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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專學生校外實習管理辦法工作中越來越離不開校外,管理方法,實習資訊,你可能正苦于不知道如何撰寫校外,管理方法,實習文章,以下是我細心整理的中專同學校外實習管理方法,僅供參考,盼望能夠關心到大家。

通南中專同學校外實習管理方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同學校外實習是職業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對于提升同學技能水平,拓展學問面,提高專業素養與綜合素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過校外實習,可以使同學進一步了解社會、了解專業和生產實際,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生產技能,培育同學實際工作力量、社會適應力量和組織管理力量。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同學校外實習工作管理,提升同學校外實習質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條例。

其次條同學校外實習的目的在于培育同學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力量;增加同學的勞動觀念,激勵同學的敬業、創業精神;提升同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第三條同學校外實習實行招生就業處、專業部兩級管理。招生就業處詳細負責同學校外實習的推舉、實習工作規劃和規定的制訂、檢查評估及重大問題的處理;各專業部詳細負責同學校外實習日常管理工作。

其次章通南中專同學校外實習(就業)推舉工作規范

校外實習是指同學在校期間基本完成文化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及專業基本技能訓練、考級后,到相關單位進行的專業崗位實習或具有就業推舉性質的崗位實習。學校招生就業處在校長室領導下詳細負責學校同學的就業推舉工作,并制定詳細的就業規章。為進一步明確我校校外實習支配、就業推舉的工作程序,特制訂本規范。

第四條各專業同學的校外實習時間,依據各專業教學方案支配實行,原則上不超過一學年,不少于一個學期。特別狀況需提前或延期支配實習的班級,需經學校校長室批準后,招生就業處方予以支配實習,并必需辦理相關手續。同學無正值理由,未經批準,不得無故不參與實習或擅自終止實習。

第五條同學校外實習單位的確定,由學校推舉落實或同學自行選擇實習單位。學校招生就業處將在各專業基本完成校內教學方案規定的學習任務后,準時組織進行校外實習意向調查和統計,填寫《通南中專同學校外實習意向調查表》。凡打算由學校支配校外實習單位的,經學校推舉落實實習單位后,由學校與實習單位簽定《通南中專同學實習協議書》,同學實習期間無正值理由,未經學校招生就業處和實習單位同意,同學或家長(監護人)不得擅自調換實習單位。

第六條凡要求學校推舉支配實習單位的同學,必需照實填寫《通南中專同學實習(就業)推舉表》,學校招生就業處將依據同學的道德品質、學習質量、技能水平、所獲學分、課程分等綜合因素,擇優推舉實習單位,充分體現學習效果好與差不一樣,學習質量高與低不一樣。

第七條同學在實習期間,因各種緣由確需調換實習單位,須由同學本人和家長提前兩周到校申明理由,提交書面申請報告,經班主任、專業部、學校招生就業處同意后,填寫《通南中專同學終止實習、調換實習單位申請表》方可調換。同學調換實習單位原則上由同學(或家長)自找實習單位,經接收實習單位簽署看法后,學校與同學及家長簽訂《通南中專自找實習單位家校協議書》后,方可調換實習單位。

第八條凡具備下列狀況之一者,學校暫緩為其推舉實習單位:

1、受學校紀律處分未撤消者或受過學校留校察看處分者;

2、實習前一個學期累計曠課超過三十課時,或常常違紀且屢教不改者;

3、因自身身體緣由,不能適應實習工作或不宜參與實習工作,實習單位拒絕接收者;

4、按學校教學方案支配,在校學習期間所獲學分未達到應獲學分60%及以上或未參與學校支配的相關專業技能鑒定考核者(含未通過)。

第九條凡由學校推舉支配實習單位的同學,在實習期間無故終止實習或因違反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被實習單位辭退者,學校不再推舉支配實習單位,被辭退同學必需準時到校辦理自找實習單位的手續。對因違反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等被實習單位辭退者,學校將依據《通南中專同學校外實習學分管理條例》扣除相應實習學分;情節嚴峻的將依據《通南中專同學懲罰、處分條例》賜予相應的懲罰或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凡未辦理相關手續者,學校招生就業處不予核定實習學期學分,其學籍參照《通南中專同學(學分制)學籍管理條例》執行。

第十條凡自行選擇實習單位的同學,原則上要求專業對口,同時須由同學本人及家長填寫《通南中專同學自找實習單位申請表》并提交自找實習單位接收證明,經學校專業部批預備案,簽訂《通南中專自找實習單位家校協議書》后,才能離校實習,同學在自找單位實習期間,對同學的管理均由家長(監護人)負責。

第十一條對自行選擇實習單位的同學(含調換單位自找的),學校將不定期進行實習狀況的抽查,在抽查中,凡發覺不在實習接收單位實習者,學校招生就業將處不予核定實習學期學分,其學籍將依照《通南中專同學(學分制)學籍管理條例》賜予相應處理。

第十二條凡因故未能準時落實實習單位的同學,應聽從學校招生就業處的支配,參與技能訓練及其他活動,或到學校指定的單位、部門實習,不得擅自滯留在家。凡不聽從學校招生就業處支配又無實習單位落實的同學,其滯留期按曠課處理,學校招生就業處不予核定實習學期學分,其學籍參照《通南中專同學(學分制)學籍管理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同學在學校規定的實習期間,因各種緣由申請終止參與實習者,必需由同學本人和家長攜有效證明材料到校申請,經同學處、教務處同意后才能離校,有關學分、學籍參照《通南中專"學分制'實施方案》、《通南中專同學(學分制)學籍管理條例》執行。

第十四條凡思想品德好,在學校規定的實習時間前已修滿相應學分,并獲得規定的專業技能證書的同學,可申請提前實習。申請提前實習的同學必需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教務處、同學處審核同意后,方可參與實習。特別狀況必需經校長室同意。對申請提前實習獲得批準的同學,其有關學分、學籍參照《通南中專"學分制'實施方案》、《通南中專同學(學分制)學籍管理條例》執行。

第十五條同學在實習期間,必需嚴格遵守實習單位的平安規程、勞動紀律、考勤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敬重他人,聽從支配,虛心求教,勤于訓練,團結互助,平安生產,努力適應現代企業制度下的企業生產經營。

第十六條同學在實習期間,應定期向班主任、專業部匯報實習狀況,遇有特別狀況必需準時向班主任、專業部及招生就業處匯報。學期實習結束后,準時仔細完成實習鑒定,同時應依據學校要求仔細完成畢業的相關手續,準時回校參與有關集體活動。

第十七條實習班班主任及實習指導老師應定期走訪實習單位,準時了解同學的思想動態,幫助學校專業部、招生就業處和實習單位加強對同學的教育和管理,準時處置同學偶發大事,加強家校聯系,實現共同教育。

第十八條同學校外實習期滿后,需準時提交《通南市中等專業學校同學實習鑒定表》和《通南中專畢業生就業狀況調查表》,且實習單位考核等級在合格以上方可取得畢業資格。

第十九條學校的就業推舉工作將以結合支配落實同學的校外實習作為主要渠道,同學完成校外實習獲得相應學分并領取畢業證書后,原實習單位同意接收其為正式職工的,畢業生可直接與原實習單位訂立勞動用工合同。

第三章通南中專同學校外實習(就業)推舉工作流程

為規范我校同學校外實習(就業)推舉程序,進一步完善校外實習生的管理,特制定本流程。

其次十條學校推舉實習單位工作流程

1、專業部組織同學填寫《通南中專同學校外實習意向調查表》;組織班主任填制、審核《就業推舉表》

2、依據用人單位需要,專業部協同招生就業處組織同學報名

3、招生就業處會同同學處、教務處組織初審

4、專業部協同用人單位組織同學筆試、面試

5、專業部或招生就業處協同用人單位組織同學體檢

6、招生就業處組織同學、家長會議,同學及家長簽訂《通南中專校外實習遵章守紀誠信承諾書》

7、專業部協同招生就業處組織同學到用人單位報到,學校與用人單位簽訂《通南中專同學實習(就業)協議書》

其次十一條同學自找實習單位工作流程

1、專業部組織同學填寫《通南中專同學校外實習意向調查表》

2、專業部組織班主任填制、審核《就業推舉表》

3、招生就業處出具同學學籍證明

4、同學自找實習(就業)單位,用人單位出具接受證明

5、同學、家長憑接受證明到專業部辦理《通南中專自找實習(就業)單位家校協議書》,并送招生就業處備案

其次十二條同學變更實習單位工作流程:

1、同學先與班主任、專業部、招生就業處溝通并征得變更實習單位同意后,填寫辦理《通南中專同學終止實習、調換實習單位申請表》

2、依據用人單位管理制度,在規定時間段提前向原單位遞交辭職申請,辦理辭職手續

3、獲準變更后,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自行落實新的實習(就業)單位,用人單位出具接受證明

4、同學、家長憑新單位接受證明到專業部辦理《通南中專自找實(就業)單位家校協議書》,并將相關材料送招生就業處備案

第四章通南中專同學校外實習學分管理細則

為進一步規范通南中專同學校外實習管理,嚴厲?學校學分管理制度,特制訂本條例。

其次十三條同學在校外實習學期期間,無論是經學校支配還是自找實習單位,必需符合下列情形才能拿滿學期實習學分:

1、對于學校推舉或自找的對口實習崗位,同學原則上必需堅持將實習連續到畢業,并按時交納階段及畢業實習鑒定,考核等第在及格以上。

2、若同學因特別狀況確需調換實習單位,必需履行下列手續:

(1)同學先與班主任、專業部、招生就業處溝通并征得變更實習單位同意后,填寫辦理《通南中專同學終止實習、調換實習單位申請表》。

(2)依據用人單位管理制度,在規定時間段提前向原實習單位遞交辭職申請。

(3)申請辭職到期后,辦理離職手續。

(4)原實習單位出具階段實習鑒定。

(5)家長及同學到校將原實習單位階段實習小結交專業部,辦理自找實習單位相關手續。

3、同學因病在家療養,病假時間不超過兩個月,且向專業部提交縣級醫院以上出具的病假證明。

4、同學在實習期間因各種緣由調換實習單位,但實習總時間累計不低于總實習時間的90%。

其次十四條同學在校外實習學期期間,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將視情節扣除同學相應實習學分。

1、同學在調換實習單位期間,在家休息時間一周以上者,以每休息一周扣除一個學分累計。

2、對于自找實習單位的同學,在學校支配的實習節點未能按時找到實習單位,以每拖延一周扣除一個學分累計。

3、對于在學校不知情的狀況下,擅拘束原實習單位辦理離職手續,離開原實習單位的,學校將扣除2個學分。

4、對于在通南大市內實習的同學,在學校不知情的狀況下,擅自離開原實習單位而又未正常辦理離職手續者,學校將扣除4個學分。

5、對于在通南大市外實習的同學,在學校不知情的狀況下,擅自離開原實習單位而又未正常辦理離職手續者,學校將扣除6個學分。

6、對于因違反廠紀廠規,而被企業辭退開除者,學校將扣除6個學分。

7、同學因在實習期間不能勝任企業崗位工作而被企業辭退者,若在兩周內自己未能找到實習單位、又不接受學校推舉,兩周后學校將以每周扣除一個學分累計。

8、對于未能按時交納學費的實習同學,每拖延一個學期扣除2個學分。

9、對于未能按時交納實習鑒定者,每拖延一個月扣除2個學分(不滿一月以一個月計算)。

10、同學在校外實習期間,消失違法違紀行為的,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賜予扣除學期實習學分一半以上,直至完全扣除學期實習學分。

其次十五條同學在校外實習學期期間,凡有下列狀況者,學校將賜予學分嘉獎。

1、被用人單位提拔為小組長以上的職務,學校將賜予4個學分以上的嘉獎。

2、年終受到用人單位表彰或被評為優秀員工,學校嘉獎4個學分。

3、在企業實習期間,消失好人好事、見義勇為等行為,且受到良好社會效應的,嘉獎8個學分以上。

其次十六條同學在校外實習期間,需拿滿實習總學分的90%,方能如期正常畢業。

篇2:十三中同學校外租房平安協議書

南淮十三中同學校外租房平安協議書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班級:________姓名:________

依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秋冬季中學校幼兒園平安工作的通知》(教辦[2022]113號)文件要求,本著向同學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離家較遠的同學均應在校住宿。但因確有客觀緣由或堅持要求在校外租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同學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平安協議。為了加強在校外租房同學的管理,確保同學的人身平安,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租房的同學須在每學期開學兩周內向學校提出申請,并簽訂平安協議。

二、校外租房的同學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不得參加和"黃、賭、毒'有關的活動;不得從事有損學校聲譽的任何形式的各類活動;遠離網吧;不得男女生混居租房。

三、在外租房的同學要照實填寫《南淮十三中學同學校外租房申請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并向學校供應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狀況。如租房地點變動要準時向學校報告。凡未辦理申請手續而居住校外者,消失全部問題一律由本人擔當,學校概不負責。

四、在外租房同學應聽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增加自我防范意識,愛護人身和財產平安。

五、在校外租房的同學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平安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如有違法亂紀行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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