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3257-2025 Ⅷ級、Ⅸ級內河航道通航規范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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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發布2025-04-19實施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1 15船閘 36過、臨河建筑物 47通航水位 7附錄A(規范性)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和寬度的計算方法 9附錄B(規范性)天然和渠化河流水上過河建筑物通航凈寬的計算方法 參考文獻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提出、歸口、解釋并組織實施。本文件起草單位:四川省交通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郝嶺、李順超、謝玉杰、徐昶、吳禮國、張國瑞、陳婷婷、李家世、徐紅、吳林、李維、周玉潔、賈國珍、何熙、趙江、于麗偉、胡陽、曾敏、孫利敏、楊雯、馮楚杰。1通航凈空尺度dimensionsofnavigati4.1內河航道應按通航船舶的噸級劃分,具體等級劃分應符合表1的規定。船舶噸級(t)4.2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尺度(見圖1)不得小于表2所規定數值。2標引序號說明:H——航道水深;DLNWL——設計最低通航水位。代表船型尺度(m)(總長×型寬×設計吃水)航道尺度(m)彎曲半徑單線964.3限制性航道的尺度(見圖2)不得小于表3所規定數值。E標引序號說明:H——航道水深;B.——航道底寬;m——邊坡系數;DLNWL——設計最低通航水位。代表船型尺度(m)(總長×型寬×設計吃水)航道尺度(m)水深雙線底寬彎曲半徑4.4湖泊和水庫航道尺度可采用本文件表2所列數值。受風浪影響的航道應適當加大航道尺度。34.5內河航道尺度的確定,尚應滿足下列要求:a)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應根據航道條件和運輸要求通過技術經濟論證確定。對枯水期較長或運輸繁忙的航道,應采用本文件表2所列航道水深幅度的上限;對整治比較困難的航道,可采用表2所列水深幅度的下限,但在水位接近設計最低通航水位時船舶應減載航行;當航道底部為石質河床時,水深增加值應不小于0.1m;b)流速3m/s以上、水勢洶亂的航道,直線段航道寬度應在表2所列的基礎上適當加大;c)內河航道的線數應根據運輸要求、航道條件和投資效益分析確定。除整治特別困難的局部河段可采用單線航道外,均應采用雙線航道。當雙線航道不能滿足要求時,其寬度應根據船舶通航要求研究確定;d)內河航道彎曲段的寬度應在直線段航道寬度的基礎上加寬,其加寬值應通過分析計算或試驗研究確定;e)航道最小彎曲半徑按代表船型長度的4倍取值。在條件受限河段,航道最小彎曲半徑不能達到上述要求時,航道寬度應加大,加大值應經專題研究確定,但最小彎曲半徑不得小于代表船型的2倍。流速3m/s以上、水勢洶亂的航道,其最小彎曲半徑應采用代表船型長度的5倍;f)限制性航道的斷面系數不應小于6,流速較大的航道不應小于7。4.6當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經論證需采用特殊的設計船舶或船隊時,其航道尺度應按本文件4.5和附錄A的有關規定分析計算確定。5船閘5.1內河船閘級別應按通航的設計最大船舶噸級確定,并符合表4的規定。船閘級別船舶噸級(t)5.2船閘的建設規模應符合下列要求:a)船閘建設級別應符合本文件5.1的規定;b)船閘的設計水平年應采用船閘建成后20~30年;對增建、改建或擴建船閘困難的工程,應采用更長的設計水平年。具備條件時,宜提高船閘級別;c)根據需求,經論證可設置雙線或多線船閘。5.3船閘的有效尺度應滿足船舶安全進出船閘和停泊的條件,并應滿足下列要求:a)船閘設計水平年內各期的通過能力應滿足過閘船舶總噸位數和客貨運量的要求;b)船閘有效尺度應滿足設計船隊一次過閘的要求;c)船閘有效尺度應適應大小船舶合理組合過閘的需要。5.4閘室有效寬度不應小于按公式(1)計算的寬度,并宜采用6m、8m和10m寬度。B——閘室有效寬度,單位為米(m);∑be——同一閘次過閘船舶并列停泊于閘室的最大總寬度,單位為米(m)。當只有單列船舶過閘時,則為設計船型和兼顧船型中寬度最大的船舶寬度be;br——富裕寬度,單位為米(m),取1m。5.5船閘閘室有效長度應不小于按公式(2)計算的長度。L——閘室有效長度,單位為米(m);1.——閘室內船舶計算長度,單位為米(m),即縱向排列的船舶長度之和;45.7船閘引航道最小水深不應小于代表船型設計吃水的2倍。a)船閘工程應包括閘首、閘室、輸水系統、引航道、口門區、連接段、閘門、啟閉機械、電d)船閘引航道與其相鄰的過水建筑物之間,必須設置足夠長的隔流堤或隔流墻。船閘不應布置在緊鄰的樞紐溢流壩、泄水閘、翻水站和電站等兩個過水建筑物之間,如船閘與岸之間a)船閘引航道、口門區及連接段應避免出現影響船舶航行和停泊安全的泄水波、泡漩和亂流c)船閘停泊段及制動段的水流表面最大流速不應影響過閘船舶的安全航行,并應根據工程河a)水上過河建筑物應選在河床穩定、航道水深充裕、水流條件良好的平順河段,遠離易變的b)水上過河建筑物選址應避開灘險、通行控制河段、彎道、分流口、匯流口,其避開距離,水上過河建筑物在上游時,不得小于代表船型長度的2倍;水上過河建筑物在下游時,不c)水上過河建筑物選址與碼頭、水上服務區、船臺滑道、取排水口等臨河建筑物和錨地、停泊區的間離應按滿足船舶航行、作業和建筑物運行的安全要求,經論證研究確定。水上過河建筑物與碼頭、水上服務區、船臺滑道、錨地的安全距離,水上過河建筑物在上游時不得小于碼頭、水上服務區、船臺滑道、錨地設計船型長度的2倍;水上過河建筑物在下游d)相鄰兩座水上過河建筑物的軸線間距不得小于代表船型長度加代表船型下行3min航程之和。6.1.2水上過河建筑物的選址不能滿足本文件6.1.1的要求時,應采取下列措施,保證安全通航:a)在洲灘易變河段興建水上過河建筑物,可能引起航槽變遷,影響設計通航孔通航時,必須b)在灘險、通行控制河段、彎道、分流口和匯流口等航行困難河段興建水上過河建筑物,影c)保持航道穩定、滿足通航條件的工程方案,應經試驗研究論證確定;航道整治工程、洲灘守護工程應先期實施或與水上過河建筑物工程同步實施,炸礁(或清礁)工程應先期實施;d)在擬進行航道整治工程的河段,當水上過河建筑物建設影響航道整治工程施工時,應先期e)經論證研究,當采取工程措施不能滿足通航條件時,應加大水上過河建筑物通航孔跨度或f)當兩座相鄰水上過河建筑物的軸線間距不能滿足要求,且其所處通航水域無礙航水流時,應靠近布置,兩建筑物間相鄰邊緣距離應控制在50m以內,且通航孔必須相互對應,原通56.1.3樞紐上下游河段水上過河建筑物選址除應滿足本文件6.1.1的要求外,尚應考慮建庫后河床沖淤變化對通航的不利影響。6.1.4在碼頭、水上服務區、船臺滑道、取排水口等臨河建筑物和錨地附近興建水上過河建筑物,對船舶通航和作業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對臨河建筑物和錨地等設施作出妥善處理。6.1.5復雜河段水上過河建筑物的選址必須通過模擬試驗研究確定。6.1.6靠近布置的水上過河建筑物的數量不宜超過2座。在兩座靠近布置的水上過河建筑物近側建設第3座水上過河建筑物時,其通航孔應一孔跨過通航水域,或一孔對多孔布置,必要時經試驗研究確定。6.2.1水上過河建筑物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a)水上過河建筑物的布置不得影響和限制航道的通過能力。通航孔的布置應滿足過河建筑物所在河段雙向通航的要求;b)通航孔的水下承臺頂部高程應設置在規劃航道底高程以下,并預留一定富裕深度;c)水上過河建筑物的墩柱不應過于縮小河道的過水面積,墩柱縱軸線宜與水流流向平行,墩柱承臺不得影響通航安全,不得造成危害船舶航行的不良水流;d)水上過河建筑物軸線的法線方向與水流流向的交角不宜超過5°。6.2.2當水上過河建筑物軸線的法線方向與水流流向的交角不大于5°時,其通航凈空尺度(見圖3)應符合下列規定:圖3通航凈空示意圖a)天然和渠化河流水上過河建筑物通航凈寬應按本文件附錄B的方法計算,水上過河建筑物的通航凈空尺度不應小于表5所規定數值,且通航凈空高度應不低于表2中代表船型和兼顧船型高度的大值;DB51/T3257-206凈寬上底寬凈寬上底寬表6限制性航道水上過河建筑物通航凈空尺度(m)凈寬上底寬c)湖泊和水庫水上過河建筑物通航凈空尺度不應小于表5所規定數值。受風浪影響較大的航6.2.3當水上過河建筑物橫向流速大于0.3m/s時,通航凈寬必須在本文件6.2.2規定的通航凈寬基礎上加大,增加值應符合本文件附錄B的規定。當水流橫向流速大于0.8m/s時,應一跨過河或6.2.4當水上過河建筑物的墩柱附近可能出現礙航紊流時,其通航孔的凈寬可在本文件6.2.2規6.2.5跨越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水上過河建筑物通航凈高應符合本文件6.2.2的規定,且不設側高;6.2.6電力、通信、水文測驗和其他水上過河纜通航水位的距離計算,其凈高值不應小于最大船舶空載高度、船舶航行安全裕高度之和。其中船舶航行安全富裕高度取2m。6.3.1穿越航道的水下電纜、管道、涵管和隧道等水下過河建筑物應布設在航道水深充裕河段,遠離灘險、港口碼頭、水上服務區、船臺滑道和錨地、停泊區。不能避限沖刷、船舶應急拋錨及沖擊力影響、安全6.3.2在航道和可能通航的水域內布置水下過河建筑物,應埋置于河床內,其頂部設置深度不應小于發展規劃航道底高程以下1.0m,其設置深度尚應考慮河床沖刷、船舶應急拋錨、護岸樁基等6.3.3設置水下過河建筑物時,應避免造成不利的河床6.4.1臨河建筑物應包括碼頭類工程與水上服務區、修造船類工程、取排水類工程、整治與圈圍6.4.2修建臨河建筑物和設置錨地應符合航道發展規劃和滿足a)臨河建筑物和錨地宜選在河床穩定、水域寬闊、水流條件良好、水深適當并應具備船舶安b)樞紐上下游河段臨河建筑物和錨地選址應考慮建庫后河床沖淤變化對通航的不利影響;d)臨河建筑物和錨地與過河建筑物的距離應按本文件6.1.1和6.3.1執行;7e)在河道的彎曲和狹窄區段不宜修建臨河建筑物或設置錨地,在急彎段和狹窄區段不應修建a)碼頭前沿水域及其他臨河建筑物不得占用航道,不得造成不利的河床變化和礙航水流。船c)碼頭前沿線、船臺滑道外端宜與上、下游既有的臨河建筑物外緣線平順銜接布置。取排水d)除橋墩不涉水或一孔跨過通航水域的橋梁外,位于橋區河段的碼頭,其船舶停泊水域、作e)錨地不得占用現行和規劃航道,與航道邊線的距離不宜小于2倍設計最大錨泊船型寬度;f)在航道和可能通航的水域內設置淹沒在水下的取排水設施、船臺滑道等水下臨河建筑物,取排水設施頂部設置深度應低于該水域可能通航最大船舶吃水深度以下2m,船臺滑道頂部6.5.1水上過河建筑物在通航水域設有墩柱時,應設置助導航標志、警6.5.5根據河道實際情況選擇經濟適用、便于維護的助導6.5.6臨時使用的碼頭、棧橋、圍堰等設施不得惡化航道條件、河建筑物完工后,應及時清除包括臨時棧橋、臨時碼頭等臨時設施及殘留物,b)當基本站資料不具有良好的一致性時,應根據其變化原因及發展趨勢,確定代表性資料系c)當工程河段的水文條件受人類活動和自然因素影響發生明顯變化時,應通過分析研究,選b)對無多年日均流量資料河流,可采用洪水7.2.2設計最低通航水位取綜合歷時保證率80%~90%水位。7.3樞紐上下游通航水位8DB51/T3257-20257.3.1綜合利用的樞紐應按改善通航條件、提高通航能力和發揮綜合開發效益的原則確定通航水位。樞紐瞬時最小下泄流量在不小于原天然河流設計最低通航水位時的流量基礎上,應根據調節庫容情況適當增加,必要時通過專題研究確定。7.3.2樞紐通航建筑物上游通航水位的確定應符合下到規定:a)設計最高通航水位應采用樞紐正常蓄水位或設計擋水位和按本文件7.2.1規定的洪水重現期計算的水位中的高值;b)當預計樞紐正式運行后正常蓄水位有可能提高時,應計入提高值;當泥沙淤積將影響水位時,應計入泥沙淤積引起的水位抬高值;c)山區中小型通航建筑物經論證允許溢洪的,其上游設計最高通航水位可根據具體情況通過論證確定,但不應低于通航建筑物修建前的通航標準;d)設計最低通航水位應采用水庫死水位和最低運行水位中的低值;e)當通航建筑物與其他擋水建筑物不在同一擋水前沿時,通航水位應根據樞紐布置作相應調整。7.3.3樞紐通航建筑物下游通航水位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a)設計最高通航水位應采用按本文件7.2.1規定的洪水重現期計算的樞紐下泄最大流量所對應的最高水位。當樞紐下游有梯級銜接時,應采用下一梯級的上游設計最高通航水位,并計入動庫容的水位抬高值;b)設計最低通航水位應采用本文件7.2.2規定的樞紐瞬時最小下泄流量對應的水位,并計入河床下切和電站日調節等因素引起的水位變化值。當樞紐下游有梯級銜接時,應采用下一梯級的上游設計最低通航水位時回水到本樞紐通航建筑物下游的相應水位。7.3.4樞紐上游河段通航水位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a)設計最高通航水位應采用本文件7.2.1規定的重現期洪水與相應的汛期壩前水位組合,以及壩前正常蓄水位或設計擋水位與相應的各級入庫流量組合,得出多組回水曲線,取其上包線作為沿程各點的設計最高通航水位,并應計入河床可能淤積引起的水位抬高值;b)設計最低通航水位應采用本文件7.2.2規定的多年歷時保證率的入庫流量與相應的壩前消落水位組合,以及壩前死水位或最低運行水位與相應的各級入庫流量組合,得出多組回水曲線,取其下包線作為沿程各點的設計最低通航水位,并應計入河床沖淤可能引起的水位變化值。7.3.5樞紐下游河段通航水位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a)設計最高通航水位應按本文件7.2.1規定的洪水重現期,分析選定設計流量,并考慮樞紐運行對該河段航道的影響推算確定;b)設計最低通航水位應按本文件7.2.2規定的多年歷時保證率,分析選定設計流量,并考慮河床沖淤變化和電站日調節的影響推算確定。7.3.6樞紐上下游河段通航水位應結合樞紐運行后的實測資料進行必要的驗證和調整。7.3.7樞紐進行電站日調節引起的樞紐上下游水位的變幅和變率,應滿足船舶安全航行和作業要求。9(規范性)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和寬度的計算方法A.1航道水深可按下式計算:H=T+△H……H—航道水深,單位為米(m);T一船舶吃水,單位為米(m),根據航道條件和運輸要求可取代表船舶設計吃水或枯水期減載時的吃水;△H—富裕水深,單位為米(m),取0.1m~0.2m,對石質河床,富裕水深值應另增加0.1m~0.2m。A.2直線段航道寬度可按下列公式計算:單線航道寬度:B?——直線段單線航道寬度,單位為米(m);d——船舶外舷至航道邊緣的安全距離,單位為米(m),可取(0.34~0.40)倍航跡帶寬度;Bs——船舶寬度,單位為米(m);L——貨船長度,單位為米(m);β——船舶航行漂角,單位為度(°),可取2°。雙線航道寬度:B?=BFa+BFu+d?+d?+C………………(A.4)BFd=Bsa+Lasinβ(A.5)BFu=Bsu+Lusinβ………………(AB?——直線段雙線航道寬度,單位為米(m);Bd——下行船舶航跡帶寬度,單位為米(m);BF——上行船舶航跡帶寬度,單位為米(m);d?——下行船舶外舷至航道邊緣的安全距離,單位為米(m);d?——上行船舶外舷至航道邊緣的安全距離,單位為米(m);C——船舶會船時的安全距離,單位為米(m);Bsd——下行船舶寬度,單位為米(m);La——下行貨船長度,單位為米(m);β——船舶航行漂角,單位為度(°),取3°;Bsu——上行船舶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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