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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傳染病診斷參考標準培訓手冊

目錄

法定傳染病分類與診斷標準

鼠疫..............................................5

霍亂..............................................6

傳染性非典型性肺炎................................7

艾滋病............................................10

病毒性肝炎........................................n

脊髓灰質炎........................................16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18

麻疹..............................................19

流行性出血熱......................................20

狂犬病............................................21

流行性乙型腦炎....................................22

登革熱............................................23

炭疽..............................................24

細菌性痢疾........................................26

阿米巴痢疾........................................27

肺結核............................................28

傷寒和副傷寒......................................30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31

百日咳............................................32

白喉..............................................32

新生兒破傷風......................................33

猩紅熱............................................34

布魯氏菌病........................................36

淋病..............................................37

梅毒..............................................38

鉤端螺旋體病......................................41

血吸蟲病..........................................42

瘧疾..............................................43

流行性感冒........................................44

流行性腮腺炎......................................45

風疹..............................................46

急性出血性結膜炎..................................47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48

手足口病..........................................49

感染性腹瀉........................................52

甲型H1N1流感.....................................53

人感染H7N9禽流感.................................56

突發公共事件管理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69

法定傳染病分類與診斷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國務院可以根據

情況,增加或減少甲類傳染病病種,并予公布;國務院衛生

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減少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

并予公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國

家衛生計生委關于調整部分法定傳染病病種管理工作的通

知》國衛疾控發〔2013〕28號相關規定,現就部分法定傳染

病病種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將人感染H7N9禽流感納入法定乙類傳染病;將甲

型H1N1流感從乙類調整為丙類,并納入現有流行性感冒進

行管理;解除對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傳染病防治法

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地方各級衛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人

感染H7N9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病種管理調整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病種調整工作

要求,科室自行組織開展專業技術人員培訓I,切實做好上述

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三、各科室要加強對醫務人員業務培訓工作,重點培訓

《人感染H7N9禽流感診療方案(2014年版)》、《流行性

感冒診斷標準》、《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診斷標準》及《傳

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等技術文件,切實提高醫務人員對

相關傳染病診斷報告水平。要規范開展救治工作,最大限度

地提高重癥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到目前為止

我國法定傳染病共分三類39種,其具體分類如下:

甲類傳染病:

鼠疫、霍亂

乙類傳染病: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

型、丙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

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

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肺炭疽、皮膚炭疽、

未分型)、痢疾(細菌性、阿米巴性)、肺結核(涂陽、僅培

陽、菌陰、未痰檢)、傷寒(傷寒、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

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

淋病、梅毒(I期梅毒、II期梅毒、in期梅毒、胎傳梅毒、

隱性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間日瘧、惡

性瘧、未分型)

丙類傳染病:

流行性感冒(甲型H1NI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風疹、

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

熱病、包蟲病、絲蟲病、手足口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

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

鼠疫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起病前10日內,曾到過鼠疫動物病流行區或有接觸

鼠疫疫源動物及其制品,鼠疫病人或鼠疫菌培養物的歷

史。突然發病,病情迅速惡化的高熱病人,具有下列癥

候群之一者,應考慮為疑似病例。

1.急性淋巴結腫脹,劇烈疼痛、出現被迫性體位;

2.呼吸困難,咳血性痰;

3.具有毒血癥候、迅速虛脫;

4.伴有重度中毒癥候的其他癥候群;

5.在沒有接種過鼠疫菌苗的病人血清中,被動血凝試

驗1:20以上滴度的抗鼠疫菌桿菌F1抗體,或用其

他經國家級單

位認可(確定)的試驗方法檢測達到診斷標準的,亦

應做出疑似病例的追溯診斷。

二、確診病例:

1.在疑似病人或尸體材料中檢出具有毒力的鼠疫桿

菌,是確診首例鼠疫病人的唯一依據。

2.當一起人間鼠疫已經確診后,在病人或尸體材料中

檢出鼠疫桿菌的F1抗原或血清F1抗體升高4倍以

上,亦可對續發病例做出確診。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1或2。

【傳播途徑】

人間鼠疫主要由蚤類為媒介,主要途徑為:鼠一蚤一

人。肺鼠疫經呼吸道形成人一人的傳播,可迅速造成人類肺

鼠疫大流行。

【消毒】

對光、熱、干燥及一般消毒劑均敏感,加熱10CTC1分

鐘,日光照射4-5小時及5%來蘇兒、5%氯胺等均可迅速殺滅。

霍亂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具有下列項目之一者:

1.凡有典型臨床癥狀:如劇烈腹瀉,水樣便(黃水樣、

清水樣、米沿樣或血水樣),伴有嘔吐,迅速出現嚴

重脫水、循環衰竭及肌肉痙攣(特別是腓腸肌)的

首發病例,在病原學檢查尚未肯定前;

2.霍亂流行期間有明確接觸史(如同餐、同住或護理

者等),并發生瀉吐癥狀,而無其他原因可查者;

(二)確診病例:

1.凡有腹瀉癥狀,糞便培養霍亂弧菌陽性;

2.霍亂流行期間的疫區內,凡有霍亂典型癥狀,(見疑

似病例項目之一)糞便培養霍亂弧菌陰性,但無其他

原因可查;

3.在流行期間的疫區內有腹瀉癥狀,作雙份血清抗體效

價測定,如血清凝集試驗呈4倍以上或殺弧菌抗體測

定呈8倍以上增長者;

4.在疫源檢查中,首次糞便培養陽性前后各5天內,有

腹瀉癥狀者可診斷為輕型患者。

臨床診斷:具備2

實驗確診:具備1或3或4

【傳播途徑】

病人為主要傳染源,病原體經水、食物、蒼蠅及生活

接觸通過消化道傳播。

【消毒】

對熱、日光、酸及一般消毒劑(含氯制劑、碘制劑)

均敏感。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

非典型肺炎病例的臨床診斷標準(試行)

1、流行病學史

1.1發病前2周曾密切接觸過同類病人或者有明確的傳

染給他人的證據。

1.2生活在流行區或發病前2周到過非典型肺炎正在流

行的地區。

2、癥狀與體征

有發熱(>38℃)和下列一項或一項以上:

咳嗽、呼吸加速、氣促、呼吸窘迫綜合征、肺部羅音、

肺實變體征。

3、實驗室檢查

早期血WBC計數不升高,或降低。

4、肺部影像學檢查

肺部不同程度的片狀、斑片狀浸潤性陰影或呈網狀樣改

變。

5、抗菌藥物治療無明顯效果

6、非典型肺炎的臨床診斷

根據病例的流行病學資料、癥狀與體征、實驗室檢驗、

肺部影像學檢查綜合判斷進行臨床診斷,一旦病原確定,檢

測方法特異,即建立確診病例的定義。

疑似病例:1.1+2+3或1.2+2+3+4

臨床診斷病例:1.1+2+3+4或1.2+2+3+4+5

7、非典型肺炎重癥病例診斷標準

非典型肺炎病例符合下列標準的其中1條可診斷為非典型肺

炎的重癥病例:

7.1多葉病變或X線胸片48小時內病灶進展>50%;

7.2呼吸困難,呼吸頻率>30次/分;

7.3低氧血癥,吸氧3?5升/分條件下,Sa02<93%,或

氧合指數<300mmHg;

7.4出現休克、ARDS或MODS(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癥)。

8、備注

8.1密切接觸是指護理或探視非典型肺炎病例、與病例曾

居住在一起(包括住院)或直接接觸過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

和體液。

8.2非典型肺炎流行區是指有原發非典型肺炎病例,并造

成傳播的地區,不包括已明確為輸入性病例,并由該輸入性

病例造成一定傳播的地區。

8.3病人可伴有頭痛、關節酸痛、全身酸痛、乏力、胸痛、

腹瀉。

8.4排除疾病:在診斷治療過程中,要注意排除原發細菌

性或真菌性肺炎、肺結核、肺部腫瘤、非感染性肺間質性疾

病、肺水腫、肺不張、肺栓塞、肺嗜酸性粒細胞侵潤癥、肺

血管炎等臨床表現類似的肺部疾患。

【傳播途徑】

近距離呼吸道飛沫傳播是SARS傳播最主要途徑,其次

是氣溶膠傳播,手接觸是另一種重要的傳播途徑,是因易感

者的手直接或間接接觸了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以及其他被

污染的物品,經口、鼻、眼、粘膜侵入機體而實現的傳播。

【消毒】

紫外線及一般化學消毒劑均敏感,如含氯消毒劑、酒

精、過氧乙酸等。

艾滋病

【診斷標準】

一、HIV感染者:

受檢血清經初篩試驗,如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

免疫酶法或間接免疫熒光試驗(IFA)等方法檢查陽性,再

經確診試驗如蛋白印跡法(WesternBlot)等方法復核確診

者O

二、確診病例:

1.艾滋病病毒抗體陽性,又具有下述任何1項者,可為

實驗確診艾滋病病人。

(1)近期內(3-6個月)體重減輕10%以上,且持續

發熱達38C1個月以上;

(2)近期內(3-6個月)體重減輕10%以上,且持續

腹瀉(每日達3-5次)1個月以上;

(3)卡氏肺囊蟲肺炎;

(4)卡波濟氏肉瘤;

(5)明顯的霉菌或其他條件致病菌感染。

2.若抗體陽性者體重減輕、發熱、腹瀉癥狀接近上述第

1項標準且具有以下任何一項時,可為實驗確診艾滋

病病人:

(1)CD/CD8(輔助/抑制)淋巴細胞計數比值V1,CD4

細胞計數下降;

(2)全身淋巴結腫大。

【傳播途徑】

1.性接觸傳播;

2.血液傳播;

3.母嬰傳播。

【消毒】

70%乙醇、5-8%甲醛及0.2%次氯酸鈉和漂白粉可滅活

病毒,HIV對紫外線不夠敏感。

病毒性肝炎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1.最近出現食欲減退,惡心、厭油、乏力、鞏膜黃染、

茶色

尿、肝臟腫大、肝區痛、乏力等,不能排除其他疾病

者;

2.血清ALT反復升高而不能以其他原因解釋者。

(一)甲型肝炎(HA):

1.病人發病前1個月左右(2-6)周,曾接觸過甲型

肝炎病人,或到過甲型肝炎暴發點工作,旅行,

并進食,或直接來自流行點;

2.血清ALT升高;

3.血清抗-HAVIgM陽性;

4.急性期恢復期雙份血清抗-HAVIgG滴度呈四倍升

高;

5.免疫電鏡在糞便中見到27nm甲肝病毒顆粒。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1)、(2)兩項。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3)、(4)、(5)中任何1項。

【傳播途徑】

糞f口傳播。

【消毒】

HAV對熱和紫外線敏感,對消毒劑較敏感70%乙醇溶

液3分鐘、3%甲醛溶液5分鐘、余氯10T5ppmm30分鐘等均

可滅活,10CTC1分鐘可滅活。

(二)乙型肝炎(HB);

【診斷標準】

1.急性乙型肝炎

(包括急性無黃疸型肝炎和急性黃疸型肝炎)

a)流行病學資料:半年內接受過血及血制品或曾有其他

醫源性感染,生活中的密切接觸,尤其是性接觸而未

采用避孕套者。

b)癥狀:指近期出現的無其他原因可解釋的持續一周以

上的明顯乏力和消化道癥狀。

c)體征:主要指肝臟腫大,伴有觸痛或叩痛。(黃疸型肝

炎皮膚鞏膜黃染)。

d)肝功能檢查:谷丙轉氨酶明顯增高。

e)HBV標記物檢測:(1)病程中HBsAg陽性,或HBsAg

由陽性轉為陰性且出現抗-HBs轉陽。(2)抗-HBCIgM

滴度高水平,而抗-HBcIgG陰性或低水平。

f)病理組織學特點:如鑒別診斷需要,有條件者可作肝

活檢。

在以上各項中病原學指標、癥狀和肝功能異常為必備

條件,流行病學資料和體征為參考條件。

疑似病例:b)+c)+d)o

確診病例:疑似病例+e)或+f)。

2.慢性乙型肝炎

急性乙肝病程超過半年尚未痊愈者,或無急性乙肝史,

有明顯的肝炎癥狀者,或經臨床體征實驗檢查等綜合

判斷。

a)體征: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脾腫大或黃

疸等(排

除其他原因)。

b)肝功能檢查,ALT反復和/或持續升高。

c)HBV標記物檢測:血清HBsAg或HBVDNA任何一項

陽性病程持續半年以上。

d)肝臟病理組織學診斷。

疑似病例:a)+c)+d)o

確診病例:疑似病例+e)或+d)+e)。

【傳播途徑】

1、母嬰垂直傳播。

2、血液、體液傳播。

【消毒】

HBV有很強的抵抗力,對紫外線不敏感,能耐受一般

濃度的消毒劑。煮沸10分鐘、或高壓蒸汽消毒可滅活,0.5%

過氧乙酸7.5分鐘以上可以滅活,對0.2%新潔爾滅敏感。

(三)其他型肝炎:

1.丙型肝炎(HC):

【診斷標準】

①半年內接受過血及血制品治療,或有任何醫療性損

傷;

②血清ALT升高;

③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戊型肝炎,CMV,EBV感染;

④血清抗-HCVIgM陽性。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②、③參與①。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④。

【傳播途徑】

主要通過輸血、血制品、不潔注射、母嬰和密切接觸

而傳播。

【消毒】

HCV對有機溶劑敏感,如用10%氯仿或甲醛熏蒸等可殺

滅HCVo100C煮沸5分鐘、高壓蒸汽和紫外線照射等可使

HCV滅活。

2.戊型肝炎(HE):

【診斷標準】

①發病前2個月,曾接觸過戊型肝炎病人,或到過戊型

肝炎暴發點工作,旅行,并進食,或聚餐;

②血清ALT升高;

③血清抗-HEVIgM陽性;

④免疫電鏡在糞便中見到30-32nm病毒顆粒;

⑤用排除法不符合甲、乙型肝炎,CMV,EBV感染。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②、⑤兩項,參考①。

實驗確診:符合臨床診斷加③、④中任1項。

【傳播途徑】

主要經糞一口途徑傳播。

【消毒】

戊型肝炎病人的食具、茶具、衣物及被單等可煮沸20

分鐘消毒:糞便及嘔吐物可加1/5份漂白粉十粉攪拌均勻后

放置2小時;護理過病人后可用0.2%過氧乙酸液浸泡雙手;

清理廁所可用0.2%次氯酸鈉液或0.5%過氧乙酸液噴霧;門、

窗、家具、玩具等可用0.5%過氧乙酸液擦洗及浸泡。

3.丁型肝炎(HD):

【診斷標準】

①病人必須是乙型肝炎患者,或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

②血清ALT異常,或呈二次肝功能損傷加重;

③血清抗-HDVIgM陽性或HDAg或HDV-RNA陽性;

④肝組織中HDAg陽性或HDV-RNA陽性。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①、②加③或④。

【傳播途徑】

主要經血液或血制品傳播,也可由密切生活接觸傳

播,經母嬰傳播者少見。

【消毒】

同乙型肝炎

注:凡先后感染兩種肝炎者只報后者。凡同時感染

兩種肝炎者按型分別上報。

脊髓灰質炎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不能立即確定為其他病因的任何急性遲緩性麻痹的病例。

二、確診病例:

1.與確診脊髓灰質炎病人有接觸史,潛伏期為5-14

天,臨床上出現:

(1)發熱、煩躁不安、多汗、頸背強直及腓腸肌觸痛

等;

(2)熱退后,出現軀體或四肢肌張力減弱、深部腱反

射減弱或消失,并出現不對稱(或雙側)性弛緩性麻痹,無

感覺障礙,后期有肌萎縮;

2.發病60天后仍殘留有弛緩性麻痹;

3.從糞便、腦脊液、咽部分離到病毒,并鑒定為脊髓

灰質炎病毒;

4.從腦或脊髓組織中分離到病毒并鑒定為脊髓灰質炎

病毒;

5.1個月內未服過脊髓灰質炎疫苗,從腦脊液或血液

中查到特異性IgM抗體;

6.恢復期病人血清中的中和抗體或特異性IgG抗體滴

度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升高。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1或2,或1和2。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3加5或加3加6。

【傳播途徑】

本病主要通過糞一口途徑傳播,病初病人咽部分泌

物可排出病毒,故又可通過呼吸道飛沫傳播,但此傳染期短。

【消毒】

加熱56C30分鐘、紫外線照射1小時、氧化劑(高

鎰酸鉀、雙氧水、漂白粉等)及含氯消毒劑、2%碘酊等均能

使其滅活。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人禽流感診療方案(試行)

、流行病學史

發病前1周內曾到過禽流感暴發的疫點,或與被感

染的禽類及其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密切接觸者,或從事禽流

感病毒實驗室工作人員。目前不排除與禽流感患者密切接觸

的人有患病的可能。

二、臨床表現

1.潛伏期一般為1?3天,通常在7天以內。

2.臨床癥狀急性起病,早期表現類似普通型流

感。主要為發熱,體溫大多持續在39C以上,熱程1?7天,

一般為3?4天,可伴有流涕、鼻塞、咳嗽、咽痛、頭痛和

全身不適。部分患者可有惡心、腹痛、腹瀉、稀水樣便等消

化道癥狀。重癥患者病情發展迅速,可出現肺炎、急性呼吸

窘迫綜合征、肺出血、胸腔積液、全血細胞減少、腎功能衰

竭、敗血癥、休克及Reye綜合征等多種并發癥。

3.體征重癥患者可有肺部實變體征等。

三、實驗室檢查

1.外周血象白細胞總數一般不高或降低。重癥患

者多有白細胞總數及淋巴細胞下降。

2.病毒抗原及基因檢測取患者呼吸道標本采用免

疫熒光法(或酶聯免疫法)檢測甲型流感病毒核蛋白抗原

(NP)及禽流感病毒H亞型抗原。還可用RT-PCR法檢測禽

流感病毒亞型特異性H抗原基因。

3.病毒分離從患者呼吸道標本(如鼻咽分泌物、

口腔含漱液、氣管吸出物或呼吸道上皮細胞)中分離禽流感

病毒。

4.血清學檢查發病初期和恢復期雙份血清抗禽流

感病毒抗體滴度有4倍或以上升高,有助于回顧性診斷。

四、胸部影像學檢查

重癥患者胸部X線檢查可顯示單側或雙側肺炎,少

數可伴有胸腔積液等。

五、診斷

根據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結果,排

除其他疾病后,可以作出人禽流感的診斷。

1.醫學觀察病例有流行病學史,1周內出現臨床表

現者。與人禽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觸史,在1周內出現臨床表

現者。

2.疑似病例有流行病學史和臨床表現,患者呼吸

道分泌物

標本采用甲型流感病毒和H亞型單克隆抗體抗原檢測陽性

者。

3.確診病例有流行病學史和臨床表現,從患者呼吸

道分泌

物標本中分離出特定病毒或采用RT-PCR法檢測到禽流感H

亞型病毒基因,且發病初期和恢復期雙份血清抗禽流感病毒

抗體滴度有4倍或以上升高者。

【傳播途徑】

1、經呼吸道傳播。

2、通過密切接觸感染的家禽分泌物和排泄物污

染的水等途徑。

【消毒】

常用消毒劑和紫外線均敏感。100℃2分鐘可滅

活。

麻疹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患者(多數為兒童)有發熱、咽紅等上呼吸道卡他癥

狀,畏光、流淚、結合膜紅腫等急性結膜炎癥狀,發

熱4天左右,全身皮膚出現紅斑丘疹,與麻疹患者在

14天前有接觸史。

二、確診病例:

1.在口腔頰粘膜處見到科氏斑;

2.咽部或結合膜分泌物中分離到麻疹病毒;

3.一個月內未接種過麻疹疫苗而在血清中查到麻疹

IgM抗體;

4.恢復期血清中麻疹IgG抗體滴度比急性期4倍以

上升高,

或急性期抗體陰性而恢復期抗體陽轉。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1項。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2或3或4項。

【傳播途徑】

主要通過談話、咳嗽、噴嚏等飛沫直接傳播,

通過衣物、玩具等間接傳播者少見。

【消毒】

對日光和一般消毒劑均敏感。

流行性出血熱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疫區及流行季節,有急起發熱,全身高度衰竭、無

力、有頭痛、眼眶痛、腰痛、和面、頸、上胸部潮紅者,或

伴有少尿低血壓。

二、確診病例:

1.皮膚黏膜出血征象,末梢血血小板減少,出現異

型淋巴細胞,尿蛋白陽性;

2.特異性IgM抗體陽性;

3.恢復期病人血清中的特異性IgG抗體滴度比急性

期有4倍以上升高者;

4.從病人血液或尿中檢查到出血熱病毒抗原;

5.從病人血液或尿中分離到出血熱病毒,或檢測到

病毒RNA;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lo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2、3、4、5項之一。

【傳播途徑】

人不是主要傳染源。

1.呼吸道傳播:鼠類帶病毒的排泄物如尿、糞、唾

液等粘附塵埃,可經呼吸道進入人體。

2.消化道傳播:進食被鼠類帶病毒排泄物污染的食

物,可經口腔和胃腸粘膜而感染。

3.接觸傳播:被鼠咬傷或破損傷口接觸帶病毒的鼠

類血液和排泄物導致感染。

4.母嬰傳播:孕婦感染本病后,病毒可經胎盤感染

胎兒。

5.蟲媒傳播:寄生鼠類的革螭或恙螭可能有傳播的

作用。

【消毒】

本病毒對乙醛、氯仿、丙酮、去氧膽酸鈉、紫外線

照射及一般消毒劑(75%酒精、2.5%碘酒等)均敏感。

狂犬病

【診斷標準】

確診病例:

(一)臨床診斷:

有犬、貓或其他宿主動物舔、咬史。

具有下列臨床表現者:

1.愈合的咬傷傷口感覺異常。出現興奮、煩躁、恐怖、

對外界刺激,如風、水、光、聲等異常敏感。

2.“恐水”癥狀,伴交感神經興奮性亢進(流涎、多

汗、心率快、血壓增高)。繼而肌肉癱瘓或腦神經

癱瘓(失音、失語、心律不整)。

(二)實驗確診: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發病第一周內取唾液、鼻咽洗液、角膜印片、皮

膚切片,用熒光抗體染色狂犬病病毒抗原陽性。

2.存活一周以上者做血清中和試驗或補體結和試

驗效價上升者,若曾接種過疫苗,中和抗體效價

需超過l:5000o

3.死后腦組織標本分離病毒陽性或印片熒光抗體

染色陽性,或腦組織內檢到內基氏小體。

【傳播途徑】

主要通過動物咬傷,病獸唾液沾染正常粘膜、眼結膜

亦可感染。病獸的血液、尿、乳汁,亦含有多量病毒,沾染

后亦可受染。

【消毒】

易被紫外線、強酸、強堿、季胺類化合物、甲醛等滅

活。

流行性乙型腦炎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在疾病流行地區的蚊蟲叮咬季節,出現發熱、頭疼、

惡心、嘔吐、嗜睡、頸抵抗、抽搐等中樞神經系統癥

狀。

二、確診病例:

1.曾在疫區有蚊蟲叮咬史;

2.高熱昏迷、肢體痙攣性癱瘓、腦膜刺激癥狀、及大

腦椎體束受損(肌張力增強,巴彬斯基征陽性);

3.高熱、昏迷、抽搐、狂躁進而呼吸衰竭、循環衰竭

而死亡;

4.從腦組織、腦脊液或血清中分離乙型腦炎病毒;

5.腦脊液或血液中特異性IgM抗體陽性;

6.恢復期血清中特異性IgG抗體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

以上升高者或急性期抗體陰性、恢復期血清抗體陽性。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1和2

或1+2+3并除外細菌性腦膜腦炎。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4或5或6。

【傳播途徑】

通過蚊蟲叮咬而傳播。

【消毒】

對乙醛、甲醛、酒精等一般消毒劑敏感,加熱56℃

半小時可滅活。

登革熱

【診斷標準】

疑似病例:

本病流行區蚊蟲叮咬季節中,急起發熱、頭疼、眼球

痛、肌痛、關節痛、鼻賊、出診、淋巴結腫大者。

皮疹為斑疹,一般在發熱4-5天熱退再起時出現,分

布于軀干和四肢,隨體溫下降皮疹消失,少數病例可有煩躁、

抽搐、意識障礙、腦膜刺激等中樞神經癥狀。

高熱下降,而皮膚出現瘀點、瘀斑、或有注射部位局

部出血、胃腸道出血等自發出血、血壓下降者。

二、確診病例:

1.居住于流行地區,或曾去流行地區旅行,5-9天前

有被蚊蟲叮咬病史;

2.束膊試驗陽性,自發性出血;

3.脈搏微弱,出現休克;

4.病毒分離陽性,并鑒定為登革熱病毒;

5.血液中特異性IgM抗體陽性;

6.恢復期血液IgG抗體比急性期高4倍以上者。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1或1與2或1與2或3。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4或5或6。

【傳播途徑】

蚊蟲叮咬傳播。

【消毒】

登革熱病毒對乙醛、紫外線、甲醛、乳酸等消毒劑

敏感。

炭疽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1.皮膚炭疽:不明顯原因引起的皮膚局部出現紅斑水

皰,繼而呈潰瘍和黑痂及周圍組織的廣泛無痛性非凹陷性水

腫。

2.肺炭疽:不明原因引起的寒戰、發熱、呼吸困難、

氣急、紫細、咳嗽、咯血樣痰、胸痛、休克。

3.腸炭疽:不明原因引起的急性胃腸炎,嘔吐物及糞

便為血性。

二、確診病例:

1.病前半月內與牛、馬、羊等牲畜及其分泌物、排泄

物頻繁接觸史,或接觸死家畜及其污染物,剝死畜

皮,食死畜肉,或從事皮毛加工、屠宰及獸醫;

2.從病人的分泌物、嘔吐物、糞、痰、血液及腦脊液

涂片檢查到革蘭氏陽性兩端平齊的大桿菌或分離到

炭疽桿菌;

3.血清特異性抗體陽性(菌苗接種者除外)。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lo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2或3。

【傳播途徑】

直接或間接接觸病畜和染菌畜產品或被帶菌吸血昆

蟲叮咬經

皮膚、粘膜感染,引起皮膚炭疽;吸入帶芽胞的塵埃可引起

肺炭疽;進食染菌肉類可引起腸炭疽。

【消毒】

本菌繁殖體對日光、熱及消毒劑均敏感;但芽胞抵抗

力很強,2%-5%高鎰酸鉀溶液24小時或5%石灰乳,20%漂白

粉液浸泡48小時,12CTC高壓蒸汽10分鐘才能殺死芽胞。

細菌性痢疾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腹瀉,有膿血便或粘液便或水樣便或稀便,或伴有里

急后重癥狀,難以除外其他原因腹瀉者。

二、確診病例:

(一)急性菌痢:

1.急性發作之腹瀉(除外其他原因腹瀉),伴發熱、

腹痛、里急后重、膿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有壓痛;

2.糞便鏡檢白血球(膿細胞)每高倍(400倍)視野

15個以上,可以看到少量紅血球;

3.糞便細菌培養志賀氏菌屬陽性。

臨床診斷:具備1、2項。

實驗確診:具備1、3項。

(二)急性中毒性菌痢:

1.發病急、高熱、呈全身中毒為主的癥狀;

2.中樞神經系統癥狀:如驚厥、煩躁不安、嗜睡或昏

迷;或有周圍循環衰竭癥狀,如面色蒼白、四肢厥

冷、脈細速、血壓下降或有呼吸衰竭癥狀;

3.起病時胃腸道癥狀不明顯,但用灌腸或肛門拭子采

便檢查可發現白血球(膿細胞);

4.糞便細菌培養志賀氏菌屬陽性。

臨床診斷:具備1、2、3項。

實驗確診:具備1、2、4項。

(三)慢性菌痢:

1.過去有菌痢病史,多次典型或不典型腹瀉2個月

以上者;

2.糞便有粘液膿性或間歇發生;

3.糞便細菌培養志賀氏菌屬陽性。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1或2項。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1或2加3項。

【傳播途徑】

痢疾桿菌通過手、生活接觸、蒼蠅污染食物和水經消

化道感染。

【消毒】

日光照射30分鐘,加熱56℃10分鐘或者煮沸(100℃)

2分鐘即被殺死,對常用化學消毒劑敏感。

阿米巴痢疾

【診斷標準】

1.癥狀體征

1.1急性阿米巴痢疾(普通型):起病稍緩、腹痛、

腹瀉、大便量中等,帶血和粘液,色暗紅如果醬樣、

有腥臭味,右下腹部可有壓痛。

1.2暴發型阿米巴痢疾:起病急,中毒癥狀明顯、

高熱、腹痛、腹瀉,大便每日數十次,甚至失禁,大

便為水樣或血水樣便,奇臭,可有脫水、電解質紊亂、

休克。

1.3慢性阿米巴痢疾:常為急性型的持續,病程超

過數月,癥狀持續存在或反復發作。

1.4無癥狀排包囊型(亦稱原蟲攜帶狀態):無癥狀,

大便檢查可見溶組織阿米巴包囊。

2.實驗室檢查

糞便檢查:急性及暴發型糞便涂片檢查可見大量紅細

胞、少量白細胞和溶組織阿米巴滋養體。慢性型可查

到滋養體和包

囊,排包囊者可查到阿米巴包囊。

疑似病例:

起病稍緩,腹瀉,大便暗紅色,帶血或粘液便,或

稀糊狀便,有腥臭,難以確定其他原因的腹瀉者。

確診病例:

具備1.中任何一條和2O

【傳播途徑】

主要通過被包囊污染的食物、飲水、蔬菜、手等經口

感染。蒼蠅、嶂螂等可攜帶包囊,故也起到一定的傳播作用。

【消毒】

包囊在10%石碳酸液中30分鐘可被殺死,50%酒精中

即刻死亡,即刻數分鐘死亡。

肺結核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凡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

1.痰結核菌檢查陰性,胸部X線檢查懷疑活動性肺

結核病變者;

2.痰結核菌檢查陰性,胸部X線檢查有異常陰影,

病人有咳嗽、吐痰、低燒、盜汗等肺結核癥狀或按肺炎治療

觀察2-4周未見吸收;

3.兒童結核菌素試驗(5個單位,相當于1:2000)

強陽性反應者,伴有結核病臨床癥狀。

二、確診病例:

凡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

1.痰結核菌檢查陽性(包括涂片或培養);

2.痰結核菌陰性,胸部X線檢查有典型的活動性結

核病變表現;

3.肺部病變標本、病理學診斷為結核病變;

4.疑似肺結核病者,經臨床X線隨訪、觀察后,可

排除其他肺部病變;

5.臨床上已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胸腔積液,可診斷

結核性胸膜炎。

【消毒】

75%酒精數分鐘可殺滅,痰內菌體用50%苯酚或2%甲

酚皂溶液12-24小時可殺滅,日光直接照射4小時可大部分

殺滅。痰可焚燒或用2倍量25000—50000mg/L有效氯溶液

拌勻作用6小時候后倒入廁所。

傷寒和副傷寒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在傷寒流行地區有持續性發熱1周以上者。

二、確診病例:

1.不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持續性高熱(熱型為

稽留熱或弛張熱)、畏寒、精神萎靡、無欲、頭

痛、食欲不振,腹脹、皮膚可出現玫瑰疹、脾

大、相對緩脈;

2.末梢血白細胞和嗜酸細胞減少;

3.血、骨髓、尿、糞便培養分離到傷寒桿菌或副

傷寒桿

菌;

4.血清特異性抗體陽性。“0”抗體凝集效價在

1:80以上“H”、"A”、"B”、"C”抗體凝

集效價在1:160以上。急性期和恢復期血清抗

體4倍升高。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1、2項。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3或4項。

【傳播途徑】

傷寒桿菌隨病人或帶菌者的糞、尿排出后,通過水、

食物、日常生活接觸、蒼蠅和嶂螂媒介,經口而引起感染。

水源污染常是引起暴發流行的主要原因。食物污染亦可引起

流行。

【消毒】

對陽光、干燥、熱力、及消毒劑抵抗力弱,消毒飲

水余氯達0.2-0.4mg/L時迅速死亡。

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冬春季節突發高熱、頭痛、嘔吐、頸強、煩躁、驚

叫、抽風;血白細胞總數和中性粒細胞增多或腦脊

液呈化膿性改變。

二、確診病例:

1.與流腦患者有密切接觸史;

2.皮膚黏膜有出血點或瘀斑,或腦膜刺激征陽性,

嬰兒前囪隆起,但無其他呼吸道感染病史和化膿

病史;

3.腦脊液、血或皮膚出血點細菌培養腦膜炎奈瑟

氏菌陽性或涂片檢到革蘭氏陰性雙球菌;

4.恢復期血清抗流腦菌群特異抗體滴度較急性期

呈4倍或以上升高;

5.腦脊液或血液或尿液中流腦特異抗原陽性。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2,參考1。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3或4或5。

【傳播途徑】

病原主要借飛沫直接經空氣傳播。

【消毒】

對寒冷、干燥、熱及一般消毒劑均敏感。

百日咳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流行季節有持續性陣發性痙攣性咳嗽者。

二、確診病例:

1.有與百日咳患者密切接觸史;

2.末梢血白血球顯著增高、淋巴細胞常占50%以

上;

3.從病人的痰或咽喉部,分離到百日咳嗜血桿菌;

4.恢復期血清抗體比急性期抗體呈4倍以上升高。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1、2o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3或4。

【傳播途徑】

主要通過病人咳嗽時噴出的飛沫傳播。

【消毒】

對干燥、紫外線、常用消毒劑均敏感。56P30分鐘即

可死亡。

白喉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發熱,咽痛、聲嘶,鼻、咽、喉部有不易剝落的

灰白色假膜,剝時易出血。

二、確診病例:

1.白喉流行地區,與病人有直接或間接接觸史;

2.咽拭子直接涂片鏡檢見革蘭氏陽性棒狀桿菌,并

有異染顆粒;

3.棒狀菌屬白喉菌分離培養陽性,并證明能產生毒

素。

臨床診斷:疑似病例加2參考1。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3o

【傳播途徑】

主要通過呼吸道飛沫傳播,可經間接接觸傳播,也可

通過破損粘膜、皮膚傳播。

【消毒】

對紫外線一般消毒劑均敏感。58℃10分鐘即可死亡。

新生兒破傷風

【診斷標準】

確診病例:

1.新生兒出生后3-7日出現哭鬧不安,發熱下頜關

節強直,吸奶困難,牙關緊閉面部肌肉痙攣,口角

向兩側牽引,呈苦笑面容,繼而痙攣波及全身,出

現頸項強直,角弓反張和四肢抽搐、膈肌、肋間肌

及聲門痙攣導致青紫、呼吸及心力衰竭;

2.從創傷部位分離到破傷風桿菌;

3.用未消毒或未經嚴格消毒的器具斷臍者。

臨床診斷:具備上述1、2或1、3項。

【傳播途徑】

可因臍帶染菌而發病。

【消毒】

繁殖體對外界的抵抗力不強,煮沸5分鐘即可死亡,

一般消毒劑均能在短時間內將其殺死。但芽抱體具有很強的

抵抗力,煮沸90分鐘或高壓滅菌20分鐘才能將其殺死。局

部創傷消毒可用5%?10%

的碘酊、3%的過氧化氫或0.1%?0.2%的高鎰酸鉀。

猩紅熱

【診斷標準】

一、診斷原則

須依據流行病學資料、癥狀體征及實驗室檢查進行綜

合診斷。確診則須依賴病原學的檢查。

二、診斷標準

1.流行病學資料

當地有本病發生及流行,可在潛伏期內與猩紅熱病

人,或與扁桃體炎、咽峽炎、中耳炎、丹毒病人接觸

史。

2.癥狀體征

1)普通型猩紅熱:起病急驟,發熱,咽峽炎,草莓舌。

發病1?2d內出現猩紅熱樣皮疹,皮膚呈彌漫性充血

潮紅,其間有針尖大小猩紅色紅點疹,壓之褪色,亦

可呈“雞皮疹”或“粟粒疹”。皮膚皺褶處有密集的

紅點疹。呈皮折紅線(即巴氏線)。同時有楊梅舌和

口周蒼白圈。2?5d后皮疹消退。疹退后皮膚有脫屑

或脫皮。

2)輕型猩紅熱:發熱,咽峽炎,皮疹均很輕,持續時間

短,脫屑也輕。

3)中毒性猩紅熱:嚴重的毒血癥,可出現中毒性心肌炎

和感染性休克。

4)膿毒型猩紅熱:表現為嚴重的化膿性病變。咽峽炎明

顯,可

有壞死及潰瘍。咽部炎癥常向周圍組織蔓延,引起臨近器官

組織的化膿性病灶或細菌入血循環,引起敗血癥及遷徙性化

膿性病變。

5)外科或產科型猩紅熱:皮疹常在傷口周圍首先出現且

明顯,然后遍及全身,常無咽峽炎。

3.實驗室檢查

3.1白細胞總數和中性粒細胞增多;

3.2咽拭子或膿液培養,分離出A組鏈球菌。

4.病例分類

4.1疑似病例:發熱,猩紅熱樣皮疹+3.1。

4.2臨床診斷病例:具備4.1+2.中任何一項。

4.3確診病例:具備4.2+3.2。

【傳播途徑】

主要由飛沫經呼吸道傳播。也可經污染用具、玩具、

飲料等間接傳播。也可經皮膚創傷或產道感染。

【消毒】

對熱、干燥及普通消毒劑敏感。56C30分鐘即可殺滅。

布魯氏菌病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具備以下3項者:

1.發病前2-4周病人與家畜或畜產品(如皮毛工業等)、

布魯氏菌培養物有密切接觸史,與生活在疫區的居

民,與布病疫苗的生產、使用密切接觸;

2.出現持續數日乃至數周發熱、多汗、肌肉關節酸痛,

肝、脾、睪丸腫大等可疑癥狀和體征;

3.布氏菌玻片或虎紅平板凝集反應陽性或可疑或皮內

反應24小時后紅腫浸潤超過2.5X2.5厘米以上。

二、確診病例:

1.病原分離、血液、體液培養出布魯氏病;

2.試管凝集反應1:100-L160++以上(目前國內定

1:100++,但國際定L160++)。對半年內有菌苗接觸

史者,雖達l:100T:160++,過2-4周應再次檢查,

效價升高1倍以上方能確定,最好用補體結合試驗檢

查;

3.補體結合試驗L16++以上;

4.抗人血球蛋白試驗L160++以上;

5.酶聯免疫吸附試驗陽性。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加1、2、3、4之一。

【傳播途徑】

1.接觸傳播:牧民接羔、剪毛、擠奶、剝皮,獸醫治療

病畜,實驗室人員接觸染菌動物血、尿、分泌物等標

本及工人加工畜產品時,均可由破損或無破損處皮

膚、粘膜而感染。

2.消化道傳播:食用染菌飲水、生乳、未煮熟的畜肉等

均可感染。

3.其他:病原菌也可通過呼吸道粘膜、眼結膜和性器官

粘膜而發生感染。

【消毒】

對光、熱及常用消毒劑敏感。日光照射10-20分鐘,100C

3-5分鐘可殺滅。

淋病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具備以下1、2項者:

1.有婚外性行為或同性戀史或配偶感染或與已知淋病

患者有性行為史;

2.男性:有尿灼痛、尿急、尿頻,尿道口紅腫、溢膿(可

并發前列腺炎、精囊炎、附睪炎);

女性:膿性白帶增多,有腰痛、下腹痛、子宮頸紅腫、

宮頸外口糜爛、有膿性分泌物。可有前庭大腺部位紅腫,

有膿液自前庭大腺口溢出。可有尿急、尿頻、尿痛及尿

血,尿道口紅腫,有膿性分泌物(或并發輸卵管炎、盆

腔炎);

二、確診病例:

1.男性尿道口、女性宮頸口涂片:多形核白細胞內找到

革蘭氏

陰性雙球菌;

2.培養淋球菌陽性。

實驗確診:疑似病例男性或女性具備1或2項。

【傳播途徑】

性亂行為、同性戀、性倒錯行為、母嬰傳播及接觸污

染的座便器、毛巾、手指等傳播。

【消毒】

對干熱、寒冷和化學消毒劑敏感。55C5分鐘立即死亡,

肥皂液(洗滌劑)能使其迅速死亡。

梅毒

【診斷標準】

、疑似病例:

有婚外性交、或同性戀史,或與已知梅毒患者發生性

行為史。

1.潛伏期2-4周,出現疑似硬下疳,可伴有局部淋巴

結腫大;

2.病期在2年內,感染后7-10周,或硬下疳出現6-8

周,出現疑似二期梅毒疹(包括扁平濕疣),淺表淋

巴結腫大等癥狀;

3.非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陰性;具備以上1項為疑似

一期梅毒;2、3項為疑似二期梅毒。

二、確診病例:

1.一期梅毒:

(1)暗視野顯微鏡檢查發現梅毒(蒼白)螺旋體;

(2)非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陽性;

(3)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陽性。

實驗確診:疑似一期病毒加(1)或(2)或⑶項。

2.二期梅毒:

(1)有扁平濕疣、陰部濕丘疹或粘膜斑時,使用暗視野

顯微鏡檢查發現梅毒(蒼白)螺旋體;

(2)非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陽性;

(3)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陽性。

實驗確診:疑似二期梅毒加(1)或(2)或(3)項。

3.三期梅毒:

(1)有婚外性交或同性戀史或與已知梅毒患者發生性行

為史,有或無一、二期梅毒史;

(2)臨床表現結節性梅毒疹或皮膚、粘膜、骨骼樹膠腫;

(3)有晚期梅毒的心血管系統或神經系統體征;

(4)實驗室試查:

非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大多陽性。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

陽性。腦脊液檢查:神經梅毒白細胞數增多,蛋白量增加,

非梅毒螺旋體試驗或梅毒螺旋體試驗陽性。

實驗確診:具備(1)、(2)、(3)項或(1)、(3)、(4)

項。

4.潛伏梅毒(隱性梅毒):

(1)有婚外性交或嫖娼或配偶有感染或同性戀史,有

或無梅毒病史;

(2)無臨床癥狀或體征,包括心血管或腦神經系統;

(3)非梅毒螺旋體或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2次陽性

(間隔上2個月),需排除生物學假陽性;

(4)腦脊液檢查無異常。

實驗確診:具備(1)、(2)、(3)、(4)項。

5.胎傳梅毒:

(1)生母為梅毒患者;

(2)有典型早期或晚期胎傳梅毒損害,或梅毒損害遺

留之典型體征,如哈欽森氏齒,實質性角膜炎,神

經性耳聾等;

(3)實驗室檢查:

暗視野顯微鏡檢查發現梅毒螺旋體,或非梅毒螺旋

體或梅毒螺旋體血清試驗陽性。

實驗確診:具備(1)、(2)、(3)項。

【傳播途徑】

性接觸、母嬰垂直傳播、產道感染。間接接觸被污染

物品、血液、醫源性感染等途徑傳播。

【消毒】

對干燥環境中和陽光直射下或煮沸(100℃)迅速死

亡,在普

通消毒劑和肥皂水中能在短時間內死亡。

鉤端螺旋體病

【診斷標準】

一、疑似病例:

1.起病前3周內或有流行地區與疫水接觸史,或有接

觸豬、鼠尿史,或有飲食品被鼠尿污染史。

2.起病急驟、畏寒、發熱、頭痛、腰痛、腓腸肌痛、

乏力、結膜明顯充血但不痛,全身淋巴結腫大者。

二、確診病例:

1.臨床診斷:

疑似病例具有下列任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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