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歡迎閱讀本文檔,希望本文檔能對您有所幫助!歡迎閱讀本文檔,希望本文檔能對您有所幫助!感謝閱讀本文檔,希望本文檔能對您有所幫助感謝閱讀本文檔,希望本文檔能對您有所幫助歡迎閱讀本文檔,希望本文檔能對您有所幫助!感謝閱讀本文檔,希望本文檔能對您有所幫助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第一條公司安全工作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獎懲管理辦法,并負責安全獎勵資金的落實。
第二條安全保障部負責安全獎懲細則的制訂,并監督實施;負責獎懲檔案的建立。
第三條財務部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專用賬戶,獎勵基金來源由公司財務從安全基金提取5萬元作為基本基金,公司罰款全部打入獎懲資金專用賬戶,確保??顚S茫劻P歸零。
第四條各廠、礦、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五條獎勵方式。通報表揚、物質獎勵,獎勵額度在300-3000元之間。
第六條對于有下列情況表現之一的單位、部室及外來施工單位的領導和員工,應予以獎勵:
一、在安全生產管理、技術、環保設施、裝置及個體勞動防護用品方面有重大發明,被公司廣泛用于生產且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二、在安全生產管理、技術、環境保護、勞動防護、職業健康、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在預防死亡、重特大事故及重要環境污染方面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三、對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職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四、一貫忠于職守,積極做好安全生產、環保工作,成績顯著且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五、在防止傷亡事故、職業病、職業中毒工作中有重大貢獻的;
六、對隱患排查、治理、管理、監控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有效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的;
七、獎勵程序。由各單位、部室提出申請,并報送相關材料至公司安委會辦公室(安全保障部),由公司安委會討論通過或經理批準后給予獎勵。
第七條罰則:
一、處罰類型為:
1、一次性經濟處罰;
2、行政處分。警告、記過、降職、撤職、辭退或開除等。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按照以下標準執行,分管副主任(副礦長)500-2021元/次,主任(礦長、書記)500-2021元/次,分管副經理200-2021元/次;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責任追究辦法》執行。
1.安全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員工無章可循,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亂的;
2.實行經濟承包、租賃,承包合同沒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內容和相應措施,將工程項目發包給資質不全、不具備承包工程項目的單位或個人的;在國家嚴禁經營的地區進行開采、經營的;對外部掛靠的經濟實體、車輛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3.未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操作的;
4.機械設備、安全裝置未按規定檢驗、檢修、超過期限和超負荷帶病運行,設備、設施有缺陷,無安全防護設施的;
5.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作業環境不良,未采取措施的;
6.不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環保、技術措施經費,未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的;
7.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設施不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
8.對威脅安全生產的安全隱患問題及重要環境污染,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不及時整改治理的;
9.不傳達、不執行上級部門的指示、命令、規定,或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
10.對本單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場所未進行有效的治理,未采取有
效的職業危害防范措施的;
11.濫用職權,擅自變更規章制度或原定方案和決定,盲目蠻干的;
12.單位領導或主管工作人員,未對車輛、設備進行管理或者管理混亂的;
13.對有關部門或個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強安全防范的合理化建議、意見不加理睬,置若罔聞的;
三、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并給予處罰,罰款按照以下標準執行:“三違”當事人罰款5000元/次,當班班員3000元/次,當班班組長4000元/次,工段長(大班長)3000元/次,單位、部室主任、主管副主任(副礦長)2021元/次,分管該單位、部室的副經理2021元/次;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責任追究辦法》執行。
(一)礦井方面
1.起吊作業未設置隔離區,起吊中吊裝物下方有人員活動者;
2.受限作業空間未審批、未檢測、檢測不合格進入作業者;
3.輸送帶檢修、故障排查、清掃等作業未未停機掛牌進行的;
4.動火作業未審批,氧氣乙炔瓶安全間距不夠的;
5.采掘作業未通風檢、通風檢測不合格進入測者;
6、未經審批進入廢棄巷道、采礦區、高壓變電室等危險區域者;
7、采場檢撬不到位作業者;
8.裝藥作業人員未持證者;
9、炸藥、雷管混拿混放者;
10.起爆作業未設置警戒者;
11.敲幫問頂無人監護、在不安全區域進行的;
12.井下運輸未執行“人見車應避讓,車見人應鳴笛停讓”的;
13.主溜井格柵處理大塊不系安全帶、安全帶使用不規范的;
14.高處、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安全帶使用不規范的;
15.未經審批、未檢測、安全防護不到位進入溜井處理堵塞的;
16.電工檢修未停電、未掛牌警示進行檢修作業的;
17.在有電機車滑觸線的巷道維修、支護等作業未停電掛牌并接地進行相關作業的;
18.狹窄巷道作業未執行“人動車不動,車動人不動”規定的;
19.采掘作業未執行“短掘短支、一炮一支、控制斷面”規定的;
20.采場耙砂作業未執行“電耙、溜井安全防護”者;
21.酒后下井者;
22.輸送皮帶運轉未停止處理雜物者;
23、關鍵安全防護設施檢修后未恢復或缺失的;
24.不明情況擅自操作非本崗位職責范圍的設備設施;
25.其他涉及人身安全的“三違”行為。
(二)選冶、輔助及其他方面
1.吊裝作業未設置隔離區,起吊時吊裝物下方有人員活動的;
2.受限作業空間未審批、未檢測、無監護、無對講機等通訊設備進入作業的;
3.高處、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安全帶使用不規范的;
4.動火作業未審批,氧氣乙炔瓶安全間距不夠的;
5.輸送帶檢修、故障排查、清掃等作業未未停機掛牌進行的;
6.皮帶、除鐵器運轉未停止處理雜物者;
7.礦倉格柵處理大塊不系安全帶、安全帶使用不規范的;
8.未經審批、無防護進入狹小空間處理堵塞的;
9.粉礦倉堵礦處理作業未審批、無監護、無對講通訊設備的;
10.磨礦、浮選作業未停機掛牌靠近接觸者;
11.轉動設備檢修未停機掛牌警示的;
12.電工檢修未停電、未掛牌警示進行檢修作業的;
13.人車交叉作業未執行“人動車不動,車動人不動”規定的;
14.接觸強酸、強堿作業未進行可靠防護的;
15.接觸氰化鈉等高毒作業時未進行可靠防護的;
16.氰化配藥未進行氰化氫氣體檢測和雙人作業監護作業的;
17.強酸、強堿、氰化鈉、炸藥庫等未實行雙人雙鎖的;
18.危化品發放、盤點未通風檢測,未執行雙人作業的;
19.進入易燃易爆區攜帶手機、打火機等危險物品的;
20.火工材料領退炸藥、雷管混拿混放混運者;
21.暴力裝卸危險爆炸品、氰化鈉拉運無押運者;;
22.在存在火災風險的區域及易燃易爆物警戒范圍內吸煙的;
23.在不具備裝卸、發放物資的天氣,強行作業的;
24.關鍵安全防護設施檢修后未恢復或缺失的;
25.不明情況擅自操作非本崗位職責范圍的設備設施;
26.將車輛交于無駕駛證或者資質不符合人員駕駛的;
27.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含摩托車);
28.用電作業線纜破損、無絕緣的;
29.操作旋轉件未做到“三緊”、戴手套作業的;
30.鏟車裝卸作業周圍情況不明施工作業的;
31.挖掘機作業旋轉半徑內有人進行作業的;
32.非緊急情況未審批、無防護在惡劣天氣從事室外登高作業的;
33.崗位失職導致水泵空轉、鍋爐干燒等設備危險運轉的;
34.未經審批擅自進入危險區域的;
35.酒后上崗作業;
36.暴風雪天氣能見度低于10米動車的;
37.其他涉及人身安全的“三違”行為。
四、其他應當進行處罰的情形當事人參照《其他“三違”行為處罰標準》執行,同班其他作業人員參照50%進行處罰,班組級管理責任人參照60%進行處罰,車間級管理責任人參照30%進行處罰。
本規定所列行為與專項管理制度不一致的,按照專項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詳見附件?!镀渌袨樘幜P標準(試行)》,未列入的其他行為,按照可能造成的傷害程度參照執行或提請公司安委會辦公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對當事人加重處罰,處罰除按照前款進行經濟罰款外同時給予行政處分:
1、三個月內重復出現第三款“三違”的當事人。
2、現場管理中手段疲軟,對“三違”行為不處罰,對未遂事故、輕微傷隱瞞不報、不處罰的領導干部,經警告仍然不作為的。
3、在安全檢查中,弄虛作假、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打擊報復甚至嫁禍于人的。
4、接到《安全整改指令書》或《安全檢查通報》后,逾期不消除隱患經有關部門指出仍然不積極落實整改的。
5、對安全整改工作屢教不改、態度蠻橫、語言粗俗、對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工作不重視、不配合的。
6、對未遂事故隱瞞不報,不引以為戒、不采取措施的。
7、對“三違”行為、未遂事故不處罰的領導干部。
8、已發現事故隱患或征兆,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控的。
9、脅迫、誘騙或教唆他人違反相關規定的。
10、串供、偽造、銷毀或隱匿證據的。
11、對檢舉人、證人打擊報復的。
12、同時犯有兩種及以上“三違”行為且情節較重的。
13、其他妨礙、干擾組織審查的行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對當事人從輕處罰:
1、主動承認錯誤、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并及時改正的。
2、主動挽回損失或者有效控制危害結果發生的。
3、主動檢舉他人違章行為或者其他違紀問題,經查證屬實的。
4、因他人脅迫或誘騙從而導致“三違”的。
5、有其他立功表現的。
七、處罰程序
1.對單位和個人的罰款,由安委會下屬安全環保部下發“罰款通知書”或通報文件;安全檢查中對單位或個人的罰款或其它罰款,由安全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下發“罰款通知書”或通報文件。
2.《罰款通知書》一式三份,一份安全環保部備案、一份送達財務部執行,一份送達受處罰單位或個人。
3.公司對發生事故單位或個人的罰款以及安全檢查中對單位或個人的罰款和其它罰款,應按財務制度有關規定上繳財務部,由安委會辦公室用作安全專項資金。
4.公司對安全責任者在經濟處罰的同時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安全環保部草擬報告,經公司安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5.情節嚴重的“三違”人員同步給予警示教育,警示教育分為個人寫安全檢查、召回學習(1-7天),召回期間工資按照《“兩規一制”考核辦法》規定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按照本制度及公司相關規定,受行政警告處分的相關責任者,取消自處分起2個月效益薪金;受行政記過處分的相關責任者,取消自處分起3個月效益薪金;受降職或撤職處分的相關責任者,取消自處分起4個月效益薪金;受行政開除處分者,取消當年全年效益薪金。
第九條單位在一個季度內安全管理無事故,且安全標準化工作有創新,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單位員工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安全文化氛圍濃厚的單位,由公司安全環保部牽頭組織,公司安委會組成考核組對公司所屬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一次綜合評比,評選出井下、地表兩個安全生產優勝單位,井下單位給予20210元的安全獎勵,地表單位給予15000元的安全獎勵,獎金的20%用于獎勵單位的主任(廠長),其余獎金由主任(廠長)用于獎勵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有貢獻的相關人員。
第十條本制度中條款若與國家、自治區、股份公司有關規定相沖突,則按國家、自治區、股份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2021.11.25)
原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明紀律,嚴肅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賞罰分明、責任明確,必須健全和嚴格執行獎懲制度。
第三條。企業在保險安全、發展生產的同時,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原則。企業職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企業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基礎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覺悟和高度敬業意識的新型職工。
獎勵
第五條:集體獎勵
(一)獎勵單位,在本礦企業管理、安全生產和各項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生產單位(包括工段、班組),職能科室,群眾團體(黨組織不在內),都應給予表彰獎勵。
(二)獎勵的形式,堅持以榮譽獎為主,必要時給予相應的集體物質或經濟獎勵,根據事跡進行通報表彰,表彰獎勵,通令嘉獎授予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和其它獎勵(榮譽稱號的等級由礦部依據獲獎單位的名稱和具體事跡命名授予)。
(三)獎勵的依據
1、能夠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以《礦山安全法》為主的各項法規條例。
2、能夠積極貫徹執行礦部的各項重大決策和工作步署,嚴格執行本礦的各項規章制度。
3、銳意改革、求實奉獻,積極探索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技術革新的先進思路,不斷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設的顯著成績。
4、領導班子團結戰斗,集體風氣正,職工整體素質好,紀律嚴明,作風過硬,互相協作精神強,好人好事多。
5、能夠保質保量完成或超額完成每度生產任務和各項工作任務,節能降耗明顯,產品質量過關,達產達標,經濟效益好。
6、能夠順利實現全年安全目標,無一例大小事故發生,無違章違紀現象。
7、不斷改善勞動生產條件,加強勞動保護,設備運轉正常,無事故隱患,無塵毒噪聲危害,職工身心健康。
8、社會治安風氣良好,無火災、偷盜、賭博、打架斗毆,無違法違紀案件,職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
(四)獎勵的內容
1、年度內完成以上任務取得以上成績,可評選年度先進單位,本單位職工享受年度綜合獎金。
2、實現全年安全目標,無一例大小事故發生,可評選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職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兌現獎金。
3、取得安全生產先進工藝、科技攻關項目和可授予科技進步獎,并給以榮譽稱號。
4、節能降耗成效顯著,可給予節約獎。
5、技術經濟指標明顯的,可給予指標獎。
6、實現標準化班組的,可授予標準化班組或先進班組的光榮稱號。
7、連續十年無一例大小事故,無”三違”現象的車間、工段、隊,可授予安全文明單位的稱號,各項工作突出者可授予先進單位稱號。并給予1000元以上獎金。
8、連續五年無一例大小事故無違章違紀現象的廠級生產單位,可評為安全生產廠的稱號并給予5000元以上獎金。連續十年無大小事故無違章違紀現象的廠級生產單位,可授予文明模范單位的稱號,并給于2021元獎金。
9、其它工作成績顯著的可給予相應的表彰獎勵。第六條。先進個人獎勵
(一)獎勵的形式,以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根據貢獻大小和事跡,可分為口頭表揚,書面表揚,新聞報道表揚,表彰、獎勵、通報表揚、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晉級、晉升、授予先進工作者,先進生產者,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榮譽獎勵的同時,可按情況發給一次性獎金或獎品。
(二)獎勵的依據
1、在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節約國家資源和能源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在生產科學研究、工藝設計、產品質量、經濟指標、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3、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提高經濟效益成績顯著,對國家做出較大貢獻的;
4、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社會治安有顯著成績的;
6、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變突出的;
7、自覺遵守本礦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完成規定出勤天數和生產工作任務的;
8、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增強自我防范能力,在各自的崗位上首先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高度負責,做到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愛護生產設施,不損壞機電設備,遇到特殊情況積極搶險救災有效的;
9、能夠及時發現、預報、排除重大事故隱患和險情,提出合理化建議,避免重大事故發生。
10、本人思想覺悟高,職業道德好,工作責任性強,自覺遵章守紀,在安全生產和各項工作中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數年如一日地表現出優秀品德。
(三)獎勵的內容
1、積極完成生產、工作、出勤任務,無違章違紀,可享受季度獎、半年獎和年終綜合獎。
2、達到《安全責任合同》十條要求的,可享受年度安全獎。
3、在技術攻關、工藝流程改造取得顯著成績或有發展創造的,可享受技術革新或發明獎,并給予一定榮譽稱號。
4、節能降耗成效顯著,給予節約獎。
5、經營管理科學,超額完成任務,經濟效益大幅度提高的,可給予超產獎。
6、完成或超額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可給予指標獎。
7、在保護和挽救國家財產有功的,除給予榮譽獎以外,可發給一次性獎金。
8、對積極監督,挽救他人生命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的,可記功,并發給一次性獎金。
9、對及時發生險情,采取果斷措施幸免重大事故發生的,給予記功,并發給一次性獎金。
10、對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和在重大災情面前舍己救人的給予記大功榮譽并一次性發給獎金。
11、在礦山其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可給予其它獎勵。
12、職工個人連續五年或連續五次評為先進個人,優秀工作者,可晉升一級工資,記大功兩次的,可晉升一級工資,連續十年評為先進個人事跡突出的,可申報勞?;蚪o予榮譽稱號。第七條:目標責任獎勵
1、完成礦部下達或簽訂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可按管理層次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經濟目標獎勵,礦級為中層人員的一至三人部,中層為班組長的一至三倍,班組長為職工的一至三倍。
2、完成全年安全目標,無一例大小事故可按管理層次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安全目標兌現獎,仍按逐級一至三倍的比例分別兌現獎金。
3、專職人員,可享受職工的一至三倍獎金。
4、獎金的數額各年度由礦部決定。
5、各種獎勵的獎金、名稱、獎品由礦部決定。
處罰第八條:集體處罰
1、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單位不能評選先進:
①不能如期完成礦部下達的生產任務的;或產品質量下降。②沒有實現安全目標,出現工傷事故的。③紀律松馳,工作散渙,管理不善的。④發生火災盜竊案件,治安秩序較差的。⑤有其它原因的。
2、有以上情況者取消所在單位的安全獎和經濟指標獎,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第九條:責任人的處罰
1、管理人員和各級責任人,工作失職有下列情況的應給予處罰或處分。
⑴違犯國家的有關政策、法令,損害國家利益的;⑵違犯本企業規章制度,損害企業或職工利益的;⑶違章指揮,造成人身生命或國家財產損失事故的;
⑷經營管理不善,使生產計劃、任務和經濟指標連續完不成,出現嚴重虧損現象的;
⑸本人思想道德素質低下,對職工實行營私舞弊,打擊報復,甚至拉幫結派搞不正之風的;⑹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各級管理人員(責任人)嚴重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應受到以下處罰。⑴經濟處罰:扣除失職期間的職務津貼;取消季度、半年或全年評獎資格,取消獎金、罰款等。
⑵行政處分。批評教育、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停職檢查、解除職務、降職、降級等。
⑶違法亂紀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條:個人處罰
(一)工人職員,工作失職,經教育不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⑴違犯勞動紀律、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⑵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⑶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器具造成停產或產品質量低劣的;⑷偷拿、盜竊、窩藏國家財產,損公肥私,損人利己的;⑸損壞甚至故意破壞設備、設施的;⑹嚴重違犯社會治安秩序的;⑺違紀國家其它法律、法規的。
(二)職工違犯廠規廠紀,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給予經濟處罰。
⑴在生產和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犯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人身事故和財產損失的,除罰款外要追究責任。
⑵違犯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按其情節罰款處理并追究責任。⑶當班遺留事故隱患或已發生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不作處理,導致他人或他班發生事故的,除罰款外,要追究責任。
⑷本人違章作業,造成本人或他人受傷者,責任自負,醫藥費自理。并按情節承擔他人的藥費或其它費用。
⑸生活中亂接亂插電線,燈頭違犯安全用電制度,造成后果要罰款處理。
⑹不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者一次性罰款5元,二次罰款10元。⑺違犯崗位勞動紀律,隨意串崗、溜崗、睡崗造成設備損壞,影響生產指標的要罰款處理。
⑻丟失本班財產、設備或工具的,除等價賠償外,要罰款處理。⑼在企業發生事故、災情(火災、洪災)等特殊情況下,出現臨陣脫逃、見死不救甚至乘機作亂的,除罰款外,要給以紀律處分。⑽故意破壞生產設施和生活、文化建筑設施的,除罰款外,要追究行事責任。
⑾破壞礦區、廠區、院落、生產和生活環境衛生的,給予罰款處理。⑿有其它行為的,視其情節罰款處理,也可以給予行政處分。
(三)行政處分的類型??煞譃榫妗乐鼐?、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
⑴行政處分必須事先通知本人,并經職代會決定通過,處分經過要記入本人檔案,如受處分者不服,可在10日內向上級書面申訴,如上級領導未作出新的決定,仍按原處分決定執行。
⑵行政處分后的本人生活待遇,由礦部依據有關政策,隨處分決定通知清楚。⑶在受處分期間,如痛改前非,立功贖罪者,可減輕處分,或者恢復名譽。
(四)經濟處罰??煞譃橘r償、扣除資金、罰款、扣除工資,罰款額根據責任大小經濟損失定。
一、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采石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場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二、實行安全生產獎勵制度。采石場每季度對全體員工考核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員具體組織考評,報礦長審批后實施獎勵。
三、實行員工收入與安全效果掛鉤制度。對發生工傷事故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上的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競賽等各項活動并制定獎懲辦法,活動結束后及時兌現獎懲。
五、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由礦長審批后及時給予適當的精神和物質獎勵,并加以大力宣傳。
六、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員工,要嚴格按照獎懲辦法給予處理,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七、偷盜、倒賣或私藏火工材料的一律按開除處理,情節嚴重者,報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八、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者,以及登高作業沒有佩帶安全繩者,每發現一次,視情節輕重,罰款50至300元。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主任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村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領導是直接責任人。
二、實行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建立安全工作獎懲機制、嚴格考核,重獎重罰、獎懲兌現、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三、村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采取積分制考核。主要包括。
1、村組安全領導機構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情況和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是否做到責任層層落實;
4、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治情況;
5、督促落實安全培訓教育的情況;
6、年度安全事故起數、經濟損失;
四、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獎懲
1、納入對村組年終目標考核的范圍一同進行;
2、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優勝的組和個人進行表彰;
3、通報表彰和批評;
4、進行物質獎勵和罰款。
獎勵制度:
一、獎勵條件:
1、模范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覺執行煤礦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或措施,成績顯著者;
2、發現事故隱患或征兆,立即采取措施進行防范或及時向礦進行匯報處理,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的有關人員。
3、搶救事故有功人員;
4、在安全技術方面有發明創造或創新,并運用于本礦的安全管理,使企業獲得較大的經濟效益的有功人員;
5、對企業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運用于企業管理實踐中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的有功人員;
6、每月積極努力完成礦下達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指標,成績顯著的班組或個人;
7、敢于制止違章、反對違章、檢舉揭發違章者的各類人員;
8、對企業安全或生產作出特殊貢獻者。
二、獎勵對象:
凡符合以上條件的在礦從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員工。
三、獎勵辦法:
獎勵分為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精神獎勵??陬^表楊、會議表楊、新聞媒體表彰、利用礦的牌報等宣傳工具宣傳、表彰、發放獎狀等形式。
物質獎勵:
1、發放獎品;
2、發放獎金。
(1)、對完成安全生產任務的單位或個人以計件工資形式實施獎勵;
(2)、對安全技術創新或創造者,按所創價值的1%-5%實施獎勵;
(3)、對搶險救災有功人員按100-1000元不等實施獎勵;
(4)、對制止違章或檢舉違章者,按處罰金額的60%實施獎勵。
(5)、對特殊貢獻者對其獎勵100-5000元不等。同時對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有特殊貢獻者晉級獎勵。
懲罰制度:
一、懲罰條件:
1、違反煤礦安全管理規章和制度或措施,不遵守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違章或違規者;
2、在正常情況下,對安全生產任務指標完不成者;
3、發現事故隱患或預兆,不采取措施處理或不匯報者,或發生事故后不及時匯報和處理者;
4、對職工不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上崗操作造成事故的;
5、管理人員放松安全管理或違章指揮、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
6、對違章現象視而不見或者隱瞞不報,發生事故后隱瞞事故真象者;
7、對礦井安全生產工作,不服從安排和調度者;
8、實施盜竊或破壞安全生產者;
9、打擊報復安全管理人員或舉報者的人員。
二、懲罰對象:
凡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
三、懲罰辦法:
懲罰按形式分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和刑事處罰。
行政處罰:分為礦內警告、記過、開除留用、除名;
經濟處罰:罰款;
刑事處罰。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刑事處罰有機結合起來。
(一)、行政處罰:
主要針對瓦檢員以上管理人員或者具有操作資格證的特殊工種人員。處罰條件:對工作不盡責,造成一般性事故的;違章或違規,沒有造成事故,經教育認識態度較好的;對不服從安排或調動的;一般性事故發生后,能積極參與事故搶險等。
行政處罰主要根據責任人的情節輕微、沒有造成大的事故或者發生一般性事故后認識態度較好而酌情處罰。
(二)、經濟處罰。凡符合以上懲罰條件的對象,按我礦安全管理的規章和制度實施處罰。
(三)、刑事處罰:
1、造成煤礦重大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
2、破壞煤礦安全生產或實施盜竊公共財物者。
以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DB31/T 968.2-2016全過程信用管理要求第2部分:行為清單編制指南
- DB31/T 820-2014肉鴿屠宰場防疫技術規范
- DB31/T 578-2011飼料中玉米赤霉醇類物質的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 DB31/T 1419-2023醫療付費“一件事”應用規范
- DB31/T 1384-2022城市綠地防雷通用技術要求
- DB31/T 1363-2022口腔綜合治療臺水路衛生管理要求
- DB31/T 1299-2021電梯轎廂上行超速保護裝置現場試驗方法
- DB31/T 1266-2020乘用車自主緊急制動系統技術要求及測試方法
- DB31/T 1196-2019城市軌道交通衛生規范
- DB31/T 1012-2016電動汽車用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通用技術規范
- 2021年上海市高考英語試卷(春考)(解析卷)
- 《中國政法大學》課件
- 《湯姆索亞歷險記》測試題(含答案)
- MySQL數據庫設計與應用知到智慧樹章節測試課后答案2024年秋昆明理工大學
- 《“珍牡腎骨膠囊”對維持性血透患者鈣磷代謝紊亂的影響》
- 【MOOC】金融法學-浙江財經大學 中國大學慕課MOOC答案
- 道路施工交通分流方案終版
- GB/T 44902-2024木工機床安全共同性要求
- 24秋國家開放大學《科學與技術》終結性考核大作業參考答案
- 商務談判經典案例全案(56個案例)
- 《環境影響評價》全套教學課件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