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司法卷二分類模擬題模擬110單項選擇題1.
在某殺人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控方證據產生了疑問,遂宣布休庭對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在調查核實證據時,合議(江南博哥)庭不得實施下列哪一種訴訟活動?______A.搜查B.勘驗C.扣押D.檢查正確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搜查的主體。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刑訴解釋》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涉及的證據需要調查核實時,可以采取勘驗、檢查、扣押等手段。但是,法院不是搜查的主體。搜查只是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在偵查階段適用的偵查手段。
2.
賈某與甄某發生口角,被甄某打成輕微傷。縣公安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之規定,決定對甄某拘留8日。賈某認為處罰過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______A.公安局在給予甄某拘留處罰后,應將決定內容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告知賈某B.本案既可以由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也可以由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轄C.公安機關在給予甄某拘留處罰后,應當及時通知甄某的家屬D.在公安機關在給予甄某拘留處罰決定前,甄某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及時依法舉行聽證正確答案:C[解析]《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7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2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故A項錯誤,C項正確。
B項錯誤。賈某起訴,賈某未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域管轄方面采用原告就被告原則。
D項錯誤。拘留處罰不適用聽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8條規定:公安機關作出吊銷許可證以及處2000元以上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舉行聽證。
3.
鐘某為其3歲兒子購買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瀉,住院7天才恢復健康。鐘某之子從此見任何奶類制品都拒食。經鑒定,該品牌奶粉屬劣質品。為此,鐘某欲采取維權行動。鐘某親友們提出的下列建議哪一項缺乏法律依據?A.請媒體曝光,并要求工商管理機關嚴肅查處B.向出售該奶粉的商場索賠,或向生產該奶粉的廠家索賠C.直接提起訴訟,要求商場賠償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等D.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商場和廠家連帶賠償鐘某全家所受的精神損害正確答案:D[解析]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6條的相關規定,經營者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因此,A項有法律依據。
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3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于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于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可知B項有法律依據。
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4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可知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因此C項有法律依據。
D項沒有法律依據,因為提起仲裁的前提條件是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
4.
關于被害人承諾,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某同意數人同時對其實施淫亂行為,因得到甲某的同意,不特定的多數人不構成犯罪B.乙的債權人王某來催款,乙說,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你干脆把我殺了吧,乙的承諾有效C.丙家被小偷趙某一掃而空,后查證得知,是鄰村的范某所為,偵查機關在調查取證時,丙表述趙某是受自己的指使,丙某的承諾有效D.丁某認為與周某發生性關系,周某就會釋放自己的丈夫;但發生性關系后,周某沒有釋放其丈夫,丁的承諾有效,周某不成立強奸罪正確答案:D[考點]被害人承諾
[解析]被害人的承諾,符合一定條件,便可以排除損害被害人法益的行為的違法性。經被害人承諾的行為符合下列條件時,才排除犯罪的成立:第一,承諾者對被侵害的法益具有處分權限。對于國家、公共利益與他人利益,不存在被害人承諾的問題,故只有被害人承諾侵害自己的法益時,才有可能排除犯罪的成立。但即使是承諾侵害自己的法益時,也有一定限度。如經被害人承諾而殺害他人的行為,仍然成立故意殺人罪。第二,承諾者必須對所承諾的事項的意義、范圍具有理解能力。第三,承諾必須出于被害人的真實意志,戲言性的承諾、基于強制或者威壓做出的承諾,不排除犯罪的成立。值得討論的是基于錯誤的承諾的效力。應當肯定的是,如果僅僅是關于承諾動機的錯誤,應認為該承諾具有效力,排除犯罪的成立。例如,D項中婦女丁某以為與對方發生性關系,對方便可以將其丈夫從監獄釋放;但發生性關系后,對方并沒有釋放其丈夫。這種錯誤僅僅與承諾的動機有關,故不影響其效力,對方的行為不成立強奸罪。但如果是因為受騙而對所放棄的法益的種類、范圍或者危險性發生了錯誤認識(所謂法益關系的錯誤),其所做出的承諾則無效。再如,行為人冒充婦女的丈夫實施奸淫行為時,黑夜中的婦女以為對方是自己的丈夫而同意發生性關系的,其承諾無效。故D項表述正確,當選。B項乙的承諾是一種戲言,同時也是法律所不許可的承諾的范圍,故B項錯誤。第四,必須存在現實的承諾(現實上沒有被害人的承諾,但如果被害人知道事實真相后當然會承諾,在這種情況下,推定被害人的意志所實施的行為,就是基于推定的承諾的行為。如發生火災之際,為了避免燒毀被害人的貴重財產,闖入屋內搬出貴重物品的行為,就是基于推定的承諾的行為。基于推定的承諾所實施的行為,符合一定條件的,也排除犯罪的成立)。第五,承諾至遲必須存在于結果發生時,被害人在結果發生前變更承諾的,則原來的承諾無效。事后承諾不影響行為成立犯罪;否則國家的追訴權就會受被害人意志的任意左右。故事后承諾無效,故C項錯誤。第六,經承諾所實施的行為不得超出承諾的范圍。符合上述條件的,排除犯罪的成立。但是,承諾所實施的行為是否侵犯其他法益因而構成其他犯罪,則是另一問題。不成立所承諾的罪名,但有可能成立其他罪名。故A項錯誤。綜上本題正確答案是D項。
5.
某公司向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工商局以其無資質為由拒絕其申請,遭拒后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工商局在判決生效后30日內對該公司申請進行重新處理。后工商局拒不履行,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法院可對工商局按日處80元罰款B.法院可向該工商局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司法建議C.法院將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情況予以公告D.法院可對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予以拘留正確答案:A[考點]行政案件的執行
[解析]依據《行政訴訟法》第96條的規定:“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對應當歸還的罰款或者應當給付的款額,通知銀行從該行政機關的賬戶內劃撥;(二)在規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從期滿之日起,對該行政機關負責人按日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三)將行政機關拒絕履行的情況予以公告;(四)向監察機關或者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接受司法建議的機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社會影響惡劣的,可以對該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故A項錯誤。B、C、D項正確。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是A項。
6.
關于證人的表述,下列說法錯誤的是:______A.在一起恐怖活動犯罪案件中,證人李某因在訴訟中作證而面臨人身危險,司法機關應當對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B.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案件的關鍵證人王某所作的書面證言未通過他本人核對確認,則該證人證言不得作為定案的依據C.證人張某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誤工等費用,司法機關應當給予補助D.證人趙某當庭作出的證言與其庭前證言矛盾,其能作出合理解釋,并提出了相關證據進行印證,則人民法院應當采信其庭審證言正確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證人作證的特殊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2條的規定:“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證人、鑒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采取保護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故A正確。根據《刑訴解釋》第76條的規定:“證人證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一)詢問證人沒有個別進行的;(二)書面證言沒有經證人核對確認的;(三)詢問聾、啞人,應當提供通曉聾、啞手勢的人員而未提供的;(四)詢問不通曉當地通用語言、文字的證人,應當提供翻譯人員而未提供的。”故B正確。根據刑訴法第63條的規定:“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單位的證人作證,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者變相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故C錯誤。根據《刑訴解釋》第78條的規定:“證人當庭作出的證言,經控辯雙方質證、法庭查證屬實的,應當作為定案的根據。證人當庭作出的證言與其庭前證言矛盾,證人能夠作出合理解釋,并有相關證據印證的,應當采信其庭審證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釋,而其庭前證言有相關證據印證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證言。”故D正確。
7.
被告人許某在某日深夜,在荒野中搶劫婦女,由于手段殘忍,情節惡劣,所在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判處許某無期徒刑。一審判決宣判后人民檢察院以對許某量刑過輕為由,提出抗訴。所在的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認為事實清楚,進行書面審理后,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省高級人民法院可以對案件進行書面審理,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案件進行開庭審理B.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應當組織合議庭進行評議C.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可以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D.對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書面審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有權進行法律監督正確答案:A[考點]第二審程序的審理,對上訴、抗訴案件審理后的處理
[解析]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采用兩種審理方式:一是開庭審理,即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合議庭的組織下由檢察人員和訴訟參與人參加,通過法庭調查和辯論,評議審判的方式審理案件。對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開庭審理。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抗訴案件,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繼續支持公訴,并以國家法律監督機關代表的身份,指出原判決或裁定的錯誤,提出糾正意見,這對維護國家法制,保證公民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二是書面審理,即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合議庭對上訴案件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在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后,認為案件事實清楚的,可以不開庭審理。本案中,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檢察院抗訴的案件,采取書面審理的方式顯然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8.
宋某持三角刮刀搶劫王某財物,王某奪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將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頭部著地,當即昏迷。王某隨后用繩子將宋某綁在樹上,對宋某進行毆打,致其輕傷。宋某醒來后連聲求饒,但王某不同意,繼續毆打,宋某掙脫繩子后拿出攜帶的水果刀將王某捅傷。關于宋某和王某的行為,認定正確的是:A.王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B.王某制服宋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后來的行為屬于故意犯罪C.宋某成立搶劫罪的犯罪未遂,后來的行為成立故意傷害罪D.宋某反抗王某的毆打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正確答案:B[考點]正當防衛[解析]《刑法》第20條規定了正當防衛制度,其中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但這是有嚴格條件限制的,即針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果該暴力犯罪已經結束或者不法侵害人實際上已經喪失了繼續侵害的能力,則不允許對其進行所謂的無過當防衛。宋某持三角刮刀搶劫王某財物,王某面對不法侵害,搶過刀子,并將其推倒在地,使其失去侵害能力,是一種正當防衛。但是,在宋某失去侵害能力時,王某對宋某實施傷害的行為就屬于犯罪行為,此時宋某成為被害人,有權進行正當防衛。
9.
檢察院對孫某敲詐勒索案審查起訴后認為,作為此案關鍵證據的孫某口供系刑訊所獲,依法應予排除。在排除該口供后,其他證據顯然不足以支持起訴,因而作出不起訴決定。關于該案處理,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檢察院的不起訴屬于存疑不起訴B.檢察院未經退回補充偵查即作出不起訴決定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C.檢察院排除刑訊獲得的口供,體現了法律監督機關的屬性D.檢察院不起訴后,又發現新的證據,符合起訴條件時,可提起公訴正確答案:B[考點]證據不足不起訴;非法證據排除
[解析]存疑不起訴,又稱證據不足的不起訴。存疑不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于經過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故A項表述正確。《刑事訴訟法》第171條第4款規定,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從這一條文僅表述了一個最低限度的要求。由此可知,檢察院未經退回補充偵查即作出不起訴決定,未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故B項表述錯誤。檢察院是我國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發現偵查機關以刑訊獲取的供述,應當予以排除,這體現了檢察院法律監督機關的屬性。故C項表述正確。檢察院在作出存疑不起訴之后,如果發現了新的證據,符合起訴條件時,可以提起公訴。故D項正確。本題符合題意的選項為B項。
10.
某地方性法規規定,企業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的,必須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某企業認為該規定與勞動法相抵觸,有權作下列何種處理?
A.向全國人大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B.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C.向國務院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要求D.向省人大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要求正確答案:B[解析]地方性法規的審查監督根據《立法法》第90條的規定,本題選B。
11.
下列關于行政訴訟撤訴制度的說法正確的是:______A.行政訴訟中的撤訴共有三種:自愿申請撤訴、視為申請撤訴以及按撤訴處理B.當事人申請撤訴必須經人民法院同意,法院不準許,當事人應當到庭參加訴訟C.上訴人經傳喚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D.第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正確答案:B[解析]考查撤訴。按撤訴處理和視為申請撤訴是一個意思,所以A項錯。第三人拒不到庭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所以D項錯。C項錯在缺少條件“合法傳喚”和“無正當理由”。
12.
某詐騙案,被告人甲17歲。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甲的父親乙提出申請,要求擔任本案庭審記錄工作的書記員丙回避,理由是被害人的父親丁是丙的大學老師。關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說法哪個是正確的?A.乙提出回避申請,應當經過甲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請時,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C.是否批準本案中的回避申請,由審判長決定D.是否批準本案中的回避申請,由法院院長決定正確答案:D[考點]回避的申請、審查與決定
[解析]乙作為甲的法定代理人有權直接提出回避申請,不需要當事人甲的同意。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該項的證明責任由當事人承擔,當事人必須提供證明材料。其他理由申請回避沒有提供證明材料的規定。
13.
關于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中發現新情況的處理,說法錯誤的是?______A.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張某盜竊案件中,發現他還實施了另外一個搶劫罪,如果盜竊罪和搶劫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人民檢察院可以直接提起公訴B.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自偵案件中的巨額財產來源實際上是盜竊所得,盡管立案管轄存在問題,但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直接起訴C.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中,發現存在另一同案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沒有移送,但若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人民檢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訴D.人民檢察院發現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退回公安機關正確答案:D[解析]《高檢規則》第39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中,發現遺漏罪行或者依法應當移送審查起訴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補充移送審查起訴;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人民檢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訴。所以AC選項正確。第392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時認為屬于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發現不屬于人民檢察院管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直接起訴;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及時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辦理。所以B選項正確。同時根據第362條第1款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交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檢察院,所以D項錯誤。本題是選非題,答案為D。
14.
甲先后在A市B區盜竊手機兩部,價值6000元,在C區組織、策劃了一起恐怖活動.的犯罪后被抓獲,則對甲應由哪個法院管轄?
A.B區人民法院B.A市中級人民法院C.B區和C區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D.C區人民法院正確答案:B[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0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甲所犯數罪中盜竊案應由B區人民法院管轄,恐怖活動案應由A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刑事訴訟法解釋》第5條規定:“一人犯數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審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屬于上級法院管轄的,全案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可見,全案都應由A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本題正確答案為B。
15.
申某向某市管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該局機構職能、機構領導的姓名等信息。該局告知其申請的信息已主動公開,可以通過該局網站相關欄目獲取。申某不服向法院起訴。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______A.申某提出申請應當提交身份證明B.起訴期限為3個月C.申某不具有原告資格D.如申某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限為30日正確答案:B[解析]政府信息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0、33條,《關于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3條,《行政復議法》第9條。
16.
關于村民委員會的選舉,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村委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B.某村民戶籍在甲村,但在乙村居住半年,其可以參加甲村的村委會選舉,但不得參加乙村的村委會選舉C.選舉村民委員會,全體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D.本村1/5以上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正確答案:B[解析]村民選舉委員會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生。故A項錯誤。所謂村民是指:(1)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3)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故某村民戶籍在甲村,符合第2個條件,可以參加甲村的村委會選舉,但對于乙村來說,其在乙村只居住半年,不符合第3個條件,不得參加乙村的村委會選舉,故B項正確。選舉村委會成員,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故C項錯誤。罷免村委會成員,由本村1/5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故D項錯誤。
17.
劉某是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其表哥孫某是某企業老總,每次納稅時都找到劉某要求其幫忙少征甚至不征稅金,數額巨大。孫某每次給好處時都遭到劉某拒絕,于是將價值不菲的禮物送給劉某的妻子,劉某對此全不知情。劉某的行為:______A.構成逃稅罪(幫助犯)B.構成受賄罪C.構成玩忽職守罪D.未謀取個人利益,不構成犯罪正確答案:C
18.
趙某因犯貪污罪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考驗期至2005年6月25日。趙某于2005年6月24日在監獄組織的勞動中因受到他人侮辱,而故意傷害他人未遂,在對趙某的故意傷害案進行審理的過程中,趙某積極認罪悔罪,對趙某的行為應如何處斷?A.報請最高法院執行死刑B.將新犯罪應執行的刑罰與無期徒刑并罰C.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D.報請高級法院核準執行死刑正確答案:C[解析]《刑法修正案(九)》第3條對死緩執行期間故意犯罪的法律后果做了修改,過去的規定是: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現在《刑法》第50條的規定是,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這個故意犯罪應當是表明行為人抗拒改造、情節惡劣的故意犯罪,只有這個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才執行死刑,這和死緩制度的精神、主旨相協調。為什么情節不夠惡劣的故意犯罪不是立即執行死刑而是適用死緩呢?因為他還是有改造的可能,所以該條中的情節惡劣就表明不只是犯罪情節本身惡劣,還要求這個犯罪表明行為人抗拒改造,情節惡劣。
本案中,趙某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雖然故意傷害他人,但由于受到侮辱,事出有因,而且構成未遂,情節不夠惡劣,之后其積極認罪悔罪,并不抗拒改造,此時不能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應仍然適用死緩,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19.
關于公務員的處分,下列做法正確的是:A.民政部張某受記過處分期間,到北京市民政局掛職鍛煉1年B.某縣財政局孫某撤職處分期滿被解除后,雖不能恢復原職但應恢復原級別C.某市發改委趙某受到記大過處分,處分期間為24個月D.田某在處分調查期間檢舉同事劉某的違紀行為并經查屬實,應減輕處分正確答案:A[解析]《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38條第2款規定:被調查的公務員在違法違紀案件立案調查期間,不得交流、出境、辭去公職或者辦理退休手續,因此A項正確。B項錯誤,依據《公務員法》第59條第2款之規定。C項錯誤,記大過處分期為18個月。D項錯誤,僅檢舉屬實,從輕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處分:(1)主動交代違法違紀行為的;(2)主動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的;(3)檢舉他人重大違法違紀行為,情況屬實的。
20.
下述有關人民檢察院的刑事拘留權的說法,正確的是:A.人民檢察院享有拘留的決定權和拘留的執行權B.人民檢察院不享有拘留的決定權和拘留的執行權C.人民檢察院可以自行決定拘留,但是需本機關執行,如果需要由公安機關來執行,則該拘留決定應報公安機關批準D.人民檢察院有權作出拘留決定,但是要由公安機關來執行,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正確答案:D[考點]拘留的決定、執行和期限
[解析]根據《六機關規定》第16條,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對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作出的拘留決定,應當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21.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趙某指出,擔任公訴人的檢察員李某曾在偵查階段擔任鑒定人,并據此要求李某回避。對于趙某的回避申請,下列哪個是正確的?A.法庭應以不屬于法定回避情形為由當庭駁回B.法庭應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為由當庭做出回避決定C.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長決定D.人民法院應當決定休庭,李某應否回避需提交檢察院檢察長決定正確答案:D[考點]回避的申請、審查與決定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表明此是法定回避情形,但檢察人員的回避應由檢察長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和《刑訴解釋》第31條,D項正確。
22.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部門在審查張某挪用資金案,發現本案并沒有出現挪用行為,人民檢察院該如何處理?A.將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機關并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B.決定不起訴C.將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機關并建議公安機關補充偵查D.應當退回本院偵查部門,建議作出撤銷案件的處理正確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了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時發現沒有犯罪事實如何處理的問題。根據《高檢規則》第40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事實并非犯罪嫌疑人所為,需要重新偵查的,應當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機關并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根據《高檢規則》第402條規定,公訴部門對于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具有本規則第401條第1款規定情形的,應當退回本院偵查部門,建議作出撤銷案件的處理。本題究竟是適用第401條還是第402條,關鍵在于判斷挪用資金究竟屬于哪個機關立案偵查。根據刑法相關常識可知,挪用資金屬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所以,本題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B項正確。
23.
關于補充偵查,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人民檢察院審查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有權補充偵查B.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中,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只能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不能自行偵查C.合議庭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節,而起訴和移送的證據材料中沒有這方面的證據材料的,應當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D.審判期間,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線索的,人民法院應當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正確答案:A[解析]《刑事訴訟法》第88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據此,A項表述正確應當選。公安機關有權在審查批捕階段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中,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既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據此,B項表述錯誤。《刑訴解釋》第226條規定:“審判期間,合議庭發現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節,而人民檢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沒有相關證據材料的,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移送。審判期間,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線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據此,C項表述錯誤,應為“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移送。”D項表述錯誤,應為“可以建議”,故不應當選。
24.
關于級別管轄,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實施我國參加的國際公約所規定的犯罪,由被告人被抓獲地的中級法院管轄B.外國人在中國領域外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由被告人入境地的中級法院管轄C.被告人死亡后需要沒收違法所得的,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級法院審理D.中國人在中國領域外的犯罪,由其入境地或者離境前居住地的中級法院管轄;被害人是中國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離境前居住地的中級法院管轄正確答案:C[考點]級別管轄
[解析]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刑事訴訟法解釋》)第8條的規定:“中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犯罪,由其入境地或者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害人是中國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故A項錯誤。
依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9條的規定“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受處罰的,由該外國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國公民離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故B項錯誤。
依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0條的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刑事管轄權的,由被告人被抓獲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故D項錯誤。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81條第1款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故C項正確。
綜上所述,本題正確答案是C項。
25.
縣建設規劃局批準建設的某縣公安局的辦公樓影響附近小區的采光和通風。該小區業主李某等人以縣建設規劃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受訴法院經審理發現,縣公安局的辦公樓確實不符合城鄉規劃,故縣建設規劃局的批準決定確實違法。下列哪項說法錯誤?A.法院應當判決縣建設規劃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B.法院應當判決責令縣公安局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C.若縣公安局對法院的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D.若李某等人要求縣公安局承擔賠償責任的,法院可以一并解決正確答案:B[考點]情況判決、行政訴訟附帶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第三人
本題為選非題。在本題中,被訴行政行為是縣建設規劃局的批準決定,該決定屬于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根據2000年《行政訴訟法解釋》第58條,被訴行政行為違法,但撤銷該行政行為將會給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確認被訴行政行為違法的判決,并責令被訴行政機關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造成損害的,依法判決承擔賠償責任。在本題,縣建設規劃局的批準決定確實違法,但不能撤銷,因為撤銷將會導致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故本題應當適用該第58條處理。據此,A項表述正確,而B項表述錯誤(采取補救措施的應當是被告——縣建設規劃局,不應該是縣公安局)。
在本題,縣公安局應當是第三人,根據2000年《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4條,行政訴訟第三人依法有權提起上訴,故C項表述正確。根據《行政許可案件規定》第13條第2款,在行政許可案件中,當事人請求一并解決有關民事賠償問題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審理。在本題中,縣公安局沒有行使行政職權,故其行為造成李某等人損害的,也應當是民事賠償。而且本案中,被訴行政行為屬于行政許可。因此,D項表述正確。
26.
某詩人署名“漫動的音符”,在甲網站發表題為“天堂向左”的詩作,乙出版社的《現代詩集》收錄該詩,丙教材編寫單位將該詩作為范文編入《語文》教材,丁文學網站轉載了該詩。下列哪項說法是正確的?A.該詩人在甲網站署名方式不合法B.“天堂向左”在《現代詩集》中被正式發表C.丙可以不經該詩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D.丁網站未經該詩人和甲網站同意而轉載,構成侵權行為正確答案:C[解析]署名權,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在作品上標記姓名,以真實反映作品和作者之間的“血緣”聯系,既是對作者創作行為的尊重,也是滿足社會公眾知情權的保障。具體內容包括:決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決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筆名;決定署名的順序;禁止未參加創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禁止他人假冒署名。特別注意:不署姓名也是行使署名權的方式之一,不等于沒有或放棄署名權。由此可知,該詩人將自己創作的名字署名為“漫動的音符”完全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是一種合法的行為,A選項說法錯誤。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具體包括決定作品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公之于眾。“公之于眾”是指著作權人自行或者經著作權人許可將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開,但不以公眾知曉為條件。發表權的特點:發表權是一次性權利,同一作品不存在再次甚至反復行使發表權;當該詩人將自己創作的詩作在甲網站以“天堂向左”為題發表的時候,其發表權已經行使完畢,故B選項說法錯誤。
《著作權法》第23條第1款規定: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由此可知,丙可以不經該詩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所以C選項說法正確。
《著作權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由此可知,丁網站可以不經該詩人和甲網站同意而轉載該作品,不構成侵權行為,故D選項說法錯誤。
27.
關于對劫持航空器罪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航空器裝載完畢且外倉門已經關閉,即使并未起飛,仍屬于劫持航空器罪針對的對象B.本罪適用死刑的情形僅包括致人重傷或死亡C.本罪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情形僅包括故意重傷和故意殺人的情形,而不包括過失致人重傷、死亡的情形D.本罪的對象僅限于民用航空器,不包括均用航空器正確答案:A[考點]劫持航空器罪[解析]劫持航空器罪應當判處死刑條件包括,即劫持航空器致人重傷、死亡(包括暴力、威脅行為過失致人重傷、死亡,還包括故意致人重傷與故意殺人)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故B、C項錯誤,B項中還包括使航空器遭到嚴重破壞的情形。C選項不僅包括故意,還包括過失。本罪對象航空器既可以是民用航空器,也可以是國家航空器(用于軍事、海關、警察部門的航空器),故D項錯誤。本罪的行為對象:正在使用中或者飛行中的航空器。所謂正在使用中,是指自地面人員或機組為某一特定飛行而對航空器進行飛行前的準備時起,直到降落后24小時為止。故A項正確,當選。
28.
劉某,17歲,系聾啞人,因涉嫌盜竊罪被檢察院提起公訴。縣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按照普通程序審理該案。下列哪一項是法院決定按照普通程序審理該案的依據?______A.劉某系未成年人B.劉某系聾啞人C.劉某對是否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D.檢察院沒有建議適用簡易程序正確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禁止適用簡易程序的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簡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會影響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認罪或者對適用簡易程序有異議的;(4)其他不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
29.
曹某因詐騙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為曹某沒有作案時間。對此,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人民檢察院應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B.人民檢察院應當對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C.人民檢察院應當進行自行偵查D.人民檢察院應寫出書面理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處理正確答案:D[考點]審查起訴,不起訴
[解析]《高檢規則》第40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事實并非犯罪嫌疑人所為,需要重新偵查的,應當在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書面說明理由,將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機關并建議公安機關重新偵查。第402條規定,公訴部門對于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發現具有本規則第401條第1款規定情形的,應當退回本院偵查部門,建議作出撤銷案件的處理。本題屬于第一種情況,故應當選D。
30.
甲將一塊手表交給乙修理,后乙急需用錢,對丙謊稱手表是自己的,將手表交付給丙質押以獲得對方的借款。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甲可以請求乙承擔賠償損失B.甲可以請求丙返還手表C.如乙不能按時還款,丙可以拍賣或變賣手表以獲得優先清償D.如丙拍賣或變賣手表將導致甲喪失手表的所有權正確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質押權的善意取得。質押權可以適用善意取得,因此,本案中丙可以取得質押權,那么甲就不能對丙主張返還請求權,因為丙是有權占有人,但由于乙的無權處分導致甲無法取回手表,因此,甲可以要求乙承擔損失,故A項正確,B項錯誤;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時清償債務的話,質押權人丙可以拍賣和變賣手表,故C項正確;一旦丙拍賣手表,甲將喪失所有權,故D項正確。
31.
路某(15歲)先后唆使姜某(15歲)盜竊他人的財物折價1萬余元,唆使南某(19歲)綁架他人勒索財物計2000余元;唆使申某(15歲)搶劫他人財物計1500元,路某的行為構成何罪?
A.盜竊罪B.搶劫罪C.綁架罪D.搶劫罪、綁架罪正確答案:B[考點]刑事責任年齡[解析]本題中行為主體路某是15歲,屬于相對刑事責任年齡人。根據共同犯罪理論,教唆者所實施的教唆行為本身并不能獨立定罪,而應依據其所教唆的具體犯罪行為內容來定罪處罰,而在其所實施的三種犯罪行為中,根據《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負刑事責任,因此只有教唆他人搶劫財物的行為符合其應負刑事責任的范圍,既構成搶劫罪,而對于教唆他人盜竊與教唆他人綁架不構成犯罪。因此答案應為B。
32.
關于假釋的撤銷,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的,應撤銷假釋,按照先減后并的方法實行并罰B.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嚴重違反假釋監督管理規定,即使假釋考驗期滿后才被發現,也應撤銷假釋C.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前還有同種罪未判決的,應撤銷假釋D.在假釋考驗期滿后,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前有他罪未判決的,應撤銷假釋,數罪并罰正確答案:D[考點]假釋的撤銷[解析]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的,應撤銷假釋,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先減后并),按照《刑法》第69條規定的數罪并罰原則,決定執行的刑罰。A正確。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嚴重違反假釋監督管理規定,即使假釋考驗期滿后才被發現,也應撤銷假釋。在假釋考驗期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前還有同種罪未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BC的表述符合《刑法》第86條的規定。根據《刑法》第86條,僅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才應撤銷假釋;換言之,如果是在假釋考驗期限之后,才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不得撤銷假釋,D錯誤。
33.
天南市蓮湖區法院在審理潘某涉嫌拐賣婦女兒童一案時,被告人潘某指控稱受到了偵查人員的刑汛逼供,被迫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在質證過程中,為證明偵查訊問的過程符合法律規定,不存在刑訊逼供,公訴人當庭播放了有關訊問過程的錄音錄像。則該錄音錄像應屬于何種證據種類?A.視聽資料B.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辯解C.口供D.書證正確答案:A[解析]在刑事訴訟中,以錄音、錄像、電影或電子計算機以及其他相關設備存儲的作為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均統稱為“視聽資料”。本題中,檢察機關播放的錄音錄像是以音響、圖像等動態的方式來證明案件事實的,其目的是用來證明偵查過程合法性的,屬于視聽資料。A項正確,BCD錯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該錄音錄像資料是用來證明偵查的案件事實,則屬于是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辯解的客觀記錄,在證據種類上應當劃歸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另在刑訴八大類證據中沒有口供一類。由此可見,判斷錄音錄像的證據種類,還要結合其證明對象綜合確定,而不是僅依據其載體或者外在表現形式來確定。
34.
關于技術偵查措施的說法,正確的是?______A.技術偵查措施的時間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兩次B.技術偵查措施獲得的證據需要經過轉化才能用作刑事證據使用C.技術偵查措施獲得的與案件無關的材料,應當及時封存,不得傳播D.檢察機關有技術偵查的決定權正確答案:D[解析]《公安部規定》第257條第1款、第3款規定,批準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決定自簽發之日起3個月以內有效。對復雜、疑難案件,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屆滿仍需要繼續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經負責技術偵查的部門審核后,報批準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延長技術偵查措施期限決定書。批準延長期限,每次不得超過3個月。A選項錯誤。根據第259條規定,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B選項錯誤。根據第260條第2款規定,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收集的與案件無關的材料,必須及時銷毀,并制作銷毀記錄。C選項錯誤。《刑事訴訟法》第148條第2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在立案后,對于重大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準手續,可以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按照規定交有關機關執行。D選項正確。本題答案為D。
35.
大學生甲為獲得公務員面試高分,送給面試官乙(某機關領導)2瓶高檔白酒,乙拒絕。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將一塊價值1萬元的金幣放在茶幾上離開。乙不知情。保姆以為乙知道此事,將金幣放入乙的柜子。對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______A.甲的行為成立行賄罪B.乙的行為不構成受賄罪C.認定甲構成行賄罪與乙不構成受賄罪不矛盾D.保姆的行為成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正確答案:D[解析]甲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而兩次給面試官乙送財物,符合行賄罪的構成要件,因此A選項的說法是正確的;受賄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接受或者索取賄賂的意思,從本題的題干中可以看出,面試官乙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醫療機構裝修工人合同
- 脊柱手術室護理
- 策劃書行業分析
- 咖啡廳內部裝修設計協議
- 2024瑪納斯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及答案
- 2024河北雄安新區興達技工學校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及答案
- 簡化版代理銷售合同
- 化工制圖與識圖試題庫含答案
-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 植物考試題及答案
- 2025年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中考語文模擬試卷含答案
- 原發性高血壓護理措施
- 人工智能基礎(Python實現)-課件 第8章 生成式大模型應用
- 2024年安徽寧馬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招聘10人筆試參考題庫附帶答案詳解
- 紀檢監察審查調查業務培訓
- 《變頻器原理及應用》課件
- 2024年中考模擬試卷英語(蘇州卷)
- 攝像服務行業品牌建設研究-深度研究
- JT-T-1045-2016道路運輸企業車輛技術管理規范
- DB33T 1192-2020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檢查用表統一標準
- 電鍍與化學鍍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