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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經濟法基礎

走進經濟法模塊一

勞動社會保障法模塊二

經濟主體法模塊三

經濟行為法模塊四課程學習內容框架結構

市場規制法模塊五模塊五市場規制法項目十三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產品責任的認定知識目標:理解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具體類型理解并掌握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正確把握經營者的義務熟悉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能力目標:●?對市場經濟領域存在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正確的界定●?運用所學知識分析生活中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案例●?運用缺陷產品損害賠償制度解決實際問題素質目標:認識到只有營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才能實現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更可持續的發展。培養公平競爭、守法經營、誠信意識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大眾點評網是一個為用戶提供商戶信息、消費點評及消費優惠等信息服務的本地生活信息及交易平臺。大眾點評網用戶協議禁止參與、組織撰寫及發布虛假點評。上海漢濤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濤公司”)系大眾點評網的經營者,第5135459號“大眾點評”文字商標、第11716586號圖形商標的權利人。千絡公司通過其運營的網站、百度貼吧及微信等為用戶有償提供大眾點評網的刷點贊量、收藏量、預約量、門店星級、用戶好評數等的“代運營”服務及相關宣傳。根據服務項目不同,價格在50元至1.4萬元不等。同時千絡公司還在其經營的網站上突出使用了與“大眾點評”商標相同的標識。漢濤公司認為,千絡公司提供的涉案“代運營”服務屬于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此外,其擅自在其網站、百度貼吧等處突出使用涉案商標,構成商標侵權。據此,訴請法院判令千絡公司停止商標侵權及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217萬余元。案例導入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一、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與特征1.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2.不正當競爭行為特點①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②不正當競爭行為是違法行為。③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了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合法權益。④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擾亂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為。任務一了解什么是不正當競爭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一、市場規制法的意義市場規制法,是調整國家對市場進行規制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通過規范各類經營者的生產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機制,提高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權利和利益,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市場規制法主要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制度。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任務一了解什么是不正當競爭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1.市場混淆行為①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標識;案例:新百倫還是紐巴倫?浦東法院判決“山寨”公司賠1080萬元/s?id=1664491831155869428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1.市場混淆行為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④其他足以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小案例:2022年10月24日,豐臺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信息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某電商平臺開設“咪米自得數碼專營店”“壹壹數碼專營店”,涉嫌存在擅自使用華為商城商品宣傳網頁、宣傳圖片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經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自2022年8月28日起,未經華為終端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在網店使用“華為商城”網站中關于“華為Nova9Pro”“華為Nova10”的網頁,涉嫌構成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網頁實施混淆的違法行為。截至11月3日執法檢查當天,當事人銷售上述兩款手機共計34部,違法經營額7.58萬元。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2.虛假宣傳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或服務作出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虛假宣傳,導致用戶和消費者誤解的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2.虛假宣傳行為《廣告法》規定: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消費者損害的,其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燕窩品牌小仙燉涉虛假宣傳被罰款20萬!/v?vid=13426976863444011447&pd=bjh&fr=bjhauthor&type=video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3.商業賄賂行為商業賄賂行為是指經營者為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對方有關人員和能夠影響市場交易的人員以財物或其它好處的行為。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注意區分三個概念:1.回扣:是指在市場交易中,經營者一方從交易所得的價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現金或額外以定額的酬金或有價證券,在帳外暗中付給對方單位或個人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法律禁止行為)2.傭金: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合法行為)3.折扣:是指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以明示并如實入帳的方式給予對方的價格優惠。(合法行為)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小案例葛蘭素史克中國行賄事件是2013年7月爆出的一個藥品行業的行賄受賄事件。涉及此事件的主要廠家葛蘭素史克,利用賄賂手段謀求不正當的競爭環境,導致藥品行業價格不斷上漲。因涉嫌嚴重商業賄賂等經濟犯罪,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4名高管在內,4人在公司內部號稱“四駕馬車”,分別涉及法務、人事、市場和營銷。超過20名藥企和旅行社工作人員被警方立案偵查。葛蘭素史克公司通過國內多家旅行社“走賬”等形式,套取大量資金向利益人員行賄,進而獲取高藥價、高銷量。與葛蘭素史克的合作人之一郭某,涉嫌的商業賄賂金額超2000萬元人民幣。辦案民警介紹,上海臨江國旅幾乎沒做過任何旅游業務,但年營業額卻從成立之初的幾百萬元飆升到案發前的數億元。在有關部門的協助下,部署涉案地的警方開展調查,發現葛蘭素史克中國及其關聯企業,存在重大經濟犯罪嫌疑。辦案民警介紹,涉案高管套取現金的另外一種方式,是利用旅行社虛增會議規模和虛報會議兩種模式。

小案例辦案民警舉例,某個會議,比如原本只組織了30個人,報賬時,旅行社按藥企的意思,虛增20人,按50個人報賬。據介紹,這些虛增套取的現金,一部分被高管非法侵占,據為己有;一部分留在旅行社賬上,成為葛蘭素史克用來行賄的“備用金”,用以維護醫院領導、醫生關系,或者對政府職能部門個別官員行賄,或用于消費、旅游。英國藥業公司葛蘭素史克2014年9月19日通過其官方網站,就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GSKCI)涉嫌行賄事件發布調查結果,正式向中國政府道歉。同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和馬克銳等人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當日宣判。GSKCI被判罰金人民幣30億元,這是迄今為止中國開出最大罰單。小案例導入2018年4月,葉某入職某公司,在擔任公司采購專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取公司多名供應商的回扣。供應商通過微信和支付寶以過節費、好處費的名義轉給葉某共計6萬余元。葉某也在收到錢后,為各供應商在介紹業務、發放結算款等方面謀取利益。2020年9月,葉某經電話通知歸案后,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并賠償了公司7萬余元。案件審理中,葉某認罪認罰并退還了全部違法所得。法院認為:葉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其認罪認罰,積極退出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遂判處葉某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以案說法】收取回扣6萬元,一采購專員獲刑!案例分析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是愛奇藝網和手機端愛奇藝APP的經營者,用戶支付相應對價成為愛奇藝VIP會員后能夠享受跳過廣告和觀看VIP視頻等會員特權。杭州龍魂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龍境科技有限公司通過運營的“馬上玩”APP對其購買的愛奇藝VIP賬號進行分時出租,使用戶無須購買愛奇藝VIP賬號、通過云流化技術手段即可限制愛奇藝APP部分功能。愛奇藝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300萬元。請分析:愛奇藝的訴訟請求能得到支持嗎?感謝聆聽經濟法基礎課程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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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規制法模塊五模塊五市場規制法項目十三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產品責任的認定知識目標:理解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具體類型理解并掌握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正確把握經營者的義務熟悉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能力目標:●?對市場經濟領域存在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正確的界定●?運用所學知識分析生活中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案例●?運用缺陷產品損害賠償制度解決實際問題素質目標:認識到只有營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才能實現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更可持續的發展。培養公平競爭、守法經營、誠信意識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4.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權利人許可,以非法手段獲取商業秘密并予以披露或者使用的行為。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具體表現為:①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③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使用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④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述所列違法行為,而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不正當競爭與反不正當競爭法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5.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商品的行為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①銷售鮮活商品;②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③季節性降價;④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6.不正當的有獎銷售行為不正當的有獎銷售行為主要有:①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的人中獎的欺騙方法進行有獎銷售。②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③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人民幣5萬元。買香皂,中轎車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案例分析張某在某超市收銀處收到了商場一“珠寶柜臺”工作人員發放的禮品券。禮品券的正面標有“免費領取圓珠筆或者頭繩一件”等字樣,背面為抵用券,右下角有涂層刮獎區。張某出于好奇刮開了抵用券,居然就刮到了“抵2000”字樣。“營業員告訴我,用這張券現場購買玉器首飾等可以抵扣2000元現金。我真以為自己中了大獎,特別高興。”在銷售人員的鼓動下,她最終支付了800元買回了標價2800元的手鐲。可回家后,張某的家人覺得手鐲的色澤不純正,看上去像假貨,張某也越想越不對勁,就向市場監管所求助。案例分析經執法人員調查核實,發現該珠寶柜臺的負責人王某所銷售的玉器飾品均從廣東進貨,進貨價從100到800元不等,在實際銷售中標以高價。為了促進銷售,王某通過網絡方式印制了一批抵用券用以有獎銷售,共設置有“抵2000”“抵1000”“抵500”“謝謝惠顧”四種獎項。而在實際發放過程中,柜臺人員會根據顧客在超市的消費情況“看人給券”,主要混搭發放“抵2000”和“謝謝惠顧”兩種。王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屬于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的行為。最終,縣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了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7.網絡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2條規定:“經營者利用網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法的各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下列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一)未經其他經營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中,插入鏈接、強制進行目標跳轉;(二)誤導、欺騙、強迫用戶修改、關閉、卸載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三)惡意對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實施不兼容;(四)其他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8.商業誹謗行為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9.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行為主要是指具有優勢地位的經營者相對于消費者或其他交易對象體現的強賣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其經濟優勢,違背交易相對人的意愿,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搭售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行為。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案例分析自己并沒有點,但結賬時發現賬單含一包2元的紙巾,服務員還稱紙巾是自動下單的“必點商品”,不能退款。請分析:餐館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嗎?2元紙巾成必點品?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10.限定專購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的行為。公用企業,是指涉及公用事業的經營者,包括供水、供電、供氣、郵政、電訊、交通運輸等行業的經營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是指公用企業以外的由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其他合法的規范性文件賦予其從事特定商品(包括服務)的獨占經營資格的經營者。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公用企業在市場交易中,不得實施下列限制競爭行為:①限定用戶、消費者只能購買和使用其附帶提供的相關商品,而不得購買和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同類商品;②限定用戶、消費者只能購買和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生產或者經銷的商品;③強制用戶、消費者購買其提供或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④以檢驗商品質量、性能等為借口,阻礙用戶、消費者購買、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其他商品;⑤對不接受其不合理條件的用戶、消費者拒絕、中斷或者削減供應相關商品,或者濫收費用;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種類11.招標投標中的串通行為在招標、投標的過程中,招標者相互串通或者招標者與投標者相互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任務二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任務三掌握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責任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任務三掌握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責任不正當競爭行為法律責任惡意侵犯商業秘密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實施混淆行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并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進行商業賄賂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任務三掌握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責任不正當競爭行為法律責任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違法進行有獎銷售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正常運行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感謝聆聽經濟法基礎課程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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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規制法模塊五模塊五市場規制法項目十三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產品責任的認定知識目標:理解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具體類型理解并掌握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正確把握經營者的義務熟悉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能力目標:●?對市場經濟領域存在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正確的界定●?運用所學知識分析生活中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案例●?運用缺陷產品損害賠償制度解決實際問題素質目標:認識到只有營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才能實現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更可持續的發展。培養公平競爭、守法經營、誠信意識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案例導入車自燃誰之過?劉某以29.68萬元的價格從他人處購置一輛僅行駛半年的二手車,行駛近四年,總里程七萬公里。2022年2月,車輛在某次行駛途中突然發生起火。經消防部門認定,起火部位為車輛引擎蓋內,起火原因可排除放火、吸煙不慎等原因引發火災,不排除電氣線路故障、油路故障等原因。經查,劉某購車至車輛起火期間,該車輛在某汽修廠維修保養9次。經評估,涉訴車輛因起火造成的損失為21萬余元。劉某將汽車經銷商和汽車生產商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案例導入2020年的正月十五晚飯后,張先生到室外燃放煙花爆竹,在燃放第二個開門紅煙花時爆炸的煙花夾帶的異物擊中了在張后院觀賞的鄰居毛某的右眼。經鑒定構成七級傷殘。經查煙花為王某夫婦經營的商店銷售,是從啟東市A公司批發。該產品標志為湖南省瀏陽市牛石出口花炮廠,產品為B級,單位含藥量及生產日期空白。毛某找王某夫婦索賠無果后,一紙訴狀將王某夫婦、批發商啟東市A公司及湖南省瀏陽市牛石出口花炮廠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誤工費等合計23萬元。經審理查明,湖南省瀏陽市牛石出口花炮廠從未生產過開門紅煙花產品。案例導入上述案例中,原告的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被告在此究竟應承擔什么法律責任?要想弄清這些問題,必須學習以下相關知識。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一、產品質量法律制度概述1.概念的澄清——產品、產品質量、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產品質量法產品產品是指經過加工、制作,用于銷售的產品。(1)《產品質量法》適用的產品,是經過加工、制作的產品。(2)適用《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必須是用于銷售的產品。產品質量是指產品所應具有的、符合人們所需要的各種特性,如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維修性等。

產品質量法是調整因產品質量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的《產品質量法》主要調整以下兩個方面的關系:1.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關系。(行政管理關系)2.產品責任關系。(民事關系)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一、產品質量法律制度概述《產品質量法》調整的產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以銷售為目的,通過工業加工、手工制作等生產方式獲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所謂加工、制作是指改變原材料、毛坯或半成品的形狀、性質或表面狀態,使之達到規定要求的各種工作的統稱。②初級農產品(指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產品等,例如小麥、魚等)及未經加工的天然形成的產品(如石油、天然氣等)不適用該法的規定。③雖然經過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銷售的產品,純為科學研究或為自己使用而加工、制作的產品,不屬于該法調整的范圍。(贈送品、試用品除外)④建設工程不適用該法規定。但建設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適用該法的規定。⑤軍工產品、食品、藥品不適用該法的規定。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案例分析王某在某煤炭公司購買了1噸煤塊用于冬季取暖。王某在往爐子里加煤時,爐子突然發生爆炸,致使王某右眼被炸傷。王某以煤塊存在產品缺陷為由要求煤炭公司按《產品質量法》承擔賠償責任;煤炭公司卻認為,其銷售的煤塊屬于原始礦產品,不屬于《產品質量法》中的產品,因此,王某不能按《產品質量法》索賠。

請思考:煤炭公司的抗辯理由能否成立?為什么?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一、產品質量法律制度概述產品質量:適用性:指產品是為滿足消費者的需要、社會的需要而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就是滿足消費者需要、社會需要的程度。安全性:指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對人身及環境的安全保障程度,如熱水器的安全性,啤酒瓶的防爆性,電器產品的導電安全性等。可靠性:指產品在規定的時間內和規定的條件下使用,不發生故障的特性,如電視機使用無故障,鐘表的走時精確等。可維修性:能在最短的時間、以最低限度的資源(人力與技術水平、備件、維修設備和工具等)和最省的費用,經過維修使產品恢復到良好狀態。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生產者的產品責任和義務1.作為的義務①生產者應保證產品的質量。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果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標明處理品、次品)。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②生產者應提供真實的產品標志③特殊產品生產者的產品包裝義務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生產者的產品責任和義務注意:生產者應提供真實的產品標志《產品質量法》第27條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并符合下列要求: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生產者的產品責任和義務“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是指產品具備該產品通常應當具有的基本使用功能和合理的使用壽命。比如,電冰箱不能制冷;電視機無法接收圖像或者圖像很不清晰,家具開裂、變形;衣服嚴重縮水等都屬于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生產者如在出售產品時,對產品不具備應有的使用性能的情況已如實向消費者作出說明,消費者仍決定購買的,生產者即不再承擔責任。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三)生產者的產品責任和義務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三)生產者的產品責任和義務特殊產品生產者的產品包裝義務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以及儲運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質量必須符合相應要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標明儲運注意事項。

某廠發運一批玻璃器皿,以印有“華龍牌方便面”的紙箱包裝,在運輸過程中,由于裝卸工未輕拿輕放而損壞若干件。該損失應該由誰承擔?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案例導入馬某到某商場選購電烤箱,售貨員向他推薦了一種國外進口產品,并簡單地介紹了該產品的使用與維護常識。馬某回家后發現包裝箱里的所有說明都是英文,無法讀懂,便到商場要求退貨。商場以“售出商品沒有質量問題概不退貨”為由予以拒絕。馬某向消協投訴。商場提出的不予退貨的理由是否成立?為什么?【解析】電烤箱屬于有特殊要求的產品,其包裝無中文說明和中文警示,違反了上述規定,因此,商場應當無條件退貨。案例分析宋某在商場購買了一臺特價的吸油煙機樣機,安裝后發現沒有任何作用,廚房內依然煙霧繚繞。宋某向廠家要求退貨,廠家聲稱宋某買的是特價商品,屬于瑕疵品,廠家在銷售時已做出說明,不同意退貨。宋某向工商部門投訴,檢測發現該吸油煙機的風壓值為5.5Pa(國家推薦性標準為80Pa),根本起不到吸油、排風的作用。請思考:廠家的抗辯理由能否成立?為什么?案例分析【解析】本案中,宋某購買的吸油煙機雖然為樣機,也應具有吸油煙機應有的吸油、排煙的性能。除非廠家在出售時已向宋某說明該吸油煙機是存在一定質量問題的處理品,否則,廠家不能以吸油煙機是樣機為由免除“三包”責任。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生產者的產品責任和義務2.不作為的義務

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生產者的產品責任和義務2.不作為的義務生產者不得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生產者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例如:

劉某花了700元購買了一件內蒙古羊毛衫公司生產的羊毛衫,穿了一星期就起球。劉某向消協投訴,工商部門經調查發現,該生產廠家只是營業執照注冊地在內蒙古,實際生產經營地在廣州。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屬于偽造產品產地的行為,構成欺詐。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生產者的產品責任和義務生產者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小趙在某蜂蜜專營店購買了一瓶蜂蜜,標簽標明為“綠色食品”。食用一段時間后小趙發現蜂蜜出現結晶,便以過期為由要求該店退貨。工作人員向他解釋,結晶是蜂蜜的一種自然變化,根據包裝標識的顯示并沒有過期。小趙到工商部門投訴,工商人員檢查包裝后發現,該蜂蜜標明屬綠色食品,但實際并未通過綠色食品認證。

【解析】該專營店屬于冒用認證標志,對消費者構成欺詐,應進行三倍賠償。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銷售者的產品責任和義務任務一了解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和義務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一、產品質量管理體制我國產品質量管理采取集中領導、分區分行業管理的方式。《產品質量法》第8條明確規定:“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任務二了解產品質量的管理與監督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國家質檢總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標準局、計量局、技術監督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機構①產品質量檢驗制度②產品質量標準化制度③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制度④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⑤產品質量認證制度⑥產品召回制度⑦產品質量的社會監督制度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任務二了解產品質量的管理與監督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一)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企業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證書,證明企業的質量保證能力符合相應標準要求。任務二了解產品質量的管理與監督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國家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愿原則,向法定認證機構申請產品質量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產品質量認證證書,準許企業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三)生產許可制度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產品,我國采用生產許可制度。具備該類產品的生產條件并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國家依法授予許可生產該類產品的憑證。任務二了解產品質量的管理與監督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三、產品質量監督制度(一)國家監督:抽查制度抽查對象: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影響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產品以及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進行抽查。抽查依據和方法:以產品標準、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功能、產品說明書、質量保證書、實物樣品、產品標識等為依據,初查的樣品應當是在市場上或者企業倉庫內的代銷產品,隨機抽樣。任務二了解產品質量的管理與監督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三、產品質量監督制度(一)國家監督:抽查制度法律后果: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后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后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依照《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處罰。任務二了解產品質量的管理與監督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三、產品質量監督制度(一)國家監督:抽查制度法律后果: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后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后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依照《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處罰。任務二了解產品質量的管理與監督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三、產品質量監督制度(一)國家監督:抽查制度法律后果:抽查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由實施監督抽查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生產者、銷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公告;公告后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后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營業執照。監督抽查的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依照《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處罰。任務二了解產品質量的管理與監督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三、產品質量監督制度(二)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行為,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檢舉,其檢舉權受法律保護,可以署名檢舉,也可以匿名檢舉。(三)消費者監督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查詢;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申訴,接受申訴的部門應當負責處理。任務二了解產品質量的管理與監督感謝聆聽經濟法基礎課程經濟法基礎

走進經濟法模塊一

勞動社會保障法模塊二

經濟主體法模塊三

經濟行為法模塊四課程學習內容框架結構

市場規制法模塊五模塊五市場規制法項目十三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產品責任的認定知識目標:理解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具體類型理解并掌握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正確把握經營者的義務熟悉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能力目標:●?對市場經濟領域存在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正確的界定●?運用所學知識分析生活中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案例●?運用缺陷產品損害賠償制度解決實際問題素質目標:認識到只有營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才能實現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更可持續的發展。培養公平競爭、守法經營、誠信意識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案例導入2023年10月16日晚19時許,張某在使用甲公司生產的某品牌防爆壓力鍋時,該高壓鍋突然發生爆炸,將其炸傷。該事件致使張某右眼球破裂等多處傷情,經鑒定為七級傷殘,仍需后續治療。張某起訴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甲公司就其涉事高壓鍋辯稱,公司自成立以來,專業生產各類型壓力鍋,擁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行業內得到一致好評,且生產的產品均為合格產品,有合格證及使用方法說明。張某未提交證據證明本案爭議產品存在缺陷或屬于不合格產品,根據舉證責任分配原則,因缺陷產品引發的訴訟,原告張某作為受害人應當對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和缺陷問題、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損害因缺陷產品所致負有舉證責任。因此張某受傷事實并非該公司產品所致,與該公司沒有因果關系。請問: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系缺陷產品該誰舉證?當雙方都無法舉證時,法院應如何審判?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產品質量責任是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違反保證產品質量的義務,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產品質量責任包括產品質量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任務三認知產品質量責任制度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一、產品質量民事責任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產品缺陷損害責任二者的聯系與區別是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生產者、銷售者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指當生產或銷售的產品存在瑕疵,即產品質量不符合明示或默示的質量要求,生產者或銷售者應承擔的責任。任務三認知產品質量責任制度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一、產品質量民事責任1.承擔產品瑕疵擔保責任的條件如下:

(1)瑕疵:不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2)權利主體為產品的購買者,責任主體為銷售者。(3)責任方式:銷售者承擔的產品瑕疵擔保責任包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給產品購買人造成的損失,如運輸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銷售者賠償損失后,產品瑕疵屬于生產者或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任務三認知產品質量責任制度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一、產品質量民事責任2.產品缺陷損害責任承擔產品缺陷損害賠償責任的條件為:產品存在缺陷;產品缺陷造成了損害;產品缺陷和損害事實間有因果關系。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于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于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任務三認知產品質量責任制度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一、產品質量民事責任2.產品缺陷損害責任生產者對免除責任的條件,負有舉證的責任。免責情形包括: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存在的。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10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任務三認知產品質量責任制度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一、產品質量民事責任注意:產品瑕疵擔保責任和產品缺陷損害賠償責任兩者都是產品經營者違反產品質量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但“前者著重于“質量責任”,意即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后者則著重強調“賠償責任”,也就是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生產者、銷售者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僅涉及民事責任領域。

任務三認知產品質量責任制度案例分析李某從一商場購買了某品牌的抽濕機一臺,當天晚上使用的時候發生了火災,公安消防局認定火災是由抽濕機導致。李某聯系生產廠家,經過產品質量鑒定部門的鑒定,抽濕機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不存在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因素,導致抽濕機產生缺陷的原因是運輸者未按運輸標準碼放抽濕機,致使運輸途中抽濕機的零件脫落,造成抽濕機不能正常運轉,使用時機器過熱發生起火。李某想知道,運輸過程中造成的產品缺陷該由誰承擔賠償責任?案例解析“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依據上述法律規定,遭受人身、財產侵害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向生產者提起訴訟請求賠償,也可以選擇向銷售者提起訴訟請求賠償。司法實踐中,消費者要注意保留購買產品的相關票據,發生侵害后可以選擇及時委托具有合法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產品質量鑒定,鑒定后可以和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訴至法院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可以選擇直接訴至法院索賠,同時提交產品質量鑒定申請。根據李某所陳述的事實,李某可以依據發票和鑒定結論以及受侵害的事實,向銷售抽濕機的商家或生產抽濕機的廠家協商索賠,如無法協商,可以選擇二者之一作為被告訴至法院維護合法權益。至于運輸者的賠償責任問題,應由被告對李某進行相應賠償后,再對運輸者進行追償。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二、產品質量行政責任產品質量行政責任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因違反《產品質量法》而應當承擔的法定的不利后果,主要是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對生產者、銷售者違反《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產品質量義務的行為給予罰款,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和違法所得,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產品質量法》第五章“罰則”詳細列舉了生產者、銷售者、中介機構、行政部門等違反該法時的各種行政責任。如第49條至第53條列舉了生產者、銷售者不履行“不作為義務”時的處罰規定。第57條、第58條、第65條、第66條、第67條、第68條列舉了檢驗機構、中介機構、政府行政部門違反該法時的處罰規定。任務三認知產品質量責任制度案例分析2023年1月3日,某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甲兒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兒童防走丟背包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檢驗報告顯示樣品所檢項目(電鍍配件)不符合標準要求,遂判定該產品質量不合格。2月21日,某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甲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甲公司申請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其不合格檢項電鍍配件進行送樣檢測,檢驗結果為合格,遂向某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整改復查,經復查后上述產品均為電鍍配件項目不合格,與首次檢驗結果為同一批次產品。某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備樣的兒童防走丟背包;沒收違法所得1036.26元;罰款2000元。根據上述材料,以小組為單位討論:對于生產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格產品的行為可以按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嗎?項目十三產品責任的認定三、產品質量刑事責任產品質量的刑事責任是指產品質量問題的嚴重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所應承擔的法律后果。承擔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罰款、拘役、判刑等。刑事責任是最嚴厲的法律責任。《刑法》專門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構成犯罪的行為的刑事責任作了具體規定。在《產品質量法》“罰則”一章的有關條款中,對嚴重的質量違法行為,規定了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任務三認知產品質量責任制度案例分析2021年7月,江蘇某燒烤店老板顧某在與朋友仲某聚餐時聽說經營網店賺錢比較快,便放棄了燒烤生意,與仲某、曹某一起經營銷售假農藥的網店并在鄧州注冊了兩家農資公司,辦理了農藥經營許可證,對接好了物流公司。聯系好上游供貨商后,顧某在某電商平臺注冊了“聚農農業科技”等多個網店,讓畢某擔任客服,開始銷售假冒“一掃光”牌和“鼎盛”牌除草劑。2022年2月至6月期間,這些假冒偽劣農藥被銷往全國20余個省份。2022年5月,兩名消費者在顧某的網店購買了4000余元的農藥,發現該農藥是假冒產品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從涉案電商平臺的總部調取了顧某銷售的16個批次假農藥的信息,并赴湖北、廣西、湖南、廣東等地找到購買者,拿到了尚未使用的成桶假農藥。經檢測,顧某銷售的兩個品牌農藥中均不含草銨膦成分,能夠認定為假農藥,并確定顧某、畢某實際銷售偽劣農藥的金額為401萬余元。根據上述材料,以小組為單位討論:顧某、仲某、曹某等銷售假農藥的行為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案例分析丁某于1995年5月購買了一臺冰箱,一直效果非常好。不料在2007年4月2日,丁某家用了近12年的電冰箱突然漏電,致使丁某觸電傷殘。丁某找到冰箱生產廠家要求賠償,廠家卻以消費者因缺陷產品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是10年、該冰箱已經出廠12年為由,拒絕了他的賠償要求。2008年6月,丁某整理東西時發現了該冰箱的產品說明書,說明書上寫明該冰箱的產品安全使用期為15年。丁某遂向法院起訴,要求廠家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最終支持了丁某的訴訟請求。法院支持丁某的訴訟請求的理由何在?【解析】本案中,雖然丁某購買冰箱的時間長達12年,但沒有超過產品說明書上寫的15年的安全使用期,因此,丁某因使用冰箱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權應為15年,而非10年,丁某并沒有喪失向廠家索賠的權利,丁某完全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案例導入根據《產品質量法》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產品質量法》對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缺陷責任均實行嚴格責任B.《產品質量法》對生產者產品缺陷實行嚴格責任,對銷售者實行過錯責任C.產品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從產品售出之日起計算D.產品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缺陷產品生產日期滿十年后喪失B感謝聆聽經濟法基礎課程經濟法基礎

走進經濟法模塊一

勞動社會保障法模塊二

經濟主體法模塊三

經濟行為法模塊四課程學習內容框架結構

市場規制法模塊五模塊五市場規制法項目十三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產品責任的認定知識目標:理解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具體類型理解并掌握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正確把握經營者的義務熟悉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能力目標:●?對市場經濟領域存在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正確的界定●?運用所學知識分析生活中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案例●?運用缺陷產品損害賠償制度解決實際問題素質目標:認識到只有營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才能實現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更可持續的發展。培養公平競爭、守法經營、誠信意識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案例導入一天,趙某邀請朋友李某去吃飯,在酒席上,桌上一瓶未開啟的啤酒瓶突然爆炸,李某不幸被“爆炸”的啤酒瓶碎片擊中了左眼,導致左眼失明,李某為治療花費了5000余元,于是李某要求朋友趙某和啤酒生產廠家承擔醫療費。但趙某認為自己請客吃飯是一番好意并且事先也不知啤酒瓶會爆炸,因此不應承擔李某的治療費用,而廠家則認為李某沒有購買自己廠的產品,和廠方沒有直接關系,也拒絕承擔責任。那么李某究竟是不是消費者呢?如果李某是消費者的話,啤酒瓶生產廠家侵犯了李某哪些權利?李某可以通過哪些途徑維權?依據《消法》的規定,受害者李某可以獲得那些項目的賠償?啤酒瓶是隱形炸彈案例分析現實生活中,啤酒瓶爆炸、高壓鍋爆炸、劣質化妝品傷人事件時有發生,那么發生這樣的侵權事件后,作為普通消費者是自認倒霉,花錢受窩囊氣?還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如果選擇維權的話,究竟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解答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學習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知識。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一、消費者的概念及特征消費者:指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的個人和單位。1.消費者屬于生活消費(物質或文化生活需要)廣義的消費包括生活消費和生產消費。所謂生活消費,是指為了個體或家庭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所進行的消費,比如去商場購買服裝、去飯店吃飯、去理發店理發等。消費者不僅包括為自己生活需要購買物品的人,也包括為了收藏、保存、送人等需要而購買物品,以及替家人、朋友購買物品,或者代理他人購買生活用品的人。所謂生產消費,是指為了生產經營的目的,先行購進原材料,然后將其再加工或者再銷售。生產消費不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之列,應當適用《民法典》《產品質量法》等法律。任務一了解消費者的概念和特征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一、消費者的概念及特征案例分析:張某是一位經營裝修材料的個體戶,從某建材批發市場購進了大批裝修材料準備用于銷售,為了生意方便,他住進了堆滿裝修材料的庫房。生意非常紅火,但張某經常感到頭痛。剛開始張某沒有在意,可隨著時間的推移,張某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后到醫院檢查,張某得知是甲醛中毒,原來他所購進的這批裝修材料甲醛嚴重超標。張某決定訴諸法律,他認為自己購買了商品就是消費者,理應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而建材批發市場卻認為:張某購買商品是為了再銷售,不應當是消費者。想一想:張某到底是不是消費者呢?任務一了解消費者的概念和特征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一、消費者的概念及特征2.消費的客體是商品或服務(動產、不動產)3.消費的方式是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購買者和使用者有時是一致的,有時是相互分離的。承擔服務費用的人,有時是服務的實際享受者,有時是承擔服務費用而讓他人實際享受的人)思考:患者是消費者嗎?任務一了解消費者的概念和特征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一、消費者的概念及特征4.主體范圍包括公民個人和生活消費的單位問題:公司為了獎勵員工,從商場買回一批質量不合格的電腦,能依據消法主張權利嗎?5.消費對象由經營者提供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執行。盡管農民對這些商品的消費是以生產為目的,但仍然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體現了國家對農民予以特別的關注和保護。任務一了解消費者的概念和特征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一)經營者依法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原則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標準,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二)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在“消費者的權利”一章中又明確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受尊重權等,在“經營者的義務”一章中也明確了經營者應當誠實信用的一些具體義務,在“法律責任”一章中,更是規定了經營者違反此原則的處罰措施。任務一了解消費者的概念和特征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三)國家保障原則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一原則是由國家的職能和性質以及消費者的弱勢地位決定的,體現了國家對生活消費關系的適度干預。該原則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國家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國家通過行政管理手段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3)國家通過加強司法工作,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任務一了解消費者的概念和特征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四)行政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原則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6條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一方面,應充分發揮國家有關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職能。另一方面,社會組織和公民應通過各種渠道、各種途徑對經營者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任務一了解消費者的概念和特征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消費者的權利安全保障權

知悉真情權

自主選擇權

公平交易權

依法求償權依法結社權獲取知識權維護尊嚴權監督批評權

后悔權

信息保護權

任務二掌握消費者享有的權利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一、安全保障權安全保障權是消費者最基本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由于消費者取得商品和服務適用于生活消費,因此商品和服務必須絕對可靠,必須絕對保證商品和服務的質量,不會損害消費者的生命和健康。任務二掌握消費者享有的權利案例導入10月30日晚,楊某與其朋友共七人在某餐廳二樓用餐,下樓時不慎摔倒。其朋友將其送至某醫院。醫院初診記錄中載明:患者陪同人員訴患者于1小時前從2樓墜落,致頭部外傷,雙眼青紫,意識不清,嘔吐,遂來診。醫院于19時向楊某家屬下發危重病通知單,后楊某被其家人接到家中,于當晚死亡。11月12日,楊某朋友共六人與楊某家屬協商一致,簽訂承諾書,載明:“2022年10月30日,楊某與其朋友六人在某餐廳喝酒,在喝酒時段內楊某自行下樓不慎摔倒,后在某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為解決此事,楊某朋友共六人向楊某家屬支付18萬元,此協議為一次性終結協議。”楊某朋友共六人在該承諾書上簽字捺印,并向楊某家屬支付18萬元。楊某家屬認為某餐廳對楊某的死亡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故訴至法院,請求處理。審理中查明,某餐廳樓梯上貼有“小心地滑、小心臺階”標識,樓梯臺階長約80㎝,臺階面寬20cm,臺階高24~30cm不等。某餐廳廚房位于一樓,需通過樓梯向二樓傳送餐食。根據上述材料,以小組為單位討論:餐廳是否應為楊某的死亡承擔責任?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二、知悉真情權又稱獲取信息權、知情權、了解權,是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三、自主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的權利。(2)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的權利。(3)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的權利。(4)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的權利。任務二掌握消費者享有的權利案例導入在餐飲業“霸王條款”的問題上,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12日明確,餐飲行業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于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可請求人民法院確認“霸王條款”無效。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四、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為了保障公平交易的實現,必須依據《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對劣質銷售、價格不公、計量失度等不公平交易行為加以禁止。此外,消費者還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五、依法求償權依法求償權是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依法求償權是彌補消費者所受損害的必不可少的救濟性權利。任務二掌握消費者享有的權利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五、依法求償權依法求償權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①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任務二掌握消費者享有的權利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五、依法求償權依法求償權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②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求償權的主體是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而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消費者。具體包括以下幾種類型:商品的購買者;商品的使用者;服務的接受者;第三人。第三人是指商品的購買者、使用者或者服務的接受者之外的,因為偶然原因而在事故發生現場受到損害的其他人。盡管第三人所受到的損害不是由于其本身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而引起的,但同樣有求償權。任務二掌握消費者享有的權利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五、依法求償權依法求償權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③精神損害。所謂精神損害賠償,是指侵害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或生命權時,對受害人或其近親屬給付一定金錢,以彌補、減輕其所受精神痛苦的損害賠償制度。任務二掌握消費者享有的權利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六、依法結社權在消費領域,雖然經營者與消費者法律地位平等,但雙方經濟地位在實踐中是不平等的。消費者的依法結社權使消費者能夠從分散、弱小走向集中和強大,并通過集體的力量改變自己的弱勢地位,從而與實力雄厚的經營者相抗衡,因此,對消費者的依法結社權必須予以保障。七、獲取知識權由于廠商與消費者在信息、實力等方面的差距越來越大,獲取知識權既是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其他權利實現的重要保障,也是消費者的主要權利。任務二掌握消費者享有的權利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八、維護尊嚴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九、監督批評權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任務二掌握消費者享有的權利案例導入2022年9月,姚女士入住一家民宿之后體驗不如預期,在消費點評網站上給出“三星”評價,民宿經營者多次打電話找姚女士交涉,要求她改個“好評”,雙方發生爭執,姚女士認為受到滋擾,隨即把“三星”降到“一星”,還加上了更多評論,比如評價這個房間未含早餐,并說了“服務跟配套完全不對等,只有傻子才來”等類似的話。民宿經營者也在評論區針鋒相對,反指姚女士“惡意差評、威脅炒作”“口出狂言、缺乏心智”等。姚女士在其他社交媒體上公布雙方的糾紛,并將民宿經營者告上法院,要求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元。民宿經營者則提出反訴,要求姚女士賠禮道歉、澄清事實、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26萬多元。根據上述材料,以小組為單位討論:差評是不是侵權行為?作為消費點評類的網站,對用戶發布的“差評”和商家的回復有哪些規范?感謝聆聽經濟法基礎課程經濟法基礎

走進經濟法模塊一

勞動社會保障法模塊二

經濟主體法模塊三

經濟行為法模塊四課程學習內容框架結構

市場規制法模塊五模塊五市場規制法項目十三項目十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產品責任的認定知識目標:理解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具體類型理解并掌握消費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正確把握經營者的義務熟悉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能力目標:●?對市場經濟領域存在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正確的界定●?運用所學知識分析生活中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案例●?運用缺陷產品損害賠償制度解決實際問題素質目標:認識到只有營造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才能實現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更可持續的發展。培養公平競爭、守法經營、誠信意識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案例導入李某于2020年3月16日從甲經營部購買了茶幾、電視柜、轉椅、四門柜、木床和兩個床頭柜,共計3萬元,均為特價商品。訂貨單據記載:天然材料制成的家具色澤、紋理會有差異,還會結疤等非質量問題,選購時敬請充分注意。家具出售后,如有質量問題,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李某支付完畢所有貨款后,甲經營部于2020年11月27日將上述家具送到李某家中并安裝。后李某向甲經營部反映存在電視柜有凹坑和劃痕、床頭被撞了個坑、衣柜門板有裂口、轉椅掉漆等問題。甲經營部于2020年12月6日表示可以負責維修,但李某要求更換木床,其他家具可以進行維修,雙方協商未果引發訴訟。問題:如果你是法官,該做何判決?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三)經營者的義務經營者的義務

依法或約定履行義務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出具相應的憑證和單據聽取意見和接受監督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保證產品質量的義務不得利用格式合同等方式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尊重消費者人格的義務

任務三掌握經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一、依法定或約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任務三掌握經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一、依法定或約定履行義務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相關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任務三掌握經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一、依法定或約定履行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賦予了消費者7日反悔權。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任務三掌握經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項目十四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一、依法定或約定履行義務【提醒】后悔權僅適用于網絡等遠程購物方式,消費者直接到商店購買的物品,不適用該條規定。另外反悔權的期限是七日內,且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的商品,不在此列。【案例】“雙十一”購物節時,王小姐在某大型購物網站上看到一雙高跟鞋,款式新穎,價格也很便宜,王小姐毫不猶豫點擊了購買,并支付了貨款。收到貨后,王小姐覺得這雙高跟鞋雖然新穎,但顏色跟網頁上的圖片出入很大,于是便聯系上網店店主,要求退貨,并愿意承擔來往的運費,但遭到店主的拒絕。任務三掌握經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案例導入董某在一旅游景點的紀念品攤點選購商品時,經營者于某極力推薦其購買自己的一件古玩,當董某反復衡量后決定購買另一經營者的一件民間刺繡時,于某即對其出言不遜、惡語相加,并故意碰壞了董某的照相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于某損害了董某的()。A.安全保障權 B.知情權 C.自主選擇權 D.依法結社權E.受尊重權案例分析司機漫天要價,強迫交易,侵犯了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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