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第二次課-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_第1頁
0第二次課-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_第2頁
0第二次課-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_第3頁
0第二次課-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_第4頁
0第二次課-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1三月20240第二次課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通過提問的方式復習上節課內容:(1)刑法總則和刑法分則的關系是什么?(2)什么是簡單罪狀、敘明罪狀、空白罪狀、引證罪狀?(3)故意殺人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4)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5)什么是輕傷?什么是重傷?

三、強奸罪

(一)強奸罪的概念和犯罪構成

強奸罪,指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奸淫婦女,或者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行為。1.侵犯的客體的婦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犯罪對象是已滿14周歲的少女、成年婦女或者不滿14周歲的幼女。2.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奸淫婦女,或者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的行為。3.犯罪主體是14周歲以上的人,在單獨犯罪的情況下,本罪的主體必須是男性。4.主觀方面是故意。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并且幼女自愿和行為人發生性交時,行為人主觀上只有明知對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時才能構成強奸罪。

(二)強奸罪的認定認定本罪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強奸的既遂與未遂:國內外理論界有三種不同的觀點:(1)完成說,又稱性欲滿足說;(2)插入說,即結合說;(3)接觸說,只要雙方的生殖器有表皮的接觸即為既遂,不管是否插入、是否射精。目前實際中均采用插入說,但在奸淫幼女的情況下,既遂與未遂的標準采接觸說。2.輪奸:

兩名以上男子在同一時間里,輪流強奸同一名婦女。特征:(1)必須以共同犯強奸罪為前提,如果數名男子與一女自愿淫亂,不屬輪奸,兩男奸淫一女,其中一人與該女通奸,一人系強奸的,也不是輪奸;(2)必須有共同強奸的故意,無論是事先策劃、臨時起意還是在犯罪過程中,都屬于輪奸,但如果兩人以上先后強奸強奸一女,彼此缺乏共同犯罪的意思聯絡的,則不是輪奸;(3)在同一時間里先后對同一婦女進行強奸,行為的實施具有連續性,兩個行為之間的間隔比較短,一男連續多次強奸同一婦女,或連續強奸多名婦女的,也不是輪奸。3.強奸致人重傷、死亡:

指強奸行為本身致人重傷、死亡,包括兩種情形:(1)強迫行為致人重傷、死亡,即通過暴力、灌醉酒、服麻藥等方式致人重傷、死亡。(2)奸淫行為致人重傷、死亡,即奸淫時因手段兇殘、被害人本身有病、身體虛弱、懷孕等原因,致被害人性器官嚴重損傷或其他身體傷害,甚至因大出血、窒息等原因而死亡。如果被害人被強奸后自殺、被強奸后懷孕流產、難產而死亡,屬于“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如果強奸行為完畢后又殺人滅口的,出于其他動機殺死被害人的,應實行數罪并罰。對于殺死婦女后又奸尸的,不管是出于強奸故意而殺死還是出于其他目的殺死,都只定強奸一罪,不實行數罪并罰。4.奸淫幼女行為的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在幼女同意性交的情況下,行為人必須明知對方是幼女。“明知”包括知道對方確實是幼女和知道對方可能是幼女,后者指雖然不知道對方的實際年齡,但從對方的身材、長相及發育程度等,知道對方可能是幼女。四、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1.客觀方面:違背婦女意志,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1)猥褻的含義:性交以外的其他一切刺激對方或他人性欲,或者滿足自己性欲的行為,這種行為必須直接作用于婦女的身體,而不包括語言的調戲。猥褻是一個規范性的構成要件,和人們的道德觀念密切相關。(2)侮辱的含義:這里的“侮辱”與侮辱罪中的侮辱的含義不完全相同,是指為獲得性興奮或性刺激,采取的性交和猥褻以外的淫穢舉止或言語挑逗戲弄婦女,損害婦女性尊嚴的行為。(3)強制:本罪中的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必須是強制進行的,即這些行為是違背婦女的意志的。強制的方法和強奸罪一樣包括暴力、脅迫和其他方法,但是這里的暴力方法程度要比強奸罪中的暴力程度輕得多,最高只能以造成輕傷為限。2.主觀方面是故意。關于本罪主觀方面的內容,理論界有兩種不同的觀點。(1)本罪是傾向犯,必須有以性交以外的方式刺激或滿足性欲的目的。我國學術界在新刑法頒布后絕大多數也支持該種觀點。(2)除了強奸罪之外的一切損害婦女的性的羞恥心、侵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的行為,不管行為人出于什么動機和目的,不管被害人是否特定,也不管行為發生在什么場合都屬于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而不屬于侮辱罪。該觀點否定傾向犯的存在。這種觀點是正確的。3.與強奸未遂的區別:強奸罪具有強行奸淫的目的,本罪則不具有這樣的目的。五、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本罪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對非法的理解:違反各種法律的規定而拘禁他人或剝奪他人自由的行為。下列行為屬于正當行為:(1)監管行為。(2)扭送行為。(3)職權行為。2.不作為也可以構成本罪。3.為實施其他犯罪而非法拘禁他人的,依牽連犯或想象競合犯的原則處罰,如以拘禁的方法阻止證人作證的,是本罪與第307條妨害作證罪的想象競合犯;為強奸而非法拘禁被害人的,是本罪與強奸罪的牽連犯;為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而非法拘禁他人的,是本罪與該兩種犯罪的吸收犯。4.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討論:

司法機關超期羈押的行為是否構成非法拘禁罪?六、綁架罪

綁架罪,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作為人質,或者出于其他非法目的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1.綁架罪的客觀方面的行為。理論界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觀點。(1)單一行為說,認為只要有綁架行為即可成立綁架罪的既遂,是否勒索財物在所不問。(2)復合行為說。認為綁架罪的實行行為是復合行為,即綁架罪由綁架行為(或偷盜嬰兒的行為)與勒索財物的行為(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的行為)兩方面構成。勒索財物等雖然在刑法中表述為犯罪目的,但該目的必然要以行為表現出來,所以表現該目的的勒索財物等行為就成為實行行為的一部分。第二種觀點是正確的。2.綁架行為的含義。除了偷盜嬰兒這種特殊的方式外,綁架行為表現為劫持人質。但是劫持不僅僅表現為“暴力、脅迫和麻醉”三種方式。大多數情況下,綁架是以這三種方式表現出來的。綁架罪中的“綁架行為”實際上是一種非法拘禁行為,凡是非法拘禁罪中可以使用的方法,都可以成為綁架行為的表現形式。綁架行為不以“將被害人劫離原地”為必要。3.綁架罪中的被害人。

在綁架罪中存在著雙重的被害人,即被綁架人和被勒索人。被勒索人一般是與被綁架人有某種關系的人員,如父母、配偶、子女等,也可以是單位,如犯罪分子為了逃跑而劫持人質,要求司法機關向其提供交通工具,或者劫持人質后要求司法機關釋放其同伙,等。在綁架罪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被勒索人對被綁架人的生命安全的擔心來進行勒索的,這是綁架罪的實質。4.刑法規定非法拘禁罪時在第3款規定,“為索取債務而非法拘禁他人的,依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因刑法已有特別規定,該種情況已從“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中分離出來,對于這種情況應以非法拘禁罪處理。5.綁架罪的法定刑:法定最低刑為10年有期徒刑;采用了絕對確定的法定刑模式。七、拐賣婦女、兒童罪

拐賣婦女、兒童罪,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1.婦女為14周歲以上的少女和成年婦女,包括中國婦女,也包括外國婦女和無國籍的婦女。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拐賣外國婦女到我國境內的,適用我國刑法中關于本罪的規定。兒童指不滿14周歲的男女兒童。2.客觀方面的幾種行為中,“綁架”應為“劫持”,這種行為和綁架罪中的“綁架”含義并不相同,它僅指以各種手段特別是暴力手段控制被拐賣人的人身、剝奪其人身自由,而不包括向被拐賣人的親屬提出非法要求的行為,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并不存在雙重行為、雙重被害人,被害人只有被拐賣人一重。八、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行為人為收買婦女、兒童,而教唆、幫助他人拐賣婦女、兒童的,如果之后實施了收買行為,是牽連犯;如果對方已經拐賣而行為人尚未收買,是收買行為的預備犯與拐賣行為的非實行犯的想象競合犯;如果對方的拐賣行為未遂、中止因而行為人尚未收買,是收買行為的預備犯與拐賣行為的非實行犯的未遂犯的想象競合犯。

九、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1.暴力的程度。這里的暴力指行為人為使被害人的人格、名譽受到損害而采取的強制手段,如強行扒光被害人的衣服、強迫被害人吃屎喝尿、強迫被害人與尸體進行親密行為等,而不包括對被害人的故意殺傷行為。如果在侮辱過程中殺傷被害人的,應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論處。2.本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區別。(1)侵犯的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他人的人格權、名譽權,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侵犯的是婦女的性權利。(2)行為的地點不同。本罪行為一般是公然進行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中的侮辱行為一般是非公然進行的。(3)行為人的目的不同。本罪中行為人的目的在于貶損婦女人格、損壞婦女榮譽,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中行為人的目的則在于以性交以外的非正常方式滿足自己的性欲或刺激對方的性欲。如果行為人的行為對婦女的性權利造成了侵犯,不管行為人的目的如何,都應以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論處。十、誣告陷害罪

捏造事實,向司法機關或有關單位、組織進行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認定本罪時,應注意以下問題:1.犯罪對象是特定的他人。自我誣告的,在有的國家如意大利構成犯罪,但在我國刑法中不構成誣告陷害罪,因為在我國刑法中本罪是侵犯人身權利的犯罪,而不屬于妨害司法的犯罪。他人應該是特定的具體的個人,不可能對不特定的多數人進行誣告陷害。2.栽贓陷害行為的處理

栽贓陷害行為,指具有誣告性質的制造假象、偽造證據,使被害人蒙受冤屈的行為。應區分具體情況:(1)出于單純的陷害目的而對他人進行栽贓陷害,如將贓物盜出后放置在被誣告人家里,行為人并沒有非法占有財物的故意,盜竊行為實際上不能構成盜竊罪,應以誣告陷害罪論處;(2)行為人既有實施其他犯罪的目的,又有誣告陷害的目的,如為誣告他人而先實施了殺人、強奸行為,之后誣告是他人所為,有人認為應數罪并罰,我認為這種情況是牽連犯,應從一重論處;(3)自己先實施了某種犯罪行為,之后才產生了誣告他人的犯罪意圖并實施了誣告行為的,自然應當實行數罪并罰。十一、刑訊逼供罪

刑訊逼供罪,指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變相使用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犯罪主體是是司法工作人員,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死亡的,以故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