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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獎勵與處分制度一、獎勵的目的:在于維護公司制度,鼓勵先進,帶動一般,充分調動員工的主觀能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二、獎勵的原則:嚴格標準,按績施獎;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以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并行。三、獎勵項目:嘉獎、小功、大功三種和年終評獎。四、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4、其他應予以嘉獎的情況。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6、其它應給于記小功者。六、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取得顯著經濟效應。2、見義勇為,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3、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4、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七、年終評獎:公司每年年終評選一名優秀工作者,優秀工作者的評選采取由各單位負責人提名,全體員工對提名進行差額投票選舉的方式進行,獲得二分之一以上員工通過者當選優秀工作者,并填寫《優秀工作者先進事跡材料》,具體實施辦法在年終評選之前確定。八、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終方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1、一年中累計兩次記大功且無處分記錄者。2、在當年工作中給公司帶來重大效益者。3、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的情況。九、獎勵的實施:獎勵必須根據個人和單位執行任務的客觀條件、事跡、作用和影響的大小,全面衡量,按照獎勵項目、條件和程序,及時、正確地實施。十、處分的目的:在于嚴明規章制度,教育違反規定者,警示大家,鞏固和提高公司信譽。十一、處分的原則:1、依據事實,懲戒恰當;2、懲前毖后,治病救人;3、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十二、處分項目: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除名四種。十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環境衛生制度者。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4、傳播謠言、抱怨公司、講領導壞話尚未造成不良影響者。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者。6、同仁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8、對各級主管的批示或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9、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10、在工作時間內睡覺玩游戲、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或擅離工作崗位者。11、其他需要警告的情況。十四、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較小者。2、對同志惡意誹謗攻擊,造成精神、人格輕微傷害者。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6、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者。7、上班期間非招待業務關系飲酒者;8、其他需要記小過的情況。十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1、在上班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3、故意撕毀公文者。4、虛報工作成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6、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8、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較小損失者。9、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10、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11、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員工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12、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較大者。13、其他需要記大過的情況。十六、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造成損失的要給予賠償。1、拒不聽從主管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造成惡劣影響者。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4、故意毀壞公物,損失重大者。5、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6、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7、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8、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9、盜竊同仁或公司財物者。10、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11、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12、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13、年度內累計兩次記大過或三次小過或五次警告行為者。14、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15、其它應給予除名的情況。十七、處分的實施:處分應當根據違紀者所犯錯誤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影響,本人一貫表現和對錯誤的認識等情況,按照處分項目、條件和程序,慎重實施。對于一人同時犯有兩種以上違紀行為的,應當合并處理,加重給予處分。對一次處理的一種或者多種違紀行為只能給予一次處分。十八、獎勵與處分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獎勵與處分申請表》,公司綜合辦公室在調查核實后由總經理簽字批準生效。生效后,須登記在《職工獎懲記錄臺帳》中,以備存查。十九、獎勵標準: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100元,小功獎勵300元,大功獎勵500元;職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一次性獎勵1000元;特殊獎勵由公司另行決定。二十、處分標準:警告罰100,小過罰300,大過罰500元,部門主管以上級別者加倍處罰,處罰金額從本人當月工資中扣除。二十一、獎懲記錄將作為公司對員工考核的主要依據。精選制度2:員工招聘、錄用管理制度為了適應公司不斷發展壯大的需求,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公司合理的人事配置,特制定本制度。一、總則1、組織管理1)公司行政人事部有招聘管理職責,負責制定、修改公司統一的人員招聘管理制度、規范及實施辦法;2)各部門依據公司規定進行申報工作。2、原則1)支持公司戰略原則招聘工作應與公司發展戰略緊密結合,配合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根據業務發展,確定人員規劃和招聘計劃。2)擇優錄用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選人、用人制度。3)親屬回避原則與財務崗、部經理及以上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公司任職;除以上崗位外,與員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同在公司一個部門任職。4)責權明確原則參與面試人員要對面試結果負責,此規范規定的參加面試人員有簽字權。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招聘制度與流程、選擇招聘渠道、提供適合的招聘甄選工具、幫助面試考官提升人員甄選技術;用人部門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并與行政人事部共同提出最終錄用決定。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監管規定和公司相關規定。二、招聘流程1、教育背景要求公司員工的第一學歷須為大專及以上,專業及核心崗位員工的學歷需為本科并具有專業技術職稱。2、確定用人需求行政人事部需與用人部門就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做詳細溝通。3、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1)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職責和任職要求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要選取以下渠道:專業招聘網站、公司網站、報紙、現場招聘會、員工推薦、獵頭尋訪、內部招聘、校園招聘。2)行政人事部負責選擇招聘渠道和發布招聘信息,各部門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在公司內部或外部發布招聘信息,組織招聘。行政人事部統一在遵義人才網、中華英才網、智聯招聘網、前程無憂網等媒體進行招聘廣告的發布。3)招聘信息應包括公司介紹、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工作地點、崗位職責、任職要求、公司網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4、收集并篩選簡歷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進行簡歷篩選,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知識技能、個人基本信息等,通過篩選的簡歷遞交用人部門二次篩選,原則上,最終篩選出可參加面試的簡歷數與實際聘用人員數比例應不少于10:1,關鍵崗位不少于5:1。5、筆試和人才測評1)筆試進行專業知識與技能的測試,由用人部門提供招聘職位的專業筆試題,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建立筆試題庫,每半年修正一次。行政人事部協助組織測試。2)人才測評人才測評旨在了解應聘人員的行為風格、工作能力、職業興趣、社會愿望等,從多個角度來識別人才,最大限度達到人崗匹配。辦公室提供專業人才測評系統進行測評。6、面試流程(1)一次面試:行政人事部主導1)筆試和人才測評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行政人事部進行第一輪面試,面試結束后填寫面試評價表,并簽字確認,將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資料交至用人部門。2)應聘人員需在第一次面試時攜帶如下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曾獲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彩色近照一張。(2)二次面試:用人部門主導一次面試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用人部門進行二次面試。面試通知由用人部門發出,向應聘者講明面試地點和聯系人、聯系電話。面試結束后填寫面試評價表,并簽字確認,將通過面試的人員資料交至公司分管領導,安排第三次面試。(3)三次面試:分管總、總經理進行分管總、總經理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合理安排時間通知面試人員。第三次面試結束的3個工作日給出明確意見。(4)一次和二次面試可合并進行,采取集體面試的方式。但面試形式內容、面試考官需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共同確定,以確保招聘效果。7、關鍵崗位背景核查行政人事部將對關鍵崗位的擬聘人員進行背景核查,包括其以往工作經歷、所任職位、工作表現及業績等。8、審批對于面試合格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員工入司審批手續,依據員工入司審批表審批權限依次報批。三、員工錄用1、試用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考核結果,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2、轉正及合同簽訂轉正員工須與公司簽訂聘任合同。聘任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3、離職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1)辭職: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2)自動離職:凡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3)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4)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4、內部調動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5、考核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考核則按照公司相關考核辦法執行。6、培訓培訓既是人力資源投資,又是公司給予員工最大的福利。公司將給予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較大培養潛質的員工更多的培訓機會。若參加投資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四、附則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有關文件如與本規范相違背,按本制度執行。精選制度3:試用期員工管理制度1、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公司文化,同時明確新員工在試用期期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和新員工本人的職責,加強試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2、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過內部招聘到達新崗位的員工都要進行新崗位試用期考察。外聘員工的試用期一般為2個月,內聘員工的試用期為1個月,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經理可以根據試用員工的具體表現共同決定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最短不少于1個月。3、由公司提出的進行崗位調動的員工不需要新崗位的試用期考察。4、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外聘新員工的入職當日人力資源部將為新員工安排一小時左右的入職培訓,同時組織簽定勞動合同;有關需求部門經理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人力資源部和部門經理分別與之談話,評價新員工的工作業績,并給予指導,了解新員工需要的支持;新員工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完成述職報告,部門經理和新員工做轉正面談,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試用人員轉正審批表》、《試用人員情況報告》,并簽署意見。人力資源部將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試用人員轉正審批表》、《試用人員情況報告》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轉正的由人力資源部向該員工發轉正通知,并抄送員工部門經理,同時和轉正員工進行轉正面談。總經理沒有批準轉正的,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5、試用期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及需求部門共同負責培訓、考查。6、試用期工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期間不發放各種補貼和獎金,不享受其公司福利;進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者,不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滿6個月以上者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精選制度4:人才信息庫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規范(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或公司)人事檔案和人才信息庫的管理,確保公司人才信息庫的完整性、有效性,以及人力資源配置的及時性,滿足公司人力資源需求,特制訂本辦法。2、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3、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人事檔案及人才信息庫的歸口管理部門。第二、人事檔案管理1、公司員工的正式人事檔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統一在公司指定人才交流中心托管。2、綜合管理部為公司所有員工建立內部臨時人事檔案,臨時人事檔案應一人一檔,主要內容包括個人簡歷、應聘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復印件;員工錄用審批表、試用期工作總結、員工轉正審批表;考核材料、考勤記錄、培訓記錄、獎懲記錄、職務任免文件等。3、臨時人事檔案應存放于專用檔案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保管,并定期檢查,注意防火、防盜、防潮、防蛀等,確保檔案安全。4、綜合管理部對員工的臨時檔案材料,不得擅自刪除或銷毀,應注意保密,并根據臨時檔案內容的具體情況,不定期向員工的正式人事檔案補充材料,以確保員工正式人事檔案的完整性。5、有關單位、部門或人員因需要查閱或復印檔案時,應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檔案管理員負責承辦。如需借離檔案,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報綜管分管領導批準。6、離職員工的臨時人事檔案資料原則上不退還員工本人,由綜合管理部存放,以備查詢。7、人事檔案管理員應及時將離職員工的正式人事檔案轉至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動檔案中心,由離職員工自行憑公司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和新單位的調檔函到流動檔案中心辦理轉移手續。第三、人才信息庫管理1、綜合管理部負責建立后備人才信息庫,以確保人力資源配置的及時性。2、綜合管理部應通過網站發布常年招聘信息,并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的需求狀況有計劃地組織參加大型招聘會和招聘活動,不斷充實公司后備人才信息庫。3、綜合管理部應根據每次招聘活動的報名情況,將符合公司用人條件但暫未錄用的人員納入后備人才信息庫。4、綜合管理部應將員工推薦的、人才中介機構推薦的,以及通過其他各種渠道獲得的適用人才信息納入公司的后備人才信息庫。5、綜合管理部應對人才信息庫中的人員資料進行合理分類,并編制《后備人才信息統計表》。6、綜合管理部應根據人才信息庫中后備人才的具體情況,不定期與后備人才保持聯絡,了解其工作狀態等信息,為以后的招聘工作奠定基礎。7、綜合管理部應定期對人才信息庫進行整理,將不符合公司招聘要求的人員信息及材料從信息庫中刪除。8、原則上超過2年仍未被公司錄用的人員,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確認后可從信息庫中刪除,并銷毀有關資料。9、綜合管理部應對應聘人員的個人資料和應聘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擴散。四、附則本辦法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精選制度5:薪酬管理制度一、總則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和政策,按照按勞分配、整體兼顧、考核發放的原則制定,適用于全體員工。二、薪酬原則1、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2、因崗而異:薪酬體現不同崗位在決策責任、影響范圍、資格要求等方面的特性。3、薪酬保密:未經公司許可任何員工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員工的薪酬。三、薪酬構成及標準1、薪酬指員工全部收入。2、薪酬標準總經理、副總經理年薪10-20萬,部門經理和項目經理年薪8-10萬,其他員工年薪1-8萬。四、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依據同崗位正式工資的80%發放。五、工資的計算與發放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核定工作日=月總天數-周日、節假日總天數-2;日工資額=當月工資/月核定工作日;2、公司考勤實行簽到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3、工資于每月15日按月支付,遇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年終獎金在年末支付,補貼每月憑發票經報銷程序到財務報賬。4、財務部、資產調配部、信息中心、部分免簽到員工及集團公司代發工資的其他員工,出勤由其部門經理負責,每月20日前匯總計算上報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由人力資源部計算,全部匯總后由人力資源部上報總經理批準。5、工資結構計算1)部門經理及以上員工的基礎工資占工資總額的50%,績效工資占50%。績效工資的60%根據月度部門績效考核成績計算,40%根據年終企業的經營情況及部門全年的績效成績計算。2)部門經理級以下的員工基礎工資占工資總額的60%,績效工資占40。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的月度績效考核成績計算。3)年終獎金每年根據公司全年的經營狀況及員工全年的表現分別計算。4)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5)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6、工資計算公式:應發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基礎工資=工資總額×40%;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7、特殊期間的薪金給付(1)病假期在二日(含)內,扣除日薪資的30%;病假期當月累計超過二天,扣除日薪資的50%;超過五天,扣除日薪資的80%。(2)事假期在二日(含)內,扣除日薪資的50%;當月累計超過二天,扣除全部日薪資。(3)工作盡量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公司不提倡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下列情形可發放加班費:①國家法定休假日加班,按員工基本工資及崗位津貼的300%支付;②國家法定休假日值班,按每人每天40元支付。(4)員工參加學習、培訓,離崗期間按下列標準計發薪資:1)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指令性參加學習、培訓或出國留學的,視同出勤,薪資按在崗時的標準核發;2)由本人申請經批準后參加短期(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半脫產培訓的,基本工資按照在崗時的標準減半計發;3)員工本人申請出國留學或參加全脫產學習的,停發薪資,學習期滿,若公司有職位可優先錄用上崗;(5)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薪,試用期月薪按正式工資的80%發放。(6)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7)兩種或兩種以上崗位(職務)交叉任職者,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發薪資。(8)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視其情形計發薪資: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月,同時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同時發給6個月基本工資的醫療補助費。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勞動合同沒有到期的,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月,同時按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到期的不發給經濟補償金。3)違法、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因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和申請辭職獲準的員工,其薪資計發到離崗之日。4)員工死亡,其薪資計發到死亡之月,其它待遇按照《員工其他福利制度》執行。六、新進調整機制1、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2、員工工資核定、變更1)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2)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七、公司員工的薪資不作公開,由財務部在指定銀行設立個人賬戶。八、薪資計發人員及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新姿收入情況,避免盲目攀比。九、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資總額內扣繳。十、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本部。十一、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精選制度6: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公司主要從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等進行考評,為公司明年經營目標制定及員工發展、激勵等提供依據。一、考評目的1、充分發揚民主意識,通過多方位考評方式,對員工的業績、態度、能力等方面做出客觀、公正的考評,認真分析員工的能力和不足,對不足方面加強培訓、指導,提高公司員工隊伍整體素質。2、公司努力建設一支有激情、有能力、有創新的員工隊伍;營造具有較強凝聚力、團結向上的公司氛圍。二、組織領導年度員工考評工作在總經理室直接領導下進行,成立考評委員會,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考評委員會成員由總經理室成員、計財部、人事部、員工代表(部門負責人)組成。三、考評對象考評對象為公司正式員工,具體按以下規定進行:1、總經理室成員參加考評,其中總經理考評遵照董事會的要求另行安排;2、入司試用不滿三個月的員工不參加評議;3、應屆畢業生進行總結,不確定等級。四、考評內容考評從業績、態度、能力方面進行。業績: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本職工作任務完成、相關部門服務、部門管理等考評;態度:對待工作的態度和工作作風,分為責任心、紀律性、執行力等;能力:完成任務所具備的能力和崗位所需要的素質技能,分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團隊精神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上級、同級、下級考評,員工由上級、同級考評。五、考評評分和綜合評定等級1、考評表中的所有指標均按“優、良、合格、及格、不合格”五個等級評定。2、考評委員會根據考評情況按不同類型,從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綜合評定個人等級。綜合評定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優、良、合格、及格、不合格”。六、考評方法1、每位員工根據年度制定的工作目標,填寫《考評目標達成表》,并交由上級考評打分。2、全方位,每位員工(含本人)分別根據“附件四表一、表二”內容考評、打分;考評表分二種:附件四表一: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考評表;附件四表二:員工考評表。3、考評評分權重:(1)總經理室成員=總經理40%(附件1)+總經理室其他成員及部門經理35%+員工25%(附件4.1、4.2表)(2)部門經理=分管總經理40%(附件1)+總經理室其他成員及部門經理35%+員工25%(附件4.1、4.2表)(3)員工=部門經理40%(附件2)+部門經理以上35%+員工25%(附件4.1、4.2表)七、時間安排1、下發文件,各部門召開部門會議,布置年度總結個人年度總結內容是對一年來工作的回顧,目的是總結經驗教訓,揚長避短,進一步理順工作思路,爭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好的成績,要求每個員工認真對待。部門經理的個人總結可以結合部門工作一并寫,主要內容是2007年完成業績和目標達成情況;團隊建設、公司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存在問題、提高措施及實施具體步驟;明年確保達成的業績指標、工作計劃及建議。2、撰寫年度總結和填寫個人目標考評表,交上級領導并溝通考評。3、召開全體員工大會,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述職。4、員工大會同時發放考評表,并于當日填寫完成交人力資源部。5、人力資源部匯總考評情況,并將結果上報考評委員會,由考評委員會確定員工綜合評定等級。八、考評結果1、考評結果反饋。人力資源部將考評委員會的綜合評定等級情況反饋給員工。分管總經理室成員選擇有關部門員工面談。2、年度考評結果作為對員工表彰獎勵和培養指導的重要參考依據。連續兩年考評優秀的員工晉升工資或升職;對考評不合格員工進行職位或崗位調整或解除勞動合同。精選制度7:入職、離職、交接管理制度一、入職1、新聘用員工要嚴格按照公司定編制度執行,并履行報批手續。2、各部門新聘用員工入職,必須由本人帶齊證件到公司辦理入職手續,入職需填寫人事部印制的《應聘人登記表》及《員工登記表》。辦理入職手續時,新聘用員工需提供以下個人資料: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有效學歷、任職資格證書及職稱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寸彩照一張;體檢證明,健康證原件;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以證明與第三方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非京籍員工在京工作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及本人頁),特殊崗位需要提供擔保。3、新聘員工要認真、如實地填寫員工登記表中的各項內容,其中任何資料的更改,都需要及時通人事部。4、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后,有人事部填發“新錄用人員通知單”,注明工作崗位、工資及報到日期,用人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并轉交公司財務部,作為財務部做工資的重要依據。財務部如未接到“錄用人員通知單”,月末一律不為其計算工資。5、新員工正式上崗,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二、離職(辭職、辭退及開除)1、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規定履行手續。2、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前7天向所在部門提交辭職報告嗎,并辦理離職手續。3、試用期后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部門領導包總經理批準后,方能辦理離職手續。4、員工未經批準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余留工資不予發放。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要追其賠償責任。三、開除和除名1、分公司正式員工由于個人行為,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公司將按有關程序予以開除或除名。被開除或除名處理的員工從處理之日起停發一切工資福利待遇,如本人對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損害公司名譽的,則應承擔經濟損失以至刑事責任。2、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在離開公司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辦公資料。3、辦理離職手續需填寫《辭職/辭退申請表》、《工作交接單》,并履行報批手續。四、交接1、離職員工需將一些物品,辦公資料等轉交接替人。未完成的工作需向接替人及主管領導表述清楚。現金、支票等財務一律退還財務部。2、銷售人員交接需填寫《銷售人員交接明細表》,該表由交接人、接收人、部門經理及財務經理共同填寫。3、離職人員必須經過財務部對其所轄客戶的應收應付及個人往來賬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后,有財務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辦理離職。入離職后在出現未結款項,責任由財務經理及相關人元承擔。4、交接完畢,接受人需在《辭職/辭退申請表》上簽字,方可辦理離職手續。5、離職員工手續齊全后履行報批手續,經各部門審批無誤后(財務人員60天,銷售人員40天,后勤人員30天)方可支付工資。五、辦理離職、辭職、被辭退人員的手續1、各部門有擅自離職、辭職、被辭退以及調崗人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在當日已書面形式通知人事部。2、人事部在接到各部門經理的通知后,于當日做出正式通知,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各部門,由各部門做好業務交接及賬務處理工作。3、如未做到及時通知所造成的損失,有個直接責任人承擔。精選制度8:勞動合同管理制度為明確公司與員工雙方的權利與責任,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穩定員工隊伍,保證公司長遠發展,公司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制定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一、勞動合同簽訂的條件符合以下條件的員工方可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1、符合公司聘用條件,被公司錄用并轉正的新員工,雙方即簽訂勞動合同。2、未與其他單位訂立仍在生效的勞動合同。3、個人資料已全部備齊并報公司辦公室存檔。二、關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規定訂立的勞動合同的開始日期均為“到崗日期”,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及以完成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簽訂程序1、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1)新員工轉正成為正式員工后,應在一周內填寫勞動合同;(2)辦公室負責勞動合同的人事主管應審定合同的填寫規范,確認無誤并加蓋公章后,將其中一份返還本人保存。2、續簽勞動合同的程序(1)辦公室在員工合同到期前40天,將通知其相應部門,部門根據崗位安排、人員的工作狀態及員工的意愿決定是否與其續簽合同,如決定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續簽的,報公司辦公室。(需在備注中注明“續簽”),其余程序與首次簽訂程序相同。(2)部門根據崗位安排、人員的工作狀態決定勞動合同期滿后不再與其續簽的,應在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30天內書面通知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最后三天在部門相關人員的監督下到辦公室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后離開。(3)如員工決定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再與公司續簽的,應于勞動合同期滿之前提前30天寫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按辭職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于合同期滿后,辦理離職手續。四、勞動合同的變更1、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或員工的實際能力,變更員工的工作崗位、薪酬待遇等勞動合同中有關事項;2、公司和員工應就勞動合同變更事項進行協商。雙方協商一致的可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未就變更事項達成一致的,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確因員工工作不能勝任需變更勞動合同有關條款時,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安排。五、勞動合同解除程序1、勞動合同的解除(由職員(工)本人提出)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1)各類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審批權限職員(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的由部門批準,報人事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2)各類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時間要求1)在試用期內,職員(工)須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期內,職員(工)本人決定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報部門批準,人事行政部審核、備案,并于申請期滿后方可領取本月薪金。3)未提前三十天書面申請者,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賠償金數額最多不超過本人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4)凡因特殊原因向部門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的人員,需及時填寫《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經部門批準,人事行政部審核后辦理完善手續,并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月后,方可領取本月薪金。5)申請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在申請沒有獲得批準前,必須堅守崗位,服從部門管理,否則以擅自離開崗位處理,作自動離職論處。2、勞動合同的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1)職員(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在最后警告后,該職員(工)再一次違反公司的有關規定,或該職員(工)犯有嚴重錯誤的,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勸退或即時解除勞動合同。1)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及公司各項要求者。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仍未痊愈或雖已痊愈但不能從事原工作者。3)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者。4)故意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5)服務態度惡劣,服務形象不佳,嚴重損害顧客利益或公司聲譽者。6)持非法取得的或無效的《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職稱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技術等級證書》或《技師合格證書》而上崗者。7)違反操作和安全規程,違章作業造成他人傷亡或財產損失者。8)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者。9)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者。10)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2)部門提出與職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報管理處和人事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3)公司有權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有關條款的規定立即解除與職員(工)的雇傭關系。公司將依法對被終止《勞動合同》職員(工)進行補(賠)償。六、離職手續的辦理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必須辦理好離職手續后方可離開部門,具體手續如下:1、辦理工作交接手續。2、歸還所借公款。3、歸還辦公用品。4、交還公司發放的工作證、工作牌、出入證及其他有關證件和物品。5、交還公司所發工作服。6、住公司宿舍職員(工)必須及時辦理好退房手續。7、人事行政部根據部門最終簽名確認的《離職人員完善手續表》制作工資結算單。8、公司人事行政部審核工資結算單和有關資料,無誤后辦理有關薪金結算手續。精選制度9:員工招聘、錄用管理制度為了適應公司不斷發展壯大的需求,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公司合理的人事配置,特制定本制度。一、總則1、組織管理1)公司行政人事部有招聘管理職責,負責制定、修改公司統一的人員招聘管理制度、規范及實施辦法;2)各部門依據公司規定進行申報工作。2、原則1)支持公司戰略原則招聘工作應與公司發展戰略緊密結合,配合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根據業務發展,確定人員規劃和招聘計劃。2)擇優錄用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選人、用人制度。3)親屬回避原則與財務崗、部經理及以上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公司任職;除以上崗位外,與員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同在公司一個部門任職。4)責權明確原則參與面試人員要對面試結果負責,此規范規定的參加面試人員有簽字權。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招聘制度與流程、選擇招聘渠道、提供適合的招聘甄選工具、幫助面試考官提升人員甄選技術;用人部門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并與行政人事部共同提出最終錄用決定。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監管規定和公司相關規定。二、招聘流程1、教育背景要求公司員工的第一學歷須為大專及以上,專業及核心崗位員工的學歷需為本科并具有專業技術職稱。2、確定用人需求行政人事部需與用人部門就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做詳細溝通。3、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1)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職責和任職要求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要選取以下渠道:專業招聘網站、公司網站、報紙、現場招聘會、員工推薦、獵頭尋訪、內部招聘、校園招聘。2)行政人事部負責選擇招聘渠道和發布招聘信息,各部門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在公司內部或外部發布招聘信息,組織招聘。行政人事部統一在遵義人才網、中華英才網、智聯招聘網、前程無憂網等媒體進行招聘廣告的發布。3)招聘信息應包括公司介紹、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工作地點、崗位職責、任職要求、公司網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4、收集并篩選簡歷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進行簡歷篩選,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知識技能、個人基本信息等,通過篩選的簡歷遞交用人部門二次篩選,原則上,最終篩選出可參加面試的簡歷數與實際聘用人員數比例應不少于10:1,關鍵崗位不少于5:1。5、筆試和人才測評1)筆試進行專業知識與技能的測試,由用人部門提供招聘職位的專業筆試題,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建立筆試題庫,每半年修正一次。行政人事部協助組織測試。2)人才測評人才測評旨在了解應聘人員的行為風格、工作能力、職業興趣、社會愿望等,從多個角度來識別人才,最大限度達到人崗匹配。辦公室提供專業人才測評系統進行測評。6、面試流程(1)一次面試:行政人事部主導1)筆試和人才測評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行政人事部進行第一輪面試,面試結束后填寫面試評價表,并簽字確認,將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資料交至用人部門。2)應聘人員需在第一次面試時攜帶如下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曾獲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彩色近照一張。(2)二次面試:用人部門主導一次面試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用人部門進行二次面試。面試通知由用人部門發出,向應聘者講明面試地點和聯系人、聯系電話。面試結束后填寫面試評價表,并簽字確認,將通過面試的人員資料交至公司分管領導,安排第三次面試。(3)三次面試:分管總、總經理進行分管總、總經理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合理安排時間通知面試人員。第三次面試結束的3個工作日給出明確意見。(4)一次和二次面試可合并進行,采取集體面試的方式。但面試形式內容、面試考官需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共同確定,以確保招聘效果。7、關鍵崗位背景核查行政人事部將對關鍵崗位的擬聘人員進行背景核查,包括其以往工作經歷、所任職位、工作表現及業績等。8、審批對于面試合格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員工入司審批手續,依據員工入司審批表審批權限依次報批。三、員工錄用1、試用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考核結果,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2、轉正及合同簽訂轉正員工須與公司簽訂聘任合同。聘任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3、離職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1)辭職: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2)自動離職:凡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3)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4)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4、內部調動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5、考核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考核則按照公司相關考核辦法執行。6、培訓培訓既是人力資源投資,又是公司給予員工最大的福利。公司將給予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較大培養潛質的員工更多的培訓機會。若參加投資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四、附則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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