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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目 錄前 言 5總則 6編制目的 6編制依據 6工作原則 6突發公共事件特殊環境和現狀 8突發公共事件保障能力現狀 9適用范圍 10預案體系 10組織體系 11領導機構 11辦事機構 13工作機構和職責 14區縣(自治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職責 15應急保障部門和單位職責 15組織體系框架 15應急聯動機制 18預防、預測、預警 183.1預防 18信息監測運行機制 19接警與預警 21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24預警級別及發布 25預警流程圖 27預警化解 28應急響應 29分級響應 29信息共享和處理 32響應程序 34指揮和協調 37新聞報道 38檢測與后果評估 38行政問責和法律責任 39應急結束與恢復重建 39后期處置 39后期處置主體及基礎工作 40社會救助 41保險理賠 41調查與評估 42保障措施 42應急體系建設 42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臺系統 42應急通信保障 43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43應急隊伍保障 43交通運輸保障 44醫療衛生保障 45治安保障 45物資保障 45經費保障 46社會動員保障 46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47技術儲備與保障 48法制保障 48宣傳、培訓、演習 48宣傳教育 487.2培訓 497.3演習 498附則 49預案管理 49獎勵與懲戒 50制定與解釋 50頒布實施 50前 言本預案依據現行法律法規編制,包括總則、組織體系、預防預測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宣傳培訓演習、附則和附件9個方面的內容。預案結合實際明確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機制、管理體制,是依法處置各類各級突發公共事件的綱領性預案。明確了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應急管理的運行機制和體制,是依法處置各類各級突發公共事件的行動規范,也是指導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編制應急預案的主要依據。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認真做好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同時注意在實踐中總結經驗,以便修訂完善本預案。總則編制目的通過本預案的編制和實施,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依法建立健全我市應急管理長效機制,形成統一指揮、結構完整、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科學合理的應急管理體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市社會穩定,為重慶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構建和諧重慶提供安全保障。編制依據依據憲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制訂本預案。工作原則以人為本,防救結合。強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創建平安和諧重慶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防救結合、搶險先救人的原則,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依法規范,明確責任。針對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依照憲法、有關法律法規規范各級各有關部門的應急管理行為,明確市政府應急處置主管部門、各區縣(自治縣)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開發區管委會)的職責。集中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方針,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程度和危害性以及動用的應急資源,實行政府集中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分類分級啟動應急預案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強化預警、整合資源,利用科技、提高效率。充分整合現有資源,建立健全我市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預警化解、應急響應、后期處置和恢復重建體系,實現預測預警日常化、應急指揮智能化、快速處置系統化、果斷決策科學化、現場保障統籌化。推動我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結合我市“一圈兩翼”總體布局,充分發揮主城區、萬州區、黔江區的區位輻射作用。加強應急管理的科學研究和高新技術在預防預測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基礎工作及應急處置中的運用,大力推動我市應急產業的發展。平戰結合、全民參與,加強宣傳、組織培訓。建立訓練有素的專業應急隊伍和組織嚴密的成年人志愿者隊伍。加強宣傳培訓工作,市政府和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定期舉行應急演習演練。把政府應急管理與全民動員參與、常態與非常態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政府主導、全民參與、軍民結合的良好局面,實現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的科學化、社會化、全民化。突發公共事件特殊環境和現狀重慶是中國西南地區和長江上游最大的中心城市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長江上游地區的經濟中心,國家重要的現代制造業基地,綜合交通樞紐、城鄉統籌的特大型城市。位于中國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與資源密集的西部地區結合部,幅員面積8.24萬平方公里,下轄40個行政區縣(自治縣)和2個開發區,現有1022個鄉鎮(街道)。全市總人口約3200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46.7%。重慶已形成大、中、小城市有機結合的組團式網絡化城市群,具有大城市帶大農村的顯著特征,是目前我國直轄市中行政區域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管理行政單元最多的特大型城市。重慶地處四川盆地東南邊緣的山丘地帶,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境內地質、地貌結構復雜,山地、丘陵占全市總面積的93%。重慶處于原“川東伏旱區”,極易發生干旱災害。汛期雨量充沛,容易引發洪澇災害和地質災害,是全國四大地質災害多發地之一。全市公路彎多坡陡,長江、嘉陵江、烏江等江河水文復雜、灘多水急,現有各類船舶近2萬艘,水陸交通安全事故隱患較多。重慶是全國六大老工業基地之一,老工業企業特別是煤礦、化工等高危企業布局不合理,老企業、老設備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較多。我市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時有發生,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一定威脅。動物、動物產品流動頻繁,易發生動物重大疫病。我市經濟基礎較為薄弱,企業破產關閉、移民搬遷安置、農村土地征用和城市居民拆遷補償等引發的矛盾極易造成各種群體性事件。由于其他復雜的歷史和社會原因,各類刑事案件、火災、涉外、金融以及社會影響重大的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時有發生。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由于城鄉發展不平衡,重大經濟社會活動大都集中于人口密集、地形特殊的主城區,因而存在諸多誘發突發公共事件的因素。由于受交通制約、通信不暢等因素影響,增加了應急管理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難度。目前我市突發公共事件包括突發自然災害、突發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共4大類、54種(詳見9.1)。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發生較為頻繁、損失巨大。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常年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80億 120億元,約占全市GDP的4%。妥善處理公共安全問題是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構建和諧重慶的重要內容。突發公共事件保障能力現狀我市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治安、醫療救援、應急通信、自然災害救助、紅十字會救援救助及生活物資供應等具有一定的保障能力(詳見9.2)。適用范圍本預案及專項預案、部門預案、綜合預案、保障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各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預案體系我市預案體系分為五個層次:《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是市政府依法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并統一指揮、統籌協調應急資源及應急行動的整體方案和程序規范,是應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綱領性預案,是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的規范性文件。《重慶市突發自然災害專項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事故災難專項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項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專項應急預案》4個專項應急預案是本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處置4大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主要依據,專項應急預案強化了市政府各部門分類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職能,是部門協作配合、應急聯動處置和管理的基礎。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編制的42個綜合應急預案,是區縣(自治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應急管理和處置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范性文件。市專項指揮部和市政府各部門及單位針對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種類編制的54個部門應急預案和為應急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統一、高效、規范保障服務的7個保障預案,是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是市專項指揮部和市政府各部門及單位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應急管理及處置和履行職責的主要依據。根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我市行政區域內大中型企業、要害部門、高危行業(包括中央在渝機構和單位),鄉鎮、街道、社區依據本預案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加強指導督促。大型會展、文體活動及其他重大活動的主辦單位必須事前制訂應急預案,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市政府應急辦提出意見,經市政府審定同意后方可舉辦。各類預案必須加強對接。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國家部門應急預案的要求,市政府各部門、中央在渝機構和單位均應結合我市實際,依據我市總體應急預案編制相關應急預案,并在應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發揮國家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預案的作用,以形成上下對接緊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完整和操作性強的預案體系。組織體系領導機構市委、市政府是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設立重慶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政府應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市政府應急委的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向國務院報告我市應急管理工作情況;決定我市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集中領導和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協調重慶警備區、駐渝部隊、中央在渝單位共同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審定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的專項資金和物資分配計劃;部署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和總結經驗教訓;決定對涉及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的有關部門及單位、人員的獎懲。市政府應急委主任由市政府市長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副主任由市政府相關副市長、秘書長和重慶警備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人擔任。市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重慶市突發自然災害、重慶市突發事故災難、重慶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慶市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四個市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四個市應急指揮部)分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交叉分管的并列擔任指揮長。成員分別由牽頭編制4個專項應急預案及編制部門應急預案的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應急指揮部職責按照相關專項應急預案確定。四個市應急指揮部在市政府應急委的領導下,加強與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的密切協作,共同做好以預防為主的預測預警、預警化解、應急處置和災后評估、恢復重建等工作。市專項指揮部的職責是:國務院或國家有關部門成立有專項指揮部并在我市建立了相應指揮機構的予以保留。目前有重慶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重慶市地質災害搶險救援指揮部、重慶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重慶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重慶市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重慶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重慶市處置劫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重慶市反恐協調小組共八個市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八個市專項指揮部)。市專項指揮部的職責是在發生相應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在市政府應急委的領導下,會同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快速有效地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應急處置。市專項指揮部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信息傳遞和共享、應急聯動處置等各項基礎工作。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的應急管理工作由市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辦事機構市政府應急委下設重慶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政府應急辦),為市政府應急管理的常設機構。市政府應急辦承擔市政府應急委的日常工作,其具體職責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市政府應急委的工作指令;在市政府應急委的領導下,組織指揮、統籌協調重慶市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救災辦)、重慶市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重慶市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重慶市社會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以下簡稱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按照國務院要求設立的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對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經市政府應急委批準,向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重大、特別重大預警和災害信息,并根據市政府應急委的決定發布預警信息;提出應急資金和物資分配建議;統籌協調全市應急管理工作;辦理市政府、市政府應急委應急管理方面的文、會、事;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工作調研,并提出工作建議;定期組織修訂本預案,審定各專項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及保障預案;負責組織籌建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綜合指揮平臺、市接警中心和應急管理信息數據庫;組織和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和演習、演練;承擔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市政府應急辦設主任、副主任,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在市政府應急辦的統籌協調下負責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工作機構和職責市政府各部門是應急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的責任主體,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從源頭上強化安全生產和災害預防,特別要加強對水陸交通、煤礦化工、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和公共密集場所的監督和管理;加強對危險源和災害災難隱患點的監控,明確相關處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政府各部門的具體職責按各部門應急預案確定。市專項指揮部和市政府各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涉及中央在渝單位的由市政府應急辦協調,按其確定的職責,共同或分別編制應急預案并確定其職責。區縣(自治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職責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既是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先期應急處置的主體,又是一般、較大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責任主體,必須依法建立相關預測預警系統、應急處置隊伍、日常監督管理機制、應急處置體制、災后評估和恢復重建體系。具體職責由相關綜合應急預案確定。應急保障部門和單位職責負責應急處置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要迅速調集保障資源,確保應急處置的需要。具體職責由相關保障預案確定。組織體系框架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集中統一、政令暢通、指揮有力、條塊結合、資源共享”的原則,認真負責地開展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本著高效務實、節約行政成本的要求,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各部門要建立相應的應急機構;四個市應急指揮部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的參與部門必須有專門的處室負責應急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八個市專項指揮部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應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充分發揮在應急處置中上下對接,緊密聯系的作用。四個市應急指揮部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應做好與國務院有關指揮部的對接,并加強和區縣(自治縣)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的統籌協調,確保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形成緊密對接、上下貫通、高效有序的應急運作機制。應急處置組織體系框架圖(見下頁)應急處置組織體系框架圖一般、較大級別時
重大、特別重大級別時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責任部門、主要參與單位(詳見9.10)。應急聯動機制預測將要發生或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時,根據市政府應急委的指示,由市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分類分級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作出應急聯動響應;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由市政府商請重慶警備區協調駐渝部隊、武警重慶市總隊,協調中央在渝單位,組織動員社會各方力量,迅速形成應急處置合力。重慶警備區、駐渝部隊和武警重慶市總隊與中央在渝單位有責任和義務配合我市各級政府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各級政府要為重慶警備區、駐渝部隊和武警重慶市總隊搶險救援工作提供交通、物資和器材等保障。預防、預測、預警預防堅持預防為主,強化安全生產。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我市行政區域內的要害部門、大中型企業和有關單位要根據編制的應急預案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和培訓演練。市政府應急辦、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會同市政府各部門及單位對重點隱患區域及危險源進行排查。在春運、汛期和氣象條件惡劣、重大活動等特殊時段,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做好預測預警工作,強化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建立和完善以預防為主的日常監督檢查機制,避免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信息監測運行機制市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市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定期召開相關專家參與的會商分析會,預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范圍、影響和發展趨勢,并利用科學技術手段有效減少和遏止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分類信息監測數據庫并和市應急平臺互聯互通,認真做好信息監測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報送監測信息。市政府各部門建立相應的信息數據庫和監測系統,并與市應急平臺和市相關應急指揮部互聯互通;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送監測信息。各區縣(自治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依法建立相應的信息監測數據庫。與市應急平臺和市相關應急指揮部互聯互通,認真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確認、報送和更新工作。瞞報、謊報、緩報、漏報預警信息的,依照有關法規責令其改正錯誤,必要時給予責任人行政紀律處分;由此造成重大損失和重大影響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通過預測預警系統及數據分析預知將要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時,應立即向市政府應急辦、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在1小時內報告詳細信息和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做好續報工作。市政府應急辦立即會同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召開會議,充分聽取專家和各方的意見,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并經市政府應急委批準后,向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預警信息。市政府應急辦負責對我市行政區域外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傳送和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可根據危害和緊急程度越級上報,在向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上報的同時,必須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應上下貫通,及時向國家專項指揮部辦公室上報預警信息,同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信息監測流程圖(見下頁)信息監測流程圖各區縣(自治縣)、開發區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數據庫(設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各區縣(自治縣)、開發區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數據庫(設在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有關企、事業單位信息監測數據庫接警與預警市政府應急辦依托市政府值班室設立市突發公共事件接警中心,負責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的接警和處警工作。統一設置全市接警電話12345,并充分利用110緊急報警、119火災報警、120急救報警等現有報警資源,實行聯動報警。市政府逐步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臺報警中心,接受預測預警信息和單位、個人報警。公民、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有報警的義務。報警內容主要包括:突發公共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種類等情況;突發公共事件可能或已經產生的影響、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情況;對突發公共事件已經采取或正在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政府倡導和鼓勵公民、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對各類危險源和災害災難隱患進行舉報,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于報警準確、及時采取相應緊急措施或防止了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和減少損失的公民、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予以表彰或獎勵。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準確、規范地向市政府應急辦、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地理位置和事發現場情況。經市政府批準,市政府應急辦會同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媒體或專門預警網絡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各種媒體有無償發布預警信息的義務,并應大力宣傳防止、減輕突發公共事件危害的常識。市政府應急辦加強日常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盡快查清危險源及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易發地(點)等分布情況。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在本預案實施后半年內,組織編制本地區、本部門的危險源和災害點分布狀況圖。預警信息的處置。市接警中心和市應急平臺在獲悉報警和預警信息后,立即核實情況并迅速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市政府應急辦接報后,統籌協調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分級標準予以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的預警信息必須立即報告市政府應急委,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由市政府應急委決定是否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所在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在30分鐘內組織應急處置隊伍,立即實施先期應急搶險和預警化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后,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的領導應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并不間斷地向市政府應急辦、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如實報告現場情況。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并制訂具體應急方案,通知有關應急隊伍立即進入狀態,并動員后備隊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調集應急所需物資、設備、工具等,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強化要害部門、重要基礎設施等安全保衛工作,切實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交通、通信、水、電、氣等公共設施安全,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制訂其他防范和保護措施。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市政府應急辦預警信息通知后,依據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組織指揮并協調有關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立即采取應急處置聯合行動。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和應急平臺建設。市政府授權市政府應急辦整合全市各類預測預警系統,并充分利用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建立的預測預警系統和指揮系統,會同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我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臺。中央在渝單位建立的各種信息監測系統,依據屬地管理原則,由市政府應急辦會同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協調并納入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臺系統,由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建立的用于突發公共事件各網絡系統平臺,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由市政府應急辦組織專家評審,統一標準,預留接口,充分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共同加強預測預警工作。預測預警系統建設要根據“立足現有、整合資源、面向未來”的原則,滿足“兩個層次、三個方面、四個部分”的要求。即建立市級和區縣(自治縣)級兩個層次的預測預警支持系統,該系統既要滿足數據采集、數據傳輸和數據共享三個方面的要求,滿足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突發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要求,確保實現預警信息跨區縣、跨部門、中央在渝單位和有關企事業單位資源共享和綜合管理使用。重慶市地理信息中心負責提供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基礎地理空間數據信息,由市政府應急辦組織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逐步實現全市預警信息網絡化管理。四個市應急指揮部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及市政府各部門,在預測預警系統充分整合的基礎上,加強對危險源的動態監測,并切實做好預測預警系統上接國家及國家有關部門,下連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基礎工作,充分發揮該系統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作用。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共同做好預測預警系統全方位、多層次的整合和對接工作。提高預測水平和預警信息分析處理能力,及早提出預防措施或采取應急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力爭將突發公共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預警級別及發布預警級別確定原則。依據緊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需要調動的應急資源等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由低到高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四級預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加以標識。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獲悉嚴重、特別嚴重預警信息后應立即(30分鐘內)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經市政府應急委同意后,市政府應急辦以市政府或市政府應急委的名義,通過特急紙質件文本和應急平臺預警信息(號)等多種形式,同時向有關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發布預警信息。接到預警信息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立即作出應急響應,有關領導和人員要立即到位,做好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準備。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緊急疏散或轉移群眾,并對危險源、災害點迅速加以處置。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性質、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急措施和發布機關等。涉及到跨省級行政區域的預警信息發布和解除,按程序報國務院決定。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級別按部門應急預案規定的標準確定。未列入部門應急預案的偶發事件,按國務院審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國家部門發布的應急預案的規定予以處置;沒有明確規定的,按我市相近或相似的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予以應急處置。一般、較重級預警信息,由所在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決定發布,并立即報市政府應急辦備案;嚴重、特別嚴重級預警信息,由所在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應急指揮部和市專項指揮部提出預警級別建議,市政府應急委確定預警級別,市政府應急辦統一發布。同時,立即將嚴重、特別嚴重預警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報告,迅速加強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通訊等媒體資源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區縣(自治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鳴鑼擊鼓以及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切實有效的辦法和方式,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群體和學校等特殊場所采取有針對性的預警通告方式。市政府應急辦根據需要,將在主城區建立戶外發布路牌、發布專用車、手機短信等預警信息載體,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警示市民防災避險。突發公共事件涉及或影響到我市行政區域外的,由市政府應急辦協調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負責與相關省(區、市)進行聯合處置或協助處置。對可能在全市或國內、國際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應急辦報市政府應急委批準后可以變更預警級別,由市政府應急委提請市政府同意后,及時向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并向相鄰省(區、市)通報。預警流程圖(見下頁)預警流程圖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應急委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應急委有關省(區、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和專用預警網絡系統有關省(區、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和專用預警網絡系統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單位辦公室或處室 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單位辦公室或處室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預警化解進入嚴重、特別嚴重級預警程序后,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迅速啟動綜合應急預案,主要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并就地就近利用一切可以動用的資源和科學技術手段,采取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進行果斷的先期處置,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堅決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相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必須迅速到達事發地,有效化解突發公共事件,盡最大可能減輕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市政府應急辦、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對預警化解和先期處置的全程監控,并協調應急資源及時到位。應急響應分級響應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在確定響應級別后,由市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迅速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立即調動應急資源,迅速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在市政府應急委的領導下,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由市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其地質災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指揮部按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分別承擔具體應急工作。突發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由市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由市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其動物疫病的應急處置按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由市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負責,對于“非典”、“O157”等傳染性強、危害面廣的疾病,市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要劃定隔離區域、指定專門的醫院救治病人。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由市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要切實承擔起相應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承擔保障任務的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為應急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強有力的支撐保障。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核實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有關情況,就地立即設立現場指示路牌等明顯標志,便于應急隊伍準確快速通行,并不間斷地向市政府應急辦、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現場詳情。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要分別摸清本地區和全市各種應急資源分布情況并上報市政府應急辦,加快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突發公共事件響應級別按部門應急預案的標準確定,區縣(自治縣)、開發區響應級別參照市級級別標準確定。國務院專項預案或國家部門預案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列入的偶發事件,按我市近似或相似的部門應急預案的標準確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按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保障預案所確定的等級和職責分級作出響應。對我市難以控制的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需國家提供緊急援助的,由市政府向國務院請示,請求國家支援。如需事發地進入緊急狀態時,由市政府按有關程序報批,市政府或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組織實施。預案啟動和指揮權限一般(Ⅳ級藍色)、較大級(Ⅲ級黃色)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由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并全權負責指揮;必要時,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和市專項指揮部、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派人到現場指導。重大級(Ⅱ級橙色)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由市政府應急辦與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會商后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市政府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并成立由市政府領導,市政府應急辦、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和市專項指揮部、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特別重大級(Ⅰ級紅色)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由市政府應急辦報市政府應急委批準后啟動應急預案,市政府領導趕赴現場,由市政府領導、市政府應急辦、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和市專項指揮部、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按國務院辦公廳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分級標準,并結合我市實際確定(分級標準詳見9.4)。有關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全力以赴做好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并配合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對全市或國內、國際造成重大影響的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應急辦報市政府應急委批準后,可變更響應級別,由市政府通報相鄰省(區、市),并向國務院報告。信息共享和處理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臺在市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數據庫和接警中心的基礎上建立,充分利用電子網絡和高新技術對現場進行監控,由現場應急指揮車實現多媒體聲像圖文信息的實時雙向傳遞,建立快速、高效的指揮系統,確保市委、市政府領導對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有力指揮。信息處理。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上報(按各部門應急預案規定的具體時間上報);一般、較大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最遲不超過12小時上報備案。同時要做好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后續上報工作,不間斷地報告處置事件現場的新進展。市政府應急辦要及時向市政府應急委報告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并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及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時間上報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巨災信息管理。對我市有可能造成巨災損失的預警信息,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向市政府應急辦緊急報告,由市政府應急辦向市委、市政府緊急上報的同時,經市政府領導批準,以市政府名義立即向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上報,以便在國務院的領導下,迅速形成應對巨災的機制,有效遏制巨災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行政區域外和涉及境外的信息處理。涉及市外的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市政府應急辦應立即向市政府應急委報告,并及時向涉及地政府應急管理機構通報情況;必要時,提請市政府向國務院報告。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臺地區或國外的,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時,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及時向市外辦、市臺辦、市僑辦通報信息,并按有關規定做好善后處理工作。需要國際社會提供援助的,由市政府應急辦報請市政府批準后與市外辦密切配合,積極與外交部聯系,按有關規定辦理。應急處置信息流程圖(見下頁)現場多媒體應急指揮車應急處置信息流程圖現場多媒體應急指揮車國家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市政府應急委國家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市政府應急委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應急綜合平臺現場指揮平臺市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數據庫預警信息監測信息響應程序現場指揮平臺市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數據庫預警信息監測信息基本應急當確認突發公共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并作出應急響應,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有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后,市政府應急委或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和市專項指揮部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由市政府應急辦召集市政府有關部門與相關單位負責人統籌調動應急救援力量進行處置。市政府應急辦會同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派出相關專家趕赴現場,立即與當地政府聯合組成現場指揮部,行使現場處置權;并征求專家意見,迅速制定應急處置措施,緊急調動應急資源,果斷進行應急處置。擴大應急。當事態有擴大、發展趨勢時,在做好前期基本應急工作的基礎上提高響應級別進行應急處置。在應急處置中除充分發揮區縣(自治縣)、開發區應急隊伍的作用外,市政府應急辦、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和市專項指揮部還應加強與國家應急資源及隊伍的對接并建立緊密的日常聯系,必要時由市政府向國務院請示或向兄弟省(區、市)通報情況請求緊急支援,確需國際社會援助時,由市政府按有關規定申報。涉及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其他國家時,由市政府上報國務院,由國家相關部門向港澳臺有關機構或其他國家通報,請求協助處置或聯合處置。發生巨災時,市政府應急辦、四個市應急指揮部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必須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立即開展有效的應急工作,強化應急處置的時效性;市政府應急辦要立即協調全市應急力量,加強應急處置,同時立即向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上報信息,根據應急處置的情況及時請求緊急支援。需在我市部分地區采取特別處置措施時,由市政府報請國務院批準后依法實施。基本響應程序框架圖相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迅速趕赴現場相關的市專項指揮部及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已發生或將要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組成應急響應隊伍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啟動市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基本響應程序框架圖相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迅速趕赴現場相關的市專項指揮部及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已發生或將要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組成應急響應隊伍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啟動市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現場指揮部預警化解市專項指揮部專業人員應急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級別現場指揮部預警化解市專項指揮部專業人員應急處置指揮和協調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的指揮必須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和協調的搶險救援應急聯動機制。市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并建立我市城市應急聯動系統,探索建立適合我市農村和城鎮實際的應急管理長效機制。市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政府各部門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根據應急預案立即制訂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迅速趕赴現場,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市政府應急辦組織和協調有關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市政府應急辦立即會同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市專項指揮部、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單位組成現場指揮部,調動已裝備的應急指揮車趕赴現場,作為現場應急指揮平臺,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若干工作組,負責完成現場的搶險救助、交通管制、現場監控、醫療救護、人員疏散、安全防護、社會動員、衛生防疫、損失評估、新聞發布等應急處置工作。建立應急處置專家庫和專家輔助決策機制,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過程中要聽取專家的意見和建議,尊重科學并結合實際,充分發揮科學技術手段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積極作用。市政府應急辦不間斷地向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新聞報道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權,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制度。按照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紀律、嚴格把關的原則,真實、客觀、及時地發布相關信息。杜絕因謠言、夸大信息等造成的公眾心理恐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信息傳遞快、受眾范圍廣等特點,做好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發布按照市政府新聞辦編制的《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規定,由市政府新聞辦會同市政府應急辦或市政府有關部門向媒體發布。檢測與后果評估四個市應急指揮部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要及時組織做好有專家參與的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的檢測和后果評估。一般、較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由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檢測與后果評估,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市政府應急辦。通過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檢測與評估,為事后恢復、災后重建提供依據,也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提供警示和處置經驗。行政問責和法律責任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時,如需追究領導責任,由市長或市長委托副市長根據《重慶市政府部門行政首長問責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應急處置全程啟動問責制,由市監察局等部門負責實施。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各項工作必須依法進行。應急結束與恢復重建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被有效控制或危險源清除后,由現場指揮部提請市政府應急委批準,由市政府應急辦會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緊急狀態決定的終止和公布由市政府應急辦報市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執行。宣布應急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自動撤銷,應急救援人員撤離現場。傷員救治和恢復重建等后續工作由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有關部門負責。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應及時制訂恢復重建計劃和善后處理措施,恢復事發地區經濟和社會秩序,防止引發新的社會安全事件。市政府應急辦要會同相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提請市政府應急委提供資金、物資支持和技術指導。后期處置后期處置主體及基礎工作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的后期處置工作在市政府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由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府應急辦、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力量全面開展損失核定,盡快恢復交通、通信及水電氣等公共設施,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對征用物資補償、恢復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進行評估,制訂事后恢復計劃和補償標準。恢復重建工作需市政府支持的,由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向市政府請示,由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予以支持,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重大和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需國務院支持后期處置的,由有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政府應急辦,以市政府名義請示國務院予以支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對在應急處置中出現的相關征用行為進行賠(補)償。發生人員傷亡,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一般和較大級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中征用或征收的個人和單位物資、器材等,由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依法進行賠(補)償;重大和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中征用或征收的個人和單位物資、器材等,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賠(補)償。社會救助政府救助: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時,所在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迅速組織相關人員轉移,安置到指定場所。市商委按《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生活物資保障預案》規定,組織調撥救援物資,保障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自然災害救助由市民政局按照《重慶市突發自然災害救助保障預案》組織實施。社會捐贈:按照《重慶市紅十字會突發公共事件救援救助預案》的要求,做好經常性社會捐贈工作。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由市紅十字會、市政府接受捐贈辦公室、市慈善總會在必要時開展捐贈活動,并積極爭取國內外機構和個人的捐款捐物,及時將捐贈資金和物資安排發放給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的群眾。司法救濟:各級司法部門應為突發公共事件涉及人員提供司法援助,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心理援助:有條件的地區要充分發揮社區、基層組織和醫院的作用,針對群眾遭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產生的恐懼、憂慮、痛苦、絕望等脆弱性心理,積極開展心理咨詢、援助和治療。保險理賠現場指揮部組織保險機構盡早介入,調查受災人員參加保險的類別,并督促其及時按約理賠。參加應急處置的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辦理相應的保險。調查與評估現場指揮部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調查評估,并在撤離現場前向有關部門提交初步調查報告。重大、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市政府應急辦組織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和相關的主管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形成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報告。國務院需對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調查時,調查小組應積極協助并認真執行國務院的有關決定。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報告的要求切實改進應急管理工作。市政府應急辦會同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對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的預測預警、應急準備等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指導。保障措施應急體系建設為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組織編制“十一五”期間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加快應急體系建設。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臺系統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平臺系統在各預測監控系統、市接警中心、市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數據庫和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專家庫等基礎上組建,是市政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基礎骨干網絡。應急通信保障由市通信管理局按照《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組織實施。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由市政府各部門根據自身應急救援業務的需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及器材,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因應急搶險救援需要,可依法征用、調用單位和個人所有的交通工具、設施及工程搶險裝備和器材。按照統一技術標準建立救援和搶險裝備信息數據庫并及時更新,確保應急指揮調度準確、高效、靈敏、可靠。應急隊伍保障專業應急隊伍和骨干應急力量公安、醫療、防汛、煤礦、地震等專業救援隊伍是應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主要隊伍,軍隊、武警和預備役民兵是搶險救援的骨干力量。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應按照職責制訂先期處置隊伍、后續增援隊伍的組織保障方案。有關專業應急隊伍狀況(詳見9.2)。社會和志愿者隊伍充分發揮城鎮社區、公益團體等社會力量的作用,組建具備一定救援知識和技能的成年人志愿者隊伍,減輕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在成年人志愿者隊伍的組織、技術裝備、培訓等方面,由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和幫助。應急隊伍調動一般和較大級突發公共事件由事發地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調動應急隊伍進行處置;重大和特別重大級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專業隊伍為主、成年人志愿者隊伍為輔的原則,由市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相關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市政府應急辦要加強與重慶警備區協作,充分發揮武裝力量在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交通運輸保障落實現場交通管制等措施,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委、市市政委負責,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快速順暢的通道。現場交通運輸保障,由市交委負責調動各種交通工具,確保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需要。市交委要加強交通戰備建設,與重慶公路、鐵路、水運和民航等管理部門建立交通應急聯動機制。根據需要設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市政委等部門要為應急救援設立“綠色通道”,保證搶險救援車輛免費及時通過。要盡快組織專業隊伍,恢復被毀壞的公路、輕軌、鐵路、空港、碼頭等交通設施,確保交通暢通。醫療衛生保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由市衛生局按照《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保障預案》組織實施。治安保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由市公安局按照《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實施。現場保衛工作由市公安局負責,武警重慶市總隊配合,對重要目標和重要設施進行保衛。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的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應積極發動并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全力維護事發地社會穩定。物資保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市政府統一規劃,市政府應急辦統籌協調四個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八個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分類分級地合理儲備各類應急救援物資,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給。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制訂本部門、本地區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體系和方案。加強應急儲備物資管理,建立與其他省(區、市)和地區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由市政府應急辦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科研單位開展對水、氣、油、糧等戰略物資儲備的研究,并提出市政府加強戰略物資儲備的措施。經費保障市政府和各區縣(自治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每年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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