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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品文檔-下載后可編輯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真題2022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真題
單選題(共53題,共53分)
1.股份制上市企業旭日公司認為某商務局作出的決定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根據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無權以該公司的名義提起行政訴訟的主體是()。
A.股東、獨立董事
B.股東大會
C.董事會
D.股東代表大會
2.國務院直屬機構是由國務院根據工作需要和精簡原則設立的主管某項專門業務的機構,這些機構主要指()。
A.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鐵路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海洋局等
B.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
C.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
D.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國家文物局、國家公務員局等
3.根據《行政強制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下列關于除外規定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行政機關舉行許可聽證不得向申請人收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B.當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一般期限是自當事人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C.凍結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D.違法行為2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行政處罰,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2022年6月,某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董某、呂某二人于2022年4月違法超生第二胎為由,作出要求其繳納社會撫養金12萬元、逾期不繳納每月加收2%滯納金的決定,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訴。下列關于本案訴訟及法院判決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法院可以作出允許少繳或者免繳社會撫養金的變更判決
B.本案訴訟屬于共同訴訟
C.本案訴訟不以當事人申請復議為前置程序
D.法院應作出撤銷判決,因為違法行為發生在2022年4月,到2022年6月已經超過《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追究期限,該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決定違反法律
5.2022年6月,有人向某市林業局舉報某地村民高某毀林采礦。3日后,市林業局致函當地縣政府,要求縣政府調查,縣政府接函后當日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局、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和縣安監局三部門]共同負責調查處理此事。三部門]遂展開調查,并與高某溝通后形成處理意見:要求高某合法開采。2022年9月,又有人舉報高某,稱高某又在非法采礦,不少林木被毀,當地生態遭到破壞。2022年10月,三部門經調查,向高某共同發出通知:責令高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并限期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對被破壞的生態進行整治。高某不服,認為自己采礦前履行了必要的許可程序,采礦手續合法、齊全,三部門的調查工作不充分,說其毀林缺乏事實依據,于是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有關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三部門]的通知行為不具有可訴性
B.三部廣]作出相關處理意見的行為具有可訴性
C.市林業局致函縣政府的行為不具有可訴性
D.縣政府專題會議形成的會議紀要具有可訴性
6.根據《行政強制法》,行政機關實施凍結應當遵循法定程序,并向金融機構交付凍結通知書,其中-一項必經法定程序是()。
A.邀請見證人到場
B.制作現場筆錄
C.通知當事人到場
D.當場告知當事人凍結的理由、依據、陳述、申辯等權利并聽取當事人意見
7.稅務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逾期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的,稅務機關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以抵繳罰款
B.每日按罰款數額的5%加收罰款
C.申請公安機關強制執行
D.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分階段履行或者減免罰款
8.民事法律行為是以意思表示為核心要素,旨在依意思表示的內容發生相應司法效果的表意行為,法律行為的形式其實就是意思表示的方式,下列意思表示的方式中,僅在法律有特別規定或者當事人有特別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的是()。
A.沉默形式
B.口頭形式
C.書面形式
D.推定形式
9.訴訟時效期間與除斥期間是民法上兩項權利彳使的限制期間,下列關于二者區別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則實體權利消滅,除斥期間屆滿則勝訴權消滅
B.訴訟時效期間為不變期間,除斥期間為可變期間
C.訴訟時效期間適用于請求權,除斥期間適用于形成權
D.除斥期間適用中斷、中止、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并不適用
10.物權關系的客體是物,依不同標準可將物劃分為若干類型。下列各類物中,屬于孳息物的是()。
A.出租柜臺取得的租金
B.蘋果樹上已成熟的蘋果
C.羊身上的羊毛
D.房屋的門窗
11.根據《刑法》,下列關于累犯的適用情形和量刑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前罪被判處拘役,后罪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B.前罪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后罪被判處拘役
C.對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D.對累犯可以從重處罰
12.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假釋。下列可以適用假釋的犯罪情形是()。
A.因搶劫罪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已經執行5年刑期,獄中表現良好,確有悔改表現
B.因暴力搶劫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已經執行6年刑期,獄中表現良好,確有悔改表現
C.因受賄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已經執行5年刑期,獄中表現良好,確有悔改表現
D.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已經執行12年刑期,獄中表現良好,確有悔改表現
13.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關于公司章程效力及修改程序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并簽名蓋章后才能生效
B.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必須經全體認股人同意并簽名蓋章后才能生效
C.公司章程修改須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股東表決時可以實行累積投票制
D.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14.根據《行政許可法》,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準子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
A.撤回
B.撤銷
C.注銷
D.吊銷
15.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下列關于行政復議一般申請期限計算方法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當場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自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計算
B.具體行政行為依法通過公告形式告知受送達人的,自公告規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C.載明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直接送達的,自受送達人簽收之日起計算
D.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當事人,事后補充告知的,自行政機關發出補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計算
16.下列關于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相對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法律效果是導致具體行政行為喪失拘束力
B.具體行政行為可以被廢止,這表明具體行政行為沒有確定力
C.具體行政行為作出后,不論合法與否都推定合法有效,這表明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公定力
D.無效具體行政行為與可撤銷的具體行政行為只在被撤銷后才失去法律效力
17.15歲的甲與他人訂立了一份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相符的買賣合同,事后甲父追認,該買賣合同有效,甲父追認的權利屬于()。
A.支配權
B.請求權
C.形成權
D.抗辯權
18.下列民事法律行為中,屬于附期限法律行為的是()。
A.甲對乙承諾,如果明年乙獲得博士學位,甲即贈給乙寶馬車一輛
B.甲、乙約定,如果明天下雪,則甲將其滑雪板租給乙
C.甲、乙約定,若甲的兒子明年大學畢業回到本市工作,則乙將承租的房屋退還給甲
D.甲對乙承諾,下次下雨時送給乙一把折疊雨傘
19.下列用益物權中,屬于從物權的是()。
A.建設用地使用權
B.土地承包經營權
C.地役權
D.宅基地使用權
20.一物一權原則是物權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其含義是()。
A.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個物權
B.禁止在同一物上同時設立兩個以上的抵押權
C.同一物上不得同時并存所有權和他物權
D.不得在同-物上同時設立兩個以上內容相沖突的物權
21.甲企業有一幢價值8000萬元的辦公大樓,甲企業以該大樓作抵押,向乙銀行貸款5000萬元,后來,甲企業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再次以該大樓作抵押,向丙銀行貸款2000萬元,兩個抵押均予以登記,下列關于兩個抵押權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丙銀行的抵押權無效,因為先設立的乙銀行的抵押權具有排他性
B.兩個抵押權都有效,乙銀行和丙銀行對抵押物享有平等的受償權
C.兩個抵押權均有效,但乙銀行的抵押權優先于丙銀行的抵押權
D.若兩個抵押權設立后,該大樓的價值跌到5000萬元,則丙銀行的抵押權無效
22.根據《擔保法》,無需當事人約定而依法可以直接采用的擔保方式是()。
A.保證
B.定金
C.質押
D.留置
2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痹摋l款中的定金屬于()。
A.解約定金
B.立約定金
C.違約定金
D.證約定金
24.甲在自家開放式陽臺,上養了數盆花,一日刮大風,一盆花被風吹落,將樓下路過的行人乙頭部砸傷,乙到醫院縫了5針,支付醫藥費若干。此案中,若追究甲的賠償責任,應適用的歸責原則是()。
A.過錯責任原則
B.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C.無過錯責任原則
D.公平責任原則
25.甲公司推出一款新手機,在其促銷活動中稱:“試用7天滿意再付款”,乙交了800元押金拿回-部手機試用,用了3天即發現該手機經常出現白屏且常自動關機,遂送回手機,取回押金,甲公司與乙之間手機買賣未做成的原因是()。
A.甲公司違約
B.乙解除買賣合同
C.買賣合同未生效
D.乙違約
26.抗辯權是可以阻止請求權效力發生的權利,下列抗辯權中,合同雙方當事人均可行使的是()。
A.不安抗辯權
B.先履行抗辯權
C.同時履行抗辯權
D.先訴抗辯權
27.根據《合伙企業法》,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指()。
A.由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共同組建的合伙企業
B.以專門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合伙企業
C.以營利為目的、以自己的名義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
D.有限合伙企業的特殊形態
28.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關于訴前財產保全適用要件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須訴前保全的申請人生活困難
B.須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
C.須有利害關系人申請
D.須申請人提供金錢擔保
29.根據《刑法》及《刑法修正案(八)》,下列關于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的定罪與量刑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可以作為一般累犯
B.犯罪時不滿16周歲的人,不負刑事責任
C.審判時已滿75周歲的被告人,一般不適用死刑
D.已滿75周歲的被告人故意犯罪,應當減輕處罰
30.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對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宣布禁止令,禁止其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人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下列關于禁止令的期限與執行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禁止令的期限可以與管制執行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執行期限,但不得少于3個月
B.禁止令的期限與管制執行期限相同
C.禁止令由人民檢察院指導管理的社區矯正機構執行
D.禁止令的執行由公安機關進行監督
31.破產債權是通過破產程序,能從破產財產中獲得公平清償的可強制執行的財產請求權。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債權中,屬于破產債權的是()。
A.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B.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的僅由保證人作擔保的債權
C.破產申請受理后以債務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所發生的債權
D.破產申請受理后管理人為管理破產財產所形成的債權
32.根據《企業破產法》,債權人會議可以行使的職權是()。
A.監督債務人財產的管理和處分
B.審查管理人的費用和報酬
C.批準重整計劃
D.監督破產財產分配
33.根據《企業破產法》,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費用中,屬于破產費用的是()。
A.管理人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應支付的費用
B.管理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應支付的費用
C.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員應支付的費用
D.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應支付的費用
34.2022年8月20日,紅光公司因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法院于2022年9月1日受理其破產申請,同時指定了破產管理人,破產管理人接管紅光公司后查明:紅光公司有--筆到期貸款380萬元沒有支付,被甲公司起訴至法院,2022年8月10日,法院終審判決紅光公司支付甲公司歌款及違約金共計400萬元,后紅光公司因不履行判決被甲公司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對紅光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法院辦理紅光公司破產申請時,此判決尚未執行,根據《企業破產法》,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對紅光公司辦公樓的正確處理是()。
A.將紅光公司辦公樓用于償還所欠甲公司的貸款
B.將辦公樓計入破產財產,解除對紅光公司辦公樓的查封
C.不將辦公樓計入破產財產,繼續對紅光公司辦公樓予以執行
D.將紅光公司辦公樓拍賣償付破產費用
35."下列關于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增發股份、合并的說法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A.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成立,股本總額為人民幣8000萬元,其中6000萬元系向社會公開募集
B.2022年3月28日,為進行技術改造,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增發股份2000萬元
C.2022年3月1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決議與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成立丙股份有限公司,并于4月1日通知各自債權人
D.2022年3月10日,甲股份有限公司決議與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自2022年4月6日開始,在報紙上連續刊登合并公告3次
36.根據《公司法》,下列關于公司股東訴訟及事由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認為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東可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撤銷
B.認為股東會的表決方式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東可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撤銷
C.認為公司高管執行職務時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認為公司高管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須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情況緊急除外
37.公司出現解散事由,應按規定進行清算。下列關于清算組活動規則的說法中,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A.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由公司董事會決議確認
B.清算組故意拖延清算的,只能由人民法院依職權另行指定清算組
C.清算組成員損害個別股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或者依職權更換清算組成員
D.清算組在清算期間參與民事訴訟應當以公司名義進行
38.根據《刑事訴訟法》,下列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人民法院審理時可以調解
B.附帶民事訴訟只能在刑事訴訟程序結束后提起
C.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包括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
D.因被告人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的近親屬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9.刑事訴訟中,代理與辯護存在許多差異。下列關于刑事訴訟代理與辯護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刑事訴訟代理服務的對象除被害人、自訴人外還包括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B.辯護人參加訴訟的根據是犯罪嫌疑人及其近親屬的授權
C.辯護人除承擔辯護職責外,還應維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D.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40.刑事訴訟審判人員應當自行回避的情形不包括()。
A.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B.與本案當事人有近親屬關系
C.擔任過本案的訴訟代理人
D.在審理本案法院的上級法院工作過
41.某財經大學在校學生簡某以從事稅務行政執法問題研究為由向某國家稅務局提出申請,要求公開該局2022年度作出的所有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局拒絕公開,并依法告知其復議、訴訟權利事項,簡某對該局的做法不服,多次找該局有關人員交涉,但是一直沒有滿意的結果,半年后,簡某向法院起訴。
下列關于稅務行政處罰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稅務行政處罰不適用于稅收違法行為超過5年未被稅務機關發現的情形
B.稅務行政處罰的前置程序是催告
C.稅務行政處罰包括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查封凍結等
D.稅務行政處罰應當由稅務機關在立案后60日內作出
E.稅務機關在將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前已經作出的稅務行政處罰無效
42.某財經大學在校學生簡某以從事稅務行政執法問題研究為由向某國家稅務局提出申請,要求公開該局2022年度作出的所有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局拒絕公開,并依法告知其復議、訴訟權利事項,簡某對該局的做法不服,多次找該局有關人員交涉,但是一直沒有滿意的結果,半年后,簡某向法院起訴。
下列關于簡某起訴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簡某提起的訴訟屬于民事訴訟
B.簡某的起訴不成立,但是可以申請行政裁決
C.簡某的起訴應適用2年訴訟時效規定
D.簡某的起訴不成立,但是可以申請行政申訴
E.簡某提起的訴訟屬于行政訴訟,應當在6個月內提起
43.某財經大學在校學生簡某以從事稅務行政執法問題研究為由向某國家稅務局提出申請,要求公開該局2022年度作出的所有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局拒絕公開,并依法告知其復議、訴訟權利事項,簡某對該局的做法不服,多次找該局有關人員交涉,但是一直沒有滿意的結果,半年后,簡某向法院起訴。
下列關于法院應否受理本案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法院應受理,因為簡某有證據證明該局拒絕公開政府信息違法
B.法院應受理,因為簡某有理由認為該局拒絕公開政府信息違法
C.法院應不予受理,因為簡某與稅務行政決定無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其不具有原告資格
D.法院應不予受理,因為簡某應先申請復議,如果對復議決定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訴
E.法院應不予受理,因為簡某的起訴不符合提起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條件
44.星之城大酒店是某縣唯一一家三星級酒店,位于縣城商業中心區,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縣公安消防部門檢查發現,該酒店全面履行擴建后未經過消防安全檢查驗收,且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縣公安消防部門根據《消防法》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對星之城大酒店處以20萬元罰款,并責令其在限期內停止營業。星之城大酒店繳納了全部罰款,但是對責令停業決定不予理睬,一直繼續營業,縣公安消防部門考慮到星之城大酒店停業會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于是依法將本案交由縣公安局報請縣政府決定如何處理。后來,縣政府決定采取斷電查封的方式強制執行,組織縣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門]對星之城大酒店強行斷電、查封。至此,星之城大酒店全面停業。
附:《消防法》第70條: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決定;其中拘留處罰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需要傳喚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的,應當在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
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強制執行。
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意見,并由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本級人民政府組織公安機關等部門實施。
根據行政法理論和法律規定,下列關于公安消防部i]的工作身份及其行政權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公安消防部門作為公安機關內設機構,無權作出罰款、責令停業決定,也無權強制執行罰款、責令停業決定
B.公安消防部門作為公安機關內設機構,有權作出責令停業決定,但是無權作出罰款決定
C.公安消防部廣]作為經法律授權的行政機構,有權作出罰款決定,但是無權作出責令停業決定
D.公安消防部門]作為經法律授權的行政機構,有權作出罰款、責令停業決定,但無權強制執行責令停業決定
E.公安消防部i]作為經法律授權的行政機構,有權作出罰款、責令停業決定,也有權強制執行責令停業決定
45.星之城大酒店是某縣唯一一家三星級酒店,位于縣城商業中心區,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縣公安消防部門檢查發現,該酒店全面履行擴建后未經過消防安全檢查驗收,且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縣公安消防部門根據《消防法》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對星之城大酒店處以20萬元罰款,并責令其在限期內停止營業。星之城大酒店繳納了全部罰款,但是對責令停業決定不予理睬,一直繼續營業,縣公安消防部門考慮到星之城大酒店停業會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于是依法將本案交由縣公安局報請縣政府決定如何處理。后來,縣政府決定采取斷電查封的方式強制執行,組織縣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門]對星之城大酒店強行斷電、查封。至此,星之城大酒店全面停業。
附:《消防法》第70條: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決定;其中拘留處罰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需要傳喚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的,應當在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
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強制執行。
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意見,并由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本級人民政府組織公安機關等部門實施。
若星之城大酒店對處罰決定沒有異議,但是認為實施斷電查封的做法濫用職權、程序違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則下列關于本案被告和管轄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被告應是縣公安局,由縣法院管轄此案
B.被告應是縣政府,由中級法院管轄此案
C.被告應是縣公安消防部門,由縣法院管轄此案
D.被告應是縣公安消防部門、縣政府以及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等執法部門(共同被告),由中級法院管轄此案
E.被告應是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等執法部門,由縣法院管轄此案
46.2022年3月,原告楊文起訴被告常海稱: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經縣法院判決應償付原告房款6萬元,現該公司無力償還,而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對被告常海享有3萬元債權,該公司同意將此款給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該債權。原告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償付3萬元借款及利息,被告常海辯稱:被告不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3萬元,原告出示的借條系被告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任經理時所做的財務手續。即使此債條成立,原告也不能行使代位權,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尚欠被告工資18642元,集資款15000元,兩相抵銷。錦鯉有限責任公司欠原告6萬元房款屬實,原告曾多次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追要,因公司無力償還,就把被告寫的借條給了原告。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該縣法院曾于2022年12月判決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償付原告房款6萬元,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至今未付,被告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寫有《借條》,內容是:“今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借現金三萬元(30000元),常海2022.7.6”,原告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催款,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將此借條交給原告,由原告行使該借款債權,另,錦鯉有限責任公司欠被告2022年10月至2022年3月工資共計18642元,被告于2022年5月31日曾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交納集資款15000元,以上兩項合計33642元,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尚未支付。
下列關于本案的原告起訴是否符合提起代位權訴訟條件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借款未約定還款期限,原告代位行使的債權不屬于到期債權,因此不符合代位權的行使條件
B.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本案中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的借款債權屬于其自身,因此本案原告起訴不符合代位權的行使條件
C.本案原告的起訴不符合代位權行使的條件,因此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將《借條》給原告的行為屬于債權讓與
D.原告對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已經法院判決,法院可以直接對被告執行,原告不需要再提起代位權訴訟
E.代位權可以不通過訴訟方式行使,依據有關事實即可發生代位權行使的法律效果
47.2022年3月,原告楊文起訴被告常海稱: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經縣法院判決應償付原告房款6萬元,現該公司無力償還,而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對被告常海享有3萬元債權,該公司同意將此款給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該債權。原告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償付3萬元借款及利息,被告常海辯稱:被告不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3萬元,原告出示的借條系被告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任經理時所做的財務手續。即使此債條成立,原告也不能行使代位權,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尚欠被告工資18642元,集資款15000元,兩相抵銷。錦鯉有限責任公司欠原告6萬元房款屬實,原告曾多次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追要,因公司無力償還,就把被告寫的借條給了原告。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該縣法院曾于2022年12月判決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償付原告房款6萬元,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至今未付,被告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寫有《借條》,內容是:“今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借現金三萬元(30000元),常海2022.7.6”,原告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催款,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將此借條交給原告,由原告行使該借款債權,另,錦鯉有限責任公司欠被告2022年10月至2022年3月工資共計18642元,被告于2022年5月31日曾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交納集資款15000元,以上兩項合計33642元,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尚未支付。
下列關于被告常海的訴訟地位及其權利義務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被告常海對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的抗辯,可以向原告主張
B.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參加訴訟的情況下,被告常海對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的抗辯,不可以向原告主張
C.本案被告常海與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屬于共同訴訟人
D.由于代位權屬于一種債的擔保方式,因此,在本案債的關系中被告常海屬于擔保人
E.由于抵銷必須通過訴訟裁判確認,因此,被告常海的抵銷抗辯不能成立
48.2022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議》,協議約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集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行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22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合伙企業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事務執行人為李海。2022年8月
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提出散伙?!崩詈N赐?。2022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李海在英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定,具體內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錄,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22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22年9月15日發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22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22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給李海。
李海于2022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22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
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形鎖進人辦公室,發現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
2022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執照等事務所經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22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22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22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
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22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容為定于2022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22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22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健:“李海使用手機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22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22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22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22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
2022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
下列關于事務所性質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根據二人的合伙協議內容,該事務所屬于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B.根據該事務所經營業務,該事務所屬于特殊普通合伙企業
C.該事務所屬于有限合伙企業
D.該事務所屬于普通合伙企業
E.該事務所是有限責任與無限連帶責任相結合的合伙企業
49.2022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議》,協議約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集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行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22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合伙企業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事務執行人為李海。2022年8月
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提出散伙?!崩詈N赐?。2022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李海在英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定,具體內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錄,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22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22年9月15日發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22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22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給李海。
李海于2022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22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
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形鎖進人辦公室,發現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
2022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執照等事務所經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22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22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22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
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22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容為定于2022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22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22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健:“李海使用手機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22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22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22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22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
2022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
下列關于事務所文件效力及李海法律地位的說法中,正確的有()o
A.將李海除名的《會議紀要》是有效的
B.2022年2月24日,將王健除名的決議有效
C.將李海和王健除名的文件都未生效,需登記以后才可生效
D.2022年7月11日王健起訴李海和事務所的訴訟開始時,李海已經不是合伙人
E.2022年7月11日王健起訴李海和事務所的訴訟開始時,李海仍是合伙人
50.2022年1月10日,李海和王健簽訂《關于成立國利稅務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協議》,協議約定;事務所負責人由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李海為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各合伙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為李海貨幣出資6萬元,占60%,王健貨幣出資4萬元,占40%,合計10萬元;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事務所造成損失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會議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合伙人會議行使的職權包括制定和修改事務所業務標準、程序等;合伙人定期會議召開15日前,臨時會議召開10日前,會議召集人應將會議日期、地點、會議期限、審議事項、聯系人等事項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執行合伙人的職責包括召集和主持合伙人會議,主持事務所日常工作等。2022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事務所頒發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合伙企業名稱為“國利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事務執行人為李海。2022年8月
18日,王健向李海書面提出:“由于合伙人之間沒有誠意合作下去,現提出散伙。”李海未同意。2022年8月19日,事務所形成《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該《辦法》對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李海在英國考察學習期間事務所印章管理、報告管理、財務及行政管理等事項作出了規定,具體內容包括公章由王健負責、財務專用章由陳鴿負責、負責人印章由吳翔負責、李海的注冊會計師印章由李明負責,其他未提及的印章由原保管人負責,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做好記錄,該《辦法》由事務所成員李海、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簽字,王健未簽字。李海于2022年9月3日出國考察學習,李海出國考察期間,王健于2022年9月15日發電子郵件通知李海于2022年9月18日到事務所的會議室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2022年9月18日王健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形成《會議紀要》,決定對李海予以除名處理。該會議紀要由王健一人簽名。同日,王健將該《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通過電子郵件發給李海。
李海于2022年11月27日回國,次日在事務所會議室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李海和王健參加會議,陳鴿、劉成、秦獲和李明列席會議,陳鴿作會議記錄。會議作出《關于撤銷2022年9月18日王健擅自召開合伙人臨時會議“會議紀要”及“除名通知書”的決議》,李海和列席人員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王健未簽字。11月28日,李海通知全體員工將事務所搬遷至新址,但未通知王健,當日下午,王健到公安
局報警稱:當日11點50分,王健到事務所,用鑰匙打開環形鎖進人辦公室,發現辦公室里面的一臺惠普臺式電腦、一臺兄弟牌打印傳真復印-體機、二個鐵皮柜、一只保險箱沒有了,鐵皮箱和保險柜里面都是客戶資料和事務所的文件材料。后來,王健打電話給事務所員工,才得知事務所已搬家。
2022年11月29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歸還事務所有關印章、營業執照等事務所經營資料,并賠償因私藏事務所文件給事務所造成的損失14萬元。法院于2022年2月24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2022年2月1日,王健持事務所原公章以事務所名義又對李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判令李海返還事務所各項服務費15萬元。法院于2022年5月1日下達《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王健的起訴。
上述兩案訴訟期間,李海曾于2022年2月1日向王健寄出臨時合伙人會議通知的郵件,內容為定于2022年2月24日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會議為期-一個小時,會議內容為審議將合伙人王健除名一事,該郵件于2022年2月12日遭拒收退回。該案2022年2月23日庭審中,李海代理人問王健:“李海使用手機短信、郵件通知你于2022年2月24日參加臨時合伙人會議,是否知曉?”王健回答:“李海已被除名,李海要求開會與我無關?!?022年2月24日,李海召開臨時合伙人會議,王健未出席,會議通過決議將王健除名,出席會議的有李海和事務所員工劉成等人。2022年2月25日,李海向王健寄出會議決議郵件,該郵件于2022年2月27日遭拒收退回。
2022年7月11日王健再次起訴李海和事務所,要求法院判決:1、被告事務所制作的《關于所長外出期間事務所特別管理辦法》無效;2、被告李海不再是事務所的合伙人。
下列關于法院對案件處理的做法中,正確的有()。
A.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B.支持原告的第1項訴訟請求,駁回原告的第2項訴訟請求
C.支持原告的第2項訴訟請求,駁回原告的第1項訴訟請求
D.裁定解散合伙
E.支持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51.2022年底,某制衣廠有一-筆服裝加工業務被無證個體戶屠某以42萬元承包,屠某按合同規定完成服裝加工任務后,要求制衣廠結算加工費,但制衣廠法定代表人李某要求屠某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肯付款。于是,屠某買了數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好金額后交給李某,李某明知屠某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買來的仍予以接受,并在次月進行納稅申報,抵扣稅額6.2萬元,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11%。
本案中,屠某的行為應構成()。
A.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B.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C.非法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D.非法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E.非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52.2022年底,某制衣廠有一-筆服裝加工業務被無證個體戶屠某以42萬元承包,屠某按合同規定完成服裝加工任務后,要求制衣廠結算加工費,但制衣廠法定代表人李某要求屠某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肯付款。于是,屠某買了數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好金額后交給李某,李某明知屠某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買來的仍予以接受,并在次月進行納稅申報,抵扣稅額6.2萬元,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11%。
本案中,制衣廠使用涉案增值稅專用發票行為應構成()。
A.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B.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C.非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D.非法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E.逃稅罪
53.2022年底,某制衣廠有一-筆服裝加工業務被無證個體戶屠某以42萬元承包,屠某按合同規定完成服裝加工任務后,要求制衣廠結算加工費,但制衣廠法定代表人李某要求屠某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肯付款。于是,屠某買了數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填好金額后交給李某,李某明知屠某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買來的仍予以接受,并在次月進行納稅申報,抵扣稅額6.2萬元,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11%。
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過程中,被告人屠某突發心肌梗塞,經搶救無效死亡,根據《刑事訴訟法》,法院對此案的正確處理有()。
A.繼續該案的審理
B.建議檢察院撤銷對屠某的起訴
C.終止該案審理
D.宣告屠某有罪
E.宣告屠某無罪
多選題(共37題,共37分)
54.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自然人或者法人均可投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下列關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一個自然人可以投資設立多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B.自然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C.法人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D.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
E.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董事會制定
55.中國證監會具有管理證券、期貨行業的職能,下列關于中國證監會的性質和法律地位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屬于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權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凍結企業存款等行政強制措施
B.屬于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不可以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
C.屬于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但無權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行政處罰
D.屬于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有權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行政許可
E.屬于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有權在法定授權范圍內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許可
56.合理性原則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合理行政對行政機關的要求體現在()。
A.行政機關作出吊銷執照的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B.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裁量行為應當遵循合法通行的先例,符合自然規律與社會理性
C.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裁量權作出的行政決定應充分考慮相關因素,排除不相關因素干擾
D.行政機關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應當說明理由
E.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有法律依據,且遵守法定程序
57.有規章制定權且屬于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行政機關包括()。
A.財政部
B.國家海洋局
C.中國人民銀行
D.國家稅務總局
E.國務院法制辦
58.某市國稅局發現宏達軟件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有轉移應納稅財產以逃避納稅義務的跡象,遂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決定扣押該公司計算機10臺。根據《行政強制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下列關于扣押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市國稅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扣押的10臺計算機
B.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國稅局扣押10臺計算機的最長期限為90日
C.因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該公司承擔
D.市國稅局決定延長扣押期限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該公司并說明理由
E.如需要對扣押的物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的,該費用由市國稅局承擔
5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對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涉及政府信息的案件中,法院不應受理的有()。
A.孫某申請鄉政府公開財政收支信息遭鄉政府拒絕而向法院起訴的案件
B.黃某要求省政府免費向其提供公開發行的2022年省政府公報,遭省政府拒絕而向法院起訴的案件
C.彭某認為民政局向第三人廖某公開的政府信息侵犯其個人隱私,要求給予賠償,遭拒絕后向法院起訴的案件
D.郭某向市公安局申請公開某一項政府信息,該局認為其提供的申請材料不齊全并通知其補正,郭某認為通知行為違法,屬于故意刁難而向法院起訴的案件
E.夏某有證據證明市房產管理局對其相關的房產信息記錄錯誤,要求該局予以更正,遭該局拒絕而向法院起訴的案件
60.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的,人民法院若認定合同成立,須能夠同時確定的合同要素有()。
A.標的物質量
B.標的物數量
C.標的物
D.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E.合同的履行時間
61.乙向甲借款5萬,丙又欠乙5萬,經過協商由丙直接向甲償還,下列關于甲、乙、丙三者之間債的移轉方式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如果甲、乙之間協商一致,再通知丙,為債權讓與
B.如果甲、丙之間協商一致,再得到乙的同意,為債務承擔
C.如果乙、丙之間協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為債務承擔
D.如果甲、乙、丙共同訂立一個協議,則對甲與乙為債權讓與,對甲與丙以及乙與丙為債務承擔
E.如果甲、乙之間協商-致,再得到丙的同意,屬于債的概括承受
62.甲公司因經營管理不善,長期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遂于2022年6月20日,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法院于2022年6月25日裁定受理此案并予以公告。根據《企業破產法》,法院與管理人的下列做法或者說法中,正確的有()。
A.法院于2022年7月1日通知所有已知債權人,并進行公告,確定債權申報期限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25日
B.管理人發現甲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無償轉讓150萬元財產,遂向法院申請予以撤銷,追回財產
C.2022年6月1日甲公司與乙企業簽訂一份買賣合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該合同
D.2022年6月5日甲公司與丙企業簽訂了一份加工承攬合同,管理人決定解除該合同
E.在債權申報期間,甲公司庫房堆積貨物倒塌,砸中一位工作人員,造成其椎骨骨折,需要支付醫療費等相關費用20萬元,管理人認為,該費用屬破產債權
63.根據《企業破產法》,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管理人實施的下列行為中,應當經人民法院許可的有()。
A.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B.轉讓全部庫存或者營業
C.設定財產擔保事項
D.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
E.履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
64.根據《企業破產法》下列關于和解與和解協議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和解以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請為前提
B.和解申請須由人民法院裁定許可
C.和解協議須經債權人會議決議通過
D.人民法院裁定終止和解協議執行的,為和解協議的執行提供的擔保無效
E.按照和解協議減免的債務,自和解協議執行完畢時起,原則上債務人不再承擔清償責任
65.甲公司為國有企業,為了改制需要,擬通過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公司法》,下列關于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做法中,正確的有()。
A.甲公司與國內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訂立協議,作為發起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B.發起人按協議制定章程,認購部分股份,公告招股說明書,簽訂股票承銷協議,代收股款協議,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向社會公開募股
C.發起人召開創立大會,對選舉董事會成員事項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1/3通過
D.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后,發起人召開創立大會,代表股份總數1/3的認股人出席
E.發起人委托丙公司在創立大會結束后2個月內,申請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66.下列關于行政許可實施程序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申請人要求行政機關對公示內容予以說明、解釋的,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作出說明、解釋
B.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行政機關無需對此進行核查或者履行義務
C.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制作并送達《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D.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E.行政機關提供行政許可申請書格式文本不得收費,申請人對此無需交納費用
67.根據行政法理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
A.強制隔離戒毒
B.停止出口退稅權
C.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
D.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
E.吊銷律師執業證
68.甲市乙縣政府決定征收某村集體土地80畝,該村60戶村民均不服,向甲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下列關于本案復議代表人、代理人及復議程序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60戶村民應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復議
B.若復議申請材料不齊全需要補正,復議機關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C.甲市政府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可以以甲市政府內設復議機構的名義作出
D.乙縣政府可以委托1至2人作為復議代理人
E.本案村民依法可以口頭或者書面申請復議
69.根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經復議機構同意,復議申請可以依法撤回。下列關于復議申請依法撤回的法律效果的說法中,錯誤的有()。
A.被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申請復議的行政決定
B.申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C.申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被申請人可以直接自行強制執行被申請復議的行政決定
E.行政復議終止
70.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包括()。
A.行政機關辭退公務員或者取消錄用
B.稅務機關作出行政獎勵決定
C.林業部廣]推廣”林業科技成果的行政指導活動
D.公司登記機關作出不予名稱預先核準,不予登記決定
E.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
71.甲廠與乙廠為共謀發展,將二廠的汽車司機班組建成一個運輸隊,共同經營,該運輸隊未取得法人資格。對該運輸隊經營中所負債務,甲廠與乙廠應承擔()。
A.有限責任
B.無限責任
C.連帶責任
D.按份責任
E.補充責任
72.甲去外地做生意,向乙借款5萬元,為表示信用,甲將其一處三居室的住房交給乙居住,雙方約定:利息與房租相抵,一旦借款返還,乙即退還房屋。甲乙之間存在的民事法律關系有()。
A.抵押關系
B.質押關系
C.租賃關系
D.借款關系
E.借用關系
73.下列事由中,能夠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有()。
A.債權人提起代位權訴訟
B.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喪失行為能力
C.權利人被義務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
D.債務人請求延期履行
E.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
74.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可以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抵押擔保的范圍除了主債權外,還應包括()。
A.抵押權實現前的抵押物保管費用
B.損害賠償金
C.違約金
D.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E.利息
75.在下列法律事實中,不知情的第三人可以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應物權的有()。
A.保留所有權的動產買賣中,尚未付清全部價款的買方將其占有的動產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
B.動產的承租人將其承租的動產向不知情的第三人設定質權
C.動產質權人將質物轉質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為轉交某一物品的人將該物品贈與不知情的第三人
E.物品的借用人將其借用的物品贈與不知情的第三人
76.在下列客觀事實所弓|起的糾紛中,應按照相鄰關系的法律規定予以處理的有()。
A.甲在鄰居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礎下沉,墻體裂縫
B.甲村為了取水澆地,在必經的鄰村土地上修建引水渠
C.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鄰居乙的房屋上
D.甲村在河流上修建攔河壩,導致下游的乙村用水量驟減
E.甲建房時堆放的建筑材料倒塌,將鄰居家的豬砸死
77.甲發現一只羊在自家的田里吃麥苗,便將此羊牽回家,并精心喂養,一周后,乙發現自家丟失的羊在甲家的羊圈里,便向甲索要羊。甲同意乙將羊牽回,但提出了一些請求,甲的下列請求中,能夠獲得法律支持的有()。
A.請求乙支付麥苗損失費
B.請求乙支付拾羊報酬
C.請求乙支付飼料費
D.請求乙支付為照顧羊產生的誤工損失費
E.請求乙支付精神損失費
78.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的下列權利中,債權人可以代位行使的有()。
A.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
B.貸款給付請求權
C.扶養費請求權
D.租金給付請求權
E.運費給付請求權
79.根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下列關于股東提起訴訟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股東認為股東會表決方式違反公司章程規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司決議無效訴訟
B.股東認為公司監事違反章程規定,損害公司利益的,應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C.對股東會轉讓公司主要財產的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在規定時間內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可自股東會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D.公司董事執行職務時違反章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公司高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0.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根據《刑事訴訟法》,下列關于取保候審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適用取保候審
B.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不得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C.取保候審的最長期限為6個月
D.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均可作出取保候審決定
E.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
81.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下列關于委托刑事訴訟代理人的做法中,正確的有()。
A.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B.公訴案件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可以為被害人委托訴訟代理人
C.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D.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只能委托1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E.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82.下列情形中符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的“重大損失”要件的有()。
A.稅務機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擅自作出減免稅決定,造成不征或者少征稅款不滿10萬元的
B.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指示下級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C.地方政府領導要求稅務機關工作人員不征或者少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D.稅務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損失累計達10萬元以上的
E.稅務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稅款不滿10萬元,但有索賄或者受賄情節的
8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構成要件有()。
A.客觀方面表現包括對案件性質認識錯誤或因工作失誤不移交案件
B.侵犯的客體是行政執法、刑事司法活動秩序
C.犯罪主體為行政執法機關
D.犯罪主體為行政執法人員
E.主觀方面必須由于故意或疏忽
84.某財經大學在校學生簡某以從事稅務行政執法問題研究為由向某國家稅務局提出申請,要求公開該局2022年度作出的所有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該局拒絕公開,并依法告知其復議、訴訟權利事項,簡某對該局的做法不服,多次找該局有關人員交涉,但是一直沒有滿意的結果,半年后,簡某向法院起訴。
下列關于該局拒絕公開政府信息這一行為的性質、法律效果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該局拒絕公開政府信息的行為是具有可訴性的行政行為
B.該局拒絕公開合法,因為簡某不具有申請人資格
C.該局拒絕公開合法,因為稅務行政處罰決定系國家秘密
D.該局拒絕公開違法,因為稅務行政處罰是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
E.該局拒絕公開政府信息的行為是在法定受案范圍內的行政行為
85.星之城大酒店是某縣唯一一家三星級酒店,位于縣城商業中心區,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縣公安消防部門檢查發現,該酒店全面履行擴建后未經過消防安全檢查驗收,且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縣公安消防部門根據《消防法》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對星之城大酒店處以20萬元罰款,并責令其在限期內停止營業。星之城大酒店繳納了全部罰款,但是對責令停業決定不予理睬,一直繼續營業,縣公安消防部門考慮到星之城大酒店停業會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于是依法將本案交由縣公安局報請縣政府決定如何處理。后來,縣政府決定采取斷電查封的方式強制執行,組織縣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門]對星之城大酒店強行斷電、查封。至此,星之城大酒店全面停業。
附:《消防法》第70條: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決定;其中拘留處罰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需要傳喚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的,應當在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
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強制執行。
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意見,并由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本級人民政府組織公安機關等部門實施。
根據法律規定,縣公安消防部門]作出處罰決定前應事先將處罰的理由、依據和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告知當事人。本案中,星之城大酒店在此階段依法享有的權利有()。
A.要求國家賠償的權利
B.提起訴訟的權利
C.陳述權、申辯權
D.申請復議權
E.要求聽證權
86.星之城大酒店是某縣唯一一家三星級酒店,位于縣城商業中心區,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縣公安消防部門檢查發現,該酒店全面履行擴建后未經過消防安全檢查驗收,且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縣公安消防部門根據《消防法》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對星之城大酒店處以20萬元罰款,并責令其在限期內停止營業。星之城大酒店繳納了全部罰款,但是對責令停業決定不予理睬,一直繼續營業,縣公安消防部門考慮到星之城大酒店停業會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產生重大影響,于是依法將本案交由縣公安局報請縣政府決定如何處理。后來,縣政府決定采取斷電查封的方式強制執行,組織縣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門]對星之城大酒店強行斷電、查封。至此,星之城大酒店全面停業。
附:《消防法》第70條: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決定;其中拘留處罰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需要傳喚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的,應當在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
當事人逾期不執行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強制執行。
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出意見,并由公安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依法決定、本級人民政府組織公安機關等部門實施。
根據法律規定,下列關于本案責令停業決定的強制執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縣政府作出的強制執行決定無效,理由是超越職權
B.縣政府作出強制執行責令停業決定前應事先舉行聽證
C.縣政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事先書面催告星之城大酒店履行停業義務
D.執法部門采取斷電方式迫使星之城大酒店履行停業義務的做法違反法律
E.執法部門強制執行責令停業決定,原則上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
87.2022年3月,原告楊文起訴被告常海稱: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經縣法院判決應償付原告房款6萬元,現該公司無力償還,而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對被告常海享有3萬元債權,該公司同意將此款給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該債權。原告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償付3萬元借款及利息,被告常海辯稱:被告不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3萬元,原告出示的借條系被告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任經理時所做的財務手續。即使此債條成立,原告也不能行使代位權,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尚欠被告工資18642元,集資款15000元,兩相抵銷。錦鯉有限責任公司欠原告6萬元房款屬實,原告曾多次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追要,因公司無力償還,就把被告寫的借條給了原告。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該縣法院曾于2022年12月判決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償付原告房款6萬元,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至今未付,被告在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寫有《借條》,內容是:“今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借現金三萬元(30000元),常海2022.7.6”,原告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催款,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將此借條交給原告,由原告行使該借款債權,另,錦鯉有限責任公司欠被告2022年10月至2022年3月工資共計18642元,被告于2022年5月31日曾向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交納集資款15000元,以上兩項合計33642元,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尚未支付。
下列關于代位權訴訟中錦鯉有限責任公司訴訟地位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法院應當追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案被告
B.法院可以追加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為訴訟第三人
C.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申請參加本案訴訟,作為訴訟第三人
D.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如果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則有權提起反訴
E.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作為本案訴訟的必要共同被告
88.2022年3月,原告楊文起訴被告常海稱:錦鯉有限責任公司經縣法院判決應償付原告房款6萬元,現該公司無力償還,而錦鯉有限責任公司對被告常海享有3萬元債權,該公司同意將此款給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該債權。原告為保護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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