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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合同編號:JN-XJZX-YC-ZB):):發包人(全稱XXXXXX公司承包人(全稱XXXXXX公司區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4.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 規格型號不代表實際施工要求,實際施工需以施工圖紙為準;2、清單中設備材料除注明為甲供外,其余為完成本工程的設備材料均為乙供;總價已經包括在其他已有單價或總價中,該等項目不會被重新計價和調整價格;主張重新計價和調整價格;為實際工程量、實際做法或型號規格與清單描述的差異而調整;縮短工期增加費、包驗收通過等固定總價整體包干。不能以任何形式分包。總日歷天數為準。工程質量符合合格標準。合計:XXMW*(XX元/W)=¥);素的變化而調整。承包人項目經理:。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1)中標通知書;(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條款;(4)技術標準和要求;(6)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或蓋章。1.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合同約定的相關驗收手續,發包人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4.承包人承諾完全按照發包人及設計院確定的施工圖紙要求施工,并整合同總價。按合同額3%的比例進行扣留。繳納發包人有權從預付款中按照合同額的3%進行扣留,于工程竣工后予以返還。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本合同在XXXXXXXXXXX簽訂。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肆份,承包人執肆份。 及其他合同文件。議書”的書面文件。1.1.1.3中標通知書:是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標的書面1.1.1.4投標函:是指構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寫并簽署的用于投的文件。1.1.1.5投標函附錄:是指構成合同的附在投標函后的稱為“投標函附錄”的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和要求。定審查合格。并標明價格的工程量清單,包括說明和表格。程預算文件。束力的文件或書面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進行約定。1.1.2.1合同當事人:是指發包人和(或)承法繼承人。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工程監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人簽訂分包合同的具有相應資質的法人。發包人權利的人。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規定具有相應資格的項目負責人。人。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約定建造并移交給發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包括施工設備。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似的設備和裝置。但不包括工程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工場所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永久占地和臨時占地。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1.1.3.10臨時占地:是指專用合同條款中指明為實施工程需要臨時占用的出的符合法律規定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實際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項〔竣工日期〕的約定確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約定所作的期限變更。質量保證金的期限,自工程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接發包的工程以合同簽訂日前28天的日期為基準日期。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天24:00時。全文明施工費、暫估價及暫列金額等。工作的金額,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按合同約定發生的價格變化。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專業工程以及服務工作的金額。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采用計日工計價的變更工作時,按合同中約定的單價計價的一種方式。在缺陷責任期內履行缺陷修補義務的擔保。則,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以總價或以費率形式計算的項目。位收取的保證金。的形式。聯動試車,試車合格。定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合同的語言。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適用的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范、規程等,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供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由此產生的費用。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1)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條款;(5)技術標準和要求;(6)投標函及其附錄等所有投標文件;(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8)其他合同文件。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根據其性質確定優先解釋順序。提供圖紙的除外。的報送通知后,盡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圖紙修改補充所需的時間。圖紙施工。承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應當由其編制的與工程施工有關的文件,并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數量和形式提交監理人,并由監理人報送發包人。并不減輕或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包人文件,供發包人、監理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1.7.1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達地點。1.7.2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和送達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知對方。信函。拒不簽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拒絕接收一方承擔。方合同當事人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式的利益,不得向監理人支付報酬。知監理人。發包人、監理人和承包人應按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求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權利,并承擔相關手續費用和建設費用。承包人應協助發包人辦理修建場內外道路、橋梁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的手續。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載行駛,執行有關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載的規定,人負責完善并承擔相關費用。述道路或交通設施損壞的,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除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人負責修建、維修、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場內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除外。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賠償。道、航線、船閘、機場、碼頭、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運輸中其他相似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包括船舶和飛機等。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范以及反映發包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人不得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或施工工藝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簽約合同價中。紙、文件以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術秘密及聲明需要保密的資料信息等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方。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系方式及授權范圍等事項。發包人更換發包人代表的,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承包人。他人員行使。發包人應要求在施工現場的發包人人員遵守法律及有關安全、質量、環境保護、的損失和責任。發包人人員包括發包人代表及其他由發包人派駐施工現場的人員。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1)將施工用水、電力、通訊線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條件接至施工現場內;(2)保證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進入施工現場的交通條件;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4)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應提供的其他設施和條件。發包人應當在移交施工現場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現場及工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應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內提供,合理期限應以不影響承包人的正常施工為限。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以采用銀行保函或擔保公司擔保等形式,具體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及時支付合同價款。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承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并履行以下義務:人留存;(2)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內承擔保修義務;(3)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措施,辦理工保工程及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4)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施工進度要求,編劃,并對所有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性和安全可靠性負責;(5)在進行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時,不得侵害發包人與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用他人的施工場地,影響他人作業或生活的,應承擔相應責任;(6)按照第6.3款〔環境保護〕約定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約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及其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8)施工現場實行實名制管理,承包人應做好工人出勤記錄、任務完成記錄,(9)承包人必須與每個現場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相關保險亂雇、使用零散工;全由承包人承擔。用人員工資,并及時向分包人支付合同價款;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竣工資料的套數、內容、時間等要求移交發包人;(13)應履行的其他義務。3.2.1項目經理應為合同當事人所確認的人選,并在專更換項目經理,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天數。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確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3.2.2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組織工程實施。在緊急情況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書面報告。3.2.3承包人需要更換項目經理的,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任。3.2.4發包人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任項目經理繼續履行第3.2.1項約定的職責。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3.2.5項目經理因特殊情況授權其下屬人員履行其某項應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能力,并應提前7天將上述人員的姓名和授權范圍理人,并征得發包人書面同意。3.3.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關系證明和繳納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3.3.2承包人派駐到施工現場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應相工管理人員時,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監理人,并征得發包人書面同意。通明繼任人員的注冊執業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均應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明,監理人可以隨時檢查。3.3.3發包人對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資格或能力有異議的,承包人應提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3.3.4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或發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或前述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解釋和推斷負責。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況或未能充分估計前述情況所可能產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照法律規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承包人不得以勞務分包的名義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約定外,承包人應在分包合同簽訂后7天內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行實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進出場管理、登記造冊以及各種證照的辦理。承包人與分包人結算,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價款;(2)生效法律文書要求發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該部分款項。讓。除轉讓合同另有約定外,轉讓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發包人履行義務。(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自發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現場之日起,承包人應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直到頒發工程接收證書之日止。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或更換,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3)對合同內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由承包人承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繼續提供履約擔保所增加的費用由承非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的,繼續提供履約擔保所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3.8.1聯合體各方應共同與發包人簽訂合同協議書。聯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3.8.2聯合體協議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合同附件。在履人同意,不得修改聯合體協議。3.8.3聯合體牽頭人負責與發包人和監理人聯系,并接各成員全面履行合同。無權減輕或免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責任與義務。提供,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程不設監理人的,監理人的職責由發包人指定的人承擔。發包人授予監理人對工程實施監理的權利由監理人派駐施人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承包人;更換其他監理人員,監理人應提前48小時包人。致。人未能按合同約定發出指示、指示延誤或發出了錯誤指示而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給其他監理人員。上述指示。設備等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達成一致,不能達成一致的,由總監理工程師按照合同約定審慎做出公正的確定。致的,按照爭議解決的結果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5.1.1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有關工程質量的特殊標準或要求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5.1.2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5.1.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發包人應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完成與工程質量有關的各項工作。和監理人違反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錯誤指示,承包人有權拒絕實施。承包人應對施工人員進行質量教育和技術培訓,定期考核施工人員的勞動技能,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和操作規程。其他工作。理人為此進行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或減輕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責任。經檢查檢驗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當對工程隱蔽部位進行自檢,并經自檢確認是否具備覆蓋條件。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隱蔽部位經承包人自檢確認具備覆蓋條件的,承包人應在共同檢查前48小時書面通知監理人及發包查的內容、時間和地點,并應附有自檢記錄和必要的檢查資料。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擔。5.4.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發包人有擔。無法補救的,按照第13.2.4項〔拒絕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約定執行。5.4.2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發包人承擔,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此產生的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合同當事人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合同當事人無法達成一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執行。項。承包人有權拒絕發包人及監理人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冒險施工的任何指示。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因安全生產需要暫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暫停施工〕的發包人、監理人及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檢查與監督。并已取得政府有關管理機構頒發的上崗證書。人認可后實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發包人認可后實施。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承包人應及時編制和組織論證。做好包括生活區在內的各自管轄區的治安保衛工作。態,防止事態擴大,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由承包人承擔,并已經包含在本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中。承包人采取合同約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作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及正在采取的緊急措施等。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要的證件、許可、保險和注冊等。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和治療。法律規定給予補休或付酬。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衛生的專業檢查和處理,在遠離城鎮的施工場地,要的傷病防治和急救的醫務人員與醫療設施。及固體廢物污染采取具體可行的防范措施。起糾紛而導致暫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施工組織設計應包含以下內容:(1)施工方案;(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3)施工進度計劃和保證措施;(4)勞動力及材料供應計劃;(5)施工機械設備的選用;(6)質量保證體系及措施;(7)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8)環境保護、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7.3.2項〔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前7天,向監理人及發包人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修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和修改按照第7.2款〔施工進度計劃〕執行。劃檢查工程進度情況。應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設備、施工人員等落實情況以及工程的進度安排。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當事人應按約定完成開工準備工作。工期自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7.4.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至遲不得晚于第完整性負責。并通知監理人和承包人。7.4.2承包人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全部施工測量放線工作,中出現的任何差錯,并對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負責。施工過程中對施工現場內水準點等測量標志物的保護工作由承包人負責。擔由此延誤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費用:(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或所提供圖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基等開工條件的;(3)發包人提供的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存在的;訂施工進度計劃的,按照第7.2.2項〔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執行。完成工程及修補缺陷的義務。不利物質條件是指有經驗的承包人在施工現場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氣候條件。擔。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的具體情形。和監理人。監理人經發包人同意后應當及時發出指示,指示構成變更的,按第10條人承擔。示。情況緊急且監理人未及時下達暫停施工指示暫停施工〕執行。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人違約的情形〕第(7)目約定的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情形。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暫停施工。明理由,承包人對監理人或發包人的答復有異議,按理。人應按照復工通知要求復工。辦理。包人可向發包人提交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收到書工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繼續施工。發包人逾期不予批準的,則承包人可以通知發包人,將工程受影響的部分視為按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的可取消工作。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執行。責任方承擔。因暫停施工擴大損失。7.9.1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發包人應通過監理施的方案、縮短的時間、增加的合同價格等內容。發包人接受該提前竣工建議書的,包人提出書面異議,發包人和監理人應在收到異議后7天內予以答復。7.9.2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帶來效益的,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提前竣工的獎勵。質量等級和送達地點。承包人應提前30天通過監理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供應材料與工程設備進場。經修訂后的發包人供應材料與工程設備的進場計劃。供應商的,承包人有權拒絕,并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8.3.1發包人應按《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通知承包人、監理人材料和工程設備到貨時間,承包人負責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清點、檢驗和接收。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第16.1款〔發包定辦理。8.3.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應保或工程設備之前獲得監理人同意。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人承擔。包人承擔。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毀損的,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用。或試驗,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發包人或監理人發現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期,由承包人承擔。8.5.1監理人及發包人有權拒絕承包人提供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8.5.2監理人及發包人發現承包人使用了不備。8.5.3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設備不符合要求發包人更換。均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樣品的報送程序如下:(1)承包人應在計劃采購前28天向監理人及發包人報送樣品。承包人報送的樣設備的質量、型號、顏色、表面處理、質地、誤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2)承包人每次報送樣品時應隨附申報單,申報單應載明報送樣品和資料,并標明每件樣品對應的圖紙號,預留監理人及發包人批復意見欄。程設備。(4)發包人和監理人對樣品的審批確認僅為確認相關材料務。如果封存的樣品修改或改變了合同約定,合同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協議予以確認。和固定的場所并保持適當和良好的存儲環境條件。8.7.1出現下列情況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設備定的程序執行:(1)基準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規定禁止使用的;(2)發包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3)因其他原因必須使用替代品的。8.7.2承包人應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設備2件:(1)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品牌、性能、價格及其他相關資料;(2)替代品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品牌、性能、價格及其他相關資料;(3)替代品與被替代產品之間的差異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對工程產生的影響;(4)替代品與被替代產品的價格差異;(5)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說明;(6)監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期發出書面指示的,視為發包人和監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8.7.3發包人認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設備當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確定價格。承包人設備的,應報監理人及發包人批準。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設施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的施工設備和其他物品。9.1.1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或監理人及發包人指示進行質量檢查為目的的材料復核試驗,承包人應予以協助。9.1.2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試驗設備、驗條件,并向監理人及發包人提交相應進場計劃表。承包人配置的試驗設備要符合相應試驗規程的要求并經過具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且在正式使用該試驗設備前,需要經過監理人、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校定。9.1.3承包人應向監理人及發包人提交試驗人員的名單驗結果的正確性負責。取樣。及發包人對上述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質量檢查提供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必要的試驗資料和原始記錄。發包人承擔。要求,編制工藝試驗措施計劃,報送監理人及發包人審查。進行變更:(1)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額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轉由他人實施的工作除外;(3)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準或其他特性;(4)改變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和尺寸;(5)改變工程的時間安排或實施順序。更指示后,方可實施變更。未經許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對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變更。涉及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人提供變更后的圖紙和說明,并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批手續。范圍和變更的內容。發出變更指示。且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第10.4款〔變更估價〕約定確定變更估價。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變更估價按照本款約定處理:(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按照相同項目單價認定;(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但有類似(3)變更導致實際完成的變更工程量與已標價工或確定〕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指示后14天內,向發包人提交變更估價申請。理由,以及實施該建議對合同價格和工期的影響。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應在收在收到監理人報送的合理化建議后7天內審批完畢。合理化建議經發包人批準的,監理人應及時發出變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價格調整按照第10.4款〔變更估價〕約定執行。發包人不同意變更的,監理人應書面通知承包人。獎勵,獎勵的方法和金額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第4.4款〔商定或確定〕并參考工程所在地的工期定額標準確定增減工期天數。款中約定。在專用合同條款中選擇其他招標方式。的確認和批準按照以下約定執行:修改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照經過發包人批準的招標方案開展招標工作;發包人有權確定招標控制價并按照法律規定參加評標;(3)承包人與供應商、分包人在簽訂暫估價合同前,包人留存。暫估價供應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應按照施工進度計中標人后,由發包人、承包人與中標人共同簽訂暫估價合同。第1種方式: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按本項約定確認和批準:在收到申請后14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見的,視為該書面申請已獲得同意;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確定暫估價項目(3)承包人應當在簽訂暫估價合同后7天內,將存。種方式確定暫估價項目。由承包人自行實施暫估價項目,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具體事項。延誤的工期由發包人承擔,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因承包人原因導致暫估價合同訂立和履行遲延的,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協商確定有關事項。下報表和有關憑證報送監理人審查:(1)工作名稱、內容和數量;(2)投入該工作的所有人員的姓名、專業、工種、級別和耗用工時;(3)投入該工作的材料類別和數量;(4)投入該工作的施工設備型號、臺數和耗用臺時;(5)其他有關資料和憑證。計日工由承包人匯總后,列入最近一期進度付款申人批準后列入進度付款。行調整: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據,按以下公式計算差額并調整合同價格:L(F01F02F03F0n,」0L(F01F02F03F0n,」公式中:ΔP——需調整的價格差額;P0——約定的付款證書中承包人應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額。此項的變更及其他金額已按現行價格計價的,也不計在內;A——定值權重(即不調部分的權重);23......Bn——各可調因子的變值權重(即可調部分的權重為各可調因子在簽約合同價中所占的比例;Ft1;Ft2;Ft3......Ftn——各可調因子的現行價格指數,指約定的付款證書相關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調因子的價格指數;的價格指數。格指數時,可采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價格代替。在計算調整差額時無現行價格指數的,合同當事人同意暫用前次價格指數計算。實際價格指數有調整的,合同當事人進行相應調整。(3)權重的調整因變更導致合同約定的權重不合理時,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4)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誤后的價格調整作為現行價格指數。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合同履行期間,因人工、材料、工程設備和機械臺班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格時,及數量,作為調整合同價格的依據。合同當事人應按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費等文件調整合同價格,但承包人對人工費或人工單價的報價高于發布價格的除外。(2)材料、工程設備價格變化的價款調整按照發包人提供的基準價格,按以下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5%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5%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5%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5%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5%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同價格。構發布的信息價編制。(3)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或施工機械使用費發生變化超過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規定的范圍時,按規定調整合同價格。第3種方式: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方式。應予以順延。工程師按第4.4款〔商定或確定〕的約定處理。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合同協議書中選擇下列一種合同價格形式:圍以外的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其中因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按第11.1格波動引起的調整〕約定執行。第11.1款〔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因法律變化引起的調整按第11.2化引起的調整〕約定執行。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工設備的采購及修建臨時工程、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證書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預付款應與合同價款一并結算。知。人應保證預付款擔保持續有效。付款擔保金額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預付款金額。中約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量的計量按月進行。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單價合同的計量按照本項約定執行:的工程量報告,并附具進度付款申請單、已完成工程量報表和有關資料。(2)監理人或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為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按月計量支付的總價合同,按照本項約定執行:的工程量報告,并附具進度付款申請單、已完成工程量報表和有關資料。(2)監理人及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報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量〕約定進行計量,但合同價款按照支付分解表進行支付。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方式和程序。計量周期保持一致。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進度付款申請單應包括下列內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對應的金額;(2)根據第10條〔變更〕應增加和扣減的變更金額;(3)根據第12.2款〔預付款〕約定應支付的預付款和扣減的返還預付款;(4)根據第15.3款〔質量保證金〕約定應扣減的質量保證金;(5)根據第19條〔索賠〕應增加和扣減的索賠金額;(6)對已簽發的進度款支付證書中出現錯誤的修正,應在本次進度或扣除的金額;(7)根據合同約定應增加和扣減的其他金額。單價合同的進度付款申請單,按照第12.3.3項〔單價合同的計量〕約進行支付分解,并匯總列入當期進度付款申請單。總價合同按月計量支付的,承包人按照第12.3.4項間按月向發包人提交進度付款申請單,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報表和有關資料。總價合同按支付分解表支付的,承包人應按照第12.12.4.2項〔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進度付款申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進度付款制和提交程序。(1)發包人和監理人對承包人的進度付款申請單有異議的,有權要修正后的進度付款申請單及相關資料后7天內完成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監理人報送的進度付款申請單及相關資料后7天內,向承包人簽發無異議部分的臨時進度款支付證書。存在爭議的部分,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批準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應部分的工作。在對已簽發的進度款支付證書進行階段匯總和復核中發現錯誤、遺漏或重復的,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編制〕第(1)目的估算金額;定〕修改支付分解表;(3)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按季度估算分解表,用于支付參考。表及編制支付分解表的支持性資料報送監理人。(2)監理人應在收到支付分解表后7天內完成審約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形成支付分解表,其編制與審批參照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執行。發包人應將合同價款支付至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賬戶。13.1.1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承包人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條件的,承包人應提前48小時通知監理人進行驗收。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的,未經驗收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資料應當作為竣工資料的組成部分。工程具備以下條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請竣工驗收:(1)除發包人同意的甩項工作和缺陷修補工作外,合同范圍內的全有關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試驗、試運行以及檢驗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2)已按合同約定編制了甩項工作和缺陷修補工作清單以及相應的施工計劃;(3)已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份數備齊竣工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申請竣工驗收的,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1)承包人向監理人報送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監理人應在收到竣工告后14天內完成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監理人審查后認部工作內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2)監理人審查后認為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應將竣工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經監理人審核的竣工驗收申請監理人、承包人、設計人等相關單位完成竣工驗收。書。發包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頒發工程接收頒發工程接收證書。(4)竣工驗收不合格的,監理人應按照驗收意見發出指示,要求承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并按本項約定的程序重新進行驗收。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當事人應工程的移交。定發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違約責任。不移交工程的違約責任。一致,試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程試車應按如下程序進行: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自試車結束滿24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求,但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由此導致工期延誤的,在前述期限內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參加試車的,視為認可試車記錄。加試車的,視為認可試車記錄。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人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采購該工程設備的合同當事人承擔。約定有關事項。人承擔。工的單位工程且經發包人同意的,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竣工驗收〕的約定進行。體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的利潤。工期投入運行。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后,承包人應按以下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1)施工現場內殘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場;(2)臨時工程已拆除,場地已進行清理、平整或復原;(3)按合同約定應撤離的人員、承包人施工設備和剩余的材料,包工設備和材料,已按計劃撤離施工現場;(4)施工現場周邊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積物,已全部清理;(5)施工現場其他場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返還承包人。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單和份數等要求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1)竣工結算合同價格;(2)發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項;(3)應扣留的質量保證金;(4)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的合同價款。(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人應在收到竣工結算申請單后14天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結算申請單。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書后28天內未完成審批且未提出異議的,算申請單后第29天起視為已簽發竣工付款證書。(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簽發竣工付款證書后的14天內,款基準利率的兩倍支付違約金。(3)承包人對發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有異議的,對于發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后7天內提出異議,并由合同當事人按照專用定的方式和程序進行復核,或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對于無異議部分,發包人應簽發臨時竣工付款證書,并按本款第(2)項異議的,視為認可發包人的審批結果。對已完合格工程進行結算,并支付相應合同價款。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向發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保證金、缺陷責任期內發生的增減費用。(2)發包人對最終結清申請單內容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補充資料,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終結清申請單。(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15天起視為已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約金。(3)承包人對發包人頒發的最終結清證書有異議的,按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辦理。保修義務。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但該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責任期自工程轉移占有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應在原缺陷責任期屆滿前發出延長通知,但缺陷責任期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任方承擔。期終止證書。經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扣留質量保證金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有以下三種方式:(1)質量保證金保函;(2)相應比例的工程款;(3)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質量保證金原則上采用上述第(1)種方式。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種方式:(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3)雙方約定的其他扣留方式。保證金的工程價款。發包人應按14.4款〔最終結清〕的約定退還質量保證金。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修復的費用按照以下約定處理:(1)保修期內,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損壞,承承擔修復的費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損壞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2)保修期內,因發包人使用不當造成工程的缺陷、損壞,可以委復,但發包人應承擔修復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3)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損壞,可以委托承包人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知承包人并在口頭通知后48小時內書面確認,期限內到達工程現場并修復缺陷或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立即修復缺陷或損壞外,承包人應提前24小時包人有關保安和保密等規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于發包人違約:(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且在承包人書面通知后30日內仍未能支付的;(3)發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的;(7)發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權暫停相應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監理人。方式和計算方法。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按第16.1權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并解除履約擔保:(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價款;(2)承包人為工程施工訂購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價款;合同當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結清達成一致的約定處理。作,并將施工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于承包人違約:(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2)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3)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違反第8.9款〔材料與設備專用要求〕的約定,未經批準,私自將已按照合同約定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或設備撤離施工現場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6)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未能在合理期限對工程缺陷進行修復,或拒絕按發包人要求進行修復的;(7)承包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8)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時向發包人報送其工人勞動合同、考勤發放記錄的;(9)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承包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繼續完成工程的需要,發包人有權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任。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約定執行:(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支付的違約金;(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要求和監理人的指示完成現撤離;(5)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合同解除后進行清算,出具最終全部款項。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和設備的采購合同的權益轉讓給發包人,承包人應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內,協助發包人與采購合同的供應商達成相關的轉讓協議。承擔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爭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證明。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生前已完成的工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計量支付。(1)永久工程、已運至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壞,以及因工程損壞造成的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發包人承擔;(2)承包人施工設備的損壞由承包人承擔;(3)發包人和承包人承擔各自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4)因不可抗力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已經引工期間必須支付的工人工資由發包人承擔;(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發包人要求趕工的,由此費用由發包人承擔;(6)承包人在停工期間按照發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復工程的費承擔。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責任。包人均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雙方當事人按照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的款項,該款項包括:(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價款;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價款;(3)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而產生的費用,或因不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失;(4)承包人撤離施工現場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員的費用;(5)按照合同約定在合同解除前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款項;(6)扣減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向發包人支付的款項;(7)雙方商定或確定的其他款項。天內完成上述款項的支付。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產生的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加工傷保險。加工傷保險。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款約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確保按保險合同條款要求持續保險。18.5保險憑證合同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項保險的憑證印件。賠償的,由發包人負責補足。賠償的,由承包人負責補足。征得發包人同意,并通知監理人。保險事故發生時,投保人應按照保險合同規定的條件和期限及時向保險人報告。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對方。序向發包人提出索賠:(1)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監理人及發包人遞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權利;(2)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向監理人及發包人正式遞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3)索賠事件具有持續影響的,承包人應按合理時間間隔繼續遞交數;(4)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人及發包人遞交最終明材料。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1)監理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完成審查并報送發包人。監理人對報告存在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記錄副本;可承包人的索賠要求;(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索賠款項在當期進度款中進行支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人應向承包人發出通知并附有詳細的證明。發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通過監人向承包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對發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提交的索賠報告后,應及時審查索發包人證明材料;(2)承包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28天內,將索賠要求的認可;(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發包人可從應支付給承決〕約定處理。已無權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所發生的任何索賠。程接收證書頒發后發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期限自接受最終結清證書時終止。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按下列約定執行: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簽訂后28天內,或者爭議發生后14天內,選定爭議評審員。爭議評審員。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評審員報酬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擔一半。合同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將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共同提請爭議評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對本項事項另行約定。方應遵照執行。選擇采用其他爭議解決方式。一種方式解決爭議:(1)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均不影響其效力。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及承包人雙方確認的補充1.1.2.5設計人: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中房屋建筑部分、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坡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693-2011建筑遮陽工程技術規范JGJ237-2011市戶外廣告設施技術規范CJJ149-2010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50375-2006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GB50601-2010節能建筑評價標準GB/T50668-2011建筑隔聲評價標準GB/T50121-2005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2011鋼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755-2012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范GB50低層冷彎薄壁型鋼房屋建筑技術規程JGJ227-2011輕型鋼結構住宅技術規程JGJ209-2010拱形鋼結構技術規程JGJ/T249-2011鋁合金結構工程施工規程JGJ/T216-2010索結構技術規程JGJ257-鋼筋錨固板應用技術規程JGJ256-2011混凝土結構工程無機材料后錨固技術規程JGJ/T271-2012鋼結構高強度螺栓連接技術規程JGJ82-鋼結構焊接規范GB50661-建筑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JGJ81-2002建筑鋼結構防火技術規范CECS200:2006建筑鋼結構防腐蝕技術規程JGJ/T251-2011鋼筋焊接及驗收規程JGJ18-96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0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4~50257-9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蓄電池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50-2006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GB50312-200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06等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順序為:同一事件以時間靠后約定為準。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不僅限于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人員架構、用于本項目的任何材料證明文件、對本項目產生有利或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現場需承包人常備完整圖紙一套,以供各1.7.1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2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按照承發包雙方制定的安保規定執行,非本項目項目記錄在案人員,其他人進出施工現場需要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包人承擔。包人所有。關于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限于本項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只限于本項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發包人代表::;聯系電話:理負責。關于發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承包人須遵守發包人及監理人關于工程管理的相關規定及對這些規定做的相關補充和修改。(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根據國家驗收規范所需之一切資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5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承包人自行承擔。),許可;對其他專業的協調配合。建造師注冊證書號:;人根據合同采取行動所需要的全部權力。擔。。 3.2.3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未經發包人事先同意,承包人不應3.2.4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若承包人拒絕發包人更3.3.1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合同簽訂3.3.3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發包人認為承員的要求,處以3萬元的罰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承包人現場主要施工),人書面同意后方可離開,同時承包人應臨時指派替代人員執行其職責。包人承擔。人現場主要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否則處以1萬元罰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轉讓出去,也不可以把任何一部分工程轉包/轉讓出去。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圖紙范圍內所承包人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發包人止。內容,并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后28天內退還履約保證金。為監理人的現場辦公提供工作場所,其辦公及生活費用由監理人自總監理工程師::;:;小時)通知發包人現場工程師到場驗收其隱蔽工程部位。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24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48小時。6.1.1.2相關事項約定:器材,滿足消防要求。6.1.4關于治安保衛的特別約定:承包人需專門成立治安小組,由項目經理牽頭負責,服從整個廠區的治安管理,并指定專門人員對接廠區保衛處。一經發現,發包人有權按照廠區治安管理條例處理,并處承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夜間設置紅色標志燈。開關靈敏可靠。6.1.6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7.1.1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招標文件無約定按通用條款約定執行。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包人或監理人收到修訂后的計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度要求。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監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承包人有權提出工期順延調整要求。發包人未按約提供施工條件,導致承包人無法施工的,從發需條件之日起算工期。所謂未按約提供施工條件包括施工場地、施工場地內地下管線和地下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礙物。發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承擔。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格、數量要求:按建設管理部門和發包人的需求確定。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承包人自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無。本合同固定總價包死,固定總價不因任何設計變更而變化。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按降低合同額或提高的經濟效益額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種方式確定。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方式確定。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暫列金額只有在發包人的指令下使用,化而調整合同總價。變化而調整。工程量計算規則:執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尺寸按凈量計量。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根據工程進度,按實際發生量申報當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根據工程進度,按實際發生量申報當發包人3個工作日內給出復核意見。竣工資料后,發包人返還承包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金(若未因承包單位原因發生任),有剩余部分將無息返還。13.1.2監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24小時提交書面延期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48小時。工程試車內容:承包人負責安裝工程的試車調試,包括單機試車、(1)單機無負荷試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2)無負荷聯動試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的期限:竣工驗收后28天內竣工付款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發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請之日起28天內。發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簽發竣工付款申請之日起28天內。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執行通用條款。承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的份數:一式五份。(1)發包人完成最終結清申請單的審批并頒發最終結清證書的期限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24個月。關于是否扣留質量保證金的約定:扣留。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2)種方式:(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2)5%的工程結算款;(3)其他方式:/。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種方式:(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質保金不計利息;工程保修期為:見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達工程現場的合理時間:48小時內。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責任:無。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違約責任:無。(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違約責任:無。(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違約責任:無。(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7)其他:無。承包人違約的其他情形: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16.2.1約定的情形每發現一起扣除合同金額(暫估金額扣除)的千分之一作為罰款。關于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執行通用條款。除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視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合同解除后,發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發包人應支付款項后60天內完付。承包人是否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承包人自擔其自有設備風險。關于變更保險合同時的通知義務的約定:按通用條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1)向/仲裁委員會(2)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20.5.1合同固定總價包含了合同范圍內約定的施工圖中包含的全部安裝工作內容。承包方因理解錯誤或其它原因造成漏報,將作為優惠方式包含總價中。20.5.2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不論何種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承包調整,但必須在工期目標內進行調整,對非關鍵線路工程項目的工期理調整,但不順延工期;對關鍵線路工程的工期調整時必須報發包人必須無條件對人工、機械、材料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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