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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4年法律職業資格之法律職業主觀題??寄M試題(全優)大題(共60題)一、材料:2013年8月初,沈陽天安保險公司推出了一種新保險“酒后駕車責任險”。在這種新保險的條款中規定:投保人酒后駕車肇事,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失的,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最高可賠償人民幣25萬元。新險種一經推出就引來諸多的質疑和非議。許多法律專家、交通管理者及保險業內人士都對新險種憂心忡忡,認為這種保險取消了對酒后駕車者的經濟制裁,有可能引發道德風險,助長酒后肇事。言辭激烈者甚至將其稱為“殺人險”,說里面的血腥氣依稀可聞。然而,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很快就發出一個聲明,指出“酒后駕車責任險”最主要的目的是使受害者能夠有效地得到經濟補償,不違背現行法律,應該大力支持。圍繞新險種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聲音,一方從道德的角度進行猛烈批判,另一方立足法理作出了肯定的評價。問題: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請利用你掌握的法學理論及相關知識,談談對此事的看法。【答案】二、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在平安小區有兩人入室搶劫傷人被抓獲??h公安局立即組織偵查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到達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張某(男,25歲)和王某(女,23歲)正被該小區三名業主錢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趙某(被害人的鄰居)看管。經詢問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發現犯罪嫌疑人正要從陽臺離去,于是,被害人抓住張某并大聲叫鄰居幫忙,卻被張某刺傷。隨后,兩名犯罪嫌疑人被隨后趕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與其鄰居趙某抓獲。偵查人員了解了大概案情后決定進行搜查,盡管當時在場的偵查人員均為男性警察,但還是對張某、王某進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幣3,000余元以及手機兩個、筆記本電腦一臺。偵査人員當著見證人趙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張某和王某的面將錢與手機、電腦查點清楚,并開列清單一式二份,單據上由在場所有人簽名。本案經該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依法對張、王二人執行拘留后,偵查人員分別進行了訊問。被害人錢某(女,27歲)被犯罪嫌疑人張某剌了兩下,偵查人員因偵查需要欲對其進行人身檢查,以確定其傷害狀況,但錢某拒絕檢査,偵查人員組織女醫師強制進行了人身檢查,確定為輕傷。由于現場的目擊證人李某、趙某等對二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搶劫行為的具體事實情節陳述不一致,偵查人員便對兩目擊證人同時進行詢問,兩人互相提醒、互相補充,終于作出了一致的陳述。本案偵査終結后,縣檢察院依法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后,依法公開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證人李某提出審判員甲與被告人張某是小學同學,因此申請甲回避,審判長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在平安小區有兩人入室搶劫傷人被抓獲??h公安局立即組織偵查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到達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張某(男,25歲)和王某(女,23歲)正被該小區三名業主錢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趙某(被害人的鄰居)看管。經詢問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發現犯罪嫌疑人正要從陽臺離去,于是,被害人抓住張某并大聲叫鄰居幫忙,卻被張某刺傷。隨后,兩名犯罪嫌疑人被隨后趕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與其鄰居趙某抓獲。偵查人員了解了大概案情后決定進行搜查,盡管當時在場的偵查人員均為男性警察,但還是對張某、王某進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幣3,000余元以及手機兩個、筆記本電腦一臺。偵査人員當著見證人趙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張某和王某的面將錢與手機、電腦查點清楚,并開列清單一式二份,單據上由在場所有人簽名。本案經該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依法對張、王二人執行拘留后,偵查人員分別進行了訊問。被害人錢某(女,27歲)被犯罪嫌疑人張某剌了兩下,偵查人員因偵查需要欲對其進行人身檢查,以確定其傷害狀況,但錢某拒絕檢査,偵查人員組織女醫師強制進行了人身檢查,確定為輕傷。由于現場的目擊證人李某、趙某等對二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搶劫行為的具體事實情節陳述不一致,偵查人員便對兩目擊證人同時進行詢問,兩人互相提醒、互相補充,終于作出了一致的陳述。本案偵査終結后,縣檢察院依法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后,依法公開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證人李某提出審判員甲與被告人張某是小學同學,因此申請甲回避,審判長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在平安小區有兩人入室搶劫傷人被抓獲??h公安局立即組織偵查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到達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張某(男,25歲)和王某(女,23歲)正被該小區三名業主錢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趙某(被害人的鄰居)看管。經詢問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發現犯罪嫌疑人正要從陽臺離去,于是,被害人抓住張某并大聲叫鄰居幫忙,卻被張某刺傷。隨后,兩名犯罪嫌疑人被隨后趕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與其鄰居趙某抓獲。偵查人員了解了大概案情后決定進行搜查,盡管當時在場的偵查人員均為男性警察,但還是對張某、王某進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幣3,000余元以及手機兩個、筆記本電腦一臺。偵査人員當著見證人趙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張某和王某的面將錢與手機、電腦查點清楚,并開列清單一式二份,單據上由在場所有人簽名。本案經該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依法對張、王二人執行拘留后,偵查人員分別進行了訊問。被害人錢某(女,27歲)被犯罪嫌疑人張某剌了兩下,偵查人員因偵查需要欲對其進行人身檢查,以確定其傷害狀況,但錢某拒絕檢査,偵查人員組織女醫師強制進行了人身檢查,確定為輕傷。由于現場的目擊證人李某、趙某等對二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搶劫行為的具體事實情節陳述不一致,偵查人員便對兩目擊證人同時進行詢問,兩人互相提醒、互相補充,終于作出了一致的陳述。本案偵査終結后,縣檢察院依法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后,依法公開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證人李某提出審判員甲與被告人張某是小學同學,因此申請甲回避,審判長宣布休庭,由院長作出了回避決定。審判結束后,經合議庭評議,判處被告人張某和王某犯搶劫罪,分別判處張某、王某有期徒刑9年、7年。被害人錢某認為判決太輕,因此,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問題:本案訴訟程序有何不當之處?請說明理由?!敬鸢浮咳?、(2008年)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職員,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時不慎摔傷,住院治療兩個多月,花費醫療費若干。甲公司認為,肖某傷后留下殘疾已不適合從事原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與肖某的勞動合同。因與公司協商無果,肖某最終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區法院起訴,要求甲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住院期間公司減發的工資、公司2006年三季度優秀員工獎獎金等共計3.6萬元。B區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與其同住一小區的B區法院法官趙某進行咨詢。趙某對案件談了幾點意見.同時為肖某推薦律師李某作為其訴訟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辦法官劉某的手機號碼。肖某的律師李某聯系了承辦法官劉某。劉某在居住的小區花園,聽取了李某對案件的法律觀點,并表示其一定會依法審理此案。兩天后,肖某來到法院找劉某說明案件的其他情況,劉某在法院的談話室接待了肖某,并讓書記員對他們的談話內容進行了記錄。本案經審理,一審判決甲公司繼續履行合同,支付相關費用;肖某以各項費用判決數額偏低為由提起上訴。二審開庭審理時,由于一名合議庭成員突發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臨時代替其參加庭審。在二審審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執行的申請。2008年5月12日,二審法院對該案作出了終審判決,該判決由原合議庭成員署名。履行期屆滿后,甲公司未履行判決書中確定的義務。肖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甲公司則向法院申請再審。問題:1.糾紛發生后,肖某與甲公司可以通過哪些方式解決他們之間的糾紛?2.訴訟中,肖某與甲公司分別應當對本案哪些事實承擔舉證責任?3.二審中,肖某依法可以對哪些請求事項申請先予執行?對該申請應當由哪個法院審査作出先予執行的裁定?該裁定應當由哪個法院執行?4.若執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可以采取哪些與金錢相關的執行措施?對甲公司及其負責人可以采取哪些強制措施?5.根據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據何種理由申請再審?可以向何法院申請再審?甲公司申請再審時,已經開始的執行程序如何處理?6.本案中,有關法官的哪些行為違反了法官職業道德?【答案】四、甲被檢察機關指控犯有三項罪行:第一項,偽造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項,持該偽造批文和所謂中國石材進出口公司出口業務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廠對該經理乙謊稱能聯系出口香港地區的石材業務。然后以虛構的香港地區某公司的名義與石材廠簽訂了500萬噸石材的購銷合同,收取合同定金50萬元后即不見蹤影。1年后,公安機關將甲抓獲,發現甲已將50萬元定金揮霍一空。第三項,審訊中甲還主動交代以下犯罪事實:甲曾說服在國有銀行某營業所工作的業務員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時由甲前去營業所假裝打劫,共同分贓。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時,甲沖進營業廳,用仿真手槍指向丙、丁。丙、丁假裝害怕,將預先準備好的100萬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攜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贓款。請回答下列問題:(1)甲構成何罪?并請簡要說明定罪的理由。(2)對甲被指控的第一項和第二項罪行是否需要數罪并罰?為什么?(3)甲被指控的第三項罪行有何法定量刑情節?為什么?【答案】五、某市公安局曾于2006年因王某申請探望在美國的兒子,向其頒發了護照和第一張出境卡。2007年王某又向該局申請換發第二張出境卡,王某丈夫所在單位以王某丈夫公派出國逾期未歸為由,向某市公安局發函要求阻止王某出境探親。因此,某市公安局遲遲未對王某的申請作出答復,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問題:(1)王某何時可以提起行政訴訟?(2)對王某提出申請的事實應由誰承擔舉證責任?(3)某市公安局在王某提起訴訟后,雖依法提交了答辯狀和相關證據,但一直不參加法院通知的任何活動。法院應如何對待該局提供的證據?(4)在訴訟過程中,某市公安局向王某簽發了出境卡,法院應如何處理此案?理由是什么?【答案】六、【材料】2012年,一網友發帖稱,自己網購物品和賣家描述的不一樣,溝通不成,遂給了賣家一個差評,賣家后來竟然寄了一套壽衣過來。后經記者調查得知,這名買家交易次數已近400次,在其購物評價中,從2011年10月至2012年4月間,該網友給賣家的中評和差評多達數十個,其中包括付郵試用6元、10元的商品。為此,有網友質疑,發帖人是不是職業差評師,通過差評來要求商家退款補償。近年來,網購日益活躍所催生的不僅有所謂“職業差評師”,還有“專業修改中差評師”。據調查得知,如果給淘寶賣家差評,就會遭到寄忌諱物品、“登門服務”等騷擾,而這些騷擾“專業修改中差評師”的“服務”。對此,有網友表示,“職業差評師”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收到忌諱物品純屬自作自受;有人則認為,“專業修改差評師”通過威脅、恐嚇的方式要求買家刪除評價記錄的行為,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還有人認為,“專業修改差評師”的騷擾行為之所以大行其道,主要原因是缺乏職權部門的監管和處罰,有關部門應對寄送忌諱物品的行為加以嚴懲?!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42條:寫恐嚇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將可能被處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處以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可能會被處以5~10日行政拘留,并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問題:根據以上材料,請結合所學法理學知識,談談你對各方認識的看法。答題要求:1.運用掌握的法學知識闡釋你的觀點和理由;2.無觀點或論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字數不少于500字?!敬鸢浮科摺盖椋杭讓⒁掖虺芍貍t療費用為50萬元。甲沒有足夠清償能力,2012年5月5日,甲與乙簽訂了一份清償協議,約定甲在兩年內將醫療費用支付給乙。甲本人提供一處價值30萬元的房屋作為抵押并登記,丙為該借款合同進行保證擔保,擔保條款約定,如果不能如期還款,丙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后來,丁對甲、乙的借款合同進行了抵押擔保,擔保物為價值30萬元的中巴車,未約定擔保范圍。問題:1.甲以其價值30萬元的房屋擔保的債權額是多少?為什么?2.如甲不能還款,乙是否必須先拍賣甲抵押的房屋才能要求丙清償?3.若抵押期間乙放棄甲提供的抵押,此時房屋折舊僅值10萬元,丙和丁應承擔的清償責任是多少?4.若甲乙之間的債務清償協議無效,則甲與乙之間的抵押合同和丙與乙之間的保證合同效力如何?5.若甲乙之間的債務清償協議無效,則丁是否應對乙承擔相應的責任?6.若甲乙協商決定推遲還款期限1年,并將推遲還款協議內容通知了丙、丁。丙礙于情面,口頭應允,而丁默不作聲。屆時丙、丁是否繼續承擔擔保責任?【答案】八、案例:市民甲某日到餐館吃飯,在消費了56元后向店主乙索要發票,店主以發票用完了拒絕開發票,兩人發生口角。市民甲揚言要去稅務局舉報該飯店偷稅漏稅的行為,店主乙以為甲不會為了區區56元去舉報他,說:誰不去舉報,誰就是孫子。市民甲一氣之下到管轄的某區稅務局舉報店主乙,不想市民甲前后跑了十幾趟,稅務局也沒有對店主甲進行處理。市民甲氣憤之余揚言要告稅務局不作為的行為,稅務局在這樣的情形下對店主甲進行了100元的罰款,并同時做出對市民甲獎勵1元人民幣的決定。市民甲覺得稅務局獎勵自己1元錢的行為是對自己的侮辱,自己前后跑了十幾趟,車費也化了近百元。遂將該稅務局告上法庭。稅務局辯稱:按照國家稅法相關規定,對舉報人的獎勵數額是按照舉辦違法金額的大小來決定的。因此,對于市民甲的舉報事實,獎勵1元人民幣已經是超過了國家的相關規定,因此是依法行政的正確決定,斷沒有侮辱市民甲的意思。請你根據上述描述,從一個法律人的視角,對這起烏龍事件談談自己的看法。答題要求:1.觀點明確,邏輯嚴謹,說理充分,層次清晰,文字通暢;2.字數不少于500字。【答案】九、案情:為了減少漁民使用廢舊漁船作業帶來的嚴重安全隱患并促進漁業生產轉型升級,某市作出規定,由某縣漁業局向漁民回收廢舊漁船,每艘舊船補貼漁民5萬元。漁業局的一位負責回收事項的辦事人員陳某利用事先知道的信息,在漁民知道上級規定之前,先私下以每艘船1萬元的價格(略高于當時的市場價),向漁民購買廢舊漁船20艘,再通過自己內部的操作,每艘漁船獲取補貼款5萬元,共計獲取國家補貼款100萬元。請回答以下問題。問題:1.陳某購買漁民廢舊漁船的行為能否構成詐騙罪?如果認為能夠構成,其主要理由是什么?如果認為不能構成,其主要理由是什么?2.如果認為陳某購買廢舊漁船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其行為是作為的犯罪還是不作為的犯罪,為什么?3.陳某獲取國家補貼款的行為能否構成貪污罪,為什么?4.如果認為陳某構成貪污罪和詐騙罪,對這二罪應該如何處理?如果認為應該擇一重罪論處,其主要理由是什么?如果認為應該數罪并罰,其主要理由是什么?(兩問均需作答)【答案】一十、案情:王某于2009年12月15日向衛生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涉及公開職業病會診所需檢查項目及標準等事項。衛生部政務公開辦公室針對上述申請于2009年12月31日作出答復。王某不服,于2010年1月18日向衛生部申請行政復議,衛生部行政復議辦公室于當日收到王某的行政復議申請,但一直未作出復議決定。王某不服,于2011年9月14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主張衛生部的不作為給其健康權造成了侵害而請求賠償。衛生部辯稱王某的起訴期限已經超過。問題:1.本案應由哪個法院管轄?2.王某的復議申請,衛生部何日受理的?為什么?3.衛生部的辯稱是否成立?為什么?4.王某的賠償請求是否應當得到支持?5.受訴法院應當如何判決?【答案】一十一、王云和丈夫結婚多年,由于工作繁忙,丈夫經?;丶液芡怼挝缓芏嗳藗餮哉煞虻淖黠L有些問題。久而久之,王云產生了懷疑,但是又苦于沒有證據,于是她在丈夫的手機上偷偷設置了移動夢網的定位功能。一天,丈夫打電話說單位有事要回來晚些,然而等到10點仍不見人影。王云又開始了懷疑,便給丈夫的手機發了短信,在王云的手機上顯示了丈夫手機位于某區某街道。王云看到這個信息后便帶上相機沖到手機所顯示的地址,并根據手機信息的提示找到了丈夫。盡管不愿相信,王云仍然看見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一個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床上。王云憤怒至極,為了“保全證據”便用帶來的相機連拍7張。之后,其到“淫婦”吳佳的單位找領導訴苦,又到電視臺和主持人講述自己的遭遇并出示了照片;因為吳佳在當地還小有名氣,許多小報也報道此事并使用其真名。一時間,許多同事見到吳佳經常指指點點。吳佳一怒之下將王云告上法庭,以損害名譽權為由索要精神損害賠償金。問題:運用你所掌握的法學知識和相關的社會知識闡述你的觀點和理由。答題要求:1.說理充分,邏輯嚴密,語言流暢,表述準確;2.答題文體不限,字數不少于500字。【答案】一十二、案情:美意制鞋廠位于滄河的上游,下游不遠處水流平靜,水質干凈,十分適合冷水魚的養殖。當地鄧市吳縣五溝村村民舉債在此設置網箱,養殖冷水魚。2013年9月,美意制鞋廠于夜間偷偷排放污水,導致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并直接導致18位村民網箱中的冷水魚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350萬元,村民們血本無歸,遂向鄧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18位村民提起訴訟后,五溝村村委會向他們推薦了本村的青年張某代理訴訟。張某雖不是法律專業者,但常年研習法律,頗有心得,村民們同意委托其代理訴訟。但法院認為村民們在此事中損失慘重,情緒十分激動,且由于四處舉債,牽扯利益眾多,五溝村自古民風彪焊,處理稍有不慎極易引起群體性糾紛。而張某是個“刺頭”,由其代理訴訟對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不利,不許可其代理該訴訟。問題:1.除了這18名村民之外,針對美意制鞋廠偷排污水的行為,還有哪些主體可以提起訴訟?2.法院不許可張某代理訴訟的行為是否恰當?張某能否被委托為該案原告的訴訟代理師?3.鄧市人民法院認為本案的標的額雖然達到了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標準,但本案案情并不復雜,且易釀成群體性糾紛,確有必要交吳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時鄧市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4.本案的舉證責任應當如何分配?5.18位村民共同推選出趙某作為訴訟代表人,趙某的訴訟行為其效力是否當然及于所代表的當事人?【答案】一十三、王京為山東省超凡職業學校的行政工作人員。2013年,王京停薪留職,在學校附近買下一處飯店準備經營: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王京與超凡職業學校的領導達成協議,由超凡職業學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登記和辦理一切手續,王京給超凡職業學校一筆“登記費”。王京和超凡職業學校均依約辦事,很快便領到了營業執照,飯店登記注冊為“山東省超凡職業學校餐飲服務中心”。為了對外營業,2014年12月1日,王京以飯店的名義與個體戶張保簽訂了裝潢飯店的協議,約定總價款10萬元,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全款。飯店裝潢好后,王京并未按協議付款,張保幾次催要,王京均找借口推托。張保之妻趙霞因與王京之妻李蘭有宿怨,極力勸張保去人民法院起訴。張保說王京與他多年同學,關系一直不錯,王京肯定是一時經濟緊張,等一段時間再說。問題:(1)如果趙霞一氣之下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王京還款。對此,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2)如果張保最終明白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于是決定起訴。但因受其妻的慫恿,起訴時以王京之妻李蘭為被告。人民法院對此是否應當受理?(3)如果張保于2018年2月10日,以王京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王京答辯稱本案已過訴訟時效,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4)如果張保起訴時以王京為被告,在一審庭審中提出王京與本案審判長是同學,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裁判,故不應由該人民法院審理,而應移送上級人民法院審理。此異議能否成立?為什么?(5)如果張保起訴時以超凡職業學校為被告,但在起訴書中指明王京與學校的關系,要求王京與學校共同承擔民事責任,對此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6)如果王京在一審審理過程中提出反訴,認為張保之妻趙霞欠妻子李蘭5萬元逾期未還,要求原告償還其欠款及利息。此反訴能否成立?為什么?(7)張保在一審審理過程中,提出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此時法院該如何處理?【答案】一十四、在人類法律制度的發展史上,實體法和程序法原本是合體并存的。不管是中國古代的《法經》、《唐律》,還是西方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中世紀的《加洛林納法典》,都是既有實體法的規定,也有程序法的內容。只不過是到了近代,隨著人類法律關系的日益復雜,才產生了實體法和程序法分立的需要,并因之有了各國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民法和民事訴訟法的法典化實踐。羅馬《十二銅表法》的次序為,第一表規定對當事人的傳喚;第二表規定對證人的傳喚以及繳納訴訟保證金等事項;第三表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方式。前三表的內容屬于訴訟法。從第四表到第十表的內容才屬于實體法。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請利用你掌握的法學理論及相關知識,談談對此事的看法。答題要求:1.用相關的法學知識闡述你的觀點和理由;2.說理充分,邏輯嚴密,語言流暢,表述準確;3.答題文體不限,字數不少于500字?!敬鸢浮恳皇?、2010年7月17日,陜西省榆林市橫山縣波羅鎮山東煤礦和波羅鎮樊河村發生了群體性械斗。這一事件起因于礦權糾紛導致的民告官案,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曾判定陜西省國土廳違法行政,要求國土廳撤銷山東煤礦以欺騙手段獲得的采礦許可證,但陜西省國土廳召開“判決”性質的協調會,以會議決定否定了生效的法院判決,最終導致爭議雙方矛盾激化,事態升級,引起了廣泛的議論。(轉引自2010年7月19日《經濟參考報》)。問題:請根據以上材料,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作用和基本要求談談你的認識。答題要求:1.觀點正確,表述完整、準確。2.不少于400字。【答案】一十六、材料一:“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鳖I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說話做事要先考慮一下是不是合法,把握不準的就要去查一查黨紀國法是怎樣規定的,還可以請法律專家、法律顧問幫助把把關。(摘自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材料二:要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摘自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問題:請根據材料一和材料二,結合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談談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對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意義?!敬鸢浮恳皇?、有學者提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法治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都旨在追求規則和秩序范圍內的社會和諧進步。法治社會從制度層面集中體現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政治、經濟領域中的內容;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立必須以法治為中心。也有學者認為構建和諧社會應當主要靠道德來進行約束,應大力提倡互助友愛的新風尚,減少通過法律訴這種無人情味的手段來解決糾紛。加強法治勢必會與構建和諧社會發生沖突。請從一個法律人的角度,圍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構建和諧社會的影響,談談你的理解和認識。答題要求:1.觀點正確,表述完整、準確;2.無觀點和論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答案】一十八、案情:趙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將一件玉器交由鄰居錢某保管。錢某因結婚用錢,情急之下謊稱該玉器為自己所有,賣給了孫某,得款8000元。孫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李某借款15000元,雙方約定將該玉器押給李某,如孫某到期不回贖,玉器歸李某所有。在趙某外出打工期間,其住房有倒塌危險,因此房與錢某的房屋相鄰,如該房倒塌,有危及錢某的房屋之虞。錢某遂請施工隊修繕趙某的房屋,并約定,施工費用待趙某回來后由趙某支付。房屋修繕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臺風而倒塌。年末,趙某回村,因玉器和房屋修繕款與錢某發生糾紛。問題:1.錢某與孫某之間的買賣合同效力如何?為什么?2.孫某能否取得該玉器的所有權?為什么?3.孫某將玉器交給李某,形成何種法律關系?4.孫某與李某之間約定孫某到期不回贖,玉器歸李某所有,該約定效力如何?為什么?5.錢某請施工隊加固趙某的房屋,這一事實在錢某和趙某之間形成何種法律關系?6.趙某對錢某擅自出賣玉器之行為,可提出何種之訴?【答案】一十九、2010年1月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委托合同,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采購50臺電腦。1月15日,乙公司以內己的名義與丙公司簽訂了一份購買50臺電腦的合同,約定由丙公司辦理托運手續,并約定每臺電腦均應有保修卡。2月5日,丙公司將50臺電腦交由丁公司運輸。豈料運輸途中遭遇泥石流,全部電腦均有不同程度毀損。2月10日,丁公司通知乙公司提貨,乙公司發現不僅電腦有毀損,且所有電腦均無保修卡。甲公司拒絕將貨款交給乙公司,乙公司以此為由未向丙公司付款,且將甲乙之間的委托關系告知了丙公司。根據上述案情,請回答下列冋題:1.丙公司辦理完托運手續后,電腦所有權屬于誰?2.運輸途中遭遇泥石流致使電腦毀損,請問丁公司是否需要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往?3.因電腦毀損,乙公司是否仍然需要支付全部價款?4.因電腦無保修卡,乙公司是否有權解除合同?5.若丙公司有權索要全部價款,應向誰主張權利?【答案】二十、案情:于大媽有三個兒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于大媽和甲同住在于大媽與丈夫結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長期不給生活費,且兒媳丁經常辱罵于大媽,因此于大媽向法院起訴,要求三個兒子每月每人給自己生活費。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僅傳喚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審員戊獨任審判,在沒有書記員的情況下,由戊自審自記。開庭時戊發現該案案情復雜,需要進一步取證,遂徑行決定改用普通程序審理,審限重新計算。問題:(1)本案中法院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規定?(2)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卷宗中應當具備哪些材料?【答案】二十一、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幾個朋友聚會,飯后又一起卡拉OK,期間餐廳經理派服務員胡某陪侍。次日凌晨兩點結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廢棄的工棚內強行與胡某發生了性關系。案發后李某堅稱是通奸而不是強奸。此案由S市Y區檢察院起訴。Y區法院經不公開審理,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作出無罪判決。檢察機關提起抗訴,S市中級法院改判被告人構成強奸罪并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審法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訴的檢察機關送達了判決書,沒有向被告人李某送達判決書,但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布了判決書。問題:1.本案二審判決是否生效?為什么?我國刑事裁判一審生效與二審生效有無區別?為什么?2.此案生效后當事人向檢察院申訴,程序要求是什么?3.省檢察院按審判監督程序向省高級法院提起抗訴,對于原判決、裁定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再審案件,省高級法院應當如何處理?4.如果省高級法院認為S市中級法院生效判決確有錯誤,應當如何糾正?5.此案在由省檢察院向省高級法院抗訴中,請求改判被告人無罪,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也辯稱無罪,省高級法院根據控辯雙方一致意見,是否應當做出無罪判決?為什么?【答案】二十二、(2008年四川)材料:原告甲公司起訴被告乙公司返還貨款100萬元,并承擔違約金10萬元,賠償利潤損失8萬元。乙公司答辯稱:拖欠100萬元貨款是事實,但甲公司客觀上并沒有受到任何實際的損失,10萬元違約金過高,利潤損失更不屬于賠償范圍,所以不同意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利潤損失。法官李某在審理該案時發現,雙方的合同簽訂于5年之前,乙公司的貨款支付義務發生于3年之前,而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甲公司在此3年中向乙公司主張過債權或者乙公司表示過愿意償還貨款,事實上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但是,被告乙公司只是提出違約金和利潤損失過高的答辯意見,而未提出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抗辯。關于此案,第一種觀點認為法官李某應當提醒或告知被告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第二種觀點認為法官李某不應當提醒或告知被告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問題1:如贊同第一種觀點,請根據上述案情和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論述。問題2:如贊同第二種觀點,請根據上述案情和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論述。答題要求:1.在綜合分析基礎上,提出觀點并運用法學知識闡述理由;2.觀點明確,邏輯嚴謹,論證充分,文字通順?,3.不少于500字,不必重復案情?!睹穹ㄍ▌t》參考條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八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答案】二十三、案情:江某系某市一無業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釁,后發生爭執,江某卡住其頸部,致其窒息。江某以為胡某已死,遂前往其住處附近的區法院投案,稱自己殺了人。區法院值班人員告訴江某,法院不受理殺人案,讓他去公安局。江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殺人要償命,便乘出租車逃往外地。胡某醒后,敲開附近居民的門,居民立即向公安機關電話報警,公安局的值班人員問:“人死了沒有?”得知人沒死后,值班人員便說:“知道了,等上班后處理?!焙蠛扯啻蜗蚬矙C關控告,公安機關答復說,只有抓到嫌疑人才能立案,遂決定不立案。胡某又告到檢察院,檢察院則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置之不理。胡某只好向法院起訴,法院又讓胡某找公安機關。問題:本案中法院、公安機關、檢察院進行的訴訟程序有何不當?并說明理由?!敬鸢浮慷?、案情:A市的甲和B市的乙達成協議,由甲交給乙1張銀行承兌匯票,金額400萬元。其中200萬元用于償還原先所欠債務,200萬元用于聯營投資。3天后,甲、乙和A市的丙銀行3家達成協議,由丙銀行出具銀行承兌匯票400萬元給乙,乙將400萬元資金一次性匯入丙銀行存儲。協議達成后,丙銀行開出銀行承兌匯票400萬元給了乙。但是乙并未劃款給丙卻持這張匯票到了B市的丁銀行辦理質押貸款400萬元,并由B市公證處出具公證書。這時,丁銀行幾次向丙銀行查詢所出匯票的真偽,在得到準確有效答復后貸款400萬元給乙。丙銀行在收不到資金的情況下,便派人去函索要所開匯票。在該匯票將到期的前兩天,丙銀行和甲以乙不按協議劃款為由要求退票,丁銀行以乙拖欠貸款逾期不還為由分別向A、B二市法院起訴,二市法院競相凍結該匯票。B市法院搶先實現,但A市法院先行認定匯票無效并且判決由乙賠償有關損失、丁銀行退還匯票給丙銀行。乙已經喪失償債能力,貸款質押匯票又難以兌付,丁銀行400萬元貸款面臨損失的危險。問題:(1)該匯票是否有效?為什么?(2)丙銀行和甲的訴訟理由是否應予支持?丁銀行是否應返還匯票?為什么?(3)丁銀行是否可以就匯票實行其質押權?為什么?(4)應該由哪個法院判決?該如何判決?【答案】二十五、甲為某縣民政福利中心主任,每年率縣福利企業年審檢查小組到乙所經營的電氣制造廠檢查,乙明確告訴甲自己在正常員工人數上弄虛作假,瞞報企業員工人數,使殘疾員工人數占全部員工人數的比例符合福利企業全額退款的標準,并偽造虛假的福利企業材料應付檢查。甲發現問題后,不履行自身職責,不對企業正常員工人數進行檢查,不將問題在年審表中如實反映,仍以企業虛假的材料為準進行檢查,致使該企業順利通過福利企業的年檢審查,在5年期間享受了本不應該享受的退稅優惠政策,造成國家稅款損失大約700萬元人民幣。同時,甲在這5年期間多次向乙索要財物,共計人民幣20萬元。(事實一)之后乙和甲鬧掰,乙找到甲要回那送出去的20萬元,甲十分氣憤,直接將乙趕出自家大門。之后乙發短信給甲。威脅說如果不歸還20萬元的話,就去舉報,讓甲的仕途就此結束。甲本來就對仕途產生反感,于是拿著這么多年“積攢”的財物跑路。乙看甲跑路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20萬元也就不了了之。(事實二)甲逃到朋友丙處,和丙說自己休年假專門來看看他,順便住上幾天,丙愉快答應。在丙家住著的某日,丙收拾屋子無意中發現甲的皮箱中有巨款,心生疑惑便暗中觀察,通過偷聽甲打電話確認其是犯罪潛逃,但是仍然對甲熱心招待。一晚,丙提前將安眠藥放入甲所吃的飯菜中,待其熟睡后,將其皮箱巨款中的2萬元現金偷偷取走。次日,甲向丙告別離開。(事實三)甲帶著這么多錢跑路心有余悸,于是在經過某市的時候,找到自己的表弟丁,告知情況后,將剩余現金交由丁保管,并約定甲需要用錢之時,丁及時打錢給甲。丁看表哥也實屬不易,就答應下來。后來丁做生意失敗,便偷偷使用了保管中的5萬元,事后和甲說是被小偷偷走的。(事實四)甲在亡命天涯的日子中,化名張三,為了生計,甲購買一輛貨車拉貨(載重量15噸)。甲為了節約成本,把車進行了一定改裝,每次拉貨都是40噸以上,這樣甲的收入就明顯增加不少。某日,甲同樣拉貨40噸經過某路段,被執勤交警攔下,經認定甲的行為屬于嚴重超載行為。在對甲進行處理的時候,交警發現甲是逃犯,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事實五)【問題】?1.事實一中,甲、乙的行為應做如何評價?為什么??2.事實二中乙的行為怎么評價?為什么??3.事實三中丙的行為怎么評價?為什么??4.事實四中丁的行為怎么評價?請說出兩種觀點。?5.事實五中甲的超載行為怎么評價?為什么?【答案】二十六、甲公司與乙百貨公司時裝銷售合同糾紛案【答案】二十七、林某明知洪某(已刑罰)實施犯罪,而為其提供網游網站,并將玩家充值到游戲里的1.2萬元轉走。林某明知張某(已刑罰)實施犯罪,而為其提供釣魚網站,并將竊取玩家賬號和密碼,將賬戶內的資金轉走。甲市B區公安局偵查后,認為林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提供網站,構成幫助犯,并將案件移送甲市B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甲市B區向甲市B區法院提起公訴。本案證據有物價局出具的價格認定書、供述、訊問錄音錄像、邀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對鑒定意見發表了意見等。1、本案屬于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如何確定管轄?2、犯罪嫌疑人供述筆錄與訊問時的錄音錄像有本質性差異,法院應該以哪個為準?訊問錄音錄像能否作為認定案件的依據?3、價格機構出具的價格認定書,屬于何種證據類型,是否可以作為本案證據?4、針對電子證據的收集,法院應審查哪些內容?5、檢察院舉證、質證的方式?6.專家輔助人對鑒定報告提出的意見其性質屬于什么?是否可以作為案件認定依據?法院應如何處理?【答案】二十八、材料一:李某參加了某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某省公安機關職位,以第一名的成績通過筆試和面試.后招錄機關根據本省公務員錄用規定,認為李某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決定不予錄取。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材料二:李某后來順利進入工作崗位,在工作中勤勤懇懇,堅決執行上級命令,在一次執法過程中,上級根據《某省關于××的治安處罰的規定》,命令李某將相對人張某拘留10天。張某提醒上級這個執法依據可能違法,上級仍然堅持該命令,李某執行。在這個過程中李某身體遭受傷害。后查明,該依據違反上位法,李某因此被給予記過處分。后李某由于并且自己也受傷住院。由于暫時不能從事本職工作,被單位調換了工作崗位,李某口頭表示不服,出院后被單位以不服從工作安排為由辭退。問題:?1.用人單位根據本省公務員錄用規定認定李某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不予錄取是否合法?為什么??2.李某是否可以就不予錄用的決定起訴?應該由哪個法院管轄??3.上級依據《某省關于XX的治安處罰的規定》,命令李某將相對人張某拘留10天的決定是否違法?為什么??4.若張某對拘留決定不服應該以誰為被告起訴??5.李某身體遭受的傷害是否可以要求張某賠償?為什么??6.李某最后受到記過處分是否合法?為什么??7.李某被辭退是否合法?為什么?【答案】二十九、案情:甲、乙、丙分別于2008年11月與A公司簽訂了加工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了糾紛,甲、乙于2009年9月向某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合同無效,要求被告A公司返還甲、乙加工費用2萬元,并要求賠償損失1萬元。某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丙為共同原告,經過法庭調查以及雙方當事人當庭辯論,在公開合議的基礎上當庭宣判合同無效,并判令被告分別返還三原告加工費2萬元。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分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中級人民法院將三原告作為上訴人,A公司作為被上訴人開庭進行了審理。在審理中,甲、乙、丙認為A公司在其廣告宣傳中擅自使用他們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們的肖像權,請求賠償精神損失2萬元。二審法院對此與上訴請求進行合并審理,并作出終審判決,判決被告因擅自使用甲、乙、丙的照片,向三人各賠償5000元精神損失。判決生效后,A公司向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問題:1.請指出一審法院在審理中存在的問題,并說明理由。2.如何評價法院一審判決,為什么?3.請指出二審法院在審理中存在的問題,并說明理由。4.如果省高院裁定再審此案,可以由哪些法院對此案件進行再審?【答案】三十、趙某駕車逆行進入對向車道,撞上無駕駛資格的錢某駕駛的小轎車,錢某受重傷,被卡在車內無法動彈。趙某駕車逃逸。此時,醉酒后的孫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0mg/100ml)駕駛摩托車經過此路段,發現錢某車時緊急剎車,摩托車側翻,猛烈撞向錢某車左前門一側。半小時后,交警李某趕到現場,將錢某抬出車時,發現其已死亡。并當場將孫某抓獲?,F無法查明錢某被孫某撞擊前是否已死亡,也無法查明錢某被孫某撞擊前所受創傷是否為致命傷?!締栴}】分析趙某、孫某的刑事責任?!敬鸢浮咳弧盖椋?016年2月20日,A省秦仁市蓮花區某廠職工蔡某伙同無業人員許某、張某、沈某等人實施詐騙,獲得贓款600多萬元,隨即被蓮花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問題:1.以下關于偵查期間的有關強制措施,請回答下列問題:(1)沈某被逮捕后,欲申請取保候審,則在哪些人中可以申請取保候審?(2)公安機關同意對已經被捕的沈某取保候審,則公安機關應當如何辦理變更手續?(3)若公安機關決定刑事拘留張某。則應于何時將張某送交看守所?可否以通知家屬有可能妨礙偵查為由而暫不通知?2.在案件審查起訴過程中,若檢察院決定對許某采取監視居住措施。在監視居住期間需要會見其辯護律師宋某,需要經過哪個機關的批準?3.若在審查起訴期間,沈某指稱公安機關收集的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要求依法排除,人民檢察院應當如何處理?4.在審查起訴過程中,若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并非犯罪嫌疑人沈某所為,需要重新偵查的,應當作出何種處理?【答案】三十二、2016年4月,喬某因為嚴重腸炎到某省人民醫院進行手術,手術很順利,傷口也愈合得很快。但出院后,喬某卻時常感覺到腹內疼痛:2016年7月,經另外一家醫院診治,其腹腔內尚留有手術用的紗布。喬某認為,從2016年4月至今,自己未在任何醫院進行過手術,所以這塊手術紗布肯定是省人民醫院留下的,于是要求醫院賠償物質和精神損失。醫院拒絕賠償并堅持認為手術是正常的,且拒不提供病歷和手術器械清單。喬某于是將醫院告上法庭。請問:根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分析在該案訴訟過程中,醫院和喬某的證明責任應該如何分配?【答案】三十三、王璐、孫艷華原系吉林省四平市鐵西區某幼兒園教師。2015年11月至12月,王璐、孫艷華因幼兒穿衣慢或不聽話等原因,在幼兒園教室內、衛生間等地點,多次恐嚇所看護的幼兒,并用針狀物等尖銳工具將劉某某等10余名幼兒的頭部、面部、四肢、臀部、背部等處刺、扎致傷。當地警方接到劉黃叔、陳龍等家長的報案,迅速控制了王璐、孫艷華。經過審訊,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在這期間,犯罪嫌疑人提出委托辯護律師,偵查人員以案情還沒有查清為由拒絕其聘請律師的要求。偵查終結,公安機關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劉黃叔、陳龍等家長也向一審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審中,家長以檢察院的書記員張乙曾在偵查階段參與偵查活動為由,對其提出了回避的申請,對審判人員王丙以其長得太丑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請,被告人對審判員陳丁是本案被害人的叔叔為由提出了回避的申請。一審宣判后,劉黃叔、陳龍等家長對一審判決不滿意,提出上訴?!締栴}】?1.如果一審宣判后,陳龍對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訴,劉黃叔對附帶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訴,第二審法院在審理中發現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帶民事部分認定事實都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錯誤,應當如何處理??2.如果一審宣判后,檢察院對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訴,本案的附帶民事部分沒有上訴,第二審法院在審理中發現本案民事部分有錯誤,二審法院對民事部分如何處理??3.如果一審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沒有上訴也沒有抗訴,劉黃叔對本案附帶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訴,在刑事部分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情況下,二審法院在審理中發現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錯誤,二審法院如何處理??4.如果一審宣判后,劉黃叔對附帶民事部分判決上訴中增加了獨立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應當如何處理??5.在一審程序中,法院審查劉黃叔和陳龍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后,認為不符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法院應當如何處理??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帶民事訴訟,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相關規定,對一審過程中附帶民事訴訟的調解,法院應當如何處理??7.對張乙的回避該由誰來決定?偵查機關拒絕犯罪嫌疑人聘請辯護律師申請的做法是否正確?為什么??8.張乙之前的偵查行為效力如何??9.對于請求王丙回避的申請應當如何決定,申請人能否提出異議??10.對王丙的申請應當由誰決定?【答案】三十四、材料一、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我國正處于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關鍵時期。順應時代潮流,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統攬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戰勝前進道路上的各種風險挑戰,必須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下更大功夫。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證。材料二、要加大對危害疫情防控行為執法司法力度,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動物防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理措施。材料三、這場抗議斗爭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集中檢驗。新征程上,要突出問題導向,從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撐、提升應急物資儲備和保障能力、提升國家生物安全防御能力、完善城市治理體系和城鄉基層治理體系等方面入手,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加快完善各方面體制機制,增強社會治理總體效能,不斷提升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夯實制度保障。問題:根據材料,結合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談談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積極作用?!敬鸢浮咳?、5月1日,甲與乙簽訂購買手機的合同。合同中約定:手機總價5000元,首期款3000元.余款應于12月31日前付清。在余款付清之前,乙仍擁有該手機所有權。另外,甲應當于收到手機的當天對其進行檢驗。6月1日,甲發短信給好友丙,欲將其寵物狗毛毛出賣。短信中稱:丙應于收到短信后一周內回復并支付價款500元,付款后即可取得毛毛的所有權。甲應于12月31日放假回家時.將毛毛送至丙家中,送達前毛毛仍由甲負責照顧。7月1日,丙回復短信同意,并將500元轉至甲的銀行卡賬戶。其后,甲回復短信已收到500元轉賬。8月1日,毛毛產下3只小狗:小白、小黃、豆豆。甲的同學陳某誤以為其品種為日本柴犬,看見后十分喜愛,愿以1000元購買毛毛、小白、小黃。甲同意,并將狗狗交給陳某,陳某支付1000元現金。陳某對甲和丙的買賣合同并不知情。8月2日,陳某帶毛毛、小白和小黃去寵物醫院注射疫苗,得知狗狗并非日本柴犬,而是秋田犬。2017年9月1日,陳某與李某簽訂50袋澳洲進口狗糧的買賣合同。合同中未約定交付地點,但約定由李某代辦托運,運費由陳某承擔。次日,李某將50袋國產狗糧交給快捷貨運公司運輸。9月5日,陳某將運輸途中的10袋狗糧以原價轉售關某。9月6日,因貨運公司員工保管不周,20袋狗糧不慎丟失。9月8日,30袋狗糧運至陳某住處。陳某雖發現狗糧為國產.但仍接收。同日,陳某通知關某其購買的10袋狗糧于運輸途中滅失。11月5日,寵物狗毛毛突患重病,瀕臨死亡。陳某打電話告知甲,因錯將狗狗當成日本柴犬而購買,要求甲返還1000元價款并取回3只狗,甲拒絕。11月15日,甲將1500元轉至乙的銀行卡賬戶。12月1日,甲發現手機無法充電,經檢查系因使用劣質鋰電池,導致其壽命僅有正常手機的1/4。甲要求乙免費維修,乙拒絕,并以甲未按期付款為由要求取回手機。問題:?1.甲是否有權要求乙免費維修手機?為什么??2.甲與丙的買賣合同是否成立?為什么??3.誰享有4只小狗的所有權?為什么?【答案】三十六、某證券經營機構被中國證監會以欺詐客戶為由,罰款20萬元。該機構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院經過審理,判決維持。判決書6月10日送達該證券機構,該機構依法上訴。二審法院于6月26日收到上訴狀,經審查后于9月5日作出并宣告判決,撤銷一審判決,改為對上訴人罰款5萬元,二審判決書同年9月10目送達該證券機構。后該證券機構請求證監會退回其多交的15萬元罰款,證監會一直未還。問題:(1)本案一審應由哪級哪地法院管轄?(2)證券機構在何期限內上訴才有效?(3)二審判決何時生效?(4)二審是否超過審理期限?(5)證券機構為追回多交罰款,如何才是最有效的法律手段?采取該手段有無期限限制?【答案】三十七、案情: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區,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東城區。兩公司于2013年12月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甲公司將位于北京市朝陽區的一間門面房出租給乙公司,年租金為50萬元,租賃期限為5年,乙公司應當在每年1月1日前向甲公司支付該年度房租。合同訂立后,乙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支付2014年度租金,并開始使用該房屋用于經營,但因資金運轉困難未能在2015年1月1日前支付2015年度租金。除該租賃合同以外,兩公司之間無其他債務糾紛。2015年3月,甲公司多次致函催繳無果后,擬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督促乙公司支付租金。問題:(1)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嗎?如果可以,應當向哪個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2)如果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書面異議稱,因公司經營不善,現資金運轉困難,無清償能力,請求寬限至2015年6月支付租金。乙公司的異議是否成立?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3)如果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書面異議稱,根據租賃合同,乙公司的裝修款可以抵銷租金,因此乙公司并未拖欠租金。乙公司的異議是否成立?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4)如果乙公司拒不接受人民法院送達的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5)如果乙公司的書面異議被法院予以認可,法院裁定終結督促程序,則后續可能發生的是?【答案】三十八、湯某(常住北京宣武區)與周某(常住青島市南區)于2013年4月3日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及《股權轉讓資金分期付款協議》。雙方約定:周某將其持有的青島雙月電器有限公司(位于青島四方區)6.35%股權轉讓給湯某。股權合計710萬元,湯某分四期付清轉讓款,即2013年4月3日付150萬元;2013年8月2日付150萬元;2013年12月2日付200萬元;2014年4月2日付210萬元。此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另外雙方還約定若發生任何爭議,應當由上海仲裁委仲裁。協議簽訂后,湯某于2013年4月3日依約向周某支付第一期股權轉讓款150萬元。后湯某再未支付余下款項。因湯某逾期未支付約定的第二期股權轉讓款,周某于同年10月11日,以公證方式向湯某送達了《關于解除協議的通知》,以湯某“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合同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為由,提出解除雙方簽訂的《股權轉讓資金分期付款協議》。次日,湯某即向周某轉賬支付了第二期150萬元股權轉讓款,并按照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履行了后續第三、四期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義務。周某以其已經解除合同為由,如數退回湯某支付的4筆股權轉讓款。湯某遂于2015年1月向青島市南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受理并立案。周某應訴。另查明,2013年11月7日,青島雙月電器有限公司的變更(備案)登記中,周某所持有的6.35%股權已經變更登記至湯某名下。問題:1.湯某和周某合同約定股權分期付款是否有效?2.若2013年10月8日,周某將其股權轉讓給了李某并進行了股權變更登記,湯某是否有權要求李某返還相關股權?3.若2013年11月11日,湯某意外死亡,湯某唯一繼承人為12歲的兒子,請問其子是否可以直接繼承湯某的股權?4.《關于解除協議的通知》到達湯某處時,《股權轉讓協議》是否解除?5.當周某退回湯某的轉讓款后,湯某若希望繼續履行合同,應當如何操作?6.若2013年12月,雙月公司仍未變更股東名冊,湯某與周某協商未果后希望通過訴訟解決,應當以誰為被告?向何法院提起?7.青島市南區法院受理并立案的做法是否正確?8.若湯某和李某之間不存在仲裁協議,應當由哪個法院進行管轄?9.若湯某和李某的仲裁協議約定為“若出現爭議,應當由上海仲裁委或協議簽訂地法院管轄”,仲裁協議的效力如何?【答案】三十九、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飯店吃飯,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張三,兩人發生口角,李四勸阻不成,王大用飯店的板凳打張三的頭部致其昏迷。李四將張三送往醫院,但李四到達醫院停車場后并未立即將張三送往就醫,而是將車停在停車場,第二天凌晨才將張三送往醫院時,張三已經死亡。李四的口供:王大將張三打昏迷后,當晚10:20左右李四和趙二將張三抬上車,10:50李四駕車到醫院停車場時,發現張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擔責任所以不敢把張三送到醫院,于是把車停在停車場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點和王大一起趕回停車場把張三送到醫院,醫院認定張三已死亡。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將張三打昏迷,李四送張三到醫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訴他并沒有送張三就醫,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將張三送醫,此處口供與李四吻合。趙二的證言:當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將張三抬上車,此時張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趙二認為如果當時及時就醫,張三一定不會死亡。飯店監控錄像:當晚10:20李四和趙二一起將張三抬上車。醫院停車場監控錄像:當晚10:50左右李四的車出現在停車場,李四獨自下車離開,一直將車留在停車場,直到次日凌晨五點和王大一起又出現在停車場,將張三抬往醫院。法醫死亡鑒定:張三頭部被重擊,痕跡與飯店板凳吻合,無其他傷,張三自身有凝血功能障礙,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無法鑒定出具體死亡時間。醫院送診記錄:凌晨5點李四王大將張三送往醫院,但醫院認定張三已完全死亡。李四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在庭審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訊逼供的,實際上他當晚將張三送往醫院停車場時,張三已經沒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偵查人員的淫威他才承認當時張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訊逼供的手段和時間。李四的辯護人提出非法證據排除,公安機關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時間的刑訊錄像,該錄像顯示并沒有刑訊逼供發生。李四的辯護人提出重新鑒定張三具體死亡時間,但新的證據均無法證明張三的具體死亡時間。問題:依據本案的證據,對李四能否作出有罪的判決?【答案】四十、案情:甲演出公司與乙服裝公司訂立合同一份,約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裝。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貨上門。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務后,委托丙運輸公司為其送貨。兩輛送貨的卡車在送貨途中,遭受雷擊。其中一輛卡車幸免逃脫。另一輛起火燃燒,車毀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裝公司補齊其定作的全部服裝,并承擔遲延交貨的責任;乙服裝公司則主張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加工費,服裝損失則應由丙運輸公司承擔;而丙運輸公司要求乙服裝公司支付全部運費,并分擔部分汽車損失責任。各方爭執不下,紛紛向法院提起訴訟。問題:假設各方均未向保險公司投保的情況下:1.請列舉出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幾種民事法律關系?2.甲演出公司可否請求乙服裝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為什么?3.乙服裝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請求支付全部加工費?為什么?4.丙運輸公司可否請求乙服裝公司支付全部運費?可否請求乙服裝公司分擔毀損汽車的部分損失?為什么?【答案】四十一、2010年,X市某區S廣告公司為W咨詢服務公司設計了廣告,根據合同應收取廣告費15萬元,但是W咨詢服務公司因資金周轉不暢,僅支付了10萬元。后S廣告公司多次向W咨詢服務公司催要無果。S公司遂向該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W咨詢服務公司給付余款5萬元。受訴法院受理了此案,經過審理,與2010年10月11日判決被告清償原告余款5萬元,并承擔訴訟費。W咨詢公司不服該區法院的判決,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經審理,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W公司仍不服,認為原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于是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其應當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査認為:原一審、二審判決確有錯誤,于是裁定撤銷原判決,將案件指令原一審法院再審。1.本案中,W公司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后,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其向髙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作法是否正確?為什么?2.本案中,高級人民法院指令原一審人民法院再審是否合法?為什么?3.高級人民決定再審時同時撤銷原判決的行為是否合法?為什么?4.若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X市該區檢察院發現一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應如何處理?【答案】四十二、2009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公布了“五個嚴禁”的硬性規定,進一步規范法官的職務行為。“五個嚴禁”規定的內容是:一、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二、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三、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四、嚴禁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五、嚴禁泄露審判工作秘密。為確?!拔鍌€嚴禁”規定能夠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各界公布了具有M小時接聽功能的舉報電話,隨時接受人民群眾對違反“五個嚴禁”行為的舉報。i高人民法院還要求各級人民法院都要盡快向社會公布具有24小時自動接聽功能的舉報電話。隨后,公安部也發布了“五個嚴禁”的規定,規范公安干警的行為。同時,各地檢察院紛紛出臺“七個不許”、“八個禁止”等規范性文件,約束檢察官的行為。問題:請結合以上事實,根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理學的相關知識談談政法系統開展“五個嚴禁”活動的價值和意義。答題要求:1.觀點正確,論述充分,條理清晰,語言通順。2.不少于400字?!敬鸢浮克氖?、甲乙兩公司于2013年6月簽訂了一份技術轉讓合同,并簽訂仲裁協議約定“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提交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合同履行過程中,甲公司認為乙公司轉讓的技術存在缺陷,雙方發生爭議,A市共有B、C、D三個仲裁委員會。甲公司向A市B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同時提出證據保全申請。乙公司在仲裁庭組成前提出異議,認為仲裁協議中并未明確由B、C、D中哪一個仲裁委員會解決爭議,但B仲裁委員會并未理會,受理本案并立即采取了證據保全措施。乙公司迫于甲公司壓力,無奈同意由B仲裁委員會審理本案。甲公司選定仲裁員李某,乙公司選定仲裁員張某,李某和張某共同推選仲裁委員會主任趙某擔任首席仲裁員。仲裁庭首次開庭前,甲公司提出張某與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系大學室友,應當回避。仲裁庭經合議后集體決定駁回回避申請。甲公司要求公開審理,乙公司則不同意,仲裁庭根據案情,決定公開審理。乙公司不服,遂在開庭期間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決定中止仲裁程序。一周后,乙公司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決定再次開庭。開庭前仲裁委員會指定某機構對該項技術進行了鑒定,但始終未告知當事人鑒定報告的內容,只由仲裁庭內部掌握和參考。乙公司向仲裁庭請求鑒定人員出庭接受詢問,仲裁委員會未予理睬。裁決作出前,甲乙兩公司自行和解,甲公司撤回仲裁申請。后因乙公司未履行和解協議的約定,甲公司根據原仲裁協議再次申請仲裁,A市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并告知其應當重新達成仲裁協議或向法院起訴。問題:根據上述案情,指出本案仲裁程序上存在哪些問題,并結合《仲裁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說明理由或正確的做法。【答案】四十四、案情:居住在香港的甲偽造了大量人民幣,準備偷運至深圳出售牟利。運載假幣的漁船剛一到岸,即被海關緝私人員發現。甲即帶人用砍刀將海關人員砍成重傷,并迅速攜帶假幣4000萬元在走私團伙的掩護下逃到內地某市。乙見做假幣生意來錢快、利潤高,于是以做生意為名從同鄉丙處借來8萬元人民幣,經人介紹從甲處購買了120萬元的假幣。但是,由于當地政法機關打擊假幣犯罪活動的持續開展,乙所購買的假幣一時不能出售,無法歸還丙的欠款,丙多次追討,乙主動提出用一定量的假幣償還債務,經過雙方的討價還價,最終乙用假幣80萬元抵銷欠款。在當地某國有公司擔任財務總經理的丁聽說乙手上還有40萬元的假幣,就挪用本單位的某項工程款5萬元,購買了這批假幣。然后,丁又使用其中的30多萬元假幣去購買毒品并販賣,從中獲取非法利益50多萬元。在與販毒分子交易完成后,丁安排其好友戊(在市某信用社工作)從毒販手中領取販賣毒品而非法獲取的50多萬元,應丁某要求同時也為自己完成攬儲任務,戊將該筆資金全部存人自己所工作的儲蓄所。為表示對戊的感謝,丁某將其手頭剩下的8萬余元假幣以1:8的比例半送半賣給戊,戊乘工作之機,分批次地將該批假幣調換為真幣,以供自己揮霍。分析上述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敬鸢浮克氖?、王云和丈夫結婚多年,由于工作繁忙,丈夫經?;丶液芡?。單位很多人傳言丈夫的作風有些問題。久而久之,王云產生了懷疑,但是又苦于沒有證據,于是她在丈夫的手機上偷偷設置了移動夢網的定位功能。一天,丈夫打電話說單位有事要回來晚些,然而等到10點仍不見人影。王云又開始了懷疑,便給丈夫的手機發了短信,在王云的手機上顯示了丈夫手機位于某區某街道。王云看到這個信息后便帶上相機沖到手機所顯示的地址,并根據手機信息的提示找到了丈夫。盡管不愿相信,王云仍然看見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一個女子一絲不掛地躺在床上。王云憤怒至極,為了“保全證據”便用帶來的相機連拍7張。之后,其到“淫婦”吳佳的單位找領導訴苦,又到電視臺和主持人講述自己的遭遇并出示了照片;因為吳佳在當地還小有名氣,許多小報也報道此事并使用其真名。一時間,許多同事見到吳佳經常指指點點。吳佳一怒之下將王云告上法庭,以損害名譽權為由索要精神損害賠償金。問題:運用你所掌握的法學知識和相關的社會知識闡述你的觀點和理由。答題要求:1.說理充分,邏輯嚴密,語言流暢,表述準確;2.答題文體不限,字數不少于500字?!敬鸢浮克氖盖椋?003年4月5日,治安聯防隊員王某在公交車上見一青年形跡可疑,對其詢問盤查,該青年拒不提供其真實姓名、住址。王某遂對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并予以立案偵查。4月7日,公安人員對其進行了訊問(該青年自報姓名為王五),認為其有多次盜竊的嫌疑,應當逮捕,遂報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并于4月12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7月2日,人民檢察院認為王五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公安機關認為該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拒不釋放王五,并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復議。被不起訴人王五也不服,認為自己并未犯罪,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問題:1.對該青年采取拘留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請說明理由。2.偵查機關的訊問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3.該青年未提供真實姓名,偵查機關能否移送審查起訴,為什么?4.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5.人民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公安機關的做法有何不當之處?6.王五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請說明理由?!敬鸢浮克氖?、案情:2017年8月8日,李某與甲公司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李某首付50萬價款,其余100萬向乙銀行借貸,并以所購的房屋作為抵押財產。李某與乙銀行訂立了抵押合同。8月底,李某辦理了所有權預告登記,乙銀行辦理了抵押權預告登記。2018年3月。房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甲公司因資金短缺,又就出售給李某的房屋與張某訂立買賣合同,與丙銀行訂立抵押合同,并辦理了抵押登記。2018年3月,甲公司將房屋交付給李某后,李某與丁裝修公司訂立房屋裝修合同。丁公司人手不足,遂接受了戊勞務公司派遣的鄭某為李某裝修房屋。鄭某其實沒有任何裝修經驗,戊公司未對其進行任何培訓。一日,在通過樓梯搬運建筑垃圾時,鄭某不慎脫手,導致上樓的住戶小王受傷,住院治療花費3000元。2018年5月,房屋裝修完成后,李某將房屋租給一對夫婦高某、陳某。高某、陳某入住一段時間后,處在孕期的陳某感覺身體不適,懷疑承租的房屋甲醛超標,危害健康,遂與出租人李某交涉,李某未予理睬。高某找專業機構檢測后,發現屋內甲醛超過標注值10倍以上。高某、陳某提出退租,并要求李某返還5000元押金。李某以承租方提前退租為由,拒絕返還押金。同年10月,陳某產下一有先天缺陷的男嬰。經查,該男嬰的先天缺陷是由甲醛超標引起的,而甲醛超標是由于丁裝修公司使用劣質裝修材料所致。問題:1.甲公司為李某做了所有權轉移預告登記后,李某是否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為什么?2.甲公司與張某之間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張某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權?為什么?張某可主張何種法律救濟?3.談談你對甲公司與乙銀行及丙銀行之間抵押合同效力的認識,并分析抵押權設立的效果。4.小王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責任?小王對鄭某、丁公司及戊公司是否享有權利?享有什么權利?5.如果小王僅以丁公司為被告提起訴訟,而丁公司要求將戊公司追加為訴訟當事人,法院是否應追加當事人?如何追加?6.承租人高某夫婦能否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退還押金?為什么?7.高某夫婦如有證據證明因甲醛超標遭受健康損害,則能夠依什么理由要求李某承擔責任?李某能否以甲醛招標完全是由于丁裝修公司原因所致為由要求免責?為什么?8.接上問,如果高某夫婦以李某為被告提出訴訟,李某要求法院追加丁公司為共同被告,法院應如何處理?如果高某夫婦直接以李某和丁公司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法院應如何處理?【答案】四十八、何佳、趙樂、唐蜜、鐘欣四人投資設立嘉恒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嘉恒公司),從事文化產品的研發與生產。嘉恒文化傳播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800萬元,各股東認繳的出資比例為30%、20%、20%、30%。其中,何佳以貨幣300萬足額出資,趙樂以辦公設備出資,唐蜜以用戶數據收集技術專利出資。且該專利實際市場價格為人民幣100萬元,鐘欣以二手奧迪A6出資但并未轉移奧迪A6的所有權。嘉恒文化傳播公司的股東名冊記載了四位股東的姓名等事項,但辦理公司登記時由于工作人員疏忽遺漏了趙樂的名字。此后,據知情人士爆料,何佳的300萬出資實際上是由其妹何歡提供的,何歡不愿意暴露巨額財產,故而與何佳簽訂合同,約定其為實際出資人并享受投資權益,后來兄妹二人反目成仇,雙方因投資收益歸屬發生爭議,何歡主張收益歸自己所有并將自己記載于股東名冊。趙樂知道何歡才是實際出資人后,決定退出公司,對外轉讓其股權,于是書面通知了另外三位股東,唐蜜、何佳分別于收到通知后的第15日和第25日表示不同意,但唐蜜不愿購買趙樂的股份,鐘欣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滿30日仍不置可否。由于內耗不斷,公司經營不善,資不抵債,只能申請破產,陸仕是債權人之一,強烈要求并成為清算組成員,其保證人蕭媚以其對嘉恒文化傳播公司的將來求償權進行債權申報,同時蕭媚也是債權人,以其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進行申報,法院宣告破產,民工王科主張農民工工資不能拖欠,應當優先清償,不久,嘉恒文化傳播公司申請和解。問題:1.上述出資存在哪些問題?應當如何改正?2.趙樂有無股東資格?能否參與分紅?為什么?3.趙樂的股權轉讓是否有效?為什么?4.何歡與何佳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為什么?5.何歡的主張能否得到支持?為什么?6.如果上述主張不能成立,何歡怎樣才能使上述主張成立?7.嘉恒文化傳播公司申請破產過程中都存在哪些錯誤認識?【答案】四十九、案情:錢某1998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2002年刑滿出獄。其后,錢某長期沉迷于炒股,其向黃某借的用于炒股的10萬元早已逾期。錢某的遠房表親廖某在某國有保險公司上班,錢某遂產生騙保險金的念頭。2006年4月,錢某與廖某協商,準備請黃某將錢某的雙腳砍斷后,由廖某辦理保險理賠,獲得理賠金后將分給廖某一部分。此后,錢某先后向廖某所在保險公司投保了數份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總計達到七十余萬元,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均為錢某。錢某找到黃某,勸說黃某砍掉他的雙腳,用以向保險公司理賠,錢某承諾將從所得的高額保險金中拿出15萬元優先償還黃某的本金及利息。黃某在錢某的多次勸說下答應錢某的請求,由錢某確定砍腳的具體部位,由黃某準備砍刀和塑料袋等工具并尋找作案地點。某日晚8時許,錢某按約定騎摩托車到指定地點,黃某用砍刀將錢某雙下肢膝蓋以下的部位砍斷,之后,黃某將砍下的雙腳裝入塑料袋內,攜帶砍刀騎著錢某的摩托車離開現場。錢某在黃某離開后呼救,周圍群眾發現后報警,將其送往醫院搶救。錢某向公安機關以及保險公司謊稱自己是被三名陌生男子搶劫時砍斷雙腳,以期獲得賠償。一個月后,錢某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由廖某經手辦理。未等理賠,公安機關偵破此案。后經鑒定,錢某的傷情為重傷,傷殘評定為三級。問題:請結合理論與實務的觀點,分析錢某、黃某、廖某的刑事責任(包括犯罪性質即罪名、犯罪形態、共同犯罪、數罪并罰等),需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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