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法規和1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方法有關問題的通知6關于連鎖經營企業增值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7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方法8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示范文本〕決經濟糾紛的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11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國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施行細那么15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16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17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18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20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21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1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方法〔試行〕第一條為標準特許經営行為,保護特許者與被特許者雙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推動連鎖經営的開展,制定本方法。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者支付括餐飲業、效勞業)特許經營活動的企業、個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織第四條開展特許經營必須遵循自愿、公平、有償、誠信、第五條特許經營的根本形式包括:直接特許——即特許者將經營權直接授予特許經營申請者。點,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再行轉讓特許權。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該被特許者可將特許經營權再授予其他申請者,也可由自己在該地區開設特許網點,從事經營活動。第六條特許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理技術或訣竅,并有一年以上良好的經營業績;第七條被特許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合法資格的法人或自然人;(二)擁有必要的經營資源(資金、場地、人才等);第八條特許者的根本權力是:特許者有權對被特許者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許者合法權益,破壞資格。第九條特許者的義務是:(一)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該特許體系的營業象征及經營手冊;(二)提供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三)指導被特許者做好開店準備;第十條被特許者的根本權利是:(二)獲行特許者所提供的經營技術及商業秘密;(三)獲得特許者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第十一條被特許者的義務是:(一)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開展營業活動;(二)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特許權使用費及其他保種費用;(三)維護連鎖體系的名譽及統一形象;特許申請者提供真實的有關特許經營的根本信息資料。這些資料至少應當包括:特許者的企業名稱,根本情況,經營業績,所屬被特許者的權費及各種費用的收取方法,提供各種物品及供給貨物的條件和限制等。營能力的資料,主要包括合法資格證明、資信證明、產權證明等。第十三條從事特許經營活動,必須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二)雙方的根本權利和義務;(三)對被特許者的培訓和指導;(四)各種費用及其支付方式;(五)保密條款;加盟費:特許者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時所收取的一次性費用。使用權:被特許者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準或比例向特許者定期支付的費用。保證金: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者可要求被特許者交付一定的保證金,合同到期后保證金應退還被特許者。其他費用:特許者根據特許經營合同為被特許者提供相關效勞向被特許者收取的費用。前款所要收取的費用種類及金額,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特第十五條特許經營中涉及知識產權(專利、商標、計算機軟件等)轉讓、許可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執行。特許經營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按合同約定之法律程序處理。政主管部門,負責起草有關特許經營的政策性法規和開展規劃,承當特許經營的管理、指導、規劃、協調職能。第十七條特許者開展經營活動時,應按本規定第十二條所列材料定特許經營的行規行約,開展行業自律,為特許雙方提供相關效勞,促進行業開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章內容本方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店,在同一總部的管理下,采取統一采購或授予特許權等方式,實現規模效益的經營組織形式。第二條連鎖店應由10個以上門店組成,實行標準化管理,必須做到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統一經營管理標準、采購同銷售別離。全部商品均應通過總部統一采購,局部商品可根據物流合理和保質保鮮原那么由供給商直接送貨到門店,其余均由總部統一配送。第三條連鎖店由總部、門店和配送中心構成。購配送、對財務管理、質量管理、經營指導、市場調研、商品開發、促銷籌劃、教育培訓等。勞標準要求,承當日常銷售業務。配送中心主要為本連鎖企業效勞,也可面向社會。第四條連鎖店包括以下三種形式:總部的直接領導下統一經營;有權關系不變,在總部的指導下共同經營;(三)特許連鎖〔或稱加盟連鎖〕。連鎖店的門店同總部簽訂合個連鎖企業相互交叉存在。綜合商場等多種業態中實行。貨、副食調料、糧油制品為主;開架自選售貨為主,營業時第九條連鎖綜合商場門店營業面積一般在3000平方米以第十條連鎖超級市場、便利店和綜合商場必須使用電子收場和綜合商場銷售的非鮮活類商品中,條形碼的使用率〔包括商店自制碼〕要到達90%以上。第十一條特許及自愿連鎖總部與門店簽定的合同,應包括以下事項;授權使用總部商標、商號的內容;統一采購、配;質量管理方面的內容;總部對門店實行財務監控及收取加盟費、管理費等方面的內容;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合同的期限、更新與解除的內容;對違反合同的行為進行處分的內容等。第十二條飲食業、效勞業和生產資料銷售業的連鎖店,由行業主管部門參照三標準意見另行作出規定。本章內容〕為了促進連鎖店的健康開展,現知如下:一設立的條件(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假設干個門店組成;準化經營管理;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二連鎖的形式由總部全資或控股設立的門店,在總部的直接管理下統一經。由總部參股設立或與總部無資產關系的門店,通過與總部簽訂合同,采取聯營的方式或者取得使用總部商標、字號、經。以上兩種連鎖形式,可以在一個連鎖店中共同存在。三連鎖店的登記注冊具備設立條件的連鎖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未經登記注冊的,不得以“連鎖店〞名義經營。連鎖店的總部、配送中心和門店應向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注冊,總部辦理企業法人登記或營業登記。件:(一)能夠證明具有假設干個門店的材料;(三)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它文件、證件。連鎖經營合同應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并包括以下事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實施財務監控及收取特許費的內容;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合同的期五連鎖店的名稱配送中心及由總部全資或控股、參股設立的門店,其名稱中可以使用總部名稱中的字號;與總部沒有資產關系的門店,總部的名稱中,可以使用“連鎖〞字樣;使用總部字號的配文件,直接到所設機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注冊,免予辦理核轉手續。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注冊。冊,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連鎖店,應當在1997年底以前依本通知予以標準。本章內容局、煙草專賣局:為進一步推動我國連鎖經營的健康開展,擴大經營商品品種范圍,更好地表達為民、便民、利民的連鎖經營方針,現就有關問題通知一各地有關部要從深化流通體制改革,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大局出發,在專營商品經營方面積極采取措施,簡化手續,對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且經營管理比擬標準的連鎖店予以支持。二連鎖店辦理批準手續(或許可證)后,可以在主業經營的得某種專營商品經營資格的連鎖店,其門店不需要辦理同樣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內容第一章總那么第一條為促進企業連鎖經營的健康、有序開展,標準和加強企業連鎖經營財務管理,根據〈〈企業財務通那么〉〉、〈〈企標準意見〉〉和連鎖企業特點,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多種形式、各個行業的連鎖經營企業,正規連鎖)企業、特許連鎖(又稱加盟連鎖)企業和自愿連鎖(又稱自由連鎖)企業等。的實施方案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本地區企業連鎖經營財務管理的標準工作。第四條連鎖企業的財務管理應遵循以下要求;(一)連鎖企業應當按照(企業財務通那么)、(企業會計準那么)系統地組織本企業的財務管理,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告,并向投資者、債權人等有關方面通報重要的財務信。經營管理水平的要求,建立適合企業經營特點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監控、會計監控、實物監控和指標監控等方式,使總部及時掌握銷售、價格、存貨、納稅、資金等方面的信息,了解各門店的外部或內部情況,并及時調整調控措施。(四)連鎖企業應當逐步實行財務會計電算化。第二章直營連鎖財務管理第五條直營連鎖,指各連鎖店同屬一個投資主體,經營同類商品,或提供同樣效勞,實行進貨、價格、配送、管理、權,統一核算,統負盈虧。第六條直營連鎖財務管理實行統一核算制。同一地區或城市的連鎖企業,實行“總部一分店〞管理模式。跨地區的連鎖商店,可在非總部所在地區或城市設置地區總部,實行“總店〞的管理模式,地區總部在總部監督下嚴格按總部有關規定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并進行獨立核算,從而形成總部和地目,并定期與總部或地區總部對帳。門店所有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都歸總部或地區總部統一核算。總部或地區總部統一籌措,統一安排。各門店存入銀行的款項,要及時通過銀行結算劃轉到總部或地區總部指定帳戶,由總部或地區總部統一方案調劑。總部和地區總部對門店可建立備用金制度,門店不得坐支貨款。為加強總部、地區總部的資金融通和調度力度,總部或地區門店實行統一開戶、統一結算、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第八條存貨管理。除保鮮期短或鮮活商品外,總部和地區總部要對所經營的商品進行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核算。總部對地區總部的商品配送,作為銷售處理。總部或地區總部配送給各門店的商品,作為內部移庫處理,其計價可以采取本錢加一定費用計價法、本錢加一定比例的毛利計價法、市場售價計價法和協議計價法。具體采取哪種計價方式,主要應遵循便于管理、便于考核和調動各方面積極性的要求。品,由總部統一采購、結算,直接配送到門店;不宜統一配送的商品,由門店到總部或地區總部指定的生產點取貨,或備用金直接采購、按規定向總部或地區總部報帳。總部或地區總部對門店實行售價金額核算,進價數量控制(不便保管的鮮活商品也可采取進價總金額控制),有條件的企業點,建立實物負責制度。總部或地區總部要核定商品損耗率,超額損耗局部,由總部或地區總部從門店的工資或獎金總額中扣除。門店要根據銷售情況和市場需求,及時提出調整商品結構的建議,對接近保質期的商品經常清理,以便總部或地區總部及時調換。對低值易耗品等其他流動資產的管理,要明確總部和門店的管理權限,實行分級管理。總部按統一標準配置,折舊由總部或地區總部統一提取。總部或地區總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的采購、調撥、報廢等事宜,門店無權處置。損、提前報廢等,其損失局部先由有關直接責任人賠償,缺乏局部從該門店的工資或獎金總額中扣除。部、地區總部管理人員的工資按職責確定根本工資,獎金額度根據盈利情況具體確定,并按規定報有關部讓審核批準。各門店單獨核率、費用水平、商品周轉天數)實行量化管理,納入考核體系。對門店人員,一般由總部或地區總部根據企業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的原那么,區別不同門店客觀條件的優劣,根據綜合指標考核情況,在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額額度內,制定企業內部的工資分配方案。第十二條收入和利潤的管理。門店每日銷售款必須存入總部或地區總部指定的銀行,并直接向總部或地區總部報送銷商品折扣、折讓的意見。總部或地區總部應根據內部經濟責任的要求,對各門店的利潤分別進行明細核算,并通過配貨數量、銷貨數量、存貨數量、售價金額和費用開支數額等對分店的利潤進行監控。連鎖企業按規定繳納稅款后,其總部或地區總部應嚴格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等規定,對稅后利潤進行分配。第十三條總部或地區總部應及時編報財務報告,實行“總還應編報合并會計報表。第十四條直營連鎖的其他財務管理,仍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執行。第三章特許連鎖財務管理,仍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執行。第十五條特許連鎖,指總部同加盟店簽訂合同,授權加盟術和銷售總店開發的產品,在同樣形象下進行銷售及勞務效勞。總部對加盟店擁有經營權和管理權,加盟店擁有對門店的所有權和收益權。加盟店具備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第十六條加盟店根據合同,按不高于銷售額〔營業額〕3%的比例支付給特許者的與其生產經營有關的特許權使用費,計入管理費用。特許者收到加盟店交來的特許權使用費,計入其它業務收入。制形式的企業連鎖時,國有連鎖企業應將連鎖經營合同等有關資料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備案,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第十八條特許連鎖企業總部和加盟店的其他財務管理,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執行。第十九條自愿連鎖,是指各門店在保存單個資本所有權的根底上實行聯合,總部和門店之間是協商、效勞關系,總部統一定貨和送貨,統一制定銷售戰略,統一使用物流及信息設施。各門店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人事自主,且有很大的經營自主權。效勞費,列入管理費用。總部收到后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第二十一條總部經營所得稅后利潤,可視情況局部返還各門店。具體返還比例和返還方式由總部門和門店在連鎖協議中確定。制形式的企業連鎖時,應將其連鎖經營合同等資料報同級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備案,以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第二十三條自愿連鎖的其他財務管理,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執行。第二十四條對在原商店、糧店、副食店等國有老企業根底上改制而成的連鎖企業必須報同級財政部門,以確定其同財政部門的財務關系,同時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進行資產評估,妥善清理債權、債務。第二十五條各省、區、市財政廳(局)可以在此規定根底上,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那么。連鎖企業總部可根據本方法和當地實施細那么,研究制定適合企業特點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第二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章內容務局:為支持連鎖經營的開展,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現對連鎖經營企業實行統一繳納增值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部全資或控股開設,在總部領導下統一經營的連鎖企業,凡〔1997〕第24號)的要求,采取微機聯網,實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統一核算,統一標準化管理和經營,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對總店和分店實行由總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統一申報繳納增值稅:稅務局會同省財政廳審批同意;會同省財政廳審批同意;繳納增值稅后,財政部門應研究采取妥善方法,保證分店所在地的財政利益在納稅地點變化后不受影響。涉及省內地、市間利益轉移的,由省級財政協委員部門確定;涉及地、市內縣〔市〕間利益財政部門確定。三對自愿連鎖企業、即連鎖店的門店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的資產所有權不變的連鎖企業和特許連鎖企業,即連鎖店的門店同總部簽訂合同,取得使用總部商標、商號、經營技術變,仍由各獨立核算門店分別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本章內容7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方法和國商標法實施細那么〉〉的有關規定,制訂方法。第二條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第三條訂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遵循自愿和老實信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許可合同從事違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消費者權益。應當將許可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也可以直接到商標局辦理。許可人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第六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許可使用的商標及其注冊證號;(三)許可使用期限;(四)許可使用商標的標識提供方式;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的條款;商品產地的條款。(一)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證復印件。人用藥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應當同時附送被許可人取得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有效證明文件。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煙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應當效證明文件。商標的,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應當含有允許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的內容或者出具相應的授權書。第九條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應當按照許可使用的商標數量填報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并附送相應的使用許可合同副本及〈〈商標注冊證〉〉復印件。通過一份合同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多個商標的,許可人應第十條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許可人應當按照許可使用的商標數量繳納備案費。繳納備案費可以采取直接向商標局繳納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委托商標代理組織繳納的方式。具體收費標準依照有關商標業務收費的規定執行。第十一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標局不予備案:(一)許可人不是被許可商標的注冊人的;(二)許可使用的商標與注冊商標不一致的;的;(四)許可使用的期限超過該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的;的;(六)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缺少本方法第六條所列內容的;(七)備案申請缺少本方法第七條所列書件的;(八)未繳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的;(十)其他不予備案的情形。備案。。許可人應當自收到退回備案材料之日起一個月內,按照商標局指定的內容補正再報送備案。第十四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重新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變更的;(三)許可使用的商標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四)其他應當重新申請備案的情形。第十五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的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許可人名義變更的;(二)被許可人名義變更的;(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的;(四)其他需要通知的情形。第十六條對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備案的,由商標局注銷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并予以公告。第十七條對已備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任何單位的個人均可以提出書面查詢申請,并按照有關規定交納查詢費。第十八條按照〈〈商標法實施細那么〉〉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將許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具體存查方法可以參照本方法執行。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商標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負責對商標使用許可行為的第二十條利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從事違法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商標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中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人,商標被許可人是指符合〈〈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細那么〉〉有關規定經商標注冊人授權使用其商標的人。本方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效勞商標。公布.第二十三條本方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商標局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五日頒發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考前須知〉〉本章內容8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示范文本〕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和〈〈商標法實施細的原那么,經協商一致,簽訂本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類-----------商品上。商標標識:--------年----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名稱和商品產地。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并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七注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八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理機關。十一糾紛解決方式:十二其他事宜: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并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簽章〕法定代表人地址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地址年月日容〔1996年8月14日國家工商局令第56號發布〕第一條為了切實保護著名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商標法實施細那么〉〉制定規定。并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注冊商標。與管理工作。商標。第四條商標注冊人請求保護其著名商標權益的,應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提出認定著名商標的申請。的需要認定著名商標。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認定的著名商標,認定時間未超過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二)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年產量、銷(四)該商標的廣揭發布情況(五)該商標最早使用及連續使用的時間;(七)該商標著名的其他證明文件。時應當征詢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駁回其注冊申請;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已經注冊標標類似的商品下,且會暗示該商品與著名商標注冊人存在某種聯系,從而可能使著名商標注冊人的權益受到損害的,著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一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制止。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一局部使用,且可能引起公從誤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核準登記的,著名商標注冊人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行政管下理機關予以撤銷。第十一條判定本規定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所述行為是否可能對著名商標注冊人權益構成損害時,應當考慮該商標的獨創性以及著名程度。第十二條未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認定,偽稱商標為著名商標的,欺騙公眾的,由行為地工商行政管理責令改正并處分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五百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兩千元以上三萬元以政管理機關比照〈〈商標法實施細那么〉〉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處理。。第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一條為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開展,保護經濟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合同。合同的組成局部。第四條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第五條訂立經濟合同,應當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那么。任何一方不得反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第六條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一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合同;二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所簽訂的合同;三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簽訂的合同;四違反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經濟合同。無效的經濟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經濟合同局部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局部的效力,其他局部仍然有效。經濟合同的無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第八條購銷、建設工程承包、加工承攬、貨物運輸、供用電、倉儲保管、財產租賃、借款、財產保險以及其他經濟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均適用本法的規定。第二章經濟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一致,經濟合同就成立。第十條代訂經濟合同,必須先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證明,并權利和義務。第十一條國家根據需要向企業下達指令性方案的,有關企業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的權利和義務簽訂合同。第十二條經濟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二數量和質量三價款或者酬金根據法律規定的或按經濟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條款,以及當事人一方要求必須規定的條款,也是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第十三條經濟合同用貨幣履行義務時,除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以外,必須用人民幣計算和支付。除國家允許使用現金履行義務的以外,必須通過銀行轉帳或者票據結算。第十四條當事人一方可向對方給付定金。經濟合同履行后定金應當收回,或者抵作價款。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第十五條經濟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保證的,可由保證人擔履行或者承當連帶責任。第十六條經濟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返還給予對方。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如果雙方都有過錯,各自承當相應的責任。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成心的,成心的一方就將從對方取得的財產返回對方;非成心的一方已經從對方取得或約定取得收歸國庫所有。第十七條購銷合同〔包括供給、采購、預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中產品數量、產品質量和包裝質量、產品價格和交貨期限按以下規定執行:一產品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簽訂。產品數量的計量方法,按國家的規定執行;沒有國家規定的,按供需雙方商定的方法執行。二產品質量要求和包裝質量要求,有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行業強制標準的,不得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或者行業強制性標準簽訂;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也沒有行業性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供方必須對產品的質量和包裝質量負責,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或實樣。產品質量的驗收、檢疫方法、根據國家國務院批準的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當人協商議定。時,按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新價格執行;逾期提貨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或延期交(提)貨,應在事先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裝、可以由一個總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總包合同,也可以由幾個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分別簽訂合同。國家的重大建設工程工程承包合同,根據國家規定的程序和國家批準的投資方案、方案任務書等文件簽訂。勘察、設計合同中,應規定雙方提交勘察、設計根底資料、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的時間,設計的質量要求以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中間交工工程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料和設備供給責任、撥款和貫徹、交工驗收、雙方互相協作等條款。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標準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第十九條加工承攬合同,應根據定作方提出的品名、工程、質量要求和承攬方的加工、定作、修繕能力簽訂。除合同另有規定的以外,承攬方必須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加工、定作、修繕任務的主要局部,不經定作方同意,不得把接受的任務轉讓給第三方。定作方應當接受承攬完成的物品或工作成果,并給付報酬。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應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者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件,違反的應承當賠償責任。承攬方修繕房屋或者加工成批非標準化物品,應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檢查和監督,但定作方不得阻礙承攬方的正常工作。承攬方承攬的復制、設計、翻譯和物品性能測方試、檢驗等任務,定作方要求保密的,應嚴格遵守。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用以后,用定作方的名義存入銀行。第二十條貨物運輸合同,由托運方和承運方協商簽訂。凡涉及聯運的,應明確規定雙方或多方的責任和交接方法。托運的貨物按照規定需要包裝的,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平安的原那么進行包裝,否那么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第二十一條供用電合同,根據用電方需要和電力可供量簽條款。第二十二條倉儲保管合同,根據存貨方委托儲存方案和保管方的倉儲能量由雙方協商簽訂。零星貨物的儲存,根據有關倉儲規定簽訂。倉儲保管合同,應明確規定儲存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和保管方法、驗收工程和驗收方法,入庫、出庫手續,損耗標準和損耗的處理,費用負擔和結算方法,違約責任等條款。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驗收后,如果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由保管方承當賠償責任。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同規定時,保管人不承當賠償責任。第二十三條財產租賃合同,應明確規定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租賃期間財產維修保養的責任、違約責任等條款。出租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財產交給承租方使用。如果出租方將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租賃合同對財產新的所有方繼續有效。承租方因工作需要,可以把租賃物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租金的標準,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統一規定簽訂,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議定。應明確規定貸款的數額、用途、期限、利率、結算方法和違約責任等條款。款險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后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工具及航程〕、保險金額、保險責任、除外責任、賠償方法、保險費繳付方法以及保險起迄期限等條款。投保方應當維護被保險財產平安。保險方可以對被保險財產的平安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平安因素,應及時通知投保方加以去除。被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人負責賠償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險方提出要求,保險方可以按照合同規定先予賠償,但投保方必須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方,并協助保險方向第三者追償。償第二十六條凡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經濟會公共利益;二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經濟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屬于前款第二項合同或第三項規定的情況的,當事人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因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使一方遭受當事人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當或分別承當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第二十七條變更或解除經濟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有履行合同的情況以外,協議未達成之前,原經濟合同仍然第二十六條經濟合同訂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的一方承當違約責任;如對由于失職、瀆職或其它違法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損失的直接責任者個人,應追究經濟、行政責任直至刑事責任。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局部履行經濟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局部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局部或全部免予承當違約責任。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一方違反經濟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缺乏的局部。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第三十二條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那么按逾期付款處理。第三十三條違反購銷合同的責任定,或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交貨,應償付違約金、賠償金。外,并承當因此而多支付的運雜費;如果造成逾期交貨,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1.中途退貨應償付違約金、賠償金。,應償付違約金。第三十四條違反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責任一承包方的責任:造成損失,由勘察設計單位繼續完善設計,并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直至賠償損失。2.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發包方有權要求限制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償付逾期的違約金。二發包方的責任:金、技術資料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順延外,還應償付承包方因此造成停工、窩工的實際損失。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修改設計,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第三十五條違反加工承攬合同的責任一承攬方的責任:大缺陷,還應承當賠償責任。二定作方的責任:1.未按時、按質、按量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造成工作延期的,負責賠償損失。第三十六條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發運的,償付托運方違約金。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運到逾期,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金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方承當賠償責任的,由終階段的承運方按照規定賠償,再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責的其他承運方追償。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當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3)貨物的合理損耗;二托運方的責任:運方違約金。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承當賠償責任。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操作,致使其他貨物或者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承當賠償責任。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托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第三十七條違反供用電合同的責任供電方要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標準和合同規定平安供電。因電,應賠償用電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用電方要根據合同規定用電。因特殊情況需要超負荷用電或超負荷用電或不按規定時間用電,應償付違約金。違反供用水合同、供用氣合同的責任,可參照本條規定處理。第三十八條違反倉儲保管合同的責任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資料,否那么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承當賠償責任直至刑事責任。償付違約金。第三十九條違反財產租賃合同的責任的,負責修復或賠償。的損失。除合。4.逾期不還租賃財產,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人員的過失,造成租賃逾期,按合同或有關規定償付承租方違約金。第四十條違反借款合同的責任貸款方不按合同規定及時貸款,應償付違約金。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的,應當承當違約責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使用政策性貸款的,應當加付利息;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一局部或全部貸款。對于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在保險金額的范圍內承當賠償責的施救、保護、整理、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根據合同規定償付。如果不及時償付,應承當違約責任。投保方如隱瞞被保險財產的真實情況,保險方有權解除合同或不負賠償責任。投保方對被保險的財產發現有危險情況,不采取措施消除,任。任第五章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和仲裁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在經濟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以沒有仲裁作出裁決,由仲裁機構制作仲裁裁決書。對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當事人應當履行。當事人一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其他有關主管部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職責,負責對經濟合同的監督。第四十五條對利用經濟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第四十七條本法從1982年7月1日起實施。第一條為了保障涉外經濟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對外經濟關系的開展、特制定本法。經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但是,國際運輸合同除外。第三條訂立合同,應當依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那么。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利益。第五條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律。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存的條款除外。第二章合同的訂立第七條當事人就合同條款以書面形式達成協義并簽字,即為合同成立。通過信件、電報、電傳達成協議,一方當事人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方為合同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獲得批準時,方為合同成立。第八條合同訂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局部。同無效。效力。第十條采取欺詐或者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無效。方因合同無效而遭受的損失負賠償責任。款:一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國籍、主營業所或者住所;六價格條件、支付金額、支付方式和各種附帶的費用;八違反合同的賠償和其他責任;十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當約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并可以約定延長合同期限和提前終止合同的條件。第十六條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但是應當立即通知另一方;當另一方對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的保證時,應當履行合同。當事人一方沒有另一方不能履行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補救措施。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對于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違反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第二十一條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當相應的責任。應當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或者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應付金額的,另一方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或者局部義務的,免除其全部或者局部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的,在事件的后果影響持續的期間內,免除其遲延履行的責任。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全部或者局部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家批準成立的合同,其權利和義務的轉讓,應當經原批準機方解除合同:一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第三十條對于包含幾個相互獨立局部的合同,可以依據前二仲裁機構裁決或者法院判決終止合同;第三十二條書面形式。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或者協議,應當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同,其重大變更應當經原批準機關批準,其解除應當報原批準機關備案。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或者終止而失去效力。或者終止而失去效力。第三十七條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應當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通過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仲裁。第三十八條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計算。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的期限由法律另行規定。定第四十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經國家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在法律有新的規定時,可以仍然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第四十一條本法施行之日前成立的合同,經當事人協商同意,可以適用本法。第四十二條國務院依據本法制定實施細那么。本章內容15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第一章總那么第一條為了推動科學技術的開展,促進科學技術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效勞,保障技術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技術市場秩序,制定本法。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效勞所訂立確實立業、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合同除外。第三條訂立技術合同,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有利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技術成果的應用和推廣。第四條訂立技術合同,應當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償和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職務技術成果。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于單位,單位有權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單位應當根據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所取得的收益,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權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利權的,依照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府,根據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本系統或者術成果,有權決定在指定的單位中推廣使用。使用單位對該項技術成果負有保密責任。使的,由作出決定的機關確定合理的使用費。集體所有制單位或者個人的非專利技術成果,對國家利益或有關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準后,參照上款規定辦理。第八條第二章第九條第十條技術合同的管理機關由國務院規定。技術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技術合同的訂立、變更和解除采用書面形式。照國家規定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準,自批準時起成立。第十一條當事人可以約定技術合同的擔保。由第三者作保證人和合同,自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后成立。立第十三條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技術合同。委托人應內,以委托人的名義訂立合同。第十四條為訂立技術合同提供效勞和中介機構,應當遵守用。用(一)工程名稱;(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六)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七)驗收標準和方法;(八)價款或者報酬及其支付方式;(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十)爭議的解決方法;(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任任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工程任務書、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圖紙、表格、數據和照片等,可以根據當事人的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局部。第十六條技術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變更或者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但是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到損失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及時采取適當措施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第十九條當事人一方由于上級機關的原因,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義務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另一方賠償損失或者采取理。理第二十條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術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責任。二十一條以下技術合同無效:(一)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四)采取欺詐或者脅迫手段訂立的。無效的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局部無效,不影響其余局部的效行的,其余局部仍然有效。第二十二條訂立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技術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任第二十三條經當事人協商一致,技術合同可以變更或者解。經過有關機關批準的合同,其變更或解除應當征得原批準機第二十四條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致使技術合同的履行成為同:(一)另一方違反合同;(二)發生不可抗力;(三)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第二十五條償損失的權利。第二十六條技術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在技術合同有效期內,當事人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將其權利和義務的局部或者全部轉讓給第三方。第三章技術開發合同第二十七條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委托方的主要義條是:(一)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并完成協作事項;(三)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研究開發方的主要義務是:(一)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方案;(二)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托方掌握研究開發成果。第二十九條委托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研究開發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的,除應當采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合同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應當返還全部或者局部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合作開發各方的主要義務是:(三)與其他各方協作配合。第三十一條合作開發各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和分享原那么是:的,委托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研究開發方就其創造創造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方可以優先受讓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創造創造被專利。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使用合同沒有約定的,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方。第三十三條在履行技術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擔。擔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當事人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當責任。第三十四條申請權轉讓、。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的范圍。但是,不得以合同條款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開展。同,應當遵守專利法的有關規定。第三十七條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二)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第三十八條技術轉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注明創造創造號以及專利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項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在專利權有效期限終止或者專利權被宣布無效以后,專利權人不得就該項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第三十九條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的轉讓方的主要義務是:(二)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方的主要義務是:費外,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該項非專利技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必須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非專利技術,交還技術資料,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第四十二條受讓方按照合同約不定期實施專利、使用非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轉讓主承當責任。第四十三條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那么,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權用非專利技術后續改良的技術成果的分享方法。合同沒有約定的,任何一方無權分享另一方后續改良的技術定技術工程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第四十五條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義務是:關技術資料、數據;(二)按期接受參謀方的主要義務是:技術資詢合同的參謀方的主要義務是:或者解答委托方的問題;必要的數據和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咨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托方承當。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第四十八條技術效勞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義務是:(一)按照合同約定為效勞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技術效勞合同的效勞方的主要義務是:作質量;如數支付報酬。當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參謀方或者效勞方。委托方利用參謀方或者效勞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委托方。但是,合同第六章技術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第五十一條發生技術合同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有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履行仲裁機構的仲裁決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為一年,自當事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第五十三條本法施行以后訂立的技術合同,不適用經濟合同法。實施條例,報國務院批準施行。第五十五條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本章內容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擴大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提高我國科學技術水平,促進國民經濟開展,特制定本條例。的公司、企業、團體或個人〔以下簡稱供方〕,其中包括:(一)專利權或其他工業產權的轉讓或許可;配方、產品設計、質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專有技術;第三條引進的技術必須先進適用,并且應當符合以下一項以上的要求:出口(一)能開展和生產新產品;料;(三)有利于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源;(五)能利于環境保護;(六)有利于平安生產;(八)有助于提高科學技術水平。稱合關〔以下簡稱審批機關〕審批;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六十天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經批準的合同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在規定的的審批期限內,如果審批機關沒有作出決定,即視同獲得批準,合同自動生效。(三)報酬、報酬的構成和支付方式。第六條供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且保標。標的技術中沿未公開的秘密局部,承當保密義務。應,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不超過十年。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含有以下限制性條款:需要的技術、技術效勞、原材料、設備或者產品;備;術;(五)雙方交換改良技術的條件不對等;品的數量、品種或銷售價格;(八)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引進的技術;務。務第十條合同報批必須提交以下文件:(三)簽約雙方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第十一條修訂合同或延長合同期限,都應當比照本條例第四條、第十條的規定辦理。第十二條本條例由對外經濟貿易部負責解釋;施行細那么由對外經濟貿易部制定。第十三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章內容14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施行細那么〔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制定本細那么。第二條〈〈條例〉〉第二條規定的受方和供方簽訂的以下技術引進合同,不管供方國別和地區、受方資金來源和償付方請辦理審批手續。可合同是指涉及創造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外觀設計專利權以及商標權的轉讓或者許可的合同〔僅涉及商標權轉讓的合同除外〕;(二專有技術許可合同。專有技術許可合同是指提供或者傳授未公開過、未取得工業產權法律保護的制造某種產品或者應用某項工藝以及產品設計、工藝流程、配方、質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術知識的合同;同,委托供方就企業技術改造、生產工藝或者產品設計的改良和質量控制、企業管理提供效勞或者勞任何一項內容的合作生產合同和合作設計合同;勞任何一項內容的成套設備、生產線、關鍵設備進口合同;(六)審批機關認為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其他技術引進合同。者個人引進技術時,應當委托具有對外技術引進經營權的公司、企業對外簽訂技術引進合同,并出具委托書。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從供方獲得技術所簽訂的技術引進合同,應當按照本細那么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投資的,按照國家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辦理。簡稱經貿部〕和經貿部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沿海開放城市、經濟特區和方案單列省轄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廳、委、局及其他管理機關〔以下簡稱授權審批機關〕。工程,其技術引進合同由經貿部審批;究報告的工程,其技術引進合同由同級授權審批機關審批;如果該項技術引進合同系委托跨地區的其他公司對外簽訂的,在征得委托方所在地授權審批機關同意后,可以由簽約地的授權審批機關審批。合同批準后,簽約地的授權審批機關應當將合同批準證書復印件送委托方所在地授權審批機關備案。但是,跨地區委托屬于國務院各部、委和各直屬機構批準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由經貿部審批;其他的分別由授權審批機關審批。承當;、(四)引進技術的保密義務,改良技術的歸屬和分享;(五)價款或者報酬總價和保分項價格,以及支付方式;(七)爭議的解決方法;(八)名詞和術語的解釋。與履行合同有關的附件資料,可根據當事人的協議作為技術引進合同的組成局部。可的技術引進合同,應當寫明有關專利號或者專利申請號、商標注冊號和共和國專利法〉〉的規定,向專利局備案;屬于商標許可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向商標局備案。案第九條供方應當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或者文件資料完整、準時間應當符合愛駐京工程的方案進度要求。第十條受方需要量供方提供引進技術所需的原材料、零部格。格第十一條供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技術的合法擁有者,或者保證自己有權轉讓或者許可該項技術。受方使用轉讓或者許可的技術生產或者銷售產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應當由供方負責應訴;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權成立,受方的經濟損失由供方負責賠償。專利的權利,屬于改良方。在受方向供方提供改良技術時,料,受方應當約定的范圍和期限承當保密義務。保密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合同有效期限;因特殊情況需要超過合同有效期的,應當在合同中訂明,并在申請辦理審批手續時申明理由。在受方承當保密義務期限內,由于非受方原因技術被公開,受方承當的保密義務即行終止。合同規定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向受方提供其開展和改良技術的,受方可以在合同期滿后繼續承當保密義務,保密期限自供該項技術之日起計算,但該期限不得超過合同規定的期限。第十四條未經審批機關批準,合同中不得含有限制受方利家和地區。第十五條未經審批機關批準,合同中不得規定禁止受方在合同期滿后繼續使用技術的條款。合同期滿時,引進技術所尚未滿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十六條供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六條的規定向審批機關報送以下正式文件:國別及廠商名稱、引進標的技術的內容和范圍、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準機關及文號等;(四)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資金落實情況。為有助于合同審批,受方或者代理對外簽約的公司、企業可以在談判前或者說談判中,就合同主要內容或者某些條款向審批機關征求意見或者提請預審。其他文件中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責成當事人限(一)違反國家現行法律和法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四)合同的根本條款和內容不完善術引起的產權爭議及其他出合理規定(七)引進技術的價格和支付方式不合理;合理;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按照第十八條規定提出修改的合同,其審批期限自收到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或者修改書之日起計算。審批機關按照第十八條規定提出修改的合同,其審批期限自收到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或者修改書之日起計算。審批機關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合同獲得批準。第二十條合同自批準之日起生效,由審批機關頒發經貿部統一印制和編號的〈〈技術引進合同批準證書〉〉。請報告,詳細說明理由。第二十二條修改經批準的技術引進合同的技術標的內容、價格、期限及保密期限條款,應當經簽約各方協商一致并征得原審批機關書面同意。該項修改與原批準的技術標的內容不符或者超過原批準所需外匯金額的,應當按照〈〈條例〉〉第四條和第十一條以及本細那么第六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他有關資料報送經貿部備案。證、支付、結匯、報關納稅等項業務時,應當按照規定向有關機關出示〈〈技術引進合同批準證書〉〉或者其復印件;不能出示的,銀行、海關、稅務機關有權拒絕受理。訂。訂第二十六條本細那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9月18日經貿部發布的〈〈技術引進合同審批方法〉〉同時廢止。`本章內容15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根據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定〉〉修正〕保證商品質量和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開展,特制定本法。冊和管理的工作。第三條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對其提供的效勞工程,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效勞商標注冊。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效勞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商標管理,監督商品質量,制止欺騙消費者的行為。第七條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使用注冊商標的,并應當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第八條商標不得使用以下文字、圖形:相同或者近似的;(3)同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5)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量及其他特點的;(8)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9)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氣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那么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國家指定的組織代理。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各稱。的,應當按商品分類表提出注冊申請。第十三條注冊商標需要在同一類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注冊申請。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第三章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第十七條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第十八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無異議或者經裁異議不能成立的,始予核準注冊。第二十條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委員會,負人。人請復審,由商標評委員會做出終局裁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申請人。第四章注冊商標的續展、轉讓和使用許可第二十三條計算第二十四條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完展期。完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注冊經核準后,予以公告。第二十五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量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第二十六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人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2030中國微晶纖維素市場應用需求分析與未來前景展望研究報告
- 企業疫情期間線上團隊建設活動計劃
- 家居裝修年年度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 2025-2030中國學生校服行業市場現狀供需分析及投資評估規劃分析研究報告
- 2025-2030中國大閘蟹行業市場深度調研及發展趨勢與投資戰略研究報告
- 蜘蛛600字小學六年級作文15篇范文
- 基于深度學習的道路裂縫檢測研究
- 一年級下學期語文家長溝通計劃
- 雨中的一把傘記事作文12篇范文
- 情感中的甜蜜與苦澀抒情作文13篇范文
- 2025購銷茶葉合同范本
- 山東濟南歷年中考作文題與審題指導(2005-2021)
- 職業技術學院2024級工業互聯網技術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 锝99mTc替曲膦注射液-藥品臨床應用解讀
- 武漢各區2023-2024學年九下化學四調壓軸題分類匯編-第8題選擇題
- 腦血管造影術的術前及術后護理
- 外墻涂料施工勞務合同范本(8篇)
- 成人重癥患者顱內壓增高防控護理專家共識2024
- 網絡災難與信息安全應急
- 音樂人類學視角-洞察分析
- 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試卷及參考答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