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256-2021 河南省海綿城市設計標準 河南省工程建設標準(住建廳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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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建設標準/T256—2021備案號:J15980—2021河南省海綿城市設計標準TechnicalstandardfordesignofspongecityinHenanProvince2021-09-24發布 2021-11-01實施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發布河南省工程建設標準河南省海綿城市設計標準TechnicalstandardfordesignofspongecityinHenanProvinceDBJ41/T256—2021主編單位: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批準單位: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施行日期:2021年11月1日鄭州大學出版社鄭州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 公告也2021頁72號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工程建設批準《河南省海綿城市設計標準》的公告現批準《河南省海綿城市設計標準》為我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為DBJ41/T256—2021,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cn)

本標準在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www.hnjs.gov.公開,由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2021年9月24日前 言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關于印發掖2016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訂修訂項目計劃業的通知》豫建設標也2016頁18號的要求,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國內相關標準規范及相關企業的工程實踐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本標準。54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定;4.設計參數及模型計算;5.設計。本標準由河南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標準執行過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請將意見或有關材料寄送至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鄭州市豐樂路4號,郵編450000)。主編單位 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參編單位 河南省海綿城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河南省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工程質量檢驗測試中心站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設有限公司河南天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許錄明李 虎李鄭斌肖理中王懷瑞閆慶峰王安民李永明潘孝強董寶群王國欣梁利生盧玫珺王宏圖李 錚丁長瑞楊文選韓筱芳徐 勃鄭照東孫 微劉潤清賈志宏吳 錚向 明·1·陳 俊邱慧陽吳清波任韶甫主要審查人介紅雷王榮彥張憲明尹運基李迎軍徐洪斌蔣 寒吳 松·2·目 次總則 1術語和符號21 術語22 符號

……………………2……………………2……………………3基本規定 6設計參數及模擬計算 74.1 設計參數 74.2 水量計算 104.3 設施規模計算 124.4 水質計算 135 模型計算 145 設計 161 一般規定 165.2 系統與設施 175.3 建筑與小區 255.4 城市道路與廣場 285.5 城市綠地 315.6 城市水系 32附錄A 河南省各地市多年平均逐月降水量一覽表 35附錄B 河南省各地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對應設計降雨量一覽表 36附錄C 常用海綿城市工程設施 38附錄D 海綿城市綜合指標和匯水分區計算表 55本標準用詞說明 59引用標準名錄 60條文說明 61·2·1 總 則1.0.1為規范河南省海綿城市建設,使海綿城市建設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制定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于河南省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含各類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城市綠地與廣場、城市水系)的海綿城市設計。1.0.3有特殊污染源的場地,進行海綿城市建設時應專題論證。04雨水入滲應確保不引起場地地質災害、損害建構筑物、污染地下水及對衛生環境產生不良影響,下列場所不得采用雨水人滲系統:可能造成坍塌、滑坡災害的場所;自重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和鹽漬土等特殊土場地;對居住環境以及自然環境造成危害的場所。1.0.5海綿城市建設設施應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0.6海綿城市設計除執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及河南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并與相關的風景園林、道路、建筑、給水、排水、防洪、水利等城鎮建設相協調。12 術語和符號1 術 語2.1.1海綿城市spongecity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2.1.2年徑流總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ratioofannualrain鄄fall雨水通過自然和人工強化的入滲、滯蓄、調蓄和收集回用,場地內累計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總降雨量的比例。2.1.3 設計降雨量 designrainfalldepth為實現一定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目標(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用于確定海綿設施設計規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過當地多年日降雨資料統計數據獲取,通常用日降雨量表示。2.1.4流量徑流系數dischargerunoffcoefficient形成高峰流量的歷時內產生的徑流量與降雨量之比。2.1.5 雨量徑流系數 設定時間內降雨產生的徑流總量與總雨量之比。2.1.6 下墊面 underlyingsurface降雨受水面的總稱,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2.1.7 下沉式綠地 SunkenGreenland低于周邊鋪砌地面或道路在200mm以內的綠地。2.1.8 綠化屋面 greenroof在高出地面以上,與自然土層不相連接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的頂部以及天臺、露臺上由覆土層和疏水設施構建的綠化體系。22.1.9 透水鋪裝 perviouspavement由透水面層、基層、底基層等構成的地面鋪裝結構,能儲存、滲透自身承接的降雨。2.1.0 生物滯留設施 o-ne在地勢較低的區域通過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統滯蓄、凈化雨水徑流,由植物層、蓄水層、土壤層、過濾層(或排水層)構成。包括:雨水花園,雨水濕地等。2.1.11雨水濕地constructedwetland通過沉淀、過濾和濕地植物的生物作用等方式達到設計目標的海綿設施。2.1.12 植草溝 grassswale一種收集雨水、處理雨水徑流污染、排水并入滲雨水的植被型草溝。包括簡易型和增強型兩種類型。2.1.3 面源污染 n-tsn溶解和固體的污染物從非特定地點,在降水或融雪的沖刷作用下,通過徑流過程而匯入受納水體(包括河流、湖泊、水庫和海灣等)并引起有機污染、水體富營養化或有毒有害等其他形式的污染。2.2 符 號221 流量、水量、流速Q;QZH;W;Wi;Wa;Win;Wed;3hy;q;啄;Sm;v;vd222 幾何特征F;Fi;Fa;s;QS;AS;Ved;Vin、滲濾及滯蓄設施的徑流體積控制規模;h1;L;23 時間、計算系數及其他漬i;漬z;漬zc;漬zm;琢;J;Td;ts;tp;t1;4K;pm;pa(a)。53 基本規定01海綿城市工程設計應在相關規劃的指導下,落實并分解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污染控制率、雨水資源化利用率等規劃控制指標,明確海綿城市工程設計內容。302海綿城市工程設計應按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的原則,對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和超標雨水排放系統進行統籌協調做到功能完善、空間集約、維護便捷、經濟可行。303海綿城市系統組合形式、各系統設施規模,應根據降雨量、匯流面、徑流面、徑流控制目標、環境衛生狀況及利用水量和水質要求,進行經濟技術比較后確定。3.0.4海綿城市工程建設不應對土壤環境、植物的生長、地下含水層的水質、室內環境衛生等造成不良影響。3.0.5海綿城市設施應采取確保公眾安全、便于使用及維護的安全措施。06回用雨水嚴禁進入生活飲用給水系統。6設計參數及模擬計算1 設計參數4.1.1降雨量應根據建設區域內或鄰近地區雨量觀測站20年以上降雨量資料確定,雨水控制與利用設計降雨量應按多年平均降雨量計算,當缺乏資料時可按附錄A執行。412對于規模較小、雨水匯流時間短,以雨水入滲為主、雨水調蓄為輔的雨水利用工程,應以降雨強度作為雨水利用設施的設計標準。設計暴雨強度計算按《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執行。4.1.3不同類型下墊面徑流系數應依據實測數據確定,缺乏資料時可參照表4.1.3取值。表4.1.3不同類型下墊面徑流系數匯水面種類雨量徑流系數流量徑流系數綠化屋面(基質層厚度逸300mm)0.30-0.400.40硬屋面、未鋪石子的平屋面、瀝青屋面0.80-0.900.85-0.95鋪石子的平屋面0.60-0.700.80混凝土或瀝青路面及廣場0.80-0.900.85-0.95大塊石等鋪砌路面及廣場0.50-0.600.55-0.65瀝青表面處理的碎石路面及廣場0.45-0.550.55-0.65級配碎石路面及廣場0.400.40-0.50干砌磚石或碎石路面及廣場0.400.35-0.40非鋪砌的土路面0.300.25-0.35綠地0.150.10-0.207匯水面種類雨量徑流系數流量徑流系數水面1.001.00地下建筑覆土綠地(覆土厚度逸500mm)0.150.25地下建筑覆土綠地(覆土厚度<500mm)0.30-0.400.40透水鋪裝地面0.08-0.450.08-0.45下沉廣場(50年及以上一遇)—0.85-1.00綜合徑流系數應按下墊面類型加權平均計算:Fz鬃移Fi鬃iFz

(4.1.3)式中:鬃z;F(m2),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Fi(m2);鬃i。414 土壤滲透系數應以實測資料為準,在無實測資料時,可參425。表4.1.4土壤滲透系數表地層滲透系數m/dm/s黏土<0.005<6伊10-8粉質黏土0.005~0.16伊10-8~1伊10-6粉土0.1~0.51伊10-6~6伊10-6黃土0.25~0.53伊10-6~6伊10-6粉砂0.5~1.06伊10-6~1伊10-58地層滲透系數m/dm/s細砂1.0~5.01伊10-5~6伊10-5中砂5.0~20.06伊10-5~2伊10-4均質中砂35~50.04伊10-4~6伊10-4粗砂20.0~50.02伊10-4~6伊10-4均質粗砂60.0~75.07伊10-4~8伊10-44.1.5不同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對應的設計降雨量應按《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提供的方法單獨推求,缺乏資料時可按附錄B執行。4.1.6設施徑流體積控制規模應依據設計降雨量及匯水面積,采用“容積法冶計算得到滲透、滯蓄、延時調節設施所需控制的徑流體積,現場實際檢查各項設施的徑流體積控制規模應達到設計要求。設施徑流體積控制規模的計算可參照本標準4.3.2和4.3.3條。17項目實際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應現場檢查各項設施實際的徑流體積控制規模,核算其所對應控制的降雨量,通過查閱“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與設計降雨量關系曲線圖冶得到各項設施實際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對無設施控制的不透水下墊面,其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應為0;對無設施控制的透水下墊面,應按設計降雨量為其初損后、洼蓄量、降雨過程中入滲量之和)獲取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或按下式估算其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琢=1-鬃z伊100% (4.1.6)式中:琢。應將各設施、無設施控制的各下墊面的年徑流總量控制9率,按包括設施自身面積在內的設施匯水面積、無設施控制的下墊面的占地面積加權平均,得到實際年徑流總量控制率。4.1.8排水分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計算應采用設施徑流體積設施徑流體積控制規模核算、監測、模型模擬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計算排水分區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具體模型模擬方法可參照本標準4.5.1-4.5.5條。4.1.9應將城市建成區內各排水分區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按各排水分區的面積加權平均,得到實際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比較是否達到規定的設計要求。42 水量計算421 雨水徑流總量計算場地或各匯水分區的雨水徑流總量按下式進行計算。當水文及降雨資料具備時,也可按多年降雨資料分析確定。W=10追zchyF (4.2.1)式中:W(m3);hy(m),按附錄B確定,當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為中間數值時,設計降雨量可用內插法近似求得;追zc,按公式4.1.4確定;F(m2),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422 雨水設計流量計算Q

追zmF

(4.2.2)式中:Q(L/s);鬃zm,按公式4.1.4確定;q[L/(s.m2)]F(m2)23 水量平衡分析應根據雨水控制與利用目標進行確定。滯蓄、滲透設施的水量平衡應包括雨水來水量、滯蓄量、排10放量;雨水收集回用時,水量平衡分析應包括雨水來水量、初期雨水棄流量、回用水量、補充水量和排放量;利用景觀水體對雨水進行調蓄利用時,水量平衡分析應包括雨水來水量、初期雨水棄流量、回用水量、滲漏量、蒸發量、補充水量和排放量。4.2.4初期棄流量宜按4.3.3式計算,當有特殊要求時,可根據實測雨水徑流中污染物濃度確定。Wi=10啄F (4.2.4)式中:Wi(m3);啄(m),一般屋面取1~3m,小區路面取2~5m,市政路面取7~5m。25景觀水體的補水量應根據當地水面蒸發量、水體滲漏量及雨水處理設施自用水量等因素綜合確定。日平均水面蒸發量應以實測數據確定,缺乏資料時可按下式計算:Qzh=2.0s(pm-pa)(1+0.5vd) (4.2.5-1)式中:Qzh(L/d);s(m2);pm(a);pa(a);vd(m/s)。水體日滲漏量可按下列公式計算:Qs=SmAs1000式中:Qs(m3/d);

(4.2.5-2)Sm[L/m2.d],不大于[1L/m2.d];As(m2),指水體常水位水面面積及常水位11以下側面滲水面積之和。雨水處理系統水采用物化及生化處理設施時,自用水量為5~10:當采用自然凈化方法處理時可不考慮自用水量。4.2.6綠化灌溉、道路廣場灑水、汽車沖洗、空調循環冷卻水系統的補水、雨水用于沖廁的用水依照《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50555和《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中的用水定額及用水百分率確定。43 設施規模計算4.3.1設施規模的計算應根據控制目標及設施在具體應用中發揮的主要功能,選擇容積法、流量法或水量平衡法等方法通過計算確定,有條件的可利用模型模擬的方法確定設施規模。4.3.2滲透、滲濾及滯蓄設施的徑流體積控制規模應按下列公式計算:Vin=Vs+Win (4.3.2-1)Win=KJAsts (4.3.2-2)式中:Vin、滲濾及滯蓄設施的徑流體積控制規模(3);Vs(3);Win(3);K———土壤或人工介質的飽和滲透系數(m/h);根據設施滯蓄空間的有效蓄水深度和設計排空時間計算確定,由土壤類型或人工介質構成決定,不同類型土壤的滲透系數可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與小區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50400的規定取值;J,一般取1;As(m2);ts(h),為當地多年平均場降雨12歷時,資料缺乏時,可根據平均場降雨歷時特點取2~12h。433 延時調節設施的徑流體積控制規模按下列公式計算:Ved=Vs+Wed (4.3.3-1)Wed=(Vs/Td)tp (4.3.3-2)式中:Ved(3);Wed(3);Td(h),根據設計懸浮物(S)去除能力所需停留時間確定;tp(h),為當地平均場降雨歷時,資料缺乏時,可根據平均場降雨歷時特點取2~12h。44 水質計算4.4.1為確保海綿城市建設區域內的城市水系水質不低于地表水標準郁類,排入水系的雨水應采取生態治理后入河。4.4.2處理后的雨水水質應根據用途確定,指標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規定,當處理后的雨水同時用于多種用途時,其水質應按最高水質標準確定,主要指標應符合表4.4.2規定。表4.4.2雨水處理后CoDcr、SS、NH3-N、TP指標項目指標(mg/L)循化冷卻系統補水觀賞性水景娛樂性水景綠化車輛沖洗道路澆灑沖廁CODcr30302030303030SS51051051010NH3-N105520101010TP11(0.5)1(0.5)----注:括號外數字為河道指標,括號內數字為湖泊、水景指標。1345 模型計算4.5.1海綿設施的設計應按照凈流總量、徑流峰值、徑流污染綜合控制目標進行計算,宜選用較大的規模作為設計規模,有條件的可利用模型模擬的方法進行模擬計算。52海綿城市模型模擬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模型應具有下墊面產匯流、管道匯流、源頭減排設施等模擬功能;模型建模應具有源頭減排設施參數、管網拓撲與管渠缺陷、下墊面、地形,10年的步長為1min5min1h的連續降雨監測數據。53海綿模塊的參數應包含以下內容:建立包含地形、降雨、管網、用地類型水質以及不同海綿模塊的基礎數據庫。以地塊坡度、雨洪組織與溢流排放、管網布局為依據,劃定子匯水面積。根據地塊的高程、水域、路網信息等地形數據以及綠地,硬質鋪裝以及建筑面積上相應的海綿模塊的設計參數信息,確定各個匯水分區的參數信息,并依次輸入相應信息。導入現狀管線數據,并應進行管線檢查。依據河流流向以及路網走向,布設雨水管道。根據每個管段以及節點的設計參數信息,依次輸入各個管段以及節點的參數信息。454模型參數的率定與驗證,應選擇至少1個典型的排水或匯水分區,在市政管網某一個總排水口及上游關鍵的管網節點處設置流量計,與分區內的監測項目同步進行連續自動監測,獲取至少1冶冶序列監測數據。21h降雨量接近雨水管渠設計重14現期標準的降雨下的監測數據分別進行模型參數率定和驗證。模型參數率定與驗證的Nash-Sutcliffe效率系數不得小于0.5。55結合模型對布置的低影響開發設施進行組合優選。模型計算輸出徑流總量、污染物總量與各設施設計參數,以完成控制率評估與設計方案的優化。155 設 計1 一般規定5.1.1海綿城市建設應根據規劃要求進行設計,各個設計階段宜包括海綿城市設計內容,合理確定各項技術措施。5.1.2海綿城市設計應綜合考慮當地水文地質條件、施工、養護、管理等因素,并注重節能環保和工程效益。常用海綿城市工程設施見附錄C。5.1.3綠地是重要的海綿體,綠地的海綿城市設計應優先使用簡單、非結構性、低成本的源頭徑流控制設施,設施的設置應與綠地的總平面、豎向、植物景觀協調。大面積集中綠地應盡可能消納周邊雨水。5.1.4建設項目豎向設計應引導雨水按規劃匯流區域及高程進入海綿城市工程設施。5.1.5城市排水系統接入城市水系前宜設置污染物去除設施。5.1.6新建工程的附屬設施應與海綿設施相結合。景觀水體、草坪綠地和低洼地應具有雨水儲存或調蓄功能:人工湖景觀區域可建成集雨水調蓄、水體凈化和生態景觀為一體的多功能生態水體。5.1.7雨水入滲場所應有詳細的地質勘察資料,地質勘察資料應包括區域滯水層分布、土壤種類和相應的滲透系數、地下水動態等。5.1.8雨水管渠重現期不應低于國家規定范圍內的雨水排放系統設計降雨重現期標準。19雨水收集回用系統的匯流面選擇,應符合下列原則:選擇無污染或污染較輕的匯流面;避開垃圾堆、工業污染地等污染源;16保證匯流面水流通暢。5.1.10建筑小區的平面布局應減少硬質下墊面的大面積連續設置。宜在場地排水的下游設置集中綠地。區內道路、廣場、露天停車場和庭院步道等宜坡向綠地,宜將雨水口設置在綠地內。5.1.11綠地的平面布局設計應綜合協調和合理布局空間、地形、園路、廣場、出入口、水體、植物等,綠地內的景觀水體可作為雨水調蓄設施,并與綠地總體景觀相協調。綠地的豎向設計應以總體設計布局和控制高程為依據,營造有利于雨水就地消納的地形并與相鄰用地相協調。5.1.12道路的海綿性設計應結合紅線內外綠地空間,充分發揮道路防護綠地、道路紅線退綠空間的功能。城市道路雨水徑流應通過有組織的匯流和轉輸,經截污等預處理后可排入道路紅線內、外綠地內,并可通過設置在綠地內的雨水滲透、儲存、調節等海綿城市建設設施進行處理。52 系統與設施玉 雨水入滲5.2.1雨水入滲系統主要包括下沉式綠地(狹義)、綠色屋面、透水鋪裝、滲透塘、滲井、滲管/溝、滲透排放一體設施等單或組合設施。22 雨水入滲系統設計應滿足下列一般規定:雨水入滲場所應有詳細的地質勘查資料。采用土壤入滲雨水時,土壤透水系數宜大于1伊0-6m/s,且地下水位距滲透面高差大于1m。雨水滲透設施應保證其周圍建構筑物的安全使用埋在地下的雨水滲透設施距建筑物邊緣不應小于5m,且不應對其他構筑物/管道基礎產生影響。17雨水入滲系統應設置溢流設施。雨水入滲設施選擇時宜優先采用透水鋪裝、下沉式綠地、滲管/渠、滲井等地面或埋地入滲方式,當采用滲管/渠時,宜優先采用雨水滲透排放一體系統。機動車道路面可采用透水鋪裝結構,非機動車道宜采用透水鋪裝結構,人行道應采用透水鋪裝結構。地下建筑頂面覆土為滲透層時,應在地下建筑頂面與覆土之間設排放設施。入滲場所的植物應盡量采用本地耐水濕、耐旱植物。5.2.3從特殊污染源地區收集的雨水不應進行滲透。24下沉式綠地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下沉式綠地的有效存水容積按下式計算Wa=10Fah1 (5.2.4)式中:Wa,m3;Fa,m2;h1綠地平均下沉深度(m),下沉深度小于100mm的下沉式綠地面積不參與計算。下沉式綠地應低于周邊鋪砌地面或道路,下沉深度一般不200mm。雨水宜分散進入下沉式綠地,當集中進入時應在入口處設置緩沖設施。下沉式綠地內一般應設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證暴雨徑流排放,溢流口頂部標高應高于綠地50~100mm。綠地內表層土壤入滲能力不足時,可增設滲管/渠、滲井等人工滲透設施下沉式綠地植物應選擇耐鹽、耐旱、耐水濕的鄉土植物品種。26 綠色屋面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18綠色屋面工程結構設計時應計算種植荷載,屋面荷載取值應符合現行《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的相關規定,屋頂花園有特殊要求的,應單獨計算結構荷載;既有建筑屋面改造為綠色屋面前,應對原結構進行鑒定。綠色屋面絕熱層、找坡找平層、普通防水層和保護層設計應符合現行《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345及《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的相關規定,保溫層設計應滿足《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相關要求綠色屋面坡度不宜大于15毅,否則應采取防滑措施。綠色屋面應設置雨水排水口,排水口外宜包裹卵石、陶粒等排水過濾層,保護排水口不被堵塞。綠色屋面工程材料、設計等應符合《種植屋面工程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27透水鋪裝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鋪裝面層厚度宜為0~0m,面層可采用透水混凝土、透水面磚、草坪磚等;找平層厚度宜為0~0m,墊層厚度宜為0~0m,墊層可采用無砂混凝土、礫石砂、砂礫料或其組合形式。20,30。鋪裝結構應滿足相應的承載力、抗凍要求。當對道路路基強度和穩定性的潛在風險較大時,可采用半透水結構。當土壤透水能力有限時,應在透水基層內設置排水管或排水板。當設置在地下室頂板上時,頂板覆土厚度不應小于0m,并應設置排水層。5.2.8滲透塘、滲井、滲管/渠、滲透排放一體設施的設計應按《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50400的規定執行。19域 徑流污染控制5.2.9徑流污染控制系統主要包括生物滯留設施、雨水濕地、濕式植草溝、植被緩沖帶等生態處理設施及過濾設施、沉淀池、調蓄池等非生態處理設施。210徑流污染控制系統設計應滿足下列一般規定:系統設施的選擇應根據下墊面性質、水環境容量、徑流污染程度、雨水用途、工程施工條件、經濟性、公眾接受度以及每種設施的污染物去除效率等因素綜合比較后確定。系統設計應結合景觀設計、雨峰控制、雨水入滲等要求統籌設計。211生物滯留設施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屋面雨水徑流可由雨落水管接入設施,道路雨水徑流可通過開口路緣石進入,開口尺寸和數量應根據道路縱坡等經計算確定。應用于道路綠化帶時,當縱坡大于1%應設置擋水堰/臺坎,設施靠近路基部分應根據路基的要求進行防滲處理。宜分散布置且規模不宜過大,設施面積與匯水面面積之比5%~10。蓄水層深度宜在0~0m,應設置溢流設施,并設100mm超高。換土層介質類型及深度應滿足出水水質要求,同時符合植物種植及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技術要求。換土層底部宜設置透水土工布隔離層,也可采用厚度不小100mm的砂層細砂和粗砂替代。礫石排水層厚度宜為0~0m,可在其底部埋置管徑100~150mm的穿孔排水管。復雜型生物滯留設施結構層外側及底部應設置透水土工20設置防滲膜。212 雨水濕地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進水口和溢流出水口應設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設施防止水流沖刷和侵蝕。應設置前置塘對雨水徑流進行預處理。調節容積應在24h內排空。沼澤區包括淺沼澤區和深沼澤區,其中淺沼澤區水深不宜大于0m,深沼澤區水深宜為0~0m。出水池水深宜為0~0m,出水池容積宜為總容積不含調節容積10。雨水濕地的工程設計應滿足防洪要求。應根據濕地水深不同種植不同類型的水生植物。213 濕式植草溝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植草溝長度宜按下式計算:L=60vt1 (5.2.13)式中:L,m,宜大于0m;v,m/s;t1,n,宜大于5n,當小于5n時,宜設置擋水設施。斷面形式宜為梯形、拋物線形或三角形,當為梯形或三角形時,邊坡豎直:水平1頤3。1~4,當縱坡較大時應設置為階梯型或中途設置消能臺坎。最大流速應小于0.8m/s,曼寧系數宜為0.2~0.3,上頂寬600~2400mm。溝內宜種植密集的草皮草,不宜種植喬木及灌木,植被高100~200mm。21芋 收集利用5214 收集利用系統主要包括雨水收集、雨水存儲、雨水處理、雨水利用等設施。5215 收集利用系統應優先收集綠化屋面和環保型材料屋面雨水,不宜收集機動車道路等污染嚴重的下墊面上的雨水。216 收集利用系統設計應滿足下列一般規定:系統處理后的雨水水質應滿足本標準452條的要求系統規模應經過水量平衡計算和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當系統設有清水池時,其有效容積應根據產水曲線、供水曲線確定。缺乏資料時可按雨水利用系統最高日設計用水量的25%~35當需要消毒時應滿足消毒接觸時間要求,按《室外給水設計規范》GB50013的規定執行。217雨水收集設施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屋面雨水收集系統應獨立設置,嚴禁與建筑污水管連接。屋面雨水收集系統和雨水存儲設施之間的室外輸水管道可按雨水存儲設施的降雨重現期計算,若設計重現期比上游管道小,應在連接點設檢查井或溢流設施。建設用地內的平面及豎向設計應考慮地面雨水的收集要求,硬化地面雨水應有組織地排向雨水收集設施。雨水收集系統的管道水力計算和設計應符合《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的規定。雨水收集口可設置截污掛籃、旋流沉沙等設施截留污染物。對屋面、場地雨水徑流進行收集利用時,應將初期雨水棄流。218 雨水存儲設施的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22室內雨水存儲設施必須設有溢流裝置,且溢流裝置必須設在室外。存儲池應設檢查口或人孔,有效內徑不小于0m,檢查口下方的池底設集泥坑。當不具備設置排泥設施或排泥確有困難時,應設攪拌沖洗管道,攪拌沖洗水源宜采用池水,并與自動控制系統聯動。雨水存儲池溢流管和通氣管應設防蟲措施。雨水存儲池可兼作沉淀池,進水和吸水應避免擾動池底沉積物,池體設計可參考《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中平流沉淀池的規定執行。雨水存儲池可采用塑料模塊水池、硅砂砌塊水池、混凝土水池、鋼筋混凝土水池雨水存儲池設計應考慮周邊荷載的影響其豎向承載能力及側向承載能力應大于上層鋪裝和道路荷載及施工要求,塑料模塊使用期限的安全系數應大于20。塑料模塊水池內應具有良好的水流流動性,水池內的流通50mm。219雨水處理設施應滿足下列要求:雨水處理工藝流程應根據收集雨水的水量、水質,以及雨水利用的水質要求等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回用于景觀水體時宜優先選用生態處理設施;回用于一般用途時,可采用沉淀、過濾、消毒等措施;當出水水質要求較高時,可采用混凝、深度過濾等設施。雨水凈化設施前處理應滿足下列要求:雨水存儲設施進水口前應設置攔污格柵設施;利用天然綠地、屋面、廣場等匯流面收集雨水時,應在收集池進水口前設置沉泥或沉砂井。雨水處理過濾設施宜采用石英砂、無煙煤、重質礦石等23濾料。220 雨水利用設施應滿足下列要求:利用供水系統的水量、水壓、管道及設備的選擇計算等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的規定執行。供水管網應采取防止回流污染措施,水質標準低的水不得進入水質標準高的水系統。供水管道上不得裝設取水龍頭,并采取以下防止誤接、誤用的措施:供水管道外壁應按照設計規定涂色或標識;當設有取水口時,應設鎖具或專門開啟工具;水池箱)、閥門、水表、給水栓、取水口均應有明顯的雨水冶標識。供水管材可采用塑鋼復合管、PE管或其他內壁防腐性能好的給水管材,且管材及接口應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郁 調蓄排放5.2.21需控制面源污染、削減排水管道峰值流量、防止地面積水、提高雨水利用程度時,宜設置雨水調蓄設施。雨水調蓄可采用人工調蓄池、天然洼地、池塘、景觀水體等有調蓄容積的設施及場地。222調蓄設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一般規定:優先利用區域內的天然洼地、濕地、池塘、景觀水體,必要時可建人工調蓄設施或利用雨水管渠進行調蓄。根據調蓄目的、排水體制、管網布置、溢流管下游水位髙程和周圍環境等綜合考慮后確定調蓄池位置。與周圍地形、地貌和景觀相協調,并設置安全防護措施。5.2.23調蓄容積需按匯水面積、設計暴雨強度、地表徑流系數、用途及周邊雨水系統排放能力綜合確定245224 調蓄設施應設置自動控制或人工控制的調蓄排放裝置,出水管管徑應根據下游管網排水能力及放空時間確定。5225 用于控制徑流污染的雨水調蓄池出水應接入污水管網或設置出水處理裝置。5226 采用綠地和廣場等公共設施作為雨水調蓄設施時,應合理設計雨水的進出口,并設置警示牌。53 建筑與小區玉 一般規定531 建筑與小區海綿城市工程設計包括小區場地、建筑、道路、綠地、水體等方面的海綿城市專項設計。5.3.2場地設計應因地制宜,保護并合理利用場地內原有的濕地、坑塘、溝渠等;優化建筑、廣場、道路的空間布局,有利于雨水匯入海綿城市工程設施5.3.3屋頂坡度較小的建筑宜采用綠色屋面,無條件設置綠色屋面的建筑應采取措施將屋面雨水進行收集消納。5.3.4應優化道路坡向與道路綠地的豎向關系,便于雨水徑流匯入綠地。5.3.5小區綠地的豎向設計,應盡可能引導周邊雨水匯入綠地。綠地內的海綿城市工程設施規模應滿足其對應的規劃指標要求,并通過溢流排放系統與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和內澇治理系統有效銜接。5.3.6當下沉式綠地、透水鋪裝等設計不能滿足規劃確定的指標時,應進行其他海綿城市工程設施的設計,并按所需蓄水容積或污染控制要求,合理設計雨水桶、雨水花園、調蓄池及污染控制設施。5.3.7產生污染及有毒害物質的工業區綠地不宜設置雨水入滲系統,宜設置單獨的雨水收集、存儲及處理設施,防止污染地下水25及環境。38 建筑與小區海綿城市工程設計應按下列流程進行:根據上位規劃,確定控制目標、指標根據建筑與小區平面圖,規劃用地性質、建建筑密度、綠地率等指標,對下墊面進行解析,并分解各類用地的雨水控制指標。根據平面、豎向規劃,進行雨水匯水系統設計,選擇合適的海綿城市工程設施,確定其布局和分配控制雨水量核算各工程設施控制指標,優化調整其指標分配和平面布局,最終完成規劃控制目標。D。域 工程設計39建筑屋面海綿城市工程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30m、坡度小于15毅的屋頂宜采用綠色屋面,已建屋面設置綠色屋面設施,應校核屋面荷載,并加強或改建原屋面防水。綠色屋面應根據氣候特點、屋面形式,選擇適合當地種植的植物種類。綠色屋面宜設置雨水收集系統,水管、電纜線等設施應鋪設于防水層上,屋面周邊應有安全防護設施,灌溉宜采用滴灌、噴灌和滲灌設施。綠色屋面應按照《種植屋面工程技術規程》的相關規定執行,具體做法見《種植屋面建筑構造》14J206。不具備設置綠色屋面的條件時,可通過設置雨水罐收集屋面雨水,從而達到削減雨水徑流峰值流量的目的。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水管斷接等方式將屋面雨水斷接后引人周邊雨水罐、高位花壇或綠地內。屋面雨水利用系統可根據情況設置棄流設施,棄流后的雨水可用于生活雜用水、綠地澆灑、道路沖洗和景觀水體補給等。26310道路與廣場海綿城市工程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道路、廣場等其他硬化地面的雨水,應利用滲透鋪裝下沉式綠地、滲管/渠、雨水花園等設施對雨水徑流進行凈化下滲,超標雨水可通過溢流口就近排入雨水管道。無大容量汽車通過的路面、停車場、步行及自行車道休閑廣場、室外庭院應采用滲透鋪裝。道路豎向高程應高出綠地標高不宜小于0m,道路縱坡較大時可在下沉式綠地內設擋水堰或坎。311綠地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綠地宜采用滯留雨水的下沉式綠地。道路兩側、廣場以及停車場周邊的綠地宜設置植草溝,植草溝與其他設施聯合運行,在完成輸送功能的同時滿足雨水收集及凈化處理要求。小區內建筑、道路及停車場的周邊綠地宜設置生物滯留設施,對于徑流污染較嚴重、設施底部滲透面距離季節性最高地下水1m3m域,可采用底部防滲的生物滯留設施。312雨水收集設施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建筑周邊、小區道路兩側、廣場宜采用植草溝、下沉式綠地等地表排水形式輸送、消納、滯留雨水徑流,減少小區內雨水管道的使用。超控制率的雨水應排入雨水管渠系統,雨水管渠的設計應按《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的規定執行。雨水口宜設在匯水面的最低處,易于溢流進水,雨水口頂面標高宜低于蓄水面0~0m,并應高于周邊綠地種植面0m以上,雨水口宜采取截污掛籃等措施。313雨水調蓄設施設計雨水調蓄設施包括雨水桶、調蓄池、具有調蓄空間的景觀水體等,不包括低于周邊地坪50mm及以內的下沉式綠地。27有景觀水體的小區,景觀水體宜具備雨水調蓄功能,水體應低于周邊道路及廣場,同時配備將匯水區內雨水引入水體的設施,景觀水體的規模應根據降水規律、水面蒸發量、徑流控制率、雨水利用量等,通過全年水量平衡分析確定。54 城市道路與廣場玉 一般規定5.4.1城市道路與廣場海綿城市工程設計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綠化帶、行道樹池、廣場、廣場綠地及水體等方面的海綿城市專項設計。5.4.2海綿城市設計應結合工程特點,合理選擇多種工程設施,實現對雨水徑流的控制,保證雨水徑流的初雨棄流、有效收集及超標雨水的排放。5.4.3雨水入滲系統主要包含道路綠化帶及透水鋪裝入滲等設施。5.4.4快速路及主干路機動車道不宜采用透水路面,次干路、支路機動車道可采用透水路面,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宜采用透水路面,停車場、廣場宜采用透水磚鋪裝。5.4.5設施設置應保證道路及廣場基本使用功能,避免下滲雨水對路面結構及路基、廣場基層產生不良影響,存在不良地質條件的區域應采取相應措施。46城市道路與廣場海綿城市建設工程應按下列流程進行:根據上位規劃,確定控制目標、指標。根據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綠化帶、行道樹池、廣場、廣場綠地及水體的構成,分解各類下墊面的控制指標。根據平面、豎向規劃,進行雨水匯水系統設計,選擇適合的海綿城市工程設施,確定其布局并分配控制指標。28核算各工程設施控制指標,優化調整其指標分配及平面布局,最終完成規劃控制目標。D。域 工程設計47道路及廣場平面設計應包含下列內容:設計范圍應包含道路建設用地、紅線外綠地、廣場用地。設計內容應包含海綿城市工程設施布局、定位及所采用設施的規模、尺寸及各系統設施間的銜接。48道路縱斷面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縱坡大的路段應適當加密雨水收集設施。縱坡大2%的路段應在下沉式綠地內設置擋水堰/臺坎等措施,擋水堰高度及間距應根據道路縱坡及蓄存水量要求計算確定。49道路橫斷面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橫斷面設計時應結合海綿城市工程設施布局確定橫坡方向,便于雨水徑流匯入海綿城市工程設施新建道路行道樹位置宜設置連續的生物滯留帶,改建道路若不具備條件,可改造為獨立生態樹池。機非分隔帶應設置為生物滯留帶。1%~2,為提高收水效果,可取高值。410 道路路面結構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透水路面包括透水瀝青路面、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磚路面、植草磚鋪裝等。透水瀝青路面、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透水磚路面設計應按《透水瀝青路面技術規程》CJJ/T190、《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術規程》CJJ/T135、《透水磚路面技術規程》CJJ/T188的規定執行,廣場、停車場透水鋪裝結構設計應參照上述規程的規定執行。全透水路面結構土基頂面距離地下水位宜大于1m,土壤29透水系數不應小于1伊10-6m/s。當不滿足要求或土基為自重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和高含鹽土等特殊土壤時,宜采用半透水路面結構。411道路路面收水設施的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路面收水可采用開口路緣石,包括齒狀、門型、圓孔等形式,尺寸應保證結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開口路緣石布置間距應按匯水面積產生雨水流量及開口路緣石收水能力經計算確定。開口路緣石處宜設置消能、凈化設施。5412 廣場、停車場的豎向設計應盡可能引導周邊雨水徑流匯入下沉式綠地。5413 城市道路、廣場、停車場超標雨水徑流應通過溢流排放系統與城市雨水管渠系統有效銜接。414 下沉式綠地的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道路范圍內所有綠化帶均宜采用下沉式綠地,并宜采用生物滯留帶形式。下沉式綠地應采取相應措施保證植物存活,防止種植土流失。植物的選擇應綜合考慮耐受性、視覺誘導、景觀效果等因素。下沉式綠地內應設溢流口設施,并與市政雨水管渠系統相連通,溢流口溢流能力應滿足雨水管渠設計重現期標準。當道路采用不透水、半透水路面結構時,生物滯留帶外圍應采取防滲措施,采取防滲措施的生物滯留帶下宜設滲透管。必要時應在下沉式綠地邊緣采取防護措施,確保行人及非機動車通行安全。3055 城市綠地玉 一般規定551 城市綠地海綿城市工程設計包括山體類綠地、非山體類綠地的海綿城市工程設計。552 城市綠地海綿城市工程設施總體布局、規模、豎向設計應與城市排水防澇系統相銜接。553 城市綠地內道路及廣場宜采用透水路面或透水鋪裝。554 景觀水體布置應尊重現狀、因地制宜,宜具有雨水調蓄功能,調蓄設施的調蓄排放能力應滿足本標準5224。555 城市綠地內濕塘、雨水濕地等雨水調蓄設施應采取水質控制措施,提高水體水質556 綠地、景觀水體宜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耐鹽、耐污、耐水濕等能力較強的鄉土植物。57 城市綠地海綿城市建設工程應按下列流程進行:根據上位規劃,確定控制目標、指標。根據公園綠地、廣場綠地及水體的構成,分解各類下墊面的控制指標。根據平面、豎向規劃,進行雨水匯水系統設計,選擇適合的海綿城市工程設施,確定其布局并分配控制指標。核算各工程設施控制指標,優化調整其指標分配及平面布局,最終完成規劃控制目標。D。域 工程設計58 山體類綠地海綿城市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根據山體的地形特點,加大綠化,層層攔蓄、合理存蓄減少雨水外排,對生態敏感區應強化生態的恢復和修復。31加強裸露山體綠化及植物的栽植。根據山體地形特點、匯水分區等,對雨水進行層層攔蓄降低雨水徑流速度,增加雨水滲透。結合山體末端地形或周邊低洼地帶等集中匯水區域,建設滲透塘,收集雨水,增加滲透量。59 非山體類綠地海綿城市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根據非山體類綠地的特點,分區域分散消減徑流,合理存蓄,最大限度地實現雨水在濕地公園及開放綠地區域內的積存、滲透,保護生態敏感區域。海綿城市工程設施應與景觀設施統籌布局。豐富植物種類、層次,增強雨水緩釋、滲透和凈化功能。優化豎向設計,形成緩坡、土丘和下沉式綠地,合理疏導雨水匯入各類海綿城市工程設施,滿足各類設施指標控制要求。利用綠地內的自然或景觀湖泊、河溪、池塘等水體,合理設置景觀水位、調蓄水位,提高調蓄能力。56 城市水系玉 一般規定5.6.1城市水系海綿城市工程設計包含水域形態保護與控制、河湖調蓄控制、生態岸線設計、排水入口設置以及城市雨水管渠系統與水系的銜接等海綿城市專項設計。5.6.2在滿足防洪安全前提下,對城市河湖水系岸線、島嶼、底質、加裝蓋板河渠等進行生態修復,恢復其生態功能,并改善水質,增加其調蓄能力。5.6.3城市雨水管渠匯入水系的入口應與水系的植被緩沖帶濕塘、雨水濕地、生態駁岸等具有雨水調蓄與凈化功能的設施充分銜接,統籌設計布局,并符合國家防洪除澇標準。325.6.4河道宜建設透水河床及駁岸,提高河水下滲能力;河道兩側游步道、廣場、休憩場所宜采用透水磚、自然砂石等透水鋪裝。5.6.5濱水綠化帶接納相鄰道路的雨水徑流時,應設置植被緩沖帶。5.6.6城市水系內可建設攔水壩、水閘等蓄水設施,提高城市水系雨水下滲量,增強雨水控制能力;在具備條件的位置或僅通過攔蓄無法達到相應的徑流控制目標的河道,可在河道兩側合適位置設置雨水調蓄池。67城市水系海綿城市建設工程設計應按下列流程進行:根據上位規劃,確定控制目標,計算各項控制指標。收集水文條件、水質等級、水系連通狀況、水系利用狀況、岸線與濱水帶狀況等資料。在流域洪水風險分析、水環境容量分析基礎上,進行城市水系海綿功能分析。確定各類設施平面總體布局,重點分析水域可設置閘壩位置及與綠化、道路、廣場、建筑物等其他配套要素的關系。根據防洪調蓄、生態、景觀、雨水利用等功能需求,確定海綿城市工程規模。進行岸線、排口、水質凈化以及濱水帶的景觀綠化和臨水建筑物等設計,并在設計過程中優先選用生態性措施。對方案設計進行海綿城市建設指標核算,對于不滿足要求的,應進行方案調整優化直至達標。具體校核圖表按附錄D要求。域 工程設計68 濱水帶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濱水帶綠地空間宜選擇濕塘、雨水濕地、植被緩沖帶等工程設施進行雨水凈化調蓄,消減徑流及控制污染。33濱水帶步行道、慢行道設計應滿足透水要求,濱水帶內的建筑應符合綠色建筑要求。69駁岸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河流、湖泊的岸線應保持或恢復自然性與生態性。城市河流宜選用安全性和穩定性高的生態護岸形式,對于流速較緩的河段可選用自然駁岸。城市河道、管渠設計流速小于3m/s,岸坡高度小于3m的岸坡,可采用三維植被網植草護坡、土工織物草坡護坡、石籠護岸、木樁護岸、亂石緩坡護岸、水生態植物護岸等生態型護岸形式或天然材料護岸形式。610排水入口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雨水管渠入河口宜明設,充分利用濱水帶綠地空間內的凈化、調蓄設施進行凈化及降低流速。城市水系宜采用漫流生態入口,現有排水入口與水系岸線間如無生態設施建設空間,可設置沉淀池等物理處理設施。城市水系現有雨污合流排水入口整治設計中,應結合匯水范圍內的源頭改造措施,加大污水截流倍數,設置初期雨水調蓄池等工程措施進行污染控制。重要的排水入口位置宜設置水質、水量監測設備。611水體設計應滿足下列要求規劃新建水體或擴大現有水域面積,應核實區域海綿城市建設控制目標,并根據目標進行水體形態控制、平面設計、容積設計、水位控制及水質控制。城市水體水質要求較高、防澇高風險區,可利用現有子湖等水域設計自然水體緩沖區,自然水體緩沖區應設置水質污染風險防范措施,以防止發生上游污染事件對主水域的水質破壞。34錄A 表表A河南省各地市多年平均逐月降水量一覽表編號城市月平均降雨量(mm)1234567891011121鄭州9.114.224.232.757.264.2143.1113.971.836.826.69.02開封8.914.823.332.356.568.2160.3117.068.334.227.211.13洛陽9.116.526.236.461.467.2125.1105.982.942.927.68.94平頂山11.918.132.339.270.788.4171.6128.579.842.933.112.35安陽5.29.716.325.749.168.9167.0118.959.327.920.35.16鶴壁5.09.217.125.249.966.8171.4115.558.327.920.94.77新鄉5.410.117.826.051.066.3166.9109.960.227.120.95.78焦作7.412.220.226.749.463.7136.496.964.532.323.67.09濮陽5.19.816.623.248.368.2151.9114.152.028.121.15.810許昌9.815.827.134.365.579.6167.6116.574.938.931.011.611漯河13.820.436.540.374.188.6188.8132.274.542.935.314.812三門峽6.012.322.536.560.167.9113.191.682.847.623.76.213商丘12.319.328.134.565.683.1181.6136.971.037.729.513.214周口14.321.334.337.371.694.5182.0122.874.042.734.015.115駐馬店19.227.847.649.586.0121.8185.7133.784.350.739.618.116南陽12.918.935.048.280.6109.4167.1139.979.148.833.112.717信陽31.645.672.078.2116.5149.8205.6154.576.363.450.224.818濟源8.014.621.026.851.462.7140.598.471.835.823.76.8注:原始數據來源于國家氣象局氣候通數據中心(1986年~2016年)35附錄B 河南省各地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對應設計降雨量一覽表表B.1河南省各地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對應設計降雨量一覽表(規劃數據)編號城市不同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對應的設計降雨量(mm)60%65%70%75%80%85%1鄭州13.415.718.622.026.532.42開封15.218.321.325.930.537.83洛陽11.813.816.319.122.527.14平頂山15.217.921.425.731.539.45安陽10.312.414.417.620.825.96鶴壁16.018.923.026.232.038.27焦作12.815.317.721.525.2318濮陽14.917.520.524.228.935.39許昌14.917.820.724.429.336.310漯河10.212.214.217.120.224.711三門峽9.911.713.516.018.422.212商丘15.418.621.826.531.235.913周口14.617.319.924.128.234.814駐馬店16.119.022.426.63239.315南陽14.717.520.825.030.638.116信陽17202328344317濟源12.514.917.32124.630.5注:數據來源于各地市規劃部門。36表B.2河南省各地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對應設計降雨量一覽表(氣象數據)編號城市不同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對應的設計降雨量(mm)60%65%70%75%80%85%90%1鄭州10.512.214.116.620.024.330.82開封12.314.416.920.023.829.036.23洛陽9.210.412.214.116.620.024.84平頂山11.914.016.319.123.028.035.55安陽12.014.217.020.324.329.137.06鶴壁13.816.119.222.827.733.642.47新鄉12.414.516.920.224.129.039.08焦作10.812.614.817.320.825.031.49濮陽12.414.517.020.224.329.837.810許昌13.614.817.620.824.830.439.811漯河13.816.219.022.827.834.243.812三門峽8.810.011.613.415.818.824.013商丘12.314.216.920.023.929.036.814周口12.814.817.420.624.830.038.015駐馬店13.815.016.820.924.830.438.016南陽10.811.913.916.019.423.229.017信陽13.915.017.420.624.229.436.518濟源12.614.817.020.224.029.838.0注:原始數據來源于國家氣象局氣候通數據中心(1986年~2016年)37附錄C 常用海綿城市工程設施C1 下沉式綠地概念與構造下沉式綠地具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下沉式綠地指低于周邊鋪砌地面或道路在200mm以內的綠地;廣義的下沉式綠地泛指具有一定的調蓄容積(在以徑流總量控制為目標進行目標分解或設計計算時,不包括調節容積),且可用于調蓄和凈化徑流雨水的綠地,包括生物滯留設施、滲透塘、濕塘、雨水濕地、調節塘等。狹義的下沉式綠地應滿足以下要求:下沉式綠地的下凹深度應根據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滲透性能確定,100~200mm。下沉式綠地內一般應設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證暴雨時徑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頂部標高一般應高于綠地50~100mm。狹義的下沉式綠地典型構造如下圖所示。適用性下沉式綠地可廣泛應用于城市建筑與小區、道路、綠地和廣場內。對于徑流污染嚴重、設施底部滲透面距離季節性最1m3m離的區域,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優缺點狹義的下沉式綠地適用區域廣,其建設費用和維護費用均較低,但大面積應用時,易受地形等條件的影響,實際調蓄38容積較小。

C2 綠色屋頂概念與構造綠色屋頂也稱種植屋面、屋頂綠化等,根據種植基質深度和景觀復雜程度,綠色屋頂又分為簡單式和花園式,基質深度根據植物需求及屋頂荷載確定,簡單式綠色屋頂的基質深度一般不大于0m,花園式綠色屋頂種植喬木時基質深度可超過0m,綠色屋頂的設計可參考《種植屋面工程技術規程》JGJ155)。綠色屋頂的典型構造如下圖所示。適用性綠色屋頂適用于符合屋頂荷載、防水等條件的平屋頂建筑和坡度臆15毅的坡屋頂建筑。優缺點綠色屋頂可有效減少屋面徑流總量和徑流污染負荷,具有節能減排的作用,但對屋頂荷載、防水、坡度、空間條件等有嚴格要求。39C3 透水鋪裝概念與構造透水鋪裝按照面層材料不同可分為透水磚鋪裝、透水水泥混凝土鋪裝和透水瀝青混凝土鋪裝,嵌草磚、園林鋪裝中的鵝卵石、碎石鋪裝等也屬于滲透鋪裝。透水鋪裝結構應符合《透水磚路面技術規程》CJJ/T188)、《透水瀝青路面技術規程》CJJ/T190《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術規程》CJJ/T135。透水鋪裝還應滿足以下要求:透水鋪裝對道路路基強度和穩定性的潛在風險較大時,可采用半透水鋪裝結構。土地透水附力有限時,應在透水鋪裝的透水基層內設置排水管或排水板。當透水鋪裝設置在地下室頂板上時,頂板覆土厚度不應小于0m,并應設置排水層。透水磚鋪裝典型構造下圖所示。適用性透水磚鋪裝和透水水泥混凝土鋪裝主要適用于廣場、停車場、人行道以及車流量和荷載較小的道路,如建筑與小區道路、市政道路的非機動車道等,透水瀝青混凝土路面還可用于機動車道。透水鋪裝應用于以下區域時,還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次生40災害或地下水污染的發生:可能造成陡坡坍塌、滑坡災害的區域,濕陷性黃土、膨脹土和高含鹽土等特殊土壤地質區域。使用頻率較高的商業停車場、汽車回收及維修點、加油站及碼頭等徑流污染嚴重的區域。優缺點透水鋪裝適用區域廣、施工方便,可補充地下水并具有一定的峰值流量削減和雨水凈化作用,但易堵塞,寒冷地區有被凍融破壞的風險。C4 滲透塘概念與構造 滲透塘是一種用于雨水下滲補充地下水的地,具有一定的凈化雨水和削減峰值流量的作用。滲透塘應滿足以下要求:滲透塘前應設置沉砂池、前置塘等預處理設施,去除大顆粒的污染物并減緩流速;有降雪的城市,應采取棄流、排鹽等措施防止融雪劑侵害植物。滲透塘邊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不大于1頤3,塘底至溢06m。200~300mm、透水土工300~500mm的過濾介質層。滲透塘排空時間不應大于24h.滲透塘應設溢流設施,并與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和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銜接,滲透塘外圍應設安全防護措施和警示牌。滲透塘典型構造如下圖所示。41適用性滲透塘適用于匯水面積較大大于1hm2且具有一定空間條件的區域,但應用于徑流污染嚴重、設施底部滲透面距離季節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巖石層小于lm及距離建筑物基礎小于3m水平距離的區域時,應采取必要的措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優缺點滲透塘可有效補充地下水、削減峰值流量,建設費用較低,但對場地條件要求較嚴格,對后期維護管理要求較高。C5 滲井概念與構造滲井指通過井壁和井底進行雨水下滲的設施,為增大滲透效果,可在滲井周圍設置水平滲排管,并在滲排管周圍鋪設礫(碎)石。滲井應滿足下列要求:雨水通過滲井下滲前應通過植草溝、植被緩沖帶等設施對雨水進行預處理。滲井的出水管的內底高程應高于進水管管內頂高程,但不應高于上游相鄰井的出水管管內底高程。滲井調蓄容積不足時,也可在滲井周圍連接水平滲排管,形成輻射滲井。輻射滲井的典型構造如下圖所示。42適用性滲井主要適用于建筑與小區內建筑、道路及停車場的周邊綠地內。滲井應用于徑流污染嚴重、設施底部距離季節性1m3m距離的區域時,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優缺點沙井占地面積小,建設和維護費用較低,但其水質和水量控制作用有限。C6 滲管/概念與構造 滲管/渠指具有滲透功能的雨水管/渠,可采用穿孔塑料管、無砂混凝土管/渠和礫(碎)石等材料組合而成。滲管/策應滿足以下要求:滲管/渠應設置植草溝、沉淀砂池等預處理設施。滲管/渠開孔率應控制在1%~3%之間,無砂混凝土管的20。滲管/渠的敷設坡度應滿足排水的要求。滲管/渠四周應填充礫石或其他多孔材料,礫石層外包透水土工布,土工布搭接寬度不應少于200mm。滲管/渠設在行車路面下時覆土深度不應小于700mm。43滲管/渠典型構造如下圖所示。適用性滲管/徑流污染嚴重及易出現結構塌陷()。優缺點滲管/渠對場地空間要求小,但建設費用較高,易堵塞,維護較困難。C7 生物滯留設施概念與構造生物滯留設施指在地勢較低的區域,通過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統蓄滲、凈化徑流雨水的設施。生物滯留設施分為簡易型生物滯留設施和復雜型生物滯留設施,按應用位置不同又稱作雨水花園、生物滯留帶、高位花壇、生態樹池等。生物滯留設施應滿足以下要求:對于污染嚴重的匯水區應選用植草溝、植被緩沖帶或沉淀池等對徑流雨水進行預處理,去除大顆粒的污染物并減緩流速;應采取棄流、排鹽等措施防止融雪劑或石油類等高濃度污染物侵害植物。屋面徑流雨水可由雨落管接入生物滯留設施,道路徑流雨水可通過路緣石豁口進入,路緣石豁口尺寸和數量應根據道路縱坡等經計算確定。44生物滯留設施應用于道路綠化帶時,1,應設置擋水堰/臺坎,以減緩流速并增加雨水滲透量;設施靠近路基部分應進行防滲處理,防止對道路路基穩定性造成影響。生物滯留設施內應設置溢流設施,可采用溢流豎管、蓋篦溢流井或雨水口等,溢流設施頂一般應低于匯水面100mm。生物滯留設施宜分散布置且規模不宜過大,生物滯留設施面積與匯水面面積之比一般為5%~10。復雜型生物滯留設施結構層外側及底部應設置透水土工布,防止周圍原土侵入如經評估認為下滲會對周圍建構筑物造成塌陷風險,或者擬將底部出水進行集蓄回用時,可在生物滯留設施底部和周邊設置防滲膜。生物滯留設施的蓄水層深度應根據植物耐淹性能和土壤滲透性能確定,一般為0~0m,并應設0m的超高;換土層介質類型及深度應滿足出水水質要求,還應符合植物種植及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技術要求;為防止換土層介質流失,換土層底部一般設置透水土工布隔離層,也可采用厚度不小于100mm的砂層細砂和粗砂代替礫石層起到排水作用厚度一般為250~0m,可在其底部埋置管徑為0~0m的穿孔排水管,礫石應洗凈且粒徑不小于穿孔管的開孔孔徑;為提高生物滯留設施的調蓄作用,在穿孔管底部可增設一定厚度的礫石調蓄層。簡易型和復雜型生物滯留設施典型構造如下圖所示。圖一45圖二適用性生物滯留設施主要適用于建筑與小區內建筑、道路及停車場的周邊綠地,以及城市道路綠化帶等城市綠地內。對于徑流污染嚴重、設施底部滲透面距離季節性最高地下水位或巖石層小于lm及距離建筑物基礎小于3m(水平距離)的區域,可采用底部防滲的復雜型生物滯留設施。優缺點生物滯留設施形式多樣、適用區域廣、易與景觀結合,徑流控制效果好,建設費用與維護費用較低;但地下水位與巖石層較高、土壤滲透性能差、地形較陡的地區,應采取必要的換土、防滲、設置階梯等措施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將增加建設費用。C8 雨水濕地概念與構造雨水濕地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作用凈化雨水,是一種高效的徑流污染控制設施,雨水濕地分為雨水表流濕地和雨水潛流濕地,一般設計成防滲型以便維持雨水濕地植物所需要的水量,雨水濕地常與濕塘合建并設計一定的調蓄容積。雨水濕地與濕塘的構造相似,一般由進水口、前置塘、沼澤區、出水池、溢流出水口、護坡及駁岸、維護通道等構成。雨水濕地應滿足以下要求:進水口和溢流出水口應設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設施,防46止水流沖刷和侵蝕。雨水濕地應設置前置塘對徑流雨水進行預處理。沼澤區包括淺沼澤區和深沼澤區,是雨水濕地主要的凈化區其中淺沼澤區水深范圍一般為0~0.3m,深沼澤區水深范圍為一般為0.3~0.5m,根據水深不同種植不同類型的水生植物。雨水濕地的調節容積應在24h內排空。出水池主要起防止沉淀物的再懸浮和降低溫度的作用,水深一般為0.8~1.2m,出水池容積約為總容積(不含調節容積)的10。雨水濕地典型結構如下圖所示。適用性雨水濕地適用于具有一定空間條件的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城市綠地、濱水帶等區域。優缺點雨水濕地可有效削減污染物,并具有一定的徑流總量和峰值流量控制效果,但建設及維護費用較高。C9 植草溝概念與構造植草溝指種有植被的地表溝渠,可收集、輸送和排放徑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凈化作用,可用于銜接其他各單項設施、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和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除轉輸型植草溝外,還包括滲透型的干式植草溝及常有水的濕式植草溝,可分別提高徑流總量和徑流污染控制效果。47植草溝應滿足以下要求:淺溝斷面形式宜采用倒拋物線形、三角形或梯形。植草溝的邊坡坡度(垂直:水平)不宜大于1頤3,縱坡不應大于4%。縱坡較大時宜設置為階梯型植草溝或在中途設置消能臺坎。3。(3)植草溝最大流速應小于0.8m/s,曼寧系數宜為0.2~(4)轉輸型植草溝內植被高度宜控制在100~200mm。轉輸型三角形斷面植草溝的典型構造如下圖所示。適用性植草溝適用于建筑與小區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等不透水面的周邊,城市道路及城市綠地等區域,也可作為生物滯留設施、濕塘等海綿設施的預處理設施。植草溝也可與雨水管渠聯合應用,場地豎向允許且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也可代替雨水管渠。優缺點植草溝具有建設及維護費用低,易與景觀結合的優點,但已建城區及開發強度較大的新建城區等區域易受場地條件制約。C10 植被緩沖帶概念與構造植被緩沖帶為坡度較緩的植被區,經植被攔截及土壤下滲作用減緩地表徑流流速,并去除徑流中的部分污染物,植被緩沖帶坡度一般為2%~6%,寬度不宜小于2m。植被緩沖帶典型構造如下圖所示。48適用性植被緩沖帶適用于道路等不透水面周邊,可作為生物滯留設施等海綿設施的預處理設施,也可作為城市水系的濱水綠化帶,但坡度較大(大于6%)時其雨水凈化效果較差。優缺點植被緩沖帶建設與維護費用低,但對場地空間大小、坡度等條件要求較高,且徑流控制效果有限。C11 初期雨水棄流設施概念與構造初期雨水棄流指通過一定方法或裝置將存在初期沖刷效應、污染物濃度較高的降雨初期徑流予以棄除,以降低雨水的后續處理難度。棄流雨水應進行處理,如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常見的初期棄流方法包括容積法棄流、小管棄流(水流切換法)等,棄流形式包括自控棄流、滲透棄流、棄流池、雨落管棄流等。初期雨水棄流設施典型構造如下圖所示。49適用性初期雨水棄流設施是其他海綿設施的重要預處理設施,主要適用于屋面雨水的雨落管、徑流雨水的集中入口等海綿設施的前端。優缺點初期雨水棄流設施占地面積小,建設費用低,可降低雨水儲存及雨水凈化設施的維護管理費用,但徑流污染物棄流量一般不易控制。C12 雨水罐概念與構造 雨水罐也稱雨水桶,為地上或地下封閉式的簡易雨水集蓄利用設施,可用塑料、玻璃鋼或金屬等材料制成。適用性 適用于單體建筑屋面雨水的收集利用。優缺點 雨水罐多為成型產品,施工安裝方便,便于維護,但其儲存容積較小,雨水凈化能力有限。C13 蓄水池概念與構造蓄水池指具有雨水儲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設施,同時也具有削減峰值流量的作用,主要包括鋼筋混凝土蓄水池,磚、石砌筑蓄水池及塑料蓄水模塊拼裝式蓄水池,用地緊張的城市大多采用地下封閉式蓄水池。蓄水池典型構造可參照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雨水綜合利用》(05)。適用性蓄水池適用于有雨水回用需求的建筑與小區、城市綠地等,根據雨水回用用途(綠化、道路噴灑及沖廁等)不同需配建相應的雨水凈化設施;不適用于無雨水回用需求和徑流污染嚴重的地區。優缺點蓄水池具有節省占地、雨水管渠易接入、避免陽光直射、防止蚊蠅滋生、儲存水量大等優點,雨水可回用于綠化灌溉、沖洗路面和車輛等,但建設費用高,后期需重視維護管理。50C14 調節塘概念與構造調節塘也稱干塘,以削減峰值流量功能為主,一般由進水口、調節區、出口設施、護坡及堤岸構成,也可通過合理設計使其具有滲透功能,起到一定的補充地下水和凈化雨水的作用。調節塘應滿足以下要求:進水口應設置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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