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建筑工程振震雙控技術標準_第1頁
2023建筑工程振震雙控技術標準_第2頁
2023建筑工程振震雙控技術標準_第3頁
2023建筑工程振震雙控技術標準_第4頁
2023建筑工程振震雙控技術標準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8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建筑工程振震雙控技術標準PAGEPAGE4目 次總 則 1術語符號 2術 語 2符 號 5基本定 6設原則 6設方案 6控標準 7振震控作分析與應驗算 9一規定 9地作用 10振作用 10振震控設方法 12一規定 12以平震制主目的振雙控 12以向動制主目的振雙控 17多振雙控 18振震控輔措施 28交與備源28振傳路隔振 30振控對隔振 31振震控噪控制 32振引二輻噪的內限標準 32減降設計 32減措降量分析 33抗設的噪33施工驗收維護與測 34一規定 348.2施 工 348.3驗 收 378.4維與38用詞說明 44引用標名錄 45附:條說明 47Contentsprovisions 1Termssymbols 2Terms 2Symbols 5requirements 6Designprinciples 6Design6Control7Effectanalysisandresponsecheckfordualcontrolofengineeringvibrationseismicvibration 991010Designmethodsfordualcontrolofengineeringvibrationvibration1212Takinghorizontalcontrolasmainofdualcontrolvibrationvibration 12Takingvibrationcontrolasmainofdualcontrolvibrationvibration 17Multi-dimensiondualcontrolofvibrationvibration 20Auxiliarymeasuresofdualcontrolofengineeringvibrationandseismicvibration 28fortrafficequipment 28isolationonpropagationpath 30isolationobject 31controlofdualcontrolofengineeringvibrationseismicvibration32Indoorallowablestandardsforradiatednoisecausedvibration 32Designforvibrationnoise32analysisvibrationreduction33utilizationindesign 33Construction,checkbeforeacceptance,maintenance343434before3738Explanationofwordingin44Listofstandards 45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47PAGEPAGE101總 則為在承受振動與地震雙重作用的建筑工程或裝備設計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及技術經濟政策,實行以預防為減少經濟損失,并確保建筑工程或裝備滿足安全、正常生產、人員制定本標準。6程或裝備進行振動與地震雙重控制的工程設計;改建和擴建工程可參照本標準執行。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術語和符號術 語振震雙控 dualcontrolofengineeringvibrationseismicvibration為降低工程振動和地震作用對建筑工程或裝備影響的綜合控制技術。多維振震雙控 multi-dimensionaldualcontrolofengineeringvibrationandseismicvibration當地震和振動控制同等重要時,采用以三向地震及豎向振動控制為目標的多維振震雙控設計方法。以水平地震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takingseismiccontrolasthemainobjectiveofdualcontrolengineeringvibrationandseismicvibration以水平地震控制為主要目標、豎向振動控制為次要目標的振震雙控設計方法。以豎向振動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takingvibrationcontrolasthemainobjectiveofdualcontrolengineeringvibrationandseismicvibration以豎向振動控制為主要目標、水平地震控制為次要目標的振震雙控設計方法。控制層controllayer用于布置振震雙控裝置及輔助構件的專門層,可設置在建筑結裝備所放置建筑結構中的特定區域。上部結構superstructure振震雙控建筑位于控制層以上的結構。下部結構substructure振震雙控建筑位于控制層以下的結構。振震雙控支座 dualcontrolsupportofvibrationandseismicvibration控制層中用于承載上部結構并使結構滿足降低振動和地震作用功能的支座,主要有隔振支座、隔震支座等。隔振支座vibrationisolationsupport控制層的重要部分,用于承載上部結構并具有隔離振動傳遞功能的裝置。隔震支座seismicisolationsupport控制層的重要部分,用于承載上部結構并具有隔離地震作用功能的裝置。阻尼裝置dampingdevice控制層的重要部分,通過吸收及能量耗散方式,減少地震、沖擊或振動等輸入能量而降低結構動力響應的裝置。抗拉裝置anti-tensiondevice控制層的重要部分,避免因上部結構傾覆而引起振震雙控支座豎向拉應力超限的裝置。限位裝置displacementrestrainer控制層的重要部分,限制振震雙控支座產生超過容許水平變形的裝置。隔振效率vibrationisolationefficiency結構體系采用隔振措施后振動響應幅值的減小量與隔振前的振動響應幅值之比。suppressionmeasuresofvibration通過減小振源干擾力或改變系統傳遞特性,使振動在源頭上衰減的措施。路徑隔振措施isolationmeasuresonvibrationpath在振動傳遞路徑上,采用彈性元件(常配有阻尼元件)或屏障以減小振動傳遞的措施。二次輻射噪聲secondarynoise被激勵產生振動的建筑構件,其固體表面振動向周圍空氣介質輻射的聲壓波,亦稱固體噪聲。振動敏感裝備vibrationsensitiveequipment對環境振動控制要求較高的大型裝備或精密裝備。振動與噪聲敏感建筑sensitivebuildingsofvibrationnoise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具有較高振動與聲環境保護要求的建筑,簡稱敏感建筑。第一形狀系數firstshapefactor支座中單層橡膠層的有效承壓面積與其自由側面表面積之比。第二形狀系數secondshapefactor對于圓形支座,為內部橡膠層直徑與內部橡膠總厚度之比;對于矩形或方形支座,為內部橡膠層有效寬度與內部橡膠總厚度之比。符 號——Z振級VLZmax——分頻最大Z振級VLZ,eq——等效連續Z振級LAeq——等效連續A聲級VAL——振動計權加速度級——豎向四次方振動劑量值基本規定設計原則控設計時,應符合下列規定:在振動作用下,建筑及裝備應滿足正常使用的舒適性、適用性和耐久性要求;性要求。建筑工程抗震設防類別和抗震設防標準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GB55002、《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的規定確定。建筑工程振震雙控設計宜經多種方案比選、優化后確定。4.0,高寬比不滿足時應論證方案的可行性。振動與噪聲敏感建筑、振動敏感裝備進行振震雙控設計時,宜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振源減振、傳播路徑隔振以及振動控制對象隔振等。設計方案或抗震、消能減振或消能減震措施中一種或多種技術組合方案。3.2.2建筑或裝備振震雙控設計方案的選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般情況下,宜采用多維振震雙控設計方案;當抗震設防烈度相對較高或對抗震有特殊要求、豎向環境振動作用相對較小或豎向容許振動要求相對較低時,可采用以水平地水平地震控制為次要目標的振震雙控設計方案。根據建筑工程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可采用整體控制、局部控制、整體與局部聯合控制的振震雙控設計方案。門研究和論證。控制標準標準應符合下列規定:建筑的容許振動標準可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容許振動標準》GB50868GB5501610070標準》50355170動標準一般由生產廠家給出,無明確規定時,可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容許振動標準》GB50868等綜合確定;50118、《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55016、《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50355行業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動與二次輻射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標準》170建筑工程振震雙控設計時,建筑或裝備在地震作用下的控制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55002GB5001151408振震雙控作用分析與響應驗算一般規定建筑結構振震雙控設計時,應分別計算振動和地震作用。建筑結構振震雙控振動作用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振動分析宜采用時程分析法;等環境激勵引起的振動響應。建筑結構振震雙控地震作用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應由該方向的抗側力構件承擔;分別計算各抗側力構件的水平地震作用;對于平面不規則的建筑結構,應計入扭轉效應;設置控制層后,應計算豎向地震作用。建筑結構振震雙控的計算模型應符合下列規定:續體及其他組合有限元等計算模型;材料本構模型與阻尼設置應合理;當振動激勵位于結構下方或周邊土體時,應建立土—結構整體計算模型,并應根據場地工程地質勘察報告進行土層劃分及參數選取;已完成結構基底振動實測的建筑工程,當采用實測數據作為振動輸入時,計算模型可不計入土體的影響;建筑結構振震雙控采用隔振或隔震設計時,控制層中的隔振阻尼及荷載—位移關系特性。地震作用影響系數、構件截面與抗震變形驗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行國家標準《建筑隔震設計標準》GB/T51408的規定。計算地震作用時,阻尼比的取值應按下列規定采用:0.05;鋼結構的阻尼比,可按下列規定取值:0.04;結構高度大于50m且小于200m時,阻尼比宜取0.03;結構高度不小于200m時,阻尼比宜取0.02;500.005。0.05。振動作用作為輸入;無條件開展坑底測試時,可取相似場地與工況條件下的實測振動進行等效激勵模擬。結構的振動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混凝土和土體可采用動彈性模量;在滿足計算精度的前提下兼顧計算效率;動影響。計算振動作用時,鋼筋混凝土結構的阻尼比宜取0.005~0.02。振震雙控設計方法一般規定動強度、容許振動標準、結構類型、場地條件以及工程造價和施工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可采用控制主要目標、優化次要目標,使結構體系滿足振震雙控的要求,并滿足下列規定:當水平地震和豎向振動控制同等重要時,宜采用多維振震雙作用分析和控制措施優化;以豎向振動控制為主要目標、水平地震控制為次要目標的振震雙控設計方法,應首先計算結構體系在豎向振動作用下的隔振效果,對于滿足振動控制要求的隔振體系,再進行地震作用驗算和控制措施優化。以水平地震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計時,結構的抗震性能目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隔震設計標準》GB/T51408的規定,并應開展設防、罕遇、極罕遇地震作用下結構及控制層驗算。對于滿足抗震設防要求的隔震結構,應進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的振動作用驗算,建筑工程的容許振動值除應滿足工藝設計要GB50868尚應符合下列規定:對于城市軌道交通上蓋或毗鄰建筑,應滿足現行行業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動與二次輻射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標準》JGJ/T170的規定;對人體舒適度有要求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機械振動與沖擊人體暴露于全身振動的評價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13441.1和《住宅建筑室內振動限值及其測量方法標準》GB/T50355的規定;裝備的振動控制,應符合生產廠家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要求。建筑結構振震雙控時,控制層應符合下列規定:設備、儀器或局部區域設置隔振措施,實現振震雙控功能;控制層的隔震支座應與結構豎向構件位置對應,不能對應時應采取可靠的結構轉換措施;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證隔震裝置共同工作;揮各支座承載力和水平變形能力;同一控制層中隔震裝置的豎向變形宜保持一致,并應計入隔振措施在施工階段及長期服役過程中的壓縮變形影響;3%;工所需的空間要求。控制層中的振震雙控支座應符合下列規定:制地震時水平變形的剛性限位裝置;拉裝置或限位裝置組合使用,可組合設置,也可單獨設置;隔震支座采用摩擦擺式支座時,應計入支座豎向位移的影響;1.2倍。使用年限;當控制層中其他裝置的設計使用年限低于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時,設計中應注明更換期限與措施。隔震支座與隔振支座的壓應力應符合下列規定:5.2.6數小于5.0且不小于4.0時,平均壓應力限值降低20%;第二形狀系數小于4.0且不小于3.0時,平均壓應力限值降低40%,并對支座穩定性進行專門研究;對于彈性滑板支座,橡膠支座部分有效承載面積范圍內壓應力限值及滑移材料壓應力限值,應滿足表5.2.6的規定;的規定。表5.2.6隔震支座與隔振支座的壓應力限值(MPa)建筑類別特殊設防類建筑重點設防類建筑標準設防類建筑疊層厚橡膠隔振支座6(16)8(20)8(20)橡膠隔震支座10(20)12(25)15(30)彈性滑板支座12(25)15(30)20(40)摩擦擺隔震支座20(40)25(50)30(60)注:1表中括號外數值為隔震支座與隔振支座在重力荷載代表值作用下的壓應力設計值限值,括號內數值為隔震支座與隔振支座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最大豎向壓應力限值;2標準設防類建筑隔震支座或隔振支座外徑或外輪廓尺寸不得小于400mm。在罕遇地震作用下,隔震支座的拉應力應符合下列規定:值不應大于1.0MPa;當不滿足上述規定時,可增設抗拉裝置使豎向受力滿足要求;在同一地震加速度時程中,出現拉應力的隔震支座數量不宜超過控制層支座總數量的30%;豎向地震同時作用產生的最不利影響。建筑設計工作年限內,隔震支座和隔振支座的剛度、阻尼特性變化不應超過±205%。建筑結構振震雙控整體抗傾覆驗算應符合下列規定:載力驗算;整體抗傾覆驗算時,應按罕遇地震作用計算傾覆力矩,并應按上部結構重力荷載代表值計算抗傾覆力矩,抗傾覆力矩與傾覆力矩之比不應小于1.4;5.2.6影響;裝置及其連接件應處于彈性狀態。51408的規定;跨越變形縫的蓋板或活動連廊宜在主體結構連接處設置降低豎向振動影響的柔性墊層。標準《建筑隔震設計標準》GB/T51408的規定。支座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要求應高于現行國家標準《橡膠支座第3部分:建筑隔震橡膠支座》GB20688.3、《建筑隔震設計標準》GB/T51408的規定,檢驗應以集成的整體產品進行試驗。以豎向振動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以豎向振動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建筑結構采用隔振設計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工程隔振設計標準》GB50463的規定進行隔振專項設計。附加限位裝置,嚴格控制地震作用下的水平變形;當隔振支座采用限位裝置而未設隔震支座時,上部結構應滿足抗震設計要求。隔振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定;各支承點處隔振支座的剛度和承載力,應根據隔振系統的固有頻率和各支承點的荷載確定;阻尼參數應根據隔振系統設計阻尼比確定。控制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可行性;控制層中的隔振器高度應可調節、可更換;隔振器連接處宜采用自粘防滑材料;的其他有效措施。抗震驗算及層間位移角限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的規定。消能減震裝置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轉和豎向隔振產生不利影響;消能減震裝置宜設置在變形較大的部位。構造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隔震支座時,尚應滿足隔震支座的變形要求;應能滿足罕遇地震作用下最大水平剪力的要求;隔振支座四周應預留后期安裝、維護、替換的空間。多維振震雙控I一般規定建筑結構多維振震雙控設計時,可采用下列方法:疊層橡膠隔震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摩擦擺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消能裝置與鋼彈簧組合;各向異性結構或材料多維振動控制。裝備多維振震雙控設計時,宜采用下列方法:多維減振機架振動控制;氣浮式多維振動控制。II疊層橡膠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疊層橡膠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疊層橡膠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可采用串聯或并聯方式;平向隔震設計和豎向振動控制設計;疊層橡膠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設計應進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抗傾覆驗算,抗傾覆安全系數不應小于1.4;解耦裝置,運動解耦裝置可采用軸承式、導軌式等;在地震作用下,疊層橡膠支座拉應力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隔震設計標準》51408應超過鋼彈簧支座受拉設計承載力;疊層橡膠支座與鋼彈簧支座串聯組合時,鋼彈簧支座設計承載力不應小于疊層橡膠支座設計承載力;鋼彈簧支座的變形設計值應根據承載后性能設計或時程分析后的變形需求確定;疊層橡膠支座與碟形彈簧組合時,振震雙控裝置在地震作用下不應出現拉應力;當可能出現拉應力時,應設置抗拉裝置;疊層橡膠支座與鋼彈簧支座串聯組合時,碟形彈簧并聯數量應根據橡膠支座的設計承載力確定,單個碟形彈簧的設計承載力宜取變形不大于0.75量應根據隔振性能設計或時程分析時的豎向變形需求確定。疊層厚橡膠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4~16;疊層厚橡膠支座的隔震設計與計算分析,可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隔震設計標準》51408中普通橡膠支座的規定執行;支座性能參數應通過試驗確定,性能試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橡膠支座第1的規定;支座的豎向極限拉應力不應2.0MPa;設計壓應力下疊層厚橡膠支座的極限水平變位不應小于其0.55倍有效直徑和3倍支座內部橡膠總厚度中的較大值;經設計基準期耐久性試驗后,疊層厚橡膠支座剛度、阻尼特性變化不應超過初期值的5%;1.4。III摩擦擺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摩擦擺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設計時,摩擦擺支座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摩擦擺隔震支座》GB/T37358的規定。摩擦擺支座與鋼彈簧支座組合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摩擦擺支座與鋼彈簧支座宜采用串聯方式;時計入振震雙控裝置對結構水平和豎向性能的影響;當僅需控制結構局部區域的豎向振動時,摩擦擺支座和鋼彈鋼彈簧支座可布置在需要進行豎向隔振區域的下方;宜與形心重合;采用軸承式、導軌式等;任意水平位移下,摩擦擺的支座板應避免受彎。規定:的控制層;采用單主滑動摩擦面型摩擦擺和雙主滑動摩擦面型摩擦擺時,支座的水平剪切性能和水平極限變形能力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摩擦擺隔震支座》GB/T37358的規定;采用螺旋彈簧、碟形彈簧和其他具有軸向線彈性性能的彈簧鋼彈簧支座的力學性能、疲勞性能、外觀和耐久性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在設計水平位移變化范圍內,應保證裝置豎向隔振性能不發生顯著變化;在設計豎向壓力變化范圍內,應保證裝置水平隔震性能不發生顯著變化。IV消能裝置與鋼彈簧組合當裝備振震雙控采用消能裝置與鋼彈簧組合設計時,消能裝置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消能減震技術規程》JGJ297的規定。消能裝置與鋼彈簧組合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消能裝置與鋼彈簧宜采用并聯方式;宜根據支座面積尺寸和協同作業限制要求進行一體化設計;應根據建筑結構承載確定鋼彈簧豎向穩定變形值;控制層整體變形限值;采用軟鋼類材料時,宜適當增大其彎剪模量。3mm。V各向異性結構或材料多維振震雙控性的振動控制裝置或材料。規定:當水平向和豎向振源卓越頻帶不同且幅值量級相近時,可采用同類裝置并通過各向調頻進行組合設計;可采用不同類型裝置或材料,同時進行調頻與耗能組合設計。各向異性的疊層阻尼薄板結構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對薄板損耗因子的影響;驗算時可不計入結構的平面與橫向剪切和縱向拉伸作用;尼薄板結構的剪切剛度。束層剪切模量。免局部嚴重受彎和受拉;免在性能易退化的環境中使用。VI多維減振機架振震雙控建筑工程中的裝備可采用多維減振機架進行振震雙控。5.4.17振設計標準》GB50463變形能力、阻尼比等性能要求;設備以及管道的振動頻率等參數進行計算;大型設備減振機架宜設置水平向阻尼器;Q355-B。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的規定。倍,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計入鋼框架與隔振系統的耦合作用。多維減振機架的構造措施,應符合下列規定:筑結構沉降縫時,應計入不均勻沉降的影響;減振機架應具有水平調節和保證水平基準的功能;安裝;當水平管道通過豎向管道與地面設備連接時,管道與設備之間應采用柔性連接,水平管道距豎向管道0.15m處應設置抗震支撐;防水。VII氣浮式多維振震雙控建筑工程中的裝備可采用氣浮式多維振震雙控方法。氣浮式多維振震雙控的振動控制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程隔振設計標準》GB50463的規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可采用無源式空氣彈簧;采用有源式空氣彈簧。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的規定。有源氣浮式振動控制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振體系的質量進行對比,不應超出氣浮單元極限承載力的80%;氣浮單元受壓時承載力最大單元與最小單元相差不應大于15%;95%;氣浮系統的阻尼比不宜小于設置內部氣室阻尼孔調節氣流形成阻尼外,尚應增設粘滯阻尼器;5當氣浮系統水平向存在較大振動荷載時,應設置側向粘滯阻尼器和限位器。除應按三點平衡原則進行分組設置自動跟蹤調平閥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當氣浮單元數量為3置;當氣浮單元數量大于33組配置;當氣浮單元數量大于30應計入各組氣路長度的均勻性影響;外,異形基礎的固有頻率與氣浮系統主頻錯頻率不應小于40%。帶伺服裝置的氣浮控制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80%進行設計;20%進行設計。氣浮單元的輔助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氣浮單元的氣源應采用清潔氣體;氣浮單元的囊或膜應做好防護并避免侵蝕老化;50463的規定執行。6振震雙控輔助措施交通與裝備振源減振有效性和可維修性。交通與裝備振源減振,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程隔振設計標準》GB50463的規定。動、振動敏感設備振動的評價指標及要求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要求。受軌道交通與裝備振源影響的敏感建筑物振動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利的結構型式;應采用剛性連接;采取振動控制措施后的室內環境振動和噪聲控制效果應經過預測、評價。求的樓層及房間進行振動響應預測,當采用類比測量進行振動預測時,類比對象和擬建工程的類比條件應符合下列規定:術導則城市軌道交通》HJ453的規定執行;構類型等;建筑物室內結構噪聲的類比條件除應滿足環境振動類比條件外,尚應包括建筑建造形式(裝配式、非裝配式(室內裝飾條件等;類比對象與預測對象在源強條件、線路、建筑物距離等因素存在差異時,可通過類比試驗或經驗公式對存在差異的影響因素進行修正。預測分析時,建立的數值仿真模型應能真實反映實際的源強特性、場地振動傳播規律及建筑物結構特征,并應符合下列規定:計算結果應滿足城市軌道交通環境振動及結構噪聲頻率評價16Hz~200Hz;對已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應進行實際軌道交通振源測試,為數值仿真預測提供激勵;對未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可采用類比條件相同的振動源測試數據作為數值仿真預測的激勵;于正常保養狀態時運行的最大振動影響;數值仿真模型應包含完整的敏感建筑物預測目標(地下的連續結構,并沿預測目標四周適當外延。當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周邊敏感建筑物未建成時,宜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軌道減振設計;當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周邊敏感建筑物已建成時,宜根據實際情況對軌道進行振動控制改造。定性、化學穩定性、耐熱穩定性、耐化學腐蝕及耐候性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振動傳播路徑隔振振動傳播路徑隔振可采用屏障隔振,屏障隔振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程隔振設計標準》GB50463的規定;采取的隔振措施不應對建筑抗震產生不利影響。10Hz20Hz下列情況下,宜采用波阻板屏障隔振:對于振動頻率小于100Hz方設置水平波阻板進行隔振;土面或砂墊層表面設置波阻板進行隔振;當采用波阻板無法滿足隔振要求時,可采用波阻板與其他隔振方式并聯的措施。振動控制對象隔振50mm減振墊時,應符合下列規定:時,可不進行減振墊的側鋪;基底減振墊的設計應符合建筑結構承載力的要求;底部減振墊鋪設可采用點鋪、條鋪、滿鋪等方式;慮,摩擦系數應根據現場試驗確定;采用減振墊整體隔振時,設計的整體豎向頻率和減振效率應通過靜壓試驗對計算分析數據進行修正和校準,試驗的有效短邊尺寸不應小于3m。振動控制對象的隔振可采取被動隔振或房中房等措施。建筑結構二次輻射噪聲傳遞的振動控制措施。精密儀器和設備的隔振措施、隔振方案、隔振體系及隔振參數選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程隔振設計標準》GB50463的規定。優化布置的依據。7振震雙控噪聲控制振動引起二次輻射噪聲的室內限值標準環境及設備振動引起的建筑物室內二次輻射噪聲限值應符合GB55016中建筑外部噪聲源或建筑內部設備傳播至主要功能房間室內的噪聲限值要求。城市軌道交通振動引起的建筑物室內二次輻射噪聲限值,除應符合7.1.1170的規定。減振降噪設計開連續結構,宜使振動與噪聲敏感建筑遠離振源。墊、減振彈簧等措施,防止結構振動向敏感建筑傳遞。輻射效率高的輕質材料,不宜采用整體大面積的非分散型墻體及天花構造。0.40。措施。減振措施降噪量的分析A減振降噪量的計算應包括源強類比實測、實驗室隔振測試及二次輻射噪聲降噪量預測計算。抗震設計的降噪利用的條件下,宜根據二次輻射噪聲的頻率范圍進行隔振設計。宜采用結構縫隔離連續結構的振動傳遞。施工、驗收、維護與監測一般規定構交接面的結構施工、雙控裝置安裝、驗收、系統監測與運行維護等。合本章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施工振震雙控裝置的支墩和預埋件應符合下列規定:支墩和上部結構的連接面,應預留預埋件的位置;驗收,連接螺栓孔應預擰封閉,防止混凝土灌入孔內;8.2.1表8.2.1預埋件安裝允許偏差驗收項目允許偏差預埋板平面位置(mm)±5.0預埋件標高(mm)±5.0預埋件平整度(mm/m)±2.0連接套筒位置(mm)±0.5加設排氣通道等措施。振震雙控裝置的安裝應在上道工序交接檢驗合格后進行,安裝工程經質量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施工,裝置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8.2.2表8.2.2振震雙控裝置安裝允許偏差驗收項目允許偏差振震雙控裝置平面位置(mm)±5.0振震雙控裝置標高(mm)±5.0震雙控支座的安裝。振震雙控裝置采用鋼彈簧支座進行豎向隔振時,應采用先預緊后釋放工藝,支座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標高及平面位置,待驗收通過后,擰緊下預埋板連接螺栓;放時拆卸,連接螺栓待釋放完畢后應再完全擰緊;損傷。振震雙控裝置上部結構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護措施;觀測。控制層的阻尼器應符合下列規定:阻尼器進場應具備產品合格證書和方案要求的各項標定報告;5mm;阻尼器的安裝應在上部結構全部施工完畢后進行;出現無法焊接的情況;工。符合下列規定:水平滑移限值大于疊層橡膠支座側向最大變形值;鋼彈簧支座與疊層橡膠連接板應滿足支座側向最大變形值小于豎向受力失穩極限偏移值;600mm。應符合下列規定:安裝應采用下支座板、鋼彈簧支座滑塊、上支座板的順序;大于受壓側向失穩位移限值;摩擦擺組合裝置安裝后,所有裝置預計調平標高偏離不應大于3mm。規定:組合控制裝置應設置在結構豎向受力體系的結構或構件上;3mm。驗 收振震雙控工程施工應在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驗收。振震雙控支座安裝工程驗收時,應包括下列內容:企業相關資質;控制層專項施工方案;控制層預埋件及振控雙控裝置進場驗收報告;具有相關資質的振控雙控裝置第三方檢測報告;振控雙控裝置的合格證、質量證明等;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振控雙控裝置安裝驗收檢驗申報;完整有效的安全、技術控制資料。振震雙控工程驗收時,應對隔振(震)行系統驗收。振震雙控工程驗收時,應對振震雙控支座進行全數檢查,支座型號、數量、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各支座應與上下預埋件緊密貼合,不應有縫隙。并取得合格證書。屏障隔振施工后,應對正常工作條件下的振動進行測試,檢驗屏障隔振的效果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振動測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地基動力特性測試規范》GB/T50269的規定。維護與監測檢查。常規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135105當發生可能對控制層相關構件、裝置造成破壞的地震、火災、爆炸等偶然事件后,應進行重點部位的應急檢查。測方案;監測數據的評價量及數據處理,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和現行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有關標準的規定。合下列規定:并在遠離建筑一定距離的自由地表設置自由場臺站監測點;測臺站。建筑物強震觀測的數據處理及臺網運行維護,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強震動觀測技術規程》DB/T64的規定。PAGEPAGE43建筑工程振震雙控技術標準條文說明目 次1總 則 51術語符號 522.1術 語 522.2符 號 52基本定 63設原則 63設方案 63控標準 54振震控作分析與應驗算 55一規定 55地作用 56振作用 56振震控設方法 59一規定 59以平震制主目的振雙控 59以向動制主目的振雙控 63多振雙控 64振震控輔措施 28交與備源28振傳路隔振 80振控對隔振 83振震控噪控制 85振引二輻噪的內限標準 85減降設計 85抗設的噪33減措降量分析 86施工驗收維護與測 87一規定 878.2施 工 878.3驗 收 88維與881總 則1.0.1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軌道交通的快速發展,軌道交通上蓋或毗鄰建筑工程的需求越來越多,如何解決好建筑工程的振動控制及抗震設防需求,具有重要意義。此外,對于建筑工程內部的精密儀器和設備、大型動力裝備等,對振動及抗震安全性的需求也較多。我國在軌道交通減振與隔振、建筑工程整體或局部隔振、室內減振降噪等方面已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在面向振動、地震雙重作用的振震雙控設計理論、工程應用方面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為推動振震雙控標準化打下了堅實基礎。本標準旨在對工程振動及抗震同時有控制需求的建筑結構或裝備振震雙控設計進行規定。本標準振震雙控中的隔振設計,主要針對軌道交通產生的振動、動力裝備產生的振動以及人致振動等,本標準振震雙控中的抗震、隔震設計,針對地震產生的振動。1.0.3本標準振震雙控中的隔振設計,應與現行國家標準《工程隔振設計標準》GB50463GB50011筑隔震設計標準》51408術語和符號術語2.1.1~2.1.21本節所列術語是按現行國家標準《工程振動術語和符號標準》GB/T51306、《工程結構設計基本術語標準》GB/T50083的規定,并結合本標準用詞進行編寫。符號2.2.1~2.2.2本節所列符號是按現行國家標準《工程振動術語和符號標準》GB/T51306、《工程結構設計通用符號標準》GB/T50132的規定,并結合標準的特點編寫。基本規定設計原則3.1.1境造成影響,造成振動舒適性問題。如果建筑物內設有精密儀器和設備,較大的振動會影響加工和測量精度,造成建筑結構的適用性問題。對建筑結構采取振動控制措施,就是為了確保在工程振動作用下的舒適性和適用性功能。對于長期承受周期性振動荷載的建筑結構,還應考慮耐久性,如大型風洞試驗室等。在抗震設防烈度較高的地區,采用隔震或減震建筑是一種減少地震危害、確保結構可靠性的有效措施,隔震建筑需要遵循“中震不壞、大震可修、巨震不倒”的原則。開展振震雙控時,從控制層設置形式上,可以考慮整體隔振(震)或局部隔振(震又要考慮下部結構的加強設計等,故在開展振震雙控設計時,應經多種方案比選、優化后確定。當建筑結構高寬比大于4較大,控制效果不明顯,扭轉等不利效應顯著,若確需對其開展振震雙控設計,方案應經充分論證、研討及專項審查。振動與噪聲敏感建筑包括醫療或療養區、高端辦公區以及對聲學環境有嚴格要求的聲學實驗室、音樂廳等。振動敏感裝備包括:高精度加工設備、精密測量儀器、大科學精密裝置等。設計方案隔振裝置主要指鋼彈簧、碟簧、聚氨酯減振墊等,隔震裝置主要指疊層橡膠、摩擦擺等,消能減振(震)裝置主要指粘滯阻尼器等。多種技術組合一般是指通過疊層橡膠、摩擦擺等與鋼彈簧、碟簧、聚氨酯減振墊進行串、并聯,并通過輔助措施限制隔振(震層變形、同時耗散地震能量,達到振震雙控設計的目的。震效果,要想達到理想的振震雙控效果,需基于隔振裝置及隔震裝置進行組合設計,如將二者進行串聯、并聯以及基于機械機構的內部組合設計等,以此實現振震雙控的功能。水平地震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技術;當抗震設防烈度相對較低、豎向振動要求較高時,可采用以豎向振動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技術。一般情況下,宜采用多維振震雙控設計方案,保證在地震、振動作用下,振震雙控體系具有多項組合、各向異性等功能,減少水平地震作用和豎向環境振動作用的影響。此外,當抗震設防烈度較高、豎向容許振動要求也相對較高時,如北京地區,當臨近地鐵建設劇院、實驗室等對振動要求較高的建筑結構,以及地鐵咽喉區地鐵上蓋建筑,地鐵引起的振動較大,同時由于上蓋建筑的邊梢效應影響,地震安全性不容忽視,可考慮采用多維振震雙控設計方案。當軌道交通等振源斜跨或部分穿過建筑工程時,可以考慮局部控制,其控制難度及性價比都較高,實際工程中,開展振震雙控使建筑工程振震雙控作用和效果發揮更加理想。新型多維振震雙控設計方案或裝置,一般是指目前尚未在工程中應用,仍處在設計或者試驗階段的方案或裝置。控制標準3.3.1標準的要求,又要符合振動引起的建筑結構二次輻射噪聲以及其他聲環境要求。此外,振動對建筑物內人體舒適性和疲勞—工效降低的影響評價應采用單一參數振動加速度級評價方法;建筑物內的容許振動計權加速度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容許振動標準》GB50868關于建筑物內人體舒適性的規定。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機械振動與沖擊人體暴露于全身振動的評價第113441.1計算測試時間內計權均方根振動加速度,振動計權加速度級應按下式計算:VAL20lgawa0

(1)式中:VAL——計權加速度級(dB);aw(/s;a0——基準加速度,取

106

m/s2)。該評價方法適用于頻率范圍在機振動或具有分布頻譜的非周期振動,也適用于振動能量集中于該頻帶范圍內的連續沖擊型振動。該評價方法的準確度可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機械振動與沖擊人體暴露于全身振動的評價第1般要求》13441.1于波峰因數大于9,或者間歇性特別明顯的振動,該方法可能低估振動對不舒適性影響的嚴重程度。對于交通引起的振動對建筑物內人體舒適性影響的評價,可附加采用豎向四次方振動劑量值評價方法,評價位置應取建筑物室內地面中央或室內地面振動敏感處。結構豎向四次方振動劑量值的計GB50868振震雙控作用分析與響應驗算一般規定動作用分析復核。若需采取隔振措施,則對采取了隔振措施的建筑結構再進行抗震驗算,最終迭代出符合要求的建筑結構振震雙控設計。形式為加速度;動力設備主要包括建筑結構內部的水泵、空調、壓縮機等,動力設備、人致振動的激勵輸入形式一般為力;在采用時程分析法時,要綜合各類振動荷載,確定合理的時間步長。車致振動分析的積分步長與模擬得到的響應頻譜范圍有關,為更真實地模擬車致振動影響,積分步長應盡量小,且應兼顧計算效率,建議采0.005s。本條結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建筑隔震設計標準》51408定。當開展地鐵或地上輕軌、高鐵等軌道交通振動作用下的建筑構”大型有限元模型,并對土體邊界按粘彈性邊界或無限元方法進控制層中的隔振支座、隔震支座以及粘滯阻尼器等一般可以根據有限元軟件中的相關單元設置進行使用,也可根據實際需求對節點或支座進行精細化建模。對單棟建筑結構的振震雙控分析,可采用實測數據中振動最大的測點振動時程作為基底激勵,進行一致輸入分析;考慮實測振動一般為加速度形式,采用最大振動作為激勵進行一致輸入,既可以保證分析結果體現振動作用的影響,又可以簡化輸入,提高時程分析效率。地震作用4.2.1建筑工程振震雙控非隔震設計時,其地震影響系數、層間位移角等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的規定進行驗算;采用隔震設計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隔震設計標準》GB/T51408的規定進行驗算,并應分別對控制層上、下部結構進行驗算。振動作用足要求,確保測試的準確性;測試的數據將作為建筑結構振震雙控的主要輸入,如果因測試原因導致的數據不準確,將對建筑結構振動評價以及后續的振震雙控措施造成影響。若考慮人致振動、設備振動等對建筑結構內部精密設備等的影響,因激勵作用在樓蓋上,可以采用樓蓋振動激勵作為振動輸入;此外,實際工程中,也可采用模擬與實測相結合的方式確定振動輸入。進行等效激勵模擬獲得的振動輸入數據,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修正。通常情況下,網格尺寸越小,數值模擬的計算精度會越高,但計算時間成本也顯著增加,實際工程中,考慮計算精度并兼顧計點區域的網格尺寸不宜超過振動最小波長的1/6受振動影響或人員活動頻繁的區域;非重點區域指距離振源較遠或者對振動結果不敏感的區域。振動作用計算結果拾取點應能反映具有相似振源的振動作用分析結果的一般規律,應能準確評價建筑結構的振動影響,結果應包括但不限于峰值加速度、加速度分布、位移分布、加速度時程、位移時程、加速度頻譜等。樓蓋振動舒適度技術標準》441術規程》3AISCDesignGuide11-FloorDueToHumanActivity》、德國人行橋設計指南《GuidelinesEN03ISO10137《Basesfordesignofstructures-Serviceabilityofbuildingsandwalkwaysvibrations》進行綜合取值。對于鋼結構的阻尼比,取值區間相對較大,對于行走激勵為主的鋼結構連廊、室內天橋,《建筑樓蓋振動舒適度技術標準》JGJ/T441阻尼比取0.005;德國人行橋設計指南《FootbridgeGuidelinesEN03》給出的鋼結構阻尼比最小值為0.002,平均值0.004為0.04ISO10137《fordesignofstructures-Serviceabilityofbuildingsandwalkwaysagainstvibrations》規定的風致振動鋼結構阻尼比一般取筑鋼結構技術規程》99建議的阻尼比區間為《AISCDesignGuide11-FloorVibrationsDueToActivity》給出的較有代表性的阻尼比取值為10137《fordesignofstructures-Serviceabilitybuildingsandwalkwaysagainstvibrations的鋼結構阻尼比取取0.010.005~0.02。振震雙控設計方法一般規定5.1.2多維振震雙控設計方法,宜具有多項組合、各向異性等功能,使建筑或裝備滿足抗震設防需求和工程振動控制要求。以水平地震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應進行結構及控制層的變形驗算,并應對控制層的承載力進行驗算;在極罕遇地震作用下,特殊設防類建筑應進行結構及控制層的變形驗算。51408的規定,應對建筑物水平抗震性能進行“中震設計”,滿足“中震不壞、大震可修、巨震不倒”:在設防地震用下進行截面設計和配筋驗算,結構采用線彈性模型;罕遇地震作用下,允許結構進入損傷程度輕微到中度的彈塑性狀態,采用彈塑性模型進行分析,驗算結構和支座的變形,應同時進行支座的承載力驗算。對于大多數隔震建筑,一般情況下只需增加特殊設防類建筑在極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支座變有較高要求的建筑,應對結構進行極罕遇地震作用下的變形驗算。在結構滿足上述抗震性能水準的前提下,應對其正常使用極限狀態下受環境振動作用的響應進行驗算,結構采用可合理計及豎向振型的線彈性模型。以水平地震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建筑結構,在滿足現51408GB50868體暴露于全身振動的評價》13441和現行國家標準50355采用。近年來,隨著地鐵上蓋建筑日益增多,這類建筑的容許振動限值,除應滿足上述標準外,尚應符合現行《城市軌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170噪聲的規定。同一控制層中所有隔震裝置的豎向變形應保持一致,具有重要意義。隔震裝置安裝時,應嚴格控制豎向變形的一致性和協調性,對于因施工或安裝偏差導致的變形不一致,應及時采用墊片等方式進行調整,避免因變形不一致導致的豎向受力發生變化、隔震支座性能無法正常發揮,實際工程中應足夠重視。振震雙控控制層各支座,由于具有豎向彈性變形功能,因此,豎向必須控制偏心率,避免豎向偏心運動對振震雙控支座和上部結構的不利作用。一般情況下,摩擦擺等鋼支座的豎向剛度特性不同于橡膠類支座,考慮變形協調性,這兩類支座在同一控制層中不宜混用。此外,一般摩擦擺隔震支座水平滑動時會產生豎向位移,形成對所支承結構的頂升作用,以及對所串聯的豎向隔振器的壓縮作用,因此,考慮結構變形協調性,同一控制層中不應將這類摩擦擺隔震支座與橡膠類隔震支座混用,應嚴格考慮支座滑動時控制層和結構的整體協調性。對于豎向隔振裝置,其豎向變形隨上部結構施工過程逐步累積,該變形必須在結構施工與運營階段予以考慮,避免對施工質量、結構變形和構造造成不利影響。控制層的摩阻力,指控制層中各摩擦擺隔震支座,或彈性滑板支座,或摩擦型阻尼裝置等滑動時受到的水平動摩擦力的總和。對于第一形狀系數不大于6地震時水平變形的剛性限位裝置。控制層在長期使用過程中,其耐久性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51408向隔振裝置的豎向剛度比傳統支座低得多,當使用過程中部分支座豎向變形過大時,會造成控制層不均勻沉降,必須予以重視,預留對支座進行頂升調整或托換的措施。向壓應力基礎上疊加較大的豎向拉、壓應力,而且,豎向隔振措施的增設可能會進一步增加傾覆效應,進而增加豎向壓應力。因此,需要分別設定豎向壓應力限值及豎向拉應力限值。隔振墊層、摩擦擺支座和彈性滑板支座沒有豎向受拉能力,都不允許出現拉應力,而疊層厚橡膠支座的抗拉性能較弱,對于特殊設防類建筑的支座不應出現拉應力,對于重點設防和標準設防類建筑的支座拉應力限值不應大于0.5MPa最大壓應力=1.0×恒載+0.5×活載+1.0×罕遇水平地震作用產生的最大軸力+0.4×豎向地震作用產生的軸力。最小壓應力=1.0×恒載-1.0×罕遇水平地震作用產生的最大軸力-0.5×豎向地震作用產生的軸力。多層尤其是高層建筑隔震設計,特別是增加了豎向隔振功能的控制層,應重點關注支座受拉問題。罕遇地震作用下,支座的最大拉應力應滿足本標準規定的數值,且出現拉應力的支座數量不宜過多,不超過支座總數的30%。對于特殊設防類建筑,應滿足極罕遇地震作用下抗拉裝置及其連接件均處于彈性狀態。應重視振震雙控裝置在長期荷載作用下的豎向徐變,并應在產品設計和檢測階段予以考慮。由于設置豎向隔振裝置,振震雙控控制層的豎向剛度相比傳統控制層要低得多,使建筑結構的整體傾覆運動更趨不利,因此,將抗傾覆力矩與傾覆力矩之比提升至1.4在計算抗傾覆力矩時,可計入抗拉裝置等抗傾覆措施的抗力作用。5.2.1251408規定相符的驗算振動響應時,在水平向和豎向均采用線彈性模型。但上述力學模型均應經支座產品的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驗證,當豎向性能和水平性能耦合作用明顯時,應采用能夠描述耦合作用的力學模型。以豎向振動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5.3.1時,應具備的資料包括:建筑結構圖紙和有限元模型,環境振動資料,抗震驗算所需的相關資料等。5.3.3建筑結構開展振震雙控設計,在隔振設計時,隔振支座的承載力應根據每個支座的反力進行計算,并根據支座反力的大小、豎向固有頻率、豎向設計變形量,計算隔振支座的剛度,每個支座的隔振器數量應布置合理、形式上盡可能對稱。建筑結構豎向荷載一般應根據結構重力荷載代表值確定。以豎向振動控制為主要目標的振震雙控,應按《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位移角限值等抗震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當隔振支座變形超過其容許值時,可采用消能減震裝置、限位裝置或隔震裝置控制其變形;采用消能減震裝置以及隔振支座的振震雙控組合支座系統的結構進行分析時,組合支座的豎向剛度和阻尼、水平剛度和阻尼、各方向位移最大容許值或位移限值等計算參數應準確。消能減震裝置應沿結構的兩個主軸方向布置,宜設置在變形較大的位置以及可有效傳遞水平力的構件附近,并避免對地震的扭轉響應產生不利影響;消能減震裝置的參數應優化設計,宜保證建筑結構在多遇、設防及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性能充分發揮,出力滯回曲線宜飽滿。設防或罕遇地震作用下,建筑結構與隔振器之間可能發生較大的壓縮變形導致壓并,也有可能發生較大的受拉變形導致建筑結構與隔振器脫開,此時應保證有抗拉要求的隔振器與上部結構有效連接,一般可沿建筑結構四周設置一定數量的抗拉支座,具體可通過大震作用下的隔振支座變形計算進行確定。多維振震雙控5.4.1其他多維振震雙控設計,經有效性論證后,也可采用。疊層橡膠支座與鋼彈簧(或碟簧)解耦達到多維振震雙控的效果。疊層橡膠支座的選用與布置應主要向設計時應考慮裝置的整體水平力學特性,設計方法可參考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鋼彈簧不應對結構的抗震整體安全性造成削弱。采用疊層橡膠支座與鋼彈簧法,使設計后的支座承載力和變形能力同時滿足地震作用和環境振動要求。構的傾覆驗算將更為重要。疊層橡膠支座與碟簧串并聯組合時,碟簧并聯數量應根據橡膠支座的設計承載力確定,單碟簧的設計承載力宜取變形小于等于0.75于疊層橡膠支座設計承載力;碟簧串聯數量應根據隔振性能設計或時程分析時的變形需求確定。疊層橡膠支座與碟簧串并聯組合時,在地震作用下,振震雙控裝置不應出現拉應力;當可能出現拉應力時,應在碟簧串并聯組合部分的角部設置抗拉裝置。疊層厚橡膠支座可由普通橡膠支座增加各層橡膠厚度制成,即通過減小支座第一形狀系數而減小豎向剛度,普通橡膠支座的第一形狀系數均大于205~13橡膠支座進行核電廠豎向隔震和軌道豎向隔振設計,由于疊層厚橡膠支座豎向設計面壓隨第一形狀系數的減小而減小,因此,為平衡豎向設計面壓和第一形狀系數,并考慮到豎向隔振(震)效果,給出4~16層厚橡膠支座試驗研究,結果表明現有規范對疊層厚橡膠支座力學性能指標計算誤差較大,因此,疊層厚橡膠支座的設計應基于試驗性能參數。同時,在支座設計時,應通過試驗獲取支座極限壓應力和拉應力,供設計參考,并獲悉其穩定性,防止支座應用過程中失穩;在振震雙控設計時,應控制正常使用狀態和極限狀態的支座豎向壓應力,并進行整體抗傾覆驗算。5.4.10消能裝置的核心部件主要是由端頭固定套筒結構和活動性耗能部件構成,無地震作用下,耗能部件與套筒接觸但不受力,地震作用后才相互約束,并使耗能部件產生側向彎剪變形。故在無地震作用的正常工作狀態下,固定端套筒和活動耗能部件之間應保持一定間隙,一般不應高于3mm。結構主要針對中高烈度區的構筑物設施,如低溫蒸餾、余熱利用、石化設施、水利渡槽等,進行振震雙控設計。()約束層剪切模量變化對結構最大損耗因子的影響;可不考慮約束層剪切模量增加對阻尼層厚度方向脹縮變形耗能變化的影響。約束層剪切模量的增加、阻尼層的剪切耗能增加,結構的最大損耗因子提高,最大損耗因子處的頻率向高頻方向移動。有效防止隔振彈簧水平變形過大,導致設備傾覆。要求;減振機架的地震水平變形應滿足要求;減振機架與上部裝備之間應滿足地震抗滑移要求;對于支撐重要裝備的減振機架,尚應安裝地震作用下的可靠保護措施。振系統以及上部支撐裝備的整體建模分析。接、橡膠雙球型軟連接、彈簧隔振器連接、彈簧吊架連接等。當減振機架安裝屋面時,不應破壞屋面防水,一般應將減振機架放置在屋面反梁或者另設混凝土基墩上,并將減振機架與下部連接牢固,減振機架不宜浮放。抗震需求的裝備振震雙控,在動力機器基礎振動控制中也有應用。5.4.22振動控制系統工作時,需要外界不間斷地供給潔凈氣源。要通過氣路優化配置以及節流閥等進行調節,當振動控制系統發生明顯傾斜或者有持續性地充、放氣過程時,應及時檢查氣路連接和系統其他零部件是否正常工作。器使用,既可以對水平變位進行有效限制,也可以增加體系的附加阻尼比,增加耗能;限位器主要通過較大變位下的卡死或碰撞等,防止振動控制體系因水平向較柔發生大變位后甩出,造成振動控制體系及上部裝備的損失。及氣浮單元布置等進行綜合考慮。振震雙控輔助措施交通與裝備振源減振標準》GBGB小軌道交通引起的地傳振動和地傳噪聲,應考慮三個問題:振源、振動通過介質的傳播、介質與接受者(建筑物)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說,軌道交通引起的地傳振動和地傳噪聲的控制措施可以從空間上分為三大類:振源控制、振動傳播路徑控制和建筑物振動控制。因此,需要綜合考慮技術性和經濟性。振源控制是最有效的減振方法。但是,所有振源控制措施均涉及軌道交通的設計和運營,減振設計必須保證軌道交通的可靠性、可利用性、可維修性、安全性及經濟性。振源控制措施主要有:線位(品質和維修、列車如路基、高架結構或隧道。線位將新建軌道交通的線位遠離建筑物,可有效減小其影響。線位的移動程度有限,需要綜合考慮旅客乘坐舒適性、最小曲線半徑、最大曲率變化率和坡度。軌道設計采用重型鋼軌,可提高鋼軌的垂向抗彎剛度,其減振性能對軟土路基更為有效。采用減振接頭夾板或無縫鋼軌,可減小或消除有縫鋼軌沖擊帶來的振動和噪聲。采用可動心轍叉,可減小固定式轍叉的有害空間,減小振動和噪聲。在小曲線半徑處,安裝鋼軌潤滑裝置或車載潤滑裝置,可減小輪軌側磨引起的高頻振動和噪聲。另外,采用重型隧道結構等措施也可明顯減小振動。圖1有砟軌道及其減振措施無砟軌道及其減振措施有砟軌道及其減振措施無砟軌道及其減振措施(a)普通有砟軌道(g)普通無砟軌道(b)高彈性扣件(h)埋入式鋼軌(c)彈性軌枕(i)彈性軌座(d)道砟墊(j)高彈性扣件(e)浮置道砟槽(k)彈性支承塊、彈性軌枕或減振型梯形(縱向)軌枕(f)浮置板(連續支承)(l)浮置板(離散支承)圖1各種減振軌道的示意圖圖1好,固有頻率和有效頻率最低,彈性元件(通常為橡膠、鋼彈簧、聚氨酯等)支承的重量最重。除上述基于隔振原理的減振措施外,還有兩種措施是基于阻尼(措施可以增大鋼軌阻尼,提高振動衰減,耗散鋼軌振動能量。雖然減振軌道是減小地傳振動和地傳噪聲的有效方法,但這并不是其最主要的功能。軌道最基本的功能是支承和引導車輛,使得軌道交通正常運營,安全、舒適、性價比高。鑒于此,軌道設計應考慮可靠性、可利用性、可維修性和安全性原則,還有造價以及能適應多種車輛。某些情況下,這些因素會限制減振軌道的性能。限制減振軌道的關鍵因素為:1)安全性;2)本(包括維修:部件壽命;)旅客乘坐舒適性;)可靠性;)交通的可利用性(即大量的軌道維修而影響正常運營;)度和波浪形磨耗的發展特性。列車車輛設計列車數為:1)簧下質量:減小簧下質量(動模態產生的振動;3)車輪踏面粗糙度;6)彈性車輪;7)阻尼車輪。與軌道設計一樣,上述所有參數對于軌道交通的可靠性、可利用性、可維修性、安全性及經濟性都很重要。因此,減振只能作為列車集成化設計的一部分,減振需要與軌道交通的運營要求進行折衷。從地傳振動和地傳噪聲控制角度看,列車設計和軌道設計的集成化是必要的。列車速度降低列車速度通常不是控制地傳振動或地傳噪聲的有效方法,不應視作常規方法。一方面,地傳振動和地傳噪聲水平與列車速度呈非線性關系,列車速度的降低有時可能使地傳振動和地傳噪聲增大,這取決于車輪通過頻率與輪軌共振頻率的接近程度,但是在列車常見速度范圍內,總體上,列車速度的提高會引起更大的振動。另一方面,列車速度對于軌道交通的商業運營和運輸效率來說是最基本因素之一,在局部位置減小地傳振動或地傳噪聲需要與列車延誤而對旅客帶來的干擾進行權衡。既有軌道交通減小已運營的軌道交通產生地傳振動或地傳噪聲的辦法通常是有限的。這是因為,線位是固定的,諸如更換彈性更高的軌道結構、增加路基剛度和質量(例如,在軌道下增設混凝土板或石灰樁以控制低頻振動)的減振措施需要長時間停止列車運營來完成改造工作,這對乘客和商業運營會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能應用于廣泛運營線路的地傳振動或地傳噪聲控制的措施局限于可通過維修實施的,特鋼軌打磨:在道岔和交叉維修;4)車輪鏇修和打磨;5)軌道幾何形位調整;6)臨時限速。對于沖擊式、旋轉式等裝備振源,應采用主動隔振措施減小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噪聲、建筑工程、振動敏感設備等國家現行相關容許振動標準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環境振動評價指標宜為Z振級(180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和《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測量方法》GB10071的規定;結構噪聲評價指標應為等效連續A聲級LAeq(16Hz~200170值的規定;古建筑振動評價指標應取時域范圍內最高承重結構處的振動速度峰值(1100,對文物保護單位內的保護目標振動影響的分析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古建筑防工業振動技術規范》50452準《建筑工程容許振動標準》GB50868的規定;振動敏感設備振動評價指標除應滿足設備的使用要求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機械振動與沖擊裝有敏感設備建筑物內的振動與沖擊第2部分:分級》23717.2標準》GB50868的規定。規劃、源頭措施、和從城市軌道交通宏觀層面提出相應技術要求,從總體上控制或減少產生噪聲與振動的線路或路段,具體包括線網規劃、線路走向、土地利用性質等方面的內容;全面考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厲行節約和可持續發展,優先從功能布局、建筑布局等設計工作入手,并應優選利于抑振的建筑結構型式,以降低地鐵環境振動和結構噪聲影響。軌道交通振源基礎與敏感建筑物基礎分離,軌道交通、設備運行產生的振動波經軌道結構基礎傳至土體,由土體傳至建筑物。如果振源與建筑結構進行剛性整體性連接,其特點為振動波未經過土體、無障礙傳導至建筑物上部結構,引發建筑物上部結構直接振動,其傳播路徑為振源—建筑物,誘發的振動響應規律有明顯不同,且與分離式合建建筑相比,合并式合建建筑勢必對建筑物安全及樓層內部人們日常生活造成程度更高的不利影響。軌道交通引起的振動和結構噪聲的預測較為復雜,分析中存在許多未知因素和不確定因素。地傳振動或地傳噪聲預測模型的開發(傳噪聲及其所有分量應按照頻率的函數進行計算。的數值仿真模型應能真實反映實際的源強特性、場地振動傳播規律及建筑物結構特征,應考慮的具體參數有:參數、車輛特征參數及列車速度等;土層條件及巖土物理力學參數等;建筑結構特征參數:建筑基礎類型、結構類型、建筑平(立面布置、結構構件幾何參數及材料物理力學參數等。數值方法主要包括有限元法(FEM)、邊界元法(BEM)、有限差分法(FDM)等,數值模擬中,應確定時間步長和單元尺寸的影響。有限元法(FEM)在FEM續性函數。可采用專業1)隧道—土體和土體—基礎之間的分界面處的單元;2)輪軌接觸面處的輸入函數,特別是其隨時間和空間變化的方式。尤為重要的是,模型中需包含合適的邊界單元,以避免結果因邊界反射而失真。與BEM相比,FEM確定邊界反射帶來的誤差。邊界元法(BEM)BEM代FEM,只需要在模型的邊界處(表面)BEM在過去的四十年間,波的傳播問題研究一般采用采用合適的基本解精確考慮輻射阻尼。但是,很難處理實際中碰到的結構和其下土體的幾何不規則和材料的不均勻。當然,一些新版BEM的格林函數或對所研究的內域進行更精細地細分。有限差分法(FDM)及對動力系統的離散化,采用有限時間間隔的微分方程在時域上進的適應性差。與FEM需要確定邊界反射帶來的誤差。混合模型為克服該缺點,常需其他輔助方法來模擬無限區域,也就是所謂的混合方法。用這種方法,土—結構系統的域可分為兩個子域,即近場和遠場。近場包括振源、結構、所關心的土體區域,通常用FEM或模擬。在FEM阻抗矩陣,從而把節點力與節點位移聯系起來。遠場不包括近場的半無限域,即振源附近的土體區域至接受者(建筑物)之間的土體。用有限數量的單元模擬遠場的無限屬性的方法有許多種,包括傳統的BEM細胞法(也稱為比例邊界靈活性,混合方法常用來處理涉及波障措施、建筑物、路堤、分層土、鋼軌和軌道問題。振動傳播路徑隔離地面交通等地表振源,溝式屏障、排樁式屏障、波阻板屏障均可有效降低振動對臨近建(構)筑物的影響。排樁或波阻板屏障分別在地基中設置了豎向或橫向增強體,增加地基整體剛度,對臨近建(構)筑物抗震性能有一定提升作用。實際工程中,需根據具體工程情況,搜集振源、基礎、地基相關參數,初步設計屏障參數,再通過建立“振源—地基—屏障”相互作用計算模型,仿真計算隔振區域動力響應及隔振效果。通過調整屏障技術參數,多次試算,結合經濟控制因素,最終達到設計要求。現行國家標準《工程隔振設計標準》GB50463對空溝、排樁和波阻板屏障隔振的深度、尺寸、范圍等設計參數均有詳細規定。地震作用下,隔振溝更易發生邊坡失穩現象,對臨近建(構)筑物的安全有影響。因此,對于振震雙控的屏障隔振設計而言,如果使用溝式屏障,應確保空溝臨空面的穩定性,不應對建筑抗震產生不利影響。1波長時,隔振效果可達60%~80%。但是,對于干擾頻率較低、波長較長的情況,受隔振溝開挖深度的限制,不適宜用溝式屏障進行隔振。排樁屏障隔振效果雖然不及空溝屏障,但樁長易于控制,適用較低頻率的振動波。波阻板置于地面振源下方進行隔振的主要機理:基巖上單一土層的振動存在截止頻率,當表面作用的簡諧線荷載的頻率低于該截止頻率時,土層中沒有波的傳播,即輻射阻尼接近于零;僅當激振頻率大于截止頻率時,土層中才會出現波的傳播現象;當激振頻率接近截止頻率時,土層發生共振。波阻板置于土面進行隔振的主要機理:將矩形波阻板視為圓柱體的一段,當在柱體表面作用與柱軸平行的SH波偏振,與柱軸垂直的遠場散射波場????s(????,????,????)按下列公式計算:??s

??,???????=

J2(?????????r??s????) ()Jπ????????i(rπ) i(2n1π))isine 42(i)n1sine n 4

cosns 0 n1????=2π????

(3)(4)式中:r——極坐標橫軸;????——波入射角,極坐標切向角(°;——時間(;波數;——波長——圓頻率(ra。當γ=(a為柱體半徑且γa部分入射波被散射,總波場與入射波場十分相似。隨頻率增加,即波長變短時,a?s(γa,s為剪切波長子區”。波長非常短時,即γa另一半或多或少均勻地散布在其余方向,這時在圓柱體的后面,可得到相對未擾動區,即隔振區。波阻板與其它隔振方式并聯主要包括兩種情形:一種是在振動控制對象(如精密儀器)基礎下方一定深度處放置水平有限尺寸波阻板,并配合其它隔振器(如阻尼彈簧)并聯隔振;另一種是波阻板置于土面,自身作為基礎板或厚地坪工作,同時在波阻板周邊布置排樁并聯隔振。波阻板屏障隔振傳遞率,根據容許振動值與隔振前環境振動測試數據確定。通過傳遞率可判斷單一波阻板能否達到設計要求,是否需要并聯隔振。振動控制對象隔振6.3.1處于低烈度區的建筑工程和工業裝備,當受到多源振動作用,如地鐵、高鐵、汽車、施工等振動影響時,當建筑物的抗震設防等級較低,一般以振動控制為主,如果是高層建筑,不適合采用底部或層間減隔振方式,可根據計算結果,采用基底鋪設聚氨酯類減振墊,其厚度一般不超過考慮用于建筑結構基底隔振的減振墊,一般不可維修和更換,故在使用前,應針對減振墊的耐久性、耐腐蝕性、服役壽命等進行充分研究,并經論證后采用。動力設備及動力管道是建筑結構內部的主要振源,對于結構內部有明確防微振需求的精密設備、實驗室及聲學環境等,應對動力設備及動力管道采取隔振、減振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振動向外傳遞及沿建筑結構的二次輻射噪聲影響。求,采用相應的隔振措施,主要包括:柔性隔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