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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PAGE12024年法律職業資格(卷二)考前押題必做題庫(三百題)一、單選題1.甲公司開發寫字樓一幢,于2010年5月5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丙銀行抵押借款并登記。現因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丙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B、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未設立D、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未設立答案:C解析:知識點: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在本題中,乙公司辦理預告登記后,甲公司未經乙公司同意,以該層樓向丙銀行設定抵押,不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故抵押權未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2.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甲公司應向乙公司支付貨款10萬元,乙公司應向甲公司支付貨款10萬元,乙公司將對甲公司的債權轉讓給丙公司,甲公司對乙公司的債權到期,甲公司有權以對乙公司的債權抵銷對丙公司的債務B、甲公司應向乙公司交付100噸一級大米,乙公司應向甲公司交付150噸二級大米,乙公司的債權已經到期,乙公司有權以對甲公司的債權抵銷對甲公司的債務C、甲公司應向乙公司支付10萬元貨款,乙公司應向甲公司支付10萬元維修費,乙公司被宣告破產,甲公司對乙公司的債權未到期,甲公司無權以對乙公司的債權抵銷對乙公司的債務D、甲公司應對乙公司支付10萬元貨款,乙公司應對甲公司支付10萬元貨款,甲公司的債權已經到期,甲公司通知乙公司20日后甲公司用自己對乙公司的債權抵銷對乙公司的債務,甲公司的通知發生抵銷的法律效力答案:A解析:抵銷必須具備下列要件才能生效:(1)必須是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第三人的債權,即使取得該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為抵銷,但是債權讓與時,債務人對原債權人享有債權的,得向債權受讓入主張抵銷。A選項中甲公司與乙公司互負債務,乙公司將對甲公司的債權讓與丙公司,甲公司享有以對乙公司的債權抵銷對丙公司的債務的權利,所以A選項正確。(2)雙方互負的債務,必須是標的物的種類、品質相同。B選項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負的債務的標的物的種類相同,但是品質不同,因此不能抵銷,所以B選項不正確。(3)必須是自動債權已屆清償期。雖然《合同法》規定雙方債權均應屆履行期,但因債務人有權拋棄期限利益,在無相反的規定或約定時,債務人可以在清償期前清償,所以,受償債權即使未屆清償期,也允許抵銷。但是,在破產程序中,破產債權人對其享有的債權,無論是否已屆清償期,均可抵銷,所以C選項不正確。(4)必須是依債的性質可以抵銷。抵銷是單獨法律行為,自抵銷的通知到達對方時生效。但是抵銷不能附期限或者條件,因為抵銷的功能,一是節省給付的交換,降低交易成本;二是確保債權的效力,即在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時,如當事人一方只行使自己的債權而不履行自己的債務,那么對方當事人就會受損害,抵銷則能克服這一弊端。如果允許抵銷附條件或者期限,使抵銷的效力不確定,就與抵銷的本旨相悖,并且有害于他人的利益。D選項中甲公司的抵銷主張附期限,不應發生抵銷的效力,所以D選項不正確。3.關于《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2年)A、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都是非訟案件B、起訴人或申請人與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關系C、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都是一審終審D、陪審員通常不參加適用特別程序案件的審理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特別程序的特點。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7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特別程序。其中,選民資格案件屬于訴訟案件,其他案件系非訟案件。因此,A選項是錯誤的。《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公民不服選舉委員會對選民資格的申訴所作的處理決定,可以在選舉目的5日以前向選區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據此可知,只要是公民對選舉委員會對選民資格的申訴所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就可以起訴,并不需要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可見,選民資格案件中并不要求起訴人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B選項是錯誤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8條之規定,依照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因此,C選項是正確的。D選項中的“通常”之說是錯誤的,應該是陪審員一概不參加特別程序的審理。4.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與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于下列哪種情況下的起訴,人民法院不應受理案件?()A、2013年7月,張某向A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劉某離婚。同年9月,張某申請撤訴獲得法院準許。2014年6月,張某再次向A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劉某離婚B、陳某與吳某合同糾紛一案,甲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裁定駁回陳某的起訴,陳某不服,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后,陳某再次向甲區人民法院起訴,且符合起訴條件C、齊老太太與兒子贍養費糾紛一案,A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于2012年6月判決兒子每月向齊老太太支付贍養費800元,雙方均未上訴。2014年1月,齊老太太因患心臟病,再次向A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贍養費D、趙某與秦某侵權糾紛一案,經過區法院一審、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駁回趙某的訴訟請求后,趙某再次向區法院提起訴訟答案:D解析:【考點】一事不再理。詳解:《民訴法解釋》第214條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第7項的規定不予受理。《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第7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A選項中,張某2003年9月撤訴,2004年6月再起訴,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6個月的不準再次起訴期限,因而人民法院應予受理。A選項不應當選。《民訴法解釋》第212條規定:“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符合起訴條件且不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因此,B選項中陳某的起訴應該受理。B選項不應當選。《民訴法解釋》第218條規定:“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增加或者減少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作為新案受理。”C選項中,齊老太太患心臟病屬于出現了新的情況,因而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C選項不應當選。《民事訴訟法》第124條第5項規定: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D選項中,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駁回趙某的訴訟請求,對趙某的實體權利義務已經進行了處理,因而對其再次起訴人民法院不應受理。趙某可以進行申訴,可以申請再審,通過審判監督程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D選項應當選。5.在民事執行中,被執行人朱某申請暫緩執行,提出由吳某以自有房屋為其提供擔保,申請執行人劉某同意。法院作出暫緩執行裁定,期限為6個月。對于暫緩執行期限屆滿后朱某仍不履行義務的情形,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劉某應起訴吳某,取得執行依據可申請執行吳某的擔保房產B、朱某財產不能清償全部債務時劉某方能起訴吳某,取得執行依據可申請執行吳某的擔保房產C、朱某財產不能清償劉某債權時法院方能執行吳某的擔保房產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執行吳某的擔保房產答案:D解析:《民訴意見》第270條的規定:被執行人在人民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限屆滿后仍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擔保財產,或者裁定執行擔保人的財產,但執行擔保人的財產以擔保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為限。被執行人朱某提出由吳某以自有房屋為其提供擔保,申請執行人劉某同意,那么該項執行擔保的擔保財產為吳某自有房屋。對于暫緩執行期限屆滿后朱某仍不履行義務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裁定執行吳某的擔保財產——吳某自有房屋,故D項正確。6.下列關于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說法中,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是哪一項:()A、人民法院對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其家屬;確實無法按時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應當記錄在案B、人民法院采用罰款或拘留措施的,應報請本院院長批準,并應當制作《罰款決定書》或《拘留決定書》C、對拘留、罰款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停止執行D、對同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罰款、拘留不得連續適用答案:C解析:考查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的相關規定。A項正確,根據《民訴解釋》第18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后,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其家屬:確實無法按時通知或者通知不到的,應當記錄在案。B項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3款的規定,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C項錯誤,說法與法律規定不符,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6條第3款的規定,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D項正確,根據《民訴解釋》第184條的規定,對同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罰款、拘留不得連續適用。本題C項當選。7.2008年5月,甲日用化妝品廠就其生產的化妝品注冊了“NOBEL”商標,該商標與法國一著名的化妝品品牌相同。2013年7月.該法國化妝品公司乙公司進入中國,欲申請注冊“NO-BEI”商標,就該商標專用權的歸屬問題與甲化妝品廠產生了爭議。關于甲、乙間爭議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乙可以請求商標局裁定宣告甲取得的該商標無效B、甲可以以其獲得該注冊商標已超過5年為由對乙的宣告無效請求進行抗辯C、若商標管理部門裁定宣告甲的注冊商標無效,自裁定通知到達當事人之日起該商標專用權失效D、當事人若對商標管理部門的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答案:B解析:《商標法》第45條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13條第2款和第3款、第15條、第16條第1款、第30條、第31條、第32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5年的時間限制。因此,A項錯誤,B項正確。該法第44條第3款第4句規定: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D項錯誤。《商標法》第47條第1款規定:依照本法第44條、第45條的規定宣告無效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因此,C項錯誤。8.甲公司開發了一種汽車節能環保技術,并依法獲得了實用新型專利證書。乙公司擬與甲公司簽訂獨占實施許可合同引進該技術,但在與甲公司協商談判過程中,發現該技術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屬于現有技術。乙公司的下列哪一做法不合法?(2013年)()A、在該專利技術基礎上繼續開發新技術B、訴請法院判決該專利無效C、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無效D、無償使用該技術答案:B解析:本題主要考查授予專利的條件、專利權的喪失。在現有專利技術之上任何人均有權繼續開發新技術,即便在專利許可合同中約定不得技術創新,此約定也會因妨礙技術進步而無效,故A項合法,不當選。《專利法》第45條規定:“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專利法》第46條第2款規定:“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據此。乙公司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無效,而不是請求法院判決專利無效,只有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故C項合法,不當選;B項不合法,當選。根據《專利法》第62條,對于現有技術,任何人均可無償使用,故D項合法,不當選。9.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該公司清算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B、公司在清算期間,由清算組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C、在公司清算程序終結前補充申報的,清算組應予登記D、法院指定清算的,清算方案報法院備案后,清算組即可執行因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甲有限責任公司進入清算程序。答案:D解析:選項D:清算方案應當報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而非備案);清算組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公司、股東或者債權人有權要求清算組人員承擔賠償責任。10.以下哪種情形可以適用民事裁定?()A、對妨害民事訴訟的人采取強制措施的B、不予執行公證機關債權文書C、當事人提出順延訴訟期限申請處理的D、對當事人申請訴訟費用的減、免、緩答案:B解析:【考點】民事裁定。詳解: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和執行程序中的程序問題以及個別實體問題所作出的權威性判斷。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款的規定,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1)不予受理;(2)對管轄權有異議的;(3)駁回起訴;(4)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5)準許或者不予準許撤銷;(6)中止或者終結訴訟;(7)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8)中止或者終結執行;(9)不予執行仲裁裁決;(10)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11)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因此,選項B正確。選項ACD都是適用民事決定的情形。民事決定還適用于是否回避問題的處理以及對某些重大疑難問題的處理。答案選B。11.中國甲公司將其旗下的東方號貨輪光船租賃給韓國乙公司,為便于使用,東方號的登記國由中國變更為巴拿馬。現東方號與另一艘巴拿馬籍貨輪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訴至中國某海事法院。關于本案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兩船碰撞的損害賠償應適用中國法B、如兩船在公海碰撞,損害賠償應適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C、如兩船在中國領海碰撞,損害賠償應適用中國法D、如經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在租賃期間將東方號抵押給韓國丙公司,該抵押權應適用中國法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中國關于船舶碰撞侵權的法律適用。兩船相撞,如果懸掛同一國籍船旗,適用船旗國法;如果未懸掛同一國籍船旗,侵權行為地在一國領土范圍內,適用侵權行為地法,不在一國領土范圍內適用法院地法。本案中可推定是兩艘懸掛巴拿馬國旗的船舶發生碰撞,因此直接適用船旗國巴拿馬法,ABC錯誤;光船租賃之前或期間設立船舶抵押權的,適用原登記國法,D正確。12.甲丙公司約定向乙公司共同購買一批精密儀器,該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字,甲、丙公司加蓋了合同專用章,乙公司卻未加蓋合同專用章。丙公司簽訂上述合同后,為籌措資金向丁銀行借款300萬元,丁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丙公司請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諾。三方約定,丁銀行借給丙公司300萬元,預扣一年的利息30萬元,實際交付丙公司270萬元,由戊公司提供保證。丙公司和戊公司同時約定,戊公司承擔保證責任,但丙公司應付給戊公司擔保費30萬元。針對上述事實,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由于乙公司沒有在合同上加蓋專用章,因此實際上合同并沒有成立B、保證人和債務人之間約定擔保費用的做法合法C、戊公司應當承擔一般保證責任D、丙丁之間的借款實際上是無效的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此只要是簽字或者蓋章之一具備即可,不需要二者同時具備,因此買賣合同已經成立,A選項錯誤。根據《物權法》第171條第2款的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據此精神,保證人也可以向債務人要求收取擔保費,因此B選項正確。《擔保法》第19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的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本題,丙戊沒有約定保證的方式,因此戊公司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C選項錯誤。《合同法》第200條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因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該借款仍然有效,D選項錯誤。13.甲和乙系夫妻,結婚5年后因雙方感情破裂離婚。下列哪一表述是錯誤的?()A、甲用婚前所得的工資20萬元投資股市,賺得的40萬元投資收益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B、乙的父母在乙婚后出資贈予乙的一套房屋,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婚姻存續期間,乙以個人名義向丙購買房產,乙所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D、如果離婚時甲生活困難,乙應當從其個人財產中予以適當幫助答案:B解析:本題涉及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對生活困難一方的補助規定等。根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由此,乙的父母將房屋贈與乙,屬于乙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二)》)中第11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17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由此,甲用婚前財產投資股市,獲得投資收益40萬元,此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乙以個人名義向丙購買房產,除能證明乙與丙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乙所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同時,根據《婚姻法》第42條的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據此,如果離婚時甲生活困難,乙應當從其個人財產中予以適當幫助。故本題的正確選項為B。14.某律師在向客戶介紹商標注冊審查程序時,有如下一些說法,其中哪個說法是正確的?()A、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后作出異議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B、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曰起6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C、申請注冊的商標,只要符合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并具有顯著性,商標局就會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D、當事人對異議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異議裁定通知之日起15天內申請商標局復審答案:C解析:根據《商標法》第33條的規定,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13條第2款和第3款、第15條、第16條第1款、第30條、第31條、第32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10條、第11條、第12條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B選項期間錯誤,不選。根據《商標法》第35條第3款的規定,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被異議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可見,首先由商標局對商標異議作出裁定,當事人對商標異議裁定不服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A、D項顛倒了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為錯誤選項。《商標法》第28條規定: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9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據此,C項符合題意,當選。15.甲是乙的閨蜜,2018年甲因購買彩票獲得了一筆不菲的獎金,決定送給乙一臺價值2萬元的鋼琴作為禮物,乙欣然接受。對此,下列表述錯誤的是:()A、無論甲是否交付鋼琴,甲、乙之間的贈與合同均已成立B、如果甲尚未交付鋼琴,則甲可以隨時反悔,且不承擔違約責任C、如果該贈與合同經過公證且甲尚未交付鋼琴,甲仍然可以隨時反悔D、如果該贈與合同經過公證且甲反悔,則乙有權請求甲交付鋼琴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贈與人的任意撤銷權問題。《合同法》第185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因為乙已經接受甲的贈與意思,甲、乙之間的贈與合同成立。故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即選項A正確。《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本題中,因為鋼琴還未交付,則甲享有任意撤銷權,故選項B正確。但是,如果該贈與合同經過公證,則甲不再享有任意撤銷權,故選項C錯誤。《合同法》第188條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因此,若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甲反悔,則乙有權請求甲交付鋼琴。故選項D正確。因此,本題正確選項為C。16.甲公司通過乙互聯網借貸平臺向丙公司借款30萬元,用于生產經營,年利率28%。乙互聯網借貸平臺在主頁上標明“通過本平臺簽訂的借款合同,本公司保障出借人的本金安全”字樣。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A、借款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借款合同無效B、乙互聯網借貸平臺應當對借款本金承擔擔保責任C、甲、丙公司屬法人間借貸,借款合同無效D、借款利率高于24%的法定最高利率,超出部分利息約定無效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借款合同。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選項AD錯誤。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法律是允許的;選項C錯誤。17.關于情事變更原則,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情事變更并非不可抗力造成,也不屬于商業風險B、情事變更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前C、情事發生變更,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到的D、出現情事變更后,當事人可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答案:B解析: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條件:(1)情事發生變更,也即合同成立時所賴以存在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如物價飛漲、匯率大幅度變化、國家政策出現重大調整等。(2)情事變更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畢之前。(3)該情事變更并非不可抗力造成,也不屬于商業風險。(4)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到該情事變更。(5)情事變更發生后,若繼續履行原合同對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或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情事變更原則的法律效力:出現情事變更后,當事人可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的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義務,而致另一方的信賴利益的損失,并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以上分析,締約過失責任是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前,而情事變更則是發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畢之前。因此,ACD三項正確,B項錯誤,因為是選非題,故B項當選。18.以下是小許同學在學習《產品質量法》中的認識,其中正確的是、A、只有為生活需要使用產品的消費者購買產品導致人身、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才承擔產品責任,為了生產需要購買產品的,即使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生產者也不承擔產品責任B、生產者的產品責任是針對缺陷產品的責任,所以只要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存在缺陷,不論是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都要承擔產品責任C、生產者和銷售者對缺陷產品導致的人身、財產損害承擔連帶責任D、生產者承擔的產品責任不是絕對責任,具有法定免責事由,受害人只有證明生產者不存在法定免責事由,才能要求生產者承擔賠償責任答案:C解析:《產品質量法》第41條第1款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該條規定,只要缺陷產品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都應當承擔產品責任,并未將產品責任限制在生活消費者購買的產品上,A選項中將《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混淆,所以不正確。同時,根據該條規定,只有缺陷產品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才承擔產品責任,僅僅生產缺陷產品,并未造成人身、他人產品損害的,生產者不承擔產品責任,所以B選項不正確。《產品質量法》第43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根據該條規定,受害人有權選擇生產者或者銷售者承擔產品責任,即使不是自己的責任,生產者或者銷售者也必須先行賠償,由此可見,生產者和銷售者的產品責任是連帶責任,所以C選項正確。《產品質量法》第41條第2款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根據該條規定,生產者必須證明自己存在法定免責事由才能免除產品責任,證明責任歸于生產者,而不是由受害人證明生產者不存在法定免責事由,所以D選項不正確。19.順天公司與王莊村委會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約定王莊村將其集體所有土地50畝以每畝4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順天公司,用于建造一別墅區。合同簽訂后,順天公司支付了2000萬元地價款,并先后投入4000萬元工程建設款。隨后,在當地政府清理整頓房地產業的過程中,將該別墅區列為非法用地開發項目,下令停建。對于這一事件的以下評論,正確的是:()A、農村集體土地不能轉讓,順天公司只有按照有關規定,報批國家建設項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通過土地征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劃撥程序,才能使用這塊土地B、農村集體土地不能轉讓,但可以出租。順天公司可以通過長期租用這塊土地進行開發C、農村集體土地不能轉讓、出租,但可以聯營。上述情況如采用順天出資、王莊村出地的合作開發形式,即為合法,可以不經政府批準D、農村集體土地可以依法轉讓,本事件合乎法律規定,但應補辦有關手續答案:A解析:考查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利用限制。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3條的規定,農村集體土地的使用權不能轉讓、出租。順天公司只有按照有關規定,報批國家建設項目,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通過土地征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劃撥程序,才能使用這塊土地。據此,A選項是正確的,BD選項是錯誤的。另外,以集體土地使用權聯營共同舉辦的企業應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3條的規定,即必須為鄉鎮企業,同時也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63條限定的農業建設用途。因此,C選項的評論是錯誤的。20.在某起破產案件中,債務人提出和解申請,而債權人提出重整申請。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和解申請優先受理B、重整申請優先受理C、提出重整與和解申請,以債務人已發生破產原因為前提D、提出重整與和解申請的主體范圍是一致的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重整。在同時存在破產、和解與重整申請的情況下,重整申請優先受理。重整程序啟動后,所有執行程序、清算程序和和解程序均中止或終結,重整程序優先適用。所以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提出破產與和解申請,以債務人已發生破產原因為前提,而重整申請則在債務人有發生破產原因的可能時即可提出。債務人、債權人以及債務人的出資人均可提出重整申請,但是和解只能債務人提出申請。所以選項C、D錯誤。21.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改善環境,依照有關規定轉產、搬遷、關閉的,人民政府應當予以:()A、鼓勵B、支持C、獎勵D、表揚答案:B解析:法律依據為《環境保護法》第23條的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改善環境,依照有關規定轉產、搬遷、關閉的,人民政府應當予以支持。22.張三從其好友李四處借款10萬元,為擔保該筆借款,二人簽訂質權合同,約定張三以其價值12萬元的家傳玉佩出質給李四,由王五代為保管。張三將玉佩交付給王五。下列說法那一項是正確的:()A、張三與李四之間的質權合同可以以口頭形式訂立B、張三將玉佩交付給王五時,王五取得質權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質權D、若玉佩的價格因市場波動下跌到10萬元以下,李四無權要求張三提供補充擔保,直至擔保物的價值達到10萬元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動產質權的問題。根據《物權法》第210條第1款的規定,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質權合同。故A選項錯誤。本題質權合同的質權人為李四,王五只是李四的代理人,故王五不取得質權。故B選項錯誤。李四可以委托他人代為占有質物玉佩,張三與李四之間的交付,是經由占有媒介關系而為的現實交付。故C選項錯誤。《物權法》第216條規定前段:“因不能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可能使質押財產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但是。玉佩價格因市場因素下跌應屬李四在接受玉佩作為質物時應當預見的范圍,李四應當承擔此商業風險,該情形不適用《物權法》第216條。故D選項正確。23.老王已經從事工作12年,2011年4月1日老王進入A公司工作,2014年8月1日因病無法從事工作,開始病休。在醫療期未滿的情況下,老王最晚在()之前休假,均可以享受醫療期待遇。A、2014年11月1日B、2015年2月1日C、2015年5月1日D、2015年8月1日答案:D解析: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醫療期為6個月,醫療期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張某駕車與李某發生碰撞,交警趕到現場后用數碼相機拍攝了碰撞情況,后李某提起訴訟,要求張某賠償損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張光盤,內附交警拍攝的照片。該照片屬于下列哪一種證據?(2014年)A、書證B、鑒定意見C、勘驗筆錄D、電子數據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證據的法定種類。本題中,李某所提交的光盤只是收集、固定證據的一種方式,并非證據本身。本題考查的證據是數碼照片。根據《民訴解釋》第116條第3款也規定,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數據的規定。據此,作為數字化的照片形式,數碼照片屬于電子數據,而非其他。D選項當選。25.某公司欲申請其發行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下列哪項不是上市交易條件:()A、公司的凈資產為2000萬元B、債券的期限為2年C、債券的擬發行額為6000萬元,實際發行額為5000萬元D、公司的累計債券余額為公司的凈資產的35%答案:A解析:【考點】債券上市。詳解:《證券法》第57條規定:公司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3)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根據該條規定,B、C選項中公司的情形都符合公司債券上市的條件。A選項中公司的凈資產為2000萬元,不符合《證券法》第16條規定的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凈資產的最低限額要求,所以A選項符合題意,當選。D選項中公司的累計債券余額沒有超過公司的凈資產的40%,根據《證券法》第16條的規定,所以,D選項不應選。26.下列哪種情形下不能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A、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期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B、公路、鐵路、機場等經核準報廢的C、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D、因單位撤銷等原因,停止使用出讓獲得的國有土地的答案:D解析:【考點】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詳解:《土地管理法》第58條規定了可以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本題的A、B、C項對應該條第3、5.2項,因此不選。該條第4項規定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政府及有關部門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但如果是出讓獲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則不能收回,故D項為正確答案。27.2012年5月惠榮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發行了2年期的公司債券3000萬元,1年期的公司債券2400萬元,該公司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的凈資產額為20000萬元,計劃于2013年1月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本次發行的債券數額不得超過()萬元。A、5400B、3600C、2600D、2400答案:C解析: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本次發行后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產額的40%。本題中,設本次發行的債券數額最高為X,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為=3000+2400+X=20000×40%,X=2600(萬元),所以本次公開發行債券數額不得超過2600萬元。28.北京的甲公司向青島的乙公司訂購了一批海鮮,約定由乙公司于12月23日運抵北京的甲公司。12月23日當天,乙公司因漁民未能向其交付海鮮,而無法履行與甲公司之間的海鮮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甲公司應當要求該漁民承擔違約責任B、乙公司不必向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C、甲公司應當要求乙公司和該漁民承擔連帶責任D、乙公司應當向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答案:D解析:在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債務不能履行的情況下,債務人仍應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選項D)。29.甲廠自1984年起在其生產的襯衫上使用“長城”商標;1986年,乙廠也開始使用“長城”商標用在服裝商品上。1988年3月,乙廠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注冊“長城”商標,使用的商品為服裝。1988年4月,甲廠也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注冊“長城”商標,使用的商品也為服裝。那么,商標局應依法初步審定并公告誰的商標?A、應依法初步審定并公告甲廠的商標,因為甲廠先使用B、應依法初步審定并公告乙廠的商標,因為乙廠先申請C、應由甲廠與乙廠協商,商標局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初步審定并公告D、由商標局根據雙方的服裝商品市場經營狀況裁定初步審定并公告答案:B解析:我國采用的是先申請原則輔之先使用原則。根據《商標法》第31條的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9條明確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分別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一天申請注冊的,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交其申請注冊前在先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因此,在申請有先后的情況下,應依法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30.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傷殘等級。A、五個B、七個C、八個D、十個答案:D解析: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31.關于合同案件管轄法院的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A、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應當以給付貨幣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為案件管轄法院B、合同內容為交付不動產的,以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C、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D、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答案:A解析:考查合同案件的管轄法院。《民訴解釋》第18條規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故A項錯誤。3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事項中,不屬于債權人會議職權的是()。A、通過和解協議B、通過重整計劃C、對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決定解除或繼續履行D、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答案:C解析:本題考核債權人會議。對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決定解除或繼續履行是管理人的職權。33.債務人尚未解散,但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屬于破產原因之一。這種情況下,可以依法提出破產申請的主體是()。A、債權人B、債務人的債務人C、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D、債務人的出資人答案:A解析:本題考核提出破產申請的主體。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主要適用于債務人自己申請破產的情況。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主要適用于債權人申請破產的情況。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本題選項C具有較大的迷惑性,注意題干表述“債務人尚未解散”。34.居住于我國臺灣地區的當事人張某在大陸某法院參與民事訴訟。關于該案,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2012)A、張某與大陸當事人有同等訴訟權利和義務B、確定應適用臺灣地區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適用C、如張某在大陸,民事訴訟文書可以直接送達D、如張某在臺灣地區地址明確,可以郵寄送達,但必須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大陸與臺灣區際司法協助內容。A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臺民商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規定》第2條的規定,臺灣地區當事人在人民法院參與民事訴訟,與大陸當事人有同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其合法權益受法律平等保護。A正確,不當選。B項,根據該《規定》第1條第2款的規定,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中選擇適用法律的規則,確定適用臺灣地區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適用。B正確,不當選。C項,就向臺灣當事人送達方式中,如受送達人居住在內地或送達時在內地的,可直接送達。C正確,不當選。D項,若受送達人在臺灣地區地址明確的,可郵寄送達,郵寄送達時應當附有送達回證。受送達人未在送達回證上簽收但在郵件回執上簽收的,視為送達,所以D錯誤,當選。35.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有關先予執行制度的說法,哪一項是錯誤的?A、在請求立即返還生產活動工具貸款的訴訟中,當事人可以請求先予執行B、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先予執行申請人提供擔保C、當事人對先予執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D、對先予執行裁定申請復議期間不停止先予執行裁定的執行答案:B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第2款,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是“可以”而非“應當”,B項錯誤。36.保證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立的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協議。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保證合同性質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A、單務合同B、要式合同C、有償合同D、諾成合同答案:C解析:保證合同為單務合同、無償合同、諾成合同、要式合同。37.債權人委員會作為破產監督人,是對破產程序進行監督的常設機構。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有權根據需要確定是否設立債權人委員會的是()。A、管理人B、人民法院C、債權人會議D、清算組答案:C解析:本題考核債權人委員會。債權人會議可以決定是否設立債權人委員會。38.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公司債券的發行,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公司債券只能公開發行B、公開發行債券包括面向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兩種方式C、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應當用于核準的用途D、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申請一次核準、分期發行答案:A解析:公司債券可以公開發行,也可以非公開發行。39.甲市鋼鐵廠與乙市物資公司在丙市簽訂了一份鋼材購銷合同,乙市物資公司簽發了一張乙市工商銀行支付的匯票,鋼鐵廠持票兌現遭銀行拒絕,理由是該匯票發票人簽章系偽造。鋼鐵廠如要提起票據權利訴訟,下列法院有管轄權的是()。A、甲市法院B、乙市法院C、丙市法院D、購銷合同中協議選擇的管轄法院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特殊地域管轄——票據糾紛案件的地域管轄。《民事訴訟法》規定,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中的票據支付地與被告住所地都在乙市,因此,由乙市法院管轄。40.甲、乙夫妻二人各投資35萬元蓋了一棟二層的樓房,樓房蓋好后登記在甲一個人的名下,后兩人離婚,兩人約定甲住在一樓,乙住在二樓。該樓房臨近高速,甲乙二人的汽車經過鄰居丙家的停車場上高速比較便宜,于是甲、乙二人分別與鄰居丙簽訂了為期10年的通行地役權合同,但未辦理地役權登記。一年后,甲將自己的份額全部轉讓給了丁。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甲、乙自樓房竣工之日起取得該樓房的所有權B、甲、乙自辦理初始登記之日起取得該樓房的所有權C、乙有權申請更正登記D、丁享有在丙的土地上通行的地役權答案:B解析:《物權法》第30條規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甲、乙合法建造房屋屬于非基于法律行為取得所有權,不以登記作為物權變動的要件。A項正確,B項錯誤。《物權法》第19條第1款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甲、乙建造的房屋本來屬于共同共有,離婚后分割財產,則屬于按份共有,現登記在甲一個人名下,發生了登記錯誤,權利人乙有權申請更正登記。C項正確。《物權法》第164條規定:“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并轉讓,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物權法》第166條規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地役權具有不可分性,需役地部分轉讓的,不影響地役權的存在。甲將共有的房屋轉讓給丁后,如果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受讓人丁享有通行地役權。D項正確。41.以下不屬于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享有的職權的是、()A、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B、審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C、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D、對出現信用危機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接管答案:A解析:【考點】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權。詳解: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16條、第21條、第38條的規定以及《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是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對銀行業進行監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銀行業風險。這樣分別規定既有利于加強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又有利于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管。因此B、C.D項均是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權,而A項屬于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故選A項。42.A公司是由甲出資20萬元、乙出資50萬元、丙出資30萬元、丁出資80萬元共同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丁申請A公司為其銀行貸款作擔保,為此A公司召開股東會,甲、乙、丙、丁均出席會議,乙明確表示不同意。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會議決議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該決議必須經甲、乙、丙、丁四個股東全部通過,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過B、該決議必須經甲、乙、丙三個股東全部通過,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過C、該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因甲、丙、丁所持表決權占72%,因此通過D、該決議必須經甲、乙、丙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因甲、丙所持表決權僅占50%,因此不通過答案:D解析:本題考核公司法人財產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提供擔保,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不得參加該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上述公司為丁作擔保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甲、乙、丙三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決權僅占50%未達過半數表決權,因此決議不通過。43.楊某為其妻王某購買了某款人身保險,該保險除可獲得分紅外,還約定若王某意外死亡,則保險公司應當支付保險金20萬元。關于該保險合同,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6年)A、若合同成立2年后王某自殺,則保險公司不支付保險金B、王某可讓楊某代其在被保險人同意處簽字C、經王某口頭同意,楊某即可將該保險單質押D、若王某現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則無需經其同意該保險合同即有效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人身保險合同。A項:《保險法》第44條第1款規定:“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因而,合同成立2年內王某自殺,保險公司原則上不支付保險金。但是,如果在合同成立2年后王某自殺,保險公司應當支付保險金,A選項時間上存在錯誤。B項:《保險法解釋(三)》第1條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保險合同并認可保險金額:(一)被保險人明知他人代其簽名同意而未表示異議的;(二)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的;(三)有證據足以認定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投保的其他情形。”因此,經王某同意,可讓楊某代其在被保險人同意處簽字,B選項正確。C項:《保險法》第34條第2款規定:“按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或者質押。”因而,依照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所簽發的保險單進行質押,必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C選項錯誤。D項:《保險法》第33條第1款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因而,若王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則楊某不得為王某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D選項錯誤。44.下列有關審判監督程序的特點中說法正確的是:()A、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的主體只能是當事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B、當事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應當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生效后的6個月內提出C、審判監督程序不是一個獨立的審級D、在審判監督程序中進行再審審理的法院只能是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答案:C解析:考查審判監督程序的特點。A項錯誤,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的主體除了當事人、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以外還包括特定的案外人:B項錯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不受時間的限制;D項錯誤,再審案件的審理法院可能是原審法院、原審同級的其他法院,也有可能是原審的上級法院。45.在承攬合同履行過程中,承攬人構成違約的行為是()。A、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短缺,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導致未能如期完成工作B、承攬人因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通知定作人更換材料,因此導致工作延誤C、承攬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將其承攬的工作轉交給第三人完成D、承攬人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報酬而拒絕交付工作成果答案:C解析:本題考核承攬合同。(1)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A不構成違約行為。(2)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B不構成違約行為。(3)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C構成違約行為。(4)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D不構成違約行為。46.甲公司要運送一批貨物給收貨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電話聯系并委托某汽車運輸公司運輸。汽車運輸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機劉某駕駛。運輸過程中,因劉某的過失發生交通事故,致貨物受損。乙公司因未能及時收到貨物而發生損失。乙公司有權要求承擔損失的是:()A、甲公司B、丙C、劉某D、汽車運輸公司答案:A解析:本題涉及合同的相對性問題。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存在一個買賣合同。甲公司委托汽車運輸公司運輸,表明甲公司與汽車運輸公司之間存在運輸合同關系。因該運輸為汽車運輸,乙公司取得所有權的時間為收貨時間。因乙公司與汽車運輸公司之間不存在運輸合同關系,故乙公司不能向汽車運輸公司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因乙公司未取得貨物的所有權,故不能向汽車運輸公司追究侵權責任。本題中所涉及的損失不是指貨損本身,而是未及時收到貨物發生的其他損失。乙公司與甲公司之間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甲公司不能及時交付貨物,構成對乙公司的違約,故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究違約責任。其不能及時收到貨物而發生的損失應由甲公司承擔。故本題正確選項為A。47.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貨物供應合同,約定乙公司于合同簽訂后一周內先支付合同價款的15%,即30萬元。甲公司應于收到這筆預付款后兩個月內發貨給乙公司,貨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價款。乙公司依約支付給甲公司30萬元預付款后,甲公司遲遲不發貨,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屆滿之日催告甲公司從次日起10日內履行債務。10日經過,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則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乙公司無須通知甲公司,即可單方解除合同B、若乙公司解除合同,則無權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C、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應返還30萬元預付款及其利息D、若乙公司解除合同,甲公司只能接受,無權提出異議答案:C解析:《合同法》第94條第(3)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本題中,甲公司已經構成遲延履行,經催告后仍然拒不履行,乙公司享有合同解除權。關于解除權行使的方式,《合同法》第96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據此,乙公司應當以通知方式解除合同,故A項錯誤。《買賣合同解釋》第26條規定:“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后,守約方主張繼續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據此,買賣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故B項錯誤。《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據此,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應當向乙公司返還財產及相關利息,故C項正確。《合同法》第96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據此,甲公司有權提出異議,故D項錯誤。48.三合公司訴兩江公司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審理后判決兩江公司敗訴。此后,兩江公司與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在對兩江公司財務進行審核時,發現了一份對前述案件事實認定極為重要的證據。關于該案的再審,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11年)A、應當由兩江公司申請再審并參加訴訟B、應當由海大公司申請再審并參加訴訟C、應當由大江公司申請再審并參加訴訟D、應當由兩江公司申請再審,但必須由大江公司參加訴訟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當事人的變更。《民訴解釋》第63條規定,企業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合并后的企業為當事人;企業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分立后的企業為共同訴訟人。由此可見,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企業法人發生合并的,應當由合并后的法人作為新的當事人進行訴訟承擔,訴訟繼續進行。再審程序也是屬于訴訟程序的一個特殊階段,這一規定當然也適用于再審當事人。故C項正確,A、B、D選項均錯誤。49.甲與乙簽訂了試用買賣合同,將一頭牛交給乙試耕。乙以自己的名義賣給了不知情的丙,并為交付。則以下表述正確的是:()A、乙之行為為無權處分,但丙可善意取得該牛所有權B、乙為有權處分,丙可繼受取得該牛所有權C、未經甲的追認,丙不能取得該牛所有權D、乙以自己的名義出讓給丙,乙、丙之間的合同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答案:B解析:對試用買賣來說,買受人對標的物法律上的處分或者事實上的處分,視為對標的物的認可(同意購買)。乙因簡易交付取得了這頭牛的所有權。丙對該牛不是善意取得,而是正常取得;不是原始取得,而是傳來取得。相應地,乙對該牛的處分,為有權處分,丙可取得所有權,而無須受制于甲的追認,丙也無主張善意取得的可能與必要,故B當選。50.某房地產公司開發一幢大樓,實際占用土地的面積超出其依法獲得的出讓土地使用權面積,實際建筑面積也超出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面積。關于對該公司的處罰,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4年)A、只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非法占用土地予以處罰B、只能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違章建筑予以處罰C、根據一事不再罰原則,由當地政府確定其中一種予以處罰D、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分別予以處罰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管理法》第76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城鄉規劃法》第64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A、B、D項:根據《土地管理法》第76條第2款的規定,該房地產開發公司實際占用土地的面積超出其依法獲得的出讓土地使用權面積屬于《土地管理法》第76條規定的“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形,應根據第76條第1款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實際建筑面積也超出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面積”屬于《城鄉規劃法》第64條規定的“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予以處罰。因此,A、B項錯誤,D項正確。C項:《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根據題意,該房地產公司實際占用面積超過依法獲得的出讓土地使用權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超出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的面積,這是兩個不同的違法行為,不符合“一事不再罰”的適用原則,C項錯誤。51.經常居所在廣州的西班牙公民貝克,在服務器位于西班牙的某網絡論壇上發帖誹謗經常居所在新加坡的中國公民王某。現王某將貝克訴至廣州某法院,要求其承擔侵害名譽權的責任。關于該糾紛的法律適用,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侵權人是西班牙公民,應適用西班牙法B、被侵權人的經常居所在新加坡,應適用新加坡法C、被侵權人是中國公民,應適用中國法D、論壇服務器在西班牙,應適用西班牙法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中國關于侵犯人格權的法律適用。侵害人格權的適用被侵權人經常居所地法,本案侵害王某的名譽屬于侵犯人格權,應適用王某經常居所地新加坡法。綜上,故B正確。52.某省銀行業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城市商業銀行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行有巨額非法票據承兌,可能引發系統性銀行業風險。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應當立即向下列何人報告?A、該省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負責人B、國務院主管金融工作的負責人C、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D、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答案:D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28條規定,當某省銀行業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某城市商業銀行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行有可能引發系統性銀行業風險的巨額非法票據承兌現象時,首先應立即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D選項正確。只有在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認為需要向國務院報告時,該事實才會上報國務院,并應當告知中國人民銀行。B、C均不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發現問題后的立即報告對象,不應選。我國法律沒有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省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負責人的報告義務,A選項錯誤。53.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發起人的人數應為2人以上200人以下B、發起人只能是中國公民C、發起人只能是自然人D、發起人必須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答案:A解析:選項AD: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選項BC: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公民。54.中國甲公司與日本乙公司的商事糾紛在日本境內通過仲裁解決。因甲公司未履行裁決,乙公司向某人民法院申請承認與執行該裁決。中日均為《紐約公約》締約國,關于該裁決在中國的承認與執行,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該人民法院應組成合議庭審查B、如該裁決是由臨時仲裁庭作出的,該人民法院應拒絕承認與執行C、如該人民法院認為該裁決不符合《紐約公約》的規定,即可直接裁定拒絕承認和執行D、乙公司申請執行該裁決的期間應適用日本法的規定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外國仲裁裁決在我國的承認與執行。A項,對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應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A正確;B項,在締約國領土內作出的商事仲裁裁決,所涉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均沒有國家,我國就有義務依《紐約公約》對外國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臨時仲裁庭所作裁決,滿足以上條件也可依《紐約公約》承認與執行,B錯誤;C項,拒絕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須逐級上報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院答復前,不能直接作出拒絕承認與執行的裁定,C錯誤;D項,向中國法院申請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應適用中國法,D錯誤。55.居民甲與金山房地產公司簽訂了購買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約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擔違約責任。在訴訟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張甲患有精神病,沒有辨別行為的能力,要求法院認定購房合同無效。關于本案的說法,下列哪個選項是正確的?A、法院應當通知甲的妻子作為法定訴訟代理人出庭進行訴訟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請對甲進行鑒定,鑒定過程中,訴訟繼續進行C、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對甲進行鑒定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認定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院應裁定訴訟中止答案:D解析:在訴訟中,乙提出甲患有精神病,沒有辨別行為的能力的,依據《民訴意見》第193條的規定,甲的利害關系人乙或者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認定甲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法院裁定原訴訟中止,而不是由利害關系人申請或法院依職權對甲進行鑒定,也不是由法院直接通知乙作為法定代理人出庭進行訴訟。因此,選項D是正確的,選項ABC都是錯誤的。56.下列哪一選項不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2012年)()A、甲公司與專利權人簽訂獨占實施許可合同后,許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實施該專利技術B、獲得強制許可實施權的甲公司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技術C、甲公司銷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專利的產品并能證明該產品來源合法D、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經專利權人的同意而制造其專利藥品答案:D解析:本題主要考查專利侵權行為。《專利法》第12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故A項錯誤。《專利法》第56條規定,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故B項錯誤。《專利法》第60條規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該法第70條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C項的情形即善意侵權從性質上講屬于侵權,應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但可不承擔賠償責任,故C項錯誤。《專利法》第69條第5項規定,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故D項正確。57.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競業限制的下列請求中,不屬于法院應予支持的情形的是()。A、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3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B、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5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C、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3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D、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后,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答案:B解析:選項B: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前述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于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教材P328。58.根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但需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的是:()A、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的B、投保人已交足1年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C、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以偽造、變造的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D、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導致其自身傷殘或者死亡的,且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答案:D解析:【考點】保險合同的解除和保險單現金價值的退還。詳解:《保險法》第27條規定了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根據該條的規定,A、B、C項情形下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或者保險單的現金價值。該法第45條規定: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導致其自身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單退還其現金價值。故本題應選D項。59.甲公司欠繳大筆稅款,且該公司目前財務狀況惡化,雖然經稅務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仍無法繳清稅款。此時,稅務機關得知乙公司長期拖欠甲公司一筆貨款,而甲公司一直未向其索要,且即將超過訴訟時效。稅務機關可以、()A、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行使代位權B、書面通知乙公司開戶銀行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C、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扣押乙公司產品,并拍賣,以拍賣所得抵繳稅款D、通過行政手段要求乙公司償還貨款答案:A解析:【考點】稅務機關的代位權。詳解: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50條的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3條、第74條的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的,不免除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由此可見,本題的正確選項應為A項。60.下列關于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匯管理法律制度規定的是()。A、對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實行有限度的自由兌換B、經常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對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C、境內個人購匯額度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應憑相關貿易單證辦理D、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強制結匯制答案:B解析:本題考核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管理。經常項目可兌換,因此選項A錯誤。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實行意愿結匯制,因此選項D錯誤。選項C中應當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61.甲上市公司的董事買入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后3個月內賣出,由此所得的收益歸()所有。A、該董事B、證券交易所C、甲上市公司D、甲上市公司董事會答案:C解析: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6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62.根據我國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15日內提出答辯狀B、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裁定的,有權在判決書、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提起上訴C、涉外公告送達的,自公告之日起滿90日內即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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