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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大學圖書館與文化事業

中國一直有一種將學術文化融為一體的傳統,教育與學術文化密切相關。清末中央官制改革后未專設近代意義的文化管理部門,對文化事業的管理分別隸屬于民政部、禮部和學部1。1906年頒布的學部官制規定,學部除職司教育外,兼管包括圖書館、博物館等在內的文化事業2。與此相應,各省學務官制也將有關事務列入學務公所圖書課的職責范圍3。因此,近代中國圖書館事業的興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學部自上而下的倡導推行。此外,學部在保護文物方面也做過一些嘗試,從而對近代文化的創建發展有所貢獻。一、師資支持與圖書館建設在中國幾千年文明史上,書藉不僅是歷代思想與知識的結晶,而且是文明歷史的見證。但長期以來,文化知識只是統治者和士大夫的專利,官方收藏并不向社會開放;而私人藏書也只是文人雅士或殷實之家傲立儒林的資本,而非傳播文化的場所。清乾隆時輯《四庫全書》,在揚州、鎮江等地建文宗、文匯、文瀾三閣,向士林開放,準海內稽古之士就近觀覽,傳為佳話。近代東西文化的沖突碰撞,使人們重新認識文化傳統與社會發展的關系。1892年鄭觀應發表《藏書》一文,將中外政府對待書籍的態度進行比較,認為中國雖有悠久文明,自秦以后,“稽古右文,尊賢禮士,車書一統,文軌大同,海內藏書之家指不勝屈。然子孫未必能讀,親友無由借觀,或鼠齒蠹蝕,厄于水火,則私而不公也”。在介紹西方各國的藏書院、博物館的藏書量、經費、管理和公眾閱覽情況后,他呼吁政府“宜飭各直省督撫于各廳州縣分設書院,購中外有用之書藏貯其中,派員專管。無論寒儒博士,領憑入院即可遍讀群書。至于經費,或由官辦,或由紳捐,或由各省外銷款項、科場經費,將無益無名之用度,稍為撙節,即可移購書籍而有余。”如此則“數十年后,賢哲挺生,兼文武之資,備將相之略”,可以造就振興國家民族的棟粱之材4。在維新派的提倡下,各地學會均將譯書、購書、藏書、讀書作為自強御侮的妙法而大力鼓吹,漸成風氣5。正式提議設立公共藏書樓的是李端,他不僅強調設藏書樓與興學之間相輔相成的內在關系,且要求在京師及各省會設書樓,“許人入樓觀書”,對書籍來源及管理方法均有具體的建議6。雖因變法失敗,其主張未及實行,影響卻一直存在,后來京師大學堂章程關于藏書樓的若干條款,明顯地體現了李端的見解。新政復行,社會有識之士再度發出呼吁,并付諸行動。1904年徐樹蘭奏請自費捐建紹興古越藏書樓,將“泰西各國講求教育,輒以藏書樓與學堂相輔而行”作為申辦理由,并正式確定對外開放借閱的規則7。不過,盡管清政府標榜效法西洋,在興辦圖書館的呼聲四起中,卻沒有予以重視。受西方近代對教育與文化傳播關系意識的影響,學部在1906年制定官制章程時將興辦和管理圖書館列入職責范圍。1907年,學部參事官羅振玉在《京師創設圖書館私議》中指出近代圖書館保存國粹、增進西學的一身而二任的功能,前者包括官私舊藏、古今刻石,后者則先擇最新最要者購之。主張“此事亟應由學部倡率,先規畫京師之圖書館,而推之各省會”,并就京師圖書館的擇地建造、館藏圖書來源及收集之法等事闡述了意見8。此建議得到學部堂官的重視,成為后來建館藏書的準則。1908年初學部開始籌備。是年秋,張之洞入京執掌學部,更加快了籌備進程。為了創建京師圖書館,學部首先派繆荃孫為辦理圖書館事宜調查員,赴各地了解搜集有關信息,同時委托兩江總督端方等在江南收購私人藏書。當年12月,端方為學部代購了浙皖姚氏、徐氏的私藏共1652種、120900余卷,專員押送學部9。1909年4月學部奏分年籌備事宜折,將“京師開辦圖書館”列入宣統元年的清單。同年9月,正式奏籌請將北京德勝門內之凈業湖及其南北一帶辟為圖書館址,并將熱河文津閣《四庫全書》和避暑山莊各殿座陳設的書籍賞交學部建館儲存,此后除各省官書局刻本書均可由學部行文咨取外,還鼓勵各省官紳士儒捐贈圖書10。其辦法經清廷批準,奠定了京師圖書館的基礎。不久,學部又奏派繆荃孫任京師圖書館監督,國子監丞徐坊為副監督,學部總務司郎中楊熊祥為提調,加緊籌建11。以創建京師圖書館為契機,學部進一步督飭各地籌建圖書館。由于學部成立時便將圖書館正式列入地方學務官制,直隸、河南、江蘇、湖南等省的督撫和提學使根據本地實情,在1906年至1908年間先后設立了省級圖書館,為近代圖書館事業向各地普及發展樹立了榜樣。而預備立憲將教育普及程度作為重要指標,為圖書館的推廣創造了有利的社會氛圍。1910年,學部在京師圖書館的籌建略具頭緒的情況下,為了以點帶面,使教育文化相互促進,奏陳《擬定京師及各省圖書館通行章程》,以中央教育行政機關的命令督促各地籌建圖書館,要求除京師圖書館外,“各省圖書館亦須依限于宣統二年一律設立”,各府廳州縣應各依籌備年限設立。更為重要的是,首次擬定的圖書館通行章程中,明確提出“以廣徵博采,供人瀏覽為宗旨”,確定學部和各省教育行政機構對圖書館的隸屬關系,并詳細規定了圖書館的機構建制和業務內容、管理方法等,奠定了中國近代圖書館事業的基礎。在學部的倡導要求下,繼直隸、江蘇、河南、湖南、湖北、奉天之后,山東、山西、浙江、廣西、云南、貴州等省陸續按學部規定的期限,于1909年至1910年設立了省會圖書館,初步形成一定規模的近代圖書館網絡。此項事業能夠在各地迅速興起,除張之洞、端方等重臣疆吏的積極推動,學部作為主管部門努力倡導督促,當是主要原因。山東巡撫袁樹勛奏設山東圖書館,理由是“迭奉學部頒定學務官制權限暨教育會章程,皆以設圖書館為要務”,收藏標準也取自學部,“首儲四部之善本,兼收列國之寶書,將以通新舊之機緘”12。在未增加經費的情況下,各級學務機構從有限的教育行政經費中撥款興建圖書館,也算難能可貴。統觀圖書館在近代文化教育事業發展中的客觀作用,興建圖書館至少有三重意義。其一,將各種瀕臨流失損毀的古代珍貴文獻資料收集起來,妥善保管,使祖國豐富燦爛的文化傳統和文化遺產得到保護。學部本意欲借保存國粹以振綱紀,客觀影響則不僅貽惠千古,而且有益全球。晚清社會迭經大亂,民生凋敝,民間私藏大半散失,加上西學流行,“士子近時風尚,率趨捷徑,罕重國文,于是秘籍善本,多為海外重價鉤致,捆載以去”13。1907年百百宋樓藏書為日本人席卷而去,令舉國震動,時人驚呼“難得之舊本,若無公家為之保存,將來終歸澌滅”14。學部開始對此并不自覺,1906年春,張元濟曾力勸榮慶撥款購入百百宋樓書,以作京師圖書館之基礎,言不見用。15后以舉辦京師圖書館,情況有所改善。江蘇常熟瞿氏藏書經繆荃蓀多次洽商未能談妥,學部多次電催端方擇其中孤本或抄本,覓人精抄送京師圖書館儲存,不少為宋元明珍版16。據1913年1月30日京師圖書館造送的書目冊,自建館至辛亥,兩年間該館收藏書籍達151475卷、52336冊,其中善本書28412卷、10822冊;另有敦煌石室唐人寫經長短卷共8662卷17。各省圖書館藏書亦有一定數量。鑒于此后30多年中國一直戰亂頻仍,學部為保護古籍所做的奠基工作,意義更為重大。其二,近代圖書館網絡的建立和新型流通管理形式的實行,將有限的文化資源從少數人的私藏變為社會共享的精神財富,促使教育與文化由封閉逐步走向開放,對近代文化的普及傳播發揮重要影響,對社會變革產生了一定的催化作用。圖書館為新式教育的重要輔助,“良以學堂教授既有專門,而參考之書,則必藉公家之力,廣為儲藏,以遺餉于學者”18。所以學部制定的京師及各省圖書館通行章程明確規定:“圖書館之設,所以保存國粹,造就通才,備碩學專家研究學藝,學生士人檢閱考證之用。以廣征博采,供人瀏覽為宗旨。”雖然所藏圖書分為保存和觀覽兩類,但不僅中外官私通行圖書皆為觀覽類,任人領取翻閱,即使保存類的內府秘笈、海內孤本、宋元舊槧、精抄之本,除定時備券“以便學人展視”外,如有發明學術堪資考訂者,還要由圖書館影寫、刊印、抄錄,編入觀覽類,供人隨意瀏覽,以廣流傳。19其三,將海外各國圖書和私家著述、報刊列入藏書范圍,供人借閱,促進了西學的廣泛傳播。海外各國圖書凡關系政治學藝者,均隨時搜采,漸期完備。有的廣泛收集譯本,甚至專人赴日本等國采購。雖有政治方面的限制,所謂宗旨學說偏駁不純者不得采入,但畢竟為殷殷向學的寒士提供了大量參考,使之開闊眼界。二、清代內閣大庫藏本依據1906年中央官制改革的規定,保護古物古跡為民政部的職責范圍。該部也曾上保存古物推廣辦法折并詳訂章程,要求各地督撫飭屬詳查境內古跡咨部存案備核20。學部插手文物保護,則別有潛因。清末民初盜賣古物之風興起,與外人掠奪關系甚巨。從19世紀90年代起,中國西北考古活動(歐洲視為中亞遠東考古的一部分)日益為舉世關注。30年間,俄、英、德、法、瑞典、美國人士多次來華進行考古發掘,促使國際東方學會成立了國際中亞遠東探險協會。發現包括敦煌文書,西域簡牘在內的一大批文獻器物和遺址,令世界驚嘆,也使許多國際古董商覬覦中國的民間私藏和地下寶藏21。面對文物的大量流失,中外有識之士呼吁保存保護22,以免國粹淪喪。學部聚集了一批金石器物學人才,更加當仁不讓。從保護古代文化、豐富圖書館藏的動機和角度出發,學部在預備立憲分年籌備事宜單的1909年應辦事項下,開列有開辦京師圖書館并附古物保存會。1910年通知各省“飭將所有古跡切實調查,并妥擬保存之法,詳細覆部以備存案”,并將碑碣、石幢、石磬、石刻古畫、摩崖字跡等項“先行搜求,速為報部”23。多次咨催下,庫倫辦事大臣將柴達木的一座唐開元年御制闕特勤古碑拓印成片咨送學部24。而民政部也不得不與學部協調合作25。學部在保護文獻文物方面有兩項重要貢獻:其一,搶救瀕臨毀滅的內閣大庫文書。大庫是清代內閣放置和保管檔案、書籍之所,位于東華門內、文華殿東、協和門西面,分為東西共20大間房。“書籍多為明文淵閣藏書之孑遺,檔案則清列朝的朱諭、內外臣工的題本、奏本、外藩屬國的表章、歷科殿試的大卷,備在其中,由內閣典籍廳掌管”26。平時庫藏聽其堆積,無人過問,損壞嚴重。1909年,載灃令閣臣于庫中查找清初攝政典禮之舊檔而未得,閣臣奏稱庫中無用舊檔太多,請旨焚毀,得旨允行。羅振玉推測內閣應有宋元明歷代珍版書籍,建議張之洞奏請撥歸學部貯存于圖書館,其“片紙只字也不得遺棄”。開始整理之事由內閣中書曹元忠等人擔任,仍欲分別存棄,而暗中多有竊取。羅見狀后“急告寶侍郎,以大庫之書乃宋、元、明三代之菁華,即零斷縑葉,亦非海內藏家所得見,請不待整理,速移部中。”27張之洞立即派員將書籍全部運歸學部保存。除古籍外,內閣原擬焚毀的大批前朝奏章亦經張之洞、羅振玉、宗華、寶熙等學部官員的努力和爭取,幾經周折,亦歸學部。嚴修先期于1909年10月22日同寶熙“往內觀所藏,先至大庫一看,內儲題本極多,任檢一、二本,皆乾隆前物也。”28因經費拮據,保存所需之五、六千只木箱難以籌集,學部會計司長宗梓山與羅振玉反復商議,請唐景崇撥款千元,裝入8000個廢棄米袋,運歸學部,奏折案卷藏諸國子監之南學,歷科殿試卷則藏諸學部大堂之后樓29。既而學部先后派羅振玉、繆荃孫等人整理編目,成《京師圖書館善本書目》八卷。以今日眼光看,學部的保存措施固然不夠得力,但正是由于學部官員的遠見卓識和不懈努力,及時采取措施,內閣大庫的珍貴藏書和明末清初重要檔案史料才得以流傳下來。其二,保存、收集與搶救敦煌石室遺書經卷。首先,保存與收集敦煌石室遺書經卷。敦煌文物為祖國文化的奇珍瑰寶現已眾所周知,但在清末,對敦煌文物價值的了解和認識,還局限于京師的少數學者士紳。斯坦因、伯希和相繼劫走大量莫高窟寶藏,地方官紳茫然無知,率先知情并起而設法亡羊補牢的,正是學部官員。他們主要采取兩方面措施:(1)對于已經流失域外的文獻,用抄錄、影寫、照相等方法,了解保存,流傳于世。1909年伯希和為法國國家圖書館采購圖書再度來華至北京時,“行篋尚存秘籍數種”30。羅振玉聞訊,攜當時在學部編譯圖書局任職的王國維等趕赴伯氏下榻處拜訪參觀,并與伯氏妥商“盡照其已攜歸巴黎者”31。此事在京師學術界引起小小轟動,“索觀者絡繹不絕”,學部官員王仁俊、蔣黻皆日以繼夜抄寫,并要求伯氏將其掠至法國的經卷古籍寄郵印本回華32。10月4日,以學部官員為主的京師學者在六國飯店設宴招待伯希和,出席者有寶熙、劉廷琛、柯劭、江瀚、王仁俊、徐坊、蔣黻以及董康、吳寅臣等多人。席間學部諸官員再次要求伯氏“歸后擇精要之本照出大小一如原式,寄還中國”33。通過伯氏,他們獲悉敦煌秘籍的存佚消息,開始設法收集和保存有關文獻,發韌了中國的敦煌學研究。中國學者還“組織一會,籌集巨資,以供照印之費”34。但由于經費籌集幾經周折,最后羅振玉出資2000元辦理此事。伯希和歸國后確曾履行承諾,后因“寫真師身故,致寄出遲滯”35,先期寄來的408張照片目錄則已存于京師大學堂。(2)與此同時,為保存這些珍貴文獻,羅振玉、蔣黻、繆荃孫等學部官員還努力將劫后復得者編輯出版,以廣流傳,先后出版的有羅、蔣校錄《敦煌石室遺書》,王仁俊《敦煌石室真跡錄》七輯,蔣黻《沙洲文錄》一卷。其次,搶救保護殘存的敦煌遺書。羅振玉等人從伯希和處得知敦煌石室中尚有約6000殘卷,即請學部致電地方官員設法保護,即再三商請學部堂官致電地方官員設法保護。伯希和尚未離京,10月3日,學部即致電護理甘督毛慶蕃:“請飭查檢齊千佛洞書籍解部,并造象古碑,勿令外人購買”,第一次以中央政府部門的名義,正式要求地方行政機關保護敦煌文物36。經學部聯絡,1909年護理甘督派人送來一卷寫經樣本。學部堂官開始擔心價高,頗感為難,羅以自己的薪俸作保,建議由京師大學堂出款購藏37。電文發出一月后,甘肅復電,說明經文已購妥,共6000卷。因所需款項遠低于預計,學部決定仍留部中。38然而,學部并不能像保護文淵閣舊籍那樣,以收歸部管杜絕失竊,敦煌文物在運送過程中及抵達學部之后,連遭荼毒。關于這一歷史懸案,羅振玉有如下記述:“及甘省派員解送京師,委員某為江西人,到京不先至部,而住其同鄉某家,其同鄉乃竭日夜之力盡竄取其菁華。卷數不足乃裂一軸為二、三以充之,解部后予等轉不得見”39。羅繼祖懷疑合謀犯事者為甘肅布政使何彥升父子及其兒女親家李盛鐸、京師大學堂總監督劉廷琛等人40。學部侍郎寶熙聞訊,準備上奏參劾,因辛亥革命爆發而未及實行。學部為此扣留甘省押解員傅寶華,“部中有主究詰者片傳不放行。經人關說,以此事無佐驗而罷。”41其實竊案雖無佐證,率爾放行的重要原因還在“堂憲本不深求”42,一旦有人托請,便順水推舟,糊涂了結。據羅振玉回憶,敦煌遺書遭竊在運抵學部前夕。但羅所知得自風傳,仍系揣測之詞。從《學部為續送敦煌唐人寫經致京師圖書館片》可知,由甘督委解學部的敦煌經卷18箱,已于1910年送往京師圖書館,但后來再度由學部通知京師圖書館查收“據原解委員續行呈到寫經二十二卷、粘片二本”43。學部在其所附清單中,詳細記錄每本頁數、有無年款、每卷寫經的起止文字,像是追繳歸案的盜贓。清單如此詳盡開列,似為防止再遭割裂盜竊。據關注其事并多少了解內情的汪康年記:“委員某運至京,初有六千卷。至京先住蘇州胡同吳宅,撿出佳者百卷。次日始將所余五千九百卷送部,并碎片一箱云。聞委員即李木齋之甥。此事木齋與同志數人為之,取得即共分云云。”44寶藏運京,已是大事,遭劫更加成為傳媒焦點。當時《民立報》也有風聞,說法卻是別樣,大意為學部雖嚴密慎守,但某日學部某司員在琉璃廠書肆偶見有寫經一大卷,經辨認“乃為石室之物,即學部所藏之一,出重價購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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