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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40CCSP53團體標準T/CI575—2024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技術規程Technicalcodeofpracticeforintelligentconstructionofurbanparklandscapingplants2024-11-11發布2024-11-11實施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ⅠT/CI575—2024前言 Ⅲ1范圍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14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 24.1系統組成 24.2系統功能 25智慧化深化設計 35.1一般規定 35.2智慧化深化設計內容 45.3智慧化深化設計文件組成 65.4其他要求 76智慧化施工前準備 76.1智慧化設備準備 76.2智慧化施工培訓 76.3智慧化施工可視化交底 86.4智慧化苗木資源準備 86.5智慧化測量放線 87智慧化施工 87.1土壤改良 87.2栽植前場地清理 87.3地形塑造 97.4苗木選擇、運輸及進場驗收 97.5智慧化施工 107.6智慧化驗收 108智慧化施工期養護 118.1一般規定 118.2智慧化灌溉 118.3智慧化施肥 128.4智慧化病蟲害防治 138.5養護效果評價 139智慧化施工期維護 149.1智慧化監測設備維護 14ⅡT/CI575—20249.2電子信息數據維護 149.3智慧化管理系統維護 15附錄A(資料性)常見苗木病蟲害種類及防治方法 17參考文獻 19ⅢT/CI575—202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中國五冶集團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中國五冶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發展研究院、中建八局南方建設有限公司、中交廣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成都錦苑生態園林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大家環境藝術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蜀七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八局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石家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廣州萬方景筑園林工程有限公司。1T/CI575—2024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技術規程1范圍本文件提出了城市公園綠化苗木的智慧化施工的基本規定,規定了城市公園綠化苗木的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深化設計、施工前準備、施工、施工期養護及施工期維護的程序。本文件適用于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綠地、附屬綠地、區域綠地及道路綠地等綠地內樹木、花卉、地被和草坪的智慧化施工及相關工作。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50763無障礙設計規范GB51192公園設計規范GB55014—2021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范GB55019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CJ/T340綠化種植土壤CJJ82—2012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267動物園設計規范CJJ/T287園林綠化養護標準CJJ/T300植物園設計標準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integratedsystemforintelligentconstructionofurbanparklandscapingplants以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為支撐,實現城市公園綠化工程施工全過程智慧化管理的綜合性系統。3.2智慧化深化設計intelligentdeepdesign基于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利用高精度模型對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施工中的平面設計、豎向設計、景觀搭配、植物選擇等要素與綜合環境因素進行耦合分析、精準展示,實現公園綠化施工設計方案編制的高效化、可視化、生態友好化的過程。注:為后續施工、養護、維護及數據移交過程提供基礎的信息載體。3.3模型細度levelofdevelopment;LOD模型元素組織及幾何信息、非幾何信息的詳細程度。2T/CI575—2024[來源:GB/T51235—2017,2.0.3]4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4.1系統組成對設計軟件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地理信息系統(GIS)的靜態數據及物聯網(IoT)設備采集的動態數據等多源異構數據進行融合與組織,同時還包括各種通信網絡、數據傳輸設備等,用于傳輸感知層采集的數據。4.1.2服務層提供對數據的存儲與處理,基于基礎組件、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及軟件開發工具包(SDK)框架完成對應用場景的功能模塊開發與第三方系統集成,同時還包括數據存儲、處理、分析等功能,用于對采集的數據進行分析和處理,并為應用層提供數據服務。4.1.3應用層包括各種智慧化施工與管理應用,如智慧化測繪、智慧化堆土造型、智慧化灌溉、智慧化施肥、智慧化病蟲害防治等。4.1.4終端層通過個人計算機(PC)端、網絡(Web)端、移動端進行應用、協同及共享。4.2系統功能4.2.1數據采集與傳輸4.2.1.1傳感器與設備應用。通過部署在綠化工程現場的多種傳感器和設備,如土壤濕度傳感器、氣象站、光照強度計等,實時采集土壤濕度、氣象要素、光照強度等關鍵數據。4.2.1.2數據傳輸。采集到的數據通過無線網絡或有線網絡實時傳輸到中央控制系統或云端服務器,確保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4.2.2數據存儲與管理4.2.2.1數據存儲。系統具備大規模數據存儲能力,能夠將采集到的各類數據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標準進行存儲,以便后續分析和處理。4.2.2.2數據安全管理。采用加密技術和訪問控制機制,確保數據的安全性和隱私性,防止數據泄露或被非法訪問。4.2.3數據分析與處理4.2.3.1數據整合。融入GIS、BIM相關分析算法,使之具備GIS、BIM專業特性,提供數據融合與數據計算平臺。4.2.3.2實時分析。系統能夠實時對采集到的數據或模型進行處理和分析,提取植物生長狀態、環境變化趨勢、景觀渲染模擬、視角選取等有效信息。4.2.3.3模型預測。基于歷史數據和當前數據,系統可以建立預測模型,對未來一段時間內的環境變化和植物生長趨勢進行預測。3T/CI575—20244.2.3.4決策支持。通過數據分析結果,系統可以為綠化工程施工與后期管理養護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如設計方案優化、植被優化、灌溉計劃、施肥方案等。4.2.4智慧化施工應用4.2.4.1智能分析。以高度仿真的動態數字模型來模擬驗證物理實體的狀態和行為,實現虛擬設計和虛擬建造。4.2.4.2智能監測與預警。系統實時監測綠化工程的環境和植物生長狀況,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或潛在風險,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提醒管理人員采取相應措施。4.2.4.3智能設備控制。通過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可以遠程控制各類施工設備,如測繪無人機、智慧堆土造型設備、噴灌設備等,提高施工效率和質量。5智慧化深化設計5.1一般規定5.1.1應與相關上位規劃對接協調,明確用地范圍、性質、功能定位及服務對象等。5.1.2智慧化深化設計中綜合公園的功能、分區、面積應符合GB55014—2021中表4.0.5的規定;社區公園和游園的功能及設施、規模應符合GB55014—2021的規定。5.1.3智慧化深化設計中專類公園應有特定的主題內容,應根據其主題內容設置相應的游憩及功能性設施,其中,遺址公園、植物園、動物園符合以下規定:a)遺址公園應以遺址科學保護及相關科學研究、展示、教育為首要功能,合理布局服務設施、活動場地等;b)植物園設計應符合GB55014—2021、CJJ/T300的規定;c)動物園設計應符合GB55014—2021、CJJ267的規定。5.1.4智慧化深化設計中涉及海綿城市建設及城市綜合防災要求的,符合下列規定。a)可結合海綿城市建設中雨水控制利用設施深化設計要求,根據上位規劃,結合城市公園的功能定位地形和土質條件,確定雨水控制利用目標,并符合相關海綿城市規劃設計標準的規定。5.1.5智慧化深化設計中城市公園主出入口、主要園路及鋪裝場地、主要游覽和服務建筑應滿足無障礙要求,并與城市道路無障礙設施連接。無障礙設計應符合GB55019、GB50763的相關規定。5.1.6智慧化深化設計中城市公園綠地用地比例應以其陸地面積為基數進行計算,應符合GB51192的規定;城市公園綠地的綠化用地比例應符合GB55014—2021的規定。5.1.7智慧化深化設計中人均占有城市公園綠地陸地面積指標取值應根據城市公園綠地的區位、類型、周邊地區人口密度等實際情況確定。人均規定。5.1.8智慧化深化設計中城市公園綠地設施項目的設置應符合GB51192的規定;休息座椅、垃圾箱、標識、園燈等游憩、服務和管理等基本設施的設置,符合以下規定。a)廁所的數量、規模應符合GB51192的規定。廁所服務半徑不宜超過250m,即間距500m。b)休息座椅設置應符合GB51192的規定。其容納量應按游人容量的20%~30%設置。c)垃圾箱設置應符合GB51192的規定。城市公園綠地陸地面積小于100hm2時,垃圾箱設置間隔距離宜在50m~100m;城市公園綠地陸地面積大于100hm2時,垃圾箱設置間隔距離宜在100m~200m。d)城市公園綠地應設置標識、標志、安全監控和信息發布等設施,應符合GB55014—2021的規定。4T/CI575—20245.1.9智慧化深化設計中城市公園綠地配建地面停車場車位指標可參照GB51192的規定。5.1.10為提高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和管理的信息化、數字化和智慧化水平,優化工藝流程,提高工程質量,節約工程成本和資源,綠化苗木工程應進行智慧化深化設計。5.1.11智慧化深化設計應遵循國家現行相關標準以及智慧化技術、信息模型技術、數字化施工等方面的技術標準的規定。5.1.12智慧化深化設計應與工程施工和運營管理相協調,充分考慮施工現場條件和后期維護要求,確保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先進性和經濟合理性。5.1.13智慧化深化設計應堅持安全第一、環保優先的原則,遵循國家及地方有關安全、環保的標準。5.2智慧化深化設計內容5.2.1智慧化深化設計基準要求5.2.1.1景觀平面設計應符合GB51192的規定,并符合下列規定。a)功能分區與空間組織,應根據景觀設計目標,劃分休閑、游憩、運動、生態保育等功能分區。應科學組織景觀空間序列,創造富有層次和節奏感的景觀體驗。b)道路系統布置,應按照人車分流和游線導向原則,設計主次路徑系統。應合理設置停車場、園路、游憩場地、鋪裝場地及廣場等公共設施的平面位置和布局。c)水體系統設計,應因地制宜地設計水系格局,包括河流、湖泊、池塘及水景等。應注重水循環利用,并與周邊環境相協調。d)植被平面分布,應根據地形、氣候、土壤等條件,選擇適生樹種、草種等植被。運用植被組合原理,分布喬灌草花木等不同植被類型。e)植物與建(構)筑物的最小水平距離應符合GB51192中相關規定要求。f)樹木及行道樹與架空電力線路導線的最小距離應符合GB51192中相關規定要求。g)城市公園綠地其綠化樹木與地下管線外緣的最小水平距離應符合GB51192中相關規定要求。5.2.1.2地形豎向設計滿足以下要求。a)自然地形保護與改造,應充分結合基址豎向塑造地形,保護自然山體、溪流等原有地形地貌。對平整場地及人工地形進行微地形分割與起伏處理,滿足節約型城市公園建設要求。b)地形高差設計,應結合觀賞需求,設計地形高差和視野開敞度。運用地形起伏,營造層次豐富的景觀空間,同時滿足植物的生態習性要求。c)地形坡度設計,應根據使用功能,控制地形坡度、臺階高度等。設計無障礙坡道,確保無障礙通行;應保證場地邊界處設計標高與相鄰用地順暢銜接。d)排水系統設計,應依據地形特征,設計行洪、排水系統。將排水系統與景觀水系統相結合;各類地表排水坡度應符合GB51192的規定。e)綠化種植土壤,適宜植物生長的原地表層土壤應加以保護并有效利用;綠化種植土壤有效土層厚度應符合CJJ82的規定。5.2.1.3景觀場景設計滿足以下要求。a)意向性植物搭配,應圍繞特定意向主題(如四季、地域文化等),進行植物搭配。注重色彩、形態等視覺藝術效果。b)景點景觀搭配,應按照景點功能和主題,搭配建筑、小品、水景等元素。創造獨特景觀節奏和視覺體驗。現狀有紀念意義、生態價值、文化價值或景觀價值的風景資源,應結合到城市公園景點景觀設計中。c)生態景觀搭配,應模擬自然植被群落,搭配喬木、灌木、草本等。與野生動物棲息地相結合,塑5T/CI575—2024造生態景觀。5.2.1.4植物景觀設計滿足以下要求。a)植物品種選擇,應根據氣候、環境、立地條件,結合景觀意向、功能要求和服務人群等,選擇適生品種。優先選擇鄉土樹種,體現地方生態特色。選擇具有觀賞、綠化功能的優良樹種。b)植物配置與造型,應體現植物多樣性,并具備生態穩定性;避免生態習性相克的植物配置;新增的植物應不影響原有植物的生長;喬灌木垂直投影面積占比應大于綠化用地面積的70%。應采用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結合,常綠樹種與落葉樹種相結合,速生樹種與慢生樹種相結合的植物配置方式。c)植物種植密度、游憩場地的種植、園路兩側的種植及停車場的種植應符合GB51192的規定;運用樹形、樹高等植物造型藝術,豐富景觀層次。采用密植、疏植等不同配置方式,營造景觀節奏感。d)立體種植設計,應用立體綠化種植技術,充分利用垂直綠化空間。設計屋頂綠化、攀援綠化及立體植物雕塑等。5.2.2綜合環境因素識別與評估5.2.2.1周邊規劃因素評估應收集分析周邊在建、擬建的建筑、構筑物、道路、市政工程等規劃信息,根據相關資料建立具有定位坐標的模型。5.2.2.2既有建(構)筑物、電力、地下管線因素評估應收集分析周邊既有的建筑、構筑物、道路、市政工程、電力及地下管線等信息,根據相關資料建立具有精確定位坐標的模型。5.2.2.3周邊產業活動影響評估應分析周邊工業、農業等產業活動的擴散影響,模擬粉塵、廢氣等對景觀區的污染影響。5.2.2.4視覺影響優化調整應根據評估結果,初步優化調整景觀布局、高度、密度等。增設綠化隔離帶、人工地形等優化措施。5.2.3三維(3D)建模與模擬5.2.3.1評估基線模型,應采集現狀基址及周邊環境的三維實景數據,建立現狀三維場景模型作為評估基線,可采用的方法如下:a)三維激光掃描測量采用地面激光掃描儀和機載激光掃描系統,獲取高精度點云數據;b)無人機航測遙感使用專業遙感無人機搭載高光譜相機和激光雷達,獲取正射影像數據;c)地面實測補充遙感數據空白區;d)模型細度要求應不低于LOD350。5.2.3.2精確景觀3D建模設計,可基于采集數據建立精細數字地形模型(DTM)或數字表面模型(DSM)進行,具體滿足以下要求:a)應利用三維建模軟件,結合圖集和設計方案,建立地形、建(構)筑物、道路、山石及水景等景觀元素的精確3D模型;b)應利用三維建模軟件,結合圖集和設計方案,建立強弱電等精確3D模型;c)應導入樹木、草地等植被多邊形模型,構建完整精確的景觀3D模型;d)應導入綜合環境因素識別中相關具有坐標的模型;e)模型細度要求應不低于LOD350及以上;f)應進行模型拓撲檢查、幾何修復、模型優化簡化等,確保模型準確性和計算性能。5.2.3.3視覺及環境等模擬分析可采用如下方法。a)導入景觀設計方案模型,將景觀設計三維數字模型導入評估場景。b)視覺影響模擬分析,能設置重點關注視線位置和視角。模擬重點視線方向的渲染效果圖。分6T/CI575—2024析景觀對周邊景觀、建筑的遮擋、壓蓋等視覺影響。c)定量化視覺影響評估,基于三維數據,計算可視域、視線阻隔率等定量指標。結合景觀視覺營造原則,評判視覺影響等級。d)植被生長模擬,能設置氣象、土壤、植被生長參數,模擬景觀內植被的生長發育過程。分析干擾因素(環境污染、人為破壞等)對植被的影響。e)水文環境模擬,能設置水文參數,模擬不同暴雨強度及持續時間下的地表徑流、蓄水情況。分析排水系統、水體設置對水文環境的影響。f)光照環境模擬,能設置不同時間、天氣情況的太陽位置和輻射參數。模擬景觀內不同區域的日照條件、陰影變化情況。g)模擬分析結果可視化輸出,可生成時間序列動畫,直觀顯示模擬過程。以2D平面分布圖、3D渲染圖等形式輸出分析結果,為方案優化提供依據。5.2.3.4基于模型的效果圖、動畫等視覺呈現可采用的方法如下:a)高質量靜態渲染,能根據不同設計審查需求,生成各種尺寸、角度的效果圖、渲染圖。針對重點區域、重點景觀,生成高分辨率近景特寫渲染圖。b)三維漫游動畫,能基于3D場景模型生成第一視角或第三視角的景觀漫游動畫視頻。添加多角度鏡頭切換、關鍵點停靠等鏡頭語言,提升動畫表現力。c)場景燈光動畫,能模擬不同時間(白天、夜晚)和天氣情況的自然采光效果。結合景觀亮化方案,渲染人工照明在夜間的燈光效果動畫。5.2.4智慧化深化設計展示5.2.4.1虛擬環境預覽與展示符合下列規定。a)可采用虛擬現實(VR)進行虛擬場景展示及技術交底,基于景觀3D模型數據,構建高保真度的VR虛擬場景。b)導入真實材質貼圖、環境音效等,提升虛擬現實體驗沉浸感。設置多人同步體驗、場景實時編輯等功能。c)應支持交互式景觀瀏覽,支持第一視角和第三視角的自由視角切換。應開放行走、飛行等多種瀏覽視角和模式。應設置熱點鏈接,實現場景間快速切換。5.2.4.2實景增強預覽與展示符合下列規定。a)可采用增強現實(AR)進行虛擬場景展示及技術交底,基于實景視頻/圖像數據,設置AR增強現實的目標識別區域。b)應根據現場坐標系,校準實景與設計數據的位置和姿態。c)應將景觀元素AR渲染,將植被、建筑物、道路等景觀元素3D模型疊加渲染至實景中。d)應根據光照條件實時計算元素的陰影和光影效果。應支持模型縮放、漫游等AR交互。5.2.4.3VR/AR設計評審修改意見反饋符合下列規定:a)宜支持多人遠程評審協作,多個評審人員通過VR/AR客戶端連入同一虛擬場景;b)宜支持語音/視頻通信,共享指認場景中的評審對象;c)宜支持設計修改意見可視化,在虛擬場景中利用標注工具直觀標記修改意見;d)應具有意見反饋管理系統,意見反饋自動生成設計修改任務,跟蹤修改意見的處理進度,修改后的設計方案自動更新到虛擬場景。5.3智慧化深化設計文件組成5.3.1一般要求5.3.1.1智慧化深化設計成果應包括相關設計文件、計算書、三維模型數據等,內容應充分闡述設計目7T/CI575—2024的、原理、深化設計過程及關鍵技術應用等,并注明深化設計單位、設計人員及審查人員。5.3.1.2智慧化深化設計成果應體現出完整的設計過程和決策依據。5.3.2設計說明5.3.2.1編制目的和依據。應闡明設計目的、原則,列明設計執行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依據。5.3.2.2設計概況和條件陳述。應簡要介紹工程概況、智慧化應用需求、明確智慧化深化設計模型細度要求,說明現場及周邊環境條件。5.3.2.3設計方案論證。應對智慧化深化設計方案的總體技術路線、關鍵技術應用進行論證說明。5.3.2.4智慧化系統設計方案。應詳細闡述智慧化深化設計方案、三維模擬、VR/AR等子系統的設計方案。5.3.3智慧化深化設計書5.3.3.1智慧化深化設計基礎。應明確計算智慧化深化設計所需設備及系統配置數量、型號、規格等。5.3.3.2三維模擬計算書。應明確模型細度、計算參數設置等三維模擬仿真的相關計算。5.3.3.3綜合環境因素識別與評估。應明確包括視覺及環境因素識別與評估的分析及計算過程。5.3.3.4智慧化交付說明。應根據城市公園綠化項目的應用需求,把工程智慧化深化設計工作所形成的描述工程本體特征的信息集合(設計信息)完整傳遞給需求方,并于過程中明確交付協同所需信息及規定動作。5.4其他要求5.4.1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和發展需求,智慧化深化設計內容可適當增減調整,應符合相關圖紙審查標準要求。5.4.2智慧化深化設計應與傳統設計有效銜接,將先進智慧化技術與傳統設計理論方法有機融合,相互補充,發揮各自優勢。5.4.3智慧化深化設計應遵循系統工程理論,對設計、施工和運維的全生命周期進行整體規劃部署,確保智慧化系統的高效應用。5.4.4智慧化深化設計應注意智慧化系統的開放性、兼容性、安全性和可擴展性,為未來技術更新升級6智慧化施工前準備6.1智慧化設備準備6.1.1設備清單制定。根據施工計劃,詳細列出所需智慧園林設備清單。6.1.2設備采購與驗收。按照設備清單進行采購,并對到貨設備進行驗收。6.1.3設備測試與調試。對設備進行全面測試與調試,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并記錄測試結果和調試數據。6.2智慧化施工培訓6.2.1施工前應對相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受培訓人員應了解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的運作流程及使用方法、智慧園林設備的操作與維護、智慧化施工及智慧化施工期維護等。6.2.2制定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內容、時間、方式、考核等,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8T/CI575—20246.3智慧化施工可視化交底6.3.1設計意圖理解。仔細閱讀施工圖紙及相關設計文件,充分理解設計意圖和設計理念。6.3.2可視化資料交底及流程符合下列規定:a)宜采用深化后的視頻和動畫等可視化資料,便于被交底人員深入理解設計意圖和掌握施工方法及細節;b)交底流程按相關標準完整執行。6.4智慧化苗木資源準備6.4.1數據分析技術。通過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苗木資源的數量、種類、分布等情況進行深入挖掘和分析,為后續的苗木選擇、采購和種植提供數據支持。6.4.2提升園林綠化質量。通過數據分析科學準備,根據不同地區的氣候、土壤等條件,選擇適合生長的苗木,提高公園綠化的質量。6.4.3降低園林綠化成本。通過數據分析科學準備,優化苗木采購、運輸等環節,降低公園綠化成本。6.5智慧化測量放線6.5.1明確測量的目標和范圍,包括需要測量的地形、植被等。6.5.2測量方法和工具。選擇適合的智慧化測量方法和工具,根據項目的具體需求,選擇合適的測量精度。6.5.3測量計劃。制定測量計劃,包括測量的時間、地點及人員分工等,確保測量工作能夠有序、高效地進行。6.5.4數據分析和處理。通過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對測量完成數據分析和處理,并與基線模型和景觀設計三維數字模型進行對比修正。7智慧化施工7.1土壤改良7.1.1土壤分析與檢測。對土壤理化性質進行檢測,并將數據傳輸到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進行分析。7.1.2數據處理與改良方案制定。在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通過對收集到的土壤數據進行分析,找出土壤存在的問題,制定出相應的土壤改良方案。7.1.3土壤改良及土壤檢測。根據制定的土壤改良方案對土壤進行改良,通過改良達到CJJ82中對栽植土的要求。綠化栽植或播種前應對該地區的土壤理化性質進行化驗分析,栽植前,栽植土應見證取樣,經有資質檢測單位檢測并在栽植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測試結果。7.1.4個性化土壤改良。根據施工圖中的植物配置,對于對土壤有特殊要求的植物,在其栽植位置智慧定位后,進一步根據其生物學特性和對土壤的特殊需求進行有針對性的土壤改良,以滿足其成活及生長需求。7.2栽植前場地清理7.2.1根據智慧化深化設計方案及現場測量數據,制定清理方案。7.2.2清理結果應符合CJJ82中場地清理的規定。9T/CI575—20247.3地形塑造7.3.1精準測量與數據分析。工程實施前,經智慧測量,通過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對測量完成數據分析和處理,并與基線模型和景觀設計三維數字模型進行對比修正,確保測量的準確性。7.3.2智慧施工方案生成。根據地形塑造的測量數據和智慧化深化設計方案,結合表土再利用、現場土質地勘情況,制定最優的挖填土調度施工方案,并通過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實現施工過程的可視化模擬及動態化管理。備,進行地形塑造中挖、運、填、壓等核心環節的施工,減少人工操作,提高其精度和效率。智慧施工滿足下列要求。a)智慧化挖掘。根據制定的挖填土調度施工方案,為挖掘工作提供精確數據指導,根據數據控制挖掘深度和范圍、挖掘量與運輸及回填量相匹配。b)智慧化運輸。通過智慧設備實時監控運輸車輛的位置和狀態,優化運輸路線和調度計劃,提高運輸效率。c)智慧化填土。通過智慧傳感器,實時監測填土狀況,確保回填土質量。造型胎土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有檢測報告。d)智慧連續壓實控制。采用智能傳感系統實時監測關鍵參數,壓路機配備先進傳感器,捕捉位置、速度等數據,通過網絡傳輸至智慧平臺。平臺分析壓實薄弱區,將結果轉化為直觀導航信息,實時指導操作員。e)智慧化地形塑造。應根據智慧化深化設計方案編制可視化交底,并利用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為施工提供可視化指導。通過智慧監控,確保堆土造型過程中的施工安全。造型胎土、栽植土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有檢測報告,栽植土厚度應符合CJJ82中對其有效土層厚度的規定。f)地形造型原則、地形處理要點、地形類型、山地、丘陵,土方施工技術應符合現有標準規定。g)地形造型尺寸和高程允許偏差應滿足CJJ82—2012中表4.1.5的要求。h)栽植土施肥和表層整理應滿足CJJ82的要求。7.4苗木選擇、運輸及進場驗收7.4.1智慧化苗木選擇設計指標輸入及智慧匹配應符合下列要求:a)將綠化施工圖紙中苗木的種類(或品種)及規格輸入到互聯網大數據平臺進行搜索;b)平臺根據輸入的苗木信息,自動輸出符合設計要求的苗木,然后進行篩選和匹配,進一步制定苗木實地考察計劃。7.4.2實地考察。經業主、監理、設計、施工及相關單位實地考察,應對滿足設計要求的苗木進行現場確認,對確認后的苗木建立數字身份信息,生成二維碼,包含苗木名稱、規格、數碼照片、生長狀況、號苗日期、參與單位及人員,對于重點苗木應注明栽植位置、朝向等信息,將二維碼貼在該苗木上,貼牢防止掉落。7.4.3苗木的智慧運輸應符合下列要求:a)路徑規劃。通過智慧定位系統,智慧規劃運輸路徑,確保運輸時間最短、效率最高且成本最低。b)實時監控。通過車載監控設備,實時監控苗木的運輸狀態,確保苗木在運輸過程中的質量保護和安全。c)預警提示。監控數據同步反饋到智慧園林信息化管控平臺,通過平臺預測可能的風險,并發出預警提示。10T/CI575—20247.4.4苗木的智慧進場驗收符合下列要求。a)植物自動識別。應掃描進場苗木的二維碼,識別進場苗木的數字身份信息,核實和實地考察數據是否一致。b)綠化苗木進場驗收。植物材料的外觀質量要求和檢驗方法應符合CJJ82—2012中表4.3.3的規定。植物材料規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有約定的應符合約定要求,無約定的應符合CJJ82—2012中4.3.4的規定。c)對信息不一致或驗收不合格苗木應進行退場處理。d)苗木修剪應按現有標準執行。7.5智慧化施工7.5.1在地形塑造結束后,綠化苗木施工前,應完成地下管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的施工,確保苗木綠化施工中的養護及監測。將埋設的管線線路在現場做好標識,并將線路信息導入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及智慧施工設備,避免施工中造成損壞。7.5.2栽植穴、槽的挖掘。利用數字化技術進行精準定位,種植穴、槽大小及質量應符合CJJ82中的規定。7.5.3喬木、灌木種植智慧化施工符合下列規定:a)利用數字化技術進行精準定位,將苗木種在設計的坐標點上,其效果應滿足可視化交底中喬灌木的種植要求和注意事項;b)利用已完工的傳感器和監測設備,實時監測苗木的生長情況,及時調整養護措施,提高成活率;c)喬木種植完成后應進行安全監護,防止倒塌。7.5.4地被智慧化施工符合下列規定:a)利用數字化技術進行定位種植,效果應符合可視化交底中地被植物的種植要求和注意事項;b)利用傳感器和監測設備,實時監測地被的生長情況,及時調整養護措施,提高成活率。7.5.5草坪智慧化施工符合下列規定:a)利用數字化技術進行定位種植,效果應符合可視化交底中草坪的栽植要求和注意事項;b)利用智慧化修剪設備,提高草坪修剪效率和美觀度。7.5.6花境智慧化施工符合下列規定。a)利用數字化技術進行花境植物的配置,確保花境色彩豐富、形態美觀。效果應符合可視化交底中花境植物種植及微地形要求和注意事項。b)利用傳感器和監測設備,實時監測花境的生長情況,及時調整養護措施,提高花境植物管護及美觀。7.5.7竹子智慧化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a)利用數字化技術進行配置,確保竹子與周圍環境相協調。符合可視化交底中竹子的種植要求和注意事項。b)利用傳感器和監測設備,實時監測竹子的生長情況,及時調整養護措施,提高竹子的成活率。7.6智慧化驗收7.6.1智慧化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a)數據采集和處理:利用智慧識別設備對苗木種類、數量、面積等進行快速識別和數據采集,形成驗收數據及相關表格;b)竣工圖匹配:將采集的驗收數據與竣工圖數據進行對比,核查兩者的匹配程度,根據實際數據進行校正。11T/CI575—20247.6.2智慧化驗收標準應符合下列規定:a)苗木種類準確,無混淆或錯誤;b)生長狀況良好,符合設計要求指標;c)成活率不小于合同約定或設計標準;d)苗木實際數量、面積與竣工圖一致;e)苗木位置準確,觀感效果滿足設計要求;f)應符合CJJ82中的規定。8智慧化施工期養護8.1一般規定8.1.1智慧化施工期養護的目標是基于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通過對環境要素的智慧化監測、識別、分析,利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技術處理后,根據地區特點和氣候條件,對苗木的生長狀態進行智慧化診斷和養護,提升城市公園綠化苗木在施工期間的成活率和生長質量。8.1.2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期養護應包括智慧化灌溉、智慧化施肥、智慧化病蟲害防治及養護效果評價。8.2智慧化灌溉8.2.1在養護過程中宜增加自動灌溉系統,綜合無人機、攝像頭及現場土壤溫度與濕度等信息,結合大數據參數集,智慧化遠程調節澆灌量以及頻次。8.2.2根據土壤質地不同,需對噴灌系統的噴灌強度進行調節,砂土的噴灌強度應適當提高,黏土的噴灌強度應降低。8.2.3若現場存在地面坡度,需對噴灌系統噴灌強度進行折減。當地面有良好的植被覆蓋時,噴灌強度可適當提高,但不宜超過20%。8.2.4噴灌區域邊界處噴頭的安裝位置宜盡量靠邊,但應留夠安裝距離,以10cm~30cm為宜。8.2.5草坪中地埋式自動噴頭的安裝高度,應使其頂部與草坪根部平齊;灌木中地埋式噴頭的安裝高度,應使其頂部與灌木的養護高度平齊。8.2.6應根據不同苗木的生物學特性、生長階段、生態習性、景觀功能要求,結合所在地區氣象數據,如降雨量、溫度、濕度和風速等,分析苗木的水分蒸發速率和潛在的水分需求并制定灌溉計劃。8.2.7喬木宜采用慢澆深灌的方式,避免頻繁的淺層澆水,以促進根系向下生長,增強喬木的抗旱能力。結合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在干旱季節,應適當調增澆水頻率,保持土壤濕潤,但要避免過度澆水導致積水,以防根部病害的發生。8.2.8灌木的澆水需求通常比喬木要高,因根系相對較淺。澆水時,應注意保持土壤表層和次表層的濕潤,同時避免水流沖刷土壤,造成水土流失。8.2.9在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中,新栽植苗木的灌溉頻率可適當增大,以幫助其建立穩定的根系。8.2.10花卉的澆水需求因種類而異,需要保持土壤微濕,避免過干或過濕。應通過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調節灌溉強度和頻率,盡量采用細流澆灌,以免損傷花朵和葉片;對于需水較多的花卉,如熱帶花卉,應保持適宜的土壤濕度,而對于耐旱性較強的花卉,如多肉植物,則應減少澆水頻率和量。8.2.11草坪澆水應以保持土壤濕潤為宜,避免過度澆水導致積水和根部病害。在城市公園綠化苗木12T/CI575—2024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中,灌溉時間宜盡量設置在上午,以減少蒸發損失,并給予草坪足夠的時間在夜間進行水分吸收。澆水深度應達到土壤表層以下約10cm,以確保草根能夠吸收到足夠的水分。8.3智慧化施肥8.3.1在養護過程中應增加智慧化施肥系統,配置高分辨率攝像頭和多光譜傳感器的無人機或攝像頭。基于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根據城市公園綠化苗木的種類、生長特性、營養需求建立數據庫,綜合分析苗木的生長狀態,如有需要進一步進行土壤相關元素的檢測,分析苗木所需營養物質并自動調節施肥量以及頻次。8.3.2可結合實際情況,在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中構建苗木施肥處方圖模塊,識別不同區域苗木的具體施肥需求,為精準施肥提供依據,并結合土壤監測數據,對施肥量和施肥頻率進行實時調整優化。8.3.3苗木種植土壤應具備常規土壤的外觀,有疏松度、無明顯可視雜物、常規土色、無明顯異味。8.3.4花卉用土或用于種植其他對病蟲害敏感苗木的土壤應先將其進行消毒處理后再使用。8.3.5苗木種植應主要使用壤土類的土壤,部分植物可用砂土類。8.3.6表層土壤入滲率(0cm~20cm)應達到不小于5mm/h的要求,若用于雨水調蓄或凈化的綠地,其土壤入滲率應在10mm/h~360mm/h。8.3.7若苗木種植土壤存在壓實時,土壤非毛管孔隙度應在5%~25%。8.3.8針對可能受到融雪劑污染的種植土壤,氯離子含量應不大于180mg/kg,水溶性鈉含量應不大于120mg/kg。8.3.9苗木種植土壤監測指標、監測方式及指標體系應符合表1、表2的規定。8.3.10苗木種植土壤中的重金屬含量應符合CJ/T340的相關規定。8.3.11水源涵養林等屬于自然保育的地域,重金屬的含量應符合CJ/T340中Ⅰ級要求;植物園、公園等與人接觸較為密切的地域,重金屬含量應控制在CJ/T340中不低于Ⅱ級范圍;道路綠化帶等重金屬含量應在Ⅲ級范圍。8.3.12表1、表2所規定的土壤監測指標等相關信息,應根據公園區域、苗木種類分別集成為二維碼,以便巡視檢查。表1土壤監測指標體系序號監測內容指標名稱指標單位監測方式1土壤物理性質土壤含水量m3/m3自動監測2土壤溫度℃自動監測3土壤容重g/cm3手動監測4土壤化學性質土壤pH—手動監測5土壤陽離子交換量cmol/kg手動監測6土壤有機質g/kg手動監測7g/kg手動監測8g/kg手動監測9重金屬元素mg/kg手動監測13T/CI575—2024表2土壤監測指標序號項目花卉草坪指標類型檢測方法單位1pH電位法(水浸提) 5.5~8.56.0~8.56.0~8.52含鹽量質量法/電導率法(水土比5∶1)g/kg≤1.30≤1.20≤1.303有機質重鉻酸鉀氧化-外加熱法g/kg≥15≥25≥154土壤容重環刀法g/cm3≤1.25≤1.15≤1.255水解性氮堿解-擴散法mg/kg≥60≥100≥606有效磷鉬銻抗比色法mg/kg≥10≥15≥107速效鉀火焰光度計法mg/kg≥120≥130≥1008有效態鐵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mg/kg≥5≥10≥59有效態錳≥5≥8≥510有效態銅≥1≥2≥111有效態鋅≥2≥4≥28.4智慧化病蟲害防治8.4.1可應用誘捕器、測報燈、土壤氣象傳感器、蟲情識別傳感器等設備,對養護區域的病蟲害發生環境和數據進行監測,按照病蟲害暴發環境條件數據,按設定標準模型,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依據監測數據做出提前預警,指導防控。8.4.2可通過無人機監測、遠程監測設備觀察和養護現場作業人員現場反饋等途徑,監控病蟲害防控漏點,及時防治。使用無人機進行病蟲害狀況監測,并對作業人員無法進入打藥區域展開打藥,嚴格按照國家無人機管理相關規定,確定飛行作業的時間及空域。8.4.3現場應設置二維碼卡片,發現病蟲害現象經拍照,掃描二維碼自動傳輸至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并直接形成實時病蟲害地圖和病蟲害熱點圖,為管理者計劃和決策提供依據。8.4.4常見苗木病蟲害種類及防治方法見附錄A。8.4.5可融合無人機、攝像頭等監測手段,在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中構建防火監測模塊,全面提升火情預警、火情實時態勢監控、火情態勢分析、災后評估等方面的能力。8.5養護效果評價8.5.1綠化苗木養護分級質量應符合CJJ/T287的規定。8.5.2可結合無人機或攝像頭,根據綠化苗木的種類、生長特性,通過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施工綜合系統評價綠化苗木的養護分級質量,應包含整體效果、生長勢、灌溉排水、施肥、病蟲害情況、補植時限及成活率等方面。8.5.3針對綠化苗木養護分級質量中的補植成活率,一級應≥98%,二級應≥95%,三級應≥90%。8.5.4表3規定了草坪養護效果綠色期評價標準。14T/CI575—2024表3草坪養護效果綠色期評價標準項目評價標準檢查方法一級二級三級綠色期冷季型草不低于300d,暖季型草不少于210d冷季型草不低于270d,暖季型草不少于180d冷季型草不低于240d,暖季型草不少于160d等方法9智慧化施工期維護9.1智慧化監測設備維護9.1.1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監測設備維護包括日常巡檢、數據校準與驗證、軟件更新與升級、清潔與保養、故障排查與修復、數據記錄與報告等方面。9.1.2日常巡檢宜符合下列規定a)巡檢頻率。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巡檢,確保設備無損壞或異常現象。b)外觀檢查。檢查設備外殼是否完好,無銹蝕、變形等現象;連接線是否松動或破損。c)傳感器檢查。檢查傳感器是否清潔,無遮擋物;檢查傳感器的靈敏度,確保測量數據準確。9.1.3數據校準與驗證宜符合下列規定。a)校準周期。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數據校準,確保設備測量數據的準確性。b)校準方法。使用標準測量設備對智能檢測設備進行校準,記錄校準前后的數據差異,并調整設備的參數,使測量數據接近標準值。c)數據驗證。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數據驗證,通過對比不同時間段的數據或與其他設備的數據進行對比,驗證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9.1.4軟件更新與升級宜符合下列規定。a)更新頻率。根據設備供應商提供的更新信息,及時進行軟件更新和升級。b)更新步驟。備份現有數據,下載并安裝最新版本的軟件,測試新軟件的穩定性和功能。9.1.5清潔與保養宜符合下列規定。a)清潔周期。每周至少進行一次清潔,去除設備上的灰塵、污垢等污染物。b)清潔方法。使用柔軟的干布或吸塵器進行清潔,避免使用腐蝕性強的清潔劑。c)保養措施。定期檢查設備的防水、防塵等防護措施是否完好,如有損壞及時修復。9.1.6故障排查與修復符合下列規定。a)故障響應。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響應并進行故障排查。b)故障記錄。宜記錄故障發生的時間、現象及排查過程,為后續的故障分析提供依據。c)修復措施。宜根據故障原因采取相應的修復措施,如更換部件、調整參數等。如無法修復,及時聯系供應商或專業人員進行維修。9.1.7數據記錄與報告宜符合下列規定。a)數據記錄。對設備的巡檢、校準、驗證、更新、清潔、保養及故障排查等維護活動進行詳細記錄,b)報告編制。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匯總設備維護記錄,編制維護報告,對設備的運行狀態、數據質量、故障情況等進行統計分析,并提出改進建議。9.2電子信息數據維護9.2.1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電子信息數據維護包括數據收集、數據存儲、數據處理、數據備份與恢15T/CI575—2024復、數據安全與保密、數據使用與共享等方面。9.2.2數據收集宜符合下列規定:a)確保智能監測設備正常運行,數據采集準確可靠,避免數據缺失或錯誤;b)根據綠化苗木的生長需求和公園管理需求,設定數據采集頻率和指標;c)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初步篩選和清洗,去除異常值和重復數據。9.2.3數據存儲宜符合下列規定:a)建立專門的數據庫或數據管理系統,用于存儲綠化苗木智能電子信息數據;b)確保數據庫或數據管理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采取加密、訪問控制等安全措施;c)對數據進行分類存儲,方便后續的數據處理和分析。9.2.4數據處理宜符合下列規定:a)根據綠化苗木的生長特性和公園管理需求,對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和挖掘,提取有價值的信息;b)采用數據清洗、統計分析、模型預測等數據處理方法和技術,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c)定期更新數據處理方法和模型,以適應綠化苗木生長和公園管理的變化。9.2.5數據備份與恢復宜符合下列規定:a)建立數據備份機制,定期備份數據庫或數據管理系統中的數據,以防數據丟失或損壞;b)確保備份數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選擇可靠的備份存儲介質和存儲位置;c)制定數據恢復計劃,明確數據恢復的步驟和措施,確保在數據丟失或損壞時能夠及時恢復。9.2.6數據安全與保密符合下列規定:a)應嚴格遵守數據安全和保密的泄露;b)對數據進行加密處理,應確保數據傳輸和存儲過程中的安全性;c)對涉及個人隱私的數據進行脫敏處理,應保護個人隱私權益。9.2.7數據使用與共享宜符合下列規定:a)明確數據的使用范圍和目的,確保數據僅用于公園綠化管理和決策支持;b)建立數據共享機制,促進不同部門或單位之間的數據交流和合作;c)在數據共享過程中,遵守數據安全和保密的相關要求,確保數據的合法使用。9.3智慧化管理系統維護9.3.1城市公園綠化苗木智慧化管理系統維護包括系統硬件維護、系統軟件維護、網絡安全維護、故障排查與修復、記錄與報告等。9.3.2系統硬件維護宜符合下列規定:a)定期檢查系統硬件設備,包括服務器、傳感器、監測設備等,確保其正常現象;b)對硬件設備進行清潔和保養,去除灰塵、污垢等污染物,保持設備的清潔度和散熱性能;c)定期對硬件設備進行性能評估,如發現性能下降或存在故障隱患,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9.3.3系統軟件維護宜符合下列規定:a)定期檢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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