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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目錄

1概述....................................................................................................1

1.1項目來源...................................................................................................1

1.2用水定額編制及修訂情況.......................................................................2

1.3整改意見及修訂內容...............................................................................3

1.3.1整改意見...........................................................................................................3

1.3.2與國家取水定額標準對比...............................................................................7

1.3.3修訂內容...........................................................................................................8

1.4修訂原則...................................................................................................9

1.5修訂依據.................................................................................................10

1.5.1法律法規.........................................................................................................10

1.5.2規章及文件.....................................................................................................11

1.5.3規程規范及技術標準.....................................................................................11

1.5.4相關規劃及資料.............................................................................................12

1.6修訂方法和技術路線.............................................................................12

1.6.1修訂方法.........................................................................................................12

1.6.2技術路線.........................................................................................................13

2工作過程與資料來源.....................................................................16

2.1主要工作過程.........................................................................................16

2.2資料來源.................................................................................................17

3用水定額修訂.................................................................................22

3.1術語與行業分類.....................................................................................22

3.1.1術語和定義.....................................................................................................22

3.1.2行業分類和編碼.............................................................................................23

3.2適用范圍.................................................................................................24

3.3用水定額計算方法.................................................................................24

3.4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訂.................................................................25

3.4.1造紙行業.........................................................................................................25

3.4.2采礦與選礦行業.............................................................................................31

3.4.3鋼鐵行業.........................................................................................................43

3.4.4紡織業.............................................................................................................45

3.4.5火電行業.........................................................................................................51

3.4.6飲料制造業.....................................................................................................54

3.4.7其他與國標不符的行業.................................................................................56

4成果匯總與說明.............................................................................60

4.1修訂成果匯總.........................................................................................60

4.2修訂成果說明.........................................................................................68

附表1:修訂后成果與2017版江西省工業用水定額對比分析表

附件1:《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用水定額整改工作的通知》

(辦節約函【2019】910號)

附件2:《江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用水定額標準》(DB36/T

420-2017)

附件3:工業用水調查函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1概述

1.1項目來源

我國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節水治水管水興水任務仍

然十分艱巨。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和全球氣候變化

影響加劇,我國水資源短缺、水災害頻發、水生態損害、水環境污染

等問題愈加凸顯,已經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瓶頸。黨的十八

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戰略和全局高度,對保障

國家水安全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明確提出“節水優先、空間均

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為加快水利改革

發展提供了科學指南和根本遵循。

《水法》規定:國家對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

度。《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規定:按照行業用水定額

核定的用水量是取水量審批的主要依據。2011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

加強用水定額和計劃管理。2012年《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

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提出:強化用水定額管理;

加快制定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定額國家標準;各省、自治區、直

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確定的目標,及時組織修訂本

行政區域內各行業用水定額。水利部黨組要求全面貫徹節水優先,打

好節約用水攻堅戰,制定完善節水標準定額體系;建立節水標準定額

編制工作機制,推動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節水標準制定工作,動態修訂

節水標準定額,嚴格標準定額應用。

1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因此,為深入貫徹“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

治水方針和“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總基調,推進新時

代節水工作,規范用水定額編制,加強定額監督管理,夯實節約用水

管理基礎,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組織水資源管理中心和各流域管理機

構按照《水利部關于印發2019年水利系統節約用水工作要點及重點

任務清單的通知》(水節約【2019】95號)和《用水定額評估技術要

求》,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正在施行的用水定額開展了評估工

作,診斷各省用水定額是否適應新時期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形成具

體的整改意見清單,于2019年8月隨《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

用水定額整改工作的通知》(辦節約函【2019】910號)下發,要求

各省對照意見清單,制定整改方案,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

改,重新發布修訂后的用水定額。

根據評估意見,《江西省農業用水定額》(DB36/T619-2017)、《江

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用水定額》(DB36/T420-2017)、《江西省生活

用水定額》(DB36/T419-2017)部分行業產品的用水定額不符合節約

用水工作要求,于2019年底前完成全面修訂。

1.2用水定額編制及修訂情況

江西省于2003年底首次制訂并頒布了江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

及城市生活用水定額標準,即《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額》(DB36/T

419—2003)和《江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用水定額》(DB36/T420

—2003)。2010年3月,江西省水利廳會同省發改委組織開展了江西

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額標準和江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用水定額標準

2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修訂工作,并首次制訂《江西省農業灌溉用水定額》。三個定額標準

于2011年5月通過審定,2011年7月6日由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正式頒布實施,即《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額》(DB36/T419-2011)、

《江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用水定額》(DB36/T420-2011)、《江西省

農業灌溉用水定額》(DB36/T619-2011)。

根據《水利部關于嚴格用水定額管理的通知》(水資源〔2013〕

286號),結合2014年3月《江西省質監局關于開展江西省地方標準

復審工作的函》有關要求,2014年12月江西省正式對《江西省城市

生活用水定額》(DB36/T419-2011)、《江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用水

定額》(DB36/T420-2011)、《江西省農業灌溉用水定額》(DB36/T

619-2011)三項定額開展了修訂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9日發布

了《江西省農業用水定額》(DB36/T619-2017)、《江西省工業企業主

要產品用水定額》(DB36/T420-2017)、《江西省生活用水定額》

(DB36/T419-2017),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實施。

1.3整改意見及修訂內容

1.3.1整改意見

根據《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用水定額整改工作的通知》(辦

節約函【2019】910號)(見附件1)整改意見,我省用水定額主要問

題包括:①江西省用水定額的發布形式不符合要求;②現行造紙、鋼

鐵、紡織、火電行業用水定額不符合國家取水定額標準要求;③采礦

與選礦用水定額未結合實際情況進行修訂。具體整改意見如下:

(1)江西省用水定額的發布形式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3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要求,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或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權后由相關部門

發布。

(2)江西省用水定額要按照《水利部關于嚴格用水定額管理的

通知》(水資源〔2013〕268號)、《用水定額編制技術導則》(GB/T

32716-2016)等有關要求和規范修訂,并確保定額具體指標不低于國

家標準。

(3)江西省用水定額修訂時要進一步梳理用水定額分類及名稱,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的有關要求編制。

(4)《取水定額第5部分:造紙產品》(GB/T18916.5-2012)

備注中明確紙漿的計量單位為噸風干漿(含水10%),要在江西省用

水定額相關備注中說明紙漿的計量單位。

(5)造紙行業分類和行業名稱有待進一步規范。要按行業大類

分為紙漿、紙、紙板,目前江西省用水定額中木漿制造里有非木漿中

的竹漿,而非木漿里又有廢紙漿和化學機械木漿(定額中的化學機械

漿要改為化學機械木漿),要合并統一改為紙漿制造。C2230紙制品

制造需修訂,白紙板、箱紙板和瓦楞原紙屬于紙板類,不屬于紙制品。

(6)采礦與選礦屬于不同行業,其中采礦分露天和地下采礦,

選礦分磁選和浮選,定額值完全不同,要分別制定定額值。

(7)煉鋼定額指標的備注要將“鋼鐵聯動企業”修改為“鋼鐵

聯合企業”,C3130“鋼材”和“鋼板”表述不明確,要備注說明所指

的具體產品。

(8)紡織業要參考相關國家標準分類,根據工藝路線分別制定

4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定額。

(9)直流火電行業要增加單位發電量用水指標,可參考江蘇省、

安徽省的直流火電定額形式。

(10)要增加“飲用天然礦泉水”產品用水定額。

根據上述整改意見進一步梳理發現,整改需重點解決兩個方面的

問題:①用水定額發布形式需經由省人民政府公布或經省人民政府授

權發布;②已經頒布國家取水定額標準的,地方標準用水定額具體指

標不得低于國家標準,且需參照國標制定定額的分類方式、行業名稱

編制或修訂。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整改內容及對策見表1-1。

5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表1-1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整改意見梳理及整改措施

序號行業存在問題及意見意見梳理整改措施

①紙漿計量單位修改為噸風干漿(含水10%);

②進一步規范行業分類和行業名稱,按行業大類分為紙漿、紙、紙本條意見分為四個方面,前三點要求進一步規范行業

前三點參照(GB/T18916.5-2012)執行;

板;分類和行業名稱,以及統一定額單位;第四點紙制品

造紙

1第四點意見可通過用水調查,確定紙制品制造產品

③木漿制造和非木漿制造統一改為紙漿制造;制造定義為用紙及紙板為原料,進一步加工制成紙制

用水定額。

④C2230紙制品制造需修訂,白紙板、箱紙板和瓦楞原紙屬于紙板品的活動,其用水定額需補充修訂。

類,不屬于紙制品。

1、已與部中心溝通,可在備注欄注明“xx礦開采”

采礦業由于涉及到行業、產品眾多,且多數未開展取

和“xx礦選礦”;

采礦與選礦屬于不同行業,其中采礦分露天和地下采礦,選礦分磁水許可審批工作,相關用水數據少,2017版定額主要

2采礦業2、鐵礦選礦參照國標執行;

選和浮選,要分別制定定額值。為參照鄰省定額確定,無法獲悉各行業具體的開采及

3、各行業選取典型企業開展調研,確定其開采方式、

選礦工藝,需開展用水補充調查。

選礦工藝類型,目前實際困難為基礎資料收集。

①“鋼鐵聯動企業”修改為“鋼鐵聯合企業”;第一點按意見修改。

3鋼鐵按意見修改。

②C3130“鋼材”和“鋼板”表述不明確,要備注說明所指的具體產品。第二點需收集水資源論證相關資料或補充調研確定。

目前紡織業已發布5個國標,本次修訂查找異同點,

4紡織紡織業要參考相關國家標準分類,根據工藝路線分別制定定額。已與部中心溝通,可在備注欄注明工藝路線。

全部參照國標執行,并在備注欄附上工藝路線說明。

本條意見提法有誤,與事實不符,2017版江西省定額

直流火電行業要增加單位發電量用水指標,可參考江蘇省、安徽省

5火電參照國標制定有直流火電單位發電量用水指標,且比暫不修改

的直流火電定額形式。

安徽指標先進。

飲料制

6增加“飲用天然礦泉水”產品用水定額。按意見增加,需調研收集數據。通過用水調查,按要求補充修訂。

6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1.3.2與國家取水定額標準對比

目前國家已經頒布取水定額標準(GB/T18916)46項,其中的

30項工業行業江西省頒布了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對比該30個工業

行業符合國家取水定額標準要求(按工藝與規模劃分)修訂的有19

項,另11項在工藝、規模劃分等方面與國家標準有所不同(見表1-2),

本次結合《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用水定額整改工作的通知》(辦

節約函【2019】910號)整改意見對不符合要求的工業行業進行梳理

修改。

表1-2江西省工業用水定額與現行國家取水定額標準對比情況統計表

序號工業行業類別國家定額標準發布時間是否按規模和工藝制訂

1火力發電GB/T18916.1-20122012.6.29是

2鋼鐵聯合GB/T18916.2-20122012.6.29是

3石油煉制GB/T18916.3-20122012.6.29是

4紡織染整產品GB/T18916.4-20122012.6.29分類方式不完全一樣

5造紙產品GB/T18916.5-20122012.6.29是

6啤酒制造GB/T18916.6-20122012.6.29是

7酒精制造GB/T18916.7-20142014.6.09是

8合成氨GB/T18916.8-20172017.5.12是

9味精制造GB/T18916.9-20142014.6.09是

10醫藥產品GB/T18916.10-20062006.8.22是

11選煤GB/T18916.11-20122012.6.29未按產品類型分類

12氧化鋁生產GB/T18916.12-20122012.6.29未制訂

13乙烯生產GB/T18916.13-20122012.6.29是

14毛紡織產品GB/T18916.14-20142014.6.09未按工藝分類

15白酒制造GB/T18916.15-20142014.9.30是

16電解鋁生產GB/T18916.16-20142014.6.09是

17堆積型鋁土礦生產GB/T18916.17-20162016.10.13未制訂

18銅冶煉生產GB/T18916.18-20152015.10.13是

19鉛冶煉生產GB/T18916.19-20152015.10.13是

20化纖長絲織造產品GB/T18916.20-20162016.10.13未按工藝分類

21真絲綢產品GB/T18916.21-20162016.10.13未按工藝分類

22淀粉糖制造GB/T18916.22-20162016.10.13是

23檸檬酸制造GB/T18916.23-20152015.10.13是

24麻紡織產品GB/T18916.24-20162016.10.13未按工藝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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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序號工業行業類別國家定額標準發布時間是否按規模和工藝制訂

25粘膠纖維產品GB/T18916.25-20162016.12.13是

26純堿GB/T18916.26-20172017.5.12是

27尿素GB/T18916.27-20172017.5.12未按工藝分類

28工業硫酸GB/T18916.28-20172017.5.12是

29燒堿GB/T18916.29-20172017.5.12未按產品類型分類

30煉焦GB/T18916.30-20172017.11.1未按焦爐分類

31鋼鐵行業燒結球團GB/T18916.31-20172017.11.1制訂了鋼鐵聯合企業定額

32鐵礦選礦GB/T18916.32-20172017.9.29未按選礦方法分類

33煤間接液化GB/T18916.33-20182018.5.14未制訂

34煤炭直接液化GB/T18916.34-20182018.5.14未制訂

35煤制甲醇GB/T18916.35-20182018.5.14未制訂

36煤制乙二醇GB/T18916.36-20182018.5.14未制訂

37濕法磷酸GB/T18916.37-20182018.5.14未制訂

38聚氯乙烯GB/T18916.38-20182018.5.14未制訂

39煤制合成天然氣GB/T18916.39-20192019.6.4未制訂

40船舶制造GB/T18916.40-20182018.12.25定額指標落后

41酵母制造GB/T18916.41-20192019.3.25未按產品分類

42黃酒制造GB/T18916.42-20192019.6.4未制訂

43離子型稀土礦冶煉生產GB/T18916.43-20192019.10.18未制訂

44氨綸產品GB/T18916.44-20192019.8.30未制訂

45再生滌綸產品GB/T18916.45-20192019.8.30未制訂

46核電GB/T18916.46-20192019.10.18未制訂

從表1-2可以看出,除船舶制造產品用水定額外,2017版江西

省工業用水定額均未包含2018年以來新發布的國家取水定額標準,

這與標準發布的先后順序有關,本次修訂對2018年以來新發布的14

項國標進行了梳理,并補充到本次修訂的江西省工業用水定額標準中,

一方面為了滿足水利部相關水資源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

定額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1.3.3修訂內容

圍繞《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用水定額整改工作的通知》(辦

節約函【2019】910號)提出的整改意見,結合江西省工業用水定額

現狀,本次修訂工作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開展:

8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一、意見中明確提出要整改的行業

(1)意見中明確提出要依據已發布的國家取水定額標準,規范

造紙、采礦、鋼鐵、紡織、火電行業名稱、行業分類及定額計量單位;

(2)進一步梳理紡織業國家取水定額標準,參考其分類方式,

根據工藝路線分別制定用水定額;

(3)采礦業根據不同的采礦與選礦方法分別指定定額值;

(4)新增“飲用天然礦泉水”產品用水定額。

二、意見中未明確具體要整改的行業,但提出要確保定額具體

指標不低于國家標準的要求,即其他與國標不符的行業

經梳理(見表1-2),現行定額中未涵蓋已發布國家取水定額標準

的行業包括采礦業的堆積型鋁土礦生產,食品制造業的黃酒制造,煤

炭加工業的煤間接液化、煤炭直接液化、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

制合成天然氣,基礎化學原料制造業的濕法磷酸,合成材料制造業的

聚氯乙烯,金屬冶煉業的氧化鋁生產、離子型稀土礦冶煉生產,化學

纖維制造業的氨綸產品、再生滌綸產品,核力發電,以及低于國家標

準的船舶制造業與未按國標要求分類的尿素、燒堿、煉焦、酵母制造。

1.4修訂原則

(1)國家取水定額標準優先選取的原則

根據標準法等相關規定,在有國家取水定額標準的條件下,地方

用水定額標準應嚴于(或直接引用)國家標準。本次用水定額整改主

要涉及造紙、采礦、鋼鐵、紡織、火電和飲料制造6大行業,考慮到

整改時間短,且主要要求參考相關國家標準分類,故本次定額整改工

9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作在有國家定額標準的情況下,優先采用國家標準。

(2)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則

以我省現階段所能達到的管理水平和節水技術為基礎,考慮控制

已建項目的用水上限、強化新改擴項目節水評估、指導和鼓勵用水水

平先進的節水企業及產品等水資源管理需求,對大部分用水行業區分

了先進、新建(改建、擴建)和現有等三種用水定額值,以加強用水

定額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適應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要求,促進水資源

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3)面向發展的原則

用水定額的作用和定位,需要根據我國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以

及“節水優先”政策的要求進一步提升。用水定額標準不應該僅作為

區域行業及其產品平均先進性的統計數據,更應該作為區域產業發展

的指導性標準或規范性指標。

1.5修訂依據

1.5.1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7月修訂);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

行);

(3)《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

務院第460號令,2006年4月起施行);

(4)《江西省水資源條例》(2016年4月修訂);

10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1.5.2規章及文件

(1)《取水許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34號);

(2)《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

〔2012〕3號);

(3)《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

〔2015〕17號);

(4)《關于深入推進節水型企業建設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節

〔2012〕431號);

(5)《水利部關于嚴格用水定額管理的通知》(水資源〔2013〕

268號);

(6)《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用水定額評估工作的通知》(水資

源〔2015〕820號);

(7)《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用水定額整改工作的通知》

(辦節約函〔2019〕910號)

(8)《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

意見》(贛府發〔2012〕29號);

(9)《江西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

政府第206號令);

(10)《江西省節約用水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40號令)。

1.5.3規程規范及技術標準

(1)《工業用水考核指標及計算方法》(CJ42-1999);

(2)《評價企業合理用水技術通則》(GB/T7119-2006);

11

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3)《企業水平衡與測試通則》(GB/T12452-2008);

(4)水利部《工業及城市生活用水定額編制工作參考提綱》

(2009);

(5)《工業企業產品取水定額編制通則》(GB/T18820-2011);

(6)《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7);

(7)《江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用水定額標準》(DB36/T

420-2017);

(8)《用水定額編制技術導則》(GB/T32716-2016);

(9)取水定額國家標準(GB/T18916.1~GB/T18916.46)。

1.5.4相關規劃及資料

(1)《中共江西省委關于制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

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2)《江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

(3)《江西省統計年鑒》(2016年);

(4)《晨鳴紙業水平衡測試報告》(江西省水利科學研究院,

2013);

(5)其他相關技術成果資料。

1.6修訂方法和技術路線

1.6.1修訂方法

本次標準整改修訂主要是針對《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用水

定額整改工作的通知》(辦節約函【2019】910號)提出的江西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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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分行業產品用水定額不符合節約用水工作要求而進行。根據整改意見,

整改問題主要集中在《江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用水定額》(DB36/T

420-2017)中造紙、采礦、鋼鐵、紡織、火電和飲料制造業6個行業

以及不符合國家取水定額標準的相關行業。

根據整改意見中要求的地方標準用水定額具體指標不得低于國

家標準,且需參考相關國家標準分類制定定額的要求,本次修訂重點

對以上6個行業及不符合國家取水定額標準的行業取水定額,對于已

頒布國家取水定額標準的均參照執行。

針對未發布國家取水定額標準,但列入本次整改對象的,補充用

水調查,嚴格按照《水利部關于嚴格用水定額管理的通知》(水資源

〔2013〕268號)、《用水定額編制技術導則》(GB/T32716-2016)、《國

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等有關要求和規范進行修訂。

1.6.2技術路線

本次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整改工作按以下技術路線組織實

施,修訂工作主要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組建定額修訂工作小組,根據水利部提

出的整改意見,對現行江西省用水定額地方標準存在的問題進行梳理

分析,明確定額整改內容及技術路線,并開展基礎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第二階段(起草階段):根據整改內容要求,修訂江西省部分行

業用水定額指標值,編制《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訂》標準

文本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初稿。

第三階段(征求意見階段):提交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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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標準的意見和建議;標準編制工作組匯總整理、

進一步核查論證相關意見,修改標準征求意見稿。提交標準送審稿及

編制說明。

第四階段(審查和發布階段):召開標準審議會;標準編制工作

組根據審議會上的意見和建議,編制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報審批

程序后發布實施。

有關修訂技術路線內容詳見圖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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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組建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整改工作組

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確定整改內容

第準選取典型企業,開

一備展典型調查

階階

開展現場調研和基礎資料收集工作

段段

編制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修訂報告提綱

1修訂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標準值

第起

2編制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修訂文本及編制說明初稿

二草

階階

段段提交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修訂征求意見稿

修反

改饋

第審廣泛征求行業主管部門及各級水行政部門意見

三定

階階

段段提交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修訂文本及編制說明送審稿

修出

改配合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及政府相關部門審查改

第審

四批提交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修訂文本及編制說明報批稿

階發

段布

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或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權后由

省質監局和省水利廳以地方標準聯合發布

圖1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修訂技術路線圖

圖1-1江西省部分行業用水定額修訂技術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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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2工作過程與資料來源

2.1主要工作過程

針對現行江西省工業用水定額地方標準出現的新問題,江西省水

利科學研究院圍繞《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用水定額整改工作的

通知》(辦節約函【2019】910號)提出的整改意見開展修訂工作,

對整改意見中提出的定額發布形式、規范行業分類和行業名稱,以及

造紙、鋼鐵、紡織、采礦等行業用水定額與現行國標不相符等問題進

行分析,梳理用水定額中現存的問題,制定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主要

工作節點如下:

(1)2019年9月初,省水科院梳理了整改意見中提出的問題,

對各項問題進行了梳理和意見反饋,并制定了定額整改工作方案,根

據水利部評估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

(2)2019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根據省水利廳下達的定額

整改及修訂工作任務,依據水利部整改意見確定修訂內容,重點對我

省煤礦、鎢礦、銅礦采選,以及飲用天然礦泉水產品用水進行了基礎

資料收集,并選取了安源煤礦、崇義章源鎢業、月池天然礦泉水有限

公司等典型企業進行了現場調研,并對基礎資料進行了整理、分析。

2019年11月,完成了《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征求

意見稿)及編制說明。11月21日,省水利廳就以上標準文本對省發

改委、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以及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

水利局進行意見征求,項目組根據征求意見進行了反饋、匯總,并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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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成《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送審稿)報省質監局組織審查。

2.2資料來源

本次修訂工作主要是針對《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省級用水定額

整改工作的通知》(辦節約函【2019】910號)提出的整改意見,圍

繞《江西省工業企業主要產品用水定額》(DB36/T420-2017)中造紙、

采礦、鋼鐵、紡織、火電行業用水定額出現的新問題進行修訂,同時

增加飲料制造行業“天然飲用礦泉水”用水定額。修訂過程主要搜集

了國家取水定額標準、節約用水規范性文件、水資源論證成果資料,

并對修訂行業主要企業用水進行了調查,資料收集情況如下:

1、國家取水定額標準

本次定額整改工作,水利部對全國各個省份已頒布實施的省級用

水定額均提出了不同程度的整改意見,且均要求在2019年底前完成

全面修訂,目前各個省份也在開展整改修訂工作。結合本次定額整改

意見提出的地方標準應參照國標制定,因此,本次江西省用水定額整

改修訂工作主要參照國家取水定額標準進行補充完善。

截止目前,國家取水定額標準先后共發布實施46項,涵蓋火電、

鋼鐵、紡織、石化、醫藥等行業。具體見表1-2。

2、節約用水定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

精神,積極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方

針,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

加強服務業節約用水管理,按照全國節水辦節水標準定額體系分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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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3年推進計劃,由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主持、水利部水資源管理中心

等負責起草工業節約用水定額相關規范性文件。目前,已形成《工業

節約用水定額:鋼鐵》(征求意見稿)、《工業節約用水定額:火力發

電》(征求意見稿)、《工業節約用水定額:選煤》(征求意見稿)等

30余項工業節約用水定額征求意見稿,年底前即將以水利部規范文

件形式發布。考慮到本次整改主要出于節水管理相關工作需要,修訂

過程將參照相關行業節約用水定額完善,與本次整改行業相關的主要

為鋼鐵、火力發電、選煤行業節約用水定額。

3、企業用水調查資料

(1)調查范圍及方式

江西省境內企業、產品數量眾多,根據本次工作的總體進度安排,

主要針對重點行業進行典型調查;同時收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

書、企業水平衡測試報告書,有關行業節水研究成果,有關行業用水、

節水政策、規定等有關材料。調查采用普查與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式

開展,為盡可能多地獲得有效、可靠的樣本,先通過普查的方式借助

地方水利局收集相關行業企業用水資料,再遴選有代表性的企業通過

現場調研掌握其用水狀況。

(2)調查內容

①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性質、所屬行業、主要產品、計量設施裝

置情況、用水管理等;

②用水情況:調查企業用水工藝、生產用水流程,取水、用水、

排水以及有關水質方面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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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③主要產品用水情況:調查企業主要產品生產工藝、產量、產值、

用水單耗等;

④節水投入與措施:企業今年有關節水方面的工程及措施。

(3)調查結果

通過調查,并且去重點用水企業收集第一手資料,為項目用水定

額的修訂奠定了基礎。本次行業用水定額修訂工作重點對贛南鎢礦、

銅礦采選,萍鄉煤炭采選、飲用天然礦泉水生產,德興銅礦采選進行

了典型調研,剔除部分煤炭采選企業受行業產能過剩政策影響而關停

未收集到相關取用水資料外,共收集到五十余家企業用水資料,為行

業用水定額的修訂和新增提供全面的數據資料。

現場調研及資料收集情況見圖2-1、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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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現場收集資料鎢礦重選環節

恒昌礦業銅鋅礦現場調研破碎、篩選環節

淘錫坑鎢錫礦現場調研浮選環節

圖2-1部分現場調研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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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安源煤礦選煤用水調查統計表德興銅礦采礦用水調查統計表

德興銅礦選礦用水調查統計表恒昌礦業銅鋅礦選礦用水調查統計表

耀升鎢業采礦用水調查統計表耀升鎢業選礦用水調查統計表

月池礦泉水生產用水調查統計表大安礦泉水生產用水調查統計表

圖2-2企業用水調查統計情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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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3用水定額修訂

3.1術語與行業分類

3.1.1術語和定義

1、定額

在一定時間、一定生產條件下,生產某種產品或進行某種工作消

耗的人力、物力、財力所規定的限額。

2、用水定額

指每計量單位需要的新水量上限值。

本次制定的各項用水定額均為凈定額,即不考慮從水源到用水戶

之間的輸水損失。

3、新水量

指取自自來水、地表水、地下水水源被第一次利用的水量。

4、單位產品取水量

指企業生產單位產品需要從各種水源提取的新水量。

5、用水量

在一定時間內,工業企業完成全部生產過程所需要的各種水量的

總和,也就是新水量和重復利用水量之和。

6、工業企業產品用水定額

針對取水核算單位制定的,以生產工業產品的單位產量為核算單

元的合理取用常規水資源的標準取水量。

注:產品指最終產品、中間產品或初級產品;對某些行業或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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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部分工業行業用水定額修編說明

(工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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