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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汽車行業標準代替QC/T267—1999汽車切削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2023-04-21發布2023-11-01實施前言 Ⅲ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14技術要求 1本文件按照GB/T的規定起草。本文件代替QC/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267—1999《汽車切削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與QC/T267一1999相比,主要差異如下:——更改標準適用范圍,刪除原標準第1章的“本文件也適用于冷鐓、冷擠壓加工形成的尺寸要素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的適用條款(見1999版第1章); 新增第2章節并新增了規范性引用文件QC/T266(見第2章);——新增第3章節術語和定義(見第3章);——修改了基本尺寸的分段(見第4章表1,1999版表1);——修改了圖1的圖示內容(見第4.2章圖1,1999版圖1);——新增表2的表頭,裝配等級精裝配為I級,中等裝配為Ⅱ級的內容(見4.2章表2)。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14)提出并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泛亞汽車技術中心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立新、胡敏、許智勇、周小貞。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1999年首次發布為QC/T267—1999;——本次為第一次修訂。1汽車切削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本文件規定了汽車產品零件圖中經切削加工形成的尺寸要素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本文件適用于汽車產品零件圖中經切削加工及總成裝配后再切削加工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1804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線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QC/T266汽車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一般要求3術語和定義QC/T266界定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4技術要求4.1基本尺寸在0mm~3150mm的孔類、軸類、非孔軸類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具體見表1。表1基本尺寸在0mm~3150mm的孔類、軸類、非孔軸類的未注公差尺寸的孔(直徑≤50)孔(直徑>50)槽寬凸肩高度000000000000000000002表1基本尺寸在0mm~3150mm的孔類、軸類、非孔軸類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表(續)極限偏差孔(直徑≤50)孔(直徑>50)槽寬度凸肩高度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4.2與同一零件連接的組孔內中心距和孔邊距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具體見圖1、表2。圖1組孔內中心距和孔邊距3表2組孔內中心距和孔邊距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極限偏差C、C?、C?、C?、C?、D的極限偏差a不同直徑孔的中心距極限偏差,按各孔直徑的算術4.3與不同零件連接的孔間距的極限偏差見圖2、表3。圖2不同零件連接的孔間距表3不同零件連接的孔間距的極限偏差表4.4未注公差尺寸的倒角和圓角半徑的極限偏差見GB/T1804,具體見圖3、表4。未注倒角和圓角半徑4表4未注公差尺寸的倒角和圓角半徑的極限偏差表4.5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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