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公司內部培訓
2014.12
引言
因客戶上海小糸的審核要求,我在上海德世愛普培訓機構參加了期兩天的“產品責任法及D零件審核”培訓。此次培訓共有兩個目的:一、滿足質量協議與VDA6.3體系要求上海小糸要求供應商都要進行產品責任法的相關知識培訓。在培訓課上,老師展示了《大眾汽車集團各公司已其供應商之間的質量管理協議》的相關要求,要求中明確提出:為供應鏈的每個階段任命一名產品安全責任人(PSB)。應將第一級產品安全責任人(PSB)填入供應商數據庫(LDB)中。該內容應隨時保持最新。同時,VDA6.3要求延伸出的FormelQ質量能力的補充要求中7.6條款也明確要求:·至少一名管理層成員接受過關于基礎的產品安全責任法方面的外部培訓·在供應商數據庫(LDB-B2B)中任命產品安全責任人(PSB)·自我審核必須由具有VDA6.3相應資格的審核員進行二、對新法規進行學習、培訓,為企業產品走向市場提供保障
2013年1月實施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2013年10月1日將實施《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這兩項法規的實施,對作為汽車供應商的企業來說,無形中又增加了責任感與維權的意識。
我公司作為汽車行業供應商,而且現在又有新產品也在逐步進入汽車零部件市場,我們一定要對相關法規進行全面了解,加強企業的法律知識。若今后涉及相關糾紛時,能做到舉證責任倒置,維護企業利益。
產品責任法學前案例
霍被朋友D邀請到史的酒店喝啤酒,霍即將飲完其中一瓶啤酒時,發現瓶底有腐爛的蝸牛,昏了過去。霍被送到醫院救治。事后霍起訴史,請求賠償損失。史拒絕賠償,認為應由啤酒生產廠家A賠償,理由是:(1)啤酒由D購買,與霍無買賣合同,與霍沒有法律關系;(2)造成霍傷害的啤酒系A公司生產,啤酒質量應由生產商負責。問題
1、霍能否向史索賠?對生產商呢?
2.霍能否一并起訴史與生產商,為什么?史與生產商的法律責任應如何劃分?
3.如果本案霍某是因啤酒瓶爆炸住院,無法證明啤酒瓶缺陷,也不能證明酒店有過失,還能夠索賠嗎?
1987年,國際標準化組織在全球范圍內推行了ISO9000系列標準,1995年,美國三大汽車公司推出了QS9000標準,把這作為驗證一次供應商的必備條件。同ISO9000相比,QS最重要的體現是“要求質量體系的建立盡可能可靠地避免缺陷“,所以出現了先期質量策劃,把新產品從立項到售后服務的整個過程提前做好準備(APQP);要求將以前的經驗應用到即將開始的過程,做好提前預防(FMEA);將過程進行統計,保證每一特性的加工生產能力(SPC)……。避免缺陷的首次出現、已發生的不合格避免重復發生成為體系建立的主要目的。德國汽車工業聯合會推出了VDA系列標準,同QS9000相比,突出點是產品安全性、質量體系的財務考慮、經營計劃(企業戰略),并且以上幾點全由最高管理者來抓。VDA要求產品責任的原則在企業內眾所周知,每位員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此培訓。
在中國,商店出現假冒偽劣產品,以王海為代表的索賠家提出的索賠金額越來越高。真正產品的質量出現問題,人們的索賠觀念越來越強,不管是否給消費者帶來身體的損害,從最初的換貨到現在動輒幾萬元的索賠金額。這些都是最初的最簡單的產品責任的概念。人的自我保護意識越來越強,企業的產品責任越明顯,所以VDA推出了產品安全性的概念是標準的一大突破。產品安全性被列為最高管理者的職責。它不是產品安全生產的問題,而是如何利用法律來保護企業,在出現問題時拿出證據為企業解脫責任。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它是企業成敗的轉折點。產品安全性中最重要的兩個概念是產品責任和備證。了解產品責任法
一、產品責任所涉及的幾個概念
(一)產品
1、美國產品責任法:產品是指任何經過工業處理的物品,包括可移動與不可移動的、各種有形物以及天然產品。無論此種物品是適合工業用途還是農業用途,只要因使用它而引起傷害就可視為發生責任的“產品”。
2、歐共體《產品責任指令》
產品指可以移動的物品,不包括初級農產品和戲搏用品。但各成員國可通過國內立法,將上述兩項產品包括在“產品”的定義范圍之內。3、我國《產品質量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產品。不包括:(1)初級農產品;(2)未經加工的天然形成的物品;(3)由建筑工程形成的房屋、橋梁、其它建筑物等不動產(但建設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及其他產品適用產品質量法);
(4)軍工產品。(二)產品缺陷
1、美國產品責任法認為:具有不合理危險性或過分不安全的產品就是有缺陷的產品。
2、歐共體《產品責任指令》
對缺陷的定義采用客觀標準:如果產品不能提供一般消費者有權期望得到的安全,該產品就被認為是有缺陷的產品。
3、我國《產品質量法》產品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產品缺陷與產品瑕疵的區別
①含義不同(缺陷是產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險;瑕疵是產品不符合標準);②行為不同(缺陷不能通過銷售方式投入流通;瑕疵明示后可以銷售);③責任性質不同(缺陷是一種法定的侵權責任,可以追究的責任;瑕疵與合同擔保相對應,屬于合同責任)。【思考】
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是否一定是缺陷產品?危險產品是否一定是缺陷產品?答:
三者有區別。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不一定是缺陷產品,但缺陷產品一定是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因為前者強調的是與合同約定不符,后者強調的是產品“欠缺安全性”。危險產品不一定是缺陷產品,但缺陷產品一定是危險產品。因為前者強調的是產品具有的危險是合理的,人們可以預見,而后者的危險性是不合理的,是人們所無法預期的。例如,爆竹是危險產品,但不一定具有缺陷,只有它在不應爆炸的情況下爆炸,才被認為是缺陷產品。產品缺陷的類型
(1)產品設計缺陷。往往是導致產品存在潛在危險的根本因素。(2)產品制造缺陷。技術水平差,管理不善引起的(3)產品指示缺陷。說明、警告、安全指示等不合格。(4)科學上不能發現的缺陷。指在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無法發現而后又被證明確實存在的某種缺陷。(三)產品責任
1、產品責任的概念
是指因產品有缺陷而致消費者或其他人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承擔的民事賠償任。2、產品責任構成的基本要件
(1)產品存在缺陷;(2)使產品的消費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3)存在因果關系。3、產品責任的特征
(1)產品責任是由產品缺陷引起的(2)是一種侵權責任
(3)是一種損害賠償責任(四)、備證
文件和質量記錄存檔的根本原因是備證,也就是準備證據,備證的原因可以是審核認證的需要,可以政府的要求、追溯的要求,也可能是產品責任的需要,證明其質量管理體系有效,生產的產品符合要求。現代企業需要用最低的成本生產高質量的產品,這需要改進工藝、提高生產率,而備證是一個不增值的過程,并且捏成本越來越高(如專人、文件柜、紙張)。要求經理做到的:了解為什么必須關心文件記錄的管理(這也涉及到原材料的入口采購、成品的出口銷售),規劃人員做到的:考慮哪些方面才能使備證既經濟又合理,避免重復。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的文件記錄都需要存檔很多年,如:沒有必要對產品進行最終檢驗來進行備證,只要可以證明在生產該產品的時候生產過程處于受控和有能力狀態就可以了,這句話也能體現質量是生產出來的,而不是檢驗出來的。
1、概念
是調整產品的制造者、銷售者和消費者、使用者之間因產品缺陷而形成的侵權賠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二、產品責任法的概念和特征2.目的作用
在于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確定生產者和銷售者對其生產或出售的產品所應承擔的責任。
(1)調整因產品責任引起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不包括單純的產品本身的損害。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是由買賣法進行調整的。(2)主要調整消費者或使用者與生產者、銷售者之間因缺陷產品而產生的侵權關系。(3)基本的責任原則一般是一種強制性規定。3、產品責任法的主要特征產品責任法不同于合同法、刑法,合同法討論的是違約,一切以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刑法討論的是違法,而產品責任討論的是侵權。如一個借他的朋友的車,在路上撞了一個行人,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合同;如果這個人是酒后駕車,則是違犯刑法;但如果是因為汽車的制動器失靈或是轉向器失靈,則駕駛員沒有責任,所有的責任是企業的,這就是產品責任的原則。受害者(被撞行人)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據,他受的損害就是證據,所以產品責任法就是幫助無辜受害者輕易得到賠償。
產品責任在中國并引起足夠的重視,但現在人們的索賠觀念越來越強、金額越來越大。產品責任并不僅適用于汽車行業,而是所有生產直接產品或經銷產品的企業,但不包括自然生產的產品,如生物、礦物質、中草藥。
中國的產品責任法
一、《民法通則》第122條二、《產品質量法》的制定和修改三、中國產品責任法的內容一、《民法通則》第122條“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二、《產品質量法》的制定和修改1986國務院《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1993《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三、中國產品責任法的主要內容(一)責任原則生產者——嚴格責任原則。《質量法》41條銷售者——過錯責任原則,采過錯推定。《質量法》42條第1款但銷售者不指明生產者或供貨者的,采嚴格責任原則。42條第2款(二)免責事由1.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2.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開發風險抗辯)。(三)缺陷定義46條:不合理的危險;不符合法定安全標準(四)連帶責任——43條,可以向生產者或銷售者求償。(五)賠償范圍——人身、財產、缺陷產品本身、精神損害賠償。
美國的產品責任法
一、產品責任的訴訟依據
在美國產品責任法的發展歷史中先后形成了以下三種消費者據以起訴有關責任方的求償理論或原則。1.1、疏忽責任原則
疏忽責任是指由于生產者或銷售者的疏忽,造成產品缺陷,致使消費者的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對此,生產者和銷售者應對其疏忽承擔責任。
疏忽之訴原告的舉證責任
①被告負有“合理注意”的義務
②被告沒有做到“合理的注意”義務,確有疏忽之處;
③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損害。被告沒有盡“合理注意”義務的證明
第一,被告對已經預見或可以預見的產品缺陷未給予必要的提醒或警示;第二,被告沒有認真充分地檢查產品的缺陷和質量,導致產品缺陷的存在;第三,被告的生產或設計不合理或有明顯的危險,或達不到工業產品的通常標準。案例
原告麥克弗森從一汽車經銷商處購買了一輛由被告別克公司制造的汽車,原告在駕駛該車行駛時,因汽車輪胎破裂,原告被拋出汽車而受傷。麥克弗森遂起訴別克汽車公司要求賠償。別克公司認為原告受傷是因為汽車輪胎爆炸造成的,而輪胎不是別克公司制造的,而是另一家公司制造的,因而別克公司不應賠償。而證據表明,輪胎上的毛病是稍經檢查就可以被發現的,別克公司在購買輪胎時未認真檢查。審理此案的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卡多佐認為,“任何商品依其本質足以危害人的生命和健康時,均屬危險物品,制造商可以知道購買人或第三人將會不經過檢驗而使用商品,則不論當事人之間有無契約關系,制造商對商品的制造負有注意義務。”最后法官判決被告應負疏忽責任,給予原告賠償。
1.2、擔保責任原則
擔保責任是指因產品有缺陷,銷售者或生產者違反了對貨物明示或默示的擔保,以致消費者或使用者造成了傷害而承擔的法律責任。違反明示擔保受害人的舉證責任
①被告所作的說明;
②受害人相信該項說明;
③傷害是由于產品不符合被告所作的說明而引起的。違反明示擔保的判例
1932年,巴克斯先生起訴福特汽車公司,指稱被告公司在其廣告中表明其汽車玻璃不會破裂,原告信而購買了汽車。當原告駕駛汽車時,擋風玻璃因小石擊中而碎,傷及其眼睛并致失明。華盛頓特區的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判決被告應負明示保證責任。
①產品在出廠時即有缺陷;
②缺陷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違反默示擔保受害人的舉證責任1953年麥克白訴利哥特雜貨公司
原告從被告處購得一只咖啡具(coffeemaker)。當原告根據使用說明煮咖啡時,咖啡沸起噴到原告的臉上,造成嚴重的傷害。陪審團認為,咖啡具的濾器槽口不適合排放水燒開后產生的壓力。法院判決,根據默示擔保原則,被告仍然應負賠償責任。
又稱侵權法上的無過失責任。按照這種理論,只要產品有缺陷,對消費者、使用者具有不合理的危險,并因而使其人身及財產遭到損害,該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都應對此負責。1.3、嚴格責任理論案例
1963年,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法院審理的格林曼訴尤巴電器公司一案中,第一次運用了嚴格責任原則。原告格林曼在按說明書使用被告尤巴電器公司生產的多用電器削木機床時,一塊木頭從機器中飛出來,撞擊到格林曼的頭部,致成重傷。經檢查,該多用電器屬于有缺陷的產品,與事故有直接關系。加州最高法院在該案的判決中明確表示:“一旦制造者將其產品投入市場,而明知使用者對產品不經檢查就使用,只要能證明該產品的缺陷對人造成傷害,生產者即付賠償責任。”
受害人的證明責任
但產品責任法中的嚴格責任并不意味著“絕對責任”。受害人必須證明:
①產品存在缺陷;
②產品出廠時缺陷即已存在;
③產品缺陷直接造成了損害。嚴格責任理論和疏忽責任理論的區別
疏忽是以賣方有無疏忽,即賣方是否盡到“適當注意”的義務作為確定其應對原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依據;嚴格責任則不必考慮買方是否已做到“適當注意”的問題,即使賣方在制造或銷售產品時已經做到了一切可能做到的注意,但如果產品有缺陷并且使原告遭到損失,賣方仍須對此負責。二、被告的抗辯理由
在產品責任訴訟中,被告可以提出某些抗辯,要求減輕或免除其責任。被告可以提出的抗辯依隨原告起訴的訴因之不同而有所不同。2.1、擔保的排除或限制
排除:在產品責任訴訟中,如果原告以被告“違反擔保”為理由對其起訴,被告如果已經在合同中排除了各種明示或默示擔保,他就可以提出擔保已被排除作為抗辯。
限制: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在消費交易中,賣方如有書面擔保就不得排除各種默示擔保。
2.2、承擔疏忽或相對疏忽
承擔疏忽:原告(受害者)在使用被告所提供的有缺陷的產品時也有疏忽之處,由于雙方面的疏忽而使原告受到傷害。
相對疏忽:盡管原告方面也有一定的疏忽,但法院只是按原告的疏忽在引起損害中所占的比重,相應減少其索賠的金額,而不是像承擔疏忽那樣使原告不能向被告請求任何損害賠償。2.3、自擔風險
①原告已經知道產品有缺陷或帶有危險性;
②盡管如此,原告也甘愿將自己置于這種危險或風險的境地;
③由于原告甘愿冒風險而使自己受到損害。2.4、非正常使用產品或誤用、濫用產品
在產品責任訴訟中,如果原告由于非正常地使用產品或誤用、濫用產品,使自己受到損害,被告可以以此為理由提出抗辯,要求免除責任。2.5、擅自改動產品
原告對產品或其中部分零部件擅自加以變動或改裝,從而改變了該產品的狀態或條件,因而使自己遭受損害。2.6、帶有不可避免的不安全因素的產品
某種產品即使正常使用,也難以完全保證安全,而且權衡利弊,該產品對社會公眾是有益的,是利大于弊的,則制造或銷售這種產品的被告可以要求免除責任。三、損害賠償的范圍
按照美國法院的判例,在產品責任訴訟中,原告可以提出的損害賠償的請求范圍相當廣泛,判決的金額往往也相當可觀,通常都在100萬美元以上,有時甚至高達上億美元。3.1、對人身傷害的損害賠償
①痛苦與疼痛;②精神上的痛苦和苦惱;③收入的減少和掙錢能力的減弱;④合理的醫療費用;⑤身體殘廢。果凍梗塞喉嚨案
2003年5月,美利堅合眾國加利福尼亞州荷西高等法院作出一項判決,判定生產果凍的一家臺灣公司向一位9歲女童的家人賠付1670萬美元。該女童1999年因吃了該公司生產的果凍后被噎住,不幸成為植物人;后于2001年不治身亡。缺少合適的商標
一個2歲的小孩因使用由主電源控制的電視計時器而導致心臟衰竭和大腦損傷。因為計時器并沒有附帶任何警告說它可帶電,小孩的父母于是根據嚴格侵權責任向電視計時器的制造商提出訴訟。日本制造商強烈反駁紐約法庭的司法管轄權。但10年之后,就在審判開始之前,他們還是同意償付2700萬美元作庭外和解。3.2、財產損失的賠償
財產損失的賠償通常包括替換受損壞的財產或修復受損財產所支出的合理費用。3.3、商業上的損害賠償
商業上的損害賠償通常是指有缺陷的產品的價值與完好、合格的產品的價值(合同價金)之間的差價。3.4、懲罰性的損害賠償
如果有過錯的被告全然置公共政策于不顧,受損害的原告可以要求法院給予懲罰性的損害賠償。懲罰性損害賠償的金額一般很高,其目的是對有過錯一方的惡意的、不負責任的行為施加懲罰,以遏止其他人重犯類似過錯。典型案例賞析【案例1】豐田公司產品功能說明不符案原告得知豐田在中國推出一種名叫“賽利卡”的新車,當時速超過20公里而前部受到堅硬物體碰撞時,該車SRS空氣囊將于瞬間自動彈出,以保護駕駛員的頭部和胸部不受傷害。原告隨后購置了一輛。1993年10月10日晚上11時左右,原告以70公里以上的時速駕駛該車,不慎撞上北京清華大學南墻,車身前身穿入墻內約2米,但安全氣囊并未彈出。原告頭部撞在方向盤上,造成鼻骨骨折,頓時血流滿面,當場昏迷。出院后,原告經常頭痛,并伴有記憶力下降、嗅覺喪失等癥狀。原告以被告提供的產品不合格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休養費等10000元;補償經濟、精神損失99萬元。被告辯稱帶有空氣囊裝置的產品是專為美國市場設計、制造和銷售的,且在撞擊能量達到一定標準時才能打開;中國的汽車標準無此要求,故該車沒有任何缺陷。法院認定被告雖未違反中國的汽車標準,但沒有滿足原告所期望和信賴的特殊要求,對原告的傷害承擔賠償責任,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20000元人民幣以及少量律師費,訴訟費大部分由原告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例2】北京的一名消費者在北京的一醫院接受了心臟起搏器的安裝手術,術后發現心臟起搏器的導管存在裂痕,但無證據表明該情況對該名消費者的人身造成了傷害。經查,心臟起搏器的導管是醫院從一美國制造商處購買的,消費者即對該美國制造商提起有關產品質量的訴訟,要求美國制造商賠償由于其產品缺陷給消費者造成的精神損害,要求其支付十多萬美元的賠償,后經北京海淀區法院調解,美國制造商向該消費者支付了2萬人民幣的賠償。【案例3】啤酒瓶自爆傷人責任案孔某開辦個體經營的友誼商店,該店內啤酒自被告姚某的副食品批發部批發而得。2001年5月,一顧客到孔某處買啤酒(由江蘇某啤酒有限公司生產),孔某手尚未觸及酒瓶,酒瓶突然發生爆炸,孔某臉被啤酒炸傷。她到江蘇省揚中市人民醫院就診,花去醫療費等計428.09元。期間,孔某曾到揚中市消費者協會投訴。后孔某以江蘇某啤酒有限公司和姚某為被告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賠償。法院的判決是:(1)被告江蘇某啤酒有限公司應賠償原告孔某醫療費428.09元,誤工費210元(30元*7天)。(2)被告江蘇某啤酒有限公司應賠償原告孔某精神撫慰金1000元。(3)駁回原告孔某的其他訴訟請求。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產品缺陷造成人身損害而引發的侵權賠償案件。【案例4】電視機爆炸傷人案2003年5月30日晚8時,消費者任某在家看電視連續劇時電視機發生爆炸,造成任某全身十余處受傷,住院治療一個多月,花去醫藥費3000多元,誤工費及其他損失2000多元,經查,該電視機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俱全。事故發生后,任某多次著商場要求賠償,但商場認為:該產品質量是合格的,幾年來商場銷售數萬臺,從未發生過事故,爆炸原因是用戶操作不當所致,不是產品質量原因。經驗查,該電視機爆炸是因高壓包線短路而引起,由于電視機損害嚴重,因此,無法真正確定爆炸原因,應由誰來承擔責任,雙方爭論不下。通過學習了以上的基本理論和各種案例,我們必須知道,作為公司一份子的您的每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標準個人店面租賃合同
- 中國第二十冶金建設公司綜合學校高中分校高中歷史四導學案:俄國無產階級革命的導師列寧
- 電力建設臨時工合同協議
- 電子挖機轉讓合同協議
- 電商房間出租合同協議
- 電池使用安全合同協議
- 白酒銷售訂購合同協議
- 電動機銷售合同協議
- 電商入股開店合同協議
- 電力線路租賃合同協議
- 制造業生產流程標準化管理手冊
- 2024年全國大學英語CET四級考試試題與參考答案
- 放射工作人員合同(2篇)
- 《石鐘山記》課件統編版高中語文選擇性必修下冊
- 廣西某農貿市場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 第二屆全國設備管理與智能運維職業技能競賽(電氣設備點檢員)考試題庫(含答案)
- 江蘇省常州市2024年中考物理試題【附參考答案】
- 2023-2024學年江蘇省南京市六校聯合體高一下學期5月期中考試化學試題
- TSHNX 001-2024 乳制品企業有害生物防制技術規范
- 第十三章-印花稅
- DL∕T 5362-2018 水工瀝青混凝土試驗規程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