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4168-2024 民用大中型固定翼無人機系統試飛風險科目實施要求(正式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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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9.020CCSV35民用大中型固定翼無人機系統試飛風險2024-06-29發布2025-01-01實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IGB/T44168—2024前言 1范圍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4風險科目劃分與確定 4.1總則 14.2風險科目劃分準則 24.3風險等級確定 24.4風險科目分類 25風險科目試飛實施 45.1實施準備 45.2實施準備工作確認 45.3風險科目實施 55.4飛行后講評 5參考文獻 6ⅢGB/T44168—2024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本文件由全國航空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35)提出并歸口。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張培田、王鋒、祁圣君、胡應東、舒振杰、吳欣龍、安然、唐瑭、賀正彥、1民用大中型固定翼無人機系統試飛風險科目實施要求本文件規定了民用大中型固定翼無人機系統(以下簡稱“無人機系統”)試飛風險科目劃分與確定、風險科目試飛實施的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民用大中型固定翼無人機系統試飛風險科目的控制與實施,其他民用無人機系統參照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35018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分類及分級GB/T38152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術語3術語和定義GB/T35018、GB/T38152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未經過實踐或只經過有限次數實踐仍具有危險性、帶有探索性,或者易使試驗機處于非正常狀態具對無人機結構強度、氣動外形、動力裝置、操縱系統及無人機系統其他功能系統有明顯影響的新的或經過重大改裝后的無人機系統的第一次飛行。3.4不符合設計技術狀態的無人機系統或超出設計使用限制要求的飛行狀態或故障狀態。4風險科目劃分與確定風險科目實施的目的是通過對試驗風險進行識別,明確風險條件,通過對風險分析與評估,劃分風險等級,確定風險科目,進行實施,從而有效降低試驗風險。2GB/T44168—2024在試飛實施時,根據試飛任務進展和被試對象技術狀況,持續對風險科目進行甄別和分析,必要時動態完善或補充風險科目清單表。4.2風險科目劃分準則符合以下條件的科目應列為風險科目:a)新研無人機系統首飛;b)無人機系統在擴大飛行限制范圍時有一定危險性的科目;c)驗證無人機使用飛行包線時,接近或超出使用飛行包線又具有危險性的科目;d)驗證無人機系統的各分系統使用限制條件且具有危險性的科目;e)模擬危及飛行安全的各種故障以及探索排除故障方法的科目;f)在無人機系統上新技術第一次使用或新的探索性課題第一次實施,并帶有危險性的科目;g)因條件限制,地面試驗不充分或者無法驗證,并帶有危險性的科目。4.3風險等級確定a)高風險:在采取了所有預防措施后,仍可能對人員、設備或財產造成重大危害的試驗;b)中風險:在采取了所有預防措施后,仍可能對人員、設備或財產造成危害的試驗;c)低風險:不會對人員、設備或財產造成危害的試驗。4.4風險科目分類a)國內第一次試飛,其安全措施未經空中考驗,探索性強且危險性大的試飛科目;b)安全措施已經過空中考驗,一旦出現非正常狀態,危險性大,仍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試飛a)具體項目第一次試飛、探索性較強或危險性較大的風險科目,但性能相當的無人機系統進行過類似科目的試飛,且理論分析較透徹,地面試驗較充分的試飛科目;b)非首飛且經過成功驗證(1個~3個架次)的高風險科目,但仍有較大危險性,且具有一定風險a)成功驗證過的中風險科目;b)經過實踐,且有較可靠的安全措施,空中出現非正常狀態時,只要無人機試飛操控員處理無誤,能保證試飛安全的試飛科目;c)其他未列入風險科目的試飛科目。依據AP-21-AA-2014-31R1和AC-21-AA-2022-40給出安全計劃和安全分析指南,無人機系統的典型試飛科目及風險等級劃分應符合表1的規定。表1未列入的風險科目的增補.以及對部分科目風險類3別的最后認定應由試飛單位根據4.2~4.4的規定確定。表1典型試飛科目風險等級表序號科目名稱風險等級說明1新機首飛高風險自行研制新機首飛2中風險仿制改型新機首飛3新機高速滑行高風險首次實施4無人機系統重大更改后首次飛行中風險無人機完成重大改裝后首飛5高風險無人機、測控鏈路、地面控制站等狀態發生重大更改后首飛6失速高風險7尾旋高風險8中斷起飛中風險加速一停止距離9高風險最大剎車能量中斷起飛最大平飛速度中風險最小平飛速度中風險最大著陸重量著陸中風險首次實施實用升限高風險首次實施高原試飛中風險首次最大起飛重量起飛、首次最大著陸重量著陸及首次高原試飛續航性能中風險通過實際試飛驗證最大續航時間或最大航程飛控及操縱系統故障模擬高/中風險風險等級與模擬的系統故障等級對應導航系統故障模擬高/中風險風險等級與模擬的系統故障等級對應飛行控制系統邊界保護高風險人工模擬著陸中風險首次實施人工著陸高風險大下沉速度著陸中風險起飛著陸抗側風能力中風險驗證起飛著陸的最大抗側風能力顫振/氣動伺服彈性試飛高風險急劇縱向、橫向、側向機動中風險動力裝置空中起動高風險裝有新型單動力裝置的無人機進行空中起動中風險裝有新型多動力裝置的無人機進行單動力裝置空中起動增壓泵或輸油泵停止工作供油可靠性中風險首次實施應急動力系統高風險動力失效后進行應急動力系統檢查中風險動力正常情況下進行應急動力系統檢查測控鏈抗干擾中風險視距鏈路作用距離中風險空中轉場中風險首次跨空域異地轉場4序號科目名稱風險等級說明夜航中風險首次實施一站控多機中風險首次實施自然結冰高風險—帶模擬冰型中風險5風險科目試飛實施風險科目試飛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a)試飛大綱或試飛方案:對試飛方法進行分析論證,確定風險點,對風險點進行風險分析和評估,確定風險科目和類別,并制定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明確實時監控條件和要求;b)操控員風險科目的理論培訓和模擬訓練方案(按需);c)試飛任務單:包括試飛科目、風險等級、飛行條件、設備、飛行限制數據、安全要求等內容。a)無人機系統技術狀態滿足本次科目試飛要求;b)風險科目試飛前,無人機系統已完成相關地面試驗;c)操控員應熟悉風險科目的內容、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案,做好飛行技術準備,必要時進行適應性模擬訓練或進行地面演練;d)機務、場務、改裝準備工作應滿足本次科目試飛要求;e)測試系統和實時監控系統應滿足試驗需求;f)其他與本次試飛相關的準備工作。高風險試飛科目準備工作確認內容包括:a)無人機系統技術狀態情況;b)風險科目試飛前的無人機系統相關地面試驗完成情況;c)本次試飛風險識別、風險措施、特情處置方案、試飛技術文件等試飛技術準備情況;d)無人機系統操控員職責分工、當前飛行技術情況、培訓及考核等人員準備情況;e)內外部測試系統或實施監控系統技術狀態、測試設備校準等測試準備情況;f)機務保障、場務保障、保障工作風險分析等保障準備情況;g)本次試飛改裝情況、改裝后風險分析、改裝后重量重心變化、改裝文件等改裝工作準備情況;h)其他與本次試飛相關的準備情況。5同5.2.1。低風險準備工作確認要求如下:a)無人機系統技術狀態情況;b)風險科目試飛前的無人機系統相關地面試驗完成情況;c)本次試飛風險識別、特情處置方案、試飛技術文件等試飛技術準備情況;d)無人機系統操控員職責分工、當前飛行技術情況、培訓及考核等人員準備情況;e)內外部測試系統或實施監控系統技術狀態、測試設備校準等測試準備情況;f)機務、場務保障準備情況;g)本次試飛改裝情況;h)其他與本次試飛相關的準備情況。5.3風險科目實施試飛實施應遵守以下規定:a)無人機系統飛行指揮員按有關規定進行飛行指揮;b)無人機系統各崗位操控員按試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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