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和諧社會推進刑事執行完善_第1頁
展望和諧社會推進刑事執行完善_第2頁
展望和諧社會推進刑事執行完善_第3頁
展望和諧社會推進刑事執行完善_第4頁
展望和諧社會推進刑事執行完善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展望和諧社會推進刑事執行完善

摘要:現階段中共中央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這些任務都離不開法院的司法保障作用。我國的刑事執行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制約著和諧社會的構建,其主要表現為監禁刑弊端的凸顯,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難,重新犯罪的問題嚴重。針對上面制約和諧社會的刑事執行問題及對和諧社會的展望,要求人民法院的刑事執行要進一步的完善,和諧社會要求人民法院在刑事執行的內容上要輕緩,在執行效果上要和諧,在執行依據上要法定及人民法院與其他執行主體在工作上要協作。

關鍵詞:和諧社會刑事執行輕緩化和諧化

古代儒家思想家孔子提出“禮之用,和為貴”的和諧思想,現階段中共十六大報告第一次將“社會更加和諧”作為重要目標提出,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展望和諧社會應該是法治的和諧社會,它要求我們的社會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這些要求都離不開法院的司法保障作用,一個社會的和諧有賴于社會矛盾糾紛的及時解決,人民法院的工作就是定紛止爭,人民法院工作做的好壞直接關系著社會是否和諧,那就要求我們人民法院不僅做到“案結”更要做到“事了”,一個案件的“事了”主要取決于執行結果是否得到了當事人誠心的接受,是否取得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案件執行作為人民法院的最后一道工作對和諧社會的建立有著重要的意義,筆者主要從人民法院刑事執行的角度分析怎樣完善刑事執行才能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

執行難,一直是困擾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個癥結,與民事執行相比,刑事執行似乎相對容易。但是從目前的刑事執行現狀來看,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制約著和諧社會的構建,其主要表現如下:

一、監禁刑弊端的凸顯。監禁犯罪人的初衷是教育改造罪犯,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犯罪人之間會交叉感染,不但沒有達到改造教育的目的反而學會了一些犯罪的“本領”;有的犯罪人因受到刑罰處罰,對社會產生仇視心理,刑滿釋放后重新犯罪報復社會;犯罪人刑滿釋放后,社會仍然給其貼上犯罪人的“無形標簽”;監禁犯罪人造成了巨大的財物消耗,“據有關部門統計,關押一個犯人每年平均支出是在10000元到15000元之間,這個支出甚至比國家培養一個大學生支出的費用還要高”。[1]

二、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難問題。受害人所遭受到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害雖然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中有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制度,但是從實際的效果來看,并沒有發揮很好的作用,一方面,從基層法院辦理的刑事案件來看,大多數犯罪人都是因為家庭經濟條件差才走上犯罪的道路,在此情況下犯罪人根本就沒有經濟能力賠償被害人;另一方面,被告人被判刑后,自認為已經對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根本就沒打算進行民事賠償,根本就沒有賠償的意愿,從而拒絕經濟賠償責任的承擔就成為一種合理化的選擇。由此,刑事附帶民事的判決大多情況下成為了一張“空頭支票”。

三、重新犯罪的問題嚴重。由于監禁刑造成的交叉感染、仇視報復心理,一些犯罪人刑滿釋放后重新犯罪,并且重新犯罪率有越來越高的趨勢。刑滿釋放人員重新犯罪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也是當前比較突出的問題。河南省潢川縣檢察院對2006年以來提起公訴的66名刑滿釋放人員重新犯罪案件進行調查后發現:刑滿釋放人員重新犯罪數量呈現逐年上升趨勢。在66名重新犯罪的人員中,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分別為14人、20人、32人。重新犯罪的人數逐年增多,成為社會穩定的隱患。[2]因此,重新犯罪的問題嚴重的制約著和諧社會的構建。

針對上面制約和諧社會的刑事執行問題,筆者認為,和諧社會要求人民法院在刑事執行的內容上要輕緩,在執行效果上要和諧、在執行依據上要法定及人民法院與其他執行主體在工作上要協作。和諧社會對人民法院刑事執行的要求有以下四點:

一、和諧社會要求人民法院刑事執行內容的輕緩化。刑事執行的內容也就是刑事裁判的內容。要使刑事裁判的內容具有輕緩化,筆者認為在審判階段搞刑事和解一個行之有效的方式,雖然刑事和解的范圍在理論界和實務界都沒有統一的觀點,但筆者認為,在現有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的擴大刑事和解的范圍,只要是有利于消除社會矛盾的,有利于重塑社會和諧的案件都應當在審判實踐中積極的探索實踐。審判階段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審判階段,被害人與犯罪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自愿就被害人補償進行對話、協商,使犯罪人責任承擔具有輕緩化的一種犯罪處置方式。審判階段刑事和解的結果是使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得到輕緩化處理。所謂輕緩化,是指法官對犯罪人的判處比一般情況輕的刑罰,主要表現在“輕”和“緩”上,“輕”強調從輕、減輕或者免于刑事處罰,“緩”強調積極使用緩刑。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第18條提出,對于輕微犯罪等,主觀惡性小、人身危險性不大,有悔改表現,被告人認罪取得被害人諒解的,盡可能地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另外還提出對于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案件,應被害方的過錯行為引發的案件,案發后真誠悔罪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案件,應慎用死刑立即執行。從以上可以看出,對符合刑事和解案件的被告人輕緩化處理是有現實依據的。這樣就可以減少監禁刑所帶來的弊端,解決了刑事附帶民事執行難的問題,從而既有利于預防犯罪又有利于犯罪人回歸社會,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重塑社會和諧。

二、和諧社會要求人民法院刑事執行效果的和諧化。刑事執行所追求的案結事了就是要求刑事執行的法律效果與社會的和諧相統一,要做到這一點筆者認為:首先,要提高刑事執行的效率,公正與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兩個永恒主題,也是司法的核心價值所在,“遲到的正義非正義”這句法諺告訴我們人民法院在執行刑事案件時要提高司法效率。在司法資源有限的前提下,為了更好地完成執行任務,就必須高效利用有限的司法資源,提高執行效率,盡量在審判階段被害人與犯罪人就能達成并履行刑事和解協議,這樣有利于被害人及時得到賠償,也有利于犯罪人得到輕緩化處理。其次,要堅持能動司法的辦案理念,執行法官要充分行使釋明權,做好被害人與犯罪人及其家屬的思想工作,給他們講解犯罪行為的定性理由及量刑標準。轉變他們極端報復的觀念,讓他們知道懲罰犯罪不是目的,目的是改造教育使犯罪人認罪悔過,積極修復給被害人所造成的損失,在執行法官的思想工作下,也讓他們學會“像律師那樣思考”,從而使犯罪人得到被害人的諒解,使犯罪人認識到其行為給自己及他人造成的巨大損失,使犯罪人和被害人家屬服判,減少涉訴涉法方面的上訪、申訴。

三、和諧社會要求人民法院刑事執行依據的法定化。要使刑事執行內容的輕緩化和執行效果的和諧化,在目前的情況下還需要在現行法律上作出某些調整。首先,建立審判階段的刑事和解制度,擴大刑事和解的范圍,一個案件能否采用刑事和解,筆者認為只要有利于社會和諧就應當以立法的形式鼓勵基層法院去積極的探索。其次,擴大適用緩刑的范圍,對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人,符合緩刑實質條件的也可以使用緩刑,盡量消除監禁刑所帶來的弊端。同時,使暫緩宣告制度成為我國刑罰的一種類型,“刑罰暫緩宣告制,不僅不宣告刑罰,而且連有罪的宣告也予以延緩,顧及了加害人的自尊和名譽,有利于在刑罰教育功能上達到最佳效果,也就有利于修復破壞的社會關系,促進了社會和諧。”[3]

四、和諧社會要求人民法院與其他執行主體的協作化。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我國刑事執行的主體主要有法院、公安、監獄、看守所等機關,人民法院要與其他機關建立協作機制,把公安、監獄、看守所等機關的量刑建議及對犯罪人在羈押場所的表現評價作為裁判和減刑、假釋的一個重要依據,對一些初犯、偶犯及確有悔罪表現,在羈押期間表現良好的罪犯,應當及時減刑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