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重慶市涼河項目區(江津)慈云小流域招標文件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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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章投標人須知 7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7 2.招標文件 3.投標文件 5.開標 6.評標 7.合同授予 9.紀律和監督 2 26 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書(格式) 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2.評審標準 3.評標程序 1.一般約定 2.發包人義務 3.監理人 425.材料和工程設備 6.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7.交通運輸 8.測量放線 9.施工安全、治安保衛和環境保護 10.進度計劃 50 12.暫停施工 13.工程質量 16.價格調整 17.計量與支付 18.竣工驗收 6721.不可抗力 24.爭議的解決 75 2.發包人義務 3.監理人 75.材料和工程設備 6.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7.交通運輸 8.測量放線 10.進度計劃 7811.開工和竣工 12.暫停施工 16.價格調整 17.計量與支付 21.不可抗力 24.爭議的解決 第三節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單 2.算術錯誤改正 3.其他說明 第二卷 第六章圖紙 1、圖紙目錄 第四卷 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 99 5重慶市涼河項目區(江津)慈云小流域約170.98萬元。6電話話真:傳真:023-675183367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條款號招標人名稱:重慶市江津區慈云鎮人民政府地址:重慶市江津區慈云鎮聯系人:彭天濺電話標代理機構名稱:中咨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建新北路38號世紀英皇北塔16-8室聯系人:鄒蓉電話目名稱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重慶市涼河項目區(江津)慈云建設地點重慶市江津區慈云鎮轄區內資金來源中央投資、市級、區級配套出資比例資金落實情況已經落實招標范圍頃,新修畜水池8口,排水溝2.5公里,沉沙池25口,作業便道計劃工期計劃工期:90日歷天質量要求合格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近三年(2008~2010年度)財務狀況良好(每年均無虧損)。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評標時核驗相關原件};中標通知書復印件裝入投標文件,評標時,核驗相關原件);8信譽要求:在過去三年(2008至今)中不存在任何合同中重大違約或被逐或因申請人原因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無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發不實,取消其中標資格);理任職文件、擔任項目經理職務簽字的完工結算文件(或竣工驗收報告或其它有效的證明文件)等復印件裝入投標文件中,評標時核驗相關原件);其他要求: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考核證:投標人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的主要負責人、擬投入本項目的建造師和專職安全員分別具有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A、B、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將以上要求的相關證件復印件裝入投標文件中,評標時核驗相關原件)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下同):印件裝入投標文件中,評標時核驗相關原件);質量管理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造價管理人員/材料管理人員等各一名: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持有上崗證書(或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書),有投標人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與投標人合法的工資關系證明材料,有投標人為其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有效時核驗相關原件)其他要求: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踏勘現場招標人不統一組織,投標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進行察勘,投標人的任何人員為了察勘現場而需進入招標人所管轄的場地需事先經招標人同意。在現場察勘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9投標預備會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招標人澄清的時間分包偏離□允許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標人發出的答疑及補遺書、最高限價通知及其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時間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材料清、說明和補正(但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投標有效期60日歷天投標保證金易中心財務科(電郵:jyzx668@163.com);使用電郵方式的,必認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后果自負。4、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時間:于2012年2月6日17:00確認手續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后果由投標5、保證金繳費銀行:(任選其中一個)(1)單位名稱: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開戶銀行:建行江津支行營業部帳號:50001133600050002728(2)單位名稱:重慶市江津區財政局開戶銀行:重慶農商行江津支行營業部帳號:15010101200100091576、保證金用途注明:項目名稱(可以簡稱)和40聯系人:張容鄧莉聯系電話:(023)47217307傳真:(023)47217320退還申請書(格式)并附繳費憑證復印件和開戶許近年財務狀況的年份要求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的年份要求2007年~至今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年份要求(信譽要求)近三年(2008年-至今)是否允許遞交備選投標方案□不允許簽字或蓋章要求工程量清單的每一頁均應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投標文件副本份數1_份。(中標后中標人須另行提供貳套投標文件副本)裝訂要求1、分卷要求: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格式編制并提交投標文件,投標文件分二卷,分別為:第一卷投標函部分(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3)投標保證金(繳款憑證);(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及組價文件(包括投標報價輔助資料);第二卷商務部分(5)資格審查資料;(6)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2、編寫裝訂要求封套上寫明大袋封套上寫明: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水土保持項目重慶市涼河項目區(江津)慈云小流域投標文件投標人地址:投標人名稱(加蓋公章):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地點地點:重慶市江津區工程建設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否退還投標文件不退還開標時間和地點開標地點:重慶市江津區工程建設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程序1.宣布開標紀律,并宣布開標人、唱標人、記錄人、監標人等有關人員姓名;2.公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并點名確認投標人是否派人到場;3.核驗參加開標會議的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核驗被授權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4.按照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檢查投標文件大袋的密封情原封退還。5.開標順序:隨機開啟;6.按照宣布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質量目標、工期及其他內容,并記錄在案;開標記錄上簽字確認;8.開標結束。評標委員會的組建1.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是√否,推薦經評審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履約擔保產保證金)提交時間: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7日內從投標人注冊地銀行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有效報價:投標總報價最高限價為170.98萬元。(2)投標報價低于(不含等于)招標人相應最高限價,且不得少于相應最高限價的60%的為有效報價,否則為廢標?;鶖?,下浮20%計取。招標代理服務費含在投標報價中,但不單獨列出。中標結果公示:標過程中有違法行為投訴的,招標人將按規定發出中標通知重慶市建設項目及招標網:類似工程業績:指單項合同金額造價150萬元及以上的農田水利、水土保持等項目。1.4.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3)為本標段的監理人;(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9)被責令停業的;(10)被暫?;蛉∠稑速Y格的;(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1.5費用承擔1.6保密1.7語言文字1.8計量單位1.9.2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1.9.3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3)評標辦法;(6)圖紙;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2.3招標文件的修改3.1投標文件的組成3.1.1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3)聯合體協議書;(4)投標保證金;(5)已標價工程量清單;(6)項目管理機構;(7)擬分包項目情況表;(8)資格審查資料;章第3.1.1(3)目所指的聯合體協議書。3.2投標報價3.2.1投標人應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相應報價。此修改須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關要求。3.3投標有效期3.5.3“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3.5.6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本章第3.5.1項至第3.5.5項規定的表格和資料4.1.3未按本章第4.1.1項或第4.1.2項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4.2投標文件的遞交4.2.1投標人應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4.3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但應以4.3.2投標人修改或撤回已遞交投標文件的書面通知應按照本章第3.7.3項的要求簽字或蓋章。招標4.3.3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定進行編5.1開標時間和地點招標人在本章第2.2.2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5.2開標程序6.2評標原則6.3評標7.2中標通知7.3履約擔保式要求。7.3.2中標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項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7.4簽訂合同7.4.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8.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8.1重新招標(1)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個的;8.2不再招標9.1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9.5投訴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項目名稱)_標段施工開標記錄表序號投標人密封情況投標保證金投標報價(元)質量目標工期備注簽名招標人編制的標底(限價)招標人代表:記錄人:監標人: 問題澄清通知 (投標人名稱): 附表三:問題的澄清問題的澄清 (中標人名稱):你方于(投標日期)所遞交的(項目名稱)標項目經理:(姓名)。請你方在接到本通知書后的日內到(指定地點)與我方簽訂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招標人:(蓋單位章) 附表五:中標結果通知書 (未中標人名稱):我方已接受(中標人名稱)于(投標日期)所遞交標人名稱)為中標人。感謝你單位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 各投標單位應按招標文件附錄要求填寫提交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書(格式)并附繳費憑證復印件和開投標保證金退還申請書(格式)我公司參加(項目標段名稱),并交納了證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按招標文件相關投標單位(蓋章)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條款號評審因素評審標準形式評審標準投標人名稱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投標函簽字蓋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單位章,并符合招標文件的相關要求投標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聯合體投標人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報價唯一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要求資格評審標準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等級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財務狀況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類似項目業績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信譽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項目經理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聯合體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定響應性評審標準投標內容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工程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投標保證金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權利義務符合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定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范圍及數量技術標準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定分值構成(總分100分)1.投標報價100分條款號評審因素評審標準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①當有效投標報價的投標單位數量超過7家時(不含7家),則去掉一個最高報價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值平均作為評標基準價;②當有效投標報價的投標單位數量小于7家(含7家)時,所有投標單位的有效報價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標人報價一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項目經理任職資格與業績不評分技術負責人任職資歷格與業績其他主要人員投標報價評分標準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標人有效報價一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投標總報價(100分)投標人業績不評分投標人財務狀況條款號評審因素評審標準3評標程序1.對初步評審合格的有效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報價有算術范圍內的,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分方法對有效投標文2.按本章評標辦法第3.2款至3.4款規定的程序進行評審,并按本章第2.2.4款規定的評分標準,確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標人(按得分高低排序)為中標候選人。2.評審標準2.1初步評審標準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2.2.1分值構成(3)投標報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2.2.2評標基準價計算2.2.3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2.2.4評分標準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5項規定的有關3.1.2投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的:(2)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3)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3.1.3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其投標作廢標處理。(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3.2詳細評審3.2.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按本章第2.2.4(3)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報價計算出得分C;3.2.2評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標人得分=C。3.2.4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在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其投標作廢標3.3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補正3.3.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3.3.2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3.3.3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3.4評標結果3.4.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3.4.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由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條款1.一般約定合同協議書: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協議書。1.1.2合同當事人和人員合同當事人:指發包人和(或)承包人。1.1.3工程和設備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臨時工程。施工場地(或稱工地、現場):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1.1.4日期開工通知:指監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開工的函件。開工日期:指監理人按第11.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期。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標函中承諾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約定所作的變更??⒐と掌冢褐傅谀咳毕葚熑纹冢褐嘎男械?9.2款約定的缺陷責任的期限,具體期限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包括根據第19.3款約定所作的延長?;鶞嗜掌冢褐竿稑私刂箷r間前28天的日期。1.1.5合同價格和費用質量保證金(或稱保留金):指按第17:41項約定用于保證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復1.1.6其他1.2語言文字1.4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1)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4)專用合同條款;(5)通用合同條款;(6)技術標準和要求;(7)圖紙;(8)已標價工程量清單;(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協議書1.6.1圖紙的提供未按時提供圖紙造成工期延誤的,按第11.3款的約定辦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6.3圖紙的修改1.6.4圖紙的錯誤1.6.5圖紙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監理人和承包人均應在施工場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項、第1.6.2項、第1.6.3項約定1.7聯絡1.7.2第1.7.1項中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來1.8轉讓1.9嚴禁賄賂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由此導致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1.10.2承包人發現文物后不及時報告或隱瞞不報,致使文物丟失或損壞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1.11專利技術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設備、工程設備或采用施工工藝時,因侵犯專利權或其他知1.11.3承包人的技術秘密和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和信息,發包人和監理人不得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1.12.1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和文件,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給他人或公1.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和監理人不得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給他人或2.發包人義務2.1遵守法律2.2發出開工通知2.3提供施工場地2.5組織設計交底2.6支付合同價款2.7組織竣工驗收3.2總監理工程師3.3監理人員3.3.3承包人對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的監理人員發出的指示有疑問的,可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異3.3.4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總監理工程師不應將第3.5款約定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確定的3.4監理人的指示3.4.1監理人應按第3.1款的約定向承包人發出指示,監理人的指示應蓋有監理人授權的施工場地機構章,并由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按第3.3.1項約定授權的監理人員簽字。3.4.2承包人收到監理人按第3.4.1項作出的指示后應遵照執行。指示構成變更的,應按第15條處執行。承包人應在收到上述臨時書面指示后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書面確認函。監理人在收到書面確3.4.4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只從總監理工程師或按第3.3.1項被授權的監理人員處取得指示。3.4.5由于監理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發出指示、指示延誤或指示錯誤而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3.5商定或確定按照第24條的約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確定作出修改的4.1.1遵守法律4.1.2依法納稅4.1.3完成各項承包工作4.1.4對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性負責4.1.5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4.1.6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承包人應按照第9.4款約定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4.1.7避免施工對公眾與他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承包人在進行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時,不得侵害發包人與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網等公共設施的權利,避免對鄰近的公共設施產生干擾。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場地,影響他人作業或生活的,應承擔相應責任。4.1.8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為他人在施工場地或附近實施與工程有關的其他各項工作提供可能的條件。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提供有關條件的內容和可能發生的費用,由監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4.1.9工程的維護和照管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和維護工程。工程接收證書頒發時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還應負責該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維護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給發包人為止。4.1.10其他義務承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4.2履約擔保承包人應保證其履約擔保在發包人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前一直有效。發包人應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28天內把履約擔保退還給承包人。4.3.1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第三人。4.3.2承包人不得將工程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第三人。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給第三人。4.3.3分包人的資格能力應與其分包工程的標準和規模相適應。4.3.4按投標函附錄約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4.3.5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4.4聯合體4.4.1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聯合體各方應為履行合同承擔連帶責任。4.4.2聯合體協議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聯合體協議。4.4.3聯合體牽頭人負責與發包人和監理人聯系,并接受指示,負責組織聯合體各成員全面履行合同。4.5承包人項目經理4.5.1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指派項目經理,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到職。承包人更換項目經理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應在更換14天前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承包人項目經理短期離開施工場地,應事先征得4.5.2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按合同約定以及監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負責組織合同工程的實施。后24小時內向監理人提交書面報告。4.6承包人人員的管理4.6.1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通知后28天內,向監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場地的管理機構以及人員安(3)具有相應崗位資格的各級管理人員。4.9工程價款應??顚S?.10承包人現場查勘4.10.1發包人應將其持有的現場地質勘探資料、水文氣象資料提供給承包人,并對其準確勝負責。4.10.2承包人應對施工場地和周圍環境進行查勘,并收集有關地質、水文、氣象條件、交通條件、4.11不利物質條件4.11.1不利物質條件,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質條件時,應采取適應不利物質條件的合理措施繼續施工,并及時通知監理人。監理人應當及時發出指示,指示構成變更的,按第15條約定辦理。監理人沒有發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5.材料和工程設備5.2.3發包人應在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會同監理人在約定的時間內,赴地點所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貨日期延誤及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向承包人支付在更換后再次進行檢查和檢驗,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6.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6.2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不能滿足合同進度計劃和(或)質量要求時,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承包人應及時增加或更換,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6.4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專用于合同工程7.2場內施工道路7.3場外交通7.6水路和航空運輸范,按上述基準點(線)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測設施工控制網,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將8.2施工測量8.3基準資料錯誤的責任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潤。承包人發現發包人提供的上述基準資料存在明顯錯8.4監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網9.施工安全、治安保衛和環境保護9.2.3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標準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設9.3治安保衛9.4環境保護9.5事故處理不論何種原因造成工程的實際進度與第10.1款的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11.開工和竣工11.1.1監理人應在開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監理人在發出開工通知前應獲得發包人11.1.2承包人應按第10.1款約定的合同進度計劃,向監理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經監理人審批后11.2竣工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需要修訂合同進度計劃的,按照第10.2款的約定(1)增加合同工作內容;(5)提供圖紙延誤;11.4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由于出現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異常惡劣氣候的條件導致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誤11.6工期提前因下列暫停施工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1)承包人違約引起的暫停施工;(3)承包人擅自暫停施工;12.3.1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作出暫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12.3.2由于發包人的原因發生暫停施工的緊急情況,且監理人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暫停施工,并及時向監理人提出暫停施工的書面請求。監理人應在接到書面請求后的24小時內予以12.4.1暫停施工后,監理人應與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消除暫停施工的影響。當12.4.2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因發包人原因無法按時復工的,承包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和(或)增加費用,并支付合理利潤。12.5暫停施工持續56天以上12.5.1監理人發出暫停施工指示后56天內未向承包人發出復工通知,除了該項停工屬于第12.1款的情況外,承包人可向監理人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監理人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8天內準許已暫停施工的工視為按第15.1(1)項的可取消工作。如暫停施工影響到整個工程,可視為發包人違約,應按第22.2款的12.5.2由于承包人責任引起的暫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監理人暫停施工指示后56天內不認真采取有效的復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誤,可視為承包人違約,應按第22.1款的規定辦理。13.1.1工程質量驗收按合同約定驗收標準執行。13.1.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的,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為止,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13.1.3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的,發包人應承擔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13.2.1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13.2.2承包人應加強對施工人員的質量教育和技術培訓,定期考核施工人員的勞動技能,嚴格執行13.5.2監理人未到場檢查并作相應記錄報送監理人,監理人應簽字確認。監理人事后對檢查記錄有疑問的,可按第13.5.3項的約13.5.3監理人重新檢查承包人按第13.5.1項或第13.5.2項覆蓋工程隱蔽部位后,監理人對質量有疑問的,可要求承包人驗證明工程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經檢驗證明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13.5.4承包人私自覆蓋檢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13.6.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設備,或采用不適當的施工工藝,或施工不當,造成工程不合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14.1.1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并為監理人對上述材料、工14.1.2監理人未按合同約定派員參加試驗和檢驗的,除監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試驗和檢14.1.3監理人對承包人的試驗和檢驗結果有疑問的,或為查清承包人試驗和檢驗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料、工程設備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重新試驗和檢驗結果證明該項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14.2.1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或監理人指示進行的現場材料試驗,應由承包人提供試驗場所、試驗人14.2.2監理人在必要時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試驗場所、試驗設備器材以及其他試驗條件,進行以工程14.3現場工藝試驗(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質量或其他特(3)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或尺寸;(5)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額外工作。15.2變更權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發包人同意,監理人可按第15.3款約定的變更程15.3變更程序15.3.1變更的提出(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發生第15.1款約定情形的,監理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意向書。變更更意向書要求提交的變更實施方案的,由監理人按第15.3.3項約定發出變更指示。(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第15.1款約定情形的,監理人應按照第15.3.3項約定向承包人發出(3)承包人收到監理人按合同約定發出的圖紙和文件,經檢查認為其中存在第15.1款約定情形的,包人書面建議后,應與發包人共同研究,確認存在變更的,應在收到15.3.2變更估價(1)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指示或變更意向書后的14天內,向監理人提交變更報價書,報價內容應根據第15.4款約定的估價原則,詳細開列變更工作的價格組成及其依(3)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監理人收到承包人變更報價書后的14天內,根據第15.4款約定的估價原則,按照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價格。15.3.3變更指示(1)變更指示只能由監理人發出。15.4變更的估價原則15.4.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子目,但有類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子目的單價,由監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應按第15.3.3項約定向承包人發出變更指示。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縮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發包人15.7計日工15.7.1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由監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計日工方式實施變更的零星工作。其價款按列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計日工計價子目及其單價進行計算.,15.7.2采用計日工計價的任何一項變更工作,應從暫列金額中支付,承包人應在該項變更的實施過程中,每天提交以下報表和有關憑證報送監理人審批:(1)工作名稱、內容和數量;(2)投入該工作所有人員的姓名、工種、級別和耗用工時;(3)投入該工作的材料類別和數量;(4)投入該工作的施工設備型號、臺數和耗用臺時;(5)監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和憑證。15.7.3計日工由承包人匯總后,按第17.3.2項的約定列入進度付款申請單,由監理人復核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列入進度付款。15.8暫估價15.8.1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專業工程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范圍并達到規定的規模標準的,由發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標的方式選擇供應商或分包人。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中標金額與工程量清單中所列的暫估價的金額差以及相應的稅金等其他費用列入合同價格。15.8.2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范圍或未達到規定的規模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第5.1款的約定提供。經監理人確認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價格與工程量清單中所列的暫估價的金額差以及相應的稅金等其他費用列入合同價格。15.8.3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專業工程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范圍或未達到規定的規模標準的,由監理人按照第15.4款進行估價,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經估價的專業工程與工程量清單中所列的暫估價的金額差以及相應的稅金等其他費用列入合同價格。16.1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因物價波動引起的價格調整按照本款約定處理。16.1.1采用價格指數調整價格差額價格調整公式因人工、材料和設備等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根據投標函附錄中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約定的數據,按以下公式計算差額并調整合同價格。式中:△P一需調整的價格差額;P?一第17.3.3項、第17.5.2項和第17.6.2項約定的付款證書中承包人應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額。此項金額應不包括價格調整、不計質量保證金的扣留和支付、預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第15條約定B1;B?;B?;……Bn---各可調因子的變值權重(即可調部分的權重)為各可調因子在投標函投標總報Fu;Ft?;Ft?;……Ftn---各可調因子的現行價格指數,指第17.3.3項、第17.5.2項和第17.6.2項暫時確定調整差額權重的調整按第15.1款約定的變更導致原定合同中的權重不合理時,由監理人與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后進行調承包人工期延誤后的價格調整16.1.2采用造價信息調整價格差額16.1.3價格調整(1)價格調整的差額計算:要原材料價格與本工程限價審核的原材料的絕對值大于8%時,取其絕對值大于8%的部分為主要原材料價序號材料名稱及價格單位單價(元)備注1水泥325噸2塊石立方米3碎石立方米4河砂立方米5鋼材6條石立方米(3)承包人工期延誤后的價格調整:16.2法律變化引起的價格調整在基準日后,因法律變化導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要的工程費用發生除第16.1款約定以外的增16.4合同變更16.4.1變更更報價書,監理人在28天內對變更報價書進行審核后作出變更決定,并通知承包人。價格審核期間,承包人仍應按監理人的變更指示進行施工。價格調整的原則:(1)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于變更工作的項目時,應采用該項目的單價或合價。(2)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于變更工作的項目,新增項目單價計算方法為:1、由監理人與發包人了承包人按“渝水[2005]56號”重慶市水利局、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發布《重慶市水利建筑工程預算定額》、《重慶市水利工程施工機械臺時費定額》及《重慶市水利工程設計概(估)算編制規定》的通知計算工程單價;2、材料價格按《重慶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公布的江津區2011年第12期度材料價格納入工程結算。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引起的變更,發包人應承擔相應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于承包人違約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變更,其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17.計量與支付17.1計量17.1.1計量單位計量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17.1.2計量方法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應按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并在合同中約定執行。17.1.3計量周期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單價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計量,總價子目的計量周期按批準的支付分解報告確定。17.1.4單價子目的計量(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子目工程量為估算工程量。結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并按合同約定的計量方法進行計量的工程量。(2)承包人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計量,向監理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已完成工程量報表和有關計量資料。(3)監理人對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對數量有異議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約定進行共同復核和抽樣復測。承包人應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并按監理人要求提供補充計量資料。承包人未按監理人要求參加復核,監理人復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視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通知承包人共同進行聯合測量、計量,承包人應遵照執行。(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單中每個子目的工程量后,監理人應要求承包人派員共同對每個子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匯總,以核實最終結算工程量。監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最后一次進(6)監理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表后的7天內進行復核,監理人未在約定時間內復核的,17.1.5總價子目的計量(1)總價子目的計量和支付應以總價為基礎,不因第16.1款中的因素而進行調整。承包人實際完成其有異議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約定進行共同復核和抽樣復測。(4)除按照第15條約定的變更外,總價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結算的最終工程量。17.2預付款17.2.1預付款17.2.2預付款保函17.2.3預付款的扣回與還清17.3工程進度付款17.3.1付款周期17.3.2進度付款申請單(2)根據第15條應增加和扣減的變更金額;(3)根據第23條應增加和扣減的索賠金額;(4)根據第17.2款約定應支付的預付款和扣減的返還預付款;(5)根據第17.4.1項約定應扣減的質量保證金;(6)根據合同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17.3.3進度付款證書和支付時間(1)監理人在收到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單以及相應的支持性證明文件后的14天內完成核查,提出發(2)發包人應在監理人收到進度付款申請單后的28天內,將進度應付款支付給承包人。發包人不按17.3.4工程進度付款的修正17.4質量保證金17.4.1監理人應從第一個付款周期開始,在發包人的進度付款中,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扣留質量17.4.2在第目約定的缺陷責任期滿時,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到期應返還承包人剩余的質量保證金金額,發包人應在14天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核實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責任。如無異17.4.3在第目約定的缺陷責任期滿時,承包人沒有完成缺陷責任的,發包人有權扣留與未履行責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額相應的質量保證金余額,并有權根據第19.3款約定要求延長缺陷責任期,直17.5竣工結算17.5.2竣工付款證書及支付時間(1)監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請單后的14天內完成核查,提出發包人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款送發包人審核并抄送承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后14天內(2)發包人應在監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證書后的14天內,將應支付款支付給承包人。發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約定,將逾期付款違約金支付給承包人。(4)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資資金的,按第17.3.3(4)目的約定辦理。17.6.1最終結清申請單17.6.2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時間(1)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的14天內,提出發包人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價款送發包人審核并抄送承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后14天內審核完畢,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簽認的最(2)發包人應在監理人出具最終結清證書后的14天內,將應支付款支付給承包人。發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第17.3.3(2)目的約定,將逾期付款違約金支付給承包人。(3)承包人對發包人簽認的最終結清證書有異議的,按第24條的約定辦理。(4)最終結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資資金的,按第17.3.3(4)目的約定辦理。18.1.2國家驗收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法律、規范、規程和政策要求,針對發包人全面組織實施的整18.1.3需要進行國家驗收的,竣工驗收是國家驗收的一部分??⒐を炇账捎玫母黜楎炇蘸驮u定標(1)除監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甩項)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外,合同范圍內的全部(3)已按監理人的要求編制了在缺陷責任期內完成的尾工(甩項)工程和缺陷修補工作清單以及相應(5)監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驗收資料清單。18.3驗收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約定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應審查中請報告的各項內容,并按18.3.1監理人審查后認為尚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在收到竣工驗收中請報告后的28天內通知承18.3.2監理人審查后認為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在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天內提請發包18.3.3發包人經過驗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應在監理人收到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的56天內,由監理18.3.4發包人驗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監理人應按照發包人的驗收意見發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對或補救工作后,應重新提交竣工驗收中請報告,按第18.3.1項、第18.3.2項和第18.3.3項的約定進行。18.3.5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經驗收合格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18.3.6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56天后未進行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實際竣工日期18.4單位工程驗收18.4.1發包人根據合同進度計劃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時,或承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同意時,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的程序可參照第18.2款與第18.3款的約定進行。18.4.2發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單位工程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的,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發包人按第18.4款的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18.5.2在施工期運行中發現工程或工程設備損壞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9.2款約定進行修18.6.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進行工程及工程設備試運行,負18.7竣工清場18.7.1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承包人應按以下要求對施工場地進行清理,直至18.7.2承包人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恢復臨時占地,或者場地清理未達到合同約定的,發包人有權委托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的56天內,除了經監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責任期內繼續工作和使用的人員、施工19.缺陷責任與保修責任19.2缺陷責任19.2.2缺陷責任期內,發包人對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負責日常維護工作。發包人在使用過程中,發現19.2.3監理人和承包人應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損壞的原因。經查明屬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應由承19.2.4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缺陷的,發包人可自行修復或委托其他人修復,所需費用和利潤的承擔,按第19.2.3項約定辦理。19.4進一步試驗和試運行19.5承包人的進入權在第目約定的缺陷責任期,包括根據第19.3款延長的期限終止后14天內,由監理人向承包20.1工程保險20.2.1承包人員工傷事故的保險20.2.2發包人員工傷事故的保險20.4第三者責任險20.4.1第三者責任系指在保險期內,對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的工地上及毗鄰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20.5其他保險20.6對各項保險的一般要求20.6.2保險合同條款的變動20.6.3持續保險20.6.4保險金不足的補償保險金不足以補償損失的,應由承包人和(或)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負責補償。20.6.5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20.6.6報告義務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確認21.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發包人在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21.1.2不可抗力發生后,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議時,按第24條的約定辦理。21.2不可抗力的通知21.2.1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21.2.2如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后21.3.2延遲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21.3.3避免和減少不可抗力損失21.3.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照第22.2.5項約定撤離施工場地。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同解除后的付款,參照第22.2.4項約定,由監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22.1.1承包人違約的情形(1)承包人違反第1.8款或第4.3款的約定,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私自(2)承包人違反第5.3款或第6.4款的約定,未經監理人批準,私自將已按合同約定進入施工場地22.1.2對承包人違約的處理22.1.3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3)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按第23.4款的約定向承包人索賠由于解除合同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5)發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結清達成一致而形成爭議的,按第24條的約定辦22.1.5協議利益的轉讓22.1.6緊急情況下無能力或不愿進行搶救由此發生的金額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22.2發包人違約22.2.1發包人違約的情形(2)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22.2.2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承包人有權暫停施工,并通知監理人,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22.2.3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1)發生第22.2.1(4)目的違約情況時,承包人可書面通知發包人解除合同。(2)承包人按22.2.2項暫停施工28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解除22.2.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包人應在解除合同后28天內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額,承包人應在此期22.2.5解除合同后的承包人撤離22.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23.1承包人索賠的提出(1)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監理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并說明發生索賠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2)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向監理人正式遞交索賠通知書。索賠通知書應詳細說明索賠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際情況和記錄,列出累計的追加付款金額和(或)工期延長天數;(4)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的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人遞交最終索賠通知書,說明最終要求索賠23.2承包人索賠處理程序(2)監理人應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長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賠通知書或有(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發包人應在作出索賠處理結果答復后28天內完成賠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第24條的約定辦理。23.3承包人提出索賠的期限23.3.1承包人按第17.5款的約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證書后,應被認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證23.3.2承包人按第17.6款的約定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后發生的23.4發包人的索賠延長缺陷責任期的細節和依據。發包人提出索賠的期限和要求與第23.3款的約定相同,延長缺陷責任期23.4.2監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發包人從承包人處得到賠付的金額和(或)缺陷責任期的延長24.爭議的解決24.1爭議的解決方式(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4.2友好解決24.3爭議評審24.3.2合同雙方的爭議,應首先由申請人向爭議評審組提交一份詳細的評審申請報告,并附必要的24.3.3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人評審申請報告副本后的28天內,向爭議評審組提交一份答辯報告,并24.3.4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爭議評審組在收到合同雙方報告后的14天內,邀請雙方代表和24.3.5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在調查會結束后的14天內,爭議評審組應在不受任何干擾的情24.3.6發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評審意見的,由監理人根據評審意見擬定執行協議,經爭議雙方簽字后24.3.7發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評審意見,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訴訟的,應在收到評審意見后的14專用合同條款1.一般約定單位工程:01.4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1)合同協議書(補充協議書優先);(7)圖紙;(9)其他合同文件。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6.3圖紙的修改2.發包人義務2.3提供施工場地用地期限:用地時限為承包人接到開工通知書之日(或發包人提供用地之日)起至合同規定的完工期限后壹個月止。3.監理人3.1監理人的職責和權力5.材料和工程設備5.1.2承包人應在其負責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采購28天前,將各項材料和工程設備的供貨人及品5.2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6.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6.2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7.交通運輸7.2場內施工道路8.測量放線8.1施工控制網8.1.1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后28天內,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承包人應根據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同工程精度要求,測設施工控制網,并在收到監理人提供有關資料后28天內,將施工控制網資料報送監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責任10.進度計劃10.1合同進度計劃10.2合同進度計劃的修訂不論何種原因造成工程的實際進度與第10.1款的合同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可以在14內向監理人11.開工和竣工11.4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異常惡劣氣候條件包括:持續10天以上的特大暴雨、冰雹或臺風,持續10天以上的超標準洪水。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逾期完工每天按該項目完工結算金額的%計算,低于萬元的,按11.6工期提前12.暫停施工12.1承包人暫停施工的責任征地移民原因引起的暫停(每次暫停天數在7天以內)、其它不可預計的原因引起的暫停等。(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轉由發包人或其他人實施;因取消的工作確需15.3變更程序15.3.2變更估價(3)監理人收到承包人變更報價書后的28天內,根據第15.4款約定的估價原則,按照第3.5款商15.4變更的估價原則15.4.3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可按照成本加利潤的原則和以下單價計算方法,由監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采用2005年重慶市水利局(渝水基[2005]56號文)頒發的《重慶市水利工程概(估)算編制規定》、總站和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主辦的《重慶工程造價信息》2011年第12期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15.4.5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賠償發包人的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縮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發包人節省合同價格(或者提高的工程經濟效益)的%。15.8暫估價15.8.3無。16.價格調整17.計量與支付17.1.3計量周期17.1.5總價子目的計量17.2預付款17.2.1預付款17.3工程進度付款17.3.2進度付款申請單17.3.3進度付款證書和支付時間(2)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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