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SA-2022-027-《人工智能 智能服務 智能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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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

一、工作簡況

1、項目背景

隨著RESTful和微服務等新服務技術不斷涌現,服務軟件從簡單同構系統發

展為環境開放、場景跨域、業務復雜的服務生態。傳統服務理論和技術已經難以

實現海量異構服務之間的精準匹配、動態組合和耦合集成。針對新的服務適配要

求,需要研究智能服務適配理論和方法,解決異構服務的智能匹配、服務演化和

運行時的質量保障兩個重大科學問題。本標準通過要求支撐平臺、開展示范應用,

形成面向科技數據、共享出行、電信客服、智慧金融、健康醫療、數字互娛等典

型應用場景的解決方案。本標準出自國家重點研發項目《智能服務適配理論與關

鍵技術》(項目編號:2018YFB1402800),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科學院軟

件研究所、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三家單位聯合發起。

2、任務來源

根據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2022年下達的第四批團體標準制修訂項

目的通知(中電標通〔2022〕012號),團體標準《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

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科學院軟件研究所、中國電子

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三家單位聯合發起,其項目計劃號為CESA-2022-027。

3、標準起草單位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科學院軟件研究所、中國電

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北京中電普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山東中創軟件商用中間

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醫康互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順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地

質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文博,吳文峻,董建,張奎,任健,許源佳,楊京波,

鮑薇。

4、主要工作過程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

在標準計劃下達之前,《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編

制組于2021年12月舉行啟動標準的預研工作,確定了總體思路。

2022年2月,討論確定標準的框架;

2022年3月,討論形成標準草案初版;

2022年5月,在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完成團體標準立項;

2022年7月,編制組多次討論修改標準草案;

2022年11月,完善標準草案,提交中電標協秘書處,啟動征求意見。

二、標準編制原則和確定主要內容的論據及解決的主要問題

1、編制原則

《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標準的編制原則如下:

a)實用性原則:本標準充分考慮了當前我國智能微服務的發展現狀和實際需

求,編制組中吸收了產學研用各方面的先進經驗,保證了標準的實用性。

b)兼容性原則:本標準編制時,充分考慮了智能微服務與其它相關技術和

產品的兼容性,可保證與現有產品和標準的兼容性。

c)國際性原則:本標準充分考慮到國內外相關標準的關系。

d)規范性:本標準的編寫遵守國家標準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

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

2、確定主要內容的論據

《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標準規定了智能微服務適

配平臺功能要求,包括設計的具體結構及功能。

適用于面向人工智能研究或開發應用等需要實施微服務的企業、高校、科研

院所、政府機構等。

三、主要試驗[或驗證]情況分析

《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在北京中電普華信息技術

有限公司使用中,極大提升了業務流程與業務的契合度以及業務流程的編制效

率,特別在合同審批和物資采購流程中,極大的提高了業務流程的編制效率,加

強了金額審批和管理的粒度,節省超過千萬元成本。同時,為天津醫康互聯科技

有限公司實現了148項標準服務的快速發布,研發了多層級數據安全防護體系;

實現了互聯網應用訪問行為的全流程管理,為醫院管理人員提供可視化日志管理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

界面,實現了基于日志的訪問行為審計與溯源;實現了多維度的開放服務訪問統

計與分析,使醫院開放服務的效率提升了30%以上,服務患者達到百萬人次。

四、知識產權情況說明

無。

五、產業化情況、推廣應用論證和預期達到的經濟效果

本技術標準擬推廣至少5家企業進行示范,并在使用該技術標準的企業達到

節約人力成本、提升一定規模的經濟效益。

六、轉化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情況

無。

七、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標準的協調性

本標準符合現行法律、法規。

八、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和依據

本標準制定過程涉及的技術架構及部署方案,均經過對市場調研、客戶需求

以及相關理論進行深入研究。無重大分歧意見。

九、貫徹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本標準的主要內容首先規劃在國家重點研發項目《智能服務適配理論與關鍵

技術》項目組內開展宣傳和推廣應用。同時,依托項目面向人工智能企業開展宣

傳推廣、試驗驗證、應用示范,進一步提升標準標準的知名度和權威性。

十、替代或廢止現行相關標準的建議

無。

十一、其它應予說明的事項

無。

《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

團體標準編制起草組

2022-11-1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

一、工作簡況

1、項目背景

隨著RESTful和微服務等新服務技術不斷涌現,服務軟件從簡單同構系統發

展為環境開放、場景跨域、業務復雜的服務生態。傳統服務理論和技術已經難以

實現海量異構服務之間的精準匹配、動態組合和耦合集成。針對新的服務適配要

求,需要研究智能服務適配理論和方法,解決異構服務的智能匹配、服務演化和

運行時的質量保障兩個重大科學問題。本標準通過要求支撐平臺、開展示范應用,

形成面向科技數據、共享出行、電信客服、智慧金融、健康醫療、數字互娛等典

型應用場景的解決方案。本標準出自國家重點研發項目《智能服務適配理論與關

鍵技術》(項目編號:2018YFB1402800),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科學院軟

件研究所、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三家單位聯合發起。

2、任務來源

根據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2022年下達的第四批團體標準制修訂項

目的通知(中電標通〔2022〕012號),團體標準《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

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科學院軟件研究所、中國電子

技術標準化研究院三家單位聯合發起,其項目計劃號為CESA-2022-027。

3、標準起草單位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科學院軟件研究所、中國電

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北京中電普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山東中創軟件商用中間

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恒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醫康互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順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地

質大學,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文博,吳文峻,董建,張奎,任健,許源佳,楊京波,

鮑薇。

4、主要工作過程

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

在標準計劃下達之前,《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編

制組于2021年12月舉行啟動標準的預研工作,確定了總體思路。

2022年2月,討論確定標準的框架;

2022年3月,討論形成標準草案初版;

2022年5月,在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完成團體標準立項;

2022年7月,編制組多次討論修改標準草案;

2022年11月,完善標準草案,提交中電標協秘書處,啟動征求意見。

二、標準編制原則和確定主要內容的論據及解決的主要問題

1、編制原則

《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標準的編制原則如下:

a)實用性原則:本標準充分考慮了當前我國智能微服務的發展現狀和實際需

求,編制組中吸收了產學研用各方面的先進經驗,保證了標準的實用性。

b)兼容性原則:本標準編制時,充分考慮了智能微服務與其它相關技術和

產品的兼容性,可保證與現有產品和標準的兼容性。

c)國際性原則:本標準充分考慮到國內外相關標準的關系。

d)規范性:本標準的編寫遵守國家標準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

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

2、確定主要內容的論據

《人工智能智能服務智能微服務平臺技術要求》標準規定了智能微服務適

配平臺功能要求,包括設計的具體結構及功能。

適用于面向人工智能研究或開發應用等需要實施微服務的企業、高校、科研

院所、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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