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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18年

目錄

1.識別、獲取、識別、更新制度

2.關于公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通知

3.安全管理制度

規4.濰坊申通快遞有限公安全管理制度發放記錄

5.關于公布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通知

6.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安7.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發放記錄

8.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評審記錄

9.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培訓記錄

濰坊申通快遞有限公司

申發(2018)第06號

關于識別、獲取、評審、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與

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門:

總貝|]

1.為及時識別、獲取和更新與公司運輸經營活動相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

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并將獲取信息及時傳達給駕駛和從業人員和相關方,以達到提高員工

守法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目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管理制度的獲取、

識別與更新的控制。公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識別的目的是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員工法律意識

和自我防護能力。

3.需要獲取的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包括:國家法律法規、行

業、地方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政府文件通知等。對法律法規的識

別應做到及時、有效、可靠。

職責

4.安全科負責獲取、識別、更新與安全生產管理、事故與應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訓、現

場職業危害防治等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地方行政法規、規章、行業標準和其他要

求,并及時傳遞到各相關方。負責建立公司“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的清單”和法律法規文本數據庫,每年進行一次更新。

5.財務部門負責獲取、識別、更新與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及審核相關的國家法律、法

規和行政規章,并及時傳遞至安全科。

6.其他部門、崗位根據管理職責,負責獲取、識別、更新與本單位安全職責相關的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標準和其他要求,并及時傳遞至安全科。

工作落實

7.安全科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編,下發到相關

部門、單位對從業人員進行宣貫培訓并記錄;及時傳達給員工及相關方,要求其遵照執

行并形成記錄。法律法規的普及需做到涉及所有層面的員工。

8.各部門應及時組織學習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標準化運行中嚴格

遵守,各單位、部門培訓學習情況記錄于安全例會臺帳,班組學習情況記錄于班組活動

記錄中。法律法規的普及以培訓、電視宣傳、會議、報紙等多種形式進行。

9.安全科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貫徹執行安全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對評

價出的不符合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由相關單位落實整改;評價應覆

蓋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安全科負責編制符合性評價報告。須將安

全法律法規融入公司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中。

管理制度評審與修訂

10.安全科根據獲取和識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變更情況,每年一次組織有關單位、

部門對公司頒發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和修訂;必要時可立

即評審和修訂,確保管理制度的合法有效。

11.當發生事故時,技術、車輛材料等發生變更時,各部門、班組應及時對相關的

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適用性和有效性。

監督與考核

12.對第4條至第10條中負有識別和獲取責任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識別和

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政府其他有關要求活動。對已識別出的法律法

規在員工中熟知程度通過試卷、知識競賽、有獎問答等多種形式做以跟蹤調查。

對開展識別和獲取工作較好的單位,按照識別和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

政府其他有關要求的項數,每一項給予獎勵20元;對未開展識別和獲取的單位,每年

度給予處罰200元。

13.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上述工作的監督考核,并納入各單位安全生

產獎罰考核中。

濰坊申通快遞有限公司

2018]07號

關于公布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通知

各部門、車間:

為加強公司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山

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望各部門、車間認真學習,并加以貫徹落實。

二。一八年一月十日

主題詞:關于公布制度通知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印發

濰坊申通快遞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

(第1版)

編制:丁亞克日期:2018.1.5

評審:傅磊日期:2018.1.8

批準:潘國峰日期:2018.1.10

2018年1月10日發布2018年1月10日實施

濰坊申通快遞有限公司發布

目錄

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與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學習制度

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普通貨物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緊急救援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自評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廠內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

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制度

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制度

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相關方及外用工(單位)管理制度

應急管理制度

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

1、目的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全公司員工的安全生產

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公司各部門和全體員工。

3、總則

3.1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做

好安全工作的關鍵。

3.2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第一

責任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本公司的各級領導和職能部

門,必須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同時對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3.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本公司的每個職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

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責任制。

4、職責

(一)主要負責人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并督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落實;

3.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4.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

的安全職能并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5.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股東大會報告安全生產

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股東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6.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依法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與

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

7.組織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機制,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

事故隱患;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9.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10.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11.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2.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組織事故搶救;

1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分管安全的負責人安全工作職責

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是安全生產的重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負重要的管理責任。

1.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職責,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

施和綜合管理及監督。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時傳

達上級主管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意見,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與管理。

3.負責組織召開各類安全會議、安全檢查指導和獎懲考核;組織分析企業安全生產

形勢,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和相關

技術規范,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督促貫徹執行。

5.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管理目標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組織實施

考核工作;參與企業營運車輛的選型和駕駛人的招聘等安全運營工作。

6.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經費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實施或監

督相關部門實施。

7.負責組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有關事故進行處理,將處理意見提交安全生

產領導小組。

8.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

進經驗。

9.負責組織制定公司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組織演練。

10.組織研究和決策公司有關重大安全事項和問題,并對日常出現的安全問題及時

協調解決。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安全科工作職責

安全科是安全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業務工作,對公司所屬

各單位的安全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依據行業特點,結合企業實際

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

2.制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負責監督實施。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總結分析安全生產情況,部署下一步重點工作。

4.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管理目標,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參與行車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

和演練。

5.深入基層開展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工作,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對于存在的問題督促

整改,對存在的重大或共性問題進行分析,組織攻關,采取針對性解決措施,下達整改

通知。

6.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并對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推廣安全生產

先進管理經驗及做法。

7.按計劃組織開展安全培訓工作,對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8.協調、協助個相關單位做好車輛審驗等有關工作。

9.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對新聘駕駛員的技術、理論考核及培訓。

10.監督有關單位做好衛星定位裝置監控工作,不定期抽查違章違紀情況,并進行

通報和監督處理。

11.準確、及時填寫各類臺賬、報表等,并按照規定及時上報

12.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參與公司一般及以上及死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并對

典型事故進行通報。協助兄弟公司處理轄區內交通事故。

13.開展新形勢下行車安全工作的探討和研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公司安全

生產的長效機制。

四、運營部安全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各項安全規定。

(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嚴格落實好

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規定。制定和完善生產經營各環節的安全措施,并落實實

施。

(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安排、部署和檢查管理

工作時,要部署、檢查安全工作。

(四)按照安全、科學、合理的原則,開發運行線路、安排運行班次,控制和防范

因線路開發和班次安排不合理產生安全隱患。

(五)按照國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修訂、完善本業務內安全生產工作標準和操作

規程。

五、辦公室安全工作職責

1.保證安全性文件的及時下發和傳達,并做好有關記錄和留存。

2.負責機關公務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

定,健全公司公務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起草擬定有關公司生產指導經營意見、發展規劃等有關文件,建立完善各項管理

制度,制定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完善各種文書檔案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

范化、制度化。

5.負責監督公司及各單位按照ISO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健全信息、科技安全方面的規

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規范的信息和保障措施。

6.負責安全智能管理系統開發、網站、網絡應用、軟硬件維護等更新問題。

7.配合有關科室開展各項安全預防工作及安全活動,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

生產職責。

六、財務科安全工作職責

1.監督各單位建立健全財務資金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

2.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專款專用,并保證安全

投入的有效實施。

3.按照安全生產需要,制定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并監督嚴格落實資金安全保障措

施。

4.涉及安全方面資金使用,應保證及時到位。

5.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賬使用,督促

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6.負責安全生產獎懲的收付工作,保證獎罰兌現。

7.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

財務科科長職責

1.確保公司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費和安全技術教育費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

2.在編制基本建設和工程費用計劃的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確保資

金到位,監督安全生產資金專款專用。

3.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費用的資金到位。

4.確保公司資金預算安排的大修、技改和其它專項資金的按期到位,并監督合理

使用

5.對勞保用品、保健津貼、清涼飲料及防暑降溫設施經費進行財務監督和正確使

用。

6.負責生產、施工設備的投保工作,做好保險范圍內的事故損失的申報和索賠工

作。

出納人員安全職責

1負責安全生產獎罰款的收付工作,保證獎罰兌現。

2負責公司經營活動的帳款收支,確保資金的使用安全。

3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財務規程。

4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活動,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七、安全員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在總經理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

下,負責實施企業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3負責組織安全規章制度的編寫、修訂,并對這些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

促和檢查。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負

責對新項目“三同時”及相應處理方案實施處理效果進行監督驗證,并會同技術部門向

安全、衛生主管部門進行需審批項目的申報。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

基礎建設。

6組織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落實和監督驗證糾正和預

防措施。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調查處理

和工傷鑒定。

8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制定職工勞保用品,保健和防暑降溫飲料的發放標準,并

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

9會同有關部門搞好企業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0協助公司辦公室對新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和培訓。

11負責對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或事故責任者,

提出獎懲意見。會同辦公室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

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究,推廣安全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辦法。

12負責公司年度安全目標和管理方案的制定和修改,參加體系內審工作,并監督

驗證實施進度。

13負責公司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有效運行和考評。

14負責公司應急預案的編制,并跟蹤落實應急措施的實施。

15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做好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16負責編制企業專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購計劃,負責消防器材的更換、維護保

養和修理。

17負責健全企業防火檔案,對關鍵生產裝置和重點生產部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消

防滅火預案。

18負責組織有毒、有害崗位的塵毒檢測,協助辦公室組織職業病防治查體。

八、司機安全職責

1負責公司車輛的日常管理、維護、保養,確保行駛安全。

2定期參加交通安全的學習,提高安全素質。

3定期參加公司的各項安全活動,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4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九、門衛安全職責

1嚴格對進入公司的車輛進行檢查

2健全安全保衛制度,負責進公司人員的證件檢查,以及對上述人員禁帶煙火進公

司的安全檢查,負責關鍵要害部門安全生產保衛工作。

3加強內部治安管理,落實治安防范措施。

4負責各類重大事故的現場保衛工作。

5參加安全檢查,組織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保衛檢查工作。

十、作業部總監安全職責

1作業部總監對本作業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作業區貫徹執行,

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二

3組織制定并實施作業區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組織對工人進行作業區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

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并參

加班組安全活動。

5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作業區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

消防設施、防護器材急救器具等處于完好狀態,并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6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并獎勵先進班組和個人。

7對本作業區發生的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負責保護

事故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

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8負責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十一、全體職工安全職責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職工都應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

責。

2每個職工都要認真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3嚴格遵守本崗位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操作、工藝、施工和工作

紀律。

4認真學習并執行安全用火、安全檢修、進設備作業等直接作業環節的安全管理制

度和規定,不違章作業。

5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盡可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在發生事

故時,及時地如實向上級報告,按事故應急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6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

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十二、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由總經理每季度一次按時組織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

2、傳達、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和規章制度。

3、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確定安全生產目標。

4、研究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狀態和資金生產動態,對重大問題及時做出決策,組織

實施,保障生產安全。

5、按照事故“四不放過”原則,對重大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執行重大事故上報制

度。

6、按照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

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獎勵正確的安全行為,處罰錯誤

的行為。

7、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

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8、研究、確定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確保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與使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按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結

合我公司實際,特建立本制度。

安全資金賬戶

公司財務人員應根據崗位職責,建立專用賬戶,做好安全費用的提取和支出管理。

安全費用提取

公司財務人員按公司上年度營業收入的現提取作為安全使用,專項用于安全生產。

安全費用使用管理

編制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公司財務人員應按要求上報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安全費用

使用計劃經公司審核批準后執行。

安全費用使用計劃的內容包括:

■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費用;

■從業人員配備防護用品勞動費用;

■安全設施、設備投入和維護保養費用;

■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治理、監控等費用;

■事故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投入及維護保養和事故急救演練等費用。

■安全費用使用:根據公司審核批準的安全費用使用計劃,財務人員按照實際安全

費用使用情況,據實核銷。

公司財務人員應按照本辦法,負責管理本公司的安全費用提取和管理工作。年末,

需將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上報公司領導。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綜合治理”方針,加強和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國家和人民

生命財產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

路運輸條例》第二十二條的內容,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建立本制度。

L在總經理領導下,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行試監督、檢查、指導安全生產的職權,督

促安全生產法規、勞動保護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指示的執行,對危及職工生命和國家財

產的不安全行為及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措施,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2.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定期檢查各生產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消防狀況,根據檢

查情況作出總結、通報。對安全生產檢查中差的問題督促進行整改,完善安全措施。

3.組織和參與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

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制定整改措施意見。

4.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和參加安全生產檢查、總結、評比、表彰工作。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為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實現安全生產目標,依據《國務院關于進一

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結合我公司生產經營實際,特定

以下考核與獎懲制度。

一、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職工的考核。

二、具體實施

考核實行記分制,總分為100分,按以下要素進行考核積分。

1.安全目標(50分)

(1)發生工亡事故、重大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特種設備事故,該項責任人扣

50分;

(2)重大隱患整改不合格,該項責任人扣20分。一般隱患整改不合格,該項責任

人扣10分。

2.安全基礎管理(15分)

(1)安全臺賬、記錄等基礎資料齊全、記錄真實完整。1項不符合了、扣該項負責人

1分。

(2)各種計劃、總結、報表上報及時。每漏報遲報1次不符扣該項負責人1分。

(3)按要求參加各種教育、培訓、學習。一次不參加扣1分。

(4)安委會成員一次不參加安委會會議,扣1分;所有干部職工一次不參加安全例

會,扣1分。

3.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10分)

(1)按要求參加安全隱患排查,一次不參加扣1分

(2)按相關領導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一次整改不合格扣2分。

4.現場作業安全管理(15分)

■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安全紀律、勞動紀律。發現一次不符合

扣1分,扣完為止;

■因個人主觀原因造成維修質量不達標準,車輛返修的,一次扣2分。

5.職業衛生管理(5分)

■按要求佩戴安全防護裝備,發現一次不合格,扣1分。

6.應急管理(5分)

■按要求應急培訓和訓練,一次不參加扣1分。

7.增分條件

■安全生產工作得到上級管理部門書面嘉獎,每次可增加廣3分;

■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并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經公司確認,每次加廣3分。

8.公司安全績效考核機構:

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了、考核并實施獎懲。

9.考核方法

考核由安全保衛科采取日常監控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0.考核分值計算。

總分100分計算,考核采用逐項扣分辦法,每項扣分直至該項標準分扣完為為止。

11.考核結果的檔次劃分,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檔次。中分60分

以下的定為“差”;60-70分的定為“中”;71-90的定為“良”;90分以上的定為“優”。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學習制度

一、安全培訓教育規劃

L安全科每年年底根據國家、地方及行業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公司

下一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計劃中要有培訓目標和對培訓效果的要求。

2.需根據“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中的培訓內容選用或編制相應的培訓教材。

3.按計劃組織培訓,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

4.對教育培訓效果進行評價,檢驗培訓的適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訓類別建立培訓檔案。

二、管理人員的培訓

1.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必須由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或有資質的培

訓機構的培訓合格證書。

2.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實施,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內部

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公司管理人員每年應接受規定的繼續教育,再培訓應保持不低于14學時。

三、從業人員的培訓

1.對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再培訓,再培訓學時應不低于21學時,不斷提高素質及

能力,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

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處置技能,并經安全教育和生產技能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

員,不得上崗;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位健康培訓。

2.入職員工要接受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崗前培訓不少于32學時,并持證上崗。

四、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

1.特種作業人員范圍

國務院令第549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確定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國家安全

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確定的崗位

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按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執行,培

訓率要達到100%。

1)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

2)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12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

3)特種作業人員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復審,持有效證件上崗。

五、轉崗培訓

對于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的從人員應重新接受車隊的培訓。教育培訓應包

括以下內容:

1.新崗位的作業特點,要害部位、危險狀況;

2.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控制對策;

3.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及防護設施的要求;

5.事故案例等。

六、新技術、新設備的教育培訓

公司應在新技術、新設備應用前,對有關崗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I,

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

1.新技術、新設備的特點及操作方法;

2.應用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危險部位,特性及預防方法,新的安全防護裝置

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3.新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

4.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及防護設施的要求。

七、培訓主要內容

除專業、專項培訓外,安全生產各類培訓的主要內容有: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訓內容。

八、檔案管理

公司應建立系列的安全培訓檔案和臺賬,實行專人負責;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改

進,提升培訓質量。

九、自我學習

公司鼓勵員工自我學習安全生產的相關知識,并根據相關規定給予嘉獎。

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車輛安全設備設施有效配備,規范駕駛員正確使用,根據《汽車運輸業車輛

技術管理規定》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營運車輛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的設備設施,確保駕駛員獲得充分的安

全保證,及在發生車輛事故時提供必要的應急器材。

2,車輛安全設備設施除了車輛購置時的緣由配備外,根據運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

據駕駛員及運輸貨物的性質,按有關規定增配。

3.車輛應配備滅火器、警告標志牌、三角木、防滑鏈的安全設備設施。原則上,安

全設備設施應存放在車輛指定設備中,且應易于取用,同時不得干涉車輛及其總成有效

運行。

4.滅火器,按規定配置2具,規格不低4kg,;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或壓力指

示在綠色區域內,應避免受潮。滅火器應用于撲滅車輛發生的火災,用后應及時補充。

5.警告標志牌,應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具備熒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類似物品

代替,如交通錐形標牌等。車輛因故停駐于道路上,駕駛員應按規定在車后設置警告標

志牌。

6.安全部應對駕駛員進行使用注意事項的講解,保證駕駛員能夠正確使用,避免因

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傷害;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失效,應及時更換、補充,

建立管理臺賬。

7.駕駛員發現設備設施損壞或失效時,應及時向安全部報告,以便維修或更換。

普通貨物運輸車輛管理制度

為保持營運車輛完好率,保證安全運行,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交通部頒

布的《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并結合公

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L車輛技術管理應堅持“擇優選型、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檢測、強制維護、

預防修理、適時轉出或報廢”的原則。

2.車輛技術管理應遵循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集中管理與分

散管理相結合的管理程序,擺正管、供、用、養、修之間的關系,防止重使用,輕管理,

輕保修。

3.各級技術人員和駕駛人員必須具有強烈的愛崗敬業意識,努力鉆研技術,保持營

運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4.公司總經理為車輛技術管理第一負責人。

二、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

L公司成立以安全部、運輸部、技術科及分司技術管理人員為成員的技術管理委員

會,研究、解決技術管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公司安全部是技術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是公司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具

體負責車輛及設施技術管理工作,安全部負責車輛技術管理、維修技術管理等。

三、崗位職責

1.公司成立以技術科、安全事務部、運輸部為成員的技術管理委員會,研究、解決

技術管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探索先進的管理方法,全面提高車輛技術管理水平;降低

車輛運營成本,延長使用壽命;掌握當前車輛市場狀態,跟蹤車輛技術發展趨勢;批準

技術科提交的有關車輛技術管理工作的事項。

2.技術科具體負責車輛技術管理工作。

四、內容

車輛技術管理是指在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下,建立科學的管理

模式和質量控制體系,實現對車輛自選型至報廢全過程的系統性和科學性管理,主要包

括:車輛選型與采購、基礎管理、技術培訓、合理使用、安全例檢、車載安全設備管理、

檢驗與檢測、人車配備管理、維護、維修及其設備管理、輪胎管理、車輛封存及轉出、

報廢管理等過程。車輛技術管理堅持“擇優選型、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檢測、強

制維護、預防修理、適時轉出或報廢”的原則。

注:本制度所指車輛均為公司營運車輛。

(一)車輛選型與采購

年初根據公司的年度生產計劃,由技術科確定擬選車型及其主要技術配置,擬定選

型方案,報總經理批準。根據承包人及公司線路情況或指定廠家的方式進行車輛采購。

(二)車輛基礎管理

1.車輛技術檔案由技術科負責,一車一檔。

車輛技術檔案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

(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

等。

2.車輛技術等級劃分符合《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2004)o

3.人車配備管理:運營車輛每日運行里程400公里以內的,按規定配備一名駕駛員;

每日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超過800公里)的,按規定配備兩名以上駕

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24小時內累計駕駛不超8小時。

4,技術科制定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并制作成手冊下發給駕駛員,駕駛員具體實施。

5.技術科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駕駛技能方面的經驗交流,總結經驗,并

在全公司內推廣。

6.對不按照操作規程駕駛車輛的駕駛員,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7.嚴禁對車輛進行違法改裝,嚴禁對車內安全設施進行改裝。

(三)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車輛維修保養執行《車輛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四)車輛檢測

車輛檢測結合車輛定期審驗的頻率一并進行。由技術科具體組織實施。

(五)車輛安全例檢

1.公司車輛每日進行安全例檢并填制《車輛安全例檢記錄》,不合格的車輛在未恢

復技術狀況前不得上線運營。

2.車輛安全例檢由技術科和駕駛員共同負責,堅持“三檢”制度,即出車前、行車

中、收車后檢視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件連接的緊固情況;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

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液、漏油、漏氣、漏電;

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車輛安全機構包括:制動、轉向、行駛、后視、輪胎、燃料、安全設備、除霜、溫

控等系統和安全錘、三角木、滅火器、防滑鏈、應急控制閥等車輛安全設施設備。

3.公司鼓勵技術人員和駕駛員鉆研修理技術和技巧,對簡化修理檢驗程序、提高修

理檢驗效率的行為和方法,給予相應獎勵。

(六)車輛裝備管理

1.車輛裝備包括經常性裝備和臨時性裝備。

2.經常性裝備應符合以下要求,并包括隨車工具、安全設施設備如安全錘、滅火器、

三角木、防滑鏈(北方線路)、標志燈、標志牌和車輛制造商在新車交付時提供的工具及

在車輛使用過程中公司配備的其它必要工具。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

《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的數量、位置和光色》GB4758-1998;

《貨運全掛車通用技術條件》GB/T17275-1998;

《貨運半掛車通用技術條件》

3.臨時性裝備包括用于運輸危險貨物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等,包括隨車攜帶遮蓋、

捆扎、防潮、防火、防毒等工具和應急處理設備、勞動防護用品,以及保溫、預熱、防

滑、牽引等臨時性裝備。

4.技術人員和駕駛員共同負責車輛裝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進一步規范安全

事故統計報告工作,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映道路運輸安全生

產情況,建立科學完善的事故統計分析制度,總結教訓,預防事故。根據國家和行業有

關事故統計報告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責

1.安全科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程序和要點的制定和實施。

2.發生行車事故后,駕駛員等從業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同時,迅速向

事故發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門、道路運管機構及車輛所屬單位報告。

二、統計事故類別

1.事故等級劃分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的嚴重程度,由高到低將安全生產事故分為I級(特別重大)、

n級(重大)、in級(較大)、iv級(一般)四個級別。

I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

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n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

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HI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

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V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故。

2.行車事故類別

按發生要素,行車事故分為翻車、墜車、碰撞、刮擦、運行傷害、爆炸、失火等七

個類別。

3.事故責任劃分

按責任人過失程度,行車事故劃分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責任等四個等級。

三、行車事故報告

行車事故報告分為內部事故統計報告和上報事故統計報告。

1.報告界定

1)內部事故統計報告指當車輛發生輕微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時,自車輛單位接到事

故報告開始,24小時內填報《行車事故報告》上報公司安全科;

2)未造成人員受傷的行車事故須及時填報《行車事故報告》,每起事故一份。各

車隊填報《事故(登記)月報表》,于在當月底25日前匯總上報安全科。

上報事故統計報告為一般報告和緊急報告兩種

2、一般事故報告范圍

1)一次死亡(失蹤)『2人;

2)一次重傷3-9人;

3)遇險人數1-4人;

4)無人員傷亡但經濟直接損失50-100萬元以下行車事故或車輛火災事故。

3.一般事故報告程序

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2小時內(依基層單位接到報告時計算),按《道路運輸行

業行車事故快報》內容填寫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緊急報告范圍

1)一次死亡(失蹤)3人及以上的事故;

2)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3)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4)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5)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或易引發其他事端的,或其他需及

時上報的重要情況。

5.緊急報告程序

公司在接到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依基層單位接到報告時計算),按《道路運輸行

業行車事故快報》內容填寫后,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報告后,應盡快了解詳情,

在5小時內補報或續報,事故初步原因要在8小時內續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事故后,

在死亡(失蹤)人數不明的情況下,一律按緊急事故程序報告,待事故傷亡人數確認后

再補報或續報。

6.事故報告統一使用交通部《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見附表)格式,按

照事故報告程序,由事故報告單位負責填報,報告的具體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年、月、日、時)、天氣情況;

2)車輛牌號、車型、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

3)事故發生的地點、道路類別(高速、國道、省道、縣鄉道)、運行線路、線路類

別、始發站(地);

4)發生事故的車輛單位(全稱)、企業資質等級;

5)駕駛員姓名、從業資格類別及證號;

6)人員傷亡、失蹤人數、初步估算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7)事故概況;

8)事故原因、責任分析的初步判斷;

9)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報告日期;

10)報告單位蓋章。

四、統計報表

1.行車事故統計,應統一使用《道路運輸行業責任行車事故(年、季、月)表》

(見附表),由各單位向公司安全科逐級統計填報,填報說明如下:

1)上報事故是指一般及其以上事故;

2)當月未能認定事故責任的,在統計時,對已掌握的事故次數、傷亡人數情況,

應列入當月統計報表范圍,并在當月報表中加以說明。事故責任認定后,再計入次月責

任折合,按責任折合數據作相應調整及說明;

3)報告期內無上報事故的,也應填報統計報表,累計計算相關數據,并注明本月

或季、半年、全年無上報事故。

2.填報統計報表時應注意:

1)填表人的簽名;

2)安全事務部門負責人在“統計負責人”上簽名;

3)單位領導的簽名;

4)填報日期;

5)加蓋填報單位公章。

五、統計計算

1.行車事故責任折合系數為:1.00/全部責任、0.75/主要責任、0.5/同等責任、

0.25/次要責任。

2.上報事故是指一般及以上事故:責任折合事故次數是指實際事故次數與責任系

數之積。

3.事故死亡人數是指事故發生的當時到事故后七天內實際死亡的人數:人員死亡

人數是指事故死亡人數。

4.事故受傷人數是指事故中、行人(騎車人)和運輸企業的職工或個體業戶及聘

用人員等全部重傷和輕傷人數之總和。

5.重傷和輕傷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公安部聯合頒布的《人

體重傷鑒定標準》和《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確定。

6.責任折合事故死亡人數是指事故死亡人數乘以相應的責任系數之積的疊加(責

任折合事故死亡人數=£事故死亡人數x責任系數)。

7.責任折合事故受傷人數是指事故受傷人數乘以相應的責任系數之積的疊加(責

任折合事故受傷人數=£事故受傷人數x責任系數)。

責任折合重傷人數是指事故重傷人數乘以相應的責任系數之積的疊加(責任折合重

傷人數=£事故重傷人數x責任系數)。

8.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輕微及以上事故所發生的醫療費、誤工賽、住院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助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

通費、住院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9.責任率是指統計期內實際事故次數與責任折合事故次數之比率。計算公式:

責任率=責任折合事故次數/實際事故次數X100%

10.事故率是指責任折合事故次數、責任折合事故死亡人數、責任折合事故受傷人

數、直接經濟損失與總行程之比率。

1)百萬車公里責任行車事故率(簡稱責任事故率)是指統計期內責任折合事故次

數與總行程之比率。計算公式

責任事故率=責任折合事故次數/總行程

2)百萬車公里責任行車事故死亡率(簡稱責任死亡率)是指統計期內責任折合死亡

人數與總行程之比率。計算公式:

責任死亡率=責任折合死亡人數/總行程

3)百萬車公里責任行車事故受傷率(簡稱責任受傷率)是指統計期內責任折合受傷

人數與總行程之比率。計算公式:

責任受傷率=責任折合死亡次數/總行程

4)百萬車公里直接經濟損失率(簡稱直接經損率)是指統計期內行車事故直接經濟

損失與總行程之比率。計算公式:

直接經損率=統計期直接經濟損失/總行程

5)百萬車公里人員死亡率(簡稱人員死亡率)是指統計期內行車事故造成人員死亡

人數與總行程之比率。計算公式:

人員死亡率=統計期人員死亡人數/總行程

六、事故處理流程

1.本流程適用于有人員傷亡(包括輕微、一般、重、特大)的事故處理。

2.當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后,接報人必須第一時間向上級部門及領導(必要時可以

越級)報告事故簡況及人員傷亡情況,若可能,須按事先約定的傷情分類擇優送院搶救,

事故發生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立即攜帶工具(紙、筆、尺、相機)趕赴事故現場,

查清傷者送院情況,了解報案(交警、保險)情況,拍攝現場及車輛照片(車輛前、后、

左、右及內部),如現場已撤離,應向目擊者、當事人或交警了解現場情況,繪制事故

現場圖。在安全管理人員前往現場的同時,各級主管領導也須根據事故類型(附后)趕

赴醫院,詳細了解傷者病情,準確的身份信息(身份證明)及聯系方式,積極安撫傷者

及家屬的心情,及時與醫生和院方溝通,盡力搶救傷者。

3.事故現場處理結束后,必須及時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事

故原因;教育全體從業人員吸取教訓;落實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待事故責任認定后,

必須對事故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附:事故處理趕赴醫院分

級制度,輕微事故:部門安全主管;一般事故:主管安全經理;重大事故:分管副總經

理;特大事故:總經理

七、事故報告注意事項

1.對上報的事故報告、統計報表發現錯、漏現象的,應及時作出更正說明,重新

填報報表。

2.事故統計報告要求如實、及時、準確反映安全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

或者拖延不報。如發生瞞報、謊報、遲報等情況的,將在年終安全目標考核時扣除事故

報告得分;造成負面影響或延誤工作的,要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直至領導的責任。

八、相關術語含義

1.翻車

指車輛(以下簡稱:能量體)因各種因素偏離正常運行線路(以下簡稱;能量線)

并改變了原來的姿態,其傾鐘度或不離開地面的翻轉度在90-720度以上致使車輛最終

一側或一端著地或翻轉后復又輪胎著地并失去能量的現象。可分為側翻、滾翻、扎頭翻

和仰翻四種主要形態。

2.墜車

指能量體因故偏離能量線從2m以上的高度落下,或翻轉過程中有過一次或多次2m

以上高度的損落過程,最終失去能量的現象。可分為翻墜、沖墜和仰墜三種主要形態。

3.碰撞

指能量體在能量線上正面與其它能量體或物體相觸而失去能量或相互失去能量并

造成本體或它體點、面狀的損傷或傷害,或使它體被觸后獲能移動的現象。車輛之間可

分為對撞、迎頭撞、側面受撞、追尾相撞、連續追尾相撞、左轉達彎相撞、右轉達彎相

撞七種主要形態。

4.運行傷害

指車輛在運行過程中因刮、擦、扎、搓、摔、擠以及車輪飛出或車輪壓飛路中物體

而傷害人、物的現象。

5.刮擦

指能量體與能量體、能量體與非能量體發生過程接觸后部分失能,造成被接觸物體

片、線狀損失或變態,有時本體也有部分損傷或變態的過程。車輛間的刮擦可分為會車

刮擦(相向刮擦)、超車刮擦(同向刮擦)兩種。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圍

為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的安全,保證安全生產的正常進

行,制定本制。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1)電工作業(3)廠內機動車輛駕駛、(4)電梯作業(5)

經國家批準的其他作業等人員的管理。

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消防法》、《職業病防治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

管理規則》

3職責

3.1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企業內特種作業人員的安

全管理,定期組織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做到企業所

有特種作業人員都持證上崗。

3.2安全科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臺帳》,并按國家

規定的期限組織復審。

3.3安全科負責組織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3.4各特種作業人員所在部門負責對其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公司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

(GB5306)的要求經過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方可

從事特種作業。

4.2培訓要求及上崗條件

4.2.1凡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必須在接受公司內部的“三級”教

育且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證》后,在經上級主管部門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

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相關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否則,均屬

違章行為。

4.3.日常管理要求

4.3.1特種設備使用車間應當聘用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從事相關作

業工作,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嚴格管理。

4.3.2所在部門要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

他們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作業技能和及時進行知識更新。

4.3.3部門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作業現場和作業人員的管理,制訂特種設備操作規

程和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持證上崗和按章操作。

4.3.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按章操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置或者報告。

4.3.5安全科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證件的管理,集中存放并建立《特種作

業人員檔案》,部門存有證件的復印件。

4.3.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a)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復印件,并自覺接受安監和質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b)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c)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檢修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

d)杜絕違章操作;

e)發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

告。

4.3.7安全科依據有關法規,組織特種作業人員按時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復

審。復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證書正本上簽章。復審不合格的應當重新參加考試。逾

期未申請復審或考試不合格的,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予以注銷。

4.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吊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a)持證作業人員違章操作,造成特種設備事故的;

b)持證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報告造成設備事故的;

c)持證作業人員逾期不申請復審或者復審不合格且不參加考試的;

d)持證作業人員在培訓中不遵守紀律或在培訓考試中作弊而造成較壞影響的。

4.3.9離開特種作業崗位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經確認合格后,方可從事本工種作業。

4.3.11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于違

章作業的,各單位要按規定對其進行嚴格處罰。

5相關制度

《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相關記錄

a)《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臺帳》

b)各類特種作業證。

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

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

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推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

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

生產法》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隱患

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L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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