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NY 5101-2002 無公害食品 梨產地環境條件》是針對梨樹種植區域的環境質量提出的具體要求,旨在確保所生產的梨符合無公害食品的標準。該標準從空氣質量、灌溉水質以及土壤環境三個方面對梨產地進行了規定。

對于空氣環境而言,標準參照了國家相關的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設定了梨園周圍空氣中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允許濃度值,包括二氧化硫(SO2)、氟化物等有害物質的濃度限制,以保護梨樹免受大氣污染的影響。

在灌溉水方面,《NY 5101-2002》依據農業用水標準,明確了可用于梨樹灌溉的地表水或地下水的質量要求,特別指出了重金屬(如鉛、鎘)、農藥殘留及其它化學物質的最大容許含量,確保水源清潔安全,不會通過灌溉過程將污染物帶入土壤進而影響果實品質。

至于土壤環境,《NY 5101-2002》則根據土壤類型的不同設置了相應的pH值范圍,并且限定了土壤中多種重金屬元素(例如汞、砷)以及有機污染物的最高限量。這些措施有助于維持一個健康的根系生長環境,減少有害物質向植株體內轉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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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2-07-25 頒布
  • 2002-09-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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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TC5.13.020.50Z51NY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NY5101—2002無公害食品梨產地環境條件2002-07-25發布2002-09-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

NY5101-2002前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本標準起草單位:農業部環境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天津)農業部農業環境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沈陽)。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黃士忠、徐應明、黃永春、王繼軍、張克強.

NY5101-2002無公害食品梨產地環境條件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無公害梨產地的選擇要求、環境空氣質量要求、灌溉水質量要求、土壤環境質量要求、試驗方法及采樣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無公害梨產地。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勒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T6920水質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GB/T7468水質總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5水質銅、鋅、鉛、鍋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85水質總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GB/T15262環境空氣二氧化硫的測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154323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GB/T154343環境空氣氟化物的測定濾膜·氟離子選擇電極法GB/T17134土壤質量總砷的測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銀分光光度法GB/T17136土壤質量總汞的測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7土壤質量總鉻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38土壤質量銅、鋅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7141土壤質量鉛、鋪的測定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NY/T395農田土境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范NY/T3965農用水源環境質量監測技術規范NY/T397農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技術規范3要求3.1產地選擇無公害梨產地應選擇在生態條件良好,遠離污染源并具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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