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減設備管理制度(32篇)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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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減設備管理制度(32篇)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精選32篇)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1.設備改造與更新應根據產品發展規劃,結合工藝改進和設備技術情況制訂設備改造和更新計劃,并制訂年度計劃組織實施。2.設備更新原則上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設備更換技術性能落后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老設備。不能用技術落后的新設備或以增加設備臺數的辦法來更新。符合下列情況可更新。(1)設備經過多次大修,損耗嚴重,修復后技術性能能不能達到工藝要求和保證不了產品質量的。(2)技術性能落后,效率很低、經濟效益很差的。(3)通過修理、改造雖能恢復精度及性能,但修理經濟性上不如更新合算的。(4)設備運行時,耗能大或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且進行改造不經濟的。(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設備。3.設備技術改造宜結合大修理進行,所需資金,不超過該設備大修費30%時,可列入大修理費用開支,超過30%時應將改造內容專項列入技改計劃,費用從折舊基金或技改資金解決。設備改造為新增的價值,用大修基金開支的不辦增值,用折舊基金等開支的應辦理增值手續。4.設備更新應在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進行設備更新工作,負責協調并建立以設備部門為主,計劃、生產、技術、工藝、財務、質量部門參加的論證會,研究更新方案,經批準后由設備部門組織實施。5.對被更換(淘汰)的舊設備,應組織技術鑒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21、動力科、生產技術部、安監處、供應公司應根據礦上設備需求,做好設備選型、計劃、購置、安裝、調試、驗收和報廢簽字等工作,加強前期管理。2、礦需要增加主要生產設備時,應由使用單位會同動力部門提出增加設備的技術性能、可靠性和維修性的要求,在機電礦長主持下,由動力部門、生產技術部、供應公司、財務使用單位參加,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作出購置決策。3、設備的.選型應注意通用化、環保節能,選購的設備應經過鑒定,有生產許可證。非淘汰型產品,購置計劃應由供應公司同各部門共同編制,經主管機電礦長審批后執行。設備到貨后,應由供應公司組織驗收。4、驗收合格設備,應及時安裝、調試后使用,暫時不用的設備、零部件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設備嚴禁拆套使用。5、動力部門、供應公司要建立健全設備的驗收交接、建檔管理與考核制度,并將全部圖紙的使用維護說明書、質量檢查、試驗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交由資料室進行整理,建檔登記保管。6、主要設備的安裝使用,動力部門、生產技術部要參與編制操作規程和安裝質量標準,不完好的設備不準安裝,安裝完后應由安裝、使用、安監、生產技術部等部門有關人員共同驗收,進行試運轉并辦理移交手續后,才能投入使用。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3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執法全過程音像記錄工作,有效減少執法風險,維護執法人員及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我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實施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執法全過程音像記錄方式包括采取照相、錄音、錄像、視頻監控等方式進行的記錄。音像記錄資料的現場采集設備主要為執法記錄儀。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執法全過程同步錄音錄像應遵循同步攝錄、集中管理、規范歸檔、嚴格保密的原則,確保音像視頻資料的全面、客觀、合法、有效。第三條執法記錄儀做為日常執法活動專用工具,應對以下執法環節進行音像記錄。1.能夠反映企業名稱、概貌的標志性建筑;2.行政執法人員向企業介紹執法目的、意義、重點及相關要求時;3.依據現場檢查方案對企業有關資料、現場進行執法檢查時;4.行政執法人員向企業相關人員通報執法檢查情況、交換意見時;5.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應履行的義務及應當執行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時;6.行政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就所需調查的問題進行詢問時;7.現場勘驗時;8.企業相關人員在現場檢查記錄或相關執法文書上簽署姓名和意見時;9.對企業采取現場處理措施時;10.調查取證中調取原始憑證確有困難,須采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11.抽樣取證不能提取原物,須采取照相、錄像等方式取證時;12.實施行政處罰簡易程序或當場收繳罰款等容易引起行政爭議時;13.以留置送達方式將執法文書留置在當事人的收發部門或者住所時;14.以公告送達方式送達執法文書時;15.對企業現場進行執法復查時;16.其他應當采取音像記錄的內容。第四條以下情形不得采取音像記錄:(一)在爆炸危險區域實施執法檢查未配備符合防爆規定的音像記錄設備時;(二)涉及軍事、商業、技術秘密和個人隱私等信息未經當事人同意時;(三)其他不適宜采取音像記錄的內容。第五條執法記錄儀一般情況下應當佩戴在執法人員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音像效果的位置;對需要重點攝錄的內容,可以使用手持方式進行或將執法記錄儀固定于特定位置。需要重點攝錄的內容包括:(一)現場易滅失或事后難以調取的證據。(二)當事人、證人的言行及面貌特征。(三)現場與當事人、證人約談以及詢問內容。(四)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五)其他需重點攝錄的情況。第六條執法人員使用執法記錄儀,應當符合以下規定:(一)在開啟執法記錄儀攝錄時,應當首先告知當事人。告知的規范用語是: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監督我們的執法行為,本次執法全程錄音錄像。(二)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應當言語文明禮貌、行為合法規范。凡是法律法規規定出示執法證的環節,必須出示執法證。(三)執法記錄儀記錄信息應當完整、客觀、真實。記錄信息要反映執法行為的時間、地點、執法事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執法人員、執法過程等。(四)在實施行政執法行為時,應當記錄該場所地點的明顯標志;沒有明顯標志的,應當記錄周圍標志性建筑,并口述所到場所的名稱。(五)執法記錄儀開始記錄后,在同一執法地點不得斷續記錄,不得任意選擇取舍或事后補錄,不得插入其他畫面。第七條執法記錄儀按照“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由各執法隊負責日常管理、維護,避免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執法記錄儀損壞。執法人員在使用執法記錄儀進行現場執法攝錄工作之前,應當對執法記錄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執法記錄儀無故障,電池電量充足,內存卡有足夠存儲空間,并按照當前日期、時間調整好設備時間。第八條非因技術原因不得中止錄制或斷續錄制,因設備故障、損壞,天氣情況惡劣或者電量、存儲空間不足,檢查場所變化等客觀原因而中止記錄的,重新開始記錄時應當對中斷原因進行語音說明。確實無法繼續記錄的,應當向所屬部門負責人報告,并在事后書面說明情況。第九條執法人員在當天執法活動結束返回機關后,須在第一時間將現場執法音像視頻記錄信息原始資料儲存到執法信息服務器;因連續工作或者在交通不便地區執法等原因,確實無法及時儲存資料的,應當在返回單位后24小時內將現場執法音像視頻記錄信息儲存到執法信息服務器。執法人員不得私自復制、保存、泄露現場執法記錄信息資料。第十條音像記錄原始資料存入行政執法監察信息服務器后,行政執法人員應于2個工作日內對所有提交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按先后順序編輯影像資料的名稱、分類等,并以文件名或字幕等方式對影像資料反映的具體場所、主要內容進行描述。第十一條行政執法人員自結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應將行政執法檢查過程中形成的音像記錄資料與同案的文字資料一起形成相應案卷,及時歸檔,并移交至檔案室統一存檔、備查。第十二條我局定期對執法人員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情況進行檢查。(一)是否按照規定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二)執法檢查用語、行為是否規范;(三)是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執法記錄信息的儲存、歸檔;(四)執法記錄儀的保管、維護情況。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41、閑置設備的管理:1.1、設備在6個月以內沒有使用可定為閑置設備,凡閑置設備必須做好以下工作。1.1.1、要做好一級保養所規定的保養項目,切實做到完好停用。1.1.2、對閑置的機械、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好各部件的反腐工作,做到上蓋下墊,定期保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拆卸任何零部件,確保設備完好。1.1.3、凡閑置各類生產機械、設備,都應是性能良好。1.1.4、凡由于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造成設備長期未使用,對這些設備應做好封存工作。1.1.5、封存范圍,設備閑置6個月以上,可以申請封存,設備封存范圍是金屬切斷設備、壓力設備、起重設備、和其它機械動力設備等。1.1.6、凡封存的設備,基層單位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基層單位領導簽字后,上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然后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上報物資管理部門申報設備封存申請單,經上級主管設備的.領導批準后,按物資管理部門的要求,送到指定的位置,方可封存(凡封存的設備,可不算利用率)。2、封存設備的管理:2.1、因為設備封存和設備閑置有區別,在管理上要求更高,所以要求如下:2.1.1、凡封存的設備,設備管理部門必須逐級登記,做到帳物存放數量、質量、存放地點、封存日期要清。2.1.2、設備封存前要對設備做好一次二級保養工作,做到設備性能完好,零部件齊全,上蓋下墊,涂油防塵,防潮,反腐,并指定專人保管。2.1.3、在雨季,冬季來臨時,對封存的設備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2.1.4、連續閑置一年以上的設備,應列入閑置多余設備,經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后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做調劑處理。3、設備的啟封管理:3.1、封存設備需要使用時,由使用單位填寫設備使用申請,報設備管理部門,由設備管理部門報物資管理部門,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啟用。3.2、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恢復提取設備折舊和設備利用率考核。3.3、封存設備啟用前應做好清洗工人作,檢查油孔、油路是否暢通,電氣線路及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活動部位注上潤滑油,清除四周一切障礙,一切準備工作就緒后,接上電源,加上油水(發動)進行試車運轉,試車運轉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51、設備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設備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設備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設備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堅決給予清退出場。2、實行設備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設備均登記并做好臺賬。調配設備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設備做好租金支付記錄。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設備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后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如起重設備、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后方可使用。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臺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挖機、鏟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于司機學習掌握。并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設備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設備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8、實行機械設備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設備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系機械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設備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9、既有線施工設備實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鋼絲繩做為纜風繩,纜風繩一端加固在設備頂距離地面2/3處,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錨上。地錨埋入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塊或方木等按標準尺寸加工,保證地錨可靠性。10、既有線施工設備移位實施方式:當設備移動時松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松開纜風繩一米后固定,設備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設備)。設備移動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設備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并做好記錄。11、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設備包保責任狀”。對設備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12、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均噴涂字樣及標識,并做好設備編號,便于管理。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6(1)加油站應當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劃分爆炸危險場所,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保養、檢修制度,并在儲存區、卸油區、加油區、桶裝油料庫房明顯位置,設置“爆炸危險場所”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接線、專業性檢修必須由經過防爆技術培訓檔案(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防爆降級、報廢),統一分類編號,實行專人管理。(2)固定電氣設備必須安裝穩固,移動防爆燈等電氣設備必須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損傷。(3)加油站應當每月檢查保養防爆電器設備,并符合下列要求:a.防爆電氣設備整潔,部件齊全緊固,無松動、無損傷、無機械變形,場所清潔、無雜物和易燃物品;b.電纜進線裝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線孔封閉符合要求(密封鋼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c.設備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齊全完整;d.防爆燈具的防爆結構、保護罩保持完整;e.接地端子接觸良好,無松動、無折斷、無腐蝕,鎧裝電纜的外繞鋼帶無斷裂。(4)加油站每兩年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專業檢修,檢修主要包括下列內容:a.維護后者更換防爆燈具燈泡(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b.清除設備灰塵、污垢和其他雜物,并對銹蝕處進行反腐處理;c.更換或者修理易損零部件和緊固件;d.測試電機、電器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檢查接地線并測試電阻值;e.補充或者更換設備潤滑部位的潤滑脂(油);f.檢查設備進出線口,更換損傷變形或者老化變質的密封圈;g.更換不合格電機軸承;h.檢查隔爆面,測量并調整隔爆間隙值;i.更換不合格的電纜和配線鋼管;j.更換已失靈或者報廢的開關、按鈕等防爆器件。專業維護檢查必須由防爆電氣專職維護人員進行,難度較大的檢修項目,可以請有關單位、生產企業或者有資質的維修單位檢修。(5)加油站檢查檢修防爆電氣設備應當注意下列事項:a.日常檢查中嚴禁打開設備的密封盒、接線盒、進線裝置、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b.在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拆裝防爆燈具和更換防爆燈泡、燈管;c.應及時在斷電處懸掛警告牌;d.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非防爆測試儀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須采取通風措施,使可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e.禁止用水沖洗防爆電氣設備;f.檢修現場的電源電纜線頭應當進行防爆處理;g.檢修帶有電容、電感、油氣探測頭等儲能元件的防爆設備,必須按照規定放盡能量后方可作業;h.檢修過程中不得損傷防爆設備的隔爆面;i.緊固螺栓不得任意調換或者缺少;j.細記錄檢修項目、內容、測試結果、零部件更換、缺陷處理等情況,并歸檔保存。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7(1)加油站的下列設施設備應當設置防靜電接地:a.金屬油罐及其通氣管;b.加油站工藝設備;c.輸油管道及閥門;前款所列設施設備設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靜電接地。(2)加油站設施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a.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和電氣設備接地可以共同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單獨設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b.設施設備和車輛的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鏈條類導體連線;c.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線和電氣工作零線;d.防靜電接地的測量點位置不宜設在爆炸危險區域內;e.設備、管道的法蘭連接螺栓少于5根的,應當設置防靜電跨接連線;f.檢修設備、管道可能導致防靜電接地系統斷路時,應當預先設置臨時性接地,檢修完畢后及時恢復。(3)加油站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a.在爆炸危險場所作業的運油車輛,應當設置接地端板,作業前接好防靜電接地,作業后待罐裝油料達到規定的靜置時間,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b.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線必須連接在作業場所的專用防靜電接地點上,并不得采用纏繞等不可靠的連接方法;c.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連線應當采用銅芯軟絞線,橫截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d.裝卸油料的輸油軟管,應當使用耐油導靜電軟管,作業時軟管兩端的導靜電鋼(銅)絲必須與設備可靠連接并接地。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8關于下發《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的通知(1997年7月10日)各區、縣勞動局、各有關單位:現將《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對于原已取得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申請增加檢測檢驗項目。附件: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附件:北京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北京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保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根據勞動部1997年第7號令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北京市從事特種設備(包括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橋(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廠內機動車輛等)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第三條北京市勞動局統一管理全市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檢測檢驗機構的資格認證工作。第二章認證基本條件及范圍第四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有法人資格;(二)檢測檢驗機構應有完善的《質量保證手冊》,并能嚴格執行其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三)檢測檢驗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師以上的職稱,熟悉有關專業知識,有一定的工作和組織能力;(四)技術人員占全體人員的比例不應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百分之三十;(五)每一項目有兩名以上(含兩名)經考核合格的專職檢測檢驗人員,其中一名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六)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驗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市勞動局核發的在有效期范圍內的檢驗員證。第五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任務相適應的儀器、儀表設備等必要的檢測檢驗手段;(一)檢測檢驗用的儀器、儀表和量具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并在國家認可的計量部門定期校準的有效期內;第六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檢驗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國家標準、檢測檢驗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認真執行。第七條檢測檢驗機構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和聯系電話,有與承擔的檢測檢驗任務相適應的工作環境。第八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保證在行政、技術和財務管理上獨立于特種設備的制造、銷售、安裝、修理(改造)和使用單位之外。第九條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機構的檢測檢驗范圍:(一)在用橋(門)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二)在用塔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三)在用流動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四)在用電梯定期安全技術檢驗;(五)新安裝或經大修后的橋(門)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六)新購置或大修后的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七)新購置或大修后的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八)新安裝、修理(改造)的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以下簡稱電梯)安全技術檢驗;(九)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十)受外單位委托的安全技術檢驗或技術鑒定;(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檢驗。第十條經資格認可的檢測檢驗機構,可以從事批準范圍內的檢測檢驗工作。第三章認證審查程序第十一條檢測檢驗機構應按要求填寫《申請書》和有關申報材料,報主管區(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再向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察處提交《申請書》及規定的文件資料。第十二條其它非勞動部門申請資格認證的檢測檢驗機構,需經主管部門向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察處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領取《申請書》,填寫上報。第十三條特種設備監察處收到申請書和申報資料后進行初審,確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內通知申請單位。第十四條特種設備監察處負責組織有關專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組成審查組對同意受理的申請進行資質審查。第十五條經審查合格的檢測檢驗機構,由認證單位核發由市勞動局統一印制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認可證》(以下簡稱《認可證》),并予以公布并報勞動部備案;第十六條對審查不合格的單位允許其進行整改,并于六個月后重新提出申請。第十七條已取得檢測檢驗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需新增項目時,應向市勞動局申請新增項目的檢測檢驗資格,市勞動局將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予以受理審查并給予增項。第十八條《認可證》的有效期為四年,檢測檢驗機構在有效期滿六個月向市勞動局申請換證審查。逾期不提出申請的檢測檢驗機構,市勞動局在其有效期滿后將注銷其《認可證》。第四章附則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察處負責解釋。第二十條認證中的有關開支費用由被審查單位承擔。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91、所有項目設備由學校統一負責,明確管理人員,實行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在思想上高度重視項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確保項目設備能有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2、建立設備登記和學校國有資產管理檔案,按型號分類入賬、入柜妥善管理,不得丟失、損壞,保證配套使用。3、建立硬件設備使用登記簿、配套軟件使用登記簿,對設備使用和運行情況做出詳細記錄。4、熟悉、了解設備的規格、性能、基本結構和操作使用方法,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做到規范操作,正確使用。設備使用后必須斷開電源和接收信號源。5、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到防火、防盜、防雷、防潮、防塵、防靜電。定期檢查設備完好率,保持設備良好性能,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需要。6、禁止帶故障運行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機并及時請專職技術人員處理。同時,建立故障登記薄,做好故障原因、責任、處理和維修等記錄。7、不得以任何借口將設備出借、轉讓、調撥或變賣給非項目單位,也不允許個人占用。8、要定期檢查各項目學校的設備管理工作,每學期對項目學校進行一次抽查,年底全面檢查評估。對管理優秀的`學校和個人給與表彰;對于管理不善、使用率不高的學校和個人,給與批評或處分。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0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礦井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全礦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龐莊煤礦機關部室、基層單位及所有干部職工。第四條各單位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科學化。第二章職責第五條政工部負責編制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統籌安排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結對子(必要時進行補充和調整),組織職能部門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進行材料匯總,考核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員落實/>第十條安監部負責題庫編寫、對培訓教學計劃的審定,根據教學計劃制卷、出卷,負責要害工種、特種作業人員的儲備,填寫《考試處罰通知書單》。第十一條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一般工種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學計劃組織考試、學員成績登記、學員考勤、檔案管理。第三章安全培訓對象、時間和內容第十二條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一)礦長、礦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和副總工程師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二)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按照有關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三)礦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四)特種作業人員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五)礦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六)礦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第十三條新進礦的工人,必須接受礦、區隊、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與培訓,經礦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一)礦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國家、省及有關部門制訂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教育與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二)區隊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煤礦技術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施工現場環境、工種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與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三)班組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教育與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第四章安全教育的實施與管理第十四條安全教育以職工周五安全活動、班前十分鐘教育和上級部署的以及針對礦井工作實際開展的各類安全活動為主要載體,宣傳貫徹上級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第十五條每周五為職工安全教育的時間,分上、下午兩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進行。第十六條安全活動必須由行政主管主持,無特殊情況不得由其他人員代替主持。第十七條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須提前備課,有活動課案和授課計劃,課案字跡工整。第十八條安全教育活動的時間一般為40分鐘,出勤率要達到95%以上,補課率達到100%。第十九條安全活動實行實名考勤,對于因假、因休班未參加安全活動的,必須在下周安全活動日之前或上崗前進行補課,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參加補課的人員要簽名備案。第二十條安全活動必須要有“四問法”的內容,針對本單位或其它單位發生的人身、機械等事故進行系統追問,指定職工發言,并做好相關記錄。第二十一條凡涉及基層單位安全教育的各項計劃、總結等材料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送,嚴禁敷衍了事。職能部門對此項工作要進行定期通報,嚴格考核。第二十二條機關包保人員對基層單位的安全活動要適時予以督促、指導和幫助,加強對包保單位的考核力度,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打人情分。第二十三條“雙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00前以書面的形式報送政工部,需要匯報的內容包括:安全活動時間、主講人、出勤補課情況、“四問法”的主要內容等。第二十四條安全教育實行三項制度:即周五“雙向”考核制、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調度會、黨支部書記例會通報制。“雙向”考核由機關部室與基層單位結對子包保;互(抽)查分為三井包保人員互(抽)查和閉卷考試,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為主;將互(抽)查情況和每周五的包保情況在下周一進行通報。第五章安全培訓的實施與管理第二十五條安全教育與培訓實行登記制度。礦必須建立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檔案,沒有按本辦法有關規定定期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工,不得在工作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否則按“三違”論處。第二十六條基層各單位應根據礦的統一安排和培訓計劃,制訂本單位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在每年10月底向財資部上報下年度需培訓工種、人員計劃并備案。第二十七條財資部根據各單位需求和上級有關規定,組織培訓班。有關專業工種的培訓信息,應提前通知教學單位。弟二十八條四級安全培訓中心根據文件要求,按照上級規定的教學大綱、安全培訓教材,制定教學計劃,配備師資。并將相關情況在開學前制表,一式兩份分別送到安監部和財資部。第二十九條學員報到后,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將學員自然情況錄入微機,并校對無誤,發給礦安監部、財資部。第三十條安監部對教學計劃審核后簽署意見返回。第三十一條培訓班結束,四級安培中心提供參加考試學員名單,安排考場,提交《缺額學員通知單》。第三十二條安培中心、財資部、安監部等部門分別提交培訓工作小結,四級安培中心負責匯總后,報相關單位和分管領導。第三十三條參加教學計劃編制、審定、試卷命題、監考、巡考、閱卷等相關人員,應在附表涉及的欄目內簽名存檔,發現問題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第六章獎懲第三十四條安全活動時間不夠或周五安全活動每少一次罰單位黨政主管和包保單位部室負責人各30元。如無特殊情況行政主管不主持會議的,每次罰款50元。第三十五條補課率達不到要求者,每次給予黨政主管和包保部室負責人各罰款100元;沒有備課材料或備課不認真的罰黨政主管100元。第三十六條機關部室包保人員弄虛作假,每發現一次給予責任人罰款200元;凡遲交或不交報表的每次罰部室責任人30元。第三十七條凡在集團公司等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中,被通報扣分的,給予責任單位罰款__元,并對機關包保部室罰款200元。第三十八條連續兩次(含兩次)以上以相同的原因和問題被礦通報的,罰責任單位200元。第三十九條對于各項安全教育的材料報送不及時或不報送被全礦通報的,一次罰款200元。第四十條每月初礦將按照“雙向”考核的要求對上月安全活動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對排名前三名的基層單位和包保部室各獎勵1000元,對安全包保先進個人各獎勵100元。礦年底對安全教育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第四十一條在礦、集團公司舉辦的各專業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復訓~中,各單位必須按照下達的指標安排參訓人員,選派合格的學員參加培訓,發現一名學習“專業戶”,對學員單位處罰__元;每缺一人次,不經請假的,對單位罰款500元,履行請假手續的,對單位罰款100元,由四級安培中心、安監部簽署罰款單送交財資部辦理。請假以書面形式,并經礦分管安全培訓的領導簽字后有效。第四十二條對考試不及格人員由安監部通知財資部,由財資部、四級安培中心安排一次補考,個人負擔補考費30元。第四十三條對巡考、監考失職者,給予一次罰款200元,并取消其參加巡考、監考的資格。第四十四條泄漏試卷、試題秘密者,給予責任者罰款500元,并不準其從事與此相關的工作。第四十五條在抽查考試中對成績不及格的職工進行補考,每人每次交補考費30元,補考仍不及格者進行脫產培訓。培訓期間工資待遇按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第七章附則第四十六條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費用按1.5元/噸提取由礦考委按規定,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執行。第四十七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與本制度有抵觸的,解釋權屬__煤礦。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11、向總經理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2、負責本公司范圍內各種機械、電氣和動力設備的管理,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3、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監督執行。4、對自制和改造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5、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凡安裝、修理、搬遷機器設備竣工時,須重新檢驗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整有效,方可移交運行。6、負責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設備的安裝和維修。7、負責有關電氣、設備安全的國家標準的收集和存檔。8、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對事故的起因是否屬電氣、設備缺陷或故障造成作出鑒定意見。9、對本部門的二、三級安全教育效果的好差及記錄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10、對本部門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或電氣、設備維護不當所引起的重大傷亡事故負責直接領導責任。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21.日檢(1)檢查各緊固件的螺栓、彈簧墊是否緊固齊全。(2)檢查各電氣設備,如電動機、開關等聲音是否正常,溫度是否超限。(3)檢查處理電纜接線中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等失爆問題。(4)檢查信號照明系統的性能及電纜接線情況,符合完好標準和保護系統靈敏可靠。(5)檢查維護采煤機電纜和電纜夾板以及底槽電纜,不得有電纜吃勁、受力和從底槽擠出。(6)檢查試驗饋電開關、移動變電站、饋電開關的漏電、過流、接地三大保護靈敏、可靠、齊全,并有試驗記錄。(7)每班必須做一次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的試驗記錄,并做好記錄。(8)檢查備用電氣設備是否達到完好狀態。(9)清掃設備,如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2.周檢(1)檢查電動機的'接線柱是否緊固,有無燒傷痕跡。(2)檢查電動機的絕緣狀況,并做好記錄。(3)檢查各控制設備腔內螺栓是否緊固,是否有燒傷痕跡,更換損壞元件,并做好記錄。(4)檢查各種設備元件和接線端子是否有松動和擠壞現象。(5)檢查采煤機電動機電控箱各種元器件工作狀況,螺栓松動受潮銹蝕等現象。(6)如實認真填寫檢修記錄。3.月檢(1)檢查各電氣設備開關、接線盒電纜插銷、防爆面清潔度,防爆間隙是否符合規定,并進行除銹除油。(2)測量電動機、開關、變壓器絕緣電阻值,對繼電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和整定。(3)測量低壓網絡對絕緣電阻值,更換絕緣程度和軸承損壞嚴重的電機。(4)電動機軸承注油一月一次。(5)檢查移動變電站高、低壓側各接線極以及電氣設備是否完好,有無燒痕、更換損壞元件。(6)根據工作面推進度,外移移動變電站、泵站開關列車,如實填寫檢修記錄。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31.0目的舞臺燈光音響設備管理規定,通過對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管理,確保演出過程中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正常運行,保障演出質量。2.0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所有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操作與維護。3.0管理職責3.1舞臺燈光音響室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按《熱高樂園員工行為規范》執行。3.2舞臺燈光音響室主任:負責所有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演出使用時的監督工作;負責安排與監督燈光音響室工作人員對各項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工作;負責燈光音響室內所有設備的管理工作。3.3燈光師:負責舞臺燈光設備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維修工作。3.4音響師:負責舞臺音響設備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維修工作。3.5LED播放師:負責大屏幕設備在演出中的正常使用,以及設備的日常維護與維修工作。4.0工作標準4.1日常檢查:4.1.1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操作人員應該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去做好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工作。4.1.2部門主任安排工作人員每半年對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進行一次清點,并記錄《燈光、音箱、LED設備清單》上。4.1.3部門主任安排人員定期做好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確保設備有較高的完好率。發現損壞、及時上報燈光音響室主任,發現失竊,及時報案。4.2設備使用:4.2.1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須由熟悉設備性能的技術人員或受過設備培訓的工作人員進行操作。4.2.2禁止不懂技術業務的非工作人員擅自操作,以避免人為造成的設備損壞。4.3設備安全:4.3.1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使用前,應檢查線路連接是否正確,電壓是否正常,以確保設備用電安全。4.3.2未經管理人員同意,嚴禁私自改動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的連接。4.3.3嚴禁擅自拆卸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如擅自拆卸造成設備損壞,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按照《熱高樂園員工獎懲條例》給予處罰。4.3.4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使用完畢后,要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4.3.5燈光、音響、大屏幕相關設備的保管及場地的鑰匙,應由燈光音響室主任指定專人負責。4.4保養維修:4.4.1燈光音響室主任需安排工作人員值日,清掃設備周圍的雜物,以保持室內整潔。4.4.2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和愛護設備,應按照設備使用方法,正確的使用設備。4.4.3若設備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保證現場人員的安全。并立即向燈光音響室主任匯報故障情況,以便及時進行故障排除。如果不能進行修復的',應及時與廠家聯系商討檢修事宜。4.5設備事故的性質:4.5.1屬人為原因,如:操作錯誤、維護保養不當、不按規范使用等,致使設備損壞。4.5.2對事故責任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況處以經濟處罰。情況嚴重者,應追究其法律責任。4.6檔案資料:針對燈光、音響、大屏幕設備,各項管理者要做好檔案資料的保存工作。4.6.1新設備交付使用,各項設備管理者要把說明書、保修卡、供應商、驗收單等設備資料及時收集和保存,并做好建檔工作。4.6.2對各套設備按場地分類,保管人員變動時,要做好設備和檔案資料的移交工作。4.6.3舞臺燈光音響室工作人員,對燈光、音響設備的使用記錄要進行總結統計,并將統計結果存入設備管理檔案。5.0檢查與考核5.1燈光音響室主任應對操作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抽查,并對定期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部門經理要對年度維護保養進行檢查確認,并在《園區設施定期維護保養工作記錄表》簽字。6.0相關文件6.1《熱高樂園員工獎懲條例》6.2《熱高樂園員工行為規范》7.0記錄7.1《園區設施定期維護保養工作記錄表》7.2《燈光、音箱、LED設備清單》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4根據生產安全的需要,公司的重點崗位和要害部位裝了安全監控和測量設備,以便對這些崗位和部位實施有效的安全監控和測量,達到及早發現問題、隨時處理問題的目的。為加強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1、凡是生產、使用、儲存、充裝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險化學品的重點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須安裝適宜的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需對重要的壓力、溫度等指標進行監控和測量的,同時安裝壓力、溫度監控和測量裝置。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選型要合理,確保監視和測量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滿足使用要求,同時供貨安裝單位要有相應資質。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位置要合理,能夠起到有效的監視和測量作用。4、新安裝的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要經過鑒定和校準方可投入使用。二、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1、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同期,以相應的國家標準為準。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偏離校準狀態時,應按有關國家標準進行鑒定和校準。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鑒定和校準記錄由公司設備安全處保存。三、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1、使用單位保證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使用。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并保持其準確度。3、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在鑒定或校準的有效期內使用,嚴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的校準狀態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4、對使用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人員,視設備的繁簡和操作難易程度進行必要的培訓,使用人員應熟練掌握操作使用步驟和方法以及維護和保養知識。5、使用人員要隨時觀察安全和測量設備的狀態,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上報和處理。四、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維護和管理1、使用單位應對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以便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做好維護保養記錄。2、設備安全處應對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建立臺帳,包括:名稱、設備類型、購進日期、使用期限、現存位置、檢定期限、目前狀況。五、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失效處理1、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在檢定有效期內,若發現損壞或處于可疑狀態時,應由聯系有資格的單位或人員維修檢定。2、安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經使用單位設備安全處確認,按報廢處理程序進行報廢。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5設施設備的使用年限與日常維護息息相關,一般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室外鐵件的防銹及室外不銹鋼的日常保養。小區內主要要單元門的防銹、路燈桿的防銹、監控桿的防銹、室外欄桿的防銹;2、供水設施的'保養,抽水泵如果不是經常使用的話,每周必須開啟一次,不少于30分鐘;3、游樂設施。游樂設施易磨損,日常維護中,要注意所有軸的潤滑程度及鐵件的防銹處理;4、道閘。道閘必須每天清潔,每半年給軸承上一次黃油;5、室內監控設備、電腦,要做好防潮,每年進行一次大清潔,清除內部灰塵(此項工作必須有專業人式進行);6、室外箱變不屬于物業管理范圍之內,物業公司不用管理;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61、一切運行中的電氣設備上的工作,均應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使用工作票,或按口頭、電話命令執行,除事故檢修外,嚴禁不使用工作票在運用中的電氣設備上工作。2、工作票必須使用統一格式,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應字跡清楚。3、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許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可以填寫工作票,工作證許可人不得簽發工作票。一個工作負責人,不能同時接受兩張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張工作票的任務之后,并辦理了工作終結手續,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4、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許可人收執,另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已執行的工作票,一份存配變站備查,另一份由工作負責人帶回保存。5、配變站,一張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但安全措施一次做完的下列情況允許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一張工作票。連接于同一母線上的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同時停送電者(但需在各備注欄內辦理工作轉移手續)。(1)一臺主變壓器停電檢修時,其保側開關也配合檢修,且同時停送電者。(2)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時,所有不同地點不同類型的工作。(3)一個配電裝置雖未全部停電,但只有個別引入線帶電,并對帶電部分采取了可靠的隔離安全措施者。(4)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上,依次進行不停電的同一類工作,可以發給一張第二種工作票。6、線路第一種工作票第張只能用于一條線路或一個工作地段。但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填用一張第一種工作票或一張第二種工作票。(1)一條線路或同桿架設且同時停、送電幾條線路。(2)與停電檢修線路交叉,鄰近的另幾回線路,同時停送電者。(3)一個工作班在同一天內對同一電壓等級,在不同的幾條線路上的多處配電變壓器上進行同一類工作,配電線路無需停電。(4)第二種工作票,對同一電壓等級,同類型工作,可在數條線路上共用一張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許可手續,但開工前應與調度聯系,工作結束后應通知調度。(5)幾個工作班共用一張工作票時,分組負責人應持有工作總負責人簽發的工作命令單,并必須得到總負責人的許可后方可開工。(6)非電氣工作人員在配變站工作,應有專人監護。(7)工作票保存一年。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71.新購的各種設備設施到貨后,燒結廠必須組織相關人員認真驗收,填寫驗收報告單入庫。設備部負責登記臺帳、編號、建卡和圖紙資料歸檔保管;綜合辦負責辦理有關資產入帳手續;機動科負責設備和隨機部件的妥善保管。驗收中如發現質量等問題,機動科必須與有關單位聯系解決。2.設備安裝竣工后,應由生產廠長、機動科科長、安全監督科負責人以及工程施工單位、使用部門、設備管理人員共同驗收并進行試運轉,通過試運行發現的'問題,必須徹底處理,待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方可交付使用。3.大型固定設備、特種設備、主要電氣設備等檢修竣工后,要組織有關人員會同檢修施工負責人共同檢查驗收。大修后的設備必須空負荷試運轉,符合質量標準后,方準許投入使用。分管生產廠長、機動科科長、安全監督科負責人必須定期參加集中檢修檢查,并分別在相關的檢修檢查記錄中簽署意見。4.移動電氣設備檢修后要按規程要求進行試驗和試運轉,由負責驗收的技術人員簽發合格證。設備的檢修記錄、試驗記錄和驗收報告要統一交設備部存檔。5.新購的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發電機、報警裝置、消防栓高壓水槍、水帶、滅火器等必須經機動科和安全監督科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寫驗收報告單,驗收簽字后資料存檔。6.對設備設施驗收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機動科和安全監督科應及時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供貨方或相關部門盡快解決,不留后患。1、煉鐵安全合格班組驗收考評標準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8一、管理職責:公司設備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主管部門,(以設備科為主)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具體工作。二、管理內容與方法:1.凡是在本公司承擔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制作、安裝、修理、改造、化學清洗等施工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資格證書,并經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方可開工。2.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審查后,報市技術質量監督局進行驗收,頒發設備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3.使用單位要加強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管理,對其要有專人負責,建立設備基礎臺帳,有關資料要齊全、存檔。4.購置的特種產品、設備,必須是勞動部門頒發有制造許可證廠家制造的質量合格產品。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的.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6.認真執行特種設備安全點檢制度,確保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裝置、靈敏、準確、可靠。7.使用特種設備要按規定實行定期技術培訓,檢驗要提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報,監測、檢驗計劃由設備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技術質量監督管理局認可的單位進行監測。8.特種設備按規定需要報廢、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單位向設備科和安全科寫出申請報告。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19一、制定依據1.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1.2《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1.3《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二、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停車場的安全管理,租用停車場應滿足本制度的要求。三、實施主體及職責分工3.1安檢部負責對停車場安全管理的監督和檢查。3.2安檢部設立專人對停車場進行管理。3.3安檢部應賦予停車場專職管理人員相應的職權,專職管理人員應具備本崗位的管理能力。四、安全設備配置的種類、數量及質量要求4.1公司營運車輛應按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的設備設施,確保駕駛員和押運員獲得充分的安全保證,及在發生車輛事故時提供必要的應急器材。4.2車輛安全設備設施除了車輛購置時的原有配備外,根據運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據駕駛員及押運員的反饋意見,按有關規定增配。4.3車輛應配備滅火器、警告標志牌、標志燈等用于人身安全和應急警告的安全設備設施。原則上,安全設備設施應存放在車輛備艙中,且應易于取用,同時不得干涉車輛及其總成有效運行。4.4滅火器使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或壓力指示在綠色區域內,應避免受潮。滅火器應用于撲滅車輛發生的'火災,用后應及時補充。4.5警告標志牌,應符合國家相應的標準,具備熒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類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錐形標牌等。車輛因故停駐于道路上,駕駛員應按規定在車后設置警告標志牌。4.6其他設備設施如防火、防毒、防潮和應急救援等設備設施也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駕駛員、押運員應妥善保管,保證設備使用時有效。4.7對于車輛上的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部門要加強管理,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檢測,押運員和駕駛員也要在出車前、收車后對車輛上的特種設備進行檢查。4.8安檢部應對駕駛員、押運員進行使用注意事項的講解,保證駕駛員、押運員能夠正確使用,避免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傷害;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失效,應及時更換、補充,建立管理臺賬。4.9駕駛員或押運員發現設備設施損壞或失效時,應及時向安檢部報告,以便維修或更換。4.10押運員要確保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的液化氣瓶或液化石油氣裝車完好、牢固,各裝置使用正常、有效。五、專用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包括周邊警戒區劃定、警戒標志設置等)5.1停車場地面積應與停車數量相匹配。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5.2停車場地應封閉,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根據需要,設置運輸劇毒、爆炸和ⅰ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停車區,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以隔離其他設備、車輛和人員。5.3停車場設置進入、駛出通道和消防通道,且人車分離。六、日常運行管理要求6.1車輛進入停車場時,應登記車輛及危險貨物相關信息。6.2停車場地設置專人值守,實行交接班制度。停車場管理員應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相應查驗,確認完好有效。6.3運輸車輛應按區停放,車輛垂直投影應在區域內。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確認已經關閉車輛功能性設施設備和貨物安全狀態。6.4停車場應實行封閉管理,重要位置實行實時視頻監控。6.5每季度至少一次檢查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的有效性。6.6租用停車場時,安檢部要進行安全考察;符合要求時,應簽訂安全責任協議。6.7安檢部應建立停車場設施設備臺賬和專人值班記錄;租用停車場時,需在安全責任協議中明確對方應建立設施設備臺賬和專人值班記錄。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20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音像設備的使用和管理,加強執法監督,維護當事人和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合法權益,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使用音像設備進行執法時,語音、錄像應同步攝錄,集中管理、規范歸檔,確保視聽資料全面、客觀、合法、有效。第三條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執法記錄信息,應當嚴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和權限進行管理。第二章使用第四條在使用音像設備之前,應當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故障,電池電量充足,內存卡有足夠儲存空間,并按照當前日期時間調整好設備時間。第五條在開展以下工作時必須使用音像設備:(一)在進行現場檢查時出示執法證件、檢查重點場所或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重大違法行為過程中;(二)在制作詢問筆錄過程中;(三)在現場組織調查取證過程中;(四)在文書送達、行政聽證等行政執法活動過程中;(五)遇有當事人不配合執法檢查時;(六)其他需要使用的情形。第六條執法時因音像設備電量耗盡、存儲空間耗盡或機器故障等無法進行記錄時,應立即上報,及時排除故障。視情停止執法活動,或用其他音像設備進行執法記錄。第七條使用音像設備執法時,應先告知當事人,錄音錄像過程中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使用執法規范用語。第八條音像設備應當佩戴在有利于取得最佳聲像效果的位置?,F場取證時,可以手持執法記錄儀進行攝錄。第三章管理第九條執法人員負責音像設備的日常管理、維護,科室(中隊)負責人為本單位音像設備使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按規定做好音像設備的保管和養護,避免因使用不當造成音像設備損壞。第十條音像設備記錄的原始聲像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2個月,在2個工作日內將信息存儲至專用存儲器。行政處罰一般程序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的影像資料保存期限應當與案卷保存期限相同,由檔案室統一管理。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應當采取刻錄光盤、使用移動儲存介質等方式,長期保存音像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一)當事人對處置有異議或者投訴、上訪的;(二)當事人逃避、拒絕、阻礙依法執行公務,或者謾罵、侮辱、毆打商務執法工作者的;(三)參與處理重大安全隱患或重大安全違法行為的;(四)其他需要長期保存的重要情況。第十二條對音像設備記錄的聲像資料,實行分級授權管理,未經批準,不得越權查閱;因工作需要查閱聲像資料的,經分管領導批準且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查閱。第四章監督第十三條法規科會同執法保障科定期對執法記錄設備反映的行政執法人員隊容風紀、文明執法情況進行抽檢,對記錄的案卷、影像資料進行回放檢查,并建立檢查臺帳。第十四條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執法記錄時,嚴禁下列行為:(一)在查處違法行為、處理違法案件時不進行執法全過程記錄;(二)刪減、修改執法記錄設備記錄的原始影像資料;(三)私自復制、保存或者傳播、泄露執法記錄的影像資料和案卷資料;(四)利用執法記錄設備記錄與執勤執法無關的活動;(五)故意毀壞執法文書、案卷材料、執法記錄設備或者影像資料存儲設備;(六)其他違反執法記錄管理規定的行為。違反上述規定,情節輕微的,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同時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第五章附則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21一、各種機械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和修理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二、各種壓力機械的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機械對人體有發生傷害危險的部分,都要沒有安全裝置;三、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建立使用、維修、保養制度,不準超溫、超壓、超負荷和帶病進行;四、安裝機器和重型機械的地基、地柱和纜繩都必須穩固,能安全的`承受運行時的最大負荷;五、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要求,架設和拆除電線、安裝和檢修電器設備,必須請電工按安全規程進行;禁止亂拉、亂接電線。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22《安全生產法》對設備、設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有關的設備、設施,應有完備的安全裝置和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有關的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維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行業標準的要求,特種設備必須由指定專業生產廠家生產并取得安全許可證才能投入使用;應按有關規定加強對設備、設施的維護與檢測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設備、設施,以確保生產經營場所及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庇嘘P安全設備設計、制造的安全要求,國家或行業部門已頒發了有關的安全標準,設計、制造單位必須執行。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备鶕@條規定,安全設備使用安全保障應包括安裝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維護、保養、檢測、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的安全要求安全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實行淘汰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痹O備經長期運行使用,不斷磨損、老化,生產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斷下降對這些設備就應進行報廢處理以避免因設備不安全而引發事故?!栋踩a法》從法律上對設備的報廢、淘汰制度加以確認,有利于該制度的有效實施。設備報廢或淘汰后,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已報廢、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生產經營單位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3、特種設備實行安全許可證《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經取得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碧胤N設備是指危險性較大、易發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對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類設備,如鍋爐、壓力器、壓力管道、起重設備、架空索道等。對特種設備,國家制定專門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使用證制度,具體內容包括:(1)設計單位、生產廠家具有設計或生產特種設備的許可證。對特種設備,國家通常采用定點生產由具備生產能力的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并發給生產許可證,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單位不得生產特種設備。(2)檢測、檢驗機構肯有專業資質證。特設備的檢測、檢驗通常要專門的檢測設備,測定要求高,測定過程規范。為了保證檢測檢驗質量,防止因檢測精度不夠或檢測錯誤而導致特種設備使用中發生事故,必須由具備檢測技術力量,并經認證取得專業資質證的機構進行。其他沒有取得專業資質認證的單位,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工作。(3)安全使用證。首先,特種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特種設備安裝許可證的單位進行安裝,有的要求安裝圖(如鍋爐房)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才能進行安裝;其次,安裝完工后必須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調試通過后才能試運行;最后,要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申報,并申請安全使用證,取得安全使用證后才能正式投入運營。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23現代遠程教育設備是學校進行現代化教學的常用設備,為了確保設備的完好率、提高設備的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學校要認真執行。一、現代遠程教育設備列入學校固定財產,有專人負責管理。二、遠程教育設備必須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凡不按操作規程造成設備損壞的,將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三、遠程教育設備必須擺放在機房指定的位置,不得隨意放置。四、不得以任何借口將設備借出、轉讓、調撥或變賣,更不允許被個人占用。遠程教育設備屬專用設備,不得作為它用,遺失要賠償。五、做好對遠程教育設備的.安全保衛工作,放置設備的房間必須設有防盜措施。每天下班,要關好窗戶和安全門,學校必須設有值班人員或更夫,因人為原因被盜要追糾當事人和學校領導的責任。六、設備發生故障時,要將故障記錄和處理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落實售后維修公司進行維修。七、對遠程教育設備要定期進行檢查保養,保證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磁、防潮、防震、防高溫、防雷擊、防腐蝕等工作。樺甸市教師進修學校教育技術部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241.總則1.1為了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保證設備的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風電場。2.生產設備缺陷定義2.1生產設備缺陷是指風電場生產設備發生的對安全、經濟、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各種異常情況。2.2本制度所指設備包括:風力發電機組、110kv系統及設備、35kv系統及設備、10kv供電系統、380v供電系統、接入系統設備、消防報警系統、消防水系統、站內監視系統、變電站生產區域內建(構)筑物等。3.設備缺陷的分類3.1一類缺陷:在發現缺陷后24小時內,可以消除的缺陷;3.2二類缺陷:在發現缺陷后24小時內,無法消除的缺陷。4.設備缺陷的匯報與記錄4.1風電場發現、消除設備缺陷后,應在《缺陷管理臺帳》內登記;4.2登記為二類的缺陷,應經安全生產部同意;4.3二類缺陷的信息通過oa系統呈報總工程師及安全生產部。5.設備缺陷的處理5.1風電場發生任何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缺陷應立即布置安全防護措施,并由安全生產部負責檢查;5.2設備缺陷由風電場自行組織及時處理(特殊天氣情況除外);5.3對于風電場無法自行處理且需要對外聯系的缺陷應及時匯報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協助處理。6缺陷轉類風電場在消缺過程中發現無法自行組織處理時,可提出轉類申請,經安全生產部審核后,由一類缺陷轉為二類缺陷。7.缺陷管理職責7.1安全生產部職責:7.1.1對風電場缺陷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7.1.2協助對二類缺陷進行處理,負責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審查;7.1.3定期對缺陷發生情況進行分析,并根據分析結論改進管理流程,或列入檢修、技改計劃;7.2風電場職責7.2.1負責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缺陷,組織消缺工作;7.2.2對未能及時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實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7.2.3每月對缺陷進行統計分析,制定改進措施并組織實施。8.缺陷管理的獎懲考核8.1風電場對及時發現運行設備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積極消缺的情況提出獎勵申請,由安全生產部審核后,報分管領導批準;8.2安全生產部對發現缺陷不及時、消缺不及時等情況提出考核意見,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9.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試行,最終解釋權歸安全生產部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25物業轄區變電所設備缺陷管理制度1、在額定條件下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生了影響安全的`異?,F象或達不到一類設備條件的問題,均叫做設備缺陷。設備缺陷可分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設備缺陷嚴重威脅設備安全運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時處理,可能造成事故者;一般缺陷:設備缺陷不及時處理,尚能保持安全運行者。2、發現設備重大缺陷,當值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當班不能消除的缺陷,應由所長組織力量予以消除。所長無力消除的缺陷,應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匯報,上級領導應指定專人及時消除,并由值班人員監督執行。3、發現設備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維修計劃進行處理。4、設備缺陷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值班員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并向上一級領導匯報。5、值班人員在運行中應加強設備缺陷的監視,在交接班時應詳細進行交待。6、變電所所長應經常查閱設備缺陷記錄簿,了解設備缺陷內容和處理情況,對未消除者應盡快安排處理。7、消除重大設備缺陷遇有困難時,應及時同當地電業部門聯系,請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損失。增減設備管理制度篇261、目的為了加強設備臺帳管理,使設備臺帳的記錄條理、及時、翔實、清楚、實現物質“零浪費”,特制定本制度。2、范圍2.1本標準規定了煉鐵廠設備臺帳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2.2本標準適用于煉鐵廠設備臺帳的管理,包括《煉鐵廠設備管理臺帳》、《煉鐵廠設備周檢項目記錄臺帳》、《煉鐵廠檢修項目記錄臺帳》、《材料備品備件臺帳》、《事故管理臺帳》等臺帳,其中《煉鐵廠設備管理臺帳》包括了《設備點檢臺帳》、《設備潤滑管理臺賬》、《設備隱患與事故管理臺帳》。3、職責3.1設備科是設備臺帳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設備臺帳管理的策劃、組織實施及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組織設備臺帳內容及形式的策劃工作并審批工作。3.2各車間按其設備分管范圍做好設備臺帳的管理工作。4、內容和要求4.1設備臺帳是反映設備的.歷史情況、技術情況和分布情況的原始記錄,它是設備管理基礎工作不可或缺的內容之一。4.2完整的設備臺帳由以下兩大部分組成:(1)設備的基本信息,諸如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制造單位、出廠日期及編號、設備的技術規范、安裝部位、數量、特別備注等。(2)設備的使用記錄,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a、設備的計劃性檢修、搶修記錄,記錄形式應有檢修分析,工作記錄與結論報告。b、維護保養記錄,包括日常消耗、規定的維護保養項目等。c、技改記錄,包括設備技術改造,運行方式的調整等內容。d、變更記錄,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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