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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人事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科學用人機制,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適用于延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職員工。3、公司因工作需要聘請顧問或特聘人員,其管理辦法另以聘約或合同約定。二、招聘1、招聘原則: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錄用。2、招聘考核內容及篩選方法招聘考核內容:品德、能力、學識、經驗、業績及專業技能考核。招聘篩選辦法:筆試、面試、實際操作。3、招聘渠道:內部招聘;參加人才交流會,由人才交流中心介紹;外部招聘啟事或簡章;高等院校招聘;其他渠道。4、招聘條件:按照崗位要求,確定本崗位招聘條件。5、招聘計劃:公司員工在人員任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公司內部出現職位空缺或新增崗位時,將優先考慮在職員工。出現下列情形將進行對外招募: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時;需特殊技能或專業技能人才時;對外招募時應充分考慮招聘成本,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通過網絡、報刊、現場招聘會、校園招聘、獵頭公司等途徑進行招聘。6、招聘流程: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崗位情況填寫《延安城投公司人員需求申請表》,提前一個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通過內部或外部渠道發布招聘啟事或簡章,應聘者根據相關要求投遞本人簡歷或填寫《延安城投應聘人員登記表》。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確定初試人員。初試一般由延安城投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主持,用人部門負責人參加,一般采用筆試或面試的形式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考核,人力資源部對初試結果進行篩選,確定復試人員。復試可采用面試或實際操作形式對應聘者進行進一步考核,擇優預錄取。被預錄取的人員一般由人力資源部安排董事長或總經理進行面談,約定薪酬福利、錄用時間、合同期限、試用期限等事項。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錄用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安排辦理入職手續和體檢。特殊崗位必要時需進行職業體檢和審核。三、錄用1、報到:人力資源部根據錄用情況向新員工發放《錄用通知書》,新員工應在接到《錄用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部報到,如在錄用通知規定期限內不能正常報到,應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可延期報到,但應規定最長延期期限。2、體檢:新員工報到后,須進行健康檢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合格標準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3、錄用手續:新進員工正常報到后可攜帶《錄用通知書》、身份證等相應證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手續如下:1)辦理入職資料登記手續和檔案轉移接收手續;2)簽訂勞動合同,各基層單位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司及本單位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并組織簽訂勞動合同;3)簽訂遵守規章和保護公司秘密、知識產權承諾和連帶責任保證書等約定事項(視崗位而定);4)申領工作證等資料;5)申領辦公用品、工作裝和其它用品;6)集中崗前培訓1~10天并組織進行參觀、考核(特殊情況除外)。4、勞動合同:公司在員工使用過程中,一律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按照一定工作任務簽訂的勞務合同(工作任務完成后,合同自行終止)。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可以續簽。簽訂合同應注意以下內容:1)試用期:新聘用員工的試用期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合同期包含試用期。2)根據被聘人員的崗位及所從事的工作的不同,合同內容要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相應的職責,聘用后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期限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3)各部門員工的崗位、工作內容等發生變動,應及時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4)勞動合同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一式兩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合同期限為3—5年,到期雙方同意可續簽。5、轉正流程: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結束前需要提交轉正小結至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試用情況報人力資源部申請轉正。一般員工轉正由人力資源部召開轉正會議討論轉正情況,經營層新入職員工或外聘高級人才(技術類)轉正會由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主持、全體經營層員工參與。如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達到轉正要求,則由人力資源部登記為正式員工;如不滿足轉正要求,則由轉正會議討論該員工的試用期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原試用期,且不能超出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期限;在延長試用期過后如該員工仍不能滿足試用期要求則公司可依法解除該員工的勞動關系。四、調動調配1、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特長和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調動前部門(單位)及個人可以向公司領導陳述意見,一經決定,部門(單位)、個人都應服從,被安排接收的部門應合理安排被調動員工的工作。2、員工調動權限和程序:1)員工部門(單位)內調動(轉崗或換崗),由部門主管安排,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和登記;員工跨部門(單位)調動,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填寫《延安城投人員調動申請表》,調出、調入部門(單位)主管簽字同意,報相應分管領導審定后,呈總經理核準后執行。2)各部門(單位)正、副職調動崗位,填寫《延安城投人員調動申請表》,由公司分管領導提出,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并以文件形式通知各部門(單位)。3)員工接到調動轉崗通知后,一般管理人員應于3個工作日內,部門(單位)正、副職應于5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因事務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經總經理同意后可酌情延長。五、離職1、員工的離職分為“正常解聘”、“辭退”、“辭職”。員工的正常解聘年齡為:男60周歲,女55周歲。2、符合以下條件時,公司可依據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辭退該員工:1)試用期間,符合勞動合同規定的試用期不合格,符合辭退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污受賄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4)對公司有嚴重的欺騙行為的;5)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或判刑等處罰的。6)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經醫療部門證實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且不能適應調崗后工作的。7)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需求,經培訓仍不合格,且在公司內部無法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的。8)勞動態度差,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9)泄漏商業或技術秘密,使公司蒙受損失的;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造成公司嚴重經濟損失的。10)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3、辭退流程:1)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的辭退規定,實事求是對照員工的現實能力表現或某些特定的事實,寫出辭退建議書,填寫《延安城投員工辭退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程序審批。2)人力資源部接到部門的辭退建議書和《延安城投員工辭退審批表》后,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必要時與擬辭退員工談話,根據事實情況確認是否需辭退,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明確結論。確需辭退的簽署辭退意見,呈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不應辭退的,與相關部門主管溝通,協商解決方案。3)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辭退的,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公司工會,經工會審核同意后,通知相關部門及本人辦理辭退手續。總經理辦公會議不批準辭退的,由人力資源部同相關部門主管與擬辭退員工談話協調,在3個工作日內視情況對其工作崗位做適當的調整。4)被辭退的員工在接到辭退函后15個工作日內,有權按法律規定的申訴渠道進行申訴,但不得擾亂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違者送公安機關處理。5)各基層單位依據規定程序及要求辭退人員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4、辭職流程: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提前30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延安城投員工辭職審批表》,分別報送部門主管、公司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呈送公司總經理核準,報人力資源部執行。辭職流程應注意以下幾點:2)公司員工無論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直到申請被核準,工作移交清楚后方可離開。3)公司各部門員工提出辭職后,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應及時與擬辭職員工談話,了解辭職原因,并予疏導挽留,如其去意仍堅,可辦辭職手續。4)各基層單位人員依據規定程序辭職后,由各基層單位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5、離職手續及流程:1)公司員工在接到辭退、辭職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移交清楚工作,并交回辦公用品和工作用具(不包括低值易耗品)。特殊情況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可適當延長。具體流程需注意一下幾點:2)凡2個工作日內未移交完工作的,每拖延1日扣罰50元誤工費。移交手續未辦清而自動離崗者,核扣績效工資,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3)根據崗位性質決定是否進行離任審計,如需審計,審計期為一個月,對擬離職員工暫時凍結績效工資及相關賬戶,待正式離崗時為其開戶結薪。4)工作移交結束之日為離職員工的最后工作日,自次日起為離職生效日,其所屬部門對離職員工進行考勤確認,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核算當月薪酬。根據工資發放周期,按期結清薪酬并中止。績效收入根據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進行年度考核后,按期進行兌付。5)員工發生上述制度中所涉及的各類異動情況時,須按規定程序進行工作移交。工作移交時,由員工本人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延安城投離職員工工作移交登記表》,就辦公用品、工作、審計、各部門/各基層單位相關事務等事項進行移交,并由相關部門/單位主管、相關人員簽字確認,《延安城投離職員工工作移交登記表》在完成工作移交后交人力資源部歸檔。6)各基層單位人員離職相關事宜參照本制度執行。六、輪崗1、為保證公司的崗位活力,科學管理員工晉升與崗位輪換,做到“人崗匹配、優進后退”,特制訂此輪崗辦法。2、延安城投公司輪崗可分為三年一度的大輪崗期和以績效考核結果為標準的績效輪崗。3、績效輪崗具體可參考《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績效考核結果應用”,大輪崗期主要規定如下:4、公司經營層以下崗位最長任職期不得連續超過三年,經營層以上崗位最長任職期不得連續超過五年。5、人力資源部每隔三年應主動組織公司大輪崗,大輪崗期一般在年度考核結束后進行。6、大輪崗由公司全體部門參與,公司管理層、主管層員工同級輪崗,部門內同級員工進行崗位互調,進入新崗位的員工將參與下一次的績效考核,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績效輪崗。7、符合大輪崗要求員工不得因故推諉,延期或拒不輪崗,如有特殊情況不適合輪崗的,將由監察機構或財務對該崗位審計,審計結果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審核通過后該員工可繼續在本崗位任職,但最長連續任職期不得超過兩個大輪崗期,即六年。8、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公司輪崗相關工作,審計部門及財務部門輪崗由公司高層直接負責,同時負責公司關鍵崗位審計工作。七、附則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并保留修訂、變更的權力。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前期相關制度同時作廢。精選制度2:內部調動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標1、達到工作與人力資源的最佳匹配,使人盡其才,提高工作績效和工作滿意度。2、調整公司內部的人際關系和工作關系。二、崗位變動:1、調崗因部門調整或業務需要,或為符合員工工作能力和發展意向,公司可安排員工調崗。2、借調因業務上的需要,公司可把員工借調到其他部門。3、待崗當員工被認為績效表現及工作能力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需要,經過培訓仍無法達到要求時,部門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安排其待崗。三、工作程序1、調崗當公司內部出現崗位空缺時,除考慮內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慮平級調崗。公司有關部門及員工本人均可提出調崗。員工提出的調崗,應由本人提出書面調崗申請,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填寫《人事變動表》,部門經理填寫《工作評估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參照員工聘用審批程序辦理。2、借調1)由公司或擬借調單位的經理提出,經人力資源部與有關部門協商,報總經理批準而決定。2)用人部門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借調申請,由人力資源部同用人部門、調出部門及員工本人協商取得一致。3)用人部門或人力資源部填制《人事變動表》,相關部門簽字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3、待崗待崗應由用人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填寫《人事變動表》,詳細說明待崗理由,交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同時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協調其工作安排,在兩個星期內仍不能安排其工作的,進入離職工作流程。精選制度3: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員工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為了強化公司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公司的考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三、工作時間公司范圍內,除因工作需要實行倒班制以外的所有部門,均實行常白班工作制,上下班時間規定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8︰00—12︰00。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8︰00—12︰00。因工作需要實行倒班制的部門和單位,另行制定倒班工作時間及考勤管理制度,經有關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四、考勤匯總1、員工考勤匯總應使用公司統一格式的考勤表,后附《考勤表》、《外出辦理公務申報表》、《免予簽到申請表》、《員工出差申報表》、《外出培訓、考察、學習審批表》、《請假條》等與員工出勤相關的表格樣式。2、各部門應在當月25日前將本部門當月員工出差、外出培訓考察學習、外出辦理公務、請假等情況及《集團部門績效考核表》報人力資源部。五、公司實行員工上下班簽到制,任何人不得由他人代簽,違反此規定者,發現一次給予當事人和代簽認扣除一個工作日工資的處罰。六、公司員工須先簽到,經部門領導許可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簽到者,由部門負責提交簽準的《外出辦理公務申報表》(《外出辦理公務申報表》格式見附表二),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七、超過規定的上班、下班時間5分鐘以上者,按遲到、早退處理。遲到、早退一次扣當天日工資的1/4。八、上班時間未經領導批準擅自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日全部工資,公司內部通報批評。九、無故曠工半個工作日,扣除一個工作日的工資;曠工一個工作日,扣除其兩個工作日的工資,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公司內部通報。年度內間斷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人事關系介紹回人力資源部,離崗接受三個月的培訓;連續曠工7天以上者或年度內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解除勞動關系。十、各部門、各單位必須保證在崗人員與在冊人員的一致性,如發現冒名頂替的舞弊事件,首先對相關責任人通報批評,其次對被冒名頂替的在冊人員清退處理,并追究有關人的責任。十一、免予簽到的規定1、公司領導、部門經理(以晨會簽到為準);2、因工作特殊性需免予簽到者,部門申請,分管副總簽字同意,并經人力資源部確認后,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可免于簽到。3、批準免簽人員的出勤情況由所在部門管理、掌握、提供。4、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免簽人員的勞動出勤情況進行督查。十二、員工出差記錄出勤的依據是《員工出差申報卡》,因特殊情況當日無法辦理該手續時,需到崗當日補辦相關手續(經理級以下員工出差審批權限參照事假審批執行;經理級人員出差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總經理出差董事長批準)。十三、員工外出培訓、考察、學習記錄出勤的依據是《外出培訓、考察、學習審批表》(主辦部門提交,省內不含往返旅途時間七天以內總經理批準,其他情況董事長批準,由主辦部門報送集團人力資源部)。十四、請假程序1、員工請假,須使用公司統一格式《請假條》。2、事假。每月事假天數累計不得超過2天(公司規定的休假日除外),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不包括在內);超過者取消年度獎勵、工資晉級、評模資格。3、病假。1)病假中的公休日,作病假論;2)七天以上者,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建議書。4、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規定詳見《員工福利管理制度》。十五、員工因急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時,須于當日委托同事、家屬代理請假或本人以電話等方式報告其主管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十六、缺勤管理1、未經批準擅離職守者,或假期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2、員工無故上班時間在8︰30之后的視為遲到,下班時間在17︰00之前的視為早退。3、員工遲到、早退每月累計三次(含)按一天事假處理,每月累計超過三次按曠工一天計。4、員工因生病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5、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員工每人每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兩天,年累計不得超過十天。6、請假時間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十七、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執行考勤管理制度的責任單位,應認真、如實記錄考勤,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處,扣除相關責任人當月工資的10%。十八、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所有子公司。十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精選制度4:勞動關系管理制度一、招聘原則公司承諾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于個人的能力和工作。二、招聘程序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后開展招聘計劃。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絡發布招聘信息,并同時將招聘信息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于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了解、并初步溝通后,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后,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后,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進行審核無誤后,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8、新錄用員工簽閱《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后,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并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偽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11、應聘人員義務1)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2)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三、勞動合同1、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為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2、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4、員工須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并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精選制度5:員工建議管理制度一、本公司為倡導參與管理,并激勵員工就其平時工作經驗或研究心得,對公司業務、管理及技術,提供建設性的改善意見,借以提高經營績效,特制定本辦法。二、本公司各級員工對本公司的經營,不論在技術上或管理上,如有改進意見,均得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建議書,將擬建議事項內容詳細填列。如建議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可洽請人力資源部經理或單位主管協助填列。三、建議書內應列的主要項目1、建議事由:簡要說明建議改進的具體事項。2、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在建議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盡快妥善處理以及未提出相應改進意見的原因。3、改進意見或辦法:詳細說明建議改善之具體辦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驟等項。4、預期效果:應詳細說明該建議案經采納后,可能獲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作業、增加銷售、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5、建議書填妥后,應以郵寄或面遞方式,送交人力資源部經理親收。四、可提供建議的范圍1、建議內容針對本公司生產、經營范圍具有建設性及具體可行的改善方法。1)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產程序、銷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2)有關機器設備、維護保養的改善;3)有關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節約能源等;4)新產品的設計、制造、包裝及新市場的開發等;5)廢料、廢棄能源的回收利用;6)促進作業安全,預防災害發生等。2、建議內容如屬于下列各項范圍,為不適當建議,不予受理。1)攻擊團體或個人提案;2)訴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3)與曾被提出或被采用過的建議內容相同者;4)與專利法抵觸者。五、本公司為審議員工建議案件,設置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由各部門經理為審議委員,人力資源部經理得為召集人。六、審委會的職責如下:1、關于員工建議案件的審議事項。2、關于員工建議案件評審標準的研訂事項。3、關于建議案件獎金金額的研議事項。4、關于建議案件實施成果的檢討事項。5、其他有關建議制度的研究改進事項。七、人力資源部收集建議書后,應即于收件三日內編號密封送交審委會成員,提交審委會審議。如果情況特殊,得由審委會另行洽請與該建議案內容有關的人員先行評核,提供審委會作為審議參與。前項審委會的審議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長至30天外,應于審委會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內完成審議工作。八、本公司員工所提建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獎勵。1、對于公司組織提出調整建議,能收到精簡或強化組織功效者。2、對于公司商品銷售,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具有重大價值或增進受益者。3、對于商品修護的技術,提出改進方法,值得實行的。4、對于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提供具體改善建議,有助于經營效能提高者。5、對于公司各項作業方法、程序、報表等,提供改進意見,具有降低成本、簡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6、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的研究發展事項,提出研究報告,具有采納價值或效果者。九、獎勵的標準,由審委會根據員工建議案評核項目分別逐項研討并評定分數及其獎金金額。十、建議案經審委會審定認為不宜采納施行者,應交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據實委婉簽注理由通知建議人。十一、建議案經審委會審定認為可以采納并施行于本公司者,應由人力資源部經理于審委會審定后三日內,以書面詳細注明建議人姓名、建議案內容以及該建議案施行后對公司的可能貢獻,核定等級及獎金數額與理由,連同審委會各委員的評核表,一并報請審委會會議復議后由總經理核定。經審委會定其等級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審委會決議立即按等級發給獎金。會議復議后認為可列為十等及以上,應呈請董事長核定。十二、為避免審委會各委員對建議人的主觀印象,影響評核結果的公平起見,人力資源部經理在建議案未經審委會評定前,對建議人的姓名應予保密,不得泄露。十三、建議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獎金按人數平均發放。十四、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該獎。1、各級主管人員對其本身職掌范圍內所作的建議。2、被指派或聘用為專門研究工作而提出與該工作有關的建議方案者。3、由主管人員指定為業務、管理、技術的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等作業,而獲致的改進建議者。4、同一建議事項經他人提出并已獲得獎金者。第十五、本公司各單位或部門如有任何困難,需求解決或改進時,經呈請總經理批準后得公開向員工征求意見,所得建議的審議與獎勵,依本辦法辦理。十六、員工建議案的最后處理情形,應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原建議人,員工所提建議,不論采納與否均應有人事部負責歸檔。十七、建議內容如涉及國家專利法者,其權益屬本公司所有。十八、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所有子公司。十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精選制度6:違紀處分管理制度為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高效地實施管理與服務,防止工作過失行為發生,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對違紀員工的處罰分行政和經濟處罰兩類,行政處罰分為下列幾種:警告、降職、降薪、辭退,其中警告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最終警告。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1、口頭警告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給予口頭警告、處罰,并開出《紀律處分報告》:1)每月遲到5次以上者。2)謊報請假理由,每次處罰50-100元。3)儀容不整,不按公司規定著裝,不佩戴胸卡或不遵守出入公司規定,每次處罰100元。4)在非吸煙區吸煙者,每次處罰50元。5)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或集體活動。6)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雜志者。7)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者。8)在公司配備計算機上使用非工作軟件。9)未經批準,擅自(或指使他人)挪動、拆裝滅火器材或壓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2、書面警告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給予書面警告、處罰,并開出《紀律處分報告》:1)代人打卡或請別人打卡,每人次處罰100元。2)違反胸卡佩戴規定,并拒絕監督檢查,視情節輕重處罰50元。3)對主管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未有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及時主動協調,相互推諉或拖延不辦,或者本部門許可事項完成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門者。5)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并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6)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者。7)在工作場地販賣物品者。8)浪費或損壞公物情節輕微者。9)撿拾公司或他人財物匿而不報或據為己有者。10)未經允許擅自帶人進入公司或工地現場者。11)對同仁惡意詆毀、攻訐、誣告或做偽證制造事端者。3、最終警告、降職與降薪、辭退,開出《紀律處分報告》: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給予最終警告,并可同時實施降職、處罰、辭退處分:1)一年內連續曠工4次(含)記錄以上,并作辭退處理;1)所有工作崗位因工作不到位,工作質量不高,造成投訴情況屬實的,每出現一次處罰50-500元,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2)缺乏調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實數據、虛假資料等論證依據,影響經營決策正確性的,每出現一次處罰50-500元,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3)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推諉、拖延不辦的,每出現一次處罰50元,造成重大過失的予以辭退。4)因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級部門通報批評的,每出現一次處罰50-500元。5)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工作未達到標準要求的,每出現一次處罰50-500元,并作降薪一級處理。6)私自進行有償咨詢或服務,違規收取押金、保證金和其他費用的,出現1次處罰100元,收繳違規收取的費用,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7)超越規定權限實施許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許可條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出現1次處罰50-500元。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務工作,無正當理由,在安排時間內無結果的,出現1次處罰50-500元。若造成用戶上訪或投訴情況屬實的,作降薪一級處理,造成公司名譽損失的予以辭退。9)辦理建設手續或現場協調工作,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出現1次處罰50-500元。10)施工中分部分項人員和監理人員應該現場旁站而未進行旁站,駐工地代表未進行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處罰100元。11)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進行施工,駐工地代表未發現或發現未做處理的,出現1次處罰100元。12)施工資料、現場有關技術資料簽證、整理不及時,駐工地代表未督促檢查和處理的,出現1次處罰100元。13)施工前應對地下管線等作書面技術交底,未做書面交底或交底有錯誤的,出現1次處罰50-500元。造成事故的,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外,作降職、降薪處理,產生嚴重后果者予以辭退。14)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出現1次處罰100元。情節惡劣的予以辭退,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15)未嚴格審核會計原始資料,對不合規定的會計原始資料報銷入帳并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的損失。16)嚴格控制現金使用范圍,保管好現金,造成現金損失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賠償。17)對來文、來電、來函,未按規定簽收、登記、提出擬辦意見,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限報送批辦的,出現1次處罰50元。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直至辭退。18)未嚴格執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規定,致使文件、檔案、資料泄密、損毀或者丟失的,出現1次處罰100元,并有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補救措施。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并追究法律責任。19)未按規定使用公章,導致后果發生的,出現1次處罰50-500元。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20)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竊的,追究責任人等價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21)未按《衛生管理制度》進行衛生保潔或經衛生檢查未達標準的,出現1次,所在部門人員各處罰50元。后勤衛生管理責任處罰,按照《后勤物品及衛生管理辦法》執行。以上內容情節較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調崗、降薪或留用察看直至辭退;情節嚴重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給予有關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和免職或辭退。若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精選制度7:內部調動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標1、達到工作與人力資源的最佳匹配,使人盡其才,提高工作績效和工作滿意度。2、調整公司內部的人際關系和工作關系。二、崗位變動:1、調崗因部門調整或業務需要,或為符合員工工作能力和發展意向,公司可安排員工調崗。2、借調因業務上的需要,公司可把員工借調到其他部門。3、待崗當員工被認為績效表現及工作能力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需要,經過培訓仍無法達到要求時,部門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安排其待崗。三、工作程序1、調崗當公司內部出現崗位空缺時,除考慮內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慮平級調崗。公司有關部門及員工本人均可提出調崗。員工提出的調崗,應由本人提出書面調崗申請,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填寫《人事變動表》,部門經理填寫《工作評估表》,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參照員工聘用審批程序辦理。2、借調1)由公司或擬借調單位的經理提出,經人力資源部與有關部門協商,報總經理批準而決定。2)用人部門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借調申請,由人力資源部同用人部門、調出部門及員工本人協商取得一致。3)用人部門或人力資源部填制《人事變動表》,相關部門簽字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3、待崗待崗應由用人部門以書面形式提出,填寫《人事變動表》,詳細說明待崗理由,交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審批。同時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協調其工作安排,在兩個星期內仍不能安排其工作的,進入離職工作流程。精選制度8:醫院獎懲制度為了加強醫院科學化管理,保證醫院正常工作秩序,健全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范,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提高業務質量和規范化服務,使醫院工作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醫療制度改革的要求,更好地為傷病員服務。對醫院《獎懲辦法》作如下修訂。一、獎勵L、獲部級(衛生部)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者,分別獎勵獲獎者2萬元、1.5萬、1萬;獲省級科技進步一、二、三等及優秀獎者,分別獎勵獲獎者0.8萬元、0.6萬元、0.4萬元、0.3萬元;獲市級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者,分別獎勵獲獎者0.3萬元、0.25萬元、0.2萬元;獲縣科技進步一、二、三等獎者,分別獎勵獲獎者0.15萬元、0.1萬元、0.08萬元。2、經有關專家評審,確屬呼倫貝爾市以上領先的新項目、新技術應用于臨床,且已取得明顯成效的,根據完成方式,分別獎勵給有關單位和個人2000、1000元。3、在中華系列刊物、全國性刊物上發表的論文獎勵500元;在省級雜志上發表獎勵300元;地市級雜志上發表獎勵200元。4、工作中及時發現、糾正、彌補和避免醫療事故及嚴重差錯發生者,勵200元。5、醫療文書書寫在扎蘭屯市級以上(不含市級)檢查中獲優秀者每份給予獎勵200元。6、參加扎蘭屯市級以上組織的技術操作比賽,取得前三名者,獎勵200元。7、獲省廳級以上(含省廳級)質控檢查成績優秀,獎勵500元。8、獲上級部門醫德醫風、行風建設獎者,獎勵200元。9、院部收到病人或家屬的表揚信每例獎勵30元,錦旗每例獎勵50元,被新聞單位登報表揚獎勵200元。10、見義勇為,維護公共利益者獎勵100元,表現突出的,予以重獎。11、在各種搶險救災中成績顯著,受到上級通報表揚者獎勵300元,事跡突出的,予以重獎。12、被評為院級以上先進個人獎勵500元,院級以上先進集體獎勵1000元。二、扣罰1、不執行醫院的簽到制度或不認真考勤的科室,發現一次扣罰科主任崗位津貼20元,其它科室領導10元。月累計三次以上扣罰科主任崗位津貼50元,其它科室領導30元。2、上班遲到、早退在10分鐘內扣10元,20分鐘內扣20元,30分鐘內扣30元,超過半小時或一個月內累計發生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3、工作時間內干私活,喝酒,賭博,外出購物等,扣100元。4、曠工一天扣一個月獎金,同時扣發一天全額工資,曠工在15天以上(含15天)作自動離職處理。5、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發現一次扣100元,情節嚴重影響聲譽,加重處罰。6、科室人員被醫院檢查發現違反勞動紀律,而科室未記錄和上報,對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同等進行處罰。7、“120”電話應隨時接聽,否則按脫崗處罰。因私用“120”電話找人,發現一次處罰100元。120接到出車任務后應在3分鐘內出車,如違反者扣100元;影響醫療救護和醫院聲譽者扣當事人當月獎金并書面寫出檢討。8、工作人員穿工作服上街等,發現一次扣50元。9、違反社會治安,參與打架斗毆、賭博等,發現一次扣200元,情節嚴重給予行政處分;職工之間發生糾紛、打架,扣200元,情節嚴重給予行政處分。10、應收則收,應收不漏,發現漏收、少收由當事人負責追回,未能追回的由當事人全額賠償,并扣100元,損害醫院聲譽,根據情節處理。11、不服從院部、科室工作分配、安排,扣100元。12、在科室計算機工作臺玩游戲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發現一次扣100元。13、衛生檢查不合格,扣科室100元。14、在院內吸煙,發現一次扣100元。15、違反安全用電規定,對私拉電線、違規用電,查到一次除沒收用具外,處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處以重罰。16、公用冰箱、烤(烘)箱內存放私人物品,發現一次扣存放者100元。17、在上級組織有關檢查中,科室或個人不合格者,扣科室200元,個人100元。18、行政后勤工作人員不及時完成任務,扣當事人100元。19、文書材料(文件、簡報等)發現有悖文意的明顯差錯,扣責任人50元;20、私自將器械、設備外借,按照跑票漏收處理。造成器械損壞,按照器械價格的10倍進行處罰。儀器、設備保養、使用不當,影響工作,扣當事人100元。21、接到緊急維修通知,未及時趕到維修現場,扣責任人100元。22、服務態度差,發生爭吵,經調查核實后扣當事人100元—200元,屢教不改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辭退。23、被新聞媒體公開批評視情節扣當事人100—200元。24、違反首診負責制,推諉病人,違者扣l00元;對急診病人不及時處置,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據情節處理。25、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紅包”處以10倍處罰。違反醫療規范,亂開大處方、大型檢查者,扣2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辭退。26、利用工作之便開具假證明、偽造病歷,發現一例扣300元;以病人名義配藥私用,除退回藥品、書面檢查外,處以藥品價的10倍罰款。27、任何人員擅自收取現金,而不提供合法單據,經查實處以原收取金額10倍罰款,情節嚴重給予行政處分。28、發生醫療事件經專家認定,有明顯醫療缺陷者,進行經濟補償時,科室和當事人各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具體額度由醫院安全醫療小組討論決定。29、發生醫療事故者(經上級醫療事故鑒定小組鑒定定性)作如下處理:1)扣院長一個月獎金;2)扣分管院長及有關職能科領導一個半月獎金;3)扣科室有關負責人二個月獎金;4)扣當事人6—12個月獎金,并按有關規定執行。30、發生醫療差錯引發醫患糾紛,經濟賠償1000元之內個人承擔,超過1000元,超過部分視情節由科室和個人各承擔10—20%。31、在處置室、辦公室和值班室進行靜點,扣科室負責人20元。32、各科主任安排好二線班和專業班,應明確到人。二線班及專業班醫生應在家等候,如外出須有聯系手段。二線班或專業班人員應在接到通知后20分鐘到崗。違反者扣100元。33、向外院介紹患者,私自到其它醫療單位參與診治工作,調離工作崗位,自然解除行政職務,扣500元。介紹患者外出買藥,發現一次處罰200元。34、藥劑工作中,對于投錯藥、少投藥、漏投藥、投放過期藥、劣質藥、劃錯價,擅自借藥、換藥等行為,扣100—200元。發現有過期藥品、劣質藥品,處理相關責任人,并由科室承擔經濟損失的100%。對藥品包裝袋要加強管理,非正常使用者扣50元。嚴禁藥品供應商做臨床。一經發現,扣除藥品供應商全部藥款及剩余藥品,同時扣除相關責任科室當月全部效益工資。35、按時參加醫院組織的活動和學習,院內學習參加人數應達到科內總人數的80%。工作人員無故不參加,扣相關科室100元。36、對于因工作不到位出現患者欠費流失,由相關科室承擔經濟損失。37、保衛科晝夜保證有人值班,夜間值班加強巡查。下夜班者關閉大廳及門診樓照明燈。工作盡職盡責,有情況找不到當班人員,按脫崗處罰。值班者對工作不負責,有事推委不管,扣責任人50元。發生危害醫院的事件,接到報告后應在3分鐘內趕到現場。對于別人發現報告時不在崗或未及時趕到現場的,按脫崗處罰。精選制度9:員工培訓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企業需要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滿足企業長期發展的需要。2、解決企業的實際問題,便于對其投資人力資本開發成本進行分析。3、倡導“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個人競爭力。4、本培訓制度適用于實業公司所有員工。二、培訓的目的和原則1、企業組織員工培訓的目的在于配合公司整體發展目標,提高員工工作績效,逐步提升本公司全體員工的基本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與品質,增強企業凝聚力,把企業打造成學習型組織。2、組織、實施員工培訓必須遵循的以下原則:1)自上而下全員化,堅持企業人員的全員化培訓。2)全面提升系統化,既突出重點,也注重課程的系統性。3)分層分類個性化,不同類別、不同職級針對性課程內容以及課程深度的選擇。4)形式靈活多樣化,在職、脫產、集中、分散等進行靈活安排,以達到培訓有效性為安排原則。5)全面跟蹤全程化,與員工生涯發展結合,為員工做職業生涯規劃。三、培訓計劃1、企業員工培訓工作分為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由專人定期檢查計劃的實施執行情況,并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進行適時調整。2、培訓計劃種類:季度培訓計劃、月度培訓計劃、臨時性培訓計劃。3、制定培訓計劃程序:1)由各單位由專人負責填報《培訓需求申請表》,報人事部審核備案;公司高層領導可根據公司發展向人事部提出培訓要求。2)人事部根據公司整體人力需求狀況制定培訓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4、人事部在每月25日前將本單位下月的《培訓計劃》報總經理審核并備案。5、人事部根據培訓需求,編制公司培訓計劃和具體培訓方案,并對整體培訓計劃負責,保證其有效實施。6、季度培訓計劃必須提前十五天報相關領導審批;月度培訓計劃必須提前十天報相關領導審批;臨時性計劃必須提前七天報相關領導審批。四、培訓內容及方式1、培訓內容:(1)新進人員培訓內容:1)公司的發展歷程及未來規劃。2)企業文化的培訓。3)公司組織機構及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范及員工薪資福利等。4)崗位職責及崗位操作流程培訓。5)公司參觀。(2)在職人員培訓內容:1)企業精神、文化和規章制度培訓。2)管理、營銷知識以及技術、技能的提高培訓(詳細參照人才培育方案)。3)其他業務知識培訓2、培訓方式:課堂/講座式,錄像/視聽式;案例/模擬式,角色/游戲式;網絡/遠程式,輔導/教練式;拓展/探險式,頭腦風暴式,行動學習式。五、培訓上崗公司所有員工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新進公司員工、新提拔干部、到新崗位工作的員工都必須先參加培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六、培訓時間保證1、公司根據員工崗位特點、工作性質和要求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訓時間標準;其中,高層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每年必須保證40小時的學習時間;中層管理人員、中級技術人員每年必須保證80小時的學習時間;基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每年必須保證100小時的學習時間;2、公司將采取各種方式,保證每位員工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時間之余充分的學習時間。其中由各單位組織的年度培訓時間不得低于48小時,分解到每月培訓時間不得低于3小時。3、公司對全員培訓學習時間采用不定時管理方式,由人事部督導年度累計學時達標。4、由人事部每月定期對各部門《培訓計劃》進行監督檢查。七、內部培訓師的管理1、內部培訓師的選拔原則:所有集團正式員工都是內部培訓師選拔對象。2、選拔的標準與條件:1)在某一領域/專業有特別經驗、認識、體會。2)具有較好的表達能力與溝通能力。3)普通話流利。4)熱愛培訓工作并具有幫助同事成長的心意。3、選拔程序:1)本人提交申請并附主講課程設計大綱。2)單位負責人就主講內容的知識能力提升評價意見。3)總經辦審核、確認。4)參加人事部組織的“培訓者的培訓課程”培訓并通過考核。5)通過以上步驟,確認為資格培訓師。6)資格培訓師具備以下條件晉升為中級培訓師。具有10次以上實際培訓經歷;歷次培訓評價中超過60%良好以上。7)中級培訓師具備如下條件晉升為高級培訓師。具有超過10次以上中級培訓師實際培訓經歷;歷次培訓評價中超過75%良好以上。4、培訓師培訓費用以獎金形式發放1)資格培訓師:100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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