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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升本(民法)模擬試卷6(共9套)(共401題)專升本(民法)模擬試卷第1套一、單選題(本題共30題,每題1.0分,共30分。)1、下列客體中,不能作為物權客體的是()A、一幢房屋B、一份買賣合同C、一輛汽車D、一臺電視機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下列對擔保物權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擔保物權具有物上代位性B、擔保物權具有從屬性和可分性C、擔保物權是以確保債權的實現為目的D、擔保物權以取得或者支配擔保物的價值為內容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債的客體為()A、物B、知識產品C、金錢物品與人身利益D、特定行為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債是一種財產法律關系,其客體是債務人應為的一定行為。故選D。4、李某偷得手機一部,賣給了不知情的小王。小王對該手機屬于【】A、善意取得B、不當得利C、無權占有D、非法占有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善意取得,是指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動產的所有權移轉給他人或設定他物權,受讓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該物的所有權或他物權的制度。5、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債權人喪失了【】A、起訴權B、債權C、請求債務人履行的權利D、勝訴權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的起訴權并不消滅,實體權利本身也不消滅,仍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是其喪失了勝訴權。6、下列不屬于代理權濫用的內容是()A、自己代理B、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C、雙方代理D、超越代理僅限而為的代理行為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7、根據我國《收養法》的規定,收養關系成立的必經程序是()A、辦理收養公證B、訂立收養協議C、訂立收養協議并辦理收養公證D、辦理收養登記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收養法》第15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8、我國《民法通則》及《合同法》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的()A、無須經債權人同意B-可以經債權人同意B、應當經法院同意C、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9、放棄繼承權的效力,追溯到()A、繼承開始的時間B、遺產分割的時間C、遺產保管的時間D、作出放棄意思表示的時間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了繼承權放棄的知識點。根據《繼承法》第25奈,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所以,推斷出放棄繼承權的效力,追溯到遺產分割的時間。10、下列選項中屬于主物和從物關系的是()A、甲的房屋和防盜門B、乙的卡車和拖斗C、丙的果樹和果實D、丁的房屋和室內冰箱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主物與從物是以兩個獨立存在的物在用途上客觀存在的主從關系為標準對物進行的劃分。一般情況下,對主物的處分效力及于從物。只有B項屬于主物和從物關系。11、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下列情形中,以過錯推定原則確定民事責任的是()A、動物致人損害B、建筑物上的懸掛物脫落致人損害C、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D、職務侵權致人損害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由此可知,B項正確。12、程某在服裝店做了一套服裝,取衣服時因加工費一時不夠而將一部手機留在服裝店,約定次日補費后取回手機。依法律規定服裝店對程某所留的手機享有的權利是()A、抵押權B、留置權C、質押權D、扣留權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所謂質押權,也稱質權,是指為了擔保債權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就其占有的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13、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形式要件是()A、訂婚B、結婚登記C、舉行結婚儀式D、財產公證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我國《婚姻法》第8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這一規定表明,結婚登記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唯一有法律效力的結婚形式,結婚除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以外,還必須辦理結婚登記,履行法定的程序。14、依債的主體雙方人數是單一的,還是多數的,債可分為()。A.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B.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C.特定之債與種類之債D.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A、

B、

C、

D、

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15、下列有關租賃合同的表述中,錯誤的是()。A.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租賃關系無效B.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C.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D.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A、

B、

C、

D、

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16、下列財產中不得抵押的是()。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B.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C.抵押人依法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D.國有企業的機器設備和廠房A、

B、

C、

D、

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17、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違約方不履行合同,也不需向另一方承擔民事責任的理由是()。A.第三人的過錯B.不可抗力C.上級主管機關的決定D.違約方法定代表人更換A、

B、

C、

D、

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18、相鄰關系發生——相互毗鄰的權利主體之間()A、三個B、兩個C、兩個以上D、三個以上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19、甲、乙共購了一輛貨車跑運輸,甲欲轉讓其份額,丙知道此事后支付甲5千元,欲購買,甲父知道此事后,也欲購買。乙也欲以5千元購買,依法甲的份額應轉讓給()A、甲父B、乙C、丙D、丙或乙或甲父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0、王某于3月租住李某一套房屋,租期為一年,半年后李某出國,租期屆滿李某未作任何表示,第二年5月李某回國,要求張某立即搬出,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雙方沒有續訂合同,租賃關系消失B、第二年3月到5月,雙方存在無償合同關系C、從第二年3月起,原合同視為續訂一年D、從第二年3月起,該合同轉變為不定期租賃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1、下列資源中只屬于國家所有是()A、礦藏、水流、海域、山嶺B、城市的土地、無線電頻譜資源、草原、荒地C、國防資產、城市的土地、礦藏、水流D、森林、山嶺、灘涂、荒地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2、甲商店營業員將價值5000元的洗衣機誤以為是3000元,出售給公民乙,甲的法定代表人發現后,要求乙退回洗衣機或補齊5000元,乙不同意。甲的標價行為和出售行為屬于()。A、低價銷售行為B、自負自責的行為C、欺騙消費者D、重大誤解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重大誤解的構成要件。甲因自己的過失導致對洗衣機的價格發生誤解而簽訂合同,屬重大誤解,所以選D。23、甲因業務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處公寓(價值210萬元)作抵押,分別從乙銀行和丙銀行各貸款100萬元。甲與乙銀行于6月5日簽訂了抵押合同,6月10日辦理了抵押登記;與丙銀行于6月8日簽訂了抵押合同,同日辦理了抵押登記。后因甲無力還款,乙銀行、丙銀行行使抵押權,對甲的公寓依法拍賣,只得價款150萬元,對拍賣款應()。A、乙75萬元、丙75萬元B、乙100萬元、丙50萬元C、丙100萬元、乙50萬元D、丙80萬元、乙70萬元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同一物上有多個抵押權時抵押權的清償順序問題。房屋抵押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擔保法》第54條第1款規定,“抵押合同以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案中丙銀行辦理抵押登記在先,應先就150萬元進行清償,所以選C。24、甲公司存2010年至2012年問連續與乙公司簽訂了三份煤炭買賣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分別向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發運了貨物,但乙公司及其六個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貨款。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無權要求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付款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付款,無權要求乙公司付款C、甲公司有權要求乙公司及其六個子公司對所欠貨款承擔連帶責任D、甲公司只能選擇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個子公司承擔補充付款責任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合同具有相對性,即合同形成的債的關系只能對合同雙方當事人產生效力,對合l司之外的第三人不應當具有約束力。基于合同的相對件原理,雖然甲公司實際履行合同時是向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履行,但是因為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甲公司和乙公司,所以當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貨款的義務時,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要求支付貨款、承擔違約責任,而無權要求乙公司的六個子公司付款。故選A項。25、下列有關動產和不動產的法律地位的說法中,錯誤的是()。A、動產和不動產的流通性質和范圍有區別B、動產和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法定要件不同C、動產和不動產是主物和從物的關系D、動產和不動產在糾紛管轄方面有差異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主物和從物是兩個有主從關系的物的區分,動產和不動產是根據物可否移動進行的分類;按照物權法,動產和不動產流通條件不同,權利變動是否需要登記不同,司法管轄不同,故A、B、D俱正確,惟C錯。26、一個8周歲的小孩必須在何種情況下進行民事活動,才具有法律效力()A、在身體和精神狀況正常的基礎上B、通過委托代理人C、通過其父母D、通過委托代理人與法定代理人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16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本題中,8周歲的未成年人屬于無行為能力人,通過其父母進行民事活動才具有法律效力,故選C項,排除A項。委托代理中,委托人要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不能作委托人,所以排除B、D兩項。27、依據現行的《收養法》,以下關于送養人的說法正確的是()A、孤兒的監護人不可以作為送養人B、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監護人可以決定送養C、社會福利機構不可以作為送養人D、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為送養人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收養法》第5條規定,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為送養人:(一)孤兒的監護人;(二)社會福利機構;(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第12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因此本題D項28、甲、乙、丙三人合伙開餐館,甲出門面房折價100000元,為店主;乙出資金50000元負責經營管理;丙出技術,為廚師。三人約定盈余均分,虧損由乙負擔。經營一年后,負債30000元,丁為債權人。對此債務()A、甲、乙、丙應按盈余分配比例對丁各承擔10000元B、應按約定由乙獨自承擔30000元C、甲、乙、丙承擔連帶責任D、甲為店主,應由甲全部承擔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35條,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伙人內部,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29、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購買人對銷售者的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是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起()A、1年B、2年C、4年D、20年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特殊訴訟時效期間是指不適用2年期間的特殊訴訟時效期間。主要有:(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無論是財產損害還是人身損害,均適用2年訴訟時效的規定。30、甲以正常速度駕駛汽車(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上橫穿公路,甲緊急剎車,但仍將其撞傷。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限額內對乙支付保險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損害未獲賠償。對這部分損害賠償費用的承擔問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由甲承擔部分賠償責任B、由乙自行承擔部分責任C、由保險公司承擔部分賠償責任D、甲、乙分擔部分賠償責任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如果有證據證明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措施但還是發生交通事故的,只是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而不是免除責任、不予賠償。二、判斷題(本題共10題,每題1.0分,共10分。)31、承攬合同是雙務、有償的合同。()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2、表見代理的法律效力,在于使無權代理發生如同有權代理一樣的效果。()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3、第三人為債權設定的擔保債務,非經第三人同意并不當然移轉。()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4、企業法人的營業應以追求利潤為目的,但不一定要將收益分配給其成員。()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5、物權是對世權,物權是絕對權,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排他性的權利。()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6、當事人在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應當自負其責。()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符合《合同法》第117條的規定。37、如果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另外的約定,共同保證人相互之間是按份擔保關系。()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對象是擔保范圍不明的法律后果。《擔保法》第2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對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擔保責任。故選錯誤。38、甲為爭奪集體果園的承包經營權,同弟弟發生械斗,失手打死弟弟,應當認定他喪失繼承權,()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對象是導致繼承權喪失的情形。《繼承法》規定: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喪失繼承權。甲并不是故意殺死弟弟的,因而有繼承權。故選錯誤。39、依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本商品的通用名稱不得作為商標。()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這符合我國《商標法》第11條的規定。40、當事人對損害都沒有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分擔民事責任。()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民法通則》規定了公平責任,由無過錯的雙方分擔責任。三、簡答題(本題共3題,每題1.0分,共3分。)41、簡述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標準答案: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是指決定法律行為本身發生或者不發生的必要條件。按照是一切民事法律行為都必需的,還是某些民事法律行為特別要求的,分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殊成立要件。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一切民事法律行為都必需的必要條件。該要件只有一個,即意思表示。特殊成立要件,是指某些民事法律行為特別要求的必要條件。這些要件,相對于不同的民事法律行為而有所不同。①對于有因行為來說,標的的給付原因是特殊成立要件。也就是說,除要有給付標的的意思表示這個一般成立要件外,還必須有標的給付原因這個特別要件,有因行為才能成立。②對于實踐行為來說,標的物的接受是特殊成立要件。實踐行為又叫“要物行為”,它的成立以意思表示和標的物的交付為成立要件。其中,意思表示為一般成立要件,標的物的“授”與“受”共同構成特殊成立要件。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2、簡述訴訟時效中止與中斷的區別。標準答案:(1)發生的事由不同。中止的法定事由出自當事人的主觀意志所不能決定的事實;中斷的法定事由為當事人的主觀意志所能左右的事實。(2)發生的時間不同。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中斷可發生于時效期間內的任何時間。(3)法律效果不同。中止的法律效果為不將中止事由發生的時間計入時效時間;而中斷的法律效果為于中斷事由發生后,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全部作廢,重新開始起算時效期間。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3、何為單一之債?何為多數人之債?區分二者的意義是什么?標準答案:單一之債是指債的雙方主體即債權人和債務人均為一人的債。多數人之債是指債的雙方主體均為二人以上或者其中一方主體為二人以上的債。二者分類的標準是:依債的主體雙方人數為單一的,還是多數的。區分二者的法律意義在于:因單一之債的主體雙方都只有一人,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比較簡單明了,不發生一方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而多數人之債,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比較復雜,不僅有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而且還發生多數債權人或多數債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A區分單一之債和多數人之債,有利于準確地確定債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四、論述題(本題共2題,每題1.0分,共2分。)甲(男)與乙(女)于2006年結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調動到A城工作,隨后因與乙感情不和而通過訴訟離婚。2010年A城某區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并判決丙隨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給丙撫養費150元。2012年春節,丙在與鄰居小孩丁玩耍時,不慎用石頭打傷丁的眼睛。丁父母為給丁治療花去醫藥費3000余元。丁的父親要求乙賠償這一損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廠不景氣,已經幾個月發不出工資,又無其他經濟收人,故無力承擔該責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給部分錢,以賠償丁父母的損失。甲一口拒絕,并說道:“我們早就已經離婚,孩子是判給你撫養管教的,你是監護人,孩子現在惹了禍是你管教不嚴造成的,責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撫養費,別的責任我就沒有了”由于乙遲遲不能賠償損失,丁的父親便以丙為被告起訴至人民法院。問:44、夫妻離婚后,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還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為什么?標準答案:甲、乙離婚后,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甲仍是丙的監護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5、丙造成他人損害,甲是否還應承擔民事責任?為什么?標準答案:應承擔責任。《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上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對于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益的,原則上由與其共同生活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共同生活的監護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法院仍可以判決未成年人的父母上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專升本(民法)模擬試卷第2套一、單選題(本題共30題,每題1.0分,共30分。)1、根據他物權設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權可分為()A、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B、主物權與從物權C、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D、自物權與他物權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根據他物權設立目的的不同,他物權分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指權。擔保物權指為擔保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他物權。A項是根據標的物性質所作的分類。B項是根據物權能否獨立存在所作的分類。D項是以物權支配力的范圍為標準所作的分類。2、下列關于債權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債權是請求權B、債權是對人權C、債權是支配權D、債權規范的是財產流轉關系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債權是典型的請求權,是請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因此,說債權是支配權的說法是不正確的。3、依保管合同,對保管期間保管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承擔問題表述不正確的一項是()A、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承擔責任B、無償保管的保管人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責任C、寄存貴重物品,寄存人雖未聲明但保管人也應按原價值賠償D、寄存人未依約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不承擔責任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依據《合同法》第375條的規定,寄存人在寄存物品時負有聲明義務,即寄存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因此應選C項。4、不需要見證人見證即可有效的遺囑是()A、代書遺囑B、自書遺囑C、錄音遺囑D、口頭遺囑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5、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A、放棄繼承B、不參加繼承C、接受繼承D、任由他人處理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繼承法》第25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6、合同法規定的撤銷權行使的期闖為1年,該期間開始的時間是()A、行為開始之日B、行為開始之次日C、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次日D、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了合同法中撤銷權行使的開始時間的知識點。《合同法》第75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7、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A、有效B、無效C、不能確定D、經人民法院確認后有效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民法通則》第21條第2款規定,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8、甲、乙間訂立贈與合同,甲將其房產一處贈與乙,并進行了所有權移轉登記,2個月后,乙與甲發生爭執,將甲打傷致死。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甲、乙之間的贈與合同已履行,不能撤銷B、甲的繼承人可以撤銷對乙的贈與,要求乙返還財產C、甲的繼承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D、甲的繼承人應當在贈與財產所有權移轉后6個月內行使撤銷權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根據《合同法》規定,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的,贈與人的繼承人可以撤銷贈與,但應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撤銷權,據此,只有B項正確。9、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污染環境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歸責原則是()A、過錯責任原則B、過錯推定責任原則C、無過錯責任原則D、公平責任原則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10、下列屬于實踐性合同的是()A、客運合同B、承攬合同C、買賣合同D、工程承包合同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實踐合同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B、C、D三項都屬于諾成合同,故排除。11、某施工單位修地下管道,未設安全裝置,甲、乙兩個兒童打鬧沒有注意到下水道井蓋未蓋,乙跌人井下摔傷,花去醫藥費3000元,乙的損失應該由【】A、該施工單位負責B、甲的監護人負責C、乙的監護人負責D、建設單位負責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根據《侵權責任法》第91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題中,施工單位修地下管道,沒設置安全裝置,應該對乙的損失負擔責任。12、不屬于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的是()A、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B、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C、受要約人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D、要約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了要約不得撤銷的情形的知識點。《合同法》第19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13、下列法律事實中,屬于事件范圍的是()A、立遺囑B、違反合同C、某人遭雷擊身亡D、訂立合同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事件與行為的分類是根據客觀事實是否與主體的意志有關。事件是與主體意志無關,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觀現象。C項符合題意。14、甲放在陽臺上的酒瓶墜落,造成行人乙受傷,關于該民事責任的承擔表述正確的是()A、如果乙不能證明甲有過錯,則甲不承擔責任B、無論甲是否有過錯,都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C、無論甲是否有過錯,都應當由乙自己承擔責任D、如果甲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應當承擔責任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15、紅光、金輝、綠葉和彩虹公司分別出資50萬、20萬、20萬、10萬元建造一棟樓房,約定建成后按投資比例使用,但對樓房管理和所有權歸屬未作約定。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該樓發生的管理費用應按投資比例承擔B、該樓所有權為按份共有C、紅光公司投資占50%,有權決定該樓的重大修繕事宜D、彩虹公司對其享有的份額有權轉讓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物權法》第98條規定,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故A項正確。第103條規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系等外,視為按份共有。故B項正確。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C項錯誤。第101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D項正確。16、下列有關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條件的表述錯誤的一項是()A、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并對債權人造成損害B、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C、債權人可以以債務人的名義行使代位權D、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債權人行使代住權是以自己的名義行使的,而不是債務人的名義。17、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管轄法院是()A、被告住所地法院B、原告住所地法院C、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D、原告經常居住地法院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民訴意見》,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18、關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權利能力,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權B、自然人與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相同C、自然人和法人都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D、各類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相同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自然人與法人都有民事權利能力,但兩者范圍不同。明顯的法人沒有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而且法人設立目的不同,決定了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也不同。因此,A項正確。19、連帶之債只發生于【】A、簡單之債B、多數人之債C、侵權行為之債D、合同之債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連帶之債是指債的多數人主體一方的當事人之間有連帶關系的債。由此可知,連帶之債屬于多數人之債。20、在債務未清償前遺產已經被分割的,同時有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和遺贈的,應當先由【】用所分遺產清償債務。A、受遺贈人B、受遺贈人和遺囑繼承人C、遺囑繼承人D、法定繼承人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幾種繼承方式并存時,債務的清償順序是: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以其所得遺產清償,不足時,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時。由他們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21、所有權是物權的一種,屬于()A、自物權B、他物權C、用益物權D、擔保物權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2、甲將一幅名畫出售給乙,并約定1個月后交付。丙知道甲出售名畫后,愿出比乙更高的價格購買。甲便將該畫賣給丙,并當場交付該畫與丙,但丙未付款。在此種情況下,下列判斷中正確的是()。A.乙有權要求丙將該畫交付給自己,因為其與甲的買賣合同成立在先B.乙有權要求甲交付該畫,甲應當向丙請求返還該畫,而丙亦應當返還C.乙無權要求丙交付該畫D.乙無權要求甲承擔違約責任A、

B、

C、

D、

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3、下列對口頭遺囑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口頭遺囑是要式法律行為B.口頭遺囑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C.口頭遺囑只有在危急情況下,才能采用D.口頭遺囑不能用書面遺囑修改A、

B、

C、

D、

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4、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A、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B、所有權C、質權D、典權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5、對于法人成立應當具備的要件,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B、進行注冊登記C、依法成立D、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37條的規定,法人的成立須具備下列條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4)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6、下列合同中不屬于承攬合同的是()。A、加工合同B、定做合同C、修理合同D、買賣合同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本題為法條題,直接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作答。27、甲有天然奇石一塊,不慎丟失。乙誤以為該奇石為無主物而撿回家,將之配以基座,陳列于客廳。乙的朋友丙看見后十分喜歡,乙遂以之相贈。后甲發現,向丙追索,下列選項中哪一個是正確的()A、乙因加工行為取得奇石的所有權B、奇石屬無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權C、奇石屬遺失物,乙應返還給甲D、丙因為乙的贈與取得奇石的所有權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根據《物權法》第106條和第109條規定,本案中,奇石本為甲所有,作為遺失物,是甲不慎丟失的動產,并非是無主物。乙不能基于先占取得奇石的所有權,而應當將該遺失物歸還失主。乙為該奇石配基座的行為屬于動產和動產的附和,即兩個動產的相互結合,非經毀損不能分離或分離在經濟上不合理,而非加工,即一方使用他人的財產加工改造為具有更高價值的財產。對于合成物的歸屬應當考慮各動產所有人財產的價值,區分主物與從物。對于奇石和基座而言,奇石自然是主物而基座是從物,該奇石應歸所有人甲所有。乙不能取得該奇石的所有權。善意取得制度要求受讓人必須是通過交換善意有償地取得財產,而不能是通過繼承、贈與等無償方式。對于丙而言,因其是無償從無權占有人乙處取得奇石,不符合善意取得成立的條件,不能取得該奇石的所有權。此時,所有權人甲可以向無權占有人丙追索。28、胡某陪同其12歲的女兒胡紅到某公司購買了一架鋼琴,逾期沒有支付價款,現公司要解除合同。則該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A、在送達胡紅時生效B、在送達胡某時生效C、在送達胡紅、胡某時生效D、在送達胡紅、并告知其轉交胡某時生效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12條,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本案中,12歲的胡紅購買鋼琴,由她的法定代理人胡某代理,則解除合同的通知也要送達胡某時生效。所以29、無因管理的事務()A、可以是任何內容的事務B、除涉及身份行為的事務之外的任何事務C、應當具有財產利益D、可涉及財產利益,也可不涉及財產利益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管理他人事務”是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之一。首先,他人事務須為特定人的事務;其次,必須在客觀上為他人管理事務;再次,不限于單純的管理行為,也包括為他人提供服務。A項,范圍過寬。B項,不具體。C項,范圍過窄,有些事務不涉及財產利益。30、甲公司欠乙公司100萬元貨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債務隨之消滅。這種債的消滅被稱為債的()A、混同B、免除C、抵銷D、提存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原則上致使債的關系消滅的事實。債權人于債務人系處于對立面,法律乃在于規范此類對立的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債權因混同而消滅,并非邏輯的必然,僅僅是在通常情況下,處于這種狀態下的債權繼續存續,已經沒有法律上的必要,法律規定它因混同而消滅,效果更佳。二、判斷題(本題共10題,每題1.0分,共10分。)31、吳某請王某告訴牛某,愿意購買牛某的二手電腦,王如實辦理,王的行為屬于委托代理。()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2、財產租賃合同沒有期限限制。()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3、鄰接權是指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即作品傳播者所享有的專有權利。()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4、下大雪清掃路面,避免行人跌傷,構成無因管理。()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5、在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只能通過劃撥取得。()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6、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發生的債務負連帶責任。()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7、財產共有與公有是同一概念。()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8、不可抗力與正當防衛一樣均為一般侵權民事責任的抗辯事由。()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9、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留置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等費用。()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這是我國《擔保法》第83條的規定。40、人身權是與民事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以特定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為內容的權利。()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人身權的內容是人身利益,且與主體人身不可分離。三、簡答題(本題共3題,每題1.0分,共3分。)41、簡述善意取得的適用條件。標準答案:(1)在受讓時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轉讓人無處分權。(2)以合理的價格有償轉讓。(3)轉讓的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4)轉讓合同有效。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2、簡述收養無效的原因。標準答案:收養無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種:①收養人、送養人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②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即收養人同意收養、送養人同意送養及年滿10周歲的被收養人同意被收養并非出于本人的真實意思意愿。③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④收養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方式。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3、簡述受脅迫而為的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標準答案:受脅迫而為的民事行為,是指當事人一方因對方的威脅強迫,陷入恐懼而作出不真實意思表示的民事行為。它具有以下要件:(1)須有脅迫行為存在。脅迫是不正當地預告危害,以使對方陷入恐懼的行為。(2)須有脅迫的故意。脅迫的故意包括兩個方面:第一,須有使脅迫相對人產生恐懼的故意;第二,須有使相對人因恐懼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即脅迫的目的在于使相對人作出迎合性的意思表示。(3)須預告危害屬于不正當。所謂不正當,即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道德準則。如果預告危害干涉了相對人是否簽訂合同的意思自由,那么它就是不正當的。(4)須因受到脅迫而產生恐懼。如果脅迫人雖然施加了脅迫,但被脅迫人并不因此產生恐懼;或雖有恐懼,但恐懼并不是因脅迫而產生的,就不能構成受脅迫而實施的民事行為。(5)須因恐懼而作出意思表示。首先,受迫人的意思表示與其恐懼須有因果關系。而且,其意思表示又須為迎合脅迫人的意思而作出。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四、論述題(本題共2題,每題1.0分,共2分。)甲(男)與乙(女)于2006年結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調動到A城工作,隨后因與乙感情不和而通過訴訟離婚。2010年A城某區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并判決丙隨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給丙撫養費150元。2012年春節,丙在與鄰居小孩丁玩耍時,不慎用石頭打傷丁的眼睛。丁父母為給丁治療花去醫藥費3000余元。丁的父親要求乙賠償這一損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廠不景氣,已經幾個月發不出工資,又無其他經濟收人,故無力承擔該責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給部分錢,以賠償丁父母的損失。甲一口拒絕,并說道:“我們早就已經離婚,孩子是判給你撫養管教的,你是監護人,孩子現在惹了禍是你管教不嚴造成的,責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撫養費,別的責任我就沒有了”由于乙遲遲不能賠償損失,丁的父親便以丙為被告起訴至人民法院。問:44、夫妻離婚后,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還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為什么?標準答案:甲、乙離婚后,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甲仍是丙的監護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5、丙造成他人損害,甲是否還應承擔民事責任?為什么?標準答案:應承擔責任。《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上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對于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益的,原則上由與其共同生活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共同生活的監護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法院仍可以判決未成年人的父母上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專升本(民法)模擬試卷第3套一、單選題(本題共30題,每題1.0分,共30分。)1、下列選項中,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是()A、盲人B、聾啞人C、精神病人D、肢體殘疾的人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了民事行為能力的知識點。法律區分民事行為能力的標準有年齡和智力兩個尺度,身體的殘疾不影響民事主體的行為能力。本題中A、B、D三項都屬于身體方面的殘疾,不影響行為能力,只有C項屬于智力不健全,所以答案選C項。2、送貨人誤將甲的貨物作為乙的貨物送給乙,乙取得該貨物屬于()A、不當得利B、侵權行為C、無因管理D、其他法律事實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了不當得利的知識點。本題中,因第三人送貨人的行為,使甲受損,乙取得利益,所以是不當得利。3、能夠發生不當得利之債的事實是()A、債務人清償了未到期的債務B、給付了因賭博而欠的錢C、收款員多收了顧客的款D、養子女給其生父母的贍養費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了不當得利之債的知識點。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獲得利益,而使他方遭受損失。根據題意可知,應選C項。4、董某向吳某借款做生意,欲以一套房屋抵押,并正式訂立了抵押合同,只是因嫌辦理登記手續費用高而未予以登記;后董某又以其弟弟的一輛暫時閑置的汽車質押給吳某,三方簽字訂立了質押合同并將汽車交吳某看管,之后董的弟弟要拉幾車貨物提出用車,吳某也感到車占地方且需要操心看管,即同意董的弟弟把車開走。1年后董某經營虧損無力償債。吳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行使抵押權和質押權。依照法律規定()A、抵押有效質押無效B、質押有效抵押無效C、抵押與質押均有效D、抵押與質押均無效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動產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因此,房屋抵押合同必須登記,否則不發生抵押權效力;同時,動產質權只有轉移動產給債權人時方生效,債權人喪失動產的占有,動產亦不發生效力。5、離婚后,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生活費和教育費的【】A、一部B、全部C、大部分D、一部或全部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婚姻法》第37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6、裝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項工程后,將剩余的木地板、廚衛用具等賣給了物業管理公司乙。但甲營業執照上的核準經營范圍并無銷售木地板、廚衛用具等業務。甲、乙的買賣行為的法律效力是()A、屬于有效法律行為B、屬于無效民事行為C、屬于可撤銷民事行為D、屬于效力待定民事行為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合同法解釋(一)》第10奈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本題甲的行為并不違反上述規定。所以A項正確。7、甲遺失一部相機,乙拾得后放在辦公室抽屜內。丙盜走該相機,賣給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質于戊。對此,下列哪一種說法不正確【】A、乙對相機的占有屬于無權占有B、丙對相機的占有屬于他主占有C、丁對相機的占有屬于自主占有D、戊對相機的占有屬于直接占有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依占有的不同狀態,可以將占有分為自主占有與他主占有。這是以占有人的意思為標準進行的分類。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屬于自己所有的占有;無所有的意思,僅于某種特定關系支配物的意思的占有是他主占有。本案中,乙、是他主占有,丙、丁是自主占有。故B項錯誤。8、關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表述正確的是()A、僅限于土地的地表B、僅限于土地的地上C、及于土地的地上和地表D、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9、王某與李某訂立買賣合同,欲將王某的彩電轉讓給李某,但未交付。后王某又與陳某訂立買賣合同,并交付了彩電。此時取得彩電的所有權的是【】A、王某B、李某C、陳某D、李某和陳某協商決定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根據《合同法》第133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本題中,王某與陳某訂立買賣合同,并交付,所以彩電所有權屬于陳某。10、下列哪一種情形,委托代理不一定終止()A、時效的中斷B、時效的延長C、時效的中止D、法定時效期間改變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11、依據我國現行婚姻法,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撫養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義務的應是()A、完全自愿撫養B、有能力撫養C、孫子女、外孫子女愿意接受撫養D、無其他近親屬愿意撫養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我國《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12、小女孩甲(8歲)與小男孩乙(12歲)放學后常結伴回家。一日,甲對乙講:“聽說我們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買了一條狗,我們能否繞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負責。”后甲和乙路經王家時都被狗咬傷住院。該案賠償責任應如何承擔【】A、甲和乙明知有惡犬而不繞道,應自行承擔責任B、乙自行承擔責任,乙的家長和王家共同賠償甲的損失C、王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過錯,共同分擔責任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本題中,王家的狗造成甲、乙受到傷害,受害人甲、乙沒有重大過錯,因此王家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故C項正確。13、“房屋租賃,水井及水溝的修浚由出租人負責,費用由出租人承擔。但租賃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這一法律規定體現的民法原則是()A、責任法定B、契約神圣C、合同優先D、所有權限制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民法為私法,強調的是意思自治。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合同約定優先。14、甲公司欠乙公司30萬元,一直無力償還。現丙公司欠甲公司20萬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棄對丙的債權。對甲公司的這一行為,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權,要求丙償還20萬元B、乙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放棄債權的行為C、乙公司行使權利的必要費用不得向甲主張D、乙公司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甲放棄債權2年內行使權利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根據《合同法》第74條、75條的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該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本題符合撤銷權行使要求,不是代位權。15、遺贈的標的為【】A、遺贈的財產權利B、遺贈的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C、遺贈的財產義務D、遺贈的財產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遺贈的客體只包括財產權利,不包括消極的財產義務,但執行遺囑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所以選A項。16、下列情況屬于代位繼承的是()A、喪偶的女婿繼承岳父的遺產B、喪偶的女婿繼承岳母的遺產C、喪偶的兒媳繼承公、婆的遺產D、喪父或喪母的子女繼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遺產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17、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只可能發生在()A、簡單之債之中B、多數人之債之中C、主債之中D、合同之債之中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在多數人之債中,根據多數債權人或多數債務人之間對債權或債務的承受情況,分為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18、甲乃打工青年,找工作時與廠方簽訂了雇傭合同,合同中有一條是“工傷廠方概不負責”,該合同()A、因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故有效B、有“工傷廠方概不負責”的條款,因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故無效C、有“工傷廠方概不負責”的條款,故可撤銷D、“工傷廠方概不負責”的條款無效,其余部分有效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根據《合同法》第53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本題中,該勞動合同中關于工傷的規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19、繼父母子女間具有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關系,產生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的條件是()A、形成撫養教育關系B、相處融洽C、繼父母與子女關系較好D、繼子女未成年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了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的知識點。《婚姻法》第27條第1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因此選A項。20、甲臨行前囑托乙將甲的自行車賣掉。數日后甲收到乙匯來的車款100元,并稱車已賣掉。數月后,甲看望乙,看到乙正騎著自己那輛車,乙說這車他自己用呢。乙的行為的性質是()。A、越權代理B、無權代理C、自己代理D、雙方代理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1、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名稱的法人是()A、機關法人B、事業單位法人C、企業法人D、社會團體法人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22、下列情形,可適用抵銷的是()。A、甲、乙互負債務,甲所負債務清償期在前,甲于清償期屆滿后拒絕履行,向乙方主張抵銷B、甲、乙互負債務,甲所負債務為給付特定物,乙所負債務為代理訴訟C、甲為乙的債務人,在未清償前,甲因侵犯乙的人身權被判決賠償損失D、甲為乙的債務人,同時甲、乙間有一買賣合同,甲給付標的物而未受領價金前乙被宣告破產,甲就其價金債權與所欠乙的債務主張抵銷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債務抵銷的條件。甲乙互負債務時,必須在雙方債權均屆履行期,且為同種類給付時方得抵銷,因此A、B、C三項都是錯誤的,應選D項。23、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居住滿多長時間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A、半年以上B、1年以上C、2年以上D、10個月以上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根據《民通意見》第9條,公民離開住所地最后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為經常居住地,但住醫院治療的除外。24、受遺贈人應當在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的時間是()。A、知道受遺贈后B、遺產處理前C、被繼承人死亡后D、應當知道受遺贈后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本題考查受遺贈人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表示的時間問題。根據法律的規定,受遺贈人應該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25、根據所違反的義務的性質不同,《民法通則》把民事責任分為()。A、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B、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C、單獨責任和連帶責任D、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民事義務分為約定義務和法定義務,違反約定義務的發生違約責任,違反法定義務的發生侵權責任,故D正確。26、下列各項中,不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的是()。A、主體B、客體C、內容D、形式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A、B、C均為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D為正確答案。27、甲商店營業員將價值5000元誤標價為3000元的洗衣機出售給公民乙,甲的法定代表人發現后,要求乙退回洗衣機或補齊余款,乙不同意。甲的標價行為和出售行為屬于()A、自負自責的行為B、欺騙消費者C、行業手段D、重大誤解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甲商店的營業員因自己的過失導致對洗衣機的價格發生誤解而簽訂合同,屬重大誤解,所以選D。28、甲、乙、丙三人于2012年10月投資設立A普通合伙企業,11月1日甲在與B公司的借款合同中,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甲未將此事通知合伙人乙和丙。根據我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錯誤的是()A、甲的出質行為無效B、甲的出質行為有效C、將甲作為退伙處理D、如果甲的行為給乙、丙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合伙企業法》第25條規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甲的行為是無效的.故B項錯誤。29、民法的基本原則沒有()A、平等原則B、誠實信用C、誠實自愿D、公平原則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誠實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則。誠實自愿看起來既有誠實,又有自愿,但“誠實”不能獨立于“誠實信用”而與“自愿”組合為一個原則,這樣顯得似是而非。故本題中選項C是正確的,排除其他選項。30、下列財產中,屬于按份共有的是()A、合伙財產B、夫妻共同財產C、同寢室三名學生共同出資并按出資份額分享使用電腦的時間D、家庭成員共有財產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共有,是指兩個以上民事主體對同一物體共同享有所有權的狀態。它是與單獨所有權相對的一種所有權形態。共有可以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份額享有所有權。本題中選項B、D均為共同共有,排除掉;選項A中的合伙財產,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可以認定其在性質上屬于合伙人共同共有,因此也被排除掉。本題中選項C是正確的,排除其他選項。二、判斷題(本題共10題,每題1.0分,共10分。)31、肖像權只能由自然人享有。()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2、用益物權包括地役權、典權、留置權、抵押權。()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3、承攬合同是雙務、有償的合同。()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4、地上權是為了自己使用、經營土地的方便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5、締約過失責任以損失的發生為必要條件。()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6、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而義務主體則是不特定的。()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7、物權的排他性不排除一物之上有所有權和他物權同時存在。()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8、著作權自作品發表之日起產生。()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39、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額是確定的,但實際發生額也是確定的。()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0、保證人對于被保證人違約時所發生的債權同樣負保證責任。()A、正確B、錯誤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當被保證人違約時所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三、簡答題(本題共3題,每題1.0分,共3分。)41、簡述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標準答案:(1)一方當事人有違反先合同義務的行為。(2)一方當事人主觀上存在過錯。(3)相對人遭受信賴利益的損失。(4)締約過失行為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2、簡述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標準答案:(1)一方當事人有違反先合同義務的行為。(2)一方當事人主觀上存在過錯。(3)相對人遭受信賴利益的損失。(4)締約過失行為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3、簡述動產交付的不同方式。標準答案:動產交付的方式可以分為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及指示交付。現實交付是指動產物權的讓與人,將其對于動產的現實的、直接的支配力移轉于受讓人。簡易交付是指受讓人在讓與動產物權時已經因其他原因而占有動產時,在讓與合意成立時,即生交付的效力。占有改定是指在讓動產物權時,讓與人仍將繼續占有動產的,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可以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同時受讓人已經取得物權。指示交付又稱返還請求的讓與,是指讓與對于特定第三人的標的物返還請求權,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讓人交付該動產,以代交付。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四、論述題(本題共2題,每題1.0分,共2分。)甲(男)與乙(女)于2006年結婚,婚后生有一子(丙)。2009年甲調動到A城工作,隨后因與乙感情不和而通過訴訟離婚。2010年A城某區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并判決丙隨其母乙共同生活,甲每月支付給丙撫養費150元。2012年春節,丙在與鄰居小孩丁玩耍時,不慎用石頭打傷丁的眼睛。丁父母為給丁治療花去醫藥費3000余元。丁的父親要求乙賠償這一損失。但由于乙所在工廠不景氣,已經幾個月發不出工資,又無其他經濟收人,故無力承擔該責任。后乙找到甲,要求甲付給部分錢,以賠償丁父母的損失。甲一口拒絕,并說道:“我們早就已經離婚,孩子是判給你撫養管教的,你是監護人,孩子現在惹了禍是你管教不嚴造成的,責任在你。我每月已支付了撫養費,別的責任我就沒有了”由于乙遲遲不能賠償損失,丁的父親便以丙為被告起訴至人民法院。問:44、夫妻離婚后,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還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為什么?標準答案:甲、乙離婚后,未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甲仍是丙的監護人。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45、丙造成他人損害,甲是否還應承擔民事責任?為什么?標準答案:應承擔責任。《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上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對于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益的,原則上由與其共同生活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共同生活的監護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法院仍可以判決未成年人的父母上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知識點解析:暫無解析專升本(民法)模擬試卷第4套一、單選題(本題共35題,每題1.0分,共35分。)1、下列選項中,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是()A、盲人B、聾啞人C、精神病人D、肢體殘疾的人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法律區分民事行為能力的標準有年齡和智力兩個尺度,身體的殘疾不影響民事主體的行為能力。本題中A、B、D項都屬于身體方面的殘疾,不影響行為能力。只有C項屬于智力不健全,所以答案選C項。2、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合同法》上規定的合同的是()A、勞動合同B、國有企業承包經營合同C、農村土地承包合同D、融資租賃合同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合同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規定。”A項,由《勞動法》調整。B項,承包經營合同本質上是管理關系。C項,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也有專門的法律調整。3、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如果險情是由于人為原因引起的,則()A、由緊急避險人和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B、緊急避險人承擔民事責任C、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D、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適當承擔民事責任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129條,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所以選C項。4、王某從國外寫信表示贈與其侄女王芳美金5000元,王芳即表示同意。但因故此款未實際給付。王芳不久與陳巖登記結婚。婚后王芳接到叔叔王某贈與的5000美元。依照法律該項錢款()A、屬于王芳的個人財產B、屬于王芳與陳巖的夫妻共同財產C、屬于婚前取得,但歸王芳與陳巖共有D、由法院確定其歸屬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根據《合同法》第185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該合同屬諾成合同。本題中,王某與王芳之間的贈與合同已成立,王某明確受贈人是王芳。又根據《婚姻法》第18條,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本題中,雖交付贈與物是在王芳婚后,但贈與合同表明受贈人只有王芳,所以該贈與物是王芳的個人財產。所以選A項,排除B、C、D三項。5、債的發生根據中,最常見的一種是()A、不當得利B、合同C、侵權行為D、無因管理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根據民法理論,債的發生根據有合同、侵權行為、不當得利、無因管理,最常見的是合同。6、某船只在沿海貨運時刮起大風。船長根據天氣預報認為臺風將至,就下令將所載部分貨物投入海中避免船只傾覆。后大風逐漸變小,船只安全。船長的行為屬于()A、責任事故B、正當防衛C、緊急避險D、意外事件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根據民法理論,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權益免受現實和緊急的損害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人財產損害的行為。本題中,船長為了避免臺風導致船只傾覆,采取將所載部分貨物投入海中的避險方法來保障整個船只的安全,屬于緊急避險。7、定金不具有的作用是()A、證明合同生效B、預先給付C、擔保債的履行D、證明合同成立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根據《擔保法》第90條,B、C、D三項符合法條。A項,證明合同生效錯誤,錯在合同是否生效取決于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而與是否交付定金無關。8、在民事責任方式中,適用最廣的責任形式為()A、賠償損失B、違約金C、繼續履行D、恢復原狀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民事責任形式包括賠償損失、返還原物、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等。其中,賠償損失適用最廣。9、某雙休日,甲、乙二人各帶一支獵槍進山打獵,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朝同一方向,甲、乙二人均開過槍,恰巧,在樹林中一砍柴老漢丙中彈身亡。現查明:丙所中子彈確系甲、乙所帶獵槍射出,但無法證實該子彈系由誰射出。造成丙死亡的損失應由()A、甲單獨承擔B、乙單獨承擔C、甲、乙共同承擔D、丙自己承擔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侵權責任法》第10條規定: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因此選C項。10、董紅系兒童影星,年滿9周歲,片酬頗豐。其父董軍的親弟董強,家居山區,生活較為困難。董軍征得董紅口頭同意后,將董紅的片酬3000元以董紅的名義贈與董強。對董軍這一民事行為的效力的表述,正確的是()A、有效。理由是董軍為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處理其財產B、有效。理由是董軍已征得董紅的同意C、無效。理由是董軍未征得董紅母親的同意D、無效。理由是董軍處分董紅的財產不是為了董紅的利益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18條,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選D項。A項,直接違反了被監護人的利益,董軍作為法定代理人,也無權處理。B項,即使征得被監護人的同意,也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因為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單獨作出法律行為。C項,理由不充分。11、在下列選項中,屬于對世權的有()A、李某對出版社出版自己的畫的合同權利B、李某對出版社出版自己的畫不按約定付稿酬時的付酬請求權C、李某因出版權違約而得行使的合同解除權D、李某對出版社占有的自己的畫稿的返還請求權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題目要求辨析四個選項中哪一個是對世權,答題時首先要從對世權是對任何人都有效力的權利這一點出發,對四個選項進行分析,其中A、B、C三項都是債權,屬于相對權,只有D項符合對世權的特點。12、民事權利依相互關系的不同,可以分為()A、財產權與人身權B、絕對權與相對權C、請求權與形成權D、主權利與從權利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民事權利根據相互關系不同,分為主權利與從權利。主權利是能夠獨立存在的權利。從權利是必須依賴主權利存在而存在的權利。如主債權是主權利,擔保物權是從權利。所以選D項。A項,是從調整對象進行的分類。B項,是從義務主體范圍進行的分類。C項,是從權利的效力進行的分類。13、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哪一類權利不能設定權利質權()A、專利權B、應收賬款債權C、可以轉讓的股權D、房屋所有權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物權法》第223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支票、本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根據上述規定可知,本題的正確答案是D項。14、甲與乙對丙進行毆打,致使丙受傷,花去醫藥費2400元,誤工損失1000元。案發后,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甲、乙15天。丙出院后,向法院起訴要求甲、乙賠償損失。在審理中甲暴死,未留有遺產,有一個兒子。則法院應判決()A、由乙承擔全部賠償責任B、由甲之子及乙分別承擔賠償責任C、甲的兒子、乙均不承擔責任D、由乙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但乙事后有權向甲的兒子追償標準答案:A知識點解析:根據《侵權責任法》第8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本題中,甲、乙作為共同侵權人應當對丙的損害結果承擔連帶責任。又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債務不負無限清償責任,僅以繼承的遺產的實際價值負有限的清償責任。本題中,甲死后沒有遺產,甲的兒子對甲的債務不負清償責任。所以,由乙承擔全部賠償責任。B、C、D三項都混淆了甲的兒子與連帶責任的關系。15、某甲耕作自己的土地時,需要繞經他人土地而取得通行權屬于()A、地上權B、地役權C、使用權D、所有權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相鄰一方必須在另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相鄰一方就取得地役權,應當予以準許。因此而給相鄰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通行一方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所以選B項。A項,地上權是使用他人的土地建筑房屋或竹木的權利,不符合題意。C、D兩項都屬于所有權的范圍,但本題考查的是他物權,不是所有權。16、以他物權設立目的不同為標準,他物權可分為()A、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B、主物權與從物權C、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D、自物權與他物權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以他物權設立目的的不同為標準,分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指以標的物的使用和收益為目的而設立的他物權。擔保物權指為擔保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他物權。A項,根據標的物性質所作的分類。B項,根據物權能否獨立存在所作的分類。D項,以物權支配力的范圍為標準的分類。17、下列行為中,屬于侵害公民肖像權的是()A、在尋人啟事上刊登公民照片B、在通緝令中使用逃犯照片C、在法制宣傳片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照片D、未經同意在照相館櫥窗中陳列他人照片標準答案:D知識點解析:肖像權是自然人對客觀再現自己形象所享有的權利,即自然人自行決定是否再現、展示、何時展示自己形象的權利。A、B、C三項中的情形均屬于合理使用公民肖像,不屬于侵害肖像權,故D項正確。18、下列選項中,屬于無因管理的是()A、參加義務勞動B、誤將他人的羊當自家的飼養C、將他人走失的小孩領回家D、將他人拋棄的病牛領回家飼養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對他人事務進行管理或服務的行為。C項符合無因管理的規定。A項,有義務上的要求,不是無因管理。B項,缺少為他人利益服務或管理的意思表示,只是誤將他人的羊當自家的飼養。D項,對于拋棄物,先行占有即取得所有權。19、可撤銷的民事行為被撤銷后,其行為()A、從申請撤銷時起無效B、從法院判決撤銷時起無效C、自始無效D、有效標準答案:C知識點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59條,可撤銷的民事行為一經撤銷,其效力溯及于行為的開始,即被撤銷的民事行為從開始時無效。所以選C項,排除A、B、D三項。20、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若這種損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則()A、由從事高度危險作業人承擔民事責任B、由受害人承擔民事責任C、主要由從事高度危險作業人承擔民事責任D、按公平原則處理標準答案:B知識點解析:《侵權責任法》第7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因此選B項。21、趙某將自己的一輛汽車作價30000元抵押給張某,并依法進行了抵押登記。一次趙某不慎翻車,致使汽車報廢,保險公司依保險合同賠償了趙某50000元。則()A、應認定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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