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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2年廣東省云浮市統招專升本民法自考預測試題(含答案)學校:________班級: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號:________

一、單選題(30題)1.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被撤銷之前,其行為()

A.效力待定B.有效C.無效D.不發生效力

2.某郊區小學校為方便乘坐地鐵,與相鄰研究院約定,學校人員有權借研究院道路通行,每年支付一萬元。據此,學校享有的是下列哪一項權利()

A.相鄰權B.地役權C.建設用地使用權D.宅基地使用權

3.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和債務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則留置權人給予債務人的期間應當不少于()

A.1年B.3個月C.2個月D.1個月

4.下列選項中,可以作為判斷合同效力的直接依據是()

A.法律B.地方性法規C.行政規章D.交易習慣

5.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名譽而將受害人的名譽恢復至未受侵害時的狀態,這種責任承擔方式是()

A.賠償損失B.排除妨礙C.消除影響D.恢復名譽

6.遺贈扶養協議中,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致協議解除的,應()扶養人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A.雙倍賠償B.償還C.不償還D.不賠償

7.張某發現自己的工資卡上多出2萬元,便將其中1萬元借給郭某,約定利息500元;另外1萬元投入股市。張某單位查賬發現此事,原因在于財務人員工作失誤,遂要求張某返還。經查,張某借給郭某的1萬元到期未還,投入股市的1萬元已獲利2000元。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應返還給單位2萬元

B.張某應返還給單位2.2萬元

C.張某應返還給單位2.25萬元

D.張某應返還給單位2萬元及其孳息

8.下列各物中屬于不動產的是()

A.抗洪防險中臨時搭建的帳篷B.臨時鋪設的輕便軌道C.林木D.已經伐倒的大樹

9.下列選項中,不屬于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特征的是()

A.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平等性

B.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普遍性和廣泛性

C.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

D.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具有差異性

10.根據代理人代理權的發生根據,代理可分為()

A.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B.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C.一般代理和特殊代理D.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11.下列行為中構成無因管理的是()

A.甲的鄰居乙家中失火,甲拿自家的滅火器救火

B.甲將跌倒于路旁的乙扶起

C.甲管理自己事務,客觀上使乙受益的行為

D.甲錯把自己的事務當成乙的事務而管理

12.關于宅基地使用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可以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外的主體

B.宅基地使用權只能用于村民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C.宅基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D.城市居民可以通過審批取得新增的宅基地使用權

13.甲將乙打成重傷,須支付乙的醫藥費5萬元。甲與乙達成如下協議:乙向甲賠償醫藥費5萬元,甲不得告發乙。甲獲得5萬元賠償后,向公安機關報案,后乙被判刑。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乙之間的協議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權撤銷該協議C.甲、乙之間的協議無效D.乙無權要求甲返還該5萬元賠償費

14.李明的三星手機壞了,李明遂將該手機扔到樓下垃圾桶內,后張某拾得該手機,經修理后能正常使用。李明得知情況后,要求張某返還。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取得手機所有權

B.張某無權取得手機所有權

C.李明有權要回手機,但應當支付張某維修費

D.李明有權要回手機且不須支付任何費用

15.下列事實中,構成不當得利之債的事實是()

A.甲欠乙5000元,還款1000元B.甲搶劫乙的錢包C.乙將甲走失的牛用于耕地D.甲因賭博輸給乙8萬元

16.送報人甲將乙的報紙誤投其鄰居丙的報箱,丙取而棄之,丙的行為()

A.并無不當B.構成不當得利C.構成無因管理D.構成侵權行為

17.下列財產中,只能屬于國家所有權客體的是()

A.土地B.房屋C.水面D.國防資產

18.2018年冬,甲、乙、丙三人共同買了一套房屋,在分割房屋時,誰也不愿意要房屋。依據我國《物權法》,處理該房屋的方法為()

A.實物分割B.變價分割C.降價處理D.作價補償

19.甲、乙同為兒童玩具生產商。六一節前夕,丙與甲商談進貨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優惠條件,并指使丁假借訂貨與甲接洽,報價高于丙以阻止甲與丙簽約。丙經比較與乙簽約,丁隨即終止與甲的談判,甲因此遭受損失。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乙應對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B.丙應對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C.丁應對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D.乙、丙、丁無須對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20.甲將一幅字畫送給乙,并約定乙不得轉讓給第三人,否則甲有權收回該字畫。后甲向乙交付了字畫。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與乙的贈與合同無效,乙不能取得字畫的所有權

B.若乙將字畫轉讓給第三人,甲無權撤銷該贈與合同

C.甲與乙的贈與合同有效,乙取得了字畫的所有權

D.甲與乙的贈與合同為附條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字畫的所有權

21.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的合同是()

A.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B.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C.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D.無權代理訂立的合同

22.甲公司開發寫字樓一幢,于2018年5月5日將其中一層賣給乙公司,約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8年5月6日申請辦理了預告登記。201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資金周轉困難,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該層樓向銀行抵押借款并登記。現因甲公司不能清償欠款,銀行要求實現抵押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權設立

B.抵押合同無效,但抵押權設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權不設立

D.抵押合同無效,抵押權不設立

23.甲為了灌溉自己的土地,需要從他人土地引水而取得引水權,這一權利從用益物權角度看為()

A.相鄰權B.地役權C.地上權D.典權

24.根據繼承人繼承財產的方式,繼承可分為()

A.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B.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C.共同繼承和單獨繼承D.限定繼承與無限繼承

25.王某于2009年8月2日失蹤,其妻子張某于2018年7月3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王某死亡,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4日判決宣告王某死亡,王某的死亡日期為()

A.2009年8月2日B.2013年8月2日C.2018年7月3日D.2019年8月4日

26.下列行為中,屬于要約的是()

A.某公司寄送的價目表

B.某公司在電視臺播放的拍賣廣告

C.某出租車未打開空車信號,在馬路上行駛

D.某商店在創維牌電視機上標明的交易條件

27.下列哪種情形成立民事法律關系()

A.甲與乙約定某日商談合作開發房地產事宜

B.甲對乙說: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給你

C.甲不知乙不勝酒力而極力勸酒,致使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

D.乙應同事甲之邀前往某水庫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28.甲雇傭乙做家務,乙在擦窗戶時不慎摔倒,花去醫藥費3000元,下列選項中,正確的說法是()

A.由甲承擔藥費B.由乙承擔藥費C.由甲、乙平攤藥費D.由甲、乙按責任大小分攤藥費

29.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國家支付()

A.使用費B.租金C.安置費D.出讓金

30.下列權利中不屬于親屬法身份權的是()

A.配偶權B.榮譽權C.親屬權D.配偶權

二、單選題(30題)31.關于民法中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標的物可以是動產或不動產

B.轉讓人是無權處分人

C.受讓人明知轉讓人無權處分,但支付了合理價格的也適用善意取得制度

D.轉讓合同存在無效的情形或者未被撤銷

32.遺贈扶養協議中,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致協議解除的,應()扶養人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A.雙倍賠償B.償還C.不償還D.不賠償

33.民事法律事實是()

A.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客觀現象

B.與當事人意志有關的法律事實

C.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事實

D.所有的客觀現象

34.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的保證人時,如法律或合同沒有明確保證人是承擔按份保證責任或連帶保證責任時,應()

A.分別承擔保證責任B.承擔連帶保證責任C.承擔部分保證責任D.承擔按份保證責任

35.我國法律規定,按份共有人轉讓其共有財產份額時,其他共有人享有()

A.追認權B.在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C.撤銷權D.決定權

36.下列人身權利中可以轉讓的是()

A.人格權B.名譽權C.親權D.名稱權

37.鳳凰公司在H省電視臺主辦的賑災義演募捐現場舉牌表示向F省紅十字會捐款100萬元,并指明此款專用于S省B中學的校舍重建。事后,鳳凰公司僅支付50萬元。對此,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H省電視臺、F省紅十字會、B中學均無權請求鳳凰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B.F省紅十字會、B中學均有權請求鳳凰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C.F省紅十字會有權請求鳳凰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D.B中學有權請求鳳凰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38.王強的戶籍證明中載明其出生時間為1998年5月6日,而其母親堅持認為出生時間應為5月4日,在醫院的出生證明中記載的日期為5月3日,小明的鄰居則清楚地記得其出生日期為5月7日。王強的出生時間應是()

A.1998年5月4日B.1998年5月6日C.1998年5月3日D.1998年5月7日

39.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要約,旋即又發出一份要約作廢的函件。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發函給乙公司,提出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兩個星期,其他條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締約,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A.要約已被撤回B.要約已被撤銷C.甲公司對要約作了實質性改變D.甲公司承諾超過了有效期間

40.張三看到鄰居的房屋年久失修,臺風將至,為避免房屋坍塌遂自費修理鄰居的房屋,張三的行為屬于()

A.侵權B.無因管理C.不當得利D.違法行為

41.下列選項中,屬于特定物的有()

A.甲廠生產的電視機B.甲商場待售的冰箱C.甲購買的數碼相機D.乙廠倉庫存放的水泥

42.教授甲舉辦學術講座時,在禮堂外的張貼欄中公告甲的一部新著的書名及價格,告知有意購買者在門口的簽字簿上簽名。學生乙未留意該公告,以為簽字簿是為簽到而設,遂在上面簽名。對乙的行為應如何認定()

A.乙的行為可推定為購買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為構成重大誤解,在此基礎上成立的買賣合同可撤銷

C.甲的行為屬于要約,乙的行為屬于附條件的承諾,二者之間成立買賣合同,但是需乙最后確認

D.乙的行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間并未成立買賣合同

43.除斥期間屬于()

A.可變期間B.不變期間C.消滅時效D.取得時效

44.債權人甲拒絕受領債務人乙的履行,乙在難以履行的情況下,將標的物提存。提存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

A.乙承擔B.甲和乙共同承擔C.甲承擔D.甲和乙分別承擔

45.我國民法對自然人出生時間的確定以嬰兒()

A.全部脫離母體為準B.第一聲啼哭為準C.脫離母體能獨立呼吸為準D.部分脫離母體為準

46.抵押人將已經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通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

A.終止B.繼續有效C.解除D.效力待定

47.下列選項中,屬于法定擔保物權的是()

A.土地使用權B.地役權C.抵押權D.留置權

48.甲、乙為夫妻,長期感情不和。2010年10月1日,甲前往外地出差期間失聯。2015年10月2日,法院依據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乙婚姻關系消滅,且不可能恢復

B.死亡宣告被撤銷的,甲、乙婚姻關系自行恢復

C.甲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其財產

D.乙自2013年10月2日起可請求法院宣告甲死亡

49.關于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行為人雖然沒有造成損害事實,也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B.過錯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形態

C.損害事實中不包括精神利益損害

D.損害事實與損害行為之間只要存在因果關系,加害人就應承擔侵權責任

50.下列主體中,可以成為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主體的是()

A.自然人B.法人C.村民小組D.村委會

51.張某與王某簽訂有遺贈扶養協議,王某按協議履行了扶養義務。張某臨終前,又立遺囑:死后全部遺產歸兒子所有。則遺產應當()

A.按法定繼承處理B.由法定繼承人協商C.按遺贈扶養協議分配D.王某與張某兒子平均分配

52.小剛和小麗是五年級的學生,在校內一次玩耍中,小剛將小麗推倒摔掉了兩顆門牙,花去醫藥費3000元,則小麗的損失應()

A.由小剛承擔B.由小剛父母和學校按份承擔C.由小剛父母承擔D.由小剛父母和學校共同承擔

53.下列選項中,關于定金合同的表述,正確的是()

A.定金合同只需交付即可

B.定金合同為實踐合同

C.接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D.定金數額最高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30%

54.所有權從法律性質上講,不屬于下列何種權利()

A.支配權B.財產權C.絕對權D.專屬權

55.張某有兩子張甲與張乙,張甲育有兩女張丙與張丁。張甲于2018年因疾病去世。張某于2019年死亡,留有遺產四間房。遺產應由()

A.張乙全部繼承,張丙、張丁無權繼承

B.張乙、張丙、張丁平均繼承

C.張乙繼承兩間,張丙、張丁共同繼承兩間

D.張丙、張丁各繼承兩間、張乙無權繼承

56.張某發現自己的工資卡上多出2萬元,便將其中1萬元借給郭某,約定利息500元;另外1萬元投入股市。張某單位查賬發現此事,原因在于財務人員工作失誤,遂要求張某返還。經查,張某借給郭某的1萬元到期未還,投入股市的1萬元已獲利2000元。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應返還給單位2萬元

B.張某應返還給單位2.2萬元

C.張某應返還給單位2.25萬元

D.張某應返還給單位2萬元及其孳息

57.一般情況下,債權人和債務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則留置權人給予債務人的期間應當不少于()

A.1年B.3個月C.2個月D.1個月

58.中學生王某在暑假時到李某開辦的制衣廠幫忙,李某答應等假期結束時給其1000元報酬。當假期結束時,李某以王某才13周歲,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為由,拒絕給付其報酬。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王某無權要求該項報酬,因為他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B.王某無權要求該項報酬,只有經過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王某有權要求該項報酬,因為接受報酬不以民事行為能力為限

D.王某有權要求該項報酬,但具體金額應由其和李某共同協商

59.2015年1月周某與林某協議離婚時約定,孩子歸女方林某撫養,周某每年給付1000元撫養費。離婚后,因林某將孩子由姓周改姓林,周某憤怒,以沒錢為由拒付撫養費。2019年因年景不好,周某就將賣糧僅得的1000元贈給自己的妹妹,自己出去打工了。林某能否請求法院撤銷該贈與()

A.不能,因為贈與物已經交付

B.不能,因為給付撫養費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

C.不能,因為周某已經不是孩子的監護人

D.能,因為周某逃避義務進行贈與

60.甲公司的司機乙,在駕駛機動車送貨時,因超速行駛撞傷了行人丙。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甲公司和乙共同承擔責任B.乙和丙共同承擔責任C.乙賠償丙的全部損失D.丙應承擔自己的全部損失

三、單選題(30題)61.關于所有權,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B.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屬于國家所有

C.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屬于集體所有

D.所有的野生動植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62.下列關于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表述正確的是()

A.民事權利能力后于民事行為能力產生

B.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一定有民事權利能力

C.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不一定有民事權利能力

D.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都始于出生

63.債務人張某與其兒子達成協議,并經債權人同意,將債務移轉給其兒子承擔,這種行為的性質為()

A.債的實現B.債權讓與C.債務承擔D.債的履行

64.遺贈扶養協議中,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致協議解除的,應()扶養人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A.雙倍賠償B.償還C.不償還D.不賠償

65.張三看到鄰居的房屋年久失修,臺風將至,為避免房屋坍塌遂自費修理鄰居的房屋,張三的行為屬于()

A.侵權B.無因管理C.不當得利D.違法行為

66.下列選項中,不屬于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的是()

A.一方獲得利益,且他方受到損失

B.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C.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

D.獲得利益方主觀上具有過錯

67.在無因管理中,管理人的損害限于()

A.消極損害B.直接損害C.實際損失D.可得利益損失

68.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為準

A.使用權證書B.所有權證書C.不動產權屬證書D.不動產登記簿

69.甲工廠委托丙購買汽車一輛,乙工廠委托丙出售汽車一輛,于是丙同時代理甲乙兩廠的簽訂了汽車買賣合同,這一行為是()

A.自己代理B.雙方代理C.無權代理D.越權代理

70.下列選項中,屬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租期屆滿后,承租人繼續交付租金,出租人繼續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屆滿后,委托人沒有繼續委托,而代理人仍然進行代理行為

C.甲向乙提出書面要約,在要約中明確提出,若乙不在1個月內提出反對意見,就視為同意要約。1個月后,乙沉默

D.甲向妻子乙提出離婚,乙沉默。后甲以乙沉默為由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71.訴訟時效因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斷,下列哪一情形不能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

A.對方當事人在當事人主張權利的文書上簽字、蓋章的

B.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該信件或數據電文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的

C.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下落不明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縣(市)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

72.甲向乙訂購15萬元貨物,雙方約定:乙收到甲的5萬元定金后,即應交付全部貨物。合同訂立后,乙在約定時間內接受了甲的2萬元定金。這種情況視為()

A.定金合同不成立B.定金合同不生效C.定金合同的變更D.定金合同無效

73.關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權利能力,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權

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權受侵害時都享有物質性人格權

C.自然人與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相同

D.各類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相同

74.抗辯權的作用在于()

A.支配特定物B.對抗請求權C.對抗絕對權D.結束請求權

75.關于共同侵權行為,下列哪一說法是不正確的()

A.共同侵權行為的主體須為兩人以上

B.數個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為所致損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

C.數個共同加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D.共同侵權行為的行為人之間具有主觀的意思聯絡

76.關于享有抵押擔保的債權人,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可以將債權和抵押權分別轉讓給兩個人

B.可以轉讓債權但抵押權亦隨之轉讓

C.可以轉讓其抵押權而自己保留債權

D.可以轉讓其債權而自己保留抵押權

77.下列選項中屬于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甲與乙約定:若乙能為甲搞到一些毒品,甲愿意把一塊名表贈與乙

B.甲與乙約定:若乙能將仇人丙殺死,甲給乙5萬元

C.甲與乙約定:若乙能詐騙到一輛轎車,甲就給乙1萬元

D.甲與乙約定:若乙的女兒能考上重點大學,甲將贈送一臺電腦

78.下列屬于民事權利私力救濟方式的是()

A.正當防衛B.確認之訴C.給付之訴D.形成之訴

79.甲工廠欠乙公司300萬元貨款,現在甲工廠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負債累累,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廠欠乙公司的債務因之消滅,這種債的消滅被稱為債的()

A.清償B.混同C.抵銷D.免除

80.甲、乙為好朋友,在乙的婚禮上,乙的朋友們酒酣耳熱后對甲說:乙欠你的1萬元錢就算了,別要他還了。甲礙于情面,當場未表態。后甲要求乙還錢,乙拒絕,遂起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與乙之間構成不當得利關系B.甲與乙之間構成贈與關系C.甲與乙之間構成借貸關系D.甲與乙之間已構成債的免除

81.以對標的物的支配范圍的不同為標準,物權可以分為()

A.有期限物權與無期限物權B.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C.所有權與限制物權D.本權與占有

82.關于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下列哪一項表述是錯誤的()

A.法人不享有與公民的人身不可分離的權利

B.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依法受法律、行政法規的限制

C.法人的權利能力受其章程和目的的限制

D.法人清算期間,喪失其權利能力

83.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

A.民事法律關系客體B.事件C.民事法律行為D.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84.張三欠李四3000元,因張三無錢償還,張三用一臺電腦抵賬。張三向李四交付了電腦,雙方之間的債務關系消滅,這種現象稱為()

A.充抵B.抵銷C.債務承擔D.代物清償

85.關于先占,下列選項中,表述正確的是()

A.甲發現摔下懸崖的一只已死的野獸,甲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B.11周歲的甲拋棄了一塊手表,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C.甲欲拋棄自己的舊手表,自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即發生拋棄效力,相對人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D.甲拋棄乙的手表,丙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權

86.某小學組織秋游,班主任甲因私事打電話閑談,未及時掌握學生的動態。學生乙私自離隊并與游客丙因排隊而爆發肢體沖突,頭部受傷。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該小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B.甲應承擔賠償責任

C.丙應承擔賠償責任,該小學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D.丙和該小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7.必須以實際發生損害為前提而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是()

A.違約金B.實際履行C.定金D.損害賠償

88.甲的父親因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損害,急需用錢搶救治療,甲無法籌到巨額手術費,此時乙以極低價格購買甲的房屋,甲別無其他選擇,不得不接受乙的條件。該買賣房屋的行為性質為()

A.無效民事行為B.有效的民事行為C.可撤銷民事行為D.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89.甲向乙借款5000元,還款期屆滿后甲無力償還。后乙得知,丙將甲打傷尚欠甲2000元的醫療費未還,丁欠甲3000元借款也已到期但甲并未要求丁還款。那么乙可向()主張代位權

A.只能向丙B.可以向丙或丁C.只能向丁D.不能向丙或丁主張

90.甲在乙處修理自行車,取回自行車時,因帶錢不夠,乙就將自行車扣留,稱等甲將錢交清之后再取回自行車,乙對此自行車的占有基于()

A.質權B.抵押權C.留置權D.所有權

四、單選題(10題)91.甲將一輛汽車作價5萬元,抵押給乙,由甲繼續使用,甲在開車時不填將汽車嚴重損毀,應當()

A.仍以已毀損的汽車作抵押物

B.認定抵押關系中止

C.認定抵押關系解除

D.認定抵押關系仍存在,由甲以價值5萬元的財產代替原汽車作抵押物

92.債權人甲拒絕受領債務人乙的履行,乙在難以履行的情況下,將標的物提存。提存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

A.乙承擔B.甲和乙共同承擔C.甲承擔D.甲和乙分別承擔

93.甲將一部相機借給了乙,后甲將相機賣給丙,并將對乙的返還請求權讓給丙,這種交付方式稱為()

A.占有改定B.簡易交付C.指示交付D.現實交付

94.下列行為中,屬于要約的是()

A.某公司寄送的價目表

B.某公司在電視臺播放的拍賣廣告

C.某出租車未打開空車信號,在馬路上行駛

D.某商店在創維牌電視機上標明的交易條件

95.權利人對標的物僅能于一定限度內為一定范圍支配的物權,稱為()

A.完全物權B.定限物權C.法定物權D.意定物權

96.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名譽而將受害人的名譽恢復至未受侵害時的狀態,這種責任承擔方式是()

A.賠償損失B.排除妨礙C.消除影響D.恢復名譽

97.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是()

A.工商業者B.農業生產者C.漁業生產者D.副業生產者

98.甲搬家公司指派員工張某為顧客李某搬家,張某私下請王某幫忙。搬家過程中,王某扭傷腰部住院就醫。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張某應當承擔賠償責任B.李某應當補償部分醫藥費C.甲搬家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D.甲搬家公司應當和張某承擔連帶責任

99.小剛和小麗是五年級的學生,在校內一次玩耍中,小剛將小麗推倒摔掉了兩顆門牙,花去醫藥費3000元,則小麗的損失應()

A.由小剛承擔B.由小剛父母和學校按份承擔C.由小剛父母承擔D.由小剛父母和學校共同承擔

100.民事法律事實是()

A.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客觀現象

B.與當事人意志有關的法律事實

C.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事實

D.所有的客觀現象

五、單選題(10題)101.鳳凰公司在H省電視臺主辦的賑災義演募捐現場舉牌表示向F省紅十字會捐款100萬元,并指明此款專用于S省B中學的校舍重建。事后,鳳凰公司僅支付50萬元。對此,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H省電視臺、F省紅十字會、B中學均無權請求鳳凰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B.F省紅十字會、B中學均有權請求鳳凰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C.F省紅十字會有權請求鳳凰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D.B中學有權請求鳳凰公司支付其余50萬元

102.下列選項中,不屬于民法基本原則的是()

A.平等原則B.綠色原則C.誠信原則D.效率原則

103.遼東公司欠遼西公司貨款200萬元,遼西公司與遼中公司簽訂了一份價款為150萬元的電腦買賣合同,合同簽訂后,遼中公司指示遼西公司將該合同項下的電腦交付給遼東公司。因遼東公司屆期未清償所欠貨款,故遼西公司將該批電腦扣留。關于遼西公司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屬于行使抵押權B.屬于行使動產質權C.屬于行使留置權D.屬于自助行為

104.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設立

A.生效時B.登記時C.簽訂時D.成立時

105.甲對乙說:如果你在三年內考上公務員,我愿將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輛寶馬轎車相贈。乙同意。兩年后,乙考取某國家機關職位。關于甲與乙的約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屬于種類之債B.屬于選擇之債C.屬于連帶之債D.屬于勞務之債

106.2018年5月,甲將自己私有的一間房屋抵押向乙借款30萬元。抵押期間,甲欲將房屋賣給丙,并告知丙抵押情況。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可以將房屋出賣,但應當征得乙的同意

B.甲無權將房屋出賣,因為設置了抵押

C.甲可以將該房屋出賣,無須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乙

D.甲可以將該房屋出賣,但須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乙

107.甲作為乙還貸款的保證人,但雙方未約定擔保的范圍,那么甲應當對乙貸款債務的()承擔責任

A.大部分B.一半C.全部D.一部分

108.關于侵權的法定免責事由不可抗力,下列選項中,說法不正確的是()

A.不可抗力是指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

B.不可抗力不可預見、不可避免

C.第三人的行為如果不可預見并且不能避免,則構成不可抗力

D.不可抗力導致免責,必須是不可抗力成為損害發生的唯一原因

109.民事法律事實必須是()

A.所有的客觀現象

B.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現象

C.與當事人無關的客觀現象

D.與當事人有關的客觀現象

110.關于民事法律事實,下列選項中,說法錯誤的是()

A.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生活事實B.法律事實必須能夠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C.與人的意志有關D.為法律規范支配的事實

六、單選題(0題)111.甲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新建住宅,約定其鄰居乙10年內不得在甲的新房前興建高層住宅,甲給予乙經濟補償。8個月后,乙將其舊房賣給丙,丙欲拆除舊房興建大廈。下列選項中,說法正確的是()

A.甲可以與丙協商停工事宜B.甲可以要求丙停工C.甲可以依據債權協議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D.甲可以要求丙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1.BB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被撤銷之前是有效的,只有當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而撤銷該行為時,該行為的效力才因被撤銷而溯及地消滅,自始無效。故應選B項

2.B[考點]相鄰關系、用益物權

[解析]首先,選項AB考查的是相鄰關系和地役權。相鄰關系與地役權均是為了自己不動產使用方便而利用他人不動產,但是二者各自具有調整范圍。具體而言,相鄰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利時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相鄰關系具有以下特征:(1)相鄰關系發生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不動產相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間,即相鄰關系的兩個或兩個以上所有人或使用人的財產應當是相鄰的;(2)相鄰關系規定的是相鄰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人間的最主要、最基本的關系,法律提供最低限度的保護,因此均屬強制性規范,非當事人特別約定;(3)相鄰關系是無償的。《物權法》第87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地役權是為自己不動產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地役權具有以下特征:(1)地役權是使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2)地役權通過約定設立;(3)地役權通常是有償的。《物權法》第156條第1款規定:“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本題中,學校欲乘坐地鐵方便的通行權,并非相鄰不動產使用人之間最基本的利用關系,因此法律不會進行強制保護,學校欲獲得此種通行權,只能通過與研究院進行約定,并給予研究院一定的費用。根據上述相鄰關系與地役權的特征,可知學校獲得的權利不屬于相鄰關系的范疇,而屬于地役權。據此.選項A錯誤。選項B正確。

其次,選項C考查的是建設用地使用權。所謂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的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具有以下的特征:(1)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標的僅以國有所有的±地為限;(2)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的權利,即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的權利。我國《物權法》第135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本題中,學校獲得的是通行權,而非利用研究院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因此學校獲得的權利不是建設用地使用權,選項C錯誤。

最后,選項D考查的是宅基地使用權。所謂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2)宅基地使用權的用途僅限于村民建造個人住宅。《物權法》第152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本題中,學校并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而且學校獲得的是通行權,而非利用研究院士地建造個人住宅。因此學校獲得的權利不是建基地使用權,據此,選項D錯誤。

3.CC《物權法》第236條第1款規定: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2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AA合同生效的要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作為判斷合同效力的直接依據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5.DD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名譽而將受害人的名譽恢復至未受侵害時的狀態

6.BB遺贈扶養協議是雙務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根據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受扶養人承擔將其財產遺贈給扶養人的義務。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致協議解除的,應償還扶養人已支付的扶養費用

7.DD不當得利一經成立,當事人之間即發生債權債務關系,受害人有權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受益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1)受益人為善意,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范圍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現存利益)為限;如利益已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所謂現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態,如果形態改變,其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償,仍然屬于現存利益。(2)受益人為惡意,即在取得利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范圍應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時的數額,即使該利益在返還之時已經減少甚至不復存在,返還義務也不免除。(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后為惡意的,其返還范圍應以惡意開始之時存在的利益為準。本題中,由于單位工作人員的失誤,張某的工資卡上多出2萬元,對張某而言這屬于不當得利。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股市收益不屬于孳息

8.CC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或移動后改變其價值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采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9.DD自然人的民事權利一律平等,故應選D項

10.DD根據代理人代理權的發生根據,代理可分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根據代理人代理權限的范圍,代理可分為一般代理和特別代理;根據代理人的人數,代理可分為單獨代理和共同代理;根據代理權行使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代理可分為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

11.AA成立無因管理需具備三個條件:(1)管理他人事務;(2)有為他人利益而管理的意思;(3)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A項符合上述三個條件,應選

12.BB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宅基地上建設住宅的權利。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以A、D兩項說法錯誤,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可以繼承,所以C項說法錯誤

13.DD甲被乙打成重傷并不屬于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甲乙雙方就乙的刑事責任不得私了,甲乙關于甲不得告發乙的約定因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歸于無效;乙將甲打成重傷,乙的行為在構成犯罪行為的同時,也是一種侵權行為,乙應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甲乙關于雙方之間賠償問題的約定是民事主體對自己權利的處分,不存在乘人之危的問題,應認定為有效。因此,甲乙之間的協議部分有效(乙向甲賠償醫療費5萬元),部分無效(甲不得告發乙)

14.AA當李明將手機扔掉時,該手機即成為無主物,張某以所有的意思,將該手機撿回,對手機產生所有權,屬于先占

15.CC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一方獲得利益。(2)他方受到損失。(3)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A項乙獲利有合理根據。B、D兩項屬于非法受利,故A、B、D三項均不構成不當得利

16.AA送報人甲因其行為使丙受有利益,但違反了丙受益的意思,不符合其經濟計劃,屬于強迫得利,不構成不當得利,所以應選A項

17.DD《物權法》第52條規定:國防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國家所有權的客體范圍:(1)礦藏、水流、海域。(2)城市的土地以及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3)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野生動植物資源。(4)無線電頻譜資源。(5)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文物。(6)國防資產。(7)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和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

18.BB共有物的具體分割方法:(1)實物分割。共有財產為集合物,可按實物進行分割。(2)變價分割。對于某些不可分或分割后損害其經濟價值的共有物,或者共有人均不愿采取實物分割的共有物,可以變價出賣,將變價款進行分割。(3)作價補償。對于某些不能分割,或雖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愿意取得實物,有的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實物的,可以將該共有物歸愿意取得實物的所有人所有,對其他共有人作價補償

19.CC《合同法》第42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中有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的情況,給對方造成損失,該當事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是關于締約過失責任的相關規定。本題中乙和丙不是與甲簽訂合同的當事人,不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丁假借訂貨與甲接洽,報價高于丙以阻止甲與丙簽約,即屬于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的情形,故丁應當對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20.CC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該贈與的合同。其中轉讓財產的一方為贈與人,接受財產的一方為受贈人。贈與合同為諾成合同。合同的生效要件: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2)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3)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故在受贈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贈與條件時,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合同,B項說法錯誤

21.AA可撤銷合同,又稱為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因意思表示不真實,法律允許撤銷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而使已經生效的合同歸于無效。可撤銷合同的種類:(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2)顯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詐、脅迫而訂立的合同。(4)乘人之危的合同。B、C兩項是無效合同,D項是效力待定合同

22.CC本題中,甲與銀行之間設立的抵押是不動產抵押,一般情況下,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抵押權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設立。據此首先可以判斷出甲與銀行之間的抵押合同已經生效。但預告登記3個月內,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故本題抵押權登記不能設立抵押權

23.BB《物權法》第156條規定: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地役權是為需役地的便利而設立的物權,一般地說,地役權的便利內容主要有:(1)以供役地供利用,如通行、汲水地役權等;(2)以供役地供收益,如引水地役權等;(3)排除相鄰關系規定的適用;(4)禁止或限制供役地為某種使用,如禁止在供役地建筑高樓等

24.AA繼承的分類:(1)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分類依據:繼承人繼承財產的方式。遺囑繼承,是指于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按照被繼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方式。法定繼承,是指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繼承條件、繼承份額、遺產分配原則及繼承程序均由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方式。(2)限定繼承與無限繼承。分類依據: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財產權利義務的范圍。限定繼承又稱有限繼承,是指繼承人得僅于一定的范圍內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權利和義務的繼承。無限繼承又稱為不限定繼承,是指繼承人必須承受被繼承人的全部財產權利義務的繼承。(3)共同繼承與單獨繼承。分類依據:參與繼承的人數。共同繼承,是指依法律規定由數個繼承人共同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單獨繼承,是指法律規定繼承人僅為一人的繼承,即僅由親屬中的一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4)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分類依據:繼承人參與繼承時的地位。本位繼承,是指繼承人基于自己的地位,在自己原來的繼承順序上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代位繼承,是指在直接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者不能為繼承時,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其地位的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在代位繼承中,代位繼承人只能在被代位人原來的繼承順位上繼承被代位人應繼承的份額,而不論代位繼承人有幾人

25.DD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作出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26.DD要約,又稱為發盤、出盤、發價、出價或者報價,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A、B兩項屬于要約邀請,C項沒有訂約的意思表示,D項標明的內容具體確定,構成要約

27.CC民事法律關系是一種社會生活關系,但是并非所有的社會生活關系均受民法調整,只有由民法規定的才受民法調整,其他的社會生活關系則由其他法律或道德、習慣等調整。A項雖然與合同有關但是尚未進入締約階段;B項不受法律調整。C項由于甲的極力勸酒而導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療,甲有過錯,產生侵權損害賠償關系,受民法調整。D項乙是應邀,甲并無強勸,對于乙的溺亡,從因果關系和行為過錯上看,甲并無明顯過錯,不發生民事法律關系

28.DD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29.DD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是指國家以國有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權人,并由土地使用人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故應選D項

30.BB親屬權與配偶權和親權三位一體,共同構成完整的親屬法身份權

31.AA善意取得所有權的構成要件:(1)標的物是動產或不動產。(2)轉讓人是無處分權人。(3)受讓人為善意。(4)以合理的價格轉讓。(5)完成了法定的物權變動的公示要求。(6)轉讓合同不存在無效的情形或未被撤銷。B項應為轉讓人是無處分權人。C項明知轉讓人無權處分而受讓財產,主觀上屬于惡意,不構成善意取得。D項應為轉讓合同不存在無效的情形或未被撤銷

32.BB遺贈扶養協議是雙務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根據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受扶養人承擔將其財產遺贈給扶養人的義務。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致協議解除的,應償還扶養人已支付的扶養費用

33.CC民事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與當事人意志有關的法律事實稱為法律行為,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法律事實稱為事件

34.BB根據《擔保法》第12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35.BB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如果共有人有償轉讓其應有的部分,其他共有人在同等的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6.DD人身權的專屬性是指人身權與特定權利主體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一種專屬權,故不能轉讓,企業法人的名稱權可以依法轉讓。故應選D項

37.CC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除外。所以對于鳳凰公司尚未支付的50萬,受贈人有權利請求其支付。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本題中贈與合同雙方當事人是F省紅十字會和鳳凰公司,所以F省紅十字會有權請求鳳凰公司支付其余的50萬元,C項說法正確

38.CC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因此王強的出生時間以出生證明中記載為準

39.BB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要約可以撤回,撤回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40.BB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張三對鄰居的房屋沒有修理義務,其行為構成無因管理。故應選B項

41.CC特定物是獨具特征或被特定化而無從替代的物。特定物既包括獨一無二的物,也包括經當事人指定后被特定化的種類物。C項屬于被指定后特定化的種類物

42.DD意思表示屬于民事行為的核心要素,是指表意人將其希望發生某種法律效果的內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現于外部的行為。本題中乙簽字的目的僅僅是對自己到來事實的表示,并非是實現私法效果的意思表示,因此甲乙之間沒有成立買賣合同

43.BB根據期間是否發生變化,可分為可變期間和不變期間。可變期間,是指期間的長短可以發生變化。不變期間,是指通過法定或約定的方式確定的一個不可變更的期間。訴訟時效在性質上是可變期間,可因法定事由而中止、中斷,例外情形下還可以延長。而除斥期間旨在排除權利行使所導致的法律關系的不穩定性,因此,除斥期間一般不得中斷、中止、延長

44.CC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也由債權人負擔。故應選C項

45.CC自然人的出生標準:出應為胎兒完全脫離母體。生,應為脫離后須有自主呼吸能力。只有兩者同時具備,方能為出生,方能具有法律上的民事權利能力

46.BB《物權法》第1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47.DD擔保物權可分為法定擔保物權與約定擔保物權。法定擔保物權是依據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而當然發生的一種擔保物權,如留置權、法定抵押權、優先權等。約定擔保物權是依據當事人的物權意思表示而產生的擔保物權,如約定的抵押權、質權等

48.CC甲被宣告死亡后,甲的財產發生繼承,甲乙之間的婚姻關系消滅,死亡宣告被撤銷的,除乙再婚或者書面聲明不愿恢復婚姻關系外,兩人婚姻關系自動恢復。A、B兩項說法錯誤。除意外事件外,下落不明滿4年的,才可以由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死亡,D項說法錯誤

49.BB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1)損害事實客觀存在;(2)侵權行為的違法性;(3)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故A、D兩項說法錯誤。精神利益損害屬于人格利益損害的形式之一,故C項說法錯誤

50.AA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宅基地上建設住宅的權利。宅基地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經依法批準用以建造個人住宅的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即在該集體經濟組織生產,或生活在該組織,與該集體經濟組織發生權利、義務的自然人。故應選A項

51.CC根據《繼承法》第5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52.CC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教育機構應當承擔直接責任。這里,教育機構承擔的應當是過錯責任,只有在其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時,才承擔責任。本題中,學校并無失職,故應當由小剛的父母承擔責任

53.BB定金合同為要式合同,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A項說法錯誤。定金合同為實踐合同,B項說法正確。當事人可以依照《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不是違約就能要求適用定金罰則,對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C項說法錯誤。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D項說法錯誤

54.DD本題考查民事權利的分類。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從權利的內容角度看屬于財產權,從權利的作用看屬于支配權,從義務人的范圍看屬于絕對權。另外根據權利有無移轉性(或者說民事權利與主體的關系)可以把權利分為專屬權和非專屬權,非專屬權不是專屬于某一權利人享有,可以轉移,也可以繼承,所有權一般屬于非專屬權

55.CC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法定繼承制度。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所以張丙、張丁共同繼承其父張甲應繼承的兩間房

56.DD不當得利一經成立,當事人之間即發生債權債務關系,受害人有權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受益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義務。(1)受益人為善意,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時不知道沒有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范圍以利益存在的部分(現存利益)為限;如利益已不存在,則不負返還義務。所謂現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態,如果形態改變,其財產價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償,仍然屬于現存利益。(2)受益人為惡意,即在取得利益時明知沒有合法根據,其返還利益的范圍應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時的數額,即使該利益在返還之時已經減少甚至不復存在,返還義務也不免除。(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嗣后為惡意的,其返還范圍應以惡意開始之時存在的利益為準。本題中,由于單位工作人員的失誤,張某的工資卡上多出2萬元,對張某而言這屬于不當得利。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股市收益不屬于孳息

57.CC《物權法》第236條第1款規定: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2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58.CC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又稱為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部分獨立地,或者說在一定范圍內具有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類型:(1)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2)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法律只允許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和與其智力及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法律允許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獲得報酬這種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所以不因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就無權要求獲得報酬

59.DD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B項說法錯誤。撫養、贍養、扶養是法定的義務,是基于血緣等關系而確立的,這些義務不因監護關系的終止而終止,C項說法錯誤。債權人的撤銷權,是指因債務人實施減少其財產的行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行為的權利。題目中周某將財產贈與他人,屬于損害林某債權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D項說法正確,當選

60.AA用人單位責任,是指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由用人單位作為賠償責任主體,為其工作人員致害的行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用人單位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對于有過錯的直接行為人,可以依法追償。本題應由甲公司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對于有過錯的乙,甲公司可以追償

61.AA城市的土地中屬于國家所有,A項說法正確;B項屬于集體所有;C項礦藏、水流屬于國家所有,其他可能屬于國家,也可能屬于集體所有。D項可能不屬于國家所有

62.BB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相比較,民事權利能力開始于自然人出生之時,其早于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受其年齡和智力健康狀況的影響,并不是人人都相同。民事權利能力是民事行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權利能力實現的條件

63.CC債務承擔,是指不改變債的內容,債務人將其負擔的債務轉移于第三人負擔。債務承擔的條件:(1)須有可移轉的債務;(2)債務承擔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64.BB遺贈扶養協議是雙務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應性。根據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受扶養人承擔將其財產遺贈給扶養人的義務。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致協議解除的,應償還扶養人已支付的扶養費用

65.BB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張三對鄰居的房屋沒有修理義務,其行為構成無因管理。故應選B項

66.DD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1)一方獲得利益。(2)他方受到損失。(3)獲得利益和受到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4)獲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成立不當得利之債不要求獲得利益方主觀上具有過錯,D項說法錯誤,當選

67.CC管理人為管理事務而受有損害時,本人應當給予補償。此項損害的發生應當與管理事務的行為有因果關系,且應以實際損失為限

68.DD不動產登記簿是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制作并管理的官方記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簿冊,用于記載不動產的自然狀況、權利狀況及其他法定事項。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根據《物權法》第17條,當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與不動產登記不一致時,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69.BB濫用代理權的情形包括:(1)代理他人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自己代理);(2)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民事行為(雙方代理);(3)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利己代理)。本題中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屬于雙方代理或同時代理

70.AA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默示形式是指當事人不是通過語言或者文字的方式來作出意思表示,而是通過一定的行為作出意思表示。B項委托代理期限屆滿,屬于代理權終止的法定情形,代理期間屆滿,代理人仍然進行代理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只有在法律的特別規定、當事人的特別約定或當事人之間存在交易習慣時通過沉默的行為方式締約才有效,C、D兩項不符合要求,不當選

71.D本題考核對訴訟時效中斷的判斷。《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有:(1)權利人之請求,指的是權利人于訴訟外向義務人請求其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權利人提出請求,使不行使權利的狀態消除,訴訟時效也由此中斷。(2)義務人的同意,是指義務人向權利人表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義務人的同意,亦即對權利人之權利的承認,故與請求發生相同之中斷時效的效果。同意的方式,對此法律未有限制,口頭或書面、明示或默示,均無不可,而且也不問義務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斷時效的目的。同意之表示人原則上應為義務人本人,義務人的代理人于授權范圍內而為同意的,亦發生同意的效果,但保證人等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對主債務人不生同意之效果。同意之相對人,原則上亦為權利人或權利人之代理人,對第三人為同意,不生同意的效果。(3)提起訴訟或仲裁,是指權利人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仲裁,請求法院或仲裁庭保護其權利的行為。對于第一種事由來說,當事人請求的方式,應認為口頭或書面等能達到請求效果的各種方式,例如:(1)當事人一方直接向對方當事人送交主張權利文書,對方當事人在文書上簽字、蓋章或者雖未簽字、蓋章但能夠以其他方式證明該文書到達對方當事人的;(2)當事人一方以發送信件或者數據電文方式主張權利,信件或數據電文到達或者應該到達對方當事人的;(3)當事人一方為金融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從對方當事人賬戶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當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對方當事人在國家級或者下落不明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級有影響的媒體上刊登具有主張權利內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根據上述事例可知,本題A、B、C項分別屬于事例中(1)、(2)、(3)中的情況,D項中應該是“省級”而非是“縣(市)級”。因此,ABC項屬于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而D項不屬于。

72.CC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而另一方當事人又接受的,可以視為當事人雙方對定金合同的變更,定金應從實際交付之日起于交付的實際數額上成立。題干中實際交付定金數額與約定不一致,視為定金合同的變更

73.AA物質性人格權是以自然人的物質載體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客體,概括保障這些物質性人格利益的權利。物質性人格權包括身體權、生命權、健康權三種。物質性人格權屬于自然人專屬享有,因此,B項說法錯誤。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與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范圍不同,主要受到性質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業的限制。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屬性而專屬于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內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C項說法錯誤。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通常以其目的事業為限,因此,D項說法錯誤

74.BB抗辯權是對抗或否認對方請求權的權利

75.DD共同侵權行為,是指數人基于主觀的或者客觀的關連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共同侵權行為的主體須為多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共同侵權行為的行為人之間具有主觀的意思聯絡或者客觀的關連共同。主觀的關聯共同:對違法行為有通謀或者共同認識;客觀的關聯共同:數人所為違法行為導致同一損害。(3)數個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為所致損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4)數個共同加害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D項忽略了客觀的關聯共同

76.BB債權人轉讓債權后,受讓人不僅取得債權,也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除非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故債權人轉讓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作為從權利的抵押權也隨之轉讓

77.DD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條件,是指決定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產生和消滅的未來不確定的事實。在法律行為中所附的條件:(1)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2)必須是不確定的事實。(3)必須可能。(4)必須是由當事人意定的而不是法定的。(5)必須合法。條件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公序良俗。(6)不得與法律行為的主要內容相矛盾。A、B、C三項所附條件是不合法的條件,不選

78.AA民事權利私力救濟的方式包括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和自助行為。B、C、D三項是民事主體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保護自己民事權利的措施,屬于公力救濟

79.BB混同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混同包括權利與權利的混同(如所有權與他物權的混同),義務與義務的混同(如主債務與保證債務的混同),以及權利與義務的混同(如債權與債務的混同)三種形態。《合同法》第106條規定: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題中因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導致債權的消滅,屬于混同

80.CC沉默只有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當事人之間有特別約定或者符合交易習慣的情況下才能作為有效的意思表示的方式,故本題中甲的沉默不成立債的免除

81.CC完全物權(所有權)與限制物權是以對于標的物的支配范圍的不同對物權所作的區分。完全物權(所有權)是全面支配標的物的物權。限制物權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標的物的物權

82.DD清算,是指法人在終止前,應當對其財產進行清理,對債權債務關系進行了結的行為。清算期間,法人資格仍然存續,但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受到限制,不得從事與清算無關的活動。清算結束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清算結束時,法人終止

83.DD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民事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84.DD清償就是指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正確地、適當地履行了其合同義務,并使當事人訂約目的得以實現。以他種給付代替原定給付的清償稱為代物清償。本題中,張三因無錢還債,雙方協商決定張三以一臺電腦抵賬,從而代替了貨幣清償,故為代物清償

85.BB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無主的動產而取得該動產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先占為事實行為,只要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無主動產的事實存在,就發生取得所有權的法律效果。在符合先占之構成要件時,先占人即時取得動產的所有權。此種取得屬于原始取得,動產上原先存在的權利負擔一概消滅。先占的構成要件:(1)無主的動產。(2)該動產并非是法律禁止流通的物。(3)先占人須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A項野獸可能為國家所有的禁止流通物,不成立先占。B項中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影響先占的成立。C項拋棄的意思發出后即生效。D項仍為有主物,不成立先占

86.CC第三人責任事故,是指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不是由于學校的過錯,而是由于第三人的過錯行為所引起,應當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本題中侵權人丙應承擔賠償責任,學校應就班主任甲未盡到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87.DD違約金,是指由當事人通過協商預先確定的、在違約發生后作出的獨立于履行行為以外的給付。實際履行是指在一方違反合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其依據合同的規定繼續履行。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根據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由一方當事人預先支付給另一方的一定款項。損害賠償,又稱違約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88.CC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的類型:(1)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2)因欺詐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3)因受脅迫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4)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該買賣房屋的行為顯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民事行為

89.CC根據《合同法》第73條: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根據《合同法的解釋(一)》第12條,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是指基于撫養關系、扶養關系、贍養關系、繼承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和勞動報酬、退休金、養老金、撫恤金、安置費、人壽保險、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債權。醫療費屬于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故應選C項

90.CC《物權法》第230條第1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本題中乙留置甲的自行車作為甲支付修車費的擔保,符合留置權的成立要件。故應選C項

91.DD抵押權人享有保全抵押權的權利,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停止減少其行為。當抵押人的行為已經使抵押財產的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物因抵押人行為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抵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

92.CC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也由債權人負擔。故應選C項

93.CC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以對第三人的返還請求權讓與受讓人,以代替現實交付,即指示交付

94.DD要約,又稱為發盤、出盤、發價、出價或者報價,是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A、B兩項屬于要約邀請,C項沒有訂約的意思表示,D項標明的內容具體確定,構成要約

95.BB根據物權人對標的物的支配范圍,物權可分為完全物權(所有權)與定限物權。完全物權是指權利人對標的物為全面支配的物權。定限物權,也稱限制物權,它是指權利人對標的物僅能于一定限度內為一定范圍支配的物權。定限物權包括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故應選B項。根據物權的發生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思還是依據法律的規定,物權可分為意定物權與法定物權。意定物權,是指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而設立的物權。絕大部分物權都是意定物權,如我國法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等。法定物權,是指依據法律規定而直接產生的物權。少部分物權,如留置權、船舶優先權、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等,為法定物權

96.DD恢復名譽,是指侵權人因其侵害了他人名譽而將受害人的名譽恢復至未受侵害時的狀態

97.BB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承包人依法通過承包而取得的對農村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目的在于從事農業生產活動,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只能是從事農業生產的人。故應選B項

98.CC用人單位責任,是指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由用人單位作為賠償責任主體,為其工作人員致害的行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責任。用人單位在承擔了賠償責任之后,對于有過錯的直接行為人,可以依法追償。本題中甲搬家公司應承擔用人單位責任,對王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99.CC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教育機構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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