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綜合管理規定和制度_第1頁
一通三防綜合管理規定和制度_第2頁
一通三防綜合管理規定和制度_第3頁
一通三防綜合管理規定和制度_第4頁
一通三防綜合管理規定和制度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5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一通三防綜合管理規定和制度目

錄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一通三防”責任制-----------------------------2第三章

通防設施管理規定------------------------------5第四章

瓦斯治理責任制和管理制度---------------------11第五章

儀器儀表管理規定-----------------------------19第六章

礦井綜合防塵管理規定------------------------21第七章

加強構筑密閉的管理規定-----------------------26第八章

礦井防滅火管理規定---------------------------27第九章

自救器使用管理規定---------------------------29第十章一通三防工作例會制度-------------------------32第十一章

工作面通防平常檢查內容及驗收標準-----------32第十二章

通防管理“十規定”-------------------------34第一章

則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防止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構建“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為目的,嚴格貫徹全國瓦斯防治工作會議和集團公司技術專業工作會精神,進一步健全、完善、深化、細化一通三防管理責任制;突出通風系統調整改造、瓦斯綜合治理和防止性防滅火三個工作重點,嚴把盲巷與采空區封閉、啟封密閉排放瓦斯、監測監控三個關鍵環節,強化局部通風和礦井綜合防塵兩項工作的動態管理,做到重點突出,責任貫徹,措施具體,努力將各類通防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切實把住“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關口。2、以建設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和三基建設活動年為抓手,突出瓦斯綜合治理,認真貫徹“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狠抓“四個環節”,即:一無瓦斯超限作業,二有科學有效的安全技術防范措施,三監測監控系統運營正常,四通風系統完善、可靠;做到“五個嚴禁”,即嚴禁多頭多面過度集中生產,嚴禁無風、微風作業,嚴禁違反《規程》規定的串聯和擴散通風,嚴禁隨意開、停局扇和出現敞口盲巷,嚴禁瓦斯空班漏檢。3、強化“一通三防”重點工作及隱患的定期排查和限期治理,注重工作的超前性和措施的防止性。堅持月度專業會議制度,嚴格執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報告制度,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證現場問題和事故隱患得到有效監控和及時治理,防止事故發生。4、加強質量管理,嚴格監督檢查與考核貫徹。依托集團公司“三基建設年”和“精品采區創建”活動等有關規定標準,及時制訂完善相關規劃、實行標準及考核辦法,加大過程控制和動態管理,實行質量否決,推動“一通三防”基礎工作上臺階上水平。5、不斷強化“一通三防”機構管理,扎實做好技術管理基礎工作,強化科室、區隊各專業工種技術人員基本功錘煉,搞好人員接續,鞏固提高業務水平,保持適應工作需要的穩定的專業隊伍,一通三防管理人員及各專業工種人員及數量符合規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6、“一通三防”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要盡職盡責,真抓嚴管,切實提高通防意識,杜絕“三違”現象,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當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當險情沒有得到解決不能保證安全時,有權拒絕作業。7、不斷完善提高礦井安全監測監控水平,通風安全監控系統及各類監測設施按上級規定規定安裝配備和使用,使作業現場始終處在連續有效的監控狀態,為礦井瓦斯防治提供可靠的安全技術保障。8、依靠科技進步,開展“一通三防”方面的科技攻關和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加強瓦斯地質、監測監控、防滅火等方面的研究,強化采空區有毒有害氣體的監測與防治,進一步加強通防體系建設,提高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層次,推動管理上臺階,努力打造本質安全礦井,保證礦井“一通三防”長治久安。第二章

“一通三防”責任制第一節

各級管理人員責任制第一條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通防工作負全面責任。要定期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通防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及通防工作例會,研究和限期解決通防方面的重大問題,保障通防工作所需的人、財、物。第二條

公司總工程師直接領導“一通三防”工作,對通防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要定期檢查各有關部門“一通三防”技術政策執行情況,負責組織編制“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計劃和工作規劃,并組織實行。對礦井“一通三防”系統的健全完善與優化調整,通防隱患的排查治理,安全技術裝備的配備,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貫徹貫徹負重要責任。第三條

生產副總經理具體抓“一通三防”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通防工作負重要管理責任。負責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一通三防”方面的隱患和問題,負責貫徹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保證通防設施的正常使用。第四條

分管機電工作的副總經理負責“一通三防”有關機電方面的工作。對井下機電防爆、防止電器火源、重要通風機的定期維護檢修、局扇的安全運轉、采掘供電分開、瓦斯重點管理區域裝備系列化有關機電工作負重要責任。第五條

經營副總經理負責“一通三防”工作中有關人、財、物的協調保障工作。對“一通三防”所需安全技術裝備資金、器材和勞動力負重要責任。第六條

安監處長對“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的完畢,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重大隱患的排查、限期治理和安全技術政策與法規執行的監督檢查負重要責任。第七條

分管通防工作的副總工程師和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協助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抓好本專業范圍的通防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一通三防”工作負責。第二節

各有關部門責任制第八條

技術科全面負責“一通三防”專業安全技術工作,對礦井設計與生產組織過程中有關“一通三防”技術規定、規范的制定和貫徹貫徹負責。1.貫徹貫徹上級有關“一通三防”方面的方針、政策、指令和規定,負責水平延深、采區設計中通風、防塵系統的設計。2.優化采場布置,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布置作業地點,負責健全完善礦井通風系統、防塵系統、防滅火系統和瓦斯監測管理手段。3.采用合理回采工藝,保證回采工作面通風系統合理。負責研究制定貫徹防治瓦斯、煤塵、自然發火事故的措施和制度。4.負責“一通三防”事故的防止工作,定期排查事故隱患,并協助限期解決,參與協助解決礦井瓦斯超限、高溫火點等重大“一通三防”隱患和問題。5.抓好現場管理,對井下通防設施加強檢查,出現問題及隱患及時督促整改,調整不合理通風,組織好新掘進頭、采煤工作面的系統安裝。準時參與專業會、安全會,加強員工的通防意識教育,狠抓通防“三違”現象和破壞通防設施的行為。6.組織編制年度“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計劃,并協助監督檢查工程的實行。7.協助總工程師、通防副總工程師做好“一通三防”方面的技術業務管理工作,指導、幫助、監督檢查有關通防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實行和員工通防技術業務知識的培訓工作。第九條

機電科負責“一通三防”有關機電方面的技術業務工作。1.井下電器設備防火防爆的管理。2.礦井主通風機及其附屬設施的定期檢查檢修、安全供電,保證穩定可靠運營。3.實行采掘供電分開,保障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穩定供電和正常運轉。負責新工作面的供電系統設計,為安全監控系統安裝、瓦斯重點管理區域掘進工作面裝備系列化做好有關機電方面的工作。4.負責督促檢查指導貫徹雙電源的敷設、雙局扇的自動切換、壞局扇的檢修驗收和新局扇的入庫編號及局扇動態中的使用管理工作。第十條

安全監察處負責“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等工作。1.監督檢查“一通三防”方面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程、措施的執行情況。2.監督檢查“一通三防”重大隱患的限期治理情況。3.監督檢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投入完畢情況。4.參與現場瓦斯超限、高溫火點等重大“一通三防”問題的解決。第十一條

調度室負責礦井生產過程中有關“一通三防”方面工作的調度、協調、督促和安全監控系統的管理考核工作1.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各項工作的生產調度,參與瓦斯超限、高溫火點等重大“一通三防”隱患和問題的調度管理,督促有關單位及時采用措施解決。2.調度指揮協調礦井反風演習、啟封密閉排放瓦斯、煤層自然發火解決等工作。3.負責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調度管理、數據信息的上傳,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安全使用、問題的分析報告解決、檢查考核負重要責任。第十二條

地測科1.加強礦井地質構造的分析排查,掌握斷層、褶曲及老空積水等賦存變化情況,及時進行瓦斯地質與瓦斯動力現象的分析與預報,協助抓好瓦斯、硫化氫等有毒有害氣體的防治工作。2.搞好采掘工作面過老巷、巷道貫通及探放老空水等工作的預測預報,督促制定貫徹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第十三條

通修工區1.全面貫徹上級各種法律法規和技術規定標準,對礦井一通三防方面的各項工作負直接責任。2.認真執行上級一系列文獻、規定和措施,組織分析排查和安排解決通防隱患,負責災害的防止治理和各種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3.服從生產班子和通防副總工程師的領導,準時完畢作業計劃,滿足生產需要。4.加強一通三防各系統的完善,嚴格通風設施質量標準,貫徹礦井通風系統優化調整規劃;搞好通防各類報表、臺帳、圖紙等技術資料的編制上報和檔案化管理工作。5.配合調度室抓好安全監控系統的運營和標校,加強動態過程中通防設施的檢查維護,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好各項通防安全技術措施。第十四條

生產及輔助單位生產及輔助區隊區長、班組長是本單位(班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本區(班組)責任范圍內一通三防各項工作措施的貫徹,抓好員工一通三防基本知識的培訓,教育員工愛惜使用好工作地點及周邊的各種通防設施,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通防隱患及時報告解決。第三節“一通三防”組織領導機構為強化一通三防管理,公司建立了“一通三防”管理領導小組,由董事長、總經理任組長,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經營副總經理、安監處長任副組長,各分管副總工程師、安監處主任工程師及技術科、調度室、安監處、機電科、地測科、通修工區負責人為成員。公司有以總工程師為首的通防技術管理組織機構,設專職通防副總工程師1人,技術科是公司通防管理的專門機構,設通防專業組,配備2名專業人員,在安監處配備1名通防工程師,調度一名主任分管通防工作。公司設有通修工區和安全監測隊,技術科通防組在業務上領導通修區,調度室在業務上領導監測隊。各生產及輔助單位也相應成立了以區長為組長的通防管理領導小組,指定一名區隊干部重點分管通防工作,緊緊圍繞本單位及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好用好各種通防設施,貫徹好有關通防安全技術措施。第三章

通防設施管理規定第一條

凡井下新建通防設施,如風門、風橋、密閉、四寸及以下防塵、防火管路,由生產計劃科、技術科與通修區(防治水、機電科)等有關單位在分管副總工程師領導下,共同研究編制月度作業計劃。由分管副總工程師組織技術科、生產計劃科、人力資源部等單位,按照作業計劃有關規定和通風質量標準進行驗收考核,達不到規定不計工作量。第二條

風門、風橋、密閉、擋風墻、隔爆水袋、非生產采掘工作面中的2寸及以下的防塵供水管路,噴霧灑水裝置、局扇、風筒等設施的建筑、安裝、拆除、回撤和平常維修,由通修工區負責,其它單位及個人未經通修工區批準,不得擅自毀壞、改變或撤除通防設施,否則按《山東新陶陽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安全生產工作意見》(新陶礦業字[2023]1號)(以下簡稱1號文)有關規定進行考核。第三條

凡不能用全風壓供風的作業地點,超過6m暫不封閉的無人工作地點以及其他按規定規定需使用局部通風機供風的地點,必須安裝局部通風機供風,否則不得施工。第四條

局部通風機下井前,必須經機電科設備組驗收合格后,取得驗收合格證,并在局部通風機本體上砸印固定編號后方準下井,機電科要設立專門臺帳進行管理;若無檢修好的風機或重要地點需使用新風機時,通修工區必須提出申請,經總工程師、生產計劃科、機電科批準才干出庫,否則每發現一次,對有關負責人各罰款50元。下井運送過程中要愛惜設備,嚴禁撞擊、摔砸,否則,每發現一次對責任者罰款50元,對通修工區罰款100~300元。第五條

局部通風機的安裝要嚴格執行《局部通風機設計領用管理規定》,由使用單位根據通風設計提前3日填寫《山東新陶陽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局扇安裝使用申請單》一式兩份,經有關部門和專業副總工程師審核簽字后交通修工區,通修工區按申請單規定領用局部通風機,配發規定直徑風筒,3日內將局部通風機領取調運安裝到位,局部通風機接電由施工單位負責。第六條

安裝的局扇必須符合通風質量標準規定,不合格的每處次扣通修工區1分,并對通修工區正職各罰款20元,對責任者各罰款50元。使用單位擅自改變局扇安裝位置,導致位置不妥、局扇喝循環風現象的,對責任單位1號文扣5分,對責任者記嚴重違章或違章指揮。第七條

機修廠要按照局部通風機申請單上規定發放局部通風機,若沒有與設計功率相符的局部通風機,必須經機電科批準后發放大于設計功率的局部通風機,并做好臺帳管理。第八條

通修區在井下調運安裝局部通風機,必須經機電科和技術科通防組批準,填制《山東新陶陽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局扇安裝使用申請單》履行相同的手續,機電科要登記好臺帳。(不必經機修廠簽字)第九條

施工單位要在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設立管理牌版,通修區在地面設立局部通風機管理牌版,井下與地面管理牌板必須相符。通修區還要建立局部通風機管理臺帳,每月月底以報表的形式上報專業副總工程師和技術科通防組。第十條

掘進區隊安裝局扇所需的開關和電纜由本單位領取安裝并接電,新工作地點啟封密閉、工作面回撤、帶采幫煤或殘炮采工作面及其他地點所需安裝的局扇及開關(涉及閉鎖開關)、電纜等,所有由通修工區負責進行安裝,雙電源由機電科負責。第十一條

所有正規掘進工作面必須安裝使用雙局扇、雙電源,并能自動切換、自動分風。局部通風機的型號、功率依據《作業規程》和措施中的通風設計選擇,超過600m的長距離供風掘進工作面要編制專門的通風設計,選擇更換大功率風機,以保證迎頭風量。否則,不具有雙局扇、雙電源施工,按停止作業進行考核;雙局扇不切換,按通防不合格品考核。第十二條

局部通風機安裝標準:安裝地點應支護良好、無滴水,距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吸風口前5m范圍內不得有雜物或障礙物。局部通風機安裝必須使用組合架,離底板高度不得小于0.3m,運送行人安全間隙符合規定(根據現場由使用單位開寬)。雙局扇要做到同等型號,局扇安裝要正,不得歪斜,分風器吊掛必須保證風筒無虧彎擠壓,否則每發現一處次不符合規定,對責任者罰款30元,掛罰責任單位正職各20元,隨意截裁新風筒按公司1號文規定考核。第十三條

非采掘區隊所需局扇安好后,由通修工區向調度室提出申請,由機電科牽頭,組織通修工區和使用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通修工區與使用單位辦理交接手續,交接后由使用單位管理、維修使用。電磁開關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更換,無端不辦理交接手續,對責任單位扣5分,對區隊正職及電工組長分別罰款20元;無端不在交接單上簽字的,對區隊正職及電工組長分別罰款50元。無施工單位的工作地點需要供風時,由通修工區負責管理好。第十四條

局部通風機必須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制度,由各使用單位貫徹檢查維修負責人。發現運轉異常或一級損壞,及時與通修工區聯系更換。雙局扇雙電源每班必須實驗一次,保證能自動切換,否則出現雙局扇不切換按通防不合格品考核,并對包機責任者記嚴重違章一次;對旋風機損壞一級更換不及時,對有關責任單位1號文考核扣2分,對正職各罰款20元。第十五條

嚴格局部通風機的平常使用管理,具體由機電科負責。假如井下某一區域或某一施工地點連續出現燒壞局扇,機電科要組織有關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分析和考核。第十六條

為強化采掘工作面的通風及防塵管理,加強責任心,貫徹使用和管理責任,各掘進單位要設一名專職風筒管理工,負責所在區隊自局扇至迎頭風筒的領、退、安裝和維修等平常管理,保證質量時時達標,不得從事與風筒管理無關的其它工作。殘炮采或帶采幫煤的單位,根據開采時限由公司增長一個輔助崗,指定專人負責或與通修工區對換風筒管理工,自行管理風筒,否則公司一律取消對其增長的輔助崗。第十七條

通修工區是全礦風筒及防塵設施管理的重要單位,負責全礦使用風筒的發放、交接、回收及防塵設施的供應、交接和平常檢查、監督、管理、考核工作。第十八條

帶采幫煤或殘炮采的單位及所有局部通風的掘進單位使用風筒,必須出具三聯單,由分管副總工程師簽字,公司管理部蓋章把關后,去通修工區領取風筒,使用單位自行負責安裝、吊掛、平常維修及管理工作。工作面回采、回撤完畢或掘進貫通后,由使用單位與通修區在現場驗收,清點風筒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通修工區負責及時回撤升井或井下調劑使用,所有的損耗和損壞報分管領導及公司管理部進行考核。第十九條

通修工區負責將風水管路接到各掘進單位施工開門口位置,掘進中及時將足夠的管路運到施工巷道門口20m附近的適當位置與施工單位交接,并按規定供應質量合格的快速接頭、水幕、噴頭、三通水門等,施工單位負責巷道內風水管路、水幕(涉及扒裝噴霧、爆破噴霧)、轉載點噴霧、三通水門的安裝、使用、維修管理。第二十條

新采煤工作面安裝完畢,經我公司及集團公司驗收后,由通修工區交于該面的采煤單位管理,交接后工作面推采期間,由該采煤單位負責防塵管路及各種設施的管理、使用、維修和回撤。第二十一條

各采掘工作面的隔爆水袋由通修工區負責及時按標準安設和前移,移設地點由使用單位和通修區現場共同商定,安裝好后交由所在地點的施工區隊負責使用、維護和管理,并辦理交接手續。第二十二條

采、掘區隊施工地點以外的其他風筒、2寸及以下的防塵管路及設施由通修工區負責安裝、回撤和維修管理。第二十三條

通修工區負責對各單位的施工地點所用風筒及風水管路和設施的供應、管理、考核,建立好發放(供應)、使用和回收臺帳,做為對各區隊管理和考核的依據。第二十四條

井下所有掘進巷道使用的風筒和風水管路由各施工單位負責安裝、吊掛和平常維修及管理;殘炮采及帶采幫煤工作面、回撤工作面由通修工區安裝好局扇及風筒后交于該使用單位,由該使用單位負責平常管理。回(帶)采、回撤完畢再交于通修工區,由通修工區撤除。采煤工作面上下兩巷的風水管路及設施,由該采煤單位隨工作面推采及時回撤,快速接頭、固定卡子、水門及三通等一并回收,管子運至超前支護以外的車場(軌運中聯絡巷)或寬敞地點,夠20條及時與通修區辦理交接手續,由通修工區負責調運或調劑使用,快速接頭等其他小件每旬交通修工區一次,生產計劃科登記把關,否則按丟失考核。第二十五條

通修工區每月根據各區隊的實際掘進進尺,按每10m進尺提供一節風筒(10m/節),掘進巷道每6m(各類小窩進尺除外)供應風水管子各一條(6m/條)。第二十六條

通修工區所供應的風筒必須標準完好,無破口、不漏風,吊環齊全;管路挺直,無砂眼漏水、漏風,設施齊全完好,否則使用單位有權拒收。第二十七條

回收升坑的風筒,通修工區必須及時進行涼曬修補,并達成質量標準規定。使用單位領用時必須對風筒的完好和質量進行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準使用。第二十八條

若施工期間更換施工單位,由通修工區負責,新老施工單位共同驗收后交于新的施工單位,并辦理交接手續,所有的損耗和損壞報公司分管領導和公司管理部進行考核。第二十九條

通修工區由于工作失誤,向使用單位供應風筒、管路及規定的防塵設施不及時而影響生產一次,按《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獎懲辦法》(新陶礦業普字[2023]1號文)有關規定進行考核。第三十條

施工單位安裝風筒、防塵管路及各類噴霧設施不及時,影響生產由本單位自負;安裝質量不合格及交接后的隔爆水袋管理使用不好及損壞等,對各類檢查出的問題,一律考核本施工區隊。第三十一條

凡交回的風筒每節缺少一個接頭風筒圈、破口長度超過20cm兩個、破口長度超過10cm三個(小破口長度超過2cm,五個按一個10cm大破口計算)、每節風筒吊環缺少三個、風筒長度局限性10m的按半節考核;超過上述規定按損壞一節考核。使用中,隨意將2節新風筒用于迎頭、截裁新風筒或割風筒反壓邊,每發現一節對責任單位1號文考核扣2分,掛罰區隊正職各20元,并按丟失一節原價罰款。第三十二條

新按工作面交接后及掘進巷道的風水管路及設施,所發生的損耗考核該地點施工單位。第三十三條

各單位使用的風筒按實際進尺(工作面推動度)供應,并考慮一定的損耗(全巖巷道30m/百米,半煤巖巷道20m/百米,全煤巷道10m/百米;殘炮采或帶采工作面10m/萬噸),工作面及巷道回撤無損耗,超過部分按計劃價格及本規定考核使用單位;管路及設施無損耗。所有風筒及管路和設施的考核罰款,按50%提成沖減通修工區材料費。迎頭推廣使用防炮崩風筒后,根據摸底此外制定風筒消耗定額。第三十四條

通修工區每月底將各單位損耗考核情況報公司分管領導,一式四份,簽字后送公司管理部進行考核,不準時報送的,每次對通修區正職各罰款20元。第三十五條

水平大巷及采區軌道上下山的主防塵供水管路,由機電科負責安裝,并符合質量標準規定。水平大巷、采區軌道上下山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皮帶機巷每隔50m一個三通閥門。安裝不合格或不及時,每次扣機電科5分,每少一個三通閥門扣1分;水平大巷及采區軌道上下山的主防塵供水管路和所設三通閥門均由機電科負責維修、更換、回撤。水平大巷及采區軌道上下山的防滅火注漿管路,由機電科負責安裝、維修及更換,防治水工區負責采區順槽內防滅火注漿管路的安裝、使用、回撤,由生產計劃科、技術科負責辦理交接。未經總工程師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隨意拆卸、改設或挪作他用,對責任單位1號文考核扣10分。不及時安設、拆除、維修,視情況對責任單位1號文考核扣2~5分,掛罰單位正職20~50元。影響生產或導致事故的,從嚴從重處罰。第三十六條

防治水工區負責井下煤層注水和防滅火注漿工作,及時向業務部門提供有關資料。每月注黃土量完畢作業計劃,否則按完不成計劃考核。不按規定期間、地點進行防滅火注漿,一次對區隊正職及分管副職各罰款20元;不及時向業務部門提供有關資料對技術員或分管副職罰款20元。第三十七條

機修廠負責采煤機內外噴霧安裝,保證齊全靈敏可靠。下井前實驗好,必須經調度室、技術科、機電科組織驗收,不合格不準下井。機組的內外噴霧要覆蓋滾筒切割所有位;移交后機組內外噴霧的維修由使用單位負責,所有采掘工作面供水壓力達不到規定規定期,必須安裝使用噴霧加壓泵。若無內噴霧裝置而外噴霧不合格,且割炭時不開加壓泵及回風巷水幕,對責任單位扣5分,對當班班長、盯班干部、安監員和機組司機分別記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第三十八條

各采掘區隊都必須明確通防設施兼職管理人員及分管干部,將名單報技術科通防組。第三十九條

掘進迎頭的遠程爆破噴霧、扒裝噴霧和灑水裝置,由使用單位自己負責安裝和維修。若無遠程爆破噴霧、扒裝噴霧和灑水設施或使用不正常,每次(處)對責任單位扣2分,并給迎頭組長及責任者各記違章一次。第四十條

通防設施的使用和平常管理遵循“屬地”原則,由在該地點的施工及使用單位負責。采煤區隊負責工作面上下順槽及聯絡巷至采區上下山或大巷門口內所有通防設施;掘進單位負責本單位施工地點內及周邊100m內運送及進回風路線上的所有通防設施;運轉工區負責本單位所管轄皮帶機道、聯絡巷風門、風墻及機頭轉載點和煤倉口以上回風巷的噴霧灑水裝置,負責第一、二部鋼纜皮帶斜井內的噴霧設施,其它通防設施由通修工區負責管理。第四十一條

通防設施建筑安裝后,及時與該地點的監管使用單位辦理交接,貫徹監管責任。工程竣工后,交回通修工區,各移交過程必須辦理交接手續。采煤工作面的通防設施交接和新投產工作面驗收一并進行,并按通風質量標準和1號文對通修工區進行考核,辦理交接由調度室組織,技術科、安監處、通修工區和使用單位參與,各方在驗收單上簽字交接,驗收單一式四份,通修工區、使用單位、調度室、安監處各一份,保存備查。所有驗收、交接申請,由通修工區提交調度室,調度室負責下正式告知,有關單位派人參與,凡無端不參與或不簽字的,每次對責任單位1號文扣2分,并對單位區長罰款50元。第四十二條

每組風門至少2道,間距不小于5m,嚴禁單道風門。所有風門要有風門管理牌板,內容涉及地點、編號、建筑時間、規格、責任單位及負責人等。風門要保持清潔,門扇上印有關風門管理警示標語。風門位置有電纜通過時必須設套管,使用3寸及以上鋼管制作,并用水泥封堵,不漏風。套管長度適宜,兩側出露墻面5~10cm。砌筑風門時由通修工區設立,在此之后如需敷設電纜時,由電纜敷設單位負責安裝套管,嚴禁隨意砸墻開孔。穿墻電纜及管路撤除后及時用水泥封堵。有水通過風門時,應設水溝,水溝設擋風簾。風筒穿過風門墻時必須安設與風筒等同直徑的鐵風筒。否則,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1號文扣2~5分,區隊正職各罰款10~50元。第四十三條

密閉前嚴禁做工具房和其它硐室使用,不準存放物料,違者按1號文考核扣2~5分,并限期清理。第四十四條

所有風門、風橋前后5m及密閉、擋風墻前5m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物料,嚴禁有淤泥、積水和雜物,通修工區要及時清理維修,保持衛生清潔。對通防設施前后存放物料的責任單位,每發現一處次對責任單位文明生產考核100元,并限期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加倍考核。第四十五條

嚴禁任何人在密閉前5m范圍內休息。柵欄內不準隨便進入,否則要按違章處罰。第四十六條

調節風窗由通修工區專人進行風量調節,其它任何人不得亂動,違者按違章解決。情節嚴重或導致事故的由公司分析解決,從嚴從重處罰。第四十七條

對無端損壞拆除風門、擋風墻、防塵管路、防滅火注漿管路的,通修工區或防治水工區要及時向調度室或通防管理領導小組報告,并對責任單位扣5~~10分,對責任者每次罰款50~~100元,并報技術科通防組進行考核。導致事故的由公司組織分析解決,若找不出責任者及責任單位的則對使用單位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罰。無端損壞的通防設施由通修工區出據罰款證明報公司管理部,由公司管理部負責考核(附表:損壞通防設施一覽表)。第四十八條

采煤工作面上下兩巷的供水管路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0m,工作面循環溜頭的噴霧,由使用單位安設;掘進工作面的供水管距迎頭不得大于30m。第四十九條

無端損壞隔爆水袋、風筒、柵欄時,由使用單位找出責任者,書面報技術科通防組,對責任單位扣3分,對責任者罰款100元。找不出責任者,則按以上規定對使用單位扣罰。第五十條

一臺局扇不準同時向兩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現場需要同時向1個無人作業的地點或施工長度小于20m且不具有安裝局扇條件的施工地點供風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經總工程師批準。未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隨意接三通和風筒,否則對使用單位扣3分,對區隊干部記違章指揮一次,責任者記嚴重違章一起。第五十一條

風筒嚴禁脫節,節口要嚴密,吊掛要平直,不準反接和花接,不準存在磨擦痕跡和擠壓,否則每處對責任單位扣1分。第五十二條

風筒末端至迎頭距離不得大于10m,帶采幫煤或運用局扇供風的殘炮采、壓采面及七層重點管理掘進工作面風筒末端距上端頭(迎頭)不得大于5m。使用單位班班安排專人兼職管理,發現一次無專人兼職管理,對使用單位扣1分,并給施工頭面的工長、組長記違章一次。第五十三條

本規定沒有涉及到的按1號文和上級有關通防管理規定進行考核。第四章

瓦斯治理責任制和管理制度第一節

瓦斯治理機構第一條

為加強瓦斯治理工作,推動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公司成立瓦斯治理領導小組。

長:董事長、總經理

副組長:分管生產和經營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員:各專業副總工程師、調度室、技術科、機電科、地測科、安監處、生產計劃科、物資供應部、各井下采掘單位、通修工區負責人。公司建立以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的瓦斯治理責任體系和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術管理體系,重要治理單位是通修工區。第二條

公司設有專職通風副總工程師,設有通修工區和安全監測隊等專門機構。在技術科設通防組,配備專業工程技術人員2人,在公司調度室配分管瓦斯治理主任1人,安全監測技術員1人,安全監測工5人,在安監處配瓦斯治理工程師1人。通修工區配備區長1名、支部書記1名、技術員3名(其中1名負責瓦斯治理)、副區長3名(其中1名負責瓦斯治理)、專職瓦斯檢查員30名。第三條

以董事長、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的瓦斯治理責任體系,分管生產、經營、安全的副總經理對瓦斯治理措施的貫徹、治理物資的供應及資金的籌集和監督檢查負重要責任,有關區隊科室的重要負責人負責瓦斯治理的組織貫徹和有關規程措施的實行,班組長和特殊工種及生產骨干負責瓦斯隱患治理的措施貫徹和監督檢查,形成一級為一級負責,縱向到底的瓦斯治理貫徹網絡體系。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術管理體系,由有關科室及通修區技術人員組成,重要負責瓦斯隱患排查、通風系統優化、制訂治理方案和措施、加強瓦斯治理技術研究和攻關,超前預測、科學治理,形成一級為一級負責,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瓦斯治理排查研究網絡體系。第二節

瓦斯治理責任制第四條

董事長、總經理是瓦斯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瓦斯治理工作負全面責任。要定期組織召開瓦斯治理工作會,研究和限期解決瓦斯治理方面的重大問題,保障治理工作所需的人、財、物。第五條

公司總工程師直接負責瓦斯治理工作,對瓦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技術責任。要定期檢查各有關部門瓦斯防治技術政策執行情況,負責組織編制瓦斯治理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計劃和工作規劃,并組織實行。第六條

生產副總經理具體抓瓦斯隱患治理,對瓦斯隱患治理工作負重要責任,負責貫徹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保證通防設施的正常使用。第七條

分管機電工作的副總工程師負責瓦斯治理有關機電方面的工作。對井下機電防爆、防止電器火源、重要通風機的定期維護檢修、局扇的安全運轉、采掘供電分開等負重要責任。第八條

經營副總經理負責瓦斯治理工作中有關人、財、物的協調保障工作。對瓦斯治理所需安全技術裝備資金、器材和勞動力負重要責任。第九條

安監處長對瓦斯治理安全技措工程的完畢,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重大瓦斯隱患的排查、限期治理和安全技術政策與法規執行的監督檢查負重要責任。第十條

分管通防工作的副總工程師、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和安全主任工程師協助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抓好本專業范圍的瓦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專業人員定期排查瓦斯隱患,并安排編制治理措施,并狠抓措施貫徹,對分管范圍內的瓦斯治理工作負責。第十一條

調度室分管主任全面負責瓦斯治理調度協調和監測隊的管理工作,是礦井瓦斯遠程安全監控系統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要熟悉安全監控系統、裝置的安設地點,及時安排協調監測裝置的安設、回撤、調試、維修等各項工作。指導有關人員搞好瓦斯監測信息解決工作,審查瓦斯監測有關報表。抓好各種規章制度和瓦斯治理措施在現場的貫徹貫徹和考核。協助監測隊技術員組織領導監測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不斷提高監測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第十二條

監測隊技術員全面負責監測隊業務范圍內的技術管理工作,是礦井瓦斯遠程安全監控技術管理重要責任者。要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監控系統裝置安設調試維修等情況,協助分管主任抓好監控系統動態管理考核、監測隊平常管理和各項業務技術工作,及時組織繪制修改礦井安全監控設備布置圖,審查和編制瓦斯監測的各類報表和臺帳等技術資料。準時完畢采煤工作面監控設施的安裝,指導掘進工作面監控設施的安裝回撤。抓好值班、巡檢、調校等各項制度的貫徹及各類記錄的填制工作。第十三條

技術科及安監處瓦斯治理工程師協助分管科長及分管副總工程師抓好公司瓦斯治理工作,認真貫徹貫徹上級一系列瓦斯治理規定措施,負責編制我公司瓦斯治理安全技措計劃和措施,堅持定期排查現場瓦斯隱患、記錄、跟蹤治理和整改銷號,加強基層單位和有關部門瓦斯治理業務知識培訓和治理措施編制指導,督促檢查各項治理措施的貫徹,狠抓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違章行為。積極推廣應用瓦斯防治新技術、新設備,不斷改善和提高瓦斯治理裝備水平,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第十四條

通修工區區長全面負責本區隊的瓦斯治理工作,是全隊瓦斯治理的第一責任者。全面貫徹上級和公司有關瓦斯管理制度、瓦斯治理規定和措施,認真抓好專職瓦斯檢查員管理,經常進一步現場,及時排查解決各種瓦斯隱患,杜絕瓦斯積聚等重大事故的發生。負責瓦斯檢測儀器和儀表的管理,積極抓好員工的瓦斯安全意識教育,增強員工瓦斯危害及防范意識,保證全礦安全生產。第十五條

通修工區負責瓦斯治理的技術員,全面負責通修區瓦斯治理技術管理工作,對本區隊瓦斯治理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瓦斯治理計劃的編寫、材料申報、各項措施的制定。負責瓦斯各類報表、記錄、手冊的審閱。認真排查分析瓦斯隱患,進一步現場把住治理措施貫徹關,狠抓瓦斯隱患整改。抓好本區隊職工的瓦斯治理業務知識技術培訓。第十六條

通修工區負責瓦斯治理的副區長,負責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瓦斯管理技術管理規定,協助區長做好全區瓦斯治理工作,對所盯靠的班組及側重的方面負全面管理責任。負責現場瓦斯治理,堅持跟班生產,靠前指揮,嚴格貫徹各項治理措施,及時解決班中存在的瓦斯隱患,杜絕瓦斯事故。加強本班職工瓦斯危害及防治安全意識教育,保證現場的安全生產。第十七條

通修工區專職瓦斯檢查員是現場瓦斯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或協助治理隱患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崗位瓦斯隱患的排查治理負重要責任。第十八條

各采掘單位及相關輔助單位黨政正職、值班干部是本單位瓦斯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者,盯班干部、班(組)長是現場排查治理的重要責任者,各崗位工作人員是瓦斯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責任者,對本區隊、本班組、本崗位的瓦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直接責任。第三節

礦井瓦斯管理制度第十九條

必須嚴格執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制度。每年按規定進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鑒定結果及時上報集團公司。第二十條

礦井每年進行一次礦井通風能力核定,保證以風定產,嚴禁超通風能力組織生產。第二十一條

井下嚴禁瓦斯超限作業。發現瓦斯超限作業的,應當立即停電撤人,并查明因素,采用措施進行解決。第二十二條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成1.0%時,必須停止使用電鉆;瓦斯濃度達成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解決。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成1.0%時,嚴禁爆破;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爆破”制度。第二十三條

巷道貫通前需要進行瓦斯排放工作的預透地點,必須編制專門的排放瓦斯措施,排放瓦斯工作至少提前預透20m以上完畢。第二十四條

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檢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規定:1.總經理、公司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修區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采掘工作面機組司機、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2.通修工區每月要制定瓦斯檢查點設立計劃,并報總工程師批準,并建立瓦斯巡回檢查圖表,檢查員按指定路線、地點和時間進行檢查,不得空班漏檢或弄虛作假。對空班漏檢、偽造數據的瓦斯檢查員,一經發現罰款200元直至開除礦籍,并掛罰單位正職。3.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立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都應納入瓦斯檢查范圍。4.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派專人盯現場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也許涌出或積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5.瓦斯檢查員必須通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瓦斯檢查員對所負責地點的瓦斯檢查結果要填寫現場瓦斯牌板、檢查員手冊和瓦斯檢查班報,并實現“三對口”,填寫內容要做到內容齊全、筆跡清楚,不得涂改。瓦斯濃度超過規程有關條文的規定期,瓦斯檢查工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6.通修工區值班人員必須班班審閱瓦斯報表并簽字,由通修區值班人員審查簽字后送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室、安監處的領導和有關單位。通風瓦斯日報由通修工區負責必須天天報送總經理、公司總工程師審閱并簽字。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制定措施,進行解決。第二十五條

總經理、總工程師審簽后的瓦斯日報要留存1個月以上,再由通修區統一收回保存1年以上。第二十六條

瓦斯檢查員必須執行井下現場交接班制度,中一井在-10交接硐室交接班,中三井在-350交接硐室交接班。硐室內要設照明燈、管理制度牌板、交接班記錄和記錄用桌凳和電話,特殊地點要在現場交接班。第二十七條

嚴格執行填寫交接班記錄制度。記錄內容涉及檢查員檢查地點、當班瓦斯及沿途通防設施、設備檢查情況,交接班人員簽字等。交接班記錄在井下保存一個月,帶到地面保存一個季度以上。第二十八條

堅持正常使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和傳感器的安裝、使用、維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規定;監控系統中心站值班設在公司調度室,配備經安全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發現井下瓦斯超限報警時,必須立即停電撤人,查明因素,進行解決。第二十九條

掘進工作面甲烷傳感器懸掛在距迎頭不大于5m,距頂板不大于0.3m,距巷幫不小于0.2m的非風筒側,扒裝機至迎頭監測線要拉8#鐵絲或2分鋼絲繩吊掛,嚴禁亂盤亂塞,更不準落地。否則每發現一項次,對責任單位1號文考核扣2分,對區隊正職各記各記違章指揮一次,對迎頭組長記違章一次。第三十條

臨時停電停風或無計劃停風的掘進工作面(未封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一方面檢查瓦斯,檢查時由里向外逐步進行。當CH4濃度超過1%或CO2濃度超過1.5%時,必須制定排放瓦斯的專門措施,由礦山救護隊負責排放。第三十一條

當在地質構造復雜地段掘進時,瓦斯檢查員要隨時檢查迎頭炮眼內的瓦斯情況,發現異常按照肥城礦業集團公司《瓦斯涌出異常區管理》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二條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肥城礦業集團公司一通三防技術管理規定》(肥礦集團通字[2023]38號)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1號令《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中的規定執行。第四節

礦井瓦斯檢查制度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149條規定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礦井安全限度評價辦法規定,結合我公司歷年瓦斯鑒定均屬低瓦斯礦井的實際情況,就佩帶瓦斯檢查儀器的人員范圍、瓦斯檢查點的設立、檢查內容、檢查周期、檢查方式規定如下:總經理、公司技術負責人、爆破工、采掘區隊長、通修區長、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采掘工作面機組司機、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安全監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一)礦井正常生產的采掘工作面正常生產的采掘工作面設瓦斯檢查點和瓦斯檢查牌板,每班檢查2次。1.采煤工作面需測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點有:(1)工作面進風流(指進風巷至工作面煤壁線以外的風流);(2)工作面風流(指距煤壁、頂、底板各20cm和以采空區切頂線為界空間風流);(3)回風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風側最后一架棚向里1m處);(4)工作面回風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m以外的回風巷內不與其他風流匯合的一段風流)。2.掘進工作面需測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點有:(1)掘進工作面風流(指風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進工作面的一段風流);(2)掘進工作面回風流;(3)局部通風機前后各10m以內的風流;(4)局部高冒區。檢查內容:CH4、CO2、溫度和CO(所有三、九、十層煤采煤工作面回風流、回風隅角和三層煤下分層掘進工作面,CO濃度每班檢查1次),間隔時間不少于3小時,不大于5小時,由瓦斯檢查員用光學瓦斯鑒定器進行檢查,檢查數據及時所有填寫在瓦斯檢查手冊上,瓦斯牌板只填寫工作面回風流中的檢查數據,瓦斯日報填寫工作面回風流和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中的檢查數據,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和瓦斯檢查班報表,實現“三對口”。瓦斯牌板距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大于75m。(二)無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涉及備用面)、運用局扇供風的其他地點和井下停風地點的柵欄處,設瓦斯檢查點和牌板,每班檢查1次。檢查內容:CH4、CO2、溫度。由瓦斯檢查員用光學瓦斯鑒定器進行檢查,檢查數據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和瓦斯檢查班報表,并實現“三對口”。(三)礦井總回風巷、一翼回風巷、采區回風巷礦井總回風巷、一翼回風巷、采區回風巷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天天中班檢查一次,檢查內容有CH4、CO2、溫度。檢查數據填寫瓦斯檢查手冊和瓦斯檢查日報表。(四)機電硐室和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立地點處在進風側的礦井重要變電所、采區變電所、泵房、絞車房、壓風機房等由瓦斯檢查員負責天天中班檢查一次,檢查內容有CH4、CO2、溫度。檢查數據填寫瓦斯檢查手冊和瓦斯檢查日報表。各采煤工作面回風巷中的配電硐室、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中一、中三火藥庫,分別設瓦斯檢查點和瓦斯記錄牌板,由瓦檢員每班檢查一次,檢查內容有CH4、CO2、溫度。檢查數據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和瓦斯檢查班報表。其它機電硐室和使用中的機電設備設立地點的瓦斯檢查,由各單位的流動電鉗工在設備檢修時運用便攜式甲烷報警儀進行及時檢查,檢查數據不填寫瓦斯檢查日報表和瓦斯檢查牌板,只填寫到隨身攜帶的《瓦斯測定手冊》上。若發現CH4濃度達成0.5%時,必須立即報告公司調度室,由總工程師負責采用措施進行解決。(五)永久密閉前、臨時密閉(板閉)前、擋風墻外永久密閉前、臨時密閉(板閉)前、擋風墻外的瓦斯檢查由通修區專職防滅火檢查人員每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內容有CH4、CO2、CO、O2和溫度。永久、臨時密閉前檢查的數據填寫在檢查手冊、現場檢查記錄及防火檢查專用記錄薄內。(六)對各爆破地點的瓦斯檢查,由各單位爆破工運用甲烷報警儀進行“一炮三檢”,并及時填寫一炮三檢手冊,爆破地點檢查甲烷的部位有:1.采煤工作面爆破地點的瓦斯檢查應在工作面煤壁各20m范圍內的風流中進行。2.掘進工作面爆破地點的瓦斯檢查應在該地點向外20m范圍內的巷道風流中進行。采掘工作面范圍內由工長或組長運用甲烷報警儀進行瓦斯檢查,2小時記錄手冊一次;采煤工作面機組附近由機組司機隨身攜帶甲烷報警儀進行瓦斯檢查。掘進工作面綜掘機司機隨身攜帶甲烷報警儀進行瓦斯檢查。第五節

“三人連鎖爆破”、“一炮三檢”和閉合流程卡制度1、由于我公司為低瓦斯礦井,規定“三人聯鎖爆破”即安監員、班組長、爆破工三人聯鎖爆破,三者缺一嚴禁爆破,安監員、班組長、爆破工必須分別在爆破工的一炮三檢手冊上親自簽字。2、“三人連鎖爆破”制度:即爆破前,爆破工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親自派專人警戒,并將爆破命令牌交給安監員,由安監員檢查瓦斯、煤塵濃度合格后,將爆破牌交給爆破工,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3、“一炮三檢”制度: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都必須由爆破工檢查作業地點附近的瓦斯,否則不準裝藥、爆破或進入爆破地點工作。4、井下任何地點爆破時,都必須進行“一炮三檢”,否則不準爆破。假如爆破地點附近20m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成1%時,嚴禁裝藥。5、每次檢查后,必須把檢查數據填入“一炮三檢”手冊,填寫必須清楚、規整,班組長及安監員簽字把關。6、閉合流程卡制度:放炮使用閉鎖式網絡導通放炮器,閉鎖鑰匙由采煤面安監員和掘進迎頭組長攜帶,放炮器鑰匙由爆破工本人攜帶,每次爆破前,由安監員或組長打開閉鎖,爆破工才干充電放炮;同時填寫放炮作業閉合流程卡,全程填寫有關內容,有關負責人必須簽字把關。第六節

礦井瓦斯排放制度1、凡是解決瓦斯積聚、啟封密閉,恢復舊巷都必須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后執行。措施報集團公司通防處、安監局、調度室、救護隊和肥城市煤炭局各一份備案。2、凡是解決瓦斯積聚、啟封密閉、火區啟封、恢復舊巷等排放瓦斯工作,都必須由礦山救護隊執行。排放瓦斯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在排放前傳達成通修區、安監處、技術科、調度室以及受到排放瓦斯影響的區隊,由安監處負責核算傳達情況。3、排放瓦斯的路線必須明確規定,受排放瓦斯影響的區域在措施中要清楚準確。排放瓦斯風流通過的地點必須停電撤人,并明確停電撤人的負責人。巷道交叉口的站崗地點、位置要明確規定,貫徹到人。4、執行排放過程中,要建立調度報告制度。救護隊要向調度室報告如下內容:(1)排放區域內的瓦斯積存率(%)、積存量(m3)、預計排放瓦斯需要的時間;(2)啟開密閉時間,開始排放時間;(3)排除瓦斯濃度(指混合風流處),排放結束時是否發現有其他異常情況等。公司現場負責人要向調度室報告以下內容:(1)救護隊到達現場及開始工作時間;(2)停電、撤人、站崗等措施是否貫徹到位;(3)現場其它問題。公司調度室、安監處、通防業務部門必須及時把系統歸口向集團公司有關業務部門報告瓦斯排放情況。5、排放瓦斯工作要納入公司、公司調度指揮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公司調度室要了解全過程,統一指揮調度。成立地面和井下現場兩個指揮領導小組,總工程師在地面指揮,分管副總工程師必須直接在井下現場指揮瓦斯排放工作。公司安監處、技術科分管一通三防人員、機電科、調度室、通修工區都必須派人參與瓦斯排放工作,嚴格掌握全過程執行排放瓦斯的各項措施。若現場情況發生變化,要變更措施內容,須經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更改。6、排放瓦斯時,其全風壓風流混合處要懸掛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作指示報警。同時配備不少于2臺的數字式氧氣檢測儀7、礦山救護隊在執行排放瓦斯任務時,必須一方面查明排放區的瓦斯(CH4和CO2)濃度和瓦斯積存量。若CH4濃度達成或超過4%時,救護隊和公司跟班負責人要立即報告公司調度室、總經理或公司總工程師,并暫停排放,重新封閉,總經理或總工程師要向集團公司作專題報告,對排放措施再進行研究補充。排放時分管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必須親自指揮。集團公司通防處、安監局派人參與,發現問題及時解決。8、排放瓦斯時,為保證指揮調度和現場報告及時,應有方便可靠的通信聯絡,若排放地點無電話,要臨時安裝通訊電話。9、排放氣體時,風筒要一節節向里接,控制好風量,保證排出的瓦斯濃度在全風壓風流混合處不超過1.5%,嚴禁“一風吹”。10、臨時停電、停風或無計劃停風的采掘工作面(未封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一方面檢查瓦斯,檢查時由外向里逐步進行。當瓦斯濃度超過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必須制定排放瓦斯的專門措施,由礦山救護隊負責排放。第七節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制度1、瓦斯檢查員必須執行八小時工作制,嚴禁早上井或晚下井。2、瓦斯檢查員必須執行井下現場交接班制度。一般情況下在交接班峒室交接班,峒室內備有照明燈、電話、記錄用桌凳、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等。3、瓦斯重點管理區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要在作業地點交接班,并在規程措施中做出明確規定。4、嚴格執行填寫交接班記錄制度。記錄填寫內容涉及:檢查員檢查地點,當班瓦斯及沿途通防設施、設備的檢查情況,交接班人員簽字等。交接班記錄在井下保存一個月,帶到地面保存一個季度以上。5、到交接班時間,如無人接班,交班人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聽從領導安排。6、交接班人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筆跡要規整清楚,嚴禁在交接班記錄上亂寫亂畫。7、交接班峒室的鑰匙由下一班次的瓦斯檢查員帶入井下,交接完畢由上一班次的瓦斯檢查員帶到井上交通修區。通修區班前必須指定鑰匙攜帶人并記錄,嚴禁鑰匙丟失。通修區必須備有一把以上的備用鑰匙備查。8、交接時間:

中一

中三

早班:14:30

早班:14:50

中班:22:30

中班:22:50

夜班:06:30

夜班:06:50第五章

儀器儀表管理規定1、通修工區是儀器儀表管理的重要單位,設有專門的儀表管理室和專職管理人員8名,負責儀器儀表的集中收發、維護維修、標校和管理;要建立管理牌板、臺帳、標校、維修記錄,健全崗位責任制。我公司在用各類儀器儀表分別是AQJ-1型光學瓦斯鑒定器、甲烷氧氣兩用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CO檢測儀、紅外線測溫儀、高中微速風表、瓦斯智能巡檢儀等。2、配備儀器的范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安監處長、副總工程師、技術科、安監處工程技術人員、采掘區隊長、通修區隊干部、跟班班長、掘進頭的組長或副組長(組長不上班時副組長帶)、爆破工、采掘工作面機組司機、各單位三班流動電鉗工,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報警儀,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須有一臺常開報警儀(掛在規定位置)。通防專業人員、分管副總工程師以上領導干部、通風巷道排水地點、巷道回撤及工作面回風隅角等特殊地點作業人員可攜帶甲烷氧氣兩用儀。3、由技術科配合安全教育培訓中心負責對以上使用人員進行培訓。使用人員要熟悉儀器的基本原理與構造,熟悉瓦斯檢測基本知識,掌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并進行考試,合格后簽證上崗。已簽發有合格證者,要每年進行一次年審。4、若各單位的跟班班長、組長、爆破工有變動時,新上崗人員必須通過安全教育培訓中心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5、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對儀器逐臺進行編號登記,固定專人使用,持牌領取,無牌不發。若無牌發出導致丟失外流,對發放者按儀器原值加倍罰款。6、便攜儀用于爆破工執行“一炮三檢”(即裝藥前、每次爆破前、爆破后),每次都必須嚴格認真檢查,及時填寫記錄手冊。儀器和記錄手冊班前領取,班后交回儀表室。發現有不準時交回者一次罰款20元。由儀表室組長寫出書面報告,報公司領導小組審查后,進行通報罰款。7、屬于配備便攜儀范圍內的所有人員,每次下井時都必須攜帶報警儀。在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道中、采煤面上、下隅角或其它工作地點,經常檢測CH4濃度,至少每兩小時檢測一次,并認真填寫在記錄手冊上,注明檢測地點、時間及CH4濃度,違者按違章論處。8、下井前領出儀器后,必須進行認真檢查,是否充足電、液晶有無欠壓顯示等,發現問題及時交管理人員進行解決。9、所有儀器屬電子(精密機械)產品,精度規定高,必須嚴格管理。為此要遵守以下規定:(1)個人領用的儀器必須自己負責管理使用,不準亂扔亂放,不準交給別人代管和使用。在井下要隨身攜帶,嚴禁將便攜儀存放在火藥箱內,否則按嚴重違章論處。(2)在攜帶和使用中防止摔打碰撞和擠壓。(3)嚴禁隨意拆開或調整電位器,儀器各部位都不準亂擰亂卸。(4)當欠壓指示燈亮或使用中出現故障時,如無數字顯示或顯示數字不清等因素,應停止使用,嚴禁自行修理。(5)保持儀器清潔美觀,使用時防止水及其它雜物進入儀器,管理人員收回儀器后要及時檢查、清理。(6)當甲烷濃度超過5%或硫化氫含量高于6ppm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公司調度室,采用措施進行解決。(7)班長及掘進迎頭組長和爆破工不按規定攜帶甲烷報警儀或“一炮三檢”不全,或記錄不及時、不準確,每次對責任單位在1號文考核中扣5分,并對責任者按違章解決。(8)原配備儀器人員因工種、職務、單位調動、辭職等因素無需領用儀器,或新增配備儀器人員時,使用單位要及時向儀表室提交申請注銷或申領儀器牌,并蓋單位章,否則不予發放儀器。儀器牌不慎丟失,要及時到儀表室掛失,補辦新牌,否則被別人冒領導致儀器丟失者,以及無端損壞或丟失儀器者按原價對責任者進行通報罰款;若區隊內部管理混亂,問題嚴重的一律掛罰區隊黨政正職各100元。(9)管理維修人員負責對儀器的發放維修、標校、充電、檢查、送檢等工作。便攜儀及甲烷氧氣兩用儀每七天調校一次,并使用標準氣樣校準,做好記錄。催化元件到期、超期或儀器損壞有故障等現象,嚴禁發放使用,否則對發放者每臺次罰款20元,對儀表管理組長罰款30元,掛罰區隊三職各20元。(10)便攜儀的使用率不得低于80%,待修率不得超過10%。(11)儀表發放室應衛生整潔,儀表、牌板、工具等放置懸掛整齊,室內溫度符合規定。(12)儀表室要嚴格管理使用好標準氣樣,絕對保證安全。該氣樣具有爆炸和易燃性,氣樣必須與儀器分別存放。氣樣要放在安全可靠地點,輕搬輕放,防止碰撞、重壓等。室內嚴禁吸煙,不準有明火,發現吸煙者每人次罰款30元。(13)管理人員在儀表發放和收回時都要認真嚴格檢查(檢查內容詳見管理人員操作規程),發現問題立即查明因素,貫徹責任者做好登記并寫出書面罰款報告。(14)管理人員不準脫崗、串崗、玩崗,不準班中干私活,不準從事與儀器管理無關的工作,不準遲到早退,嚴格交接班制度,違者罰款20-30元,直至調離工作崗位。交接班時,具體交接當班儀器發放、使用、維修、標校等情況,并認真填好各種記錄。第六章

礦井綜合防塵管理規定一、組織管理制度1、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直接抓防塵工作,技術科設有防塵技術員,通修工區設防塵班,配備足夠的防塵工,采掘區隊設有兼職防塵員。2、實行計劃管理,保證礦井防塵供水系統完善可靠。技術科和通修區每月要制定具體的作業計劃,重要內容涉及:新安(撤)防塵管路,噴霧設施、隔爆設施安裝、煤層注水、巷道沖刷等工作量。月末要有計劃完畢情況工作總結,資料必須齊全完整,并保存一年以上。3、嚴格檢查驗收制度。新水平、新采區及工作面投產驗收時,必須同時驗收防塵系統和防塵設施,并有記錄備查,達不到規定規定的不準投產。4、通修工區專職測塵員要按規定定期進行井下作業場合的粉塵測定工作,并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考核制度。測塵結果每旬報技術科通防組和分管副總工程師,每月報集團公司通防處。5、要建有專門的粉塵化驗室,懸掛有關管理制度,做到室內及儀器整潔有序,窗明幾凈。新購置的粉塵檢測儀器必須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定期對對使用中的粉塵檢測儀進行標校,不合格的儀器及時維修或報廢。6、執行“一票否決”制。在綜合防塵方面存在問題多、貫徹整改不及時、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情況的單位,月度一律按通防不合格品進行考核,典型問題通報解決。7、通修工區是全公司防塵設施管理的重要單位,負責全公司防塵設施的供應、交接和平常檢查、監督、管理、考核工作和井下的粉塵檢測分析預報工作。8、公司技術科、通修區必須備有:(1)、防塵系統圖(2)、防塵設施管理牌板(3)、測塵臺帳(4)、防塵設施和防塵管路檢查記錄(5)、防塵管路臺帳(6)、巷道沖刷記錄(7)、隔爆設施臺帳(8)、煤層注水臺帳等。上述資料規定數字準確、整潔、清楚,并與現場實際相符。二、管理考核規定1、礦井具有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沒有防塵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產。重要運送大巷、皮帶輸送機巷、采區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口、運送轉載點等所有產塵地點都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并安設支管、閥門和防塵噴霧設施。2、水平大巷及采區軌道上下山的主防塵供水管路,由機電科負責安裝、維修、更換、回撤。掘進區隊施工地點以外的2寸及以下的防塵管路及設施由通修工區負責安裝、回撤和維修管理。防治水工區負責井下煤層注水工作。3、皮帶輸送機巷道的供水管路每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其他巷道的管路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閥門部件齊全、靈敏、無漏水。采煤工作面順槽及其他閑置巷道由通修工區負責,掘進工作面由該地點的掘進單位負責,嚴禁隨意拆卸工作地點附近巷道的防塵管路和快速接頭。每缺一個(或間距超過規定)或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1號文扣1分,罰款50元,對責任者罰款10元。4、井下所有運送轉載點要安裝機械式或電磁閥自動噴霧,采煤工作面回風巷水幕及錨噴巷道的水幕安裝電磁閥,實現開機(噴漿)聯動噴霧降塵。重要進風大巷及采區進回風巷要安裝紅外線、架線電機車等自動噴霧或手動風流凈化水幕,并保持時時完好,靈敏可靠,否則每發現一處次達不到規定對責任單位1號文扣2分。5、管路吊掛要平直,一條管路兩個吊掛點,有風水等兩條以上管路時,要上下排列,使用專門的卡子固定,不準使用鐵絲隨意捆扎;拐彎處加設彎頭,不準隨意將管子折彎,不準隨意割截防塵管子。否則每發現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發現一條管子被截,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6、正在使用的皮帶機道擴修或整棚時,不得隨意將防塵管路改為風管;未使用的皮帶機道或其他巷道擴修時,經總工程師批準,可將水管改為風管使用,擴修完畢及時改回,否則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1號文考核扣5分,正職各罰款50元。7、井下煤倉要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如清倉、設備檢修等因素需煤倉放空時,提前告知技術科通防組和通修工區,并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否則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8、錨噴巷道要執行潮料噴漿,嚴禁干噴。噴漿時必須使用水射流除塵風機(風機距迎頭50~80m,并有瀉水溝),同時打開風流凈化水幕。否則對區隊1號文考核扣5分,對盯班干部、迎頭組長和安監員各記違章指揮一次。9、巷道要定期進行灑水清塵,不得出現粉塵堆積超限現象。掘進工作面施工范圍內由掘進單位負責,采煤工作面超前支護以內及橫溜頭前后各10m(由溜子司機每班至少2次灑水清塵)由采煤單位負責,其他巷道由通修區負責。巷道、管線、電纜或風筒上出現明顯積塵對責任單位扣2分,對正職各罰款50元。10、嚴格爆破防塵管理,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必須灑水清塵,爆破前撤人時打開凈化水幕;掘進工作面使用風水遠程噴霧,距迎頭不大于10m,并能封閉全斷面;扒裝必須使用噴霧。否則,每發現一項次,對責任單位1號文考核扣1~2分,對當班班(組)長各記違章指揮一次,對爆破工記嚴重違章一次,對扒裝機司機記違章一次。11、采煤機下井前必須經調度室組織機電科、機修廠、準備隊等有關單位和部門驗收,保證內外噴霧裝置完好可靠,外噴霧由機修廠負責安裝,至少要3個及以上噴霧頭,開采三、八、十層煤時,同時在機組機頭部搖臂內側安裝底噴霧,做到裝煤噴霧,制作安裝不合格,對機修廠干部各罰款20元,對責任者罰款30元。交接后,由采煤區隊負責使用維修和管理,開機不使用內、外噴霧及不開回風側水幕,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1號文扣5分,對當班班長、安監員和盯班干部各記違章指揮一次,對機組司機記違章一次。采煤機內噴霧壓力不得小于2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1.5MPa。假如內噴霧裝置不能正常噴霧,外噴壓力不得小于4MPa,否則,必須安裝使用噴霧加壓泵。機組內外噴霧主供水管路必須使用φ25mm高壓膠管,否則,不得投入使用。12、各轉載點噴霧設施管理使用責任制。各掘進工作面中的所有轉載點噴霧設施均由使用單位自己負責安裝、管理和維修;各采煤工作面循環大溜頭的噴霧,由各采煤單位自己負責安設、管理和維修;其它各轉載點噴霧設施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通修工區負責安裝,安裝好后要辦理交接手續。無噴霧設施的轉載點,每發現一次對使用單位罰款50元,丟失水門一個罰款20元,噴霧頭一個罰款10元,手輪一個罰款5元,水幕一道罰款50元。罰款后,由通修工區重新安裝并進行交接。采煤工作面上、下頭水叉由采煤單位負責使用管理,掘進迎頭的水叉子由掘進單位負責安裝并使用管理。13、特殊地點防塵管理責任制。一部斜井平臺、一、二部皮帶漏斗、-220通道、各采區及順槽皮帶機頭前后20m、-10聯絡通道每班1次灑水,由運轉工區負責;3100、3200、3300、340010100和9800皮帶煤倉口以上回風側水幕,由運轉工區皮帶機司機管理。不執行轉載噴霧,分別給皮帶司機記違章。-10m中三石門大巷紅外線自動噴霧、-10西大巷、-10南石門、-350、-550大巷及小槽石門、3400、3500架線電機車自動噴霧和手動噴霧,中三大巷-10聯絡巷門口里外底板硬化段、中三翻籠進出車線、-10及-350水平調度站門口里外(二部斜井通道至中三藥庫)、-350壓風機房以里乘車場、3100、3300、3400軌道下山、-550軌道暗斜井頂盤巷道每班灑水一次,貫徹運搬區負責;-350東大巷壓風機房前門至后門段巷道灑水由機電科負責;掘進單位拌料地點回風側必須安裝風流凈化水幕,拌料時打開,并且每次拌料完畢,要對拌料地點及回風側20m巷道灑水清塵,否則,每發現一處次違反規定,對責任單位1號文考核扣2分,對責任者記違章一次。14、煤體注水責任制。不按規定進行煤體注水,發現一次對防治水工區扣3分,并對區隊正職每人罰款20元。注水達不到規定,對責任者罰款30元。凡發現破壞注水設施的對責任者罰款50~100元。15、沖刷巷道清塵責任制。重要進回風巷道至少每月沖刷一次積塵,采區主運送巷至少每半月沖刷一次,工作面上下順槽每旬至少沖刷一次。不按規定沖刷巷道,每發現一次,對通修工區扣2分。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用手捏成團,經振動不飛揚不在此限),否則,每發現一次,對通修工區扣2分,并對單位正職罰款50元。各皮帶機頭處由運轉工區負責(涉及第一、二部斜井皮帶漏斗處)分別配備不少于20m的專用灑水膠管,無專用灑水膠管對區隊正職記違章指揮;不按規定灑水,對皮帶機司機記違章一起。16、隔爆設施安裝管理責任制。由通修工區負責按標準規定及時對井下有關地點及各采、掘(巖巷掘進頭除外)頭面安裝和移設隔爆水袋,否則,每發現缺少或安設不及時一處,對通修工區扣3分,無說明牌或不合格一處扣2分,對責任者記違章一次。隔爆水袋安裝好后,屬采、掘頭面范圍內的交與本施工單位維修管理,并辦理交接手續。使用單位負責及時充水和維修,保證其水量充足,在管理說明牌上標注維修人姓名,做屆時時達標。各單位水袋損壞后,每發現一個,對責任單位1號文考核扣1分,按原價值罰款,并由單位開具三聯單,經分管副總工程師簽字后到通修工區領取,兩天內更換,將壞水袋上交通修工區,否則每個按原價的兩倍罰款,水量局限性每發現一個對責任者記違章一次。17、監督檢查考核責任制。公司每旬組織一次黨政工團大檢查,同時進行通防檢查,每周組織一次安監處、調度室、技術科、機電科、通修工區等單位的人員參與的通防專業檢查,問題貫徹表作為考核依據,技術科負責,其中要重點檢查綜合防塵的措施貫徹情況和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規定。各采掘進地點出現干打眼一次按通防質量驗收不合格品解決,檢查人員有權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若因制度貫徹不利,考核不嚴,出現事故的追究有關部門的責任。各有關單位的專業人員平常下井,發現問題及時寫出問題貫徹表,限期單位整改,并將問題貫徹表交與技術科通防組一份。所有除大檢查、專業檢查以外的問題貫徹表,反映各單位動態過程中通防管理存在的問題,問題明顯的一律列入1號文考核。三、粉塵檢測制度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在通修工區配備專職測塵員,并必須接受專門的正規培訓,經考核發給合格證后,持證上崗。1.測塵員職責:(1)測塵員應按計劃進行測塵。(2)測塵時具體記錄日期、地點、生產工序及防塵措施等,做到報表及時、準確無誤。(3)填寫報表時,應按統一格式填寫上報。(4)分析整理測塵數據和資料,逐月繪制實測粉塵濃度分布曲線,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和領導。(5)監督井下防塵設施的使用情況,如發現違章作業,測塵員有權先行停止作業,后報主管副總經理整改解決。2.測點的布置及檢測周期:(1)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轉載點、重要峒室及其他作業場合,都要嚴格按生產工藝過程設立測塵點,每月測定兩次,并把檢測結果報公司職防所。(2)地面所有運送系統,都要嚴格按規定設立測塵點,每月測定一次。(3)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一次。(4)定點呼吸性粉塵監測每月測定一次。(5)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一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一次;各個接塵場合每次測定的有效樣品數不得少于3個,并及時按規定報公司職防所檢測。3.考核管理規定(1)不按規定和計劃布置測點和安排測塵的,每次對通修工區1號文考核扣5分,對區隊正職及技術員各記違章一起。(2)不按規定進行測塵,偽造測塵數據,不及時上報測塵結果的,每次對通修工區1號文考核扣5分,罰款100元,并對測塵員罰款20元。第七章

加強構筑密閉的管理規定第一條

在巷道布置時,要一方面考慮防滅火方面的規定,特別是三層煤下分層和九、十層煤。十層煤在布置巷道時,要內錯于九層煤不小于3m,皮帶機頭房和操作硐室的開寬要開在靠十層回采工作面一側(即內側),嚴禁開寬本工作面的外側,以防止煤柱內的十層巷道與九層巷道密閉或密閉外的巷道相透。第二條

分層回采工作面與共用重要進回風巷(集中運送巷)間的保護煤柱不得小于20m,以防止將共用重要進回風巷(集中運送巷)和密閉壓壞。第三條

回采工作面的上下兩巷,從采區進回風的開門口向里8m范圍內要采用永久支護方式,根據現場條件可采用錨網噴或礦用工字鋼砼背板密背頂和兩幫的支護方式。第四條

所有巷道回撤必須編制施工措施,并必須通過技術科通防組審批,技術科通防組要嚴格把關,明確巷道支架的保存和回撤位置,為砌筑防火密閉發明有利條件。第五條

工作面回采結束后,由技術科通防組專業人員到現場標定巷道回撤和砌筑密閉的位置。回撤巷道時不得突破現場標定的位置,砌筑密閉時要嚴格在標定的位置施工。第六條

通修區回撤巷道期間同時要按技術科通防組的規定對所保存架棚巷道的支護進行加固,一般情況下要在原棚檔之間再套支一架鐵棚,必要時支設托棚。要對所保存巷道的頂板和兩幫用砼背板進行密背,以防止巷道漏頂和片幫,導致漏風發火。第七條

工作面及兩巷回撤完畢后,通修工區要及時砌筑密閉,砌筑永久防火密閉時,通修工區負責編制施工措施,措施中要根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