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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房屋建筑施工平安方面的強制性條文〔摘要〕.一臨時用電〔JGJ46-2005〕1.0.3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必須符合以下規定:1.采用三級配電系統;2.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3.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3.1.4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3.1.5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3.3.4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平安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5.1.1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5.1.2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不得一局部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局部設備做保護接地。采用TN系統做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N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PE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一臨時用電〔JGJ46-2005〕5.1.10PE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5.3.2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在TN系統中,保護零線每一處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電阻值允許到達10Ω的電力系統中,所有重復接地的等效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5.4.7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同一臺機械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復接地電阻值的要求。6.1.6配電柜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6.1.8配電柜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掛接地線,并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6.2.3發電機組電源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連鎖,嚴禁并列運行。6.2.7發電機組并列運行時,必須裝設同期裝置,并在機組同步運行后再向負載供電。7.2.1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作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線。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黃二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一臨時用電〔JGJ46-2005〕7.2.3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防止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埋地電纜路徑應設方位標志。8.1.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8.1.11配電箱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端子板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8.2.10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8.2.11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動作電流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大于0.1s,但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30mA·s。8.2.15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采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接。8.3.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定期維修、檢查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一臨時用電〔JGJ46-2005〕9.7.3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設備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可見電源分斷點,并關門上鎖。10.2.2以下特殊場所應使用平安特低電壓照明器:1.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比較潮濕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2.潮濕和易觸電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3.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10.2.5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平安隔離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10.3.11對夜間影響飛機或車輛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機械設備,必須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場總電源開關的前側,并應設置外電線路停止供電時的應急自備電源。.二高處作業〔JGJ80-91〕2.0.7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去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平安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2.0.9防護棚搭設與撤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撤除。3.1.1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以下規定:一、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料合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三、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必須安裝臨時護欄。頂層樓梯口應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四、井架與施工用電梯和腳手架等與建筑物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地面通道上部應裝設平安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五、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應設置平安門或活動防護欄桿。.二高處作業〔JGJ80-91〕3.1.3搭設臨邊防護欄桿時,必須符合以下要求:一、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為1.0-1.2m,下桿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干1:2.2的屋面,防護欄桿應高1.5m,并加掛平安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干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三、欄桿柱的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kN外力。當欄桿所處位置有發生人群擁擠、車輛沖擊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時,應加大橫桿截面或加密柱距。四、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平安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擋腳板或400m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于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干10mm。接料平臺兩側的欄桿,必須自上而下加掛平安立網或滿扎竹笆。五、當臨邊的外側面臨街道時,除防護欄桿外,敞口立面必須采取滿掛平安網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閉處理。.二高處作業〔JGJ80-91〕3.2.1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平安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以下規定設置防護設施:一、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平安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二、電梯井口必須設防護欄桿或固定柵門;電梯井內應每隔兩層并最多隔10m設一道平安網。三、鋼管樁、鉆孔樁等樁孔上口,杯形、條形根底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孔洞、天窗、地板門等處,均應按洞口防護設置穩固的蓋件。四、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平安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3.2.2洞口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桿、加蓋件、張掛平安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須符合以下要求:五、邊長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張設平安平網。六、位于車輛行駛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當地額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七、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0mm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加設1.2m高的臨時護欄。八、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設或加以防護,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4.1.5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檔。4.1.6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后梯梁的強度,不應低于單梯梯梁的強度。.二高處作業〔JGJ80-91〕4.1.8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制成。梯寬不應大干500mm,支撐應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并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超過8m,必須設置梯間平臺。4.1.9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進行攀登。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4.2.1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平安設施。4.2.3構件吊裝和管道安裝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一、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第一塊預制構件、吊裝單獨的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操作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模板和預制構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二、安裝管道時必須有已完結構或操作平臺為立足點,嚴禁在安裝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4.2.4模板支撐和拆卸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一、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措施進行。二、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模板上有預留洞時,應在安裝后將洞蓋沒。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臨邊或洞口,應進行防護。拆模高處作業,應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設支架。.二高處作業〔JGJ80-91〕第4.2.5條

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二、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平安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第4.2.6條

混凝土澆筑時的懸空作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應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二、澆筑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地相向進行。澆筑儲倉,下口應先行封閉,并搭設腳手架以防人員墜落。

三、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平安設施,必須系好平安帶并扣好保險鉤,并架設平安網。第4.2.8條

懸空進行門窗作業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安裝門、窗,油漆及安裝玻璃時,嚴禁操作人員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操作。門,窗臨時固定,封填材料未到達強度,以及電焊時,嚴禁手拉門、窗進行攀登。

二、在高處外墻安裝門,窗,無外腳手時,應張掛平安網。無平安網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平安帶,其保險鉤應掛在操作人員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三、進行各項窗日作業時,操作人員的重心應位于室內,不得在窗臺上站立,必要時應系好平安帶進行操作。

第5.1.1條

移動式操作平臺,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三、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臺,輪子與平臺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五、操作平臺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并應布置登高扶梯。.二高處作業〔JGJ80-91〕第5.1.2條懸挑式鋼平臺,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懸挑式操作鋼平臺應按現行的相應標準進行設計,其結構構造應能防止左右晃動,計算書及圖紙應編入施工組織設計。

二、懸挑式鋼平臺的擱支點與上部拉結點,必須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設置在腳手架等施工設備上。

四、應設置4個經過驗算的吊環。吊運平臺時應使用卡環,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吊環應用甲類3號沸騰鋼制作。

五、鋼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專用的掛鉤掛牢,采取其他方式時卡頭的卡子不得少于3個。建筑物銳角利口圍系鋼絲繩處應加襯軟墊物,鋼平臺外口應略高于內口。

六、鋼平臺左右兩側必須裝置固定的防護欄桿。

七、鋼平臺吊裝,需待橫梁支撐點電焊固定,接好鋼絲繩,調整完畢,經過檢查驗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鉤,上下操作。

八、鋼平臺使用時,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鋼絲繩有銹蝕損壞應及時調換,焊縫脫焊應及時修復。

第5.1.3條

操作平臺上應顯著地標明容許荷載值。操作平臺上人員和物料的總重量,嚴禁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應配備專人加以監督。

第5.2.1條

支模、粉刷、砌墻等各工種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依上層高度確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應設置平安防護層。

.二高處作業〔JGJ80-91〕第5.2.3條

鋼模板部件撤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l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2.5條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或處于起重機把桿回轉范圍之內的通道,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

.三機械使用〔JGJ33-2001〕2.0.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阻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應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機動車駕駛執照后,方可持證上崗。學員應在專人指導下進行工作。

2.0.5在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應束緊不得外露,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平安帶。2.0.8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2.0.9機械上的各種平安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平安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2.0.15變配電所、乙炔站、氧氣站、空氣壓縮機房、發電機房、鍋爐房等易于發生危險的場所,應在危險區域界限處,設置圍柵和警告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挖掘機、起重機、打樁機等重要作業區域,應設立警告標志及采取現場平安措施。2.0.16在機械產生對人體有害的氣體、液體、塵埃、渣滓、放射性射線、振動、噪聲等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平安保護設備和三廢處理裝置;在隧道、沉井根底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規定的限度內。.三機械使用〔JGJ33-2001〕3.1.7嚴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線,不得借用機械本身金屬結構作工作零線。3.1.8電氣設備的每個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點必須用單獨的接地〔零〕線與接地干線〔或保護零線〕相連接。嚴禁在一個接地〔零〕線中串接幾個接地〔零〕點。3.1.11嚴禁帶電作業或采用預約停送電時間的方式進行電氣檢修。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掛、取應有專人負責。3.1.14發生人身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前方可對觸電者作緊急救護。嚴禁在未切斷電源之前與觸電者直接接觸。3.6.17各種電源導線嚴禁直接綁扎在金屬架上。3.6.19配電箱電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電源開關嚴禁采用瓷底膠木刀型開關。4.5kW以上電動機不得用刀型開關直接啟動。各種刀型開關采用靜觸頭接電源,動觸頭接載荷,嚴禁倒接線。.三機械使用〔JGJ33-2001〕3.7.14使用射釘槍時應符合以下要求:〔1〕嚴禁用手掌推壓釘管和將槍口對準人;〔2〕擊發時,應將射釘槍垂直壓緊在工作面上,當兩次扣動扳機,子彈均不擊發時,應保持原射擊位置數秒鐘后,再退出射釘彈;〔3〕在更換零件或斷開射釘槍之前,射槍內均不得裝有射釘彈。4.1.5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4.1.8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平安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撤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4.1.10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4.1.12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前方可起吊。4.1.16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平安地方,并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按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三機械使用〔JGJ33-2001〕4.2.6起重機變幅應緩慢平穩,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前變換擋位;起重機載荷到達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下降起重臂。4.2.10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4.2.12起重機上下坡道時應無載行走,上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小,下坡時應將起重臂仰角適當放大。嚴禁下坡空檔滑行。4.3.21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4.4.6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平安人員在場監護。4.4.42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4.4.47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三機械使用〔JGJ33-2001〕4.7.8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排列整齊,當重疊或斜繞時,應停機重新排列,嚴禁在轉動中用手拉腳踩鋼絲繩。5.1.3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5.1.5機械運行中,嚴禁接觸轉動部位和進行檢修。在修理〔焊、鉚等〕工作裝置時,應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應在懸空部位墊上墊木。5.1.9在施工中遇以下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工,待符合作業平安條件時,方可繼續施工:〔1〕填挖區土體不穩定,有發生坍塌危險時;〔2〕氣候突變,發生暴雨、水位暴漲或山洪爆發時;〔3〕在爆破警戒區內發出爆破信號時;〔4〕地面涌水冒泥,出現陷車或因雨發生坡道打滑時;〔5〕工作面凈空缺乏以保證平安作業時;〔6〕施工標志、防護設施損毀失效時。5.1.10配合機械作業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員,應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工作。當必須在回轉半徑以內工作時,應停止機械回轉并制動好后,方可作業。.三機械使用〔JGJ33-2001〕5.3.12在行駛或作業中,除駕駛室外,挖掘裝載機任何地方均嚴禁乘坐或站立人員。5.4.8推土機行駛前,嚴禁有人站在履帶或刀片的支架上,機械四周應無障礙物,確認平安后,方可開動。5.5.6作業中,嚴禁任何人上下機械,傳遞補物件,以及在鏟斗內、拖把或機架上坐立。5.5.17非作業行駛時,鏟斗必須用鎖緊鏈條掛牢在運輸行駛位置上,機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載人或裝載易燃、易爆物品。5.10.21裝載機轉向架未鎖閉時,嚴禁站在前后車架之間進行檢修保養。5.11.4夯實機作業時,應一人扶夯,一人傳遞電纜線,且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遞線人員應跟隨夯機后或兩側調順電纜線,電纜線不得扭結或纏繞,且不得張拉過緊,應保持有3~4m的余量。5.12.10電動沖擊夯應裝有漏電保護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作業時,電纜線不應拉得過緊,應經常檢查線頭安裝,不得松動及引起漏電。嚴禁冒雨作業。5.13.7嚴禁在廢炮眼上鉆孔和騎馬式操作,鉆孔時,鉆桿與鉆孔中心線應保持一致。.三機械使用〔JGJ33-2001〕5.13.16在裝完炸藥的炮眼5m以內,嚴禁鉆孔。5.14.3電纜線不得敷設在水中或金屬管道上通過。施工現場應設標志,嚴禁機械、車輛等在電纜上通過。6.1.15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應掛上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6.2.2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需要搭人時,人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板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在貨物上面。6.2.4運載易燃、有毒、強腐蝕等危險品時,其裝載、包裝、遮蓋必須符合有關的平安規定,并應備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內的滅火器。途中停放應避開火源、火種、居民區、建筑群等,炎熱季節應選擇陰涼處停放。裝卸時嚴禁火種。除必要的行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嚴禁混裝備用燃油。6.3.3配合挖裝機械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拉緊手制動器,在鏟斗需越過駕駛室時,駕駛室內嚴禁有人。6.3.6卸料后,應及時使車廂復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傾斜情況下行駛。嚴禁在車廂內載人。.三機械使用〔JGJ33-2001〕6.5.4油罐車工作人員不得穿有鐵釘的鞋。嚴禁在油罐附近吸煙,并嚴禁火種。6.5.6在檢修過程中,操作人員如需要進入油罐時,嚴禁攜帶火種,并必須有可靠的平安防護措施,罐外必須有專人監護。6.5.7車上所有電氣裝置,必須絕緣良好,嚴禁有火花產生。車用工作照明應為36V以下的平安燈。6.7.9嚴禁料斗內載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況下行駛或進行平地作業。6.7.10內燃機運轉或料斗內載荷時,嚴禁在車底下進行任何作業。6.9.9以內燃機為動力的叉車,進入倉庫作業時,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嚴禁在易燃、易爆的倉庫內作業。6.12.1施工升降機應為人貨兩用電梯,其安裝和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負責,并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取得操作證的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和維修。6.12.9升降機安裝后,應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根底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機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并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技術試驗〔包括墜落試驗〕,經試驗合格簽證后,方可投入運行。.三機械使用〔JGJ33-2001〕7.1.4打樁機作業區內應無高壓線路。作業區內有明顯標志或圍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樁錘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在距離樁錘中心5m以外監視。7.1.8嚴禁吊樁、吊錘、回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打樁機在吊有樁和錘的情況下,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7.3.11懸掛振動樁錘的起重機,其吊鉤上必須有防松脫的保護裝置。振動樁錘懸掛鋼架的耳環上應加裝保險鋼絲繩。7.5.18壓樁時,非工作人員應離機10m以外。起重機的起重臂下,嚴禁站人。7.6.7夯錘下落后,在吊鉤尚未降至夯錘吊環附近前,操作人員不得提前下坑掛鉤。從坑中提錘時,嚴禁掛鉤人員站在錘上隨錘提升。7.11.2潛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時。應先切斷電源,嚴禁拉拽電纜或出水管。8.2.13攪拌機作業中,當料斗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過;當需要在料斗下檢修或清理料坑時,應將料斗提升后用鐵鏈或插入銷鎖住。8.8.3電纜線應滿足操作所需的長度。電纜線上不得堆壓物品或讓車輛擠壓,嚴禁用電纜線拖拉或吊掛振動器。.三機械使用〔JGJ33-2001〕9.5.2冷拉場地應在兩端地錨外側設置警戒區,并應安裝防護欄及警告標志。無關人員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員在作業時必須離開鋼筋2m以外。10.6.2噴涂燃點在21℃以下的易燃涂料時,必須接好地線,地線的一端接電動機零線位置,另一端應接涂料桶或被噴的金屬物體。噴涂機不得和被噴物放在同一房間里,周圍嚴禁有明火。12.1.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平安措施。12.1.9對承壓狀態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和切割。12.1.11當需施焊受壓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時,應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內壓力,消除可燃氣體和溶液,然后沖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質;對存有剩余油脂的容器,應先用蒸汽、堿水沖洗,并翻開蓋口,確認容器清洗干凈后,再灌滿清水方可進行焊接。在容器內焊接應采取防止觸電、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應留出氣孔,必要時在進、出氣口處裝設通風設備;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與焊件應絕緣;容器外應設專人監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內焊接。12.1.13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系好平安帶,焊接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應有專人監護。.三機械使用〔JGJ33-2001〕12.14.6電石氣起火時必須用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泡沫、四氯化碳滅火器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12.14.16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嚴禁使用。.四腳手架〔JGJ130一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平安技術標準?〔JGJ130一2001〕〔2002年局部修訂〕3.1.3鋼管的尺寸和外表質量應符合以下規定:2、鋼管土嚴禁打孔。5.3.5立桿穩定性計算部位確實定應符合以下規定:2、當腳手架搭設尺寸中的步距、立桿縱距、立桿橫距和連墻件間距有變化時,除計算底層立桿段外,還必須對出現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桿縱距、立桿橫距、連墻件間距等部位的立桿段進行驗算。6.2.2橫向水平桿的構造應符合以下規定:1、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撤除。.四腳手架〔JGJ130一2001〕6.3.2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亦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當立桿根底不在同一高度工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上下差不應大于lm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0nm〔圖6.3.2)。.四腳手架〔JGJ130一2001〕6.3.5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6.4.2連墻件的布置應符合以下規定:4、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干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兩步〕。6.4.4對高度24m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必須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6.4.5連墻件的構造應符合以下規定:2、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6.6.2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規定:2,高度在24m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6.6.3橫向斜撐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規定:2、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7.1.5當腳手架根底下有設備根底、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那么必須采取加固措施。.四腳手架〔JGJ130一2001〕7.3.1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7.3.4立桿搭設應符合以下規定:1.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鋼管混合使用。7.3.8連墻件、剪刀撐、斜撐的搭設應符合以下規定:2、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7.4.2拆腳手架時,應符合以下規定:1、撤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2,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撤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撤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撤除高差不應大干兩步,如高差大干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7.4.3卸料時應符合以下規定:1、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8.1.3扣件的驗收應符合以下規定:2、舊扣件使用前應進行質量檢查,有裂縫,變形的嚴禁使用,出現滑絲的螺栓必須更換。9.0.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I特種作業人員平安技術考核管理規那么?GB5036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應定期體檢,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四腳手架〔JGJ130一2001〕9.0.4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混凝土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9.0.7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撤除以下桿件:1、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2、連墻件。.五腳手架〔JGJ128-2000〕?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平安技術標準?〔JGJ128-2000〕3.0.4鋼管應平直,平直度允許偏差為管長的1/500;兩端面應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嚴禁使用有硬傷(硬彎、砸扁等)及嚴重銹蝕的鋼管。6.2.2上、下榀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連接棒直徑應小于立桿內徑的1~2mm。6.2.4水平架設置應符合以下規定:1、在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墻件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6.5.4連墻件應能承受拉力與壓力,其承載力標準值不應小于10kN;連墻件與門架、建筑物的連接也應具有相應的連接強度。6.8.1搭設腳手架的場地必須平整堅實,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須分層回填,逐層夯實。7.3.1搭設門架及配件應符合以下規定:4、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5、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鎖臂、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7.3.2加固桿、剪刀撐等加固件的搭設應符合以下規定:1、連墻件的搭設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滯后設置或搭設完畢后補做。.五腳手架〔JGJ128-2000〕7.5.4腳手架的撤除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及以下平安作業的要求進行;4、連墻件、通長水平桿和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的門架時方可撤除;5、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卸作業,并按規定使用平安防護用品;6、撤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入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室內堆存。8.0.1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架子工擔任,并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平安技術考核管理規那么?(GB5036)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8.0.2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平安帽,系平安帶,穿防滑鞋。8.0.3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8.0.5施工期間不得撤除以下桿件-1、交叉支撐,水平架;2、連墻件;3、加固桿件:如剪刀撐、水平加固桿、掃地桿、封口桿等等;4、欄桿。.五腳手架〔JGJ128-2000〕8.0.7在腳手架根底或鄰近嚴禁進行挖掘作業。8.0.10沿腳手架外側嚴禁任意攀登。9.4.3施工應符合以下規定:6、撤除模板支撐及滿堂腳手架時應采用可靠平安措施,嚴禁高空拋擲。.六提升機〔JGJ88-2021〕5.1.5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整齊排列,端部應與卷筒壓緊裝置連接牢固。當吊籠處于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應少于3圈。5.1.7物料提升機嚴禁使用摩擦式卷揚機。6.1.1當荷載到達額定起重量的90%時,起重量限制器應發出警示信號;當荷載到達額定起重量的110%時,起重量限制器應切斷上升主電路電源。6.1.2當吊籠提升鋼絲繩斷繩時,防墜平安器應制停帶有額定起重量的吊籠,且不應造成結構損壞。自升平臺應采用漸進式防墜平安器。8.3.2當物料提升機安裝高度大干或等于30m時,不得使用纜風繩。9.1.1安裝、撤除物料提升機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1、安裝、撤除單位應具有起重機械安拆資質及平安生產許可證;2、安裝、撤除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11.0.2物料提升機必須由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操作。11.0.3物料提升機嚴禁載人。.七地基根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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