制斷面一定時段的流量進行控制,以達到水量調度方案
和實時水量調度指令的要求。
4優先滿足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態用水,統籌農業、工業用水以及水力發電、航運
等需要。
5根據時間、空間用水需求和水源區與受水區的具體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供水計劃
(年計劃、月計劃)以及運行調度中各水利設施的調度計劃,進行調度規則合理性分析。合理
調配各類水資源,制定不同來水條件下的調度方案,并可根據河流開發利用程度、工程情況
等因地制宜選擇。
14
8運行維護
8.1一般規定
8.1.1河湖水系連通工程竣工驗收后應構建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的工程運行標準化管理體
系,因地制宜,循序漸進,推進工程標準化管理,保障工程運行安全,保證工程效益充分發
揮。
8.1.2工程運行管理單位應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強化工程安全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隱患,
落實管理責任,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運行管理長效機制,全面推進河湖
水系連通工程標準化管理。
8.1.3工程運行管理單位應利用信息平臺和管理工具,規范管理行為,提高管理能力,從
工程狀況、安全管理、運行管護、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實現水利工程全過程標準
化管理。
8.2運行
8.2.1工程運行管理單位應建立健全工程巡視檢查、監測監控、操作運用、維修養護和生
物防治等管護工作制度,行為規范記錄完整,關鍵制度、操作規程上墻明示。
8.2.2及時排查、治理工程隱患,實行臺賬閉環管理。
8.2.3調度運用規程和方案(計劃)按程序報批并嚴格遵照實施。
8.2.4工程運行管理部門應與規劃國土部門密切配合,劃定管理界限和保護區范圍,劃定
河湖和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范圍,并確保保護區內不安排危及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安全的建
設活動。
8.2.5涉及河湖水系管理范圍的建設活動,在符合區域總體規劃設計的前提下,須經管理
部門的許可方能建設。嚴禁危及水系連通工程建筑物安全的行為,禁止建設阻礙河道行洪的
設施。管理范圍內檢查發現的水事違法違章行為,應及時制止,并報有執法權的相關單位進
行處理。
8.2.6河湖水系連通工程應保持正常的過流能力,保持工程管理范圍內無垃圾、雜物等。
8.2.7機電排澇要與堤圍、涵閘、水塘等工程綜合運用,合理調度,提高自排能力,提高
排澇效益,節約能源,減輕農民和企業的負擔。
8.2.8重點及重要工程應建立日常巡查和定期檢查制度,一般工程參照執行。應及時掌握
工程運行情況,并隨時分析處理運行故障,改善和提高工程運用條件。
8.2.9工程運行管理單位需制定詳細防汛搶險方案并配備充足的防汛物資。
8.2.10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臺,工程基礎信息、監測監控信息、管理信息等數據完整、
更新及時,與各級平臺實現信息融合共享、互聯互通;整合接入雨水情、安全監測監控等工
程信息,實現在線監管和自動化控制,應用智能巡查設備,提升險情自動識別、評估、預警
能力;網絡安全與數據保護制度健全,防護措施完善。
8.2.11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運行管理單位應結合技術管理工作,積極開展科學研究
和技術革新,研究改進量測技術、監測手段,提高檢測精度和觀察資料整編分析水平;改進
通訊工作,提高通訊質量,完善通訊體系;根據工程運用需要和可能,開發采用計算機管理、
自動控制和遠動裝置。
8.2.12結合實際,制定工程運行管理的標準化評價細則及其評價標準,評價內容及其標準
應滿足水利部確定的標準化基本要求,建立標準化管理常態化評價機制,組織開展標準化評
價工作。
15
8.3維護
8.3.1河湖水系連通工程應做到及時養護、科學維修,保持工程的安全和正常運行。水系
連通工程維修養護主要為日常維修養護,不包括大修和搶修。
8.3.2工程運行管理單位應經常、定期地開展日常養護工作,發現工程部位損壞應及時進
行維修,應做到小壞小修,隨壞隨修,防止缺陷擴大,日常維修養護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列
入年度維修計劃。
8.3.3工程運行管理單位應在每年汛后編制工程年度維修方案及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
組織實施,完工后由維修項目審批部門組織竣工驗收,并做好維修總結和評價,對于影響次
年安全度汛的問題,應在次年汛前完成。
8.3.4工程受損部位經維修后,其結構和強度標準應不低于原設計標準,并應注意做好新
老部位的結合。
8.3.5維修養護應按照國家定額標準項目進行。主要包括養護土方、護林(草)養護、附
屬設施維修養護、生產交通道路橋梁維修養護、涵閘維修養護、跌水陡坡維修養護、撇洪溝
(橫向排水)維修養護、量水設施維修養護、渠道清淤(沉沙池清淤)、渠道防滲工程維修
養護及自動控制設施維修養護等。附屬設施維修養護內容包括標志牌(碑)維護和管理房維
修養護。
8.3.6管理范圍內應保持整潔、美觀,無垃圾和雜物;綠化地應定期維護,及時清除雜草、
適時補植、定期修剪等;建筑物、構筑物立面無亂貼宣傳品和明顯的污跡;道路應保持整潔,
清掃作業應在當日完成。
8.3.7管理單位應做好日常維修養護記錄,編制定期報表,資料應完整詳細,由相關負責
人簽字,并及時歸檔,以備查考。
16
附錄A現狀調查表樣
表A.1河道地貌特征調查表
河段樁號年月日
調查地貌特征
備注
項目深潭淺灘邊灘沙洲回水區牛軛湖故道其它
位置
大小
數目
表A.2河道平面形態調查表
河段樁號年月日
曲率半徑中心角河灣幅度河灣跨度彎曲段長度
彎曲系數備注
(m)(°)(m)(m)(m)
表A.3洲灘形態特征勘測調查表
河段洲灘樁號年月日
位置類別面積(km2)洲頂高程(m)洲灘組成植被覆蓋情況備注
17
表A.4河流-湖泊連通性調查表
河段年月日
連通特征(歷史/現狀)阻隔原因
湖泊名稱面積容積a連通方向連通延時
湖泊面積湖泊容積進水通道出水通道換水周期自然人為
單雙網常年間歇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內蒙古藝術學院《專業英語(建筑)》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濰坊環境工程職業學院《藥學儀器分析》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中南大學《大規模數據挖掘與分布式處理》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咸陽市渭城區2024-2025學年數學三下期末監測試題含解析
- 新星職業技術學院《手繪表現藝術》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普外科胰腺炎護理常規
- 外出培訓交流與成果分享
- 湛江市高二上學期期末調研考試物理試題
- 酒店中式鋪床培訓
- 2025標準股權分配協議 制造業類合同參考格式
- 2020年10月自考00152組織行為學試題及答案
- 2018年順豐控股公司組織架構和部門職能
- 中國聯通大客戶業務故障處理工作實施細則
- 華為WLAN培訓資料課件
- 干眼(癥)診治基礎知識考試試題及答案
- GB/T 6488-2022液體化工產品折光率的測定
- GB/T 1871.1-1995磷礦石和磷精礦中五氧化二磷含量的測定磷鉬酸喹啉重量法和容量法
- FZ/T 73023-2006抗菌針織品
- 2021-2022學年高二下學期英語讀后續寫公開課課件:continuation writing-receiving and giving課件
- 2023年初中數學競賽試題中國教育學會中學數學教學專業委員會數學周報杯
- 第七章流域水環境規劃課件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