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25171-2023 畜禽養殖環境與廢棄物管理術語》是一項國家標準,旨在為畜禽養殖過程中涉及的環境管理和廢棄物處理提供一套統一的術語定義。該標準涵蓋了畜禽養殖業中關于環境保護、資源循環利用以及廢棄物處理等多個方面的專業詞匯及其定義,有助于行業內人員在交流時能夠使用一致的語言,減少因術語理解差異導致的溝通障礙。

標準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 基礎概念:對畜禽養殖環境、廢棄物等基本概念進行了界定。
  • 環境管理:包括了針對養殖場內外部環境污染預防和控制措施的相關術語,比如清潔生產、污染減排等。
  • 廢棄物分類與處理:詳細列出了畜禽養殖產生的各類廢棄物(如糞便、尿液等)及其處理方法和技術術語,例如堆肥化、厭氧消化等。
  • 資源回收利用:介紹了將畜禽養殖廢棄物轉化為可再利用資源的技術路徑及相關術語,如生物質能源轉化、有機肥料制備等。
  • 監測與評估:提供了用于評價畜禽養殖活動對環境影響程度的方法論及相關指標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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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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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3 頒布
  • 2023-12-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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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171-2023畜禽養殖環境與廢棄物管理術語_第1頁
GB/T 25171-2023畜禽養殖環境與廢棄物管理術語_第2頁
GB/T 25171-2023畜禽養殖環境與廢棄物管理術語_第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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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171-2023畜禽養殖環境與廢棄物管理術語-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ICS6502030

CCSB.4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25171—2023

代替GB/T25171—2010GB/T195251—2004

,.

畜禽養殖環境與廢棄物管理術語

Vocabularyoflivestockandpoultryenvironmentandwastemanagement

2023-05-23發布2023-12-01實施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GB/T25171—2023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Ⅵ

范圍

1………………………1

規范性引用文件

2…………………………1

基礎術語

3…………………1

畜禽養殖環境

4……………3

空氣熱環境

4.1…………………………3

光和聲環境

4.2…………………………6

空氣質量環境

4.3………………………7

體熱平衡及其調節

4.4…………………8

畜禽舍環境控制

4.5……………………9

畜禽舍建筑及場區規劃

4.6……………13

畜禽養殖廢棄物管理

5……………………14

廢棄物特性

5.1…………………………14

糞污收集與貯存

5.2……………………16

廢棄物處理

5.3…………………………17

糞污資源化利用

5.4……………………20

參考文獻

……………………23

索引

…………………………24

GB/T2517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

GB/T1.1—2020《1:》

起草

本文件代替畜禽養殖廢棄物管理術語和畜禽環境術

GB/T25171—2010《》GB/T19525.1—2004《

語與和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

》,GB/T25171—2010GB/T19525.1—2004,,

如下

:

刪除了部分一般術語見的

a)(GB/T19525.1—20042.3、2.7、2.8、2.11、2.16、2.17、2.18,

GB/T25171—20102.1.1、2.1.4、2.1.5、2.1.6、2.2.2、2.2.6、2.3.5、2.3.6、2.3.7、2.4.1、2.4.2、

2.4.3、2.4.4);

更改了部分基礎術語見

b)(3.1、3.2、3.3、3.4、3.5、3.6、3.8、3.10、3.11、3.12、3.13、3.15、3.16、3.17、

3.18、3.19、3.20、3.21,GB/T19525.1—20042.1、2.2、2.4、2.5、2.6、2.9、2.10、2.12、2.13、2.14、

2.15、2.19、3.8.1,GB/T25171—20102.1.2、2.1.3、2.2.1、2.3.2、2.3.3);

增加了糞水病死畜禽和環境影響基礎術語見和

c)“”“”“”(3.7、3.93.14);

刪除了部分畜禽場環境質量術語見的

d)(GB/T19525.1—20043.1.3、3.1.9、3.3.2、3.3.7、3.3.8、

3.4.3、3.4.7、3.4.12、3.5.1、3.5.10、3.5.11、3.5.14、3.7.3、3.7.4、3.8.2、3.8.3、3.8.4、3.8.5、3.8.6、

3.8.7、3.8.8);

刪除了部分畜禽舍環境控制術語見的

e)(GB/T19525.1—20044.2.1、4.2.2、4.2.3、4.2.6、4.2.7、

4.2.8、4.2.13、4.3.1、4.4.1、4.4.11、4.4.12、4.4.13、4.4.16、4.5.2、4.5.3、4.5.6、4.5.7、4.6.1、4.6.2、

4.6.3、4.6.4、4.7.2、4.7.10);

更改了部分空氣熱環境術語見

f)(4.1.1、4.1.5、4.1.6、4.1.9、4.1.11、4.1.12、4.1.13、4.1.15、4.1.16、

4.1.17、4.1.18、4.1.19、4.1.20、4.1.22、4.1.23、4.1.24、4.1.25、4.1.29、4.1.30、4.1.31、4.1.32,

GB/T19525.1—20042.20、2.21、2.22、2.23、3.1.2、3.1.4、3.1.8、3.2.1、3.2.3、3.2.4、3.2.5、

3.4.1、3.4.2、3.4.5、3.4.6、3.4.8、3.4.9、3.4.10、3.4.11、3.4.13、4.5.5);

更改了部分光和聲環境術語見的

g)(4.2.1、4.2.2、4.2.4、4.2.6,GB/T19525.1—20043.3.1、3.3.3、

3.3.4、3.3.5);

更改了部分空氣質量環境術語見

h)(4.3.2、4.3.4、4.3.5、4.3.6、4.3.7、4.3.8、4.3.10,

GB/T19525.1—20043.6.1、3.6.2、3.6.3、3.7.2、3.7.5、3.7.6、3.7.1);

更改了部分體熱平衡及其調節術語見

i)(4.4.1、4.4.2、4.4.3、4.4.4、4.4.6、4.4.8、4.4.13、4.4.14,

GB/T19525.1—20043.1.5、3.1.6、3.1.7、3.5.2、3.5.3、3.5.4、3.5.5、3.5.12、3.5.13);

更改了部分畜禽舍環境控制術語見

j)(4.5.1.2、4.5.1.6、4.5.1.7、4.5.1.9、4.5.1.11、4.5.1.14、

4.5.2.1、4.5.2.3、4.5.2.10、4.5.2.13、4.5.2.15、4.5.3.1、4.5.3.2、4.5.3.3、4.5.4.8,GB/T19525.1—

20044.2.4、4.3.2、4.3.3、4.3.4、4.3.5、3.1.1、4.4.2、4.5.1、4.4.3、4.4.17、4.4.15、4.1.3、4.1.1、

4.1.2,GB/T25171—20105.4.3);

更改了部分畜禽舍建筑及場區規劃術語見

k)4.6.1.1、4.6.1.2、4.6.1.3、4.6.1.4、4.6.2.1、4.6.2.2、

4.6.2.3、4.6.2.5、4.6.2.6、4.6.3.1、4.6.3.2、4.6.3.3,GB/T19525.1—20044.2.5、4.2.10、4.2.11、

4.2.12、4.7.1、4.7.3、4.7.4、4.7.5、4.7.6、4.7.7、4.7.8、4.7.9);

增加了部分空氣熱環境術語見

l)(4.1.2、4.1.3、4.1.4、4.1.7、4.1.8、4.1.26、4.1.27、4.1.28);

增加了部分光和聲環境術語見

m)(4.2.3、4.2.5、4.2.7、4.2.8、4.2.10、4.2.11、4.2.12);

增加了部分空氣質量環境術語見

n)(4.3.1、4.3.3、4.3.9、4.3.11、4.3.12);

GB/T25171—2023

增加了致死溫度和得熱體熱平衡及其調節術語見

o)“”“”(4.4.5、4.4.7);

增加了部分畜禽舍環境控制術語見

p)(4.5.1.1、4.5.1.3、4.5.1.4、4.5.1.8、4.5.1.10、4.5.1.12、

4.5.1.13、4.5.2.2、4.5.2.4、4.5.2.11、4.5.2.12、4.5.3.4、4.5.3.5、4.5.3.6、4.5.4.1、4.5.4.2、4.5.4.3、

4.5.4.4、4.5.4.5、4.5.4.6、4.5.4.7);

增加了透氣性比熱容和樓式畜禽舍畜禽舍建筑及場區規劃術語見

q)“”“”“”(4.6.1.5、4.6.1.6、

4.6.2.4);

刪除了部分畜禽場廢棄物處理利用術語見的

r)(GB/T19525.1—20045.1.1、5.1.2、5.1.2.1、

5.1.2.2、5.1.2.3、5.1.3、5.2.3、5.2.4、5.2.5、5.2.6、5.2.7、5.2.9、5.2.10、5.2.11、5.2.12、5.2.13、

5.2.14、5.2.15、5.2.17、5.2.18、5.2.19、5.2.20、5.2.20.1、5.2.20.2、5.2.20.3、5.2.20.4、5.2.20.5、

5.2.21、5.2.22、5.3.1、5.3.1.1、5.3.1.2、5.3.1.3、5.3.1.4、5.3.1.5、5.3.1.6、5.3.1.7、5.3.1.9、

5.3.1.10、5.3.1.11、5.3.1.12、5.3.1.13、5.3.1.14、5.3.1.15、5.3.1.16、5.3.1.17、5.3.1.18、5.3.1.19、

5.3.1.20、5.3.1.21、5.3.1.22、5.3.1.23、5.3.2、5.3.3、5.4.1、5.4.1.1、5.4.1.2、5.4.1.3、5.4.1.4、

5.4.1.5、5.4.1.6、5.4.1.7、5.4.1.8、5.4.1.9、5.4.1.10、5.4.2、5.4.2.1、5.4.2.2、5.4.2.3、5.4.2.4、

5.4.2.5、5.4.2.6、5.4.2.7、5.4.2.8、5.4.2.9、5.4.2.10、5.4.2.11、5.4.2.12、5.4.2.13、5.4.2.14、

5.4.2.15);

刪除了部分畜禽養殖廢棄物管理術語見的

s)(GB/T25171—20103.1、3.2、3.3、3.4、3.9、3.10、

3.11、4.2、4.3、4.4、4.7、5.1.2、5.1.3、5.1.4、5.1.5、5.1.6、5.2.1.3、5.2.2.2、5.2.2.3、5.2.2.4、5.2.2.5、

5.2.2.6、5.2.2.7、5.2.2.8、5.2.2.9、5.2.2.10、5.2.2.11、5.2.2.12、5.2.2.13、5.2.2.14、5.2.2.15、

5.2.2.17、5.2.2.19、5.2.3.2、5.2.3.3、5.2.3.5、5.3.1.3、5.3.1.4、5.3.1.5、5.3.1.8、5.3.2.2、5.3.2.4、

5.3.2.6、5.3.2.7、5.3.2.8、5.3.2.9、5.3.2.10、5.3.2.11、5.3.2.12、5.3.2.13、5.3.2.14、5.3.2.15、

5.3.2.16、5.3.2.17、5.3.2.18、5.3.2.19、5.3.3.1、5.3.3.3、5.3.3.4、5.3.3.5、5.3.3.6、5.3.3.10、

5.3.3.12、5.3.3.13、5.3.3.14、5.4.1、5.4.2、6.1、6.3、6.4);

更改了部分廢棄物特性術語見

t)(5.1.1、5.1.4、5.1.5、5.1.6、5.1.8、5.1.10、5.1.11,GB/T25171—

的的

20102.2.4、2.2.5、2.3.8,GB/T19525.1—20045.2.1、5.2.2、5.2.8、5.2.16);

更改了部分糞污收集與貯存術語見

u)(5.2.1、5.2.2、5.2.3、5.2.4、5.2.7、5.2.8、5.2.9、5.2.10、

5.2.11、5.2.13,GB/T25171—20102.3.4、3.5、3.6、3.7、3.8、4.1、4.5、4.6、5.2.3.1、5.2.3.4);

更改了部分廢棄物處理術語見

v)(5.3.1.2、5.3.1.4、5.3.1.8、5.3.1.9、5.3.2.1、5.3.2.2、5.3.2.3、

5.3.2.4、5.3.2.6、5.3.2.7、5.3.2.8、5.3.2.10、5.3.2.11、5.3.2.12、5.3.3.5,GB/T25171—2010

5.1.1、5.2.1.1、5.2.1.2、5.2.2.1、5.2.2.16、5.3.1.1、5.3.1.2、5.3.1.6、5.3.1.7、5.3.2.1、5.3.2.3

5.3.2.5、5.3.3.2、5.3.3.9、5.3.3.11,GB/T19525.1—20045.3.1.8);

更改了部分糞污資源化利用術語見

w)(5.4.2、5.4.9、5.4.12、5.4.13、5.4.17、5.4.19,GB/T25171—

20106.5、5.2.2.18、5.3.3.7、5.3.3.8、6.2、2.2.3);

增加了部分廢棄物特性術語見

x)(5.1.2、5.1.3、5.1.7、5.1.9、5.1.12、5.1.13、5.1.14、5.1.15、

5.1.16);

增加了傳送帶清糞暫存池和發酵床糞污收集與貯存術語見

y)“”“”“”(5.2.5、5.2.6、5.2.12);

增加了部分廢棄物處理術語

z)(5.3.1.1、5.3.1.3、5.3.1.5、5.3.1.6、5.3.1.7、5.3.1.10、5.3.2.5、

5.3.2.9、5.3.2.13、5.3.2.14、5.3.3.1、5.3.3.2、5.3.3.3、5.3.3.4、5.3.3.6);

增加了部分糞污資源化利用術語見

aa)(5.4.1、5.4.3、5.4.4、5.4.5、5.4.6、5.4.7、5.4.8、5.4.10、

5.4.11、5.4.14、5.4.15、5.4.16、5.4.18、5.4.20、5.4.21)。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

本文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國畜牧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SAC/TC274)。

本文件起草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農業農村部畜牧環境設施設備質

:、

GB/T25171—2023

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北京中國農業科學院都市農業研究所全國畜牧總站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紅敏陶秀萍尚斌左玲玲左玲玲宋建超陳永杏張海燕周元清

:、、、、、、、、。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

年首次發布為

———GB/T25171,2010GB/T25171—2010;

年首次發布為

———GB/T19525.1,2004GB/T19525.1—2004;

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

GB/T25171—2023

引言

畜禽養殖環境控制和廢棄物管理事關畜牧業高質量發展隨著我國畜牧業規模化養殖快速發

展養殖環境質量提升和廢棄物處理利用日益受到行業高度重視及全社會廣泛關注近年來相關技術水

,,

平大幅度提升畜牧業生產與管理也發生了較大變化畜禽養殖廢棄物管理術語

,,《》(GB/T25171—

和畜禽環境術語不能滿足當前畜牧業發展要求故對上述兩項國家標

2010)《》(GB/T19525.1—2004),

準進行合并修訂

本文件在原有標準合并基礎上增加了畜牧環境領域新的技術和方法等名詞術語并根據產業應用

,,

實際情況對相關名詞術語進行規范和定義以便統一概念增進交流促進新技術和方法的產業應用助

,、,,

推畜牧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

GB/T25171—2023

畜禽養殖環境與廢棄物管理術語

1范圍

本文件界定了畜禽養殖環境和廢棄物管理相關術語

本文件適用于畜禽養殖環境與廢棄物管理及其相關領域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沒有規范性引用文件

3基礎術語

31

.

畜禽養殖環境livestockandpoultryenvironmentfarmanimalenvironment

;

環繞畜禽周圍的所有自然因子的總和

注包括空氣環境因子空氣溫度濕度氣流熱輻射等熱環境因子空氣成分有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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