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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DB
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
DB37/T****—202*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臭氣處理技術規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odorcontrolformunicipalwastewatertreatment
(征求意見稿)
202*-XX-XX發布202*-XX-XX實施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
1總則
1.0.1為規范山東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中除臭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和
運行管理,做到安全可靠、經濟合理、技術先進、節能環保,保護污水
處理設施內、外部環境,制定本規程。
1.0.2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站)等污水處理設施、
城鎮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泥處理過程中除臭工程的設計、安裝調試、驗收
和運行管理。
1.0.3除臭工程應貫徹全過程控制理念,結合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節能、
衛生等政策、方針,宜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應與項
目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運行。
1.0.4污水處理設施除臭工程的設計、安裝調試、驗收和運行管理,除應
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和山東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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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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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惡臭氣體odorgas
能刺激人的嗅覺器官并引起人們不愉快及損壞生活環境的污染氣體物
質。
2.0.2臭氣源odorsource
污水、污泥和其他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過程中,產生臭味的生產單元。
2.0.3臭氣濃度odorconcentration
用無臭的清潔空氣對惡臭(異味)樣品稀釋至嗅辨員感知閾值時的稀釋
倍數。
2.0.4周界enterpriseboundary
惡臭(異味)污染源的法定邊界。若無法定邊界,則指實際占地邊界。
2.0.5生物處理biologicaltreatment
利用微生物的生命活動過程,將廢氣中的污染物轉化為低害甚至無害物
質的處理方法。
2.0.6吸收塔absorbingtower
利用填料實現氣體與溶液接觸的裝置;物質由氣相擴散至氣液界面,進而
穿透此界面而擴散至吸收液中,使得潔凈氣體與含有污染物的液體分離,達到
潔凈氣體的目的。
2.0.7生物過濾biofilter
采用樹葉、樹皮、木屑、土壤、泥炭等物質作填料,污染氣體通過附著
于濾料上的微生物,經傳質和生物降解去除臭氣的處理工藝。
2.0.8生物滴濾biotrickingfilter
采用惰性物質作為填料,通過連續補充營養,污染氣體經由填料表面附
著的微生物的生物膜吸收后,經傳質和生物降解去除臭氣的處理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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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生物洗滌bioscrubber
通過噴淋液體或曝氣,捕捉氣體污染物并融入洗滌液,在生物反應器中
被生物氧化降解,達到凈化空氣的目的。
2.0.10等離子體除臭plasmaodorremoval
當外加電壓達到一定程度時,氣體被擊穿產生高能電子、各種離子、原
子和自由基的混合體,在高能電子和自由基的多重作用下,空氣中產生臭味
的化合物發生一系列氧化還原反應,去除臭氣污染物的處理工藝。
2.0.11掩蔽法masking
利用植物提取液作為掩蔽物質,加于惡臭氣體污染源中,以減少對環境
的傷害。
2.0.12活性炭除臭activatedcarbonadsorption
污染氣體通過活性炭介質,污染物被介質吸附,達到從氣體中分離污染
物目的。
2.0.13壓力損失pressureloss
處理裝置迸出口處氣體的壓力差,又稱壓降。
2.0.14液氣比liquid-gasratio
噴淋裝置中液體與氣體的流量比值。
2.0.15空塔流速emptybedvelocity
按空塔計算氣流通過塔的平均流速,即用氣體流量除以塔的總截面積得
到的數值,又稱表觀速度。
2.0.16空塔停留時間emptybedresidencetime
按照空塔計算氣體在裝置中有效停留時間,即采用濾床體積除以臭氣流
量得到的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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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負壓收集pumpednegativecollection
將污染單元進行完全密閉,通過風機以及收集管路收集密閉單元的氣體,
使得密閉單元空間達到要求的負壓,污染物質被限制擴散。
2.0.18排風罩exhausthood
設置在有害物源處,捕集和控制有害物的通風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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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規定
3.1臭氣源
應根據污水、污泥處理過程中的臭氣強度確定臭氣源。
臭氣強弱按強度劃分為0級至5級,共6個等級,見表3.1-1。臭氣強度
與污染物濃度關系見表3.1-2。臭氣強度超過2.5級的污水處理設施應作為臭
氣源。
表3.1-1臭氣強度
臭氣強度(級)狀況
0無臭
1隱約感到臭味(檢知閥值)
2稍微感到臭味(認知閥值)
3極易感到臭味
4強烈的臭味
5無法忍受的惡臭
表3.1-2臭氣強度與污染物濃度關系
臭氣強度(級)
污染物
122.533.545
氨(mg/m3)0.10.61251040
硫化氫(mg/m3)0.00050.0060.020.060.20.78
3.2除臭系統組成
除臭系統包括密閉蓋(罩)、收集和輸送、除臭裝置和處理后排放等部
分。
3.3除臭裝置的噪聲控制
除臭處理裝置的噪聲應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
的規定。
3.4二次污染物處理和危險廢物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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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除臭過程中,各種除臭處理工藝均會產生二次污染物,產生的大部分
二次污染物是無毒無害的,可以直接排入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池中混合處理;
也會產生少量的固廢或危險廢物。
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除臭設施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有廢活
性炭;廢物的收集、運輸等應符合《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
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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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設計
4.1一般規定
1污水處理設計宜采用臭氣散發量少的處理技術和設備,并方便臭氣源
隔斷和收集。
2污水處理設施工程布置時,應將產生臭氣的構筑物布置在下風向,并
盡可能集中布置。
3收集、輸送惡臭氣體一般采取密閉、負壓等防擴散措施,臭氣源設施
宜同步設計混凝土池頂板或按加蓋要求進行設計。
4臭氣處理裝置應靠近臭氣風量大的臭氣源,裝置數量應根據臭氣風量、
臭氣源位置、裝置排放口與環境敏感區域位置、運行管理等因素確定。當臭
氣源布置分散時,可采用分區處理。
5除臭工藝技術宜根據處理要求、場地情況、投資和運營費用等因素確
定;周邊環境要求高的場合宜采用多種工藝技術組合處理。
6一般情況下,輸送風機宜放置在除臭處理裝置后。當除臭裝置采用多
臺風機并聯運行時,每臺風機出口前后應增設止回閥和隔斷閥。
4.1.1臭氣污染物濃度
1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臭氣指標可采用硫化氫、氨等常規污染因子和臭氣
濃度表示。
2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臭氣污染物濃度應根據實測數據確定。當無實測數
據時,可采用經驗數據或按表4.1.1-1的規定取值。
表4.1.1-1污水處理設施臭氣污染物濃度
臭氣濃度(無量
處理區域硫化氫(mg/m3)氨(mg/m3)
綱)
預處理區1~100.5~5.01000~5000
生物處理區0.5~50.2~5.010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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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處理區5~301~105000~100000
污水泵站1~100.5~5.01000~5000
4.1.2臭氣排放
1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臭氣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4554的規定。廠界的臭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應符合國家標準《城鎮污水處
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的規定。
2當污水處理設施廠界或環境敏感區域的環境空氣質量不能達到排放標
準時,應增加臭氣源收集率(面)或提高除臭裝置效率;在臭氣污染物中有機成
分多或臭氣濃度偏高的區域,宜采用有針對性的工藝技術處理路線或增加臭
氣前(后)處理工藝,提高排放的安全系數。
4.1.3節能
1除臭系統風機單位風量耗功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建筑節能設
計統一標準》GB51245的規定,風機的能效等級不應低于2級,單位風量耗
功率限值Ws≤0.27W/(m3/h)。
2風機設計工作點應位于風機經濟工作區之內,風機應與系統“流量-壓
力”特性匹配。
3除臭風機宜配置變頻器,具備根據生產負荷和實際管路阻力變化情況
實現變頻節能運行的能力。
4除臭處理設備宜有效利用再生水。
4.2臭氣風量
4.2.1臭氣風量確定
臭氣風量宜根據單元構筑物及設施的種類、污染物與空氣接觸的面積、
臭氣源空間體積等因素確定。運行過程中會產生臭氣的水處理設備的臭氣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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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宜根據設備的種類、封閉程度、封閉空間體積等因素確定。構筑物、設施
及設備等臭氣風量宜按下列規定要求計算:
1污水提升泵站、污水處理廠進水泵房和沉砂池等臭氣風量按單位水面
面積臭氣風量指標10m3/(m2·h)計算,并增加1次/h~2次/h的空間換氣量;曝
氣沉砂池臭氣風量還應按曝氣量的1.0~1.1倍計算增加的臭氣風量;
2水解酸化池、初沉池、調節池、生物反應池厭缺氧區域等構筑物臭氣
風量按單位水面面積臭氣風量指標3m3/(m2·h)計算,并增加1次/h~2次/h的
空間換氣量;
3生物反應池好氧區域等構筑物臭氣風量可按單位水面面積臭氣風量指
標3m3/(m2·h)計算并增加1次/h~2次/h的空間換氣量,或按曝氣量的1.0~
1.1倍計算的臭氣風量,兩者取其大值;
4獨立調蓄池及其附屬構筑物臭氣風量按構筑物設計容積的1.0~2.0倍
計算臭氣風量;
5污泥濃縮池、儲泥池、污泥均質池以及污泥調理池等構筑物臭氣風量
按單位水面面積臭氣風量指標3m3/(m2·h)計算,并增加1次/h~2次/h的空間
換氣量;
6攔污柵、脫水機、壓濾機等設備需要外加密閉罩收集臭氣且人員定時
需要進入的密閉空間,臭氣風量宜按空間換氣次數8次/h計,經常進入且要
求較高的密閉空間,臭氣風量宜按空間換氣次數12次/h計;
7半封口設備臭氣風量可按照機蓋內換氣次數8次/h和機蓋開口處抽氣
流速0.6m/s兩種計算結果的較小者取值;
8脫水機房、污泥堆棚、污泥處理處置車間等構筑物宜將設備分隔除臭。
難以分隔時,人員需要進入的處理構(建)筑物,抽氣量宜按換氣次數不少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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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h計,經常進入且要求較高的場合換氣次數可按12次/h計,貯泥料倉等
一般人員不進入空間按2次/h計算。存在少量臭氣且不能加蓋(罩)封閉的
車間,且車間的密閉標準較高,其臭氣風量可按1次/h~3次/h容積空間和出
入口抽氣流速0.25m/s~0.50m/s兩種計算結果的較小者取值;
9污泥堆棚、敞開式污泥處置車間等較大建筑物,人員或車輛需要定時
進入的處理構(建)筑物,臭氣量宜按裸露污泥單位面積臭氣風量指標
10m3/(m2·h)計算,并增加1次/h~2次/h的空間換氣量;經常進入且要求較高
的密閉空間,臭氣風量宜按空間換氣次數8次/h~12次/h計。
4.2.2總風量計算
Q=Ql+Q2+Q3(4.2.2-1)
Q3=K(Ql+Q2)(4.2.2-2)
式中:Q——除臭設施收集的總臭氣風量(m3/h);
3
Ql——構筑物臭氣收集量(m/h);
3
Q2——設備臭氣收集量(m/h);
3
Q3——收集系統漏失風量(m/h);
K——漏失風量系數,可按5%~10%取值。
4.2.3臨時通風
在除臭系統與通風換氣系統難以分開、人員需短時進入且換氣次數難以
滿足時,人員進入應采取自然通風或臨時強制通風,這部分通風可不納入風
量計算。
4.3臭氣源密閉蓋(罩)
4.3.1密閉蓋(罩)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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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臭氣體一般采用密閉、負壓等防擴散措施。構筑物密閉蓋(罩)的型
式應根據構筑物尺寸,且應貼近水面;設備的密閉蓋(罩)優先采用局部密
閉罩;密閉蓋(罩)的結構還應滿足正常雨水排水要求、滿足抗紫外線要求。
4.3.2密閉加蓋(罩)荷載計算組合
密閉加蓋(罩)的荷載計算時應考慮風、雨及雪荷載、抽吸負壓產生的
附加荷載以及安裝維護時的附加荷載。
4.3.3密閉蓋(罩)設置
密閉蓋(罩)的吸氣方向應與惡臭氣體氣流運動方向一致,利用惡臭氣
體氣流的動能,避免或減弱罩周圍紊流、橫向氣流等對抽吸氣氣流的干擾與
影響。吸氣點的排風量應按防止有害氣體擴散到周圍環境空間為原則確定。
密閉蓋(罩)應宜采用裝配結構。方便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和管
理,可設置開關靈活并且具有氣密性的觀察窗、操作孔和檢修門等,其位置
應避開氣流正壓較高部位。
4.3.4排風罩設置
排風罩設置應符合《排風罩的分類和技術條件》GB/T16758的規定。
4.3.5密閉蓋(罩)型式
大跨度的密閉蓋型式宜采用拱形有機玻璃鋼蓋板、弧形有機玻璃鋼蓋板、
鋼梁反吊氟碳纖維膜加蓋等。
中、小跨度以及設備的密閉蓋板(罩)宜采用骨架支撐的平面蓋板,平
面蓋板包括有機玻璃鋼板、耐力板、鋼化玻璃面板、陽光板等。
4.3.6密閉蓋(罩)配套附件
密閉蓋(罩)應設置安全防護措施及標志標識,確保生產運行人員的安
全,應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60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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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閉蓋(罩)支架支撐宜采用耐腐蝕材料,長期與臭氣源內部潮濕臭氣接觸
的支架支撐材料宜采用ASTM304不銹鋼或其他強耐腐蝕材料。密閉蓋(罩)
固定的緊固件宜采用ASTM316不銹鋼材質。密閉蓋(罩)接縫連接處宜采用
發泡密封條密封。
4.4臭氣收集與輸送
4.4.1惡臭氣體收集分類
污水處理設施的惡臭氣體宜按惡臭氣體性質分類收集,收集管道的布置
可根據惡臭氣體產生點的多少以及分布情況,分設不同的收集單元。
4.4.2吸風口的設置
吸風口宜放置在污染物與空氣交換位置,吸風口的設置點應防止設備和
構筑物內部氣體短流以及廢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水或泡沫進入收集系統,吸
風口宜設置調節柵門。
4.4.3輸送管道布置
1密閉蓋(罩)及排風罩內惡臭氣體應通過管道收集輸送至除臭裝置。
2為了便于管理和運行調節,管網系統不宜過大,同一系統的吸氣點不
宜過多,同一系統有多個分支管時,應將這些分支管分組控制。
3在進行管網配置時,應考慮各分支管間的壓力平衡,以保證各吸氣點
達到設計風量。為保證多分支管管網中各支管間的壓力平衡,常采用布置方
式有干管(集中)配管方式、分散配管方式和環狀配管方式。
4.4.4采樣孔、測量孔的設置
在單元收集干管位置和風機進口(或出口)處宜設置采樣孔和風量測量
孔,風量測量孔宜設置在直管段,直管長度不宜小于15倍風管外徑。
4.4.5風管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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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風管應優先選用玻璃纖維等非金屬耐腐蝕材料,包括有機玻璃鋼管、
不銹鋼管、HDPE及PE管、玻璃鋼夾砂管、UPVC管、碳鋼防腐管、水泥管
等耐腐蝕管道。對于輸送離子的管道及其處理后的收集管道應采用不銹鋼材
料。
4.4.6并聯風管壓力平衡
由于臭氣收集管路較長、管配件較多,氣體輸送時會產生壓力損失,對
各并聯支管應進行阻力平衡計算,必要時可設置孔板等設施調節風管風量。
為便于風量平衡和操作管理,各吸風口宜設置帶開閉指示的閥門。
4.4.7風管管徑與風速
風管管徑和截面尺寸應根據風量和風速確定。主管道風速應符合《通風
管道技術規程》JGJ141的規定,干支管宜為5m/s~10m/s,小支管宜為3m/s~
5m/s。
4.4.8管道敷設方式
除臭管道敷設方式宜采用架空敷設,也可采用埋地敷設。跨越廠區道路
時,不應影響設備和車輛通行,并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
規定。
4.4.9架空敷設要求
架空管線宜按統一管底高程布置,架空敷設的風管應設置支架、吊架等,
管道支架、吊架的間距應符合《通風管道技術規程》JGJ141的規定。管道支
架與道路邊間距不宜小于1m,通過人行通道時,管道宜架空通過,且管底凈
空高度不宜小于2.0m。
4.4.10埋地敷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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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地管線宜按管中心標高布置,埋地敷設除臭風管應按照《給水排水管
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要求的執行。
4.4.11風壓計算
除臭系統風壓計算應考慮除臭空間負壓、臭氣收集風管沿程損失和局部
損失、除臭裝置阻力、臭氣排放管風壓損失,并應預留安全余量。除臭裝置
吸風機的風壓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p=Pl+h1+h2+h3+H(4.4.11)
式中:△p—△—系統的總壓△力損失(Pa);
△Pl——除臭空間的負壓(Pa);
△h1——臭氣收集風管沿程壓力損失和局部損失(Pa);
h2——除臭裝置阻力(Pa),包括使用后增加的阻力
h3——臭氣排放管風壓損失(Pa);
H——安全余量(Pa),宜按300Pa~500Pa。
4.4.12臭氣△輸送裝置
臭氣輸送風機宜采用軸流離心風機,單套收集系統宜采用1臺風機,風
機應布置在收集系統末端;風機進出口應設置柔性連接和不銹鋼防護網,風
機進口應設有控制閥,宜采用變頻器控制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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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臭氣處理技術
5.1臭氣處理技術分類
1臭氣處理技術主要分為物理方法、化學方法和生物方法。
2按照臭氣處理的形態可分為:
1)氣相處理方法:如使用植物提取液等掩蔽物質進行掩蔽,或使用其他
化學藥品與氣相中污染物質反應,降低其在空氣中濃度。
2)液相處理方法:如堿液洗滌、氧化洗滌、酸液洗滌以及水洗滌等方法。
3)固相處理方法:如活性炭或合成樹脂吸附。
4)生物處理方法:如生物濾池、生物滴濾、生物洗滌等方法。
5.2除臭工藝選擇
1應根據環境、資源條件,進行技術經濟比選確定。
2針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中主要為低濃度臭氣的特點,除臭工藝宜優先采
用生物處理法。在處理含有有機組分的臭氣、濃度偏高臭氣或處于高環境敏
感等區域的臭氣時,宜增加預處理工藝,或后處理工藝。
3預處理技術主要包括溶液吸收、等離子除臭、光催化氧化等工藝技術。
4生物處理主要包括箱式生物濾池、生物土壤濾池和生物滴濾池。
5后處理工藝主要包括活性炭除臭和掩蔽工藝。
污水處理設施除臭技術方案見圖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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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2-1除臭技術方案
5.3溶液吸收
1適用于處理水溶性較好、各種濃度均可的惡臭氣體及有機污染物質氣
體。在吸收塔中,臭氣通過與噴淋溶液逆向接觸,溶于液體中。
2常用的吸收液包括水溶液、堿溶液、氧化溶液、酸溶液以及用于高濃度
污染物質的催化溶液等。吸收塔填料宜采用PP或陶瓷等材質,填料比表面積
宜大于300m2/m3;空塔流速宜按照0.5m/s~1.5m/s;填料體積應根據處理
效率以及溶液傳質高度計算確定。填料孔隙率宜為0.45~0.95;填料層壓力損
失宜為150Pa/m~600Pa/m。為了防止出現溝流,單層填料厚度應不超過1.2m,
吸收塔填料可分多層布置,吸收塔出口應設置除霧裝置。
3噴淋密度不宜小于10m3/(m2·h)或液氣比L/G不宜小于1L/m3。
4吸收塔適用于多級組合使用,根據臭氣污染物質濃度和排放要求,吸收
塔可以串聯使用。采用多級吸收塔時,前級宜采用吸收溶液費用低且不影響
后續洗滌功能的洗滌工序。為了節省占地,可以采用多級組合塔。
5吸收液采用堿溶液時,pH宜控制在8~11;氧化溶液時,pH宜控制在
6~9;酸溶液時,pH宜控制在3~6;水溶液時,pH宜控制在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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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吸收塔生產的二次污染廢物主要有循環廢水等,選用的吸收液藥劑產生
的廢水基本對人體無害,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可直接排至污水處理設施的進
水中混合處理。
5.4離子除臭
1離子除臭系統是由離子發生器、反應器和控制系統組成,適用于工業、
企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垃圾中轉站等場所的臭氣處理;也普遍應用于新
風系統,清除空氣異味;離子除臭尤其適用于處理有機有害廢氣。
2常見離子除臭有等離子除臭、高能離子除臭、UV光催化氧化除臭等;
3離子除臭裝置反應區氣體流速宜為3m/s~5m/s,出口尾氣含臭氧量應小
于0.15ppm。
4惡臭氣體含液態水時,在進入離子除臭裝置前應設除水裝置。
5.5箱式生物濾池
1箱式生物濾池適用于處理污染物質為水溶性的惡臭氣體,微生物以菌
落或生物膜形態散布于濾料中,進入微生物細胞的惡臭成分作為微生物生命
活動的能源或養分被分解利用,正常運行時,表面負荷宜取50m3/(m2·h)~
200m3/(m2·h)。
2箱式生物濾池空床停留時間宜大于12s,預洗段空床流速宜取0.5m/s~
1.5m/s;生物段空床氣速宜取0.05m/s~0.15m/s。PH值控制在4~8。
3濾池生物填料宜采用無機惰性材料和有機材料,包括火山巖、竹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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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殼等,火山巖粒徑宜為3cm~5cm,竹炭或果殼粒徑宜為5mm~10mm,有
機填料不能超過總質量的50%。填料層高度宜為0.5m~1.5m,預洗段填料比表
面積不宜小于100m2/m3,生物段填料比表面積不宜小于350m2/m3。有機高分子
填料強度不小于20N/個,生物段填料強度不小于60N/個;預洗段填料更換間
隔時間不宜低于10年,生物段填料更換間隔時間不宜低于6年。
4生物過濾填料層的有效體積和高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V=Q×T/3600(5.5-1)
H=v×T/3600(5.5-2)
式中:V——填料層有效體積(m3);
Q——臭氣流量(m3/h);
T——空塔停留時間(s);
H——填料層高度(m);
υ——空塔氣速(m/h)。
5箱式生物濾池應滿足連續運行的要求,箱式生物濾池阻力不宜大于
1500Pa。
6濾池用水宜采用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或公共自來水。濾料控制濕度宜為
50%~60%。
7箱式生物濾池不適合處理高濃度以及產酸的惡臭氣體;微生物過度增
殖會造成填料阻塞。
8箱式生物濾池生產的二次污染物主要包括廢水、廢濾料等。廢水可直
接排至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中混合處理,廢濾料可作為一般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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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生物土壤濾池
1生物土壤濾池適用于處理污染物質為水溶性臭氣,微生物以菌落或生
物膜形態散布于濾料中,進入微生物細胞的惡臭成分作為微生物生命活動的
能源或養分被分解利用,有機負荷介于10~160g/(m3·h),能滿足連續運行
的要求,濾池的處理效率應不小于95%;濾池空塔氣速不宜大于100m/h~
150m/h。
2濾池填料層的有效體積和高度,按下列公式計算:
V=Q×T/3600(5.6-1)
H=υ×T/3600(5.6-2)
式中:V——填料層有效體積(m3);
Q——臭氣流量(m3/h);
T——空塔停留時間(s);
H——填料層高度(m);
υ——空塔氣速(m/h)。
3氣體停留時間為0.3min~3min,濾料比表面積不宜小于300m2/m3,濾
料層高宜設0.7m~2m;加濕水源宜采用再生水,也可采用公共自來水,濾料
控制濕度宜為50%~60%。
4生物土壤濾池滿足連續運行要求,在空塔氣速下的初始壓力損失小于
1000Pa/m。
5濾池濾料宜采用無機惰性材料和復合土壤濾料,如火山巖、陶粒、生
物土壤等,濾料強度應不小于60N/個。濾料宜進行篩選,要求中顆粒無機濾
21
料粒徑宜采用3cm~10cm,細顆粒無機濾料粒徑宜采用3mm~5mm,濾料更
換間隔時間不宜低于15年。
6生物土壤濾池產生的二次污染物主要有廢水和污泥等,對人體無害,
可直接排至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中混合處理。
5.7生物滴濾池
1生物滴濾池適用于處理污染物質為水溶性的臭氣,微生物附著在濾料
表面,微生物生長所需要的營養鹽由循環水提供,營養物質包括有機碳、氮、
磷等,碳氮比應控制在15~25,氮磷比應控制在5~15。
2正常運行時,表面負荷不宜大于720m3/(m2·h),總細菌落數不小于1X
107cfu/ml;氣體空塔停留時間不宜小于11s,pH控制范圍為4~8。
3氣體空塔停留時間和表面負荷計算公式如下:
T=As·H/(Ag·υ)(5.7-1)
q=3600υ·As/Ag(5.7-2)
式中:q——表面負荷(m3/(m2·h));
T——空塔停留時間(s);
H——填料層高度(m);
υ——空塔氣速(m/h)。
As/Ag——填料表面積/分管截面積(m2)
4填料宜采用有機高分子或無機惰性材料,如聚丙烯、沸石、火山巖等,
填料比表面積不宜大于350m2/m3;有機高分子填料強度不小于20N/個,無機
填料強度不小于60N/個,填料更換間隔時間不宜低于8年。
22
5生物滴濾池產生的二次污染廢物主要有廢水、污泥等,對人體無害,
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可直接排至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中混合處理。
5.8生物洗滌池
1生物洗滌池以液體噴淋或曝氣捕捉臭氣,包括臭氣污染物的洗滌液流
入反應器中,污染物通過活性污泥中微生物的氧化作用,最終被去除;生物
洗滌法適用于污染物質的水溶性高的污染氣體,如氨、H2S、低級胺、低級醇、
低級揮發性有機酸等。
2填料宜采用有機高分子材料,例如聚丙烯等;填料比表面積宜不大于
200m2/m3;填料更換間隔時間不宜低于8年。
3活性污泥反應器的pH控制范圍為5~9,反應器中洗滌液需維持在新
鮮狀態,否則會有酸敗或腐臭問題。
4生物洗滌池通常采用圓柱體塔型式。
5生物洗滌池產生的二次污染廢物主要有反應區廢水、污泥等,對人體
無害,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可直接排至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中混合處理。
5.9活性炭吸附
1活性炭吸附是物理吸附和化學吸附綜合作用,活性炭除臭劑顆粒的大
小,細孔的構造和分布情況以及表面化學性質等對吸附有很大的影響,使用過
程中需對達到吸附飽和后的活性炭及時更換處置。
2活性炭吸附宜用于進氣濃度較低的除臭處理?;钚蕴课角岸涡枰獙?/p>
含有粉塵的廢氣進行預處理,防止堵塞活性炭的微細孔。
3根據臭氣濃度、有機污染物的處理要求,確定活性炭除臭裝置的空塔
停留時間,通常宜為0.2s~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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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活性炭除臭適用于廢氣溫度不超過40℃;采用顆粒活性炭時,過濾風
速宜按0.2m/s~0.6m/s;采用蜂窩狀活性炭時,過濾風速宜按0.7m/s~1.2m/s;
系統壓力損失不宜大于1000Pa。
5.10掩蔽法
1掩蔽法是采用植物提取液(如松油精)作為掩蔽物質加于臭味排放源
中,減少廢氣對環境的傷害;掩蔽物質應采用壓力噴灑方式投加,可用于封
閉空間或敞開空間中。
2當用在封閉空間時,噴淋裝置與臭氣逆向接觸,植物提取液霧滴將臭
氣包裹住,植物提取液能與臭氣中污染物質進行中和,以減少其對人體嗅覺
器官的刺激。
3當用在非封閉空間時,是直接將霧化的植物提取液噴灑在臭氣源的上
方,達到植物提取液與臭氣中污染物質中和的效果,減少其對人體嗅覺器官
的刺激。
4植物提取液的選用宜根據臭氣的成分確定,植物提取液應具有無毒、
無燃燒性、無刺激性等性質。
5應根據臭氣濃度、成分、環境條件等要求調節植物提取液的投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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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除臭設備、設施
6.1一般規定
1污水處理設施應根據設計條件要求設置除臭系統,每套除臭系統包括
密閉裝置、收集和輸送裝置、除臭處理設備和尾氣排放設施等。
2除臭設備材質應根據輸送的廢氣性質選用合適的金屬或非金屬材質。
3污水處理設施除臭控制系統應采用集中監視、分散控制,具有對用電
設備的供電、電氣保護與控制,可以監測電氣及工藝參數,顯示設備狀態和
特征值,實現手動與自動控制,滿足中央控制系統的監視要求。
6.2主要設備
主要除臭設備包括箱式生物濾池、生物土壤濾池、吸收塔、等離子除臭、
活性炭除臭等。
6.2.1箱式生物濾池
1箱式生物濾池一般采用方體外形,包括預洗段和生物段,兩段濾池構
造為承水區、氣室、濾料(填料)、噴淋/加濕區等。
2箱式生物濾池包括箱本體和循環水系統,循環水系統包括噴淋和加濕
兩部分,配套有循環水箱、加濕水泵、噴淋水泵、PH/T儀表和控制閥門等,
宜設備用水泵,可根據地域要求設置加熱裝置。箱本體底部應設置放空口,
放空口應設置水封,防止臭氣外溢。
3生物濾池箱體宜采用固定式全密閉箱式結構,預洗池與生物濾池組合
成為一個完整箱體。根據裝置均勻布氣要求,箱體預處理段和生物段長寬比
不宜大于2.5。
25
4箱體結構為防腐金屬骨架,殼體骨架箱體六個面采用網狀式結構增強,
確保箱體結構的安全與穩定。填料支撐部分設網狀結構,起到支撐玻璃鋼格
柵板的作用。箱體的頂板和圍板宜采用有機玻璃鋼或不銹鋼結構,應保證有
足夠的強度、剛度和密閉度,漏風率應小于1%。應根據當地氣溫要求設置保
溫裝置和加熱裝置。
5箱體配置風管接口、管道接口、填料收納架、填料、檢修門、噴淋加
濕裝置等完善的附件。濾池帶有頂蓋,并設置有合適數量人孔及檢修口等,
一般人孔尺寸為600mm×600mm,方便檢修人員在更換填料、清理和維護檢
修時進入。另外配備生物填料的投入取出口、觀察視鏡等,將方便操作人員
巡視和檢修。
6.2.2生物土壤濾池
1生物土壤濾池宜采用方形池,實際池體形狀可根據現場位置進行調整,
以滿足有效停留時間要求。
2生物土壤濾池應按照布氣系統要求確定深度和長寬比,長寬比宜采用
1~2;濾池深度宜采用1.5m,最大深度應不大于2.0m,最小深度不宜小于
0.7m。
3生物土壤濾池池體宜采用磚混或混凝土材料砌筑池體,分為地下、半
地下和地上等型式,宜根據當地氣溫條件要求選型。濾池結構包括布氣室、
濾料和綠植層,濾池頂部為開放式;池四周壁擋墻池底等應保證池體無泄露;
在池壁上宜設置均壓裝置,以防止濾池邊出現短流。生物土壤濾池頂宜比池
周邊高出約10cm,可防止周圍聚積雨水流于濾池。
4生物土壤濾池組成包括布氣室、濾料、噴淋/加濕單元、排水單元等,
布氣室設有布氣管,宜采用HDPE材質,噴淋/加濕單元由濾池表面噴淋和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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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段加濕設施組成。排水單元可以重力自排或采用水泵提升排放,排水設備
包括耐腐蝕排污泵和控制設備等;濾池底部排水管口應設置水封,防止臭氣
外溢。
6.2.3等離子除臭裝置
1等離子除臭裝置應采用固定式全密閉矩形結構,箱體及其所接風管材
料宜采用不銹鋼材質,滿足耐腐蝕和耐氧化要求。
2等離子除臭裝置包括過濾器、等離子發生器及反應箱等;等離子發生
器包括等離子管、離子主機及電氣控制裝置,裝置可連續或間隙運行。
3在進出等離子除臭裝置箱體兩端宜設置催化劑;并設置可拆卸式不銹
鋼過濾網。
4等離子除臭裝置的壓力損失不大于100Pa,裝置電源一般為380/220V,
每套設備配置配電裝置,單位臭氣量功率標準小于0.1W/m3(廢氣)。
5離子管為高頻高壓,電極與廢氣不直接接觸,無需額外觸發裝置,方
便安裝,不同功率對應不同的離子量。
6等離子除臭設備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頻繁啟停運行,適用于溫差及濕度
變化大的場所,無需保溫保濕,操作管理及維護簡單,設備組合性強,可以與
其他工藝技術串并聯混合使用。
6.2.4吸收塔
1吸收塔裝置包含水洗、酸洗、堿洗、氧化等類型,根據不同的洗滌要
求選擇水、酸、堿或化學氧化劑等洗滌劑。
2吸收塔裝置包括塔體、循環水單元、填料、噴淋單元、除霧單元以及
投藥系統等??蛇x用與塔連體水箱或采用獨立循環水箱,宜配置循環水泵,
循環水泵宜設有備用,宜配置運行要求的液位計、PH/T、ORP等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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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吸收塔宜采用圓柱形塔,塔體采用有機玻璃鋼或PP材質,玻璃鋼吸收
塔布置在室外時需增加抗紫外膠衣。吸收塔單層填料高度宜為0.8m~1.2m,
當填料總高度大于1.2m時,可分段布設。
4與酸堿或化學氧化劑接觸的塔體、設備和管道應采用耐腐蝕材料。所
有配套附件宜滿足耐腐蝕要求。
5除霧器宜采用折板除霧或絲網除霧,也可采用PP球環。
6.2.5活性炭除臭裝置
1裝置箱體宜采用方形箱體,殼體宜采用耐腐蝕材質,包括不銹鋼和PP
等材質,支撐板應滿足活性炭除臭飽和后的機械強度要求。
2吸附裝置宜按最大廢氣排放量120%進行設計。宜采用顆?;钚蕴浚w
粒粒徑宜為3mm~4mm,孔隙率宜為50~65%,比表面積不宜小于900m2/g;
為便于更換活性炭,采用分層并聯布置方式,活性炭單層厚度宜為0.3m~
0.5m,填充密度宜為350kg/m3~550kg/m3,風速宜為0.3m/s~0.5m/s。
3應根據臭氣濃度、有機污染物處理需求、活性炭除臭容量等確定吸附
單元的空塔停留時間,空塔停留時間宜為0.5s~2s。
4活性炭除臭裝置進風端宜設有過濾網。過濾材料宜采用耐腐蝕材質,
并應為可拆卸式,過濾效率不宜低于C4,最易穿透粒徑不宜大于5μm,壓力
損失不宜大于50Pa,符合GBT14295《空氣過濾器》要求。
5為保證吸附裝置安全運行,另需配備有事故緊急排放通道和動力電源。
在火災危險場所,應按照防火要求選擇設備,設備需要設置防火閥以及靜電
接地裝置,發生火災時能迅速阻斷火源。
6.3風機
6.3.1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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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機宜采用離心風機。風機材料、材質、效率、使用壽命、防護等級、
絕緣等級、隔聲、溫升、隔振等均應滿足設計要求;可適應于腐蝕性空氣條
件下的長期24小時連續運行。
6.3.2風機性能
1風機的基本參數應符合《通風機基本型式、尺寸參數及性能曲線》GB/T
3235的有關規定,風機的工作點應在高效區內且遠離喘振區,其全壓效率應
大于60%。
2在額定轉速下的工作區域內,風機的實測空氣動力性能曲線與提供的
性能曲線偏差應滿足在規定的風機全壓或靜壓下,所對應的流量偏差應≤±5%
或在規定的流量下,所對應的風機全壓或靜壓差應≤±5%;風機全壓效率不得
低于其對應點效率的95%。
3風機應有足夠的流量和功率,風壓在最大抽氣量的條件下,具有高于
系統壓力損失10%的余量。
4風機可以遠方自動控制開停,也可現場手動控制開停,風機運行頻率
可通過變頻器進行調節。
5采用定速風機時風機的軸功率應按工況參數計算確定;采用變頻通風
機時,電機的軸功率應按工況參數計算確定,且應在100%轉速計算值上再附
加15%~20%。
6通風機的并聯或串聯時,其聯合工況下的風量和風壓應按通風機和管
道的特性曲線確定,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1)不同型號不同性能的通風機不宜并聯;
2)串聯的通風機設計流量應相同;
3)變速風機串聯或并聯運行時應同步調速。
29
7所有設備間均采用法蘭連接。相互之間有足夠的距離,便于安裝及設
備的維修和拆裝。
8風機的選擇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風機殼體和葉輪材質應選用耐腐蝕材料,軸應采用不銹鋼材料;
2)軸和殼體貫通處無氣體泄漏;
3)葉輪動平衡精度不宜低于G6.3級,且應能24小時連續運轉;
4)宜設有防振墊,隔振效率≥80%。
9風機和進出風管宜采用法蘭連接并設置柔性連接管。
10單套除臭系統一般宜設置1臺風機,也可配置備用風機。
11風機可根據需要加裝隔音柜體(罩),柜體外形設計滿足柜體內部設
備的日常維護及檢修的通道距離。柜體成整體性,強度優越,結構緊湊,有
檢修通道,須滿足隔音、保溫及防潮之效果。隔音罩面板可采用不銹鋼、玻
璃鋼或鍍鋅面板材質,距離風機外殼1米處風機運行噪音不應大于80dB(A)。
6.4風管
6.4.1風管的截面尺寸宜按照現行國家標準《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
收規范》GB50243的規定執行。矩形風管長短邊之比不宜大于10。
6.4.2風管材料的防火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的有關規定。
6.4.3風管材料防腐蝕性能應能抵御所接觸腐蝕性介質的危害。
6.4.4需防靜電的風管應采用金屬材料制作。
6.4.5除臭風管宜采用耐腐蝕材料制作,類型包括有機玻璃鋼、不銹鋼、
UPVC、HDPE或PE、玻璃鋼夾砂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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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除臭風管形式宜采用壓力損失、噪音和振動較小的圓形管,當管
道斷面尺寸較大時,為了充分利用建筑空間,通常采用矩形管道。
6.4.7管道的連接主要采用焊接、糊接和法蘭連接,法蘭連接時法蘭間
應加襯墊,襯墊厚度為3mm~5mm。
6.4.8除臭風管敷設宜采用架空,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以采用埋地敷設。
6.4.9除臭風管應設置不小于0.005的坡度,并應在風管的最低點設置排
水裝置,收集管道埋地敷設時,排水口處宜設置排水井。
6.4.10風管支、吊架最大跨距宜按撓度確定。室外管道撓度不宜超過跨
距的1/600,室內管道撓度不宜超過跨距的1/300。
6.5風閥配件
6.5.1完整的收集系統應包括軟連接器、風閥、吸風口、風量指示器、消
聲器及靜壓箱等。
6.5.2管道的閥門按用途分為調節閥、止回閥和啟動閥;按控制方式分為
手動、電動和氣動閥門;手動閥一般用于管網系統壓力平衡調節,電動閥用
于風機的啟停和系統風量的調節。
6.5.3風閥、風量指示器及消聲器等配件按外型分為方形和圓形;材質包
括有機玻璃鋼或不銹鋼等,所有配件均應采用法蘭連接。
6.5.4風機軟連接分為矩形、圓形、天圓地方型以及大小頭圓型等。按照
材質分為帆布、硅膠布等風機軟連接。按照壓力分為正壓、負壓軟連接,風
機軟連接的連接方式一般用法蘭連接。
6.5.5吸風口按形式分為方形和圓形,按功能分為可調節式和固定式,材
質宜采用不銹鋼、鋁合金以及其他滿足使用要求的材料。吸風口宜采用插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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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消音器可分為圓形和矩形,材質包括有機玻璃鋼或不銹鋼,采用法
蘭連接。
6.5.7靜壓箱可分為圓形和矩形,材質包括有機玻璃鋼或不銹鋼,應采用
法蘭連接。
6.6控制柜(箱)
單套除臭系統宜設獨立的控制柜(箱),控制柜(箱)不宜布置在臭氣
存在的場所。布置在室外的控制柜(箱)柜體宜采用耐腐蝕性不銹鋼材質,
宜設有內外兩層保護門,柜體電氣防護等級不低于IP55;布置在室內的控制柜
(箱)體電氣防護等級不低于IP44;控制柜(箱)應采用強制通風冷卻滿足設
備正常運行要求。
32
7排放和監測
7.1廢氣排放設施
7.1.1除臭系統高空排放時應設置排氣煙囪,煙囪高度應滿足國家現行有
關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且不應低于15m。
7.1.2排氣煙囪出口的風速宜為15m/s~20m/s。一定區域內的排風點宜合
并設置集中排氣煙囪,對集中大型排氣煙囪宜預留排風能力。
7.1.3排氣煙囪應設置用于監測的采樣孔和監測平臺,以及必要的附屬設
施。監測平臺結構應符合安全防護要求和功能結構強度,并配以爬梯或圍欄。
7.1.4排氣煙囪可采用有機玻璃鋼或不銹鋼材質,煙囪管壁厚度宜參照除
臭管道要求,煙囪頂端宜設置防風帽。排氣煙囪應設置保護鼠籠架。
7.1.5除臭裝置出氣管與排氣煙囪連接方式宜采用斜接,連接夾角宜采用
15°~45°;排氣煙囪底部宜設置排水接口,連接排水口的管道應設置水封,防
止廢氣外溢。
7.1.6鼠籠架防雷接地要求應按照相關規范要求執行。
7.1.7鼠籠架、爬梯、操作平臺及防風帽等宜采用Q235碳鋼防腐制作。
7.2在線監測設施
7.2.1污水處理設施中臭氣監測指標分為運行控制指標和污染物指標。運
行監控指標如風壓、風速、風量、水位、雨量、溫度、PH值、ORP值等;污
染物指標如氨氣濃度、硫化氫濃度和甲烷濃度等。
7.2.2有操作人員進入的加蓋構筑物,應設置硫化氫、甲烷等檢測報警裝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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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各收集干管位置和風機進口(或出口)處宜設置采樣孔和風量測量
孔,風量測定孔宜設置在直管段,直管長度不宜小于15倍風管外徑。
34
8施工和驗收
8.1安裝技術要求
8.1.1除臭裝置安裝要求應按國家、行業、地方或企業標
準要求安裝調試。
8.1.2管道安裝要求
管道材質及制作應符合GB50243《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相
關規定,管道安裝應符合JGJ141《通風管道技術規程》相關規定。
8.1.3構筑物和設備的加蓋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對構筑物進行加蓋時應保證有效密閉;
2設備的加蓋應在設備安裝完成后進行;
3安裝調試結束前,蓋內不應密閉且應保持有效通風狀態;
4應設置可開啟式的門、窗或孔,并應預留設備所需的維修空間。
8.1.4風管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安裝調試前應對風管走向、標高和位置進行復核;
2風管安裝前應對外觀進行質量檢查,并應清除安裝調試過程中遺留的
管內雜物;
3風管安裝應按設計要求的坡度敷設。
8.1.5風管標示
風管安裝完畢后,必須進行風管系統的標識,并標注氣流方向。不同性
質的風管用不同的顏色進行標示。
8.2調試
8.2.1功能性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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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臭工程的功能性試驗應符合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的要求,功能性試驗
包括管線工程的嚴密性試驗、強度試驗。
8.2.2聯合試運轉條件
除臭工程帶負荷聯合試運轉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設備、管線安裝工程等應驗收合格;
2設備單機試運轉應合格;
3外部供電能滿足聯合試運轉的負荷條件,廠內變壓器應具備用電負荷;
4應為電氣設備和自控系統提供符合運行要求的電源條件。
8.2.3聯合試運轉記錄檢查
除臭工程進行帶負荷聯合試運轉前,應檢查下列文件:
1設備、管線安裝工程驗收記錄;
2設備單機試運轉記錄;
3外部供電驗收報告;
4電氣設備、自控系統單機試運轉記錄;
5聯合試運轉調試記錄。
8.2.4工藝設備聯合運轉
風機、除臭裝置等設備聯合試運轉應連續、穩定,符合設計及設備技術
文件的要求,運行指標應達到設計要求。
8.2.5電氣自控設備聯合運轉
電氣設備及系統聯合試運轉應連續、穩定,運行指標應滿足安全要求,
供電能力應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狀態及數據應顯示正常,報警應及時。自動
控制系統、儀器儀表和執行器安裝前應先按照產品手冊及國家相關標準的要
求進行計量和標定,監控系統方可投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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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設備72h試運轉
聯合試運轉應帶負荷運行,試運轉持續時間不應小于72h,設備應運行
正常、性能指標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8.2.7設施管線運行
聯合試運轉過程中,設備及管線工程應安全可靠,除臭裝置池體、管線
應無滲漏。
設備、管道防腐的試驗檢測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有
關規定。
8.3工程驗收
8.3.1除臭工程質量驗收提出
工程質量驗收宜由施工單位提出、監理單位組織,建設、安裝調試、監
理、設計、運營等單位參加。
8.3.2除臭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
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應按照《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43執行。
8.3.3風管驗收
風管驗收應通過工藝性能檢測或強度和嚴密性試驗,并應符合《通風與
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3的規定。
8.3.4密閉蓋(罩)驗收
密閉蓋或密閉罩可采用漏光法檢測,漏風部位檢查可采用聽、摸、觀察、
使用水和煙氣等檢漏措施,并應做好標記。
8.3.5設備密閉驗收
應檢查除臭裝置密閉狀況和處理設備的壓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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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壓力、風量測定驗收
應測定并調節各構筑物支管段的風量,總風量應達到設計風量要求,并
應對系統的壓力損失進行測定。
8.3.7噴灑均勻性檢查驗收
噴灑處理裝置應檢查噴灑的均勻性,單位時間的噴淋水量應符合設計要
求。
8.3.8閥門及設備等可操作要求
閥門、風機、動力設備和配套儀表的調節開關應靈敏,儀表指示應正確。
8.4性能驗收
污水處理設施的臭氣排放污染物限制必須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4554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中的規定。
8.5安全生產、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8.5.1工作場所強制通風
安裝及調試階段,應采取強制通風措施滿足建(構)筑物內部的空氣品
質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Z2.1《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物理因素》、
GBZ2.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因素》規定。
8.5.2堅持持證上崗
施工單位應由持有國家注冊建造師或通風工程安裝上崗證的人員擔任現
場施工經理,并對通風及除臭系統安裝隊伍進行安裝前的培訓,達到國家相
關要求后才能進場施工,并在進入現場前按規定穿戴好相關個人安全防護裝
備。
8.5.3安全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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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裝調試過程中,施工單位應注意根據現場實際安裝條件,包括現場
安裝空間、與其他安裝施工單位的工作面劃分情況、安裝時序要求等條件合
理組織通風及除臭工程的設備及管道的安裝施工,并據此做好相關管道部件
的現場制作,保證在設計要求的安裝地點安全吊裝:在池體上方安裝通風及
除臭風管時,必須采取措施保證施工人員安全,相應風管的制作要考慮其現
場安裝條件狹窄等不利因素。
8.5.4用電安全要求
通風及除臭設備在完成安裝后,應與持有上崗證的電氣安裝人員共同對
通風及除臭設備系統進行調試,并保證在調試過程中電氣安全。
39
9運行管理
9.1基本要求
9.1.1安全生產評估
污水處理設施投入試運行前,應進行安全生產評估,評估合格方可投入
試運行。
9.1.2連續運行要求
應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內除臭系統按設計要求連續運行,當現場情況發生
變化時,應經授權方可進行必要調整,并保證甲烷、硫化氫和氨氣等有毒有
害氣體濃度在線監測設備的正常運行,對臭氣濃度進行定期檢測。
9.1.3臭氣源密閉狀態正常
正常運行時,應確保所有臭氣源密閉蓋處于密閉狀態,并應盡量縮短取
樣、巡視檢查的開蓋時間。
9.1.4防止污水污泥跑冒滴漏影響除臭運行
應采取防止污水和污泥跑冒滴漏的措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水及冷凝
水等污染物禁止直接散排在開放空間里。
9.1.5固體廢物清理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理。
9.1.6在密閉空間中操作維護要求
操作人員進入密閉空間進行檢修維護前,應強制通風換氣,測試安全后
方可進入,作業時必須連續通風,并有專業人員旁站。
9.1.7定期巡視維護要求
應定期巡視、檢查和記錄通風除臭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況,并應定期維護。
9.2除臭設備運行管理
40
9.2.1吸收塔裝置
吸收塔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對洗滌溶液的流量、溫度、pH值等參數定期檢查;
2吸收塔裝置出現結垢、堵塞、短流等情況時,應查明原因并及時采取
措施;
3吸收塔裝置長時間停機時,應清洗處理設備,并應保持對裝置通風。
9.2.2生物處理裝置
生物處理裝置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生物處理裝置的填料層壓降應進行定期監測,當填料層壓降異常升高
時,應分析原因并及時采取措施;
2填料層滲出液或循環噴淋液的pH值、TDS和MLSS等參數應定期檢
測,并應根據滲出液水質變化調整噴淋系統的運行條件;
3填料層應定期檢查,填料層出現板結、壓實、破碎等情況時,應及時
處理、補充或更換填料;
4應根據所處理氣體的溫度、濕度,生物處理裝置臭氣物質去除效果變
化確定最佳噴淋頻率和噴淋量;
5應定期檢查噴頭堵塞情況,并應及時清潔或更換堵塞的噴頭。
9.2.3活性炭除臭裝置
活性炭除臭裝置的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根據活性炭除臭裝置的壓降變化情況及時更換活性炭,不得因活性
炭的粉化堆積產生堵塞;
2廢棄的活性炭應妥善處理。
9.2.4離子處理裝置
41
離子處理裝置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離子發生器的運行參數異常時,應查明原因,及時檢修。
2可燃氣體濃度值應實時監測,當可燃氣體濃度值超過爆炸下限濃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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