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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海洋調查規范第10部分:海底地形地貌調查2007-08-13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IGB/T12763.10—2007 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14一般規定 14.1調查目的與內容 14.2技術設計 24.3調查的技術要求 24.4資料檢查與驗收 34.5調查成果 34.6資料歸檔 45單波束測深 45.1技術要求 45.2水位觀測 55.3測前準備 55.4海上測量 55.5資料整理 75.6數據處理 75.7數據成圖 75.8準確度評估 76多波束測深 86.1技術要求 86.2水位觀測 86.3測前準備 96.4海上測量 96.5資料整理 6.6數據處理 6.7數據成圖 6.8準確度評估 7側掃聲納測量 7.1技術要求 7.2測前準備 7.3海上測量 7.4資料整理 7.5數據處理與成圖 8淺地層剖面測量 8.1技術要求 8.2測前準備 ⅡGB/T12763.10—20078.3海上測量 8.4資料整理 8.5數據處理與解釋 9海底地形圖和地貌圖編繪 9.1一般規定 9.2圖式圖廓 9.3成圖準確度要求 9.4海底地形圖編繪 9.5海底地貌圖編繪 附錄A(規范性附錄)水位觀測與預報 附錄B(資料性附錄)海底地形地貌測量班報表 附錄C(規范性附錄)海底地形圖整飾格式 附錄D(規范性附錄)地貌分類系統 附錄E(資料性附錄)地貌形態成因類型 附錄F(規范性附錄)地貌圖圖例系統 圖C.1海底地形圖整飾格式 圖F.1地貌形態與結構 表1海底地形地貌測線網調查中的測線間距要求 表2等深線類型劃分 表3地形圖分層設色的RGB代碼 表B.1單波束測深班報表 表B.2多波束測深班報表 表B.3多波束測深數據處理班報表 表B.4側掃聲納測量班報表 表B.5淺地層剖面測量班報表 表B.6單道地震測量班報表 表D.1地貌分類系統表 表F.1地貌形態成因類型 ⅢGB/T12763《海洋調查規范》分為11部分:——第1部分:總則;——第3部分:海洋氣象觀測;——第4部分:海水化學要素調查;——第5部分:海洋聲、光要素調查;——第7部分:海洋調查資料交換;——第8部分:海洋地質地球物理調查;——第9部分:海洋生態調查指南;——第10部分:海底地形地貌調查;——第11部分:海洋工程地質調查。其中第9部分、第10部分和第11部分對應于GB/T12763—1991是新增部分。本部分為GB/T12763《海洋調查規范》的第10部分。本部分的附錄B和附錄E為資料性附錄,附錄A、附錄C、附錄D和附錄F為規范性附錄。本部分由國家海洋局提出。本部分由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歸口。本部分由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國家海洋局海底科學重點實驗室)、國土資源部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海軍海洋測繪研究所起草。1海洋調查規范第10部分:海底地形地貌調查1范圍本部分規定了海底地形地貌調查的基本內容、方法、資料整理及調查成果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1:10萬~1:100萬比例尺的海底地形地貌調查,更大比例尺海底地形地貌調查也可參考。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GB12319—1998中國海圖圖式GB12327—1998海道測量規范GB12898—1991國家三、四等水準測量規范DZ/T0179—1997地質圖用色標準及用色原則(1:50000)IHOS-44:1998IHOStandardsforHydrographicSurveys(國際海道測量規范)3術語和定義多波束測深multibeamechosounding采用發射、接收指向正交的兩組聲學換能器陣,獲得垂直航向、由大量波束測深點組成的測深剖面,并在航行方向上形成由一系列測深剖面構成的測深條帶,從而實現高分辨率地形測量的一種方法。采用聲學換能器對海底進行掃描,獲得海底回波信號,實現海底地貌成像的一種物探調查方法。淺地層剖面測量subbottomprofilesurvey利用聲波在海底以下介質中的透射和反射,采用聲學回波原理,獲得海底淺層結構聲學剖面的一種物探調查方法。4一般規定4.1調查目的與內容根據任務的要求實施調查,獲取海底地形地貌數據,通過對調查數據的校正和改正,進行數據分析、處理和成圖,編制調查區海底地形圖和海底地貌圖,揭示調查區海底地形地貌變化特征和規律,為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海底科學研究提供基礎資料。檢查驗收與歸檔。24.2技術設計4.2.1資料收集所收集的資料應包括:a)最新海底地形數據和最新出版的海底地形圖、海圖;b)最新側掃聲納、淺地層剖面數據和最新出版的海底地貌圖;c)潮位資料及其他測量有關的資料;d)助航標志及航行障礙物的情況。對收集的資料,應對其可靠性及準確度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并作出對資料采用與否的結論。4.2.2技術設計技術設計的主要內容:a)任務來源及測區概況;b)前人調查研究狀況及調查區地形地貌基本特征;c)測區范圍與調查比例尺;d)測線布設與預計測線工作量;e)調查船、儀器以及儀器檢驗項目和要求;f)海上測量的技術要求;g)數據處理、成圖的技術要求;h)進度安排、人員分工與質量保障措施;i)預期成果與調查報告內容;j)資料驗收與經費概算;k)相關圖表(航行計劃示意圖、測線布設示意圖、測線端點坐標表等)。技術設計書需裝訂成冊,由設計人員簽名、測量單位主管業務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批,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或任務下達單位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4.3調查的技術要求4.3.1調查的基本方式調查的基本方式為走航連續測量。測量項目有單波束測深、多波束測深、側掃聲納測量、淺地層剖面測量。根據調查的目的和任務,采用不同比例尺的測線網方式調查或全覆蓋方式調查。調查中應盡量采用多項目的綜合調查;同一測區的調查,測線或測網布設應統一,使調查資料相互印證,以提高綜合解釋水平。4.3.2調查的基本內容海底地形調查的基本內容包括:導航定位、水深測量、水位測量以及數據處理和成圖。水深測量包括深度測量和一些必要的改正(吃水改正、聲速改正、船姿改正、升沉改正和水位改正等)。海底地貌調查的基本內容包括,在海底地形調查的基礎上,進行海底側掃聲納測量和淺地層剖面測量,結合其他地質地球物理資料進行數據處理、分析和成圖。4.3.3調查的比例尺與測線布設在采用測線網方式進行海底地形地貌調查時,主測線采用垂直地形或構造總體走向布設,聯絡測線應盡量與主測線垂直,不同調查比例尺的主測線和聯絡測線的測線間距見表1。在采用全覆蓋方式進行海底地形地貌調查時,多波束測深和側掃聲納測量的主測線采用平行地形或構造總體走向布設,相鄰測幅的重疊應不少于測幅寬度的10%,聯絡測線應不少于主測線總長度的5%,且至少布設1條跨越整個測區的聯絡測線。相鄰測區,不同類型儀器、不同作業單位之間的測區結合部,在采用測線網方式調查時,應至少有一條重復檢查測線;在采用全覆蓋方式調查時,應有一定寬度的重疊區,以保證所測對象的檢驗和拼接。3在海底構造復雜或地形起伏較大的海區,應加密測線,加密的程度以能完善地反映海底地形地貌變化為原則。表1海底地形地貌測線網調查中的測線間距要求4.3.4準確度導航定位采用DGPS,定位準確度應優于10m。在水深小于30m時,水深測量準確度應優于0.3m;在水深大于30m時,水深測量準確度應優于水深值的1%。4.3.5測量基準與投影分幅測量和成圖應遵循以下要求:a)坐標系統采用“WGS-84坐標系統”;b)深度基準采用理論最低潮面,深度基準面的高度從當地平均海面起算,一般應與國家高程基準進行聯測;c)高程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遠離大陸的島、礁,其高程基準可采用當地平均海面;d)時鐘系統采用GMT時間;e)參考橢球體采用“WGS-84橢球體”;f)投影采用墨卡托投影,分幅采用自由分幅;g)基準緯度根據調查與成圖區域確定,以盡量減少圖幅變形為原則。4.4資料檢查與驗收資料檢查與驗收的內容和程序:a)任務執行單位應對原始資料、數據處理與成圖、準確度評定、數字信息的合理性以及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全面檢查;b)資料檢查合格后進行驗收;資料驗收結果須作文字評語,參加驗收者簽字,單位蓋章,作為調查成果鑒定驗收和資料歸檔的內容之一。4.5調查成果4.5.1原始記錄包括導航定位記錄,各類模擬、數字記錄與實測參數,記錄表(簿)及航跡圖和各種監視記錄剖面圖等。這些調查的第一手資料,是調查的初級成果。4.5.2基礎圖件對調查獲得的數據經室內處理、分析與計算,按成圖比例尺要求,編制基礎圖件。海底地形地貌調查的基礎圖件包括海底水深圖、地形圖、地貌圖、側掃影像平面圖和淺地層剖面圖等。44.5.3調查報告調查報告的內容包括:a)任務要求與技術設計:調查任務的來源和目的、調查海區的范圍和地理位置、海區的自然狀況、調查項目內容和測線布設、工作量和內外業工作安排、組織分工和協作情況等;b)海上調查與資料整理:海上調查的工作方法、儀器設備性能及檢驗情況、導航定位手段和保障情況、工作量統計和工作完成情況、原始資料的完整性、調查數據的準確度和質量評估、調查資料的整理方法、成果資料的質量評價等;c)資料分析與解釋:資料分析方法及其依據、各要素的分布特征、規律和綜合分析等;d)結論與建議。4.6資料歸檔歸檔內容包括:b)課題論證報告、技術設計、方案報告及其審批意見;c)課題調查實施計劃、站位表和測線布設圖等;d)調查原始記錄;e)計算、分析整理的成果數據報表及說明;f)各種圖表、圖件(包括底圖)、照片及文字說明;g)航次報告和專題總結報告;h)調查報告及成果驗收書;i)課題成員及經費結算表。歸檔要求歸檔文件內容齊全、完整,簽字手續完備。歸檔單位原則上為調查任務執行的科技檔案室,本單位無科技檔案室的,交上一級科技檔案室,或任務書、合同書規定的檔案室。5單波束測深5.1技術要求5.1.1技術設計5.1.1.1資料收集所收集的資料應包括:a)最新出版的海底地形圖和海圖;b)驗潮站和水文站資料;c)助航標志及航行障礙物的情況;d)其他與測量有關的資料。對收集的資料,應對其可靠性及準確度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并做出對資料采用與否的結論。5.1.1.2技術設計技術設計的主要內容:a)根據任務書和4.2.2要求制定技術設計書;b)根據技術設計書和調查海區情況制訂測量實施方案,并應說明驗潮站的布設和水準點的分布及聯測要求;c)技術設計書和測量實施方案經專家和主管部門審批,然后付諸實施。5.1.2測量準確度在單波束測深過程中,導航定位準確度應優于10m。在水深小于30m時,水深測量準確度應優于0.3m;在水深大于30m時,水深測量準確度應優于水深值的1%。55.1.3測量比例尺與測線布設根據調查任務的要求確定海底地形測量比例尺;測線布設按4.3.3執行。5.1.4測量手段定位是測深的主要內容,定位儀采用DGPS定位儀,其數據更新率應不低于1Hz,定位準確度滿足5.1.2的要求,DGPS基準臺的平面位置準確度應符合國家GPSE級網的要求。測深儀選擇應考慮深度的測量范圍、測深準確度、分辨率和檢測可靠性等因素。地貌復雜海區,應選擇垂直指向角小的單波束測深儀;港灣、航道和沿岸測量應選用淺水單波束測深儀,近海測量一般選用量程適中的單波束測深儀,遠海測量則選用深水單波束測深儀。其主要技術指標應達到:a)測深準確度:測量準確度符合5.1.2的要求;b)換能器波束垂直指向角:不大于30°;c)適航性:當船速不小于10kn,測量船橫搖不大于10°、縱搖不大于5°的情況下儀器能正常d)記錄方式:數字記錄方式或模擬記錄方式。5.2水位觀測驗潮站水位觀測準確度應優于5cm,時間準確度應優于1min。沿岸至20km以內的近海海域應采用實測水位觀測資料;當沿岸驗潮站不能控制測區水位變化時,可利用自動驗潮儀、高精度差分GPS測量水位或潮汐數值預報方法預報水位。驗潮站布設、水準聯測和水位觀測按附錄A執行。5.3測前準備5.3.1測深儀檢驗測深儀檢驗包括:a)停泊穩定性試驗試驗場必須選擇在水深大于5m的海底平坦處,連續開機時間不得少于2h;試驗中,每隔5min比對一次水深,水深比對限差應在0.3m以內。對于非固定安裝的測深儀,應利用檢查板(BarCheck)進行檢查比對。b)航行試驗當測深儀換能器安裝后或變換位置時都應進行航行試驗。試驗時,選擇水深變化較大的海區,檢驗測深儀在不同深度和不同航速下工作是否正常。5.3.2DGPS定位儀檢驗DGPS定位儀檢驗要求:a)測前應進行不少于12h的定點準確度比對試驗及穩定性試驗,采樣間隔1s:b)測前在已知點上應進行不少于30min的比對試驗,采樣間隔1s;c)衛星仰角應不小于5°。5.4海上測量5.4.1航行要求航行要求包括:a)調查船盡量保持勻速、直線航行;b)船只在線測量時,航向變化應不大于5°/min;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船、轉向或變速時,應及時通知測量值班室,采取應急措施;c)更換測線時,盡量緩慢轉彎;d)實際航線與計劃測線的偏離應不大于測線間距的25%。5.4.2深度測量深度測量要求:a)測深時,應進行定位和水深數據的實時綜合采集與記錄,數據采集可按等時或等距方式采集,6定位點間隔應不小于圖上1mm;b)對于海底地形變化劇烈的地區,須作加密測量,加密的程度以完善反映海底地形為原則;c)島嶼、明礁、干出礁、燈塔等助航標志及人工建筑物,深度測量測至水深5m等深線或離其圖上距離1.5cm處。5.4.3深度改正數測定和計算測深儀測深時,應測定儀器的總改正數。總改正數包括以下各項改正數的代數和:聲速改正數、吃水改正數以及潮位改正數。a)測區于水深為0m~20m時,采用校對法直接求測深儀總改正數,可用水聽器或檢查板對測深儀進行校正。校對儀器時,測深儀器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海況平靜,船只處于漂泊和平穩狀態下進行;b)測區水深大于20m時,測深儀聲速改正數利用實時聲速測量或水文資料計算。5.4.4補測或重測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補測或重測:a)測深儀漏測測線長度超過圖上2.5mm時,均應補測;在地貌復雜海區,不得發生漏測現象;b)實際航線與計劃測線的偏離超過測線間距的25%時;c)主、檢比對超過5.8.1的規定要求時;d)驗潮站水位觀測不符合5.2要求時。5.4.5水深拼接測量和比對不同時期、不同單位和不同設備施測的相鄰圖幅之間,必須進行拼接測量和重合點比對,具體要求如下:a)在拼接處應至少重疊一條測深線;b)重疊測深線布設方法:每幅圖應各自從拼接的圖廓線起向外1cm以內的區域中布設一條比對線;c)圖幅水深拼接比對中,主、檢水深重合點比對超過5.8.1的要求,或雖未超限,但存在系統誤差以及對測量成果質量有疑問時,均應分析原因正確處理,或報告上級業務部門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寫入技術總結。5.4.6數據記錄數據記錄包括:a)定位信息采用數字記錄方式采集,定位儀數據輸出應設置為最高更新率;b)水深信息采用數字記錄方式采集,記錄應采集全部水深信息;模擬記錄需同時提供打印剖面;c)數據備份包括全部原始數據文件,數據備份必須由專人負責,定期進行并及時編寫記錄。5.4.7測量質量監控測量質量監控要求:a)技術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測量資料的質量情況;b)值班人員要實時監視儀器工作狀態,檢查數據記錄設備是否正常運行,數據記錄質量是否c)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置。5.4.8班報班報記錄的內容和格式參見附錄B中表B.1;具體要求:a)海岸帶調查區每隔15min記錄一次班報,陸架區調查區每隔30min記錄一次班報,深海調查區每隔1h記錄一次班報;測線開始、結束必須記錄時間、測線號;b)遇到儀器發生故障、船只干擾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并記錄班報;c)值班人員必須對記錄質量進行自檢,現場記錄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各欄內容必須按要求填寫;7d)班組長要對班報記錄進行不定期抽查,技術負責人要對每個作業周期的班報記錄進行全面檢查。5.5資料整理5.5.1現場資料整理應在作業現場對所取得的各項資料進行整理,并對測量數據質量做出初步評價。資料整理的內容如下:a)有效測線完整性檢查;b)結合航跡水深點圖,確定水深補測和加密;c)各種紙質打印資料整理、裝訂和會簽;d)數據備份。5.5.2現場資料檢查作業組應對全天的班報記錄和測量數據進行檢查和瀏覽,檢查班報記錄和測量記錄是否完整、數據質量是否可靠;并進行數據備份。檢查情況應記入當天的班報記錄。海上測量工作結束后,作業組應對所獲得的測量資料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內業數據處理。5.6數據處理5.6.1一般要求數據處理應采用業務主管部門認可的數據處理軟件。數據處理各階段均應進行交叉檢查,確保數據成果無誤。測量成果應按統一格式輸出,裝訂整齊美觀,會簽齊全;同時還應形成統一格式文件,并附數字成果說明文檔,以磁盤或光盤形式提交,磁盤或光盤標簽注記清楚。5.6.2定位數據處理當定位中心與測深中心二者水平位置不重合時,須根據測定的偏心距進行測點位置歸算;剔除定位粗差點。5.6.3水深數據處理水深數據處理應包括換能器吃水改正、聲速改正和水位改正。當水深大于200m時,可不進行水位改正。5.7數據成圖5.7.1圖件種類圖件種類包括:測線航跡圖、實測水深圖和海底地形圖。5.7.2圖件繪制實測水深圖和海底地形圖依據海底地形離散數據文件,利用計算機輔助制圖方法繪制。5.8準確度評估5.8.1重合點水深比對限差由重合點水深(兩點相距圖上1.0mm以內)所列出的不符值數列的處理步驟如下:首先對不符值進行系統誤差及粗差檢驗,剔除系統誤差和粗差后,其主檢不符值限差為:水深小于30m時為0.6m;水深大于30m時為水深的2%。超限的點數不得超過參加比對總點數的10%。5.8.2準確度估計指標利用主測線與聯絡測線交點水深不符值,進行水深測量準確度估計,其估計指標的計算公式為:…………8式中:M——重合點水深不符值中誤差,單位為米(m);d;——主測線與聯絡測線在重合點i處的深度不符值,單位為米(m);n——主測線與聯絡測線的重合點數。6多波束測深6.1技術要求6.1.1技術設計6.1.1.1資料收集所收集的資料應包括:a)最新測量的水深數據和最新出版的海底地形圖和海圖;b)驗潮站和水文站資料;c)助航標志及航行障礙物的情況;d)其他與測量有關的資料。對收集的資料,應對其可靠性及準確度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并做出對資料采用與否的結論。6.1.1.2技術設計技術設計的主要內容:a)根據任務書和4.2.2要求制定技術設計書;b)根據技術設計書和調查海區情況制訂測量實施方案,并應說明驗潮站、聲速剖面站的布設和水準點的分布及聯測要求,聲速剖面站的布設要求符合6.4.2;c)技術設計書和測量實施方案經專家和主管部門審批,然后付諸實施。6.1.2測量準確度在多波束測深過程中,導航定位準確度應優于10m;當水深小于30m時,水深測量準確度應優于0.3m,當水深大于30m時,水深測量準確度應優于水深的1%。6.1.3測量比例尺與測線布設根據調查任務的要求確定調查比例尺和多波束測深的調查方式(全覆蓋調查或非全覆蓋的測線網調查)。多波束測深調查的測線布設要求見4.3.3。在多波束全覆蓋測量時,相鄰測區,不同時期、不同類型儀器、不同作業單位之間的測區結合部應布設重疊區,重疊區寬度在水深小于200m的淺水區應不少于500m,在水深大于200m深水區應不少于2km,以保證所測水深的檢驗和拼接。6.1.4測量手段導航定位使用DGPS定位儀,所采用的DGPS定位儀的數據更新率應不低于1Hz,定位準確度滿足6.1.2的要求,DGPS基準臺的平面位置準確度應符合國家GPSE級網的要求。多波束系統選擇應考慮測深范圍、測深準確度、覆蓋率和更新率等因素。根據調查海域水深分布范圍,確定適合任務需要的多波束系統。其主要技術指標應達到:a)測深準確度:測量準確度符合6.1.2的要求;b)換能器波束角:應不大于2°;c)在扇區開角不大于150°時,波束數應不少于100個;d)姿態傳感器橫搖、縱搖測量準確度應不低于0.05°,升沉測量準確度應不低于0.05m或實際升沉量的5%取大者;羅經測量準確度應不低于0.1°;e)具備數字記錄方式。6.2水位觀測水位觀測要求按5.2執行。96.3測前準備6.3.1測前檢測與系統安裝在多波束測深系統正式進行系統參數測定和海上測量工作前,定位設備、聲速剖面儀、電羅經和姿態傳感器(涌浪補償器或垂直參考單元)等設備需按各自要求進行檢測,確保系統的正常工作。多波束測深系統的安裝應遵循如下要求:a)多波束換能器應安裝在噪聲低且不宜產生氣泡的地方;b)姿態傳感器應安裝在能準確反映多波束換能器姿態的位置,其方向平行于測量船的軸線;c)電羅經應安裝在測量船的艏尾線上,方向指向船艏;d)定位儀天線應安裝在測量船頂部比較開闊的地方;e)多波束測深系統各組成部分的空間相對關系測量準確度應優于0.05m。6.3.2系統參數測定系統安裝完畢后應進行參數測定。參數測定必須按橫搖偏差、電羅經偏差、縱搖偏差、導航時延(同一目標探測法)或按橫搖偏差、電羅經偏差、導航時延(剖面重疊法)和縱搖偏差的順序測定。各參數每年度至少測定一次。當系統內部各部分相對位置關系發生變化時,必須重新測定。當導航系統發生變更時須重新測定導航時延參數。各參數測定的要求如下:a)橫搖偏差測定的準確度應優于±0.05°;可在平坦海區布設一條計劃測線,同速往返測量;b)羅經偏差測定的準確度應優于±0.1°;可跨越一線性目標物布設一條計劃測線,同速往返測量;c)縱搖偏差測定的準確度應優于±0.05°;可在一陡坡或特征物上布一計劃測線,同速度往返測量;d)測深與定位的時間延遲測定的準確度應優于±0.1s;可在一特征物上布一計劃測線,同速度往返通過目標測量兩次,此法稱為同一目標探測法;或同向不同速度通過目標,速度差別盡可能大,同時要保持均勻并嚴格在計劃航線上行駛,此法稱為剖面重疊法,測量中應盡量采用此法。6.3.3系統穩定性試驗選擇水深大于20m的平坦海區,對水深進行2h重復測量,要求水深比對誤差符合5.8.1準確度要求。6.3.4系統航行試驗選擇海底地形起伏有代表性的海區,進行不同深度和不同航速下的多波束水深測量,要求每個發射脈沖接收到的有效波束數大于總波束數的95%。6.4海上測量6.4.1換能器吃水測定每次測量開始前和結束后均需測定換能器吃水,測量間隔不大于15d,測量準確度應優于5cm。6.4.2聲速剖面測量聲速剖面測量要求:a)在每次進入測區開始測量時,應至少在測區進行1次聲速剖面測量;b)在1.0°×1.0°范圍內至少應有3個聲速剖面,測定的時間和位置的選擇應考慮聲速剖面的時空變化;c)如測區水團結構時空變化較大時,應加密聲速剖面的測量數,加密的程度以能完善地反映水團結構時空變化為原則;d)每個聲速剖面的聲速測量準確度應優于1m/s。6.4.3測線測量多波束全覆蓋測量時,應滿足:a)根據多波束數據更新率、波束腳印和測區最淺水深確定船只的最大航速。最大航速按下式計算:V——最大航速,單位為米/秒(m/s);H——測區最淺水深,單位為米(m);D——換能器吃水,單位為米(m);n——測區最淺水深的多波束數據更新率,單位為秒-1(s-1);A——船艏方向的波束角。b)測量時船只應提前500m上線,保持勻速直線航行,航向修正速率不得超過5°/min;c)更換測線時,船只必須在測線延長線上勻速直線航行500m,然后再轉向;d)船只偏離航線不能超過條幅寬度的10%;e)測量時應確保每個發射脈沖接收到的有效波束數不大于總波束數的75%;f)測量定位點的間距應根據多波束系統要求設置,或不大于成果圖上1mm;g)測量中如發現航行障礙物,須在不同方向對其進行探測,以測出其范圍和最淺深度;h)島嶼、明礁、干出礁、燈塔等助航標志及人工建筑物的深度測量同5.4.2。多波束非全覆蓋測線測量時,船只偏航距應不超過測線間距的25%,并應滿足本條款b,c,e,f和g。6.4.4補測和重測遇有下列情況之一,則須進行補測和重測:a)漏測測線長度超過圖上2.5mm時,均應補測;b)系統波束接收率未達到6.4.3e)的要求時;c)主測線與聯絡測線的重合點水深比對未達到5.8.1規定時;d)測量船因避碰等原因偏離航線未達到6.4.3要求時。全覆蓋測量時,遇到地形劇烈變化情況造成條幅間空白時,應對空白區進行補測。6.4.5數據記錄數據記錄要求:a)實時測量數據應記錄在采集計算機的硬盤上,實時記錄應包括原始數據文件、聲速剖面文件和測量參數文件;b)每天進行一次硬盤實時記錄文件備份,保證至少2套實時記錄文件備份,備份實時記錄文件的磁盤應粘貼標簽,標簽應標明日期、文件名和測線號,并由專人負責備份和保管;c)每5d進行光盤或磁帶實時記錄文件備份,備份時要及時編寫記錄。6.4.6測量質量監控質量監控的內容包括:a)觀察系統狀態顯示和波束質量顯示窗口,以監視系統各傳感器的工作情況和波束的質量;b)觀察波束剖面顯示,以監視聲納參數設置、橫搖偏差補償是否正確,條幅內波束是否完整和聲速剖面是否失效;c)觀察航跡顯示,以監視船位有無突跳并確保相鄰測線間的重疊寬度;d)觀察硬盤和磁帶機等數據記錄設備的工作是否正常,確保測量數據的完整記錄;e)觀察條幅圖,隨時查看已測數據相鄰條幅拼接是否正常。6.4.7班報班報記錄內容和格式參見附錄B中表B.2,要求如下:a)海岸帶調查區每隔15min記錄一次班報,陸架區調查區每隔30min記錄一次班報,深海調查區每隔1h記錄一次班報;測線開始、結束必須記錄時間、測線號、經緯度等;b)所有的參數設置及其更改必須記錄;遇到系統、航向、航速、水深突變等特殊情況,必須記錄班報;c)值班人員必須對記錄質量進行自檢,現場記錄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各欄內容必須按要求填寫;d)班組長要對班報記錄進行不定期抽查,技術負責人要對每個作業周期的班報記錄進行檢查。6.5資料整理6.5.1現場資料整理為了檢查和校核外業工作的總體質量,應對所取得的數據進行初步編輯處理,并對測量數據質量做出初步評價。資料整理和處理的項目如下:a)根據航跡圖檢測原始數據是否丟失,進行完整性檢查;b)通過數據編輯,剔除突變的錯誤數據和質量較差的邊緣數據,以對數據質量進行初步評價;c)繪制測區地形草圖,對各種紙質打印資料、班報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和會簽;d)班組長對原始數據文件和已編輯文件進行百分之百檢查,并進行磁盤數據備份。6.5.2現場資料檢查每天工作結束后,作業組應對全天的班報記錄和測量數據進行檢查和瀏覽,檢查班報記錄和測量記錄是否完整,查看波束接收率和測量質量情況等,檢查情況應記入每天的班報記錄。海上測量工作結束后,作業組應對所獲得的測量資料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內業數據處理。6.6數據處理6.6.1一般要求使用系統提供的軟件,對測量數據進行數據編輯和水深改正。數據編輯和水深改正均應按格式進行班報記錄,班報記錄格式參見附錄B中表B.3。測量成果應統一表達為由每個波束的經度、緯度、水深組成的海底地形數字信息文件,即離散數據文件;文本文件裝訂整齊美觀,會簽齊全;數字成果以光盤形式提交,光盤標簽注記清楚,并有說明文檔。6.6.2數據編輯對于定位數據中的跳變點、羅經數據中的航向異常變化和姿態傳感器數據中的船姿躍變等進行編輯改正處理。利用系統軟件根據坡度、深度、信噪比等對深度數據進行自動濾波處理,剔除不合格數據;利用人機交互式方法剔除不符數據,深度數據編輯應遵循水深變化區間原則、地貌變化連續原則、相鄰條幅對比原則和中央波束基準原則。6.6.3水深改正水深改正包括:a)換能器吃水改正:根據實測的換能器吃水,按時間線性內插法求得其改正數;b)聲速剖面改正:根據廠商提供的多波束系統軟件進行改正。聲速剖面的采樣節點應滿足多波束系統軟件對聲速剖面數據的要求;c)水位改正:對于水深大于200m的海區原則上不作水位改正,對于小于200m水深的海區必須進行水位改正。6.6.4水深數據生成使用正確的系統參數,測量數據經編輯和改正后,通過系統提供的軟件,形成由每個波束的經度、緯度、水深組成的海底地形數字信息文件,即離散數據文件。離散數據文件磁盤須粘貼標簽,標簽應標明6.7數據成圖6.7.1圖件種類圖件種類包括:實測水深圖、立體影像圖和海底地形圖。6.7.2數據網格化數據網格化可采用距離加權法或高斯權函數法等;最小網格間距應保證每個網格內有3個采樣點;最大網格間距應不大于成果圖上5mm的實際距離;6.7.3圖件繪制實測水深圖、立體影像圖和海底地形圖依據海底地形離散數據進行網格化,利用計算機輔助制圖方法繪制。6.8準確度評估可利用定點法、重復測線法、交叉測線法和相鄰測區拼接的重疊區的重合點水深數據進行比對,其方法和準確度要求按5.8.1規定。利用主測線與聯絡測線重合點水深不符值,進行水深測量準確度估計,其估計指標的計算公式為:……(3)式中:M——重合點水深不符值中誤差,單位為米(m);d;——主測線與聯絡測線在重合點i處的深度不符值,單位為米(m);n——主測線與聯絡測線的重合點數。7側掃聲納測量7.1技術要求7.1.1技術設計7.1.1.1資料收集所收集的資料包括:a)最新測量的側掃聲納數據和最新出版的海底地形圖、海圖;b)底質類型資料;c)助航標志及航行障礙物的情況;d)其他與測量有關的資料。對收集的資料,應對其可靠性及準確度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并做出對資料采用與否的結論。7.1.1.2技術設計技術設計的主要內容:a)根據任務書和4.2.2要求制定技術設計書;b)根據技術設計書和調查海區情況制訂測量實施方案;c)技術設計書和測量實施方案經專家和主管部門審批,然后付諸實施。7.1.2測量準確度測量過程中,船只導航定位準確度應優于10m,拖體位置準確度應優于拖纜長度的10%。7.1.3測量比例尺與測線布設根據調查任務的要求確定測量比例尺;測線布設要求見4.3.3。在全覆蓋測量時,相鄰測區,不同時期、不同類型儀器、不同作業單位之間的測區結合部應布設重疊檢查區,重疊檢查區寬度應不小于500m。如遇海底障礙物,應及時采取小量程進行加密掃測,加密的程度以能反映其性質和范圍為原則。7.1.4測量手段導航定位應使用DGPS定位儀,所采用的DGPS定位儀的數據更新率應不低于1Hz,定位準確度滿足7.1.2的要求,DGPS基準臺的平面位置準確度應符合國家GPSE級網的要求。側掃聲納系統選擇應考慮工作水深、掃描量程和更新率等因素。近海、淺海測量應選用淺水型側掃聲納系統,深海、遠海測量則選用深水型側掃聲納系統。其主要技術指標應達到:a)換能器船艏方向的波束角:不大于2°;b)分辨率:不低于1m;c)最大單側掃幅寬度:不小于400m;d)記錄方式:數字記錄或模擬記錄;模擬記錄同時可打印剖面記錄。7.2測前準備7.2.1儀器安裝記錄儀安裝在船只擺動較小的實驗室;儀器系統的安裝應有良好的接地條件,避免電信號干擾;淺海調查時,應根據調查區水深確定拖曳方式,聲納操作室應有較好的通視條件。7.2.2測前調試作業前,應在測區或附近選擇有代表性的海域進行調機,確保聲納信號質量,圖譜記錄清晰,調完后,采集和記錄參數在測量時一般不再改動,遇特殊情況改動時,應及時在班報和打印記錄上進行記錄。7.3海上測量7.3.1測量航行測量航行要求:a)測量船應盡可能保持勻速、直線航行,船速不得超過6kn,拖魚入水后,不得停船或倒車,避免急轉彎;b)拖魚離海底高度應控制在最大掃幅寬度的10%,海底起伏較大的水域,可適當調整高度;c)更換測線時,船只應大弧度轉彎,保證船只和船尾水下拖曳設備在進測線前對準測線;d)作業時偏航距應不大于測線間距的25%(測線網調查方式)或條幅寬度的10%(全覆蓋調查方式);e)測量定位點的間距應不大于成果圖上1mm;f)每條測線的漏測率應不超過測線長度的5%,連續漏測應不超過圖上2.5mm;在地貌復雜海7.3.2測量記錄測量記錄要求:a)監視記錄圖像和各項采集參數,及時發現是否有異常情況出現;b)監視數據采集記錄系統和實時打印紙記錄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c)發現海底障礙物或特殊地貌形態,應及時記錄,以備解釋和準確度評估使用;d)實時紙介質記錄應保持整潔,不得有人為痕跡;使用磁記錄的系統,應做好原始數據的磁介質備份;e)原始資料記錄應包括記錄紙(磁帶)卷號、測線號、定位點號、時間、航速、航向、拖纜入水長度、聲納量程、頻率、時間變化增益控制(TVG)和電路調諧狀況等信息。7.3.3班報班報記錄的內容和格式參見附錄B中表B.4;具體要求:a)海岸帶調查區每隔15min記錄一次班報,陸架區調查區每隔30min記錄一次班報,深海調查區每隔1h記錄一次班報;測線開始與結束必須記錄時間和測線號;b)遇到儀器發生故障、船只干擾、纜長變化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并記錄班報;c)值班人員必須對記錄質量進行自檢,現場記錄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各欄內容必須按要求填寫;d)班組長要對班報記錄進行不定期抽查,技術負責人要對每個作業周期的班報記錄進行全面檢查。7.4資料整理7.4.1現場資料整理為了檢查和校核外業工作的總體質量,應在作業現場對所取得的各項資料進行整理,并對測量數據質量做出初步評價。資料整理內容如下:a)有效測線完整性檢查;b)結合航跡圖和側掃聲納條幅圖,確定補測和加密;c)各種紙質打印資料整理、裝訂和會簽;d)數據備份。7.4.2現場資料檢查作業組應對全天的班報記錄和測量數據進行檢查和瀏覽,檢查班報記錄和測量記錄是否完整、數據質量是否可靠;并進行數據備份。檢查情況應記入當天的班報記錄。海上測量工作結束后,作業組應對所獲得的測量資料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內業數據處理。7.5數據處理與成圖7.5.1一般要求使用側掃聲納系統提供的專用處理軟件或標準軟件,根據調查要求,對數據進行拖體位置、航速及傾斜距離校正,以獲得縱橫比為1:1的海底側掃聲納平面圖像;全覆蓋測量時,應根據實測航線進行聲納圖像拼接和反射率的入射角校正,按任務書要求編制海底側掃聲納鑲嵌圖。系統進行定位、水深、地形校正,將各種微地貌形態標繪在海底側掃聲納條幅平面圖上;全覆蓋測量時,進行聲納圖像拼接,繪制海底側掃聲納鑲嵌圖。具體內容包括:a)導航定位數據的編輯、校準和準確度評估;繪制航跡圖;b)根據船只位置、聲納拖體沉放深度、拖纜入水長度及方位等信息,進行聲納拖體位置歸算;c)對船速變化造成的記錄與實際地形的比例失調進行校正;d)繪制海底側掃聲納條幅平面圖;e)編制海底側掃聲納鑲嵌圖;f)對砂堤(脊)、水下河谷、沖刷溝槽、裸露基巖等特殊地形及水下障礙物進行形態量算;g)對海底底質和微地貌特征等進行解釋。8淺地層剖面測量8.1技術要求8.1.1技術設計8.1.1.1資料收集所收集的資料包括:a)最新測量的淺地層剖面、單道地震數據和最新出版的海底地形圖、海圖;b)地層、巖性和底質類型資料;c)助航標志及航行障礙物的情況;d)其他與測量有關的資料。對收集的資料,應對其可靠性及準確度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并做出對資料采用與否的結論。8.1.1.2技術設計技術設計的主要內容:a)根據任務書和規范要求制定技術設計書;b)根據技術設計書、歷史測量情況和調查海區地層分布特征制訂施工設計;c)技術設計書和施工設計經專家和主管部門審批,然后付諸實施。8.1.2測量準確度在測量過程中,調查船導航定位準確度應優于10m;淺地層剖面儀測量時,探測分辨率一般應優于1m,探測深度一般應不小于30m;單道地震儀測量時,探測分辨率一般應優于3m,探測深度一般應不小于200m。8.1.3測量比例尺與測線布設根據調查任務的要求確定測量比例尺,各調查比例尺的測線間距見表1;測線布設要求如下:a)采取測線方式進行測量,主測線的布設應垂直地層的總體走向,聯絡測線應盡量與主測線垂直;在不了解地層走向的地區,主測線的布設應垂直地形或構造總體走向;近岸作業時,主測線可垂直等深線布設。b)在測量過程時,遇海底地層分布變化較大的海區,應加密測線,加密的程度以能完善地反映海底地層空間變化為原則。8.1.4測量手段淺地層剖面測量根據探測深度不同,可采用淺地層剖面儀或單道地震系統兩種方式。8.1.4.1淺地層剖面儀導航定位使用DGPS定位儀,所采用的定位儀的數據更新率應不低于1Hz,定位準確度滿足8.1.2的要求,DGPS基準臺的平面位置準確度應符合國家GPSE級網的要求。淺地層剖面儀由處理單元和傳感器組成。其主要技術指標應達到:a)探測準確度:應符合8.1.2的要求;e)記錄方式:數字記錄或模擬記錄;模擬記錄同時可打印剖面記錄。8.1.4.2單道地震系統導航定位使用DGPS定位儀,所采用的定位儀的數據更新率應不低于1Hz,定位準確度滿足8.1.2的要求,DGPS基準臺的平面位置準確度應符合國家GPSE級網的要求。單道地震系統由震源系統和電纜接收系統組成。震源系統根據用途不同和能量的不同分為聲波脈沖發生器、電火花和氣槍。電纜接收系統由接收電纜和信號處理、儲存部分組成。單道地震儀的主要技術指標應達到:a)探測準確度:應符合8.1.2的要求;b)電纜接收帶寬:10Hz~20kHz;c)電纜接收靈敏度應優于一90dB/V/μBa;f)組合震源的同步準確度應優于0.5ms;g)具備數字記錄方式,記錄數據應有SEG-Y格式,同時可打印剖面記錄。8.1.4.3淺地層剖面測量接收、記錄設備a)具有在接收頻段內可任意選擇中心頻率和帶寬的濾波器;b)具有TVG增益調節功能;c)具有總增益、對比度和門限調節功能;d)對數字淺地層剖面儀和數字單道地震系統而言,應能實時接收導航定位數據;e)工作前記錄器用信號發生器進行調試,使記錄紙上的線條畫面深淺均勻,至少有10個以上灰階。8.2測前準備8.2.1儀器安裝舷掛式淺地層剖面儀安裝于船的中后部一側;拖曳式淺地層剖面儀拖曳于船的尾部。單道地震的接收電纜與聲源視水深分別拖曳于船尾部一側或兩側;震源箱必須放置在干燥、溫度低于60℃的環境中,遠離觸發放大器和記錄儀;若用電極作為震源,電極電纜和檢波器接收電纜必須相距震源箱、發射和接收換能器必須良好接地,接收記錄設備應安置在船尾部實驗室。駕駛臺、儀器操作室和后甲板三方的語音通信暢通。8.2.2測前調試導航定位數據接入后,應進行淺地層剖面儀和單道地震系統與導航定位儀之間的時鐘同步,消除兩系統之間的時間遲延;GPS定位儀穩定性和準確度試驗見5.3.2。淺地層剖面儀的傳感器位置以及單道地震震源和接收信號電纜的位置應與定位系統的天線位置進行歸算。淺地層剖面儀在固定安裝和舷掛式安裝時,其位置歸算準確度應優于0.05m,在拖曳式安裝時,其位置歸算準確度應優于拖纜長度的10%;淺地層剖面儀拖曳式換能器,應使拖曳陣保持平穩。地震震源試驗時,電火花試驗應在濃度為5%的鹽水中進行,氣槍充氣試驗應在水中進行;地震接收電纜測試時,應確保接收電纜無漏油,水聽器充油管內無氣泡;接收電纜和震源電纜入水后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系統的聲源(震源)、接收單元和數據處理單元與GPS定位系統及外設連接正確,各部分工作正常。8.2.3海上試驗通過海上試驗調整儀器參數,獲得一組符合調查海域和調查目標的最佳設置參數。淺地層剖面儀的試驗項目包括:實際測量深度范圍內的最佳發射頻率、脈寬和增益參數;單道地震系統的試驗項目包括:實際測量深度范圍內的最佳震源能量和接收增益、濾波、延遲以及記錄長度、采樣頻率、通道數、同步類型、海底跟蹤值。淺地層剖面儀在水深大于100m的調查區域,應使用頻率較低的聲波發生傳感器或增加設備的發射能量以獲得最佳的測量效果。單道地震系統在不同水深可使用不同震源系統,30m以內的水深可使用聲波脈沖發生器,30m~300m可使用電火花,并根據水深的不同調整震源能量和電纜接收的頻率等參數以獲得最佳測量效果;水深大于300m的測量,應使用氣槍,根據水深的不同調整氣槍的氣壓和電纜接收的頻率等參數以獲得最佳的測量效果。施工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電纜長度、沉放深度以及震源和水聽器中心之間的距離,以便獲得最佳采集效果。8.3海上測量8.3.1測線測量測線測量要求:a)根據項目技術要求和試驗的結果,選擇并設置設備的調查參數;b)調查船應勻速、直線航行,船速應不大于6kn;c)更換測線時,船只應大弧度轉彎,保證船只和船尾水下拖曳設備在進測線前對準測線;d)作業時偏航距應不大于測線間距的25%;e)測線未完需續測時,續測測線應在斷點處進行大于2km的重復測線;f)測量定位點的間距應不大于成果圖上1mm。8.3.2測量記錄測量記錄要求:a)地層反射信號的剖面記錄需連貫清晰;剖面記錄紙帶上必須注記測線號、航向、掃描寬度、時標、水深、測線探測起始與結束時間及特殊情況簡述等;每卷記錄的首尾必需寫上項目名稱、記錄紙的卷號和作業時間;b)單條測線的漏測率不得超過測線長度的5%,連續漏測不得超過1km;c)作業參數確定后,一般不能隨意更改,由于水深和底質類型變化較大影響到剖面記錄質量時,儀器操作員可對采集參數需作適當的調整,以保證記錄剖面的質量和穿透的深度,同時必須在記錄班報上注明;d)在記錄面貌出現異常時,必需及時檢查原因,盡快排除故障;e)注意數據記錄是否正常,使用磁介質記錄時,應在工作前格式化,在保存時應遠離大磁場的干f)測量過程中應及時進行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改進,對不合格的剖面記錄必須補做或重做。8.3.3班報記錄班報內容和格式參見附錄B中表B.5、表B.6。應及時記錄測線探測情況、周圍環境狀況及特殊情況處理過程等。從記錄剖面上發現可能為新的斷裂、滑坡、塌陷、淺層氣及其他特殊地質體時,必須仔細觀察并認真記錄。8.4資料整理8.4.1現場資料整理為了檢查和校核外業工作的總體質量和資料完整,應對所取得的數據進行回放,并做出初步評價。資料整理和處理的內容如下:a)根據航跡圖并與設計測線進行對比,檢查是否有遺漏未測的測線,進行完整性檢查;b)通過數據回放或打印記錄檢查,對數據質量進行初步評價;c)檢查記錄磁帶和打印資料是否完整,對各種紙質打印資料、班報記錄進行整理、裝訂和會簽;d)班組長對原始數據文件應進行百分之百檢查,并進行數據備份。8.4.2現場資料檢查作業組應對全天的班報記錄和測量數據進行瀏覽,檢查班報記錄和測量記錄的完整性、剖面反射信號的連續性和定位數據的準確性等,檢查情況應記入當天的班報記錄。海上測量工作結束后,作業組應對所獲得的測量資料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內業數據處理。8.5數據處理與解釋8.5.1一般原則使用淺地層剖面測量設備提供的專用處理軟件或標準軟件,根據調查要求,對數據進行預處理、常規處理和特殊處理。依據淺地層剖面測量資料反射界面的特征劃分反射層序,繪制地層(反射層)剖面斷層分布圖和特殊地質體分布圖。8.5.2淺地層剖面儀資料解釋資料解釋內容包括:a)識別和劃分松散層和基巖;b)識別和解釋表層斷層;c)識別和分析表層地質體類型;d)分析地貌特征。8.5.3單道地震系統資料解釋資料解釋內容包括:a)識別干擾信號,區分背景噪聲干擾和多次反射波干擾;b)識別反射界面,劃分地震層序,利用所收集的地質資料劃分地層;c)解釋主要斷層,特別應識別斷至海底的活動斷層;d)根據地震相和其他資料分析古地貌和古沉積環境;e)識別和分析特殊地質體。9海底地形圖和地貌圖編繪9.1一般規定坐標系統、投影系統、分幅和基準緯度按4.3.5規定。圖件采用計算機繪制。9.2圖式圖廓9.2.1圖式符號圖式符號采用GB12319。圖號與圖名按任務書規定執行,圖面整飾見附錄C。圖面內容可根據協調、清晰和美觀的原則作適當調整。內圖廓線粗0.1mm,外圖廓線粗1.5mm。內圖廓線至外圖廓線外沿距離為10mm。圖廓經緯網短線繪在內外圖廓之間,且與內圖廓正交,線長為3mm,線粗為0.1mm;經緯網短線細分間隔和經緯格網繪制根據調查比例尺和任務書要求而定,以清晰、美觀和科學為原則;緯度的注記在細分線上方,經度的注記在細分線右側,四個圖廓點的經緯度注記見附錄C。9.3成圖準確度要求圖廓邊長與計算值的誤差不超過0.1mm;圖廓對角線、經緯網各線段長度與計算值的誤差不超過0.2mm;圖內各要素的繪制誤差不超過0.3mm。9.4海底地形圖編繪9.4.1數據資料準備匯總全部實測數據資料,對未測區域可使用歷史數據資料,歷史數據資料的選取原則為:a)相關的最新測量數據以及最新出版的海底地形圖和海圖,其資料的準確度滿足所成圖件比例尺的準確度的要求;b)在數據資料重疊的情況下,應優先使用最新測量的數據資料,并按多波束數據、單波束測深數據、紙質圖件的順序選取;c)紙質圖件數字化時應進行圖面幾何變形矯正。9.4.2圖內要素水下特殊地形等。9.4.3等深線繪制等深線可分為計曲線、基本等深線(首曲線)、輔助等深線(間曲線)。等深距劃分見表2;必要時可以清晰、美觀、科學和客觀反映海底地形變化為原則,并根據調查比例尺、調查海域、水深地形變化和任務書要求適當調整等深線間距。表2等深線類型劃分單位為m等深線水深水深≤200m200m<水深≤1000m水深>1000m計曲線基本等深線輔助等深線5水深區間采用分層設色。0m~50m、50m~200m、200m~1000m、1000m~2000m、2000m~3000m、3000m~4000m、4000m~5000m和5000m以上,共設八層藍色,色調逐級增加,分層設色RGB代碼見表3;必要時可以清晰、美觀、科學和客觀反映海底地形變化為原則,并根據調查比例尺、調查海域、水深地形變化和任務書要求適當調整分層色調。等深線用黑線表示,基本等深線粗0.2mm,計曲線粗0.25mm,輔助等深線粗0.15mm。等深線注記應成組配置,字頭方向應在270°~90°之間。在斜坡方向不易判讀處和最低一條封閉等深線上應加繪示坡線。島嶼、岸線、明礁、干出礁、燈塔等助航標志及人工建筑物,可從同比例尺或大比例尺航海圖轉繪。9.4.4特殊水深點注記應在地形圖上對特殊水深點進行注記,以反映隆起的海嶺、海山的最高點和海盆、海溝、海槽的最低點的水深;水深注記的中心為水深的實測點位,水深注記單位為m。表3地形圖分層設色的RGB代碼水深/m50~2009.5海底地貌圖編繪9.5.1一般要求地貌圖應根據地貌類型劃分的原則進行編繪,利用最新資料;地貌圖應反映地貌的形態結構、物質組成、成因機制、發育演變及其空間分布規律。9.5.2圖內要素地貌圖全面、系統反映圖幅內地貌研究成果,以圖示方式綜合表現海區地貌結構、成因、演變特征。岸變遷、地貌年齡、災害地質類型和典型地貌剖面等。具體內容和要求如下:a)等深線:一般500m以內選取20m、50m、100m、200m等深線,大于或等于500m的等深線間距為500m;可根據比例尺大小及圖面需要適當增加或刪減等深線;b)地貌形態成因類型:地貌圖主體圖示內容和基本制圖單元;c)地貌形態與結構:地貌分類低級單元,補充表示各種規模較小、有意義的地貌或個別形態;d)地質構造:表示控制成圖區域地貌形成、發育、分布的構造;e)海底底質:表示海底表層沉積物類型;g)海岸變遷:反映晚第四紀以來的海岸變遷;h)地貌年齡:用地質時代、同位素年齡或序列代號表示古海岸線、古地貌體等的年齡;i)地質災害類型:滑坡與崩塌、淺斷層與活動斷層、埋藏古河道、沙波與沙丘、淺層氣、底辟、陡坎j)典型地貌剖面:選擇1條~2條橫切區域地貌總體格局、地貌類型比較齊全和充分反映區域地貌特征的地貌剖面。9.5.3地貌分類9.5.3.1地貌分類原則地貌分類根據“以構造地貌為基礎,內-外營力相結合,形態-成因相結合,分類和分級相結合”的原則,按地貌體的大地構造位置、形態特征、規模大小,從內營力到外營力的成因因素,地貌體的主從關系,依次逐級劃分為四級。地貌分類系統見附錄D,地貌形態成因類型參見附錄E。一、二級地貌單元為大地構造地貌單元。一級地貌單元包括大陸地貌、大陸邊緣地貌和大洋地貌;二級地貌單元根據大地構造性質、形態特征和水深變化等進行劃分,自陸向海依次劃分為海岸地貌、陸架和島架地貌、陸坡和島坡地貌、深海盆地貌四種。9.5.3.3三級地貌單元三級地貌單元在二級地貌單元基礎上進一步按形態特征、主導成因因素和地質時代等因素劃分,由基本地貌形態成因類型組成,是地貌編圖的主體圖示內容。a)海岸三級地貌單元:分為堆積型(海積階地、平原、海灘、水下堆積階地、水下堆積岸坡等)、侵蝕-堆積型(潮流沙脊群、水下侵蝕-堆積岸坡)、侵蝕型(海蝕臺地或海蝕階地、水下侵蝕岸坡)、生物(紅樹林灘、珊瑚礁灘、貝殼灘或貝殼堤)和人工地貌。b)陸架和島架三級地貌單元:分為堆積型(平原、水下三角洲、大型水下淺灘、臺地)、侵蝕-堆積型構造型(臺地、洼地);同時考慮到地貌體的地質時代,早全新世以來形成的地貌體,稱為“現c)陸坡和島坡三級地貌單元:分為堆積型(堆積型陸坡斜坡或島坡斜坡、大型海底扇)、構造-堆積型(深水階地、陸坡盆地)、構造-侵蝕型(海底大峽谷)和構造型(斷褶型陸坡陡坡或島坡陡坡、d)深海盆三級地貌單元:分為堆積型(深海平原、深海扇)、構造型(海溝、中央裂谷、深海洼地)和9.5.3.4四級地貌單元四級地貌單元按獨立的形態劃分,以形態特征為主體,是地貌分類中最低一級地貌單位,可同時在不同的高級地貌單元中出現,一般成因要素單一,規模較小。四級地貌單元類型見附錄D。9.5.4編繪原則9.5.4.1地貌圖的編繪和負載內容地貌圖的負載內容因比例尺和調查海區不同而異;一般1:10萬~1:25萬比例尺重點表示四級地貌,1:50萬~1:100萬比例尺重點表示三級地貌。在地貌單元類型簡單的調查海區,可根據具體情況,以清晰、美觀、科學和完整反映海底地貌變化為原則,適當增加新的四級地貌單元類型。9.5.4.2地貌圖的圖示方法地貌圖采用多層結構的組合圖型表示,用相互疊置的多層平面載負全面圖示地貌內容。用不同的關系和成因。9.5.4.3地貌圖的圖例系統按地貌分類系統(見附錄D)和圖例系統(見附錄F)規定,制定編圖區具體地貌分類和圖例。本標準未規定的地貌單元類型的設色參照DZ/T0179—1997中規定色標選色。9.5.5編繪方法9.5.5.1表示方法地貌圖采用分級分類以及基色、色塊、代號、符號、注記等相結合的多層面狀組合疊加的方法表現。9.5.5.2二級地貌單元二級地貌單元用基色表示,同時使用藍色英文字母代號。由陸向海顏色由暖色調向冷色調變化。二級地貌單元的類型線用粗點劃線表示,點直徑為0.6mm,線段粗0.4mm,線段長10mm,兩線段間距為5mm。二級地貌單元代號:海岸帶為CL,大陸架和島架為SH,大陸坡和島坡為SL,深海盆為MS。一級地貌單元由二級地貌單元組成,二級地貌單元的填色應完全覆蓋一級地貌單元。具體要求如下:b)海岸帶因寬度較窄,設色視比例尺大小而定。中、小比例尺,海岸帶不單獨設色,平均海面以上用相鄰的陸地地貌顏色,平均海面以下用相鄰的大陸架地貌類型顏色。大比例尺,海岸帶以淺黃綠色為基色。c)大陸架和島架以淺黃綠色為基色,為區分大陸架和島架,大陸架基色偏淺些,而島架基色偏深些。d)大陸坡和島坡以淺藍色為基色,為區分大陸坡和島坡,大陸坡基色偏淺,島坡基色偏深些。e)深海盆以藍色為基色。9.5.5.3三級地貌單元三級地貌單元在二級地貌單元基礎上,按附錄表F.1要求疊加三級地貌單元色塊,并加注不同的代號。三級地貌的類型線用細點劃線表示,點直徑為0.4mm,線段粗0.25mm,線段長6mm,兩線段間距為5mm。9.5.5.4四級地貌單元四級地貌單元按附錄F中圖F.1和圖F.2要求用不同顏色的點狀、線狀、面狀符號表示,其范圍用細線圈出,線粗0.15mm。9.5.5.5地貌類型的邊界各種地貌類型的邊界要求作定位、定形編繪;圖斑、密集符號的選留或合并,應保持其分布特點,疏密適度。具體要求如下:a)圖面上允許保留的最小圖斑面積:圓形或橢圓形為0.4cm2,長條形為0.6cm2,小于規定面積的應作特殊處理或轉化為相應符號;b)對于規模小而密集分布的圖斑,可酌情合并;c)對反映地貌形態和發育特點具有較為重要意義的孤立圖斑,可夸大比例尺表示;d)各個圖斑均應選擇適當位置加注地貌形態成因類型代號。9.5.5.6典型剖面典型剖面應具體標明剖面位置、方向、海平面、地貌形態成因類型、地質構造、底質類型(符號)、巖相、年代和比例尺等內容。水平比例尺與地貌圖相同,垂直比例尺可適當放大,視地形起伏而定。9.5.5.7其他要素其他地貌編圖要素的表示如下:a)海底底質類型用綠色英文字母代號表示:基巖R,礫石G,粗砂CS,中砂MS,細砂FS,粉砂T,砂-粉砂-粘土S-T-Y,粘土Y。年代用綠色地質年代符號表示;b)與地貌成因密切相關的水動力(流、潮、波)和泥沙運動均以運動線符號表示,見附錄F中圖c)古海岸線以岸線符號、岸線序列和加注岸線年齡(地質年代或絕對年齡)表示,見附錄F中圖d)災害地質類型以線段和符號表示,見附錄F中圖F.2。(規范性附錄)水位觀測與預報A.1一般原則驗潮站水位觀測準確度應優于5cm,時間準確度應優于1min。當沿岸驗潮站不能控制測區水位變化時,可利用自動驗潮儀、高精度差分GPS測量水位或潮汐數值預報方法預報水位。長期驗潮站是測區水位控制的基礎,主要用于計算平均海面,一般應有2年以上連續觀測的水位資料。短期驗潮站用于補充長期驗潮站的不足,與長期驗潮站共同推算確定測區的深度基準面,一般應有30d以上連續觀測的水位資料。臨時驗潮站在水深測量時設置,至少應與長期站或短期站在大潮期間同步觀測水位3d,主要用于深度測量時的水位改正。A.2驗潮站布設驗潮站布設的密度應能控制全測區的潮汐變化。相鄰驗潮站之間的距離應滿足最大潮高差不大于1m、最大潮時差不大于2h、潮汐性質基本相同。對于潮時差和潮高差變化較大的海區,除布設長期站或短期站外,還應設立臨時驗潮站。A.3驗潮站站址的選擇原則驗潮站站址的選擇應遵循:a)水尺前方應無沙灘阻隔,海水可自由流通,低潮不干出,能充分反映當地海區潮汐情況的地方;b)水尺應設在岸灘坡度較大的地方;c)水尺能牢固設立,受風浪、急流沖擊和船只碰撞等影響較小的地方,如有可能盡量在固定碼頭壁上安裝水尺:d)能牢固埋設工作水準點,并便于與主要水準點以及國家水準點、控制點進行聯測的地方;e)水準標石已破壞的舊驗潮站,重新設站時應盡量與舊站址重合。A.4驗潮站水準點標志的埋設每個驗潮站須埋設工作水準點和主要水準點標志各一個。工作水準點應設在水尺附近,以便經常檢查水尺零點的變動情況;可在巖石、固定碼頭、混凝土面、石壁上鑿標志再以油漆作記號。不具備上述條件時,亦可埋設牢固的木樁。主要水準點應設在高潮線以上、地質比較堅固穩定、能長期保存、易于進行水準聯測的地方。在驗潮站附近的水準點和三角點,經檢查合格,可作為主要水準點。主要水準點的選定及埋石按GB12898的要求執行。A.5水準聯測主要水準點應與國家水準點聯測,聯測要求應根據路線長短按GB12898有關規定執行。工作水準點與主要水準點之間的高差,按四等水準測量要求,工作前后各測定一次。驗潮站的水尺,至少有一根水尺零點與工作水準點之間的高差是用等外水準測定的。各水尺零點之間的相互高差,可在海面平靜時,用水面水準或等外水準的方法測定。水面水準法要求兩根水尺同時進行讀數,連續讀數三次,其高差互差不得超過3cm,取中數使用,超限者應重測。水位觀測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工作水準點與水尺零點、便攜式驗潮儀零點之間的相互高差有無變化,如發現或懷疑零點有變化時(如大風浪或水尺受碰撞后)應及時進行高差聯測,當零點變動超過3cm時,應重新確定相互間的高差關系。A.6水位觀測水尺觀測水位的要求:a)設立的水尺,要求牢固、垂直于水面,高潮不淹沒、低潮不干出,兩根水尺的銜接部分至少有0.3m的重疊;b)水位觀測,應至少0.5h觀測一次,整點時必須觀測,讀到厘米,時間記到整分;c)高、低平潮及其前后1h和潮位變化異常時,每隔10min觀測一次水位;d)在風浪較大、海面波動不穩定時,可取波峰和波谷的平均值作為水位讀數;e)當水尺將要干出或將被淹沒時,必須立即增設新水尺,可先觀測,然后用水面水準或等外水準得出水尺零點間的高差關系;特殊情況下,也可先在固定物上標出水位的痕跡,然后再轉到水尺上讀數;f)水位觀測時,當水尺的瞬時水深小于(含)0.3m時,應更換水尺;更換水尺時,應同時讀取兩根水尺的讀數,其差值不得大于2cm,并記入手簿相應欄內,原水尺讀數供校核;g)因故漏測時,應按實際觀測時間的數據記載,不得為了湊數而擅自插入水位讀數;h)進行同步觀測時,應在1時、7時、13時、19時觀測風向、風力、氣壓,并記載天氣狀況,如陰、i)驗潮站所使用的GMT時鐘,每天必須校對一次,并記在手簿的備注欄內,其時鐘準確度應優于1min。驗潮站不同水尺的零點讀數應歸化到統一的水位零點。水位零點一般假定在工作水準點以下整米處,但必須低于最低潮位。驗潮站的水位零點一經確定,不得改變。利用舊站進行水位觀測時,也可以采用其深度基準面作為水位零點。(資料性附錄)海底地形地貌測量班報表表B.1~表B.6中給出了海底地形地貌測量中單波束測深、多波束測深、側掃聲納測量和淺地層剖面測量的班報表格式。測區調查船日期海況時間測線號水深航向船速緯度經度操作者技術負責:測區班組長:調查船第航次海況時間水深波束數幅寬航向船速緯度經度測線號操作者備注技術負責:頁測區調查船航次日期海況序號文件名編輯后文件名測線號編輯人時間檢查人測區調查船航次日期海況卷號測線號時間定位點號航向船速拖纜長度拖魚距海底距離聲納量程工作頻率操作者:頁測區調查船航次日期海況儀器名稱工作頻率測線名緯度經度時間航向航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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