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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A90DB4401Anti-terrorismprecautionmanagement—Part5:Educati布發布發合聯室公辦局組理小管導督領監作場工市怖市恐州反廣市州廣IDB4401/T10.5—2019前言 Ⅲ 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4反恐怖防范原則 25防范分類及等級劃分 25.1防范分類 25.2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等級 26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27常態反恐怖防范 27.1人防 7.2物防 7.3技防 7.4制度防 8非常態反恐怖防范 8.1非常態反恐怖防范啟動 8.2非常態反恐怖防范實施 8.3非常態反恐怖防范措施 8.4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的人防、物防和技防配置 9應急準備要求 9.1應急處置的總體要求 9.2反恐應急 9.3反恐應急演練 10監督、檢查 附錄A(資料性附錄)反恐防范門衛值守和巡邏制度 附錄B(規范性附錄)應急能力評估及改進 15附錄C(資料性附錄)反恐應急預案及反恐應急演練方案 附錄D(規范性附錄)教育機構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實施 參考文獻 ⅢDB4401/T10.5—2019DB4401/T10《反恐怖防范管理》計劃分為以下33個部分,以后根據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再視情況進行調整:——第1部分:通則;——第2部分:黨政機關;——第3部分:廣電傳媒;——第4部分:涉外機構;——第5部分:教育機構;——第6部分:醫療衛生機構;——第7部分:商場超市;——第8部分:酒店賓館;——第10部分:園林公園;——第11部分:旅游景區;——第12部分:城市廣場;——第14部分:大型專業市場;——第15部分:體育場館;——第16部分:影視劇院;——第17部分:會展場館;——第18部分:宗教活動場所;——第20部分:船舶港口碼頭;——第21部分:公交客運站場;——第22部分:隧道橋梁;——第24部分:城市軌道交通;——第25部分:水務系統;——第27部分:燃氣系統;——第29部分: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庫;——第30部分:金融機構;——第31部分:電信互聯網;——第32部分:郵政物流;——第33部分:危險化學品;——第34部分:民用爆炸物品;——第35部分:核與放射性物品;——第36部分:傳染病病原體;——第37部分:大型活動;——第38部分:高層建筑。本部分為DB4401/T10的第5部分。本部分按GB/T1.1—2009的規定起草。本部分由廣州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廣州市教育局提出。本部分由廣州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歸口。本部分由廣州市教育局具體解釋和實施情況收集。本部分起草單位:廣州市教育局、廣州市標準化協會、廣州計量檢測技術研究院、廣東華僑中學、廣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隊。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小軍、劉平倫、羅繼華、譚育寧、馬世政、陳淑宜、莊東海、朱國璋、廖俊斌、吳朝陽、劉可冰、林嘉欣、張力玲,申玉星。本部分為首次發布。DB4401/T10.5—2019反恐怖防范管理第5部分:教育機構本部分規定了教育機構反恐怖防范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反恐怖防范原則、防范分類及等級劃分、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常態反恐怖防范、非常態反恐怖防范、應急準備要求和監督、檢查。本部分適用于廣州市教育機構類反恐怖防范重點目標的防范工作和管理,教育機構類反恐怖防范一般目標可參照執行。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2887計算機場地通用規范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22240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GB/T25724公共安全視頻監控數字視音頻編解碼技術要求GB/T28181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GB/T29315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GB/T31068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GB50198民用閉路監視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GB50394入侵報警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95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范GB50526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A/T367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GA/T594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GA/T644電子巡查系統技術要求GA/T669.1城市監控報警聯網系統技術標準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GA871防爆罐GA1081安全防范系統維護保養規范GA/T1127—2013安全防范視頻監控攝像機通用技術要求GA/T1279保安員裝備配備與管理要求GA/T1343—2016防暴升降式阻車路障DB4401/T10.1—2018反恐怖防范管理第1部分:通則3術語和定義DB4401/T10.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教育機構educationalInstitutions具有辦學資質的全日制學校、幼兒園。2DB4401/T10.5—20194反恐怖防范原則4.1教育機構的反恐怖防范應遵循“預防為主、多方配合、責任到人、校園安全”的工作原則。4.2教育機構反恐怖防范工作應在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公安機關、教育機構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責任。4.3教育機構是反恐怖防范的責任主體,應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等相關要求履行職責,建立并實施教育機構反恐怖防范系統。5防范分類及等級劃分5.1防范分類反恐怖防范按防范管理性質分為常態反恐怖防范和非常態反恐怖防范兩類。5.2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等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等級按恐怖威脅預警響應的要求分為四級:a)四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Ⅳ級(一般),用藍色表示;b)三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Ⅲ級(較大),用黃色表示;c)二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Ⅱ級(重大),用橙色表示;d)一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Ⅰ級(特別重大),用紅色表示。6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6.1高等院校重要部位應包括:主要出入口(大門、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辦公大樓、實驗大樓)、門衛室、安防監控中心、主要通道、廣播(電視)室、配電房、鍋爐房、燃氣設施、水池及水泵房、重大活動時的場館、危化物品儲藏室、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重點實驗室、檔案室、專用試卷保密室、網絡中心、校(院)長室、財務室、圖書館、停車場(庫)、周界等。6.2中小學重要部位應包括:主要出入口、門衛室、安防監控中心、主要通道、廣播(電視)室、配電房、水池及水泵房、運動場館、危化物品儲藏室、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重點實驗室、檔案室、專用試卷保密室、校(院)長室、網絡中心、財務室、周界等。6.3幼兒園重要部位應包括:主要出入口、門衛室、安防監控中心、主要通道、廣播(電視)室、午休房、配電房、水池及水泵房、操場、游泳池、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檔案室、校(園)長室、財務室、周界等。7常態反恐怖防范7.1人防7.1.1設置原則應符合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標準對安保力量的要求。教育機構應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面積、建筑分布、校園人數、重要部位情況等反恐怖防范工作實際需要,配備足夠的安保力量,明確常態安保力量人數。7.1.2人防組織教育機構應設置或確定承擔與反恐怖防范任務相適應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機構,明確第一責任人、責任部門和聯絡員,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負責反恐怖防范的具體工作。教育機構應明確反恐怖防范重要崗位。重要崗位應包括:機構負責人、反恐怖防范工作主管領導、班主任和輔導員、重點實驗室和危化物品管理人員、反恐工作聯絡員、食堂餐館負責人等相關崗位人員。7.1.3人防配置教育機構的人防配置應符合表1要求。3DB4401/T10.5—2019表1人防配置表123456主要出入口、門衛室、安防主要出入口、門衛室、主要出入口、門衛室、78配電房、鍋爐房、水池及水9危險物品儲藏室、食堂操作危險物品儲藏室、食堂重點實驗室、檔案室、專用試卷保密室、網絡中心、校(院)長室、財務室、圖書館重點實驗室、檔案室、專用試卷保密室、校安保力量配備原則如下:a)安防監控中心、門衛室在崗安保力量不少于1人,教育機構主要出入口在崗安保力量不少于2人,實行雙人雙崗;b)技防崗位、網管崗位應配置在崗人員不少于1人;c)上學放學高峰期和重大活動期間安保力量應相應增加;d)校園的安保力量可采用專兼職結合的方式;e)開放式教育機構在舉辦重大活動期間,應在出入口、主要通道、相關活動場館和周界增加巡查安保力量。7.1.4人防管理人防管理應符合DB4401/T10.1—2018中7.1.4的要求。教育機構應建立與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公安機關及教育機構主管部門的工作聯系和應急聯動機制,定期報告反恐怖防范措施落實情況,互通信息、完善措施。發現可疑人員、違禁和管制物品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教育機構應加強人防管理:a)加強反恐怖防范教育宣傳,將恐怖活動預防、應急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開展全員應急技能訓練和應急處突演練,提升人防技能;b)對重要崗位人員開展背景審查,建立人員檔案,并向公安機關備案,確保用人安全;c)加強門衛管理、開展巡查與安檢、技防系統的值守監看和運行維護,主要出入門口應24小時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開啟時應有人值守,確保人防職責落實;d)健全管理制度體系,提高管理效率,強化檢查督導,及時整改,消除隱患;e)教育機構主要負責領導、責任部門負責人應簽訂反恐怖防范目標責任書,重要崗位的從業人員應簽訂相應的反恐怖防范承諾書。教育機構應指定專職聯絡員,聯絡員應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聯絡員的配置和變更,應及時向教育機構主管部門、屬地公安機關和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辦事機構備案。4DB4401/T10.5—20197.1.5安保力量要求教育機構反恐怖防范安保力量應符合DB4401/T10.1—2018中7.1.5的要求,并應符合以下要求:a)在崗保安員應具備處置突發事件、履行日常安保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專業技能,并應符合GA/T594和GA/T1279的相關要求。b)保安員應經專業裝備使用技能培訓且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員證后方能上崗,年齡宜低于45周歲,保安員證應在門衛室適宜位置張貼告示。c)每半年至少應組織1次保安員反恐怖防范與應急知識教育培訓;保安員每周應開展不少于1小時的應急防護器材的技能訓練。d)保安員的配備應符合以下要求:1)1000人以下的小學每校區至少配備6名專職保安員;1000人以上的小學,每增加300人增配1名專職保安員;2)1000人以下的中學每校區至少配備10名專職保安員;1000人以上的中學,每增加300人增配1名專職保安員;3)九年一貫制每校區保安員的配備應符合2)的要求;4)1000人以下的幼兒園每校區至少配備2名專職保安員;1000人以上的幼兒園,每增加500名學生增配1名專職保安員。e)在滿足d)的基礎上,應符合以下要求:1)白天學生在校期間,每個門崗至少配備2名保安員值勤;2)夜間無寄宿學生的教育機構至少配備1名保安員值勤,寄宿制教育機構夜間至少配備2名保安員值勤;3)上、放學重點時段,在“一門兩保安”的基礎上,宜增配2名以上保安員在校門口及周邊區域持械疊加值守;4)非重點時段,配備不少于2名專職保安員巡邏守護,每天對重要部位的巡查不少于1f)教育機構應加強重要部位巡查,寄宿制的每棟宿舍樓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宿舍管理員(女生宿舍樓宿舍管理員應為女性),每天應開展不少于2次的夜間巡查。g)教育機構宜組織教職工成立應急處置隊伍,落實各項防范與應急措施,定期培訓和演練。h)上、放學重點時段,教育機構出入口50m范圍內,屬地政府部門應組織專門安保警力開展巡邏防控工作。i)安保人員應熟悉教育機構地理環境、消防通道、各類疏散途徑及安全管理、治安保衛相關法律法規、安全標準和規章制度,還應熟練掌握周邊治安特點及安全防范工作重點。j)教育機構宜與社區、家長合作,在教育機構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安全保衛志愿者隊伍,在上、放學等重點時段維護本機構及門口秩序。k)網絡安全維護人員應按網絡安全管理制度開展網絡安全防范工作。l)教育機構專職聯絡人應確保24小時通信暢通,聯絡人的配置和變更,應及時向屬地公安機關、教育機構主管部門備案。m)教育機構每個校區應設至少1名安全主任,負責安全防范管理工作。n)積極應對相關涉恐突發事件,在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及公安機關、教育機構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7.2物防7.2.1配置原則應符合DB4401/T10.1—2018中7.2.1的要求。應符合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標準、規范和規定對工程建設的要求。應納入教育機構建設工程建設總體規劃,新建或改建的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行。使用的設備和設施應符合國家法規和現行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并經法定機構檢驗或認證合格。7.2.2物防組成重點目標物防包括實體防護設施、個人應急防護裝備、公共應急防護裝備及設施等。5DB4401/T10.5—20197.2.3物防配置教育機構的物防配置應符合表2要求。表2物防配置表12防機動車沖撞或隔離主要出入口、受機動車沖擊后容易受到重大傷主要出入口、受機動車沖擊后容易受到重主要出入口、受機動車沖擊后容易受到重大傷害的重要3防盜安全門、金屬防護門或防尾隨聯動互安防監控中心、重點實驗室、危化物品儲藏室、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檔案室、專用試卷保密室、廣播(電視)室、網絡中心、水池及安防監控中心、重點實驗室、危化物品儲藏室、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檔案室、專用試卷保密室、廣播(電視)室、網絡中心、水池及水泵房、安防監控中心、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檔案室、廣播(電視)室、水池4防盜保險柜、防盜保567配電房、水池及水泵房配電房、水池及水89對講機、強光手電、防護棍棒、自衛噴霧器門衛室、安防監控中心門衛室、安防監控危化物品儲藏室等重要危化物品儲藏室等重危化物品儲藏室等重要危化物品儲藏室等重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裝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裝備存放處、門防暴頭盔、防割(防危化物品儲藏室、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裝備存危化物品儲藏室、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裝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危化物品儲藏室、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裝備存危化物品儲藏室、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裝安防監控中心或保施防爆毯或防爆罐、防門衛室、危化物品儲藏室、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裝備存放處等重要部位門衛室、危化物品儲藏室、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裝備存放處等門衛室、安防監控中心或保安裝備存安防監控中心、門衛安防監控中心、門衛安防監控中心、門注:阻擋裝置指出入口的桿或閘門,一般安裝在機動車出入口,主要是對出入行為實施放施;防機動車沖撞或隔離設施指能夠有效防范汽車沖撞等暴力侵害的硬質設施,如防沖6DB4401/T10.5—20197.2.4物防要求防護設備設施要求.1一般要求物防設施應符合DB4401/T10.1—2018中及相關標準的要求,防爆罐應符合GA871的要.2實體防護設施實體防護設施應符合以下要求:a)實體圍墻一般采用鋼筋混凝土預制板、磚混結構、鋼柵欄等結構形式,高度不應低于2m。b)采用磚石或鋼筋混凝土結構時,墻厚不小于200mm,磚混結構圍墻的強度應符合相應的國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c)采用鋼柵欄時應采用單根直徑不小于20mm,壁厚不小于2mm的鋼管(或單根直徑不小于16mm的鋼棒,單根截面不小于8mm×20mm的鋼板)組合制作;用于窗的防護時,柵欄應安裝在窗內側。單個柵欄空間最大面積應不大于600mm×100mm。柵欄應采用直徑不小于12mm的膨脹螺絲固定,安裝應牢固可靠。用于實體周界封閉時,柵欄的豎桿間距不大于150mm,且不易攀爬,安裝應牢固可靠。鋼柵欄的設置應符合消防的有關規定。d)防機動車沖撞或隔離設施的立柱升降應平穩,立柱間距應不大于0.8m。立柱升起后高度應不低于600mm,立柱升起至最高位置的時間應不大于5秒;立柱下降后阻擋裝置應不影響道路的承載能力和通行能力。阻擋裝置升起后單根立柱的阻擋能力應能應能達到GA/T1343—2016中B2級的要求。e)防機動車沖撞或隔離設施常態應處于升起狀態,應能電動操作和遙控操作,在電動操作故障時應能手動應急操作,并能接入其他安防系統的信號實現系統聯動。f)防沖撞設施的設計、布防、施工、驗收及日常維護應符合相關要求。.3防護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危化物品儲藏室、專用試卷保密室、網絡中心應設有防盜門和網絡監控系統等安全防范設施。危化物品儲藏室實行雙人雙鎖管理。防護設備設施采購與維護防護設備設施采購與維護應符合DB4401/T10.1—2018中的要求。7.3技防7.3.1建設原則應符合DB4401/T10.1—2018中7.3.1的要求。應符合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標準、規范和規定對工程建設的要求。使用的設備設施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并經法定機構檢驗或認證合格。應納入教育機構建設工程建設總體規劃,新建或改建的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行。7.3.2技防組成教育機構技防包括電子防護系統、安防監控中心、公共廣播系統、無線通信對講指揮調度系統、通訊顯示記錄系統、安全管理平臺等,其中電子防護系統包括視頻監控系統、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停車庫(場)管理系統、電子巡查系統(巡更系統)、安全檢查及探測系統和網絡攻擊防范系統等。7.3.3技防配置教育機構的技防配置應符合表3要求。7DB4401/T10.5—2019表3技防配置表12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3周界及內部主要通周界及內部主要通周界及內部主要通4宿舍出入口、宿舍宿舍出入口、宿舍宿舍出入口、宿舍5食堂餐廳及其出入口、食堂操作間和食堂餐廳及其出入口、食堂操作間和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6教學樓、各教室、7辦公樓大廳、電梯--8體育場館、廣場、9--安防監控中心、廣安防監控中心、廣安防監控中心、廣配電房、鍋爐房、水池及水泵房、燃配電房、水池及水配電房、水池及水重點實驗室、危化重點實驗室、危化 專用試卷保密室及專用試卷保密室及-財務室、貴重物品停車場(庫)及其--會議廳(室、禮的會議廳(室、禮-電梯轎廂、自動扶 各樓梯口、主要通道各樓梯口、主要通道安防監控中心、圖安防監控中心、圖安防監控中心、圖安防監控中心、圖安防監控中心、圖安防監控中心、圖--置8DB4401/T10.5—2019表3技防配置表(續)器配電房、鍋爐房、水池及水泵房、燃配電房、水池及水配電房、水池及水 財務室、貴重物品門衛室、安防監控中心、學生宿舍樓(區)值班室、校中心、學生宿舍樓(區)值班室、校門衛室、安防監控中心、學生宿舍樓(區)值班室、校安防監控中心及相安防監控中心及相主要出入口、安防主要出入口、安防主要出入口、安防配電房、鍋爐房、水池及水泵房、燃配電房、水池及水配電房、水池及水重點實驗室、危化重點實驗室、危化 7.3.4技防要求技防系統總體要求教育機構的反恐怖防范技防系統總體應滿足以下要求:a)應符合DB4401/T10.1—2018中7.3.4條對技防要求;DB4401/T10.5—2019b)系統應滿足GB50348、GB/T31068和GB/T29315中技防設備設施的相關規定;c)承載安防信息的信息系統應符合GB/T22239—2019和GB/T22240中相應規定。視頻監控系統視頻監視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a)重要部位所設的視頻監控系統,應做到全方位,無死角、實時監控;b)視頻監控的監視、回放圖像質量應滿足反恐怖防范工作實際需要,需要進行夜間監控的重要部位,應設置夜間照明燈;c)視頻監控系統應具有日期、時間、攝像機位置等信息的字符疊加、記錄和調整功能,且安防監控中心(室)應及時對系統進行校時;d)視頻監控系統應具有對圖像信號的采集、傳輸、切換控制、顯示、分配、記錄和重放等基本功能,視頻監控系統應同時滿足GB50198、GB50395、GA/T367、GA/T669.1的要求;e)視頻監控系統應采用數字系統;f)圖像信號的采集使用的攝像機應符合GA/T1127—2013的要求,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配置的攝像機應滿足C類以上高清晰度,其他重要部位配置的攝像機應滿足B類以上高清晰度;g)宜支持H.264、H.265或MPEG-4視頻編碼格式和文件格式進行圖像存儲,宜支持G.711、G.723.1、G.729等音頻編解碼標準實現音頻同步存儲;新建、改建、擴建的視頻監控系統音視頻編解碼宜優先采用GB/T25724規定的SVAC編碼方式;h)圖像信號的傳輸、交換和控制應符合GB/T28181的要求;i)圖像信號的切換應具有手動和編程兩種模式;j)圖像信號的顯示設備應采用FHD(1920x1080)以上分辨率的大屏設備,當系統配備的超高清攝像機(GA/T1127—2013的D類)時,宜采用4K(4096×2160)以上分辨率的大屏設備;k)圖像信號的存儲:1)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的單路圖像應具有16CIF(1920×1080)或以上圖像分辨率;2)非直接與外界相通的重要部位單路圖像應具有9CIF(1280×720)或以上圖像分辨率;3)單路顯示基本幀率不小于25fps;4)存儲時間不小于90天。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a)應符合GB50394的相關要求;b)入侵探測器、緊急報警裝置發出的報警信號應傳送至安防監控室,緊急報警裝置應與屬地接警中心聯網;c)布防、撤防、報警、故障等信息的保存時間應不少于180天;d)宜與視頻監控系統聯動。出入口控制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a)出入口控制系統應符合GB50396的相關要求;b)出入口控制事件記錄保存時間應不少于180天;c)出入口控制系統宜與視頻監控系統聯動,在事件查詢的同時,能回放與該出入口相關聯的視頻圖像;d)出入口控制系統應滿足人員逃生時的相關要求,當需要緊急疏散時,各閉鎖通道應開啟,保障人員迅速安全通過。電子巡查系統(巡更系統)電子巡查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a)應符合GA/T644的相關要求;b)電子巡查應采用在線式,對于地上無遮蓋場所宜采用GPS在線式巡查;c)電子巡查系統應具備巡查路線偏離報警、規定時間無位移報警等功能;d)電子巡查系統可獨立設置,也可基于出入口控制系統組合設置;DB4401/T10.5—2019e)巡查路線應能根據安全管理的需求進行調整,并覆蓋重要部位;f)可使用出入口控制系統相關設備實現電子巡查功能。公共廣播系統公共廣播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a)應符合GB50526相關要求;b)當發生公共安全事件時,公共廣播系統應能根據應急預案中確定的處置流程,進行公共安全信息播報與發布,并能有效指引人員疏散;c)廣播系統(含音頻和視頻)應常態化開展反恐怖防范安全教育。安防監控中心安防監控中心應符合以下要求:a)應符合GB/T2887、GB50348的相關要求;b)應設置為禁區,應安裝攝像機并應有保證自身安全的防護措施和通訊設施;c)報警系統宜與屬地公安機關110報警中心聯網;d)宜配置與報警同步的電子地圖,當報警發生時,以聲、光信號顯示報警的具體位置,且監控點圖像應自動切到監視器上顯示;e)宜對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與視頻安防監控系統集中供電(調節入侵和視頻f)應設置專用配電箱,配電箱的配出回路應留有余量;g)應配備備用電源,至少滿足攝像機及錄像設備正常工作4小時和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正常工作24小時的需要。7.3.5系統檢驗與驗收系統驗收前應進行檢驗,系統檢驗和驗收應符合法律、法規、行業有關技術標準及公安機關的相關要求。7.3.6運行維護及保養技防系統應用管理和維護保養應符合GA1081的要求和國家、省、市和行業等有關技術防范管理的要求。教育機構應制定技防系統管理制度,建立運行維護保障的長效機制,設置專人負責系統日常管理工作,每年定期進行設備設施的檢測、維護、保養。技防系統應確保有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培訓上崗,掌握系統運行維護的基本技能。7.4制度防7.4.1一般要求制度防應符合DB4401/T10.1—2018中7.4要求。7.4.2管理標準教育機構應按DB4401/T10.1—2018中配置相應管理標準,同時制定重要部位管理制度。應制定重點實驗室管理制度和反恐防范門衛值守和巡邏制度,反恐防范門衛值守和巡邏制度參見附錄A。制定反恐怖防范責任承諾制度,明確反恐怖防范目標責任書和反恐怖防范承諾書的簽訂要教育機構應建立來訪登記、幼兒接送、機動車管理等制度,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對接幼兒人員應通過人像比對或者接送卡、打電話確認等方式核對身份信息后才容許接走。建立重要崗位一崗雙責和校園師生意識形態反恐防范制度。建立應急能力和風險評估制度,定期組織評估,實時分析、研判校內、校外的安全威脅。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定期組織排查,及時整改,記錄在案,保存備查。7.4.3工作標準DB4401/T10.5—2019制定保安崗位工作標準中,對保安人員配置標準、資質條件、權限、現場操作規范,以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方式和責任追究等要求進行明確。制定機構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重要部位相關工作人員崗位工作標準,明確反恐怖防范工作責任、應急疏散過程中的工作要求等。7.4.4技術標準對尚未有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物防技防設備設施應制訂相應的企業(機構)標準。8非常態反恐怖防范8.1非常態反恐怖防范啟動8.1.1根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教育機構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發布的恐怖威脅預警,進入非常態反恐怖防范。8.1.2教育機構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入非常態反恐怖防范。8.2非常態反恐怖防范實施8.2.1教育機構應積極響應恐怖威脅預警要求,采取的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等級應不低于有關部門或機構發布的恐怖威脅預警等級。8.2.2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等級和恐怖威脅預警等級對應關系見表4。表4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等級和恐怖威脅預警等級對應關系表四級(Ⅳ)四級(Ⅳ)三級(Ⅲ)三級(Ⅲ)二級(Ⅱ)二級(Ⅱ)一級(Ⅰ)一級(Ⅰ)8.3非常態反恐怖防范措施8.3.1四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在符合常態反恐怖防范的基礎上,同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a)啟動反恐怖應急指揮部,各類防范、處置裝備設施處于待命狀態;b)教育機構安保部門負責人帶班組織防范工作;c)在常態安保力量的基礎上增派50%以上;d)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檢查物防、技防設施;e)對出入口進行控制,對重要部位進行巡查、值守,保持通信聯絡暢通,專人收集、通報情況信息;f)聯系屬地公安機關和教育機構主管部門指導防范工作;g)每天主動向屬地公安機關和教育機構主管部門報告防范工作落實情況,重要情況應隨時報h)配合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公安機關、教育機構主管部門開展工作;i)根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公安機關、教育機構主管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j)高等院校應對到訪的可疑人員、車輛、物品進行安全檢查;中小學、幼兒園應限制非工作人員、非在校學生進入;k)由教育機構安保部門負責人牽頭組成督導檢查組,檢查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實情況。8.3.2三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在符合四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的基礎上,同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DB4401/T10.5—2019a)教育機構分管領導帶班組織防范工作;b)在常態安保力量的基礎上增派70%以上安保力量;c)重要部位巡視頻率較常態提高50%,巡查人員可利用手持式探測儀對可疑人員、包、物及運輸車輛進行檢查;d)每半天向屬地公安機關和教育機構主管部門報告防范工作落實情況,重要情況應及時報告;e)由教育機構分管領導牽頭組成督導檢查組,檢查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實情況。8.3.3二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應在符合三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的基礎上,同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a)教育機構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共同帶班組織防范工作,強化對事件的應對協調和處置;b)在常態安保力量的基礎上增派100%以上安保巡查力量;c)重要部位巡視頻率較常態提高1倍;出入口派員加強值守;d)主要出入口設置障礙,嚴禁外部車輛進入;e)聯系管轄公安機關和教育機構主管部門派員參與反恐怖防范工作;f)由教育機構主要領導牽頭組成督導檢查組,檢查反恐怖防范工作落實情況。8.3.4一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應在符合二級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的基礎上,同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a)教育機構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共同帶班組織防范工作;b)裝備、力量、保障進入臨戰狀態;c)重要部位應有2名以上安保人員守護,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d)對無關工作人員進行疏散,必要時轉移重要信息、物資;e)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對所有部位、物品、車輛進行全面、細致檢查;f)封閉出入口,嚴密監視內外動態;g)危急情況下對相關要害部位、設施、場所實施關閉,暫停相關活動;h)配合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及其辦事機構、教育機構主管部門開展工作。8.4非常態反恐怖防范的人防、物防和技防配置教育機構應有機制確保啟動非常態反恐怖防范時人防、物防和技防配置的要求,確保增派的安保力量、物防設備設施和技防系統能及時到位。9應急準備要求9.1應急處置的總體要求9.1.1符合DB4401/T10.1—2018中第9章相關規定。9.1.2教育機構應建立高效的反恐防范處置工作機制,加強與附近的公安機關、醫療衛生、應急管理等部門和企業單位的聯絡,建立協作配合、聯勤聯動、緊急響應等制度,健全“機構內外”一體化的反恐應急處置機制,提升應對處置能力。9.1.3教育機構應開展定期對本單位應急準備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其要求見附錄B。9.2反恐應急9.2.1教育機構應明確各部門、重要部位及相關人員在反恐防范工作中的權責清單。9.2.2在反恐防范工作中,教育機構應做好綜合信息收集和報告工作,強化風險管控,及時聯動,根據預案有序開展監控和應對工作,實現反恐和突發事件一體化處置。9.2.3教育機構應按照上級指揮機構的應急指令,配合做好反恐應急處置等任務,快速處置恐怖突發事件。9.3反恐應急預案與演練9.3.1教育機構應根據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建立反恐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開展情境構建和應急任務分析,并動態修訂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其要求參見附錄C。DB4401/T10.5—20199.3.2教育機構每年應組織至少1次以上反恐應急綜合演練。重點加強重要崗位人員和學生的培訓和實操演練,確保重要崗位員工熟練掌握各類應急業務技能,保證反恐應急工作安全、有序、可控。10監督、檢查10.1應符合DB4401/T10.1—2018第10章的要求。10.2由公安機關和教育機構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對教育機構反恐怖防范重點目標進行監督指導及相關檢查工作,年度檢查報告由公安機關和教育機構主管部門負責向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提交。10.3教育機構應加強日常自查工作,并配合做好上級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工作。10.4教育機構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實施按附錄D規定進行。DB4401/T10.5—2019(資料性附錄)反恐防范門衛值守和巡邏制度A.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每日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等檔案工作。A.2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來訪本校教職員工的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系,確認后方可進校,同時應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A.3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系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并與相關部門或行政值班人員聯系。A.4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來歷不明人員進入校內。A.5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A.6交接班前,前班人員應做好交接班準備,后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位,查看值勤記錄,清點保安器械和公物,待雙方確認安全無誤簽名后,前班人員方可下班。A.7做好夜間巡查、節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門衛人員要勤巡邏、勤檢查、勤觀察,確保安全。A.8參加巡邏人員,必須認真負責,仔細排查,切實履行職責。巡邏過程中,應佩帶電筒、對講機等巡視器材。A.9重點時段加強巡查,加強巡邏密度,認真檢查重要部位,嚴格盤查閑雜人員,安全隱患堅決排查,確保校園安全。A.10巡邏人員要加強對學校周邊重點地段的巡視查看,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及時妥善處理。巡邏的主要任務是維護校園周邊的正常秩序,排除其他不良因素對學校的影響。A.11發生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果斷地處理,控制事態,并及時報告。A.12每次巡邏檢查后,應如實記錄巡查時間、線路、部位、情況、采取措施等,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責任區各部位進行閑聊等,更不能提前記錄或做假記錄。A.13規范使用報警設備處,做好使用記錄。A.14不按規定履行責任者將依法承擔經濟、行政和法律責任。DB4401/T10.5—2019(規范性附錄)應急能力評估及改進B.1應急能力評估B.1.1評估目的確定其建立和實施的人防、物防及技防與反恐怖防范目標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B.1.2評估時間教育機構建立反恐怖防范系統并有效實施三個月后,方可開展首次應急能力評估。后續每年應至B.1.3評估組織成立包括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負責人在內的應急能力評估小組,并確定一名組長,成員包括各崗位的負責人數名,必要時可外聘反恐專家協助。B.1.4評估方法應急能力評估采用整體評估的方法,由教育機構組成評估小組,對建立、實施和開展反恐怖防范全過程進行評估。具體方法是評估人員通過現場核查、觀察、提問、對方陳述、檢查、比對、驗證等獲取客觀證據的方式進行。根據評估結果,對不符合本標準要求的項目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跟蹤實施和改進。B.1.5評估程序評估活動應按以下程序進行:a)成立評估小組;b)制定評估計劃;c)評估準備;d)評估實施;e)編寫自我評估報告和不合格報告;f)評估結果處置;g)考核獎懲。B.1.6評估內容覆蓋人防、物防和技防等所有要素。B.1.7評估結果處置應急能力評估后,應編寫應急能力評估報告。對評估結果,特別是發現的問題、不合格項產生的根源應進行分析研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B.2改進B.2.1改進的目的教育機構應按照PDCA(計劃-實施-檢查-改進)管理模式不斷持續改進、完善管理,完成反恐怖防范目標的防范和管理工作。B.2.2改進的實施及依據B.2.2.1收集有關不符合反恐怖防范要求的信息,明確信息來源,組織有關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確定現有的和潛在的問題根源。B.2.2.2根據信息分析的結果,督導責任部門會同有關人員共同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對制度、程序、人員或管理部門進行調整,并報責任領導批準,避免不符合情況再次發生。DB4401/T10.5—2019B.2.2.3實施改進的依據包括:a)公眾反饋安全防范漏洞的意見;b)物防中所涉及安防產品日常檢查、技防工程的驗收、周期檢驗的報告;c)各項制度落實的記錄、報表中反映的數據;d)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問題;e)安保人員等有關人員的建議。B.2.3持續改進教育機構通過實施糾正措施,對規范、制度文件或崗位人員進行調整,直至達到預期效果。B.2.4改進后評價對改進的有效性進行跟蹤評價。DB4401/T10.5—2019(資料性附錄)反恐應急預案及反恐應急演練方案C.1防暴力處置應急預案C.1.1暴力處置安全小組及職責C.1.1.1小組成員包括:總指揮(一般是本校校長)、副總指揮、撲救行動組、疏導組、醫療組、事件調查及善后工作組。C.1.1.2主要職責是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加強管理,快速反應,遵紀守法,減少傷害。C.1.2了解情況C.1.2.1一旦發生暴力事件,學校一定要了解情況,分析暴力事件出現的性質、原因,同時及時制止暴力事件的發展。如無法阻止暴力事件,而且暴力事件范圍、程度嚴重,學校應立即啟用110等報警裝置或向公安機關等報告詳細情況。C.1.2.2在公安機關和現場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妥善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C.1.2.3迅速疏散師生,盡一切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C.1.2.4學校必須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和手段,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有效控制局面和事態的發展。C.1.3應急處置C.1.3.1信息報告程序C.學校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執勤人員,構建“安全工作綠色通道,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C.學校發生暴力事故后,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并及時向學校負責人(校長或副校長)報告,B.如學校負責人都不在在則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員報告。同時立即撥打110報警。C.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C.1.3.2事件處置程序C.一旦發現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C.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應急小分隊迅速趕到現場。必要時要撥打“110”進行報C.控制現場組織師生進行疏散,并明確專人負責維護秩序。C.迅速營救。如果現場有受傷人員,安全防護救治組立即進行救護,必要時撥打“120”進行救護。進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傷亡。C.2大型活動應急預案C.2.1應急機構設置C.2.1.1大型活動開展前,學校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大型集體活動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C.2.1.2辦公室職責:a)全面掌握突發安全事件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匯總、上報有關信息,下達上級指示精神;b)負責協調安排上級主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c)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d)負責對外宣傳及媒體接待工作,積極采取措施,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e)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C.2.1.3疏導協調組職責:a)指導相關班主任做好受傷學生的慰問安撫工作,并視情協調安排心理專業人員進行心理疏DB4401/T10.5—2019b)組織指導并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c)做好傷亡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矛盾化解工作。C.2.1.4醫療救護組:a)組織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b)及時送重傷員到醫院繼續治療,并配合醫院、家長做好相關保障工作。C.2.1.5后勤保障組職責:a)搞好應對突發事件所需設備設施、物資器材的采購、保障工作;b)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費用;c)做好突發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C.2.1.6事故處理組職責:a)積極與傷亡人員親屬溝通協調;b)依法妥善處理死亡人員的有關經濟補償、賠償工作,妥善處理死亡人員后事;c)依法妥善解決受傷人員的治療費用及其它費用。C.2.1.7安全保衛組職責:a)維護事發現場及周邊秩序;b)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c)配合公安機關完成現場保護、線索調查和取證等工作;d)維護事故處理期間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C.2.2事故預防C.2.2.1每次活動前,領導小組應制定詳細的活動計劃,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實行學生活動的報批制度,由校會議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C.2.2.2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范。每次大型活動前要做好三個層次的安全教育:全校集中教育、班主任班級教育、家長配合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使他們牢固樹立集體主義觀念,培養他們守紀律、講秩序的良好習慣。并從校內到校外,從老師到學生,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全校形成“人人參與,嚴格管理”的良好局面。C.2.2.3每次活動要指定專人帶隊負責安全工作,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于本次集體活動的全過程,由活動主管領導負責。班主任自始至終都要跟著班級學生一起活動。C.2.2.4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帶隊領導(教師)必須要事先征得學校同意,并由校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防范及應急處理小組登記備案。并督促和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配備相關教師負責安全工作。C.2.2.5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五天,學校要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讓家長明確安全要求,掌握學生的活動內容,回家時間,協同做好教育工作。C.2.2.6需要車輛的活動,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在校學生校外集體活動服務,由校長聯系。C.2.2.7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C.2.3處置程序C.2.3.1現場處置C.大型集體活動現場發生火災、設施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時:a)現場負責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動;b)現場工作人員迅速切斷電源;c)各安全通道附近教職工迅速打開全部安全通道,現場負責人統一指揮在場教職工迅速帶領各班學生撤至安全地帶;及時清點統計人數,必要時通過校園廣播向全校師生發布險情簡報,提出應急時期紀律要求和防范措施;d)發生火險時,根據火情大小,活動組織者迅速組織在場教職工撲滅初起火災;火勢蔓延,撥打“119”報警;有師生被埋或燒傷時,撥打“119”、“120”;DB4401/T10.5—2019e)校長不在場時現場負責人迅速向校長報告,校長迅速向區教育局及街道有關負責人報告并視情啟動應急處置預案;f)在等待救援的同時,發動教職工及學校醫務人員積極做好自救互救工作;有人員受傷時,應盡快確認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職工聯系受傷人員家人;g)迅速劃定現場保護范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盡可能保護好現場,為事故調查及責任認定做好準備。C.外出活動現場發生暴力侵害事件時:a)現場負責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動;b)活動組織者組織精干教師穩控不法分子,并拔打“110”報警;有人員受傷撥打“120”,并安排學校醫務人員進行簡單急救;c)校長不在場時現場負責人迅速向校長報告,校長迅速向區教育局及街道有關負責人報告并視情啟動應急處置預案;d)應盡快確認受傷人員身份,由班主任或其它教職工聯系受傷人員家人;e)迅速劃定現場保護范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盡可能保護好現場,為警方調查破案做好準C.現場處置要求:大型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后,現場最高領導為第一位責任人,活動組織部門為直接責任部門;在場領導、教師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起組織、指揮、搶救、報警、報告等任務,不得拖延、推諉,否則將追究責任。C.2.3.2后期處置C.校長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根據情況迅速啟動應急處置預案,通知相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同時迅速向區教育局及街道報告相關情況。C.各有關人員按預案編組及分工,迅速進入工作狀態,做好師生安置、家長安慰、傷員救治、死亡人員后事安排、經濟賠償補償、教育教學秩序恢復以及配合公安機關、教育、安監等部門的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工作過程中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通報情況,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在未經領導許可的情況下,擅自越級報告或接受媒體記者采訪。C.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報告人及現場目擊證人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現場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員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資料,為查清突發事件的起因與經過提供第一手材料。C.根據事件處置進程,不間斷地向教育機構主管部門上報事故發展及處置情況(由于突發事件往往牽涉到多個人,多個家庭,乃至多個部門,在這種情況下,應將突發性事件的結果、大致的過程與起因等,迅速而客觀地通知通報相關個人或部門)。C.在搶救師生生命安全時,應及時保障車輛要求,財務組應及時提供醫療款墊付,保證因突發事件受到傷害的師生能及時得到搶救;在受搶救師生穩定后再根據具體責任情況由學校研究處理。C.協助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深入調查了解,統一對外發布相關信息;先期處理基本完畢之后,應該積極地對事件的起因經過等進行詳實調查,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前提下,由學校領導統一、客觀地向外界介紹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C.事件處置結束后,學校要進行經驗教訓總結,依據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表彰及處C.3反恐應急演練方案C.3.1應急演練機構設置成立領導小組和六個具體工作小組,在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安排下開展工作,并分別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a)領導小組:由正、副校長以及各部門干部組成;b)工作小組職責及任務分工:1)應急指揮組:由校長、副校長組成,負責統一協調指揮;2)應急防暴組:由保安隊伍、體育組老師以及身強力壯的男老師組成,負責與暴恐分子周旋、搏斗、阻止犯罪,并設法抓獲暴恐分子;3)醫療后勤組:由校醫室醫生,心理健康教育老師,負責救護傷員,保護現場,做好善后DB4401/T10.5—2019工作,避免和減少師生的人身損失,開展心理干預;4)應急聯絡組:第一時間負責撥打“110”、“120”、“119”或當地派出所和醫院電話,并向當地黨委、政府以及教育局報告,負責與各方協調聯系以及當前情況、后續工作的匯總上報;5)學生工作組:由教務處、德育處、全體班主任、科任教師組成,組織學生隱蔽、疏散和秩序維持工作,最快最大限度的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6)后勤保障組:由學校后勤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及時調度、采購、運輸,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在的物資保障。C.3.2演練前準備工作C.3.2.1演練前廣播通告:a)演練前告知學校周邊:為了創建平安校園,提升學生們防恐防暴的應對能力,本校將于明日進行防控防暴應急演練,提升學生應對突發類惡性事件的能力,請周邊單位聽到警報時不要驚慌或謠傳;b)防恐防暴應急演練的避險要點:1)警報響起時,請同學們迅速返回室內。不要驚慌,在各負責老師的指揮下,關閉門窗用用課桌等重物抵擋,快速蹲在墻角或課桌下做好緊急避險;如果來不及關門,師生應利用桌椅與歹徒對峙,或轉移歹徒注意力,贏取救援時間;2)處在室外的同學,就近躲藏到室外建筑物或能遮擋身體的物品旁邊和拐角處;3)密切關注廣播提示,聽到解除警報提示時,警報解除。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各班主任老師做好學生的安撫工作。C.3.2.2牢記防暴要訣:暴恐襲擊難預料,穩定情緒不慌張,就近臥倒尋掩護,找準時機趕快跑。C.3.3演練流程C.3.3.1相關人員報警。校長聽到警報后立即啟動《反恐應急演練方案》并發出防恐警報。C.3.3.2應急小分隊隊員第一時間撥打“110”或派出所聯系電話報警。C.3.3.3聽到警報后,教學樓、宿舍樓外公共活動區的學生應迅速向教學樓、宿舍樓方向就近逃跑,一邊跑一邊大聲警示,并按照安全課教授的方法,跑進年級辦公室和本班教室。宿舍樓內的同學迅速跑進宿舍;然后關燈、拉上窗簾并鎖好門窗。C.3.3.4緊急處置組到崗:分工教師立即趕到教學樓或宿舍樓各入口應急,可用教學樓或宿舍樓防火器材充當防衛用具,與暴恐分子周旋,并保護、引導學生逃避,指揮學生緊閉門窗,用書桌、木柜(鐵柜)頂住門窗,防止暴恐分子破門窗而入。若暴恐分子強行進入寢室,班級應急小分隊應用木椅等工具進行自衛,其余教職工立即沖向教學樓或宿舍樓協助制服暴恐分子。C.3.3.5阻擊暴恐分子:教師按照校長指示,使用專用防衛器械,阻止暴恐分子,注意控制宿舍樓、教學樓進出口;在暴恐分子逃竄時展開追擊,制服暴恐分子,或盡量拖延時間,等待消防、公安人員到來。C.3.3.6演練結束:暴恐分子被制服后,校長通過廣播宣布演練結束。DB4401/T10.5—2019(規范性附錄)教育機構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實施D.1概述教育機構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的實施按DB4401/T10.1—2018的附錄C規定進行。D.2檢查表檢查表包括高等院校、中小學和幼兒園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表,格式參見表D.1、表D.2和表D.3。表中內容應包括依據的標準條款,檢查的內容概要,檢查過程記錄和項目結論。表D.1高等院校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表12防是否按要求建立了專責、健全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機構并在3是否按實際需要配備了技防崗位、固定崗位、巡查崗位、4與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公安機關及教育機構主管部56是否建立重要崗位人員檔案并備案,查看檔案資料及備案789是否開展自我檢查督導和反恐怖防范體系自我評價工作,是否指定了專職聯絡員,聯絡員的配置和變更,是否及時反恐怖防范工作機構設置、責任領導、責任部門等是否按保安員承擔保安職責,是否滿足《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和反恐怖防范專(兼)職工作人員是否熟悉重點目標內部和反恐怖防范專(兼)職工作人員是否熟悉本重點目標反恐DB4401/T10.5—2019表D.1高等院校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表(續)防應對涉恐突發事件,年內是否存在不配合反恐怖主義工作防機動車阻擋裝置設置是否已覆蓋無實體防護屏障的主要出防機動車沖撞或隔離設施是否已覆蓋主要出入口和受機動安防監控中心、重點實驗室、危化物品儲藏室、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檔案室、專用試卷保密室、廣播(電視)室、網絡中心、水池及水泵房、財務室等重要部位出入口是否按實際需要配備了對講機、強光手電、防護棍棒、自衛噴霧器、毛巾、口罩、防護面罩、防暴盾牌、鋼叉、防暴頭盔、防割(防刺)手套、防刺服、化學防護服等個人安防監控中心、門衛室、大門口等是否已按要求設置了應查看物防設備設施是否按計劃采購,所屬供方是否是在合是否建立設備設施臺賬和檔案,信息是否準確、完整,是是否存在失效設備設施,是否對正常使用周期內失效的設防是否已按要求設置了監控中心、人臉識別系統,是否設有攝像機是否已覆蓋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周界及內部主要通道、校園門外附近、宿舍出入口、宿舍樓通道、食堂餐廳及其出入口、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教學樓、各教室、活動室、功能室、辦公樓大廳、電梯等候區、體育場館、廣場、會場、運動場、圖書館、安防監控中心、廣播(電視)室、配電房、鍋爐房、水池及水泵房、燃氣設施、重點實驗室、危化物品儲藏室、專用試卷保密室及其主要通道、檔案室、網絡中心、財務室、貴重物品存放場所、停車場(庫)及其主要通道和出入口、100人(座)以上的會議廳(室、禮堂)、電梯轎廂、自動扶梯口、各樓梯DB4401/T10.5—2019表D.1高等院校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表(續)防入侵探測(報警)器是否已覆蓋周界,配電房、鍋爐房、水池及水泵房、燃氣設施、危化物品儲藏室、檔案室、財緊急報警裝置(一鍵報警)是否已設置在門衛室、安防監報警控制器是否已設置在安防監控中心及相關的獨立設防出入口控制系統是否已設置在主要出入口、安防監控中心配電房、鍋爐房、水池及水泵房、燃氣設施、重點實驗主要出入口、周界和人員密集區域等重要部位是否設置了無線通信對講指揮調度系統是否已安裝在監控中心并做到技防系統的設置是否滿足GB50348、GB/T22239—2019、GB/T22240、GB/T31068、GB/T29315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等重要部位配置的攝像機是否滿足GA/T1127中規定的C類高清晰度及以上要求,視頻信息是視頻監控范圍內的報警系統發生報警時,是否能與該視頻系統聯動。輔助照明燈光是否滿足視頻系統正常攝取圖像運行維護及保養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技防系統的總臺賬、各系統的設備設施臺賬、系統操作手冊(使用、維護),DB4401/T10.5—2019表D.1高等院校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表(續)防是否制定了可量化考核和可實現的防范工作目標,是否與是否制定了人防組織和配置的架構圖,并明確責任領導的管理職責和責任部門的工作職責。是否指定專人負責反恐是否按要求配置了相關管理制度,包括教育培訓制度、人員背景審查制度、人員檔案及備案制度、門衛與寄遞物品管理制度、巡查與安檢制度、值班監看和運維制度、訓練演練制度、檢查督導制度、人防增援配置制度、采購管理制度、設備設施檔案制度、技防系統管理制度、工作報告制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專項經費保障制度、情報信息管理制度、恐怖威脅預警響應制度、恐怖威脅風險評估制度、聯動配合機制、應急管理制度、重點實驗室管理制度、反恐防范門衛值守和巡邏制度、來訪登記、幼兒接頭、機動車管理、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應急能力和風險評估制度、一崗雙責制度和校園師生意識形態反恐防范制度等8是否定期開展自我評價并向教育機構主管部門遞交自我評DB4401/T10.5—2019表D.2中小學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表12防是否按要求建立了專責、健全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機構并在3是否按實際需要配備了技防崗位、固定崗位、巡查崗位、4與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公安機關及教育機構主管部56是否建立重要崗位人員檔案并備案,查看檔案資料及備案789是否開展自我檢查督導和反恐怖防范體系自我評價工作,是否指定了專職聯絡員,聯絡員的配置和變更,是否及時反恐怖防范工作機構設置、責任領導、責任部門等是否按保安員承擔保安職責,是否滿足《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和反恐怖防范專(兼)職工作人員是否熟悉重點目標內部和反恐怖防范專(兼)職工作人員是否熟悉本重點目標反恐DB4401/T10.5—2019表D.2中小學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表(續)防應對涉恐突發事件,年內是否存在不配合反恐怖主義工作防機動車阻擋裝置設置是否已覆蓋無實體防護屏障的主要出防機動車沖撞或隔離設施是否已覆蓋主要出入口和受機動安防監控中心、危化物品儲藏室、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檔案室、專用試卷保密室、廣播(電視)室、網絡中心、重點實驗室、水池及水泵房、財務室等重要部位出入口有是否按實際需要配備了對講機、強光手電、防護棍棒、自衛噴霧器、毛巾、口罩、防護面罩、防暴盾牌、鋼叉、防暴頭盔、防割(防刺)手套、防刺服、化學防護服等個人安防監控中心、門衛室、大門口等是否已按要求設置了應查看物防設備設施是否按計劃采購,所屬供方是否是在合是否建立設備設施臺賬和檔案,信息是否準確、完整,是是否存在失效設備設施,是否對正常使用周期內失效的設防是否已按要求設置了監控中心,是否設有控制、記錄、顯攝像機是否已覆蓋與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周界及內部主要通道、校園門外附近、宿舍出入口、宿舍樓通道、各樓梯口、人員密集區域、食堂(餐廳)及其出入口、食堂操作間和儲存間、教學樓、各教室、運動場館、安防監控中心、廣播(電視)室、配電房、水池及水泵房、重點實驗室、危化物品儲藏室、專用試卷保密室及其主要通道、檔案室、、網絡中心、財務室、100人(座)以上的會議廳(室、禮堂)、各樓梯口、主要通道、人員密集區域、門DB4401/T10.5—2019表D.2中小學反恐怖防范工作檢查表(續)防入侵探測(報警)器是否已覆蓋周界、配電房、水池及水緊急報警裝置(一鍵報警)是否已設置在門衛室、安防監報警控制器是否已設置在安防監控中心及相關的獨立設防出入口控制系統是否已設置在主要出入口、安防監控中心、配電房、鍋爐房、水池及水泵房、重點實驗室、危化主要出入口、周界和人員密集區域等重要部位是否設置了無線通信對講指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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