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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一、任務來源

《鄉村特色風貌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國家標準來源

于2020年08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簡稱“國標委”)下達的

項目制訂計劃,計劃編號:20202952-T-424。該標準由重慶市市場監

督管理局提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歸口,由重慶科技學院、重慶市質

量和標準化研究院牽頭,聯合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清華大學、四川美

術學院、西南交通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湖北省標準化與質

量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起草。

二、目的和意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非常重視“農村建設與發展”,階段

性“農村發展戰略”可以簡單的歸納為如下幾個時期。

1949—1978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

1978—2012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

2012至今: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時期。特別是十九大報告

和2018年中央1號文件對“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基本原則、

多個方面的重要內容和措施,都做了明確、系統的闡述。“鄉村振興”

戰略中明確提出“繁榮興盛鄉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強調

了地方文化與鄉風文明間的緊密聯系。在具體鄉村建設實施過程中,

各地找尋“具有代表性”的地域特色,一方面由于視野局限,導致區

域差異缺失,鄉村同質化發展現象普遍。另一方面,丟失當地鄉村文

化中的“本真性”,具體延伸出“本地特色視而不見、外地特色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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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地域特色嫁接錯位化”等現象。在各地鄉村建設浪潮中,為

凸顯地域分異化發展,更應積極梳理地域特色文化并加以傳承與再生。

2021年12月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農村人居

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中“推動村容村

貌整體提升”中明確規定“改善村莊公共環境、推進鄉村綠化美化、

加強鄉村風貌引導”三大任務。

鑒于此,本“指南”試圖從跨學科角度出發,將具有自身基礎條

件或潛在發展特色的鄉村聚落作為研究對象;建立在建筑學、空間美

學與鄉村社會學等基礎之上,開展跨學科研究,拓展研究視野。其次,

有助于明確鄉村聚落風貌規劃定位與層級關系,加強地域性鄉村規劃

編制的科學性,并為各地鄉村聚落特色風貌規劃與建設提供理論根據

和技術實踐支撐。

在“鄉村振興”步入新階段的背景下,鄉村建設與治理的好壞會

直接影響到鄉村居民的幸福感與獲得感。鄉村建設發展的滯后與基層

制度建設的缺陷影響了鄉村治理的效果,更加大了城鄉差距,影響了

國家治理現代化目標的實現。前些年無論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鄉

村住區更新”還是“棚戶區改造”等都僅僅從“量”上改善了居住空

間功能,要逐步改善“千村一面”的建設現狀才是從“質”上提升人

居環境品質,以利于推進鄉村聚落的保護與更新進程,以利于實現“千

村千貌”和“鄉村振興”戰略目標。

三、編制原則及主要依據

(一)編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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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主體背景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和“鄉村振興”,涉及時空長范圍廣層次多,確定采編范圍、選取原

則是編制工作的重點。

一是通用性原則。涉及本“指南”的文件、規定、標準近百件/

套。以“越地域的越特色化、越民族的越國際化”理念進行“鄉村特

色風貌建設”指引;以立足鄉村“生活方式”引領鄉村“發展方式”;

以“綠色”為技術目標和方向;以“通俗易懂、基礎實用、易講易做”

為出發點,定位該“指南”為“基礎通用型”推薦性標準。

二是實踐性原則。我國“鄉村特色風貌建設”雖然在標準化工作

方面剛剛起步,但國家和地方已經在“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學術

和實踐”方面積累了較多的經驗,本“指南”尊重已經形成并經過實

踐檢驗的、被社會廣泛接受的這些經驗,將其轉化其中。

三是科學性原則。力求全面覆蓋、科學合理、層次清晰、重點突

出,既要體現國家和地方已經認定的鄉村特色風貌,也要覆蓋具有潛

質而還沒有挖掘的鄉村特色風貌;明確“千村千貌”特色為本,禁止

“城建”經驗簡單“鄉建”化復制。

四是前瞻性原則?!皞鞒惺菫榱烁玫膭撔隆保貏e是“保護和

活化”好經過歷史的陽光風雨演進過來的“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村”

等,兼顧當前我國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現實情況的同時,還體現“指南”

的前瞻性和引導性特點,考慮到未來的鄉村發展趨勢和規范化需求。

(二)編制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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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的要求和規定,確定標

準的組成要素,本“指南”的制訂過程中參考政策性和引用標準性文

件編制依據“參考文件”近百部/件(見附件3)。

四、主要工作過程

(一)前期研究及立項

2019年及以前15年期間,編制團隊負責人及成員持續在國內“鄉

村”參與規劃和建設等一線工作積累了大量的“鄉建”工作實踐經驗,

并持續關注和有針對性的做過一系列“專題研究”;另外,編制團隊

部分成員在2000年到2018年期間,利用在臺灣、歐美等境外訪學機

會,深入調研并作“對比”研究,為該“指南”的申報立項前期奠定

了深厚的理論與實踐素材基礎。2019年6月,根據“國標委發函【2019】

9號”文件“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公開征集2019年度城鄉統

籌領域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的通知”精神,由重慶科技學院、重

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重慶大學、清華大學、四川美術學院、湖

北省標準化與質量研究院、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等單位聯合提出,

協調多家一線單位成員組成編制團隊,明確了“立項申請”任務要求,

并根據人員專業結構對相關的任務進行了細致分解,包括資料的收集

和分析、框架的制訂、內容的建構、論證的人員與形式等多個部分;

提出“指南”立項申報草案且于2019年09月通過專家專題評審,于

2020年8月正式下達“編制立項建設”任務文件。

(二)調研與草案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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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020年09月,編制團隊在“申報立項”工作組的

基礎上組織更廣泛的成員,拓展了同濟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

學、昆明理工大學、湖南科技大學、廣州美術學院、重慶建筑科技職

業技術學院、新疆建筑設計研究院、山東德州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青海明輪藏建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浙江聚潔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加拿

大康考迪亞大學等單位專業骨干組成起草編制團隊,編制團隊成員均

來自長期從事“鄉村建設”一線,分別組成負責技術把關的專家小組

和負責起草工作的編制小組,同時還邀請了來自于天津大學、華南理

工大學、北京建筑大學、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廈門大學等單位的專家

予以指導。工作組成員們對全國范圍內依據地理上的“分區”進行分

組分赴閩浙川渝等近20多個?。ㄖ陛犑校┑摹坝谢A”或“潛在發

展”條件的鄉村展開一系列的調研工作,收集了“指南”制訂所需的

大量一手材料;(疫情期間)工作組通過網絡、書籍、期刊、綜合調

研等方式,收集和整理我國“新中國以來”有關“鄉村建設發展”的

文件、標準、法律法規等近百部/件參考文獻(具體見附件3),為

編制標準草案做準備。同時,該標準還得到了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給予政策、技術、財力等全方位支持和指導,特別是得到了歸口單位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的領導及各位專家的頂層設計和多輪多渠道悉心

指導,為本標準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撐。

(三)標準草案稿編制與修訂

2020年09月-2021年05月,工作組對收集的資料和調研的結果

進行研究分析,重點圍繞“鄉村特色風貌規劃、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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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等核心內容展開,結合當前鄉村風貌存在的現狀,對我國鄉村特

色風貌進行保護、傳承、規劃、建設等做了相關的梳理。工作組從總

體規劃、框架確定、再到內容完善,都進行了細致的研究探討,并根

據每一階段討論達成的共識對“指南”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同時,

工作組還收集了發達國家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等相關文獻資料;編制組

還特別走訪民間鄉賢和多個領域專家征詢意見,根據意見數易其稿修

改和完善,形成了標準草案。

(四)選擇性深度調研

2021年03月-2021年10月,根據“指南”編制工作的多輪推進,

有針對性的補充調研“重點區域”和“2021年度新增相關法規、政

策、文件、標準”等(具體見附件3);并系統分析了我國鄉村特色

風貌建設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對“指南”起草過程中的一些難

點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提高“指南”的學術和現實意義,使得

標準的內容得到更進一步的優化和完善。

(五)分類專題研討

2019年12月-2021年12月期間,編制組在就“指南”進行了3

次分類別的專題研討會和數次針對性的討論會分別是(見附件4):

2019年12月6日-9日,由中國民族建筑研究會民居建筑專業委

員會、中國建筑學會民居建筑學術委員會、重慶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和

重慶科技學院共同舉辦“民居建筑文化傳承與創新暨建筑學學科建設

高峰論壇”——在其“分論壇上”由編制組專題報告并研討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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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開題報告”和“草案”,重點針對“指南”的“體系架構”和“規

劃、建設策略”等部分內容深入研討。

2021年3月29日,由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質量和標

準化研究院和重慶科技學院聯合舉辦“指南”編制工作推進會——專

題研究編制工作涉及到的“調研、政策、文件、標準”以及條件保障

等方面工作。

2021年4月25日,再次由以上三家單位聯合舉辦“鄉村振興背

景下的鄉村特色風貌保護與活化學術研討會”——同步專題研討“指

南”編制的核心內容。

前幾次專題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代表分別來源于境內外相關高

校、設計院所、農村產業企業、政府職能部門、鄉賢與民間工匠等,

涵蓋規劃與建設、產業與文旅、交通與能源、人事與組織,生態與環

保、農學與土壤、種植與養殖、鄉村文化與民間工藝等領域,他們對

“指南”的內容進行了分類分層次論證;主要圍繞“指南”編制的內

容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專家對鄉村特色風貌現狀、鄉村特

色風貌建設內容和保護措施、與產業結合利用等進行了全面梳理,并

就“指南”中涉及“規劃、建設策略”等核心內容進行了透徹闡述。

會議中,專家認為“鄉村特色風貌建設”應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和部分

學術成果進行分類和分級,將“生態環境”主線貫穿到從“宏觀到微

觀”的各個層級;在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措施中,按照不同的區域、

不同的建筑、不同的文化風貌建設的方式方法不同,建議在“規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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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策略”等方面彰顯鄉村“物質與精神、美麗與鄉愁”的綜合面貌,

實現“一域一品、千村千貌”、反映鄉村特色、改善鄉村容貌。

2022年4月2日,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再次組織“專家論證會”,

會議由云振宇所長主持,參加會議的咨詢專家分別是:張玉坤,中國

民居建筑大師,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天津大學建筑學院教授、

博導,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建筑文化遺產傳承信息技術文化和旅游

部重點實驗室主任;陸琦,中國民居建筑大師,華南理工大學建筑學

院教授、博導,中國民族建筑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建筑學會民居建筑

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王軍,中國民居建筑大師,西安建筑科技大學

建筑學院教授、博導,住建部傳統村落保護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國民族建筑研究會副會長;戴志堅,中國民居建筑大師,廈門大學

建筑學院教授,中國建筑學會民居建筑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

建筑學會生土建筑分會副理事長;唐孝祥,博導、華南理工大學建筑

學院教授,中國民族建筑研究會民居建筑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

民族建筑研究會秘書長,專家委員會主任、中國文物學會古村鎮專業

委員會副會長;龍彬,博導、重慶大學建筑城規學院教授,國家注冊

城市規劃師,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建筑歷史與理

論教學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國建筑學會民居建筑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

員;丁奇,北京建筑大學教授,美國密歇根大學訪問學者,北京歷史

文化名城保護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城市規劃學會鄉村規劃建設專業

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城市經濟學會常務理事、住建部人居環境專家庫

成員、農業農村部設施農業重點實驗室專家委員會委員。除了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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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張碧全處長,以及重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

究院領導和編制組線上線下近50人參加會議,深入研討了“指南”

的技術內容。專家組一致意見認為:(1)該“指南”編制和選題申

報定位內涵一致,編寫體系完整、規范,符合上報要求。(2)該“指

南”定位為“基礎通用型”推薦性標準。遵循頂層設計和實踐性、規

范性、科學性原則,結合當前政策性要求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學術性。

(3)該“指南”目標明確、調查深入、定位清楚、措施有力、簡潔

適用、水平較高。同時,專家組還從細節完善上作了指導,提出了該

“指南”在用詞準確性、分類的完善性、描述的規范性等方面的問題,

例如使用“千村千貌”一詞是否合理,民居種類未列舉完善,針對的

范圍與對象還需要進一步具體界定,傳統村落和歷史化名村提法應依

據建部相關標準和文件進行規范等等。這些建議對于完善標準內容、

提高標準質量具有重要意義。會后,編制組結合專家論證會意見仔細

推敲遣詞用語,對標準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五、主要內容及主要技術內容說明

(一)主要內容

本“指南”參考和借鑒了相關文件對“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定

義內涵,融合了相關專家的意見、鄉賢的理念和村民的想法等,界定

了主要框架,包括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總則、規劃、建設策略等建議;

其中,“鄉村特色風貌規劃”由“基本原則、需考慮的因素”組成;

“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策略”由“概要、宏觀布局、中觀組團、微觀建

筑”等幾個方面的“建設思維和工作邏輯順序”內容構成(詳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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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特色風貌建設》(征求意見稿))。

(二)主要技術內容說明

1.適用范圍

遵照《鄉村振興促進法》,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的《農村人

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和《鄉村振興戰略

規劃(2018-2022年)》為主要依據。其中明確規定了未來五年“推

動村容村貌整體提升”的三大任務是“改善村莊公共環境、推進鄉村

綠化美化、加強鄉村風貌引導”。因此確定了本指南的內容規定為:

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總則、規劃、建設策略等要求。適用于指導建制

村和自然村開展特色風貌建設。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的制訂主要規范性引用了如《海水水質標準》(GB3097)

等十三部/件。具體見附件3。

3.術語和定義

參考2006年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村鎮風貌設

計導則(試行)》對“鄉村特色風貌”的定義,并結合專家建議界定

了“鄉村特色風貌”是人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形成的,與地方特殊

自然環境、人文環境相適應,反映鄉村空間格局、建筑形態、文化傳

承等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特征。此定義體現了“鄉村特色風貌”是

鄉村物質信息、人文意蘊和生活內涵等客觀現實的復雜集成,在地域

分異、文化傳承等方面彰顯鄉村“物質與精神、美麗與記憶”的綜合

面貌,包含了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系統層級,涵蓋了生產功能、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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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信息和人文意蘊三種系統要素的“一村一品、千村千貌”,反映鄉

村特色,活化鄉村容貌。

4.總則

結合政策文件及相關規范,本章總結了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總體

原則。其中,“政府管控、規劃引領”是鄉村特色風貌規劃與建設的

地位和抓手;“以民為本、共謀共建”是就“新時代”鄉村建設與發

展戰略定位而言;“因地制宜、區域協調”是就其實現的路徑與方法。

5.鄉村特色風貌規劃

(1)基本原則

本部分歸納了在開展鄉村特色風貌規劃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包

括特色風貌建設思路需考慮的主要因素、注重特色風貌保護和文化傳

承,同時圍繞以民為本的總則提出規劃需聽取村民意見、經村民(或

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方可發布的重要要求。

(2)需考慮的因素

從“科學工作流程為組織基礎”到“需求定位為導向”、到“規

劃布局關系”、到“上位規劃統領”、到“保護風景名勝資源、合理

安排人居環境空間和建設布局、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土地及設施的規

劃與布局、住區用地及基礎設施和公共空間、以及生態保護和防災減

災公共安全體系”等,本部分圍繞前述基本原則層層深入梳理了鄉村

特色風貌規劃需考慮的因素,有“學術性”體系、有“應用型”可操

作流程邏輯。

6.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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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指南”的重點部分,按照“鄉村特色風貌”的“宏觀、

中觀、微觀”三個“學術定義層級”,從“指南”的“應用操作流程”

角度按照“三生”(生產、生活、生態)功能、環境信息、人文意蘊

層層展開“指南”三種系統要素。內容分為“概要”和“宏觀布局特

色風貌建設策略、中觀組團特色風貌建設策略、微觀建筑特色風貌建

設策略”幾個部分。

(1)概要

本部分從“處理好人與環境、處理好地域人文元素與鄉村風貌、

處理好鄉村特色風貌眾多構成要素(繼而分為:宏觀、中觀、微觀三

個層面)、處理好鄉村產業與鄉村風貌”之間的“四個關系”出發,

概括了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主要內容,此內容也是對“鄉村風貌建設”

過程中作出禁止“城建”經驗簡單復制到“鄉建”中的重要體現。

(2)宏觀布局特色風貌建設策略

由“鄉村布局”到“山地型、濱水型、平壩型”三種地形地貌類

型村莊分形,再到“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的山水格局

和尺度、層次及錯落有致的村巷風貌,實現“引景入村、村景共生”,

明確禁止“破壞生態環境”的系列做法。繼而對“鄉村新建房選址、

鄉村建設用地、歷史文化名村、鄉村景觀環境工程建設、塑造村落地

標”等形成“從宏觀到微觀”的“建設邏輯順序”要求。并且對“鄉

村產業發展類型”選擇納入“宏觀布局特色風貌建設策略”統籌考慮,

它本身是“特色風貌”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3)中觀組團特色風貌建設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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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風貌分區:依據鄉村土地性質和使用功能劃分居住、服務、

旅游、農業等特色風貌分區,確定主要控制指標——對各分區的建筑

風格、街區形態、整體色調以及地域符號表達形式提供具體的特色風

貌引導;“重點風貌控制區、一般性風貌協調區”的做法和禁止條例。

道路組織建設:鄉村道路與傳統村落街道的關系和村莊內道路的

分類、設計、建設與整治規范要求等;以及“路面處理、無障礙設計

和附屬設施及環境美化”要求,目標是“適合鄉村綠色生活方式和發

展方式”。

街巷組織建設:提出“土地復合和功能混合”利用指引;“街區

布局公共服務、商業等功能,鼓勵多元業態混合,增加商業和文化活

動空間”具體做法。

鄉村聚居地建設:“尺度適宜,人性化建設,采取小地塊出讓”

等主要從政府限制地產開發項目用地的尺度和范圍,以及處理原有住

區、新建住區的“關系”等方面做出層層推進指引。

公共空間建設:可依托“基礎、骨架、格局”等要求以及命令禁

止簡單復制“城建”中的“大馬路、大公園、大廣場”等做法,建設

村級“綜合性功能”居民廣場,以及對“公共空間”整治、集中綠地

和設施小品做了一定的要求。

生態風貌建設:本部分以尊重鄉村地形地貌特征,有機融合民居

與河湖水系,保護并展現自然山水和歷史人文資源引領,圍繞生態風

貌的建議,提出了對民居環境的人造景觀的相關要求;同時考慮植物

種植對于生態風貌建設息息相關,所以此處還提出了包括LY/T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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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內的選種適地適樹植物方面和庭院綠化方面的技術要求,并對引種

植物和被破壞環境系統功能修復提出全面要求,且提出按照GB/T

38549的要求對河道水體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

文化風貌保護與傳承:(包括但不限“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

下同)應按照GB50445第13條的要求“充分挖掘和保護歷史遺存,

防止建設性破壞和保護性破壞,避免盲目拆舊建新”。從“制訂保護

發展規劃和監管機制”到“古建筑、古院落保護與活化”、到“古樹

名木保護措施和監督實施”、到“傳承和保護鄉村物質文化與非物質

文化遺產”、再到“建立鄉村傳統文化管護制度”等成體系提出要求。

(4)微觀建筑特色風貌建設策略

主要從“建筑體量與布局建設”到“新建建筑的特色風貌建設”,

再到“已有建筑的特色風貌保護、維護及整治”三個層次逐一明確。

建筑體量與布局建設:主要從“處理好與山體、水體、街區的關

系”“采用院落式、自由式、組團式等形式”“臨山面水及道路邊的

建筑”“新建建筑遵循村莊傳統布局肌理及風貌特征”以及“新建

住宅的類型和建筑高度”參見《09JSCS-J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

術措施-規劃·建筑·景觀(2009年版)》規范,并且參照“附錄”

針對“民居類型”新建或保護、維護及整治建筑。

新建建筑的特色風貌建設:主要從“建筑應符合總體風貌特征要

求,建筑內涵、地域元素和建筑符號有特色,從建筑藝術、工藝、材

料等”方面綜合引導;并對“標志性建筑”和“環境破壞”做出明確

規定。具體到“建筑體量、風格、色彩、材質、細部、環保、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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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應用、用能系統運行、綠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建設等等方

面體現鄉村文化與地域特色”。

已有建筑的特色風貌保護、維護及整治:對于“文物保護單位與

歷史建筑”的保護,參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規范》和《關

于加強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對鄉村內老舊建筑

評估、保護、遷建、拆改等提出“指導”,對保留建筑風貌、住宅院

落空間、牌坊、廊橋、雕塑、橋涵、宮觀、祠廟等的修復和維護進行

“程序”指引;對正在使用且狀態良好的民居進行建筑風貌整治;對

有保護利用價值的危舊房進行有條件性的改造;對破敗空心房、廢棄

民居、閑置宅基地及閑置用地,提出整治要求和治理措施,或改造或

拆除還耕;對室外公共場所進行“綜合功能”要求;“全方位、全鏈

條”提出歷史建筑及傳統民居周邊新建建筑物的協調性要求。

特別說明:涉及到“鄉村特色風貌”的各領域專家學者的“學術

性”成果和“資料性”內容較多且比較“分散”;本“指南”意圖用

“簡潔、適用”的主線串起來,僅僅為了“推廣”和“應用”到“鄉

村特色風貌建設”中去,所涉及“知識產權”歸原作者/單位所有。

六、“指南”屬性的建議

本“指南”屬于基礎標準,建議作為推薦性標準批準發布。

七、本“指南”與國家相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關系

本“指南”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八、附件

附件1:團隊分區研究編制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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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已認定傳統村落分布示意圖

附件3:相關文獻

附件4:“指南”編制過程中大型專題研討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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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團隊分區研究編制示意圖

附件2:已認定傳統村落分布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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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相關文獻

(1)政策性參考文件:

2021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

(2021-2025年)》《關于加快農房和村莊建設現代化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

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

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

農村現代化的意見》《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意見》《園林綠化工程項目

規范》(GB55014)

2020

《關于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供代振方式的意見》《關于調整

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

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關于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全國鄉村

產業發展規劃(2020-2025年)》《關于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加快補上“三農”

領域突出短板的意見》《關于開展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工作的通知》《關于以生態

振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進一步推進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2020-2022年)》《關

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

面小康的意見》《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規劃(2019—2025年)》

2019

《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務

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

《關于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農業種質遺傳資源保護與利用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關于開展水系連通及農村

水系綜合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關于推進農村供水工程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數字鄉村發展戰略綱要》《中共

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家質

量興農戰略規劃(2018—2022年)》《農業農村部關于鄉村振興戰略下加強水產

18

技術推廣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

2018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

《鄉村振興科技支撐行動實施方案》《農業綠色發展技術導則(2018-2030年)》

《關于印發深化農田水利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

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2017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鎮(村)管理條例》《關于創

新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機制的指導意見》《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

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

2016

《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

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全國農業現代

化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健身休閑產業的

指導意見》《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關于推

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農田水利條例》

2015

《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

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關于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加快發展

的指導意見》《全國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2015-2030年)》《關于加大改革創

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美麗

鄉村建設指南》(GB/T32000-2015)

2014《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

2012《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

2011《關于加快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持續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見》

2010《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

農業農村發展基礎》

19

2009《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

《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

2008《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加強

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

2007《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006《風景名勝區條例》《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005《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2004《促進農民增加收入》

2000《村鎮規劃編制辦法》

1995《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

1994《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編制要求》

1993《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1986《關于1986年農村工作的部署》

1985《關于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

1984《關于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

1983《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

1982《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

1964《四個現代化—農業現代化》

(2)規范性引用文件

GB3097海水水質標準

GB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18055村鎮規劃衛生規范

GB/T21010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GB/T38549農村(村莊)河道管理與維護規范

GB/T50298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標準

GB50357-2018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

GB50445-2019村莊整治技術標準

GB/T51224鄉村道路工程技術規范

JGJ50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

20

JTG/T3311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設計規范

LY/T2645鄉村綠化技術規程

09JSCS-J全國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規劃·建筑·景觀(2009年版)

21

附件4:“指南”編制過程中大型專題研討會資料

2019年12月6日-9日,由中國民族建筑研究會民居建筑專業委員會、中國建筑

學會民居建筑學術委員會、重慶大學和重慶科技學院共同舉辦的民居建筑文化傳

承與創新暨建筑學學科建設高峰論壇在重慶科技學院舉行——在其“分論壇上”

由編制組專題報告并研討了《鄉村特色風貌建設指南》國家標準的“開題報告”

和“草案”,重點圍繞“指南”的“體系架構”和“特色風貌規劃與建設”等重

點部分內容深入研討(加拿大康考迪亞大學Zhichen終身教授受邀參會,特別就

北美綠色鄉村建設做了專題報告)

22

2021年3月29日,由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和重

慶科技學院聯合舉辦《鄉村特色風貌建設指南》國家標準編制工作推進會——專

題研究編制工作涉及到的“調研、政策、文件、標準”以及條件保障等層面工作

23

2021年4月25日,鄉村振興背景下的鄉村特色風貌保護與活化學術研討會——

專題研討《鄉村特色風貌建設指南》國家標準編制的核心內容,此次研討會由重

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重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重慶大學建筑城規學院和重

慶科技學院聯合舉辦

同步舉辦“鄉村振興背景下的鄉村特色風貌保護與活化學術研討會專場報告會”

24

2022年4月2日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組織《鄉村特色風貌建設指南》(征

求意見稿)專家論證會(星期六、下午3:00-5:30、線上線下混合式、騰訊

會議號:669973856、密碼:07630)

25

《鄉村特色風貌建設指南》

(征求意見稿)

編制說明

標準起草組

二〇二二年三月

一、任務來源

《鄉村特色風貌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國家標準來源

于2020年08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簡稱“國標委”)下達的

項目制訂計劃,計劃編號:20202952-T-424。該標準由重慶市市場監

督管理局提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歸口,由重慶科技學院、重慶市質

量和標準化研究院牽頭,聯合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清華大學、四川美

術學院、西南交通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湖北省標準化與質

量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起草。

二、目的和意義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非常重視“農村建設與發展”,階段

性“農村發展戰略”可以簡單的歸納為如下幾個時期。

1949—1978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

1978—2012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

2012至今: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時期。特別是十九大報告

和2018年中央1號文件對“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基本原則、

多個方面的重要內容和措施,都做了明確、系統的闡述?!班l村振興”

戰略中明確提出“繁榮興盛鄉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強調

了地方文化與鄉風文明間的緊密聯系。在具體鄉村建設實施過程中,

各地找尋“具有代表性”的地域特色,一方面由于視野局限,導致區

域差異缺失,鄉村同質化發展現象普遍。另一方面,丟失當地鄉村文

化中的“本真性”,具體延伸出“本地特色視而不見、外地特色生硬

1

本地化、地域特色嫁接錯位化”等現象。在各地鄉村建設浪潮中,為

凸顯地域分異化發展,更應積極梳理地域特色文化并加以傳承與再生。

2021年12月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農村人居

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中“推動村容村

貌整體提升”中明確規定“改善村莊公共環境、推進鄉村綠化美化、

加強鄉村風貌引導”三大任務。

鑒于此,本“指南”試圖從跨學科角度出發,將具有自身基礎條

件或潛在發展特色的鄉村聚落作為研究對象;建立在建筑學、空間美

學與鄉村社會學等基礎之上,開展跨學科研究,拓展研究視野。其次,

有助于明確鄉村聚落風貌規劃定位與層級關系,加強地域性鄉村規劃

編制的科學性,并為各地鄉村聚落特色風貌規劃與建設提供理論根據

和技術實踐支撐。

在“鄉村振興”步入新階段的背景下,鄉村建設與治理的好壞會

直接影響到鄉村居民的幸福感與獲得感。鄉村建設發展的滯后與基層

制度建設的缺陷影響了鄉村治理的效果,更加大了城鄉差距,影響了

國家治理現代化目標的實現。前些年無論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鄉

村住區更新”還是“棚戶區改造”等都僅僅從“量”上改善了居住空

間功能,要逐步改善“千村一面”的建設現狀才是從“質”上提升人

居環境品質,以利于推進鄉村聚落的保護與更新進程,以利于實現“千

村千貌”和“鄉村振興”戰略目標。

三、編制原則及主要依據

(一)編制原則

2

“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主體背景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和“鄉村振興”,涉及時空長范圍廣層次多,確定采編范圍、選取原

則是編制工作的重點。

一是通用性原則。涉及本“指南”的文件、規定、標準近百件/

套。以“越地域的越特色化、越民族的越國際化”理念進行“鄉村特

色風貌建設”指引;以立足鄉村“生活方式”引領鄉村“發展方式”;

以“綠色”為技術目標和方向;以“通俗易懂、基礎實用、易講易做”

為出發點,定位該“指南”為“基礎通用型”推薦性標準。

二是實踐性原則。我國“鄉村特色風貌建設”雖然在標準化工作

方面剛剛起步,但國家和地方已經在“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的“學術

和實踐”方面積累了較多的經驗,本“指南”尊重已經形成并經過實

踐檢驗的、被社會廣泛接受的這些經驗,將其轉化其中。

三是科學性原則。力求全面覆蓋、科學合理、層次清晰、重點突

出,既要體現國家和地方已經認定的鄉村特色風貌,也要覆蓋具有潛

質而還沒有挖掘的鄉村特色風貌;明確“千村千貌”特色為本,禁止

“城建”經驗簡單“鄉建”化復制。

四是前瞻性原則?!皞鞒惺菫榱烁玫膭撔隆?,特別是“保護和

活化”好經過歷史的陽光風雨演進過來的“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村”

等,兼顧當前我國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現實情況的同時,還體現“指南”

的前瞻性和引導性特點,考慮到未來的鄉村發展趨勢和規范化需求。

(二)編制主要依據

3

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的要求和規定,確定標

準的組成要素,本“指南”的制訂過程中參考政策性和引用標準性文

件編制依據“參考文件”近百部/件(見附件3)。

四、主要工作過程

(一)前期研究及立項

2019年及以前15年期間,編制團隊負責人及成員持續在國內“鄉

村”參與規劃和建設等一線工作積累了大量的“鄉建”工作實踐經驗,

并持續關注和有針對性的做過一系列“專題研究”;另外,編制團隊

部分成員在2000年到2018年期間,利用在臺灣、歐美等境外訪學機

會,深入調研并作“對比”研究,為該“指南”的申報立項前期奠定

了深厚的理論與實踐素材基礎。2019年6月,根據“國標委發函【2019】

9號”文件“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公開征集2019年度城鄉統

籌領域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的通知”精神,由重慶科技學院、重

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重慶大學、清華大學、四川美術學院、湖

北省標準化與質量研究院、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等單位聯合提出,

協調多家一線單位成員組成編制團隊,明確了“立項申請”任務要求,

并根據人員專業結構對相關的任務進行了細致分解,包括資料的收集

和分析、框架的制訂、內容的建構、論證的人員與形式等多個部分;

提出“指南”立項申報草案且于2019年09月通過專家專題評審,于

2020年8月正式下達“編制立項建設”任務文件。

(二)調研與草案編制

4

2019年10月-2020年09月,編制團隊在“申報立項”工作組的

基礎上組織更廣泛的成員,拓展了同濟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中南大

學、昆明理工大學、湖南科技大學、廣州美術學院、重慶建筑科技職

業技術學院、新疆建筑設計研究院、山東德州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青海明輪藏建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浙江聚潔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加拿

大康考迪亞大學等單位專業骨干組成起草編制團隊,編制團隊成員均

來自長期從事“鄉村建設”一線,分別組成負責技術把關的專家小組

和負責起草工作的編制小組,同時還邀請了來自于天津大學、華南理

工大學、北京建筑大學、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廈門大學等單位的專家

予以指導。工作組成員們對全國范圍內依據地理上的“分區”進行分

組分赴閩浙川渝等近20多個?。ㄖ陛犑校┑摹坝谢A”或“潛在發

展”條件的鄉村展開一系列的調研工作,收集了“指南”制訂所需的

大量一手材料;(疫情期間)工作組通過網絡、書籍、期刊、綜合調

研等方式,收集和整理我國“新中國以來”有關“鄉村建設發展”的

文件、標準、法律法規等近百部/件參考文獻(具體見附件3),為

編制標準草案做準備。同時,該標準還得到了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給予政策、技術、財力等全方位支持和指導,特別是得到了歸口單位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的領導及各位專家的頂層設計和多輪多渠道悉心

指導,為本標準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撐。

(三)標準草案稿編制與修訂

2020年09月-2021年05月,工作組對收集的資料和調研的結果

進行研究分析,重點圍繞“鄉村特色風貌規劃、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策

5

略”等核心內容展開,結合當前鄉村風貌存在的現狀,對我國鄉村特

色風貌進行保護、傳承、規劃、建設等做了相關的梳理。工作組從總

體規劃、框架確定、再到內容完善,都進行了細致的研究探討,并根

據每一階段討論達成的共識對“指南”的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同時,

工作組還收集了發達國家鄉村特色風貌建設等相關文獻資料;編制組

還特別走訪民間鄉賢和多個領域專家征詢意見,根據意見數易其稿修

改和完善,形成了標準草案。

(四)選擇性深度調研

2021年03月-2021年10月,根據“指南”編制工作的多輪推進,

有針對性的補充調研“重點區域”和“2021年度新增相關法規、政

策、文件、標準”等(具體見附件3);并系統分析了我國鄉村特色

風貌建設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對“指南”起草過程中的一些難

點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提高“指南”的學術和現實意義,使得

標準的內容得到更進一步的優化和完善。

(五)分類專題研討

2019年12月-2021年12月期間,編制組在就“指南”進行了3

次分類別的專題研討會和數次針對性的討論會分別是(見附件4):

2019年12月6日-9日,由中國民族建筑研究會民居建筑專業委

員會、中國建筑學會民居建筑學術委員會、重慶大學建筑城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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